美学的基本原理范例(3篇)

时间:2024-12-24

美学的基本原理范文

美学自19世纪后期引入中国以来,在教学方面经历了一个较为迟缓的发展阶段,直至1960年北京大学成立全国第一个美学教研室,才进入了教学研究与建设的实质性阶段。时至今日,美学教学依然存在需要反思的问题。

一、美学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审视时下大学美学教学的现实情况及其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一般而言,有如下诸方面:

1.教学观念

目前大学美学教学基本上是以知识性的传授为教学观念,即美学教学的目的是传授给学生一系列相关的美学学科的知识。具体而言,这些知识则是一些相关的原理命题、美学历史、概念范畴、体系架构等美学学科的基础内容。这般专重知识传播的教学观念完全忽略了美学学科的人文属性及其价值意义。

2.课程设置

中国大学美学课程的设置比较特别:一是在哲学系院完整的大学设置美学课程,其教学内容一般分为美学原理、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二是在中文系院成熟的大学设置美学或文艺美学课程,其教学内容一般分为美学原理、文艺本文由收集整理美学。依据当下美学界研究人员的分布,一般都是在大学中文系院从事美学科研与教学,故美学与文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有相互交叉的现象。并且,相当一部分大学的美学课程并非是专业必修基础课,而是以专业选修课形式设置。这种课程设置现象因中国大学办学理念、学科认识而显边缘化、混乱化。

3.教材选择

目前大学美学教学所选用的教材,基本上是国家统一定制的教材。此一类教材的编写是国家遴选的一批专业人士集中协作完成的成果。而编写此一类教材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其美学思想里的基本原理命题亦是马克思主义美学问题,即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义)美学基本问题。近些年,亦有一些学者自己编订美学教材,并在自己从事科研与教学的大学使用。此一类教材,一部分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完成的,另一部分则是从自己的美学思想出发来完成的。此一类教材虽有一定的个性特色,但并不一定为学界所完全认可接受。此不单是时代的社会因素,亦有其学说思想的精致与粗糙、周延与疏漏等因素。

4.课堂教学

中国大学美学教学主要采取的是课堂教学,即主讲老师讲解国家统一版本或自己编订版本的教材内容。其讲解的内容亦主要是知识性的学科基本知识点,缺乏基本知识运用于具体审美活动的内容,亦缺乏对原理命题及知识点之间逻辑关系的清晰梳理,还缺乏对原始经典的介绍与讲解。其授课的形式一般是满堂讲解,期间鲜有师生互动等相关内容。此般专重知识点传播的课堂教学,既不能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亦不能培养学生活学活用、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还不能培养学生认识、了解、阅读原始经典的能力,更无法实现美学作为人文学科的审美教育意义。

5.考核方式

目前大学美学教学考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期中考核,以开卷或论文写作的形式进行;二是期末考试,以闭卷的形式集中统一定时完成试卷。中期考核方式与内容相对较为灵活,由任课老师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期末考试方式与内容则是全年级统一定制的试卷。因为教材是统一的,期末考试试卷是统一的,所以每一老师课堂教学的范围与主要内容也须是统一的。如此一来,课堂教学则失去了教师与学生的双重个性与创造性。

二、美学教改的探索与方法

针对上文对时下大学美学教学所存在的问题而作的分析,下文尝试探索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转变观念

美学作为一门学科,当然有其独特的知识性内容。课堂教学亦需要传授学科基本知识。但这并不是美学教学的主要内容,更不是其全部内容。美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性质的学科,自然具有最终必定指向人文价值关怀的意义。在美学学科及其教学实践里的具体表现就是审美教育的人文化这一项内容。此即是说,学习美学的最后目的是指向通过美学理论的学习与应用来教育受教者如何培育一颗审美的心,如何完整自己的人格结构,如何完善自己的人性品格,如何升华自己的情操格调,以期使其成为一个全面健康成长的人。美学作为哲学的下属学科,是一门理论性质的学科,自然秉有哲学的基本性质:周延的逻辑性,严密的思辨性。因此,在美学教学实践里,不仅仅要罗列说明一系列相关的原理命题、概念范畴等知识性内容,更要阐释清楚这些命题是如何论证出来的,以及概念范畴之间的逻辑关联是什么等理论思维问题。之所以如此要求,是因为以此为案例可以教会学生如何进行理论思维,而令其受用一生。

2.完整课程

美学作为一门学科,自有其诞生的思想语境及发展的思想历史。因此,美学课程的设置需要从其自身的学科实际出发,一方面讲解一系列相关的原理命题、概念范畴,另一方面梳理美学历史的内在逻辑脉络,尤其是伟大哲学美学家的基本美学思想及其起承转合的逻辑关联。承上文,美学又是哲学领域里的人文学科。因此,美学课程的设置还需以审美化育为终极人文指归。基于美学学科如上的实际情况,大学美学课程的设置一般应有美学原理及美学历史两门课程,而且美学历史课程因其自身理论的系统性及时代关怀的人文性而更显重要性,故需将其置于与美学原理课程同等重要的位置,或置于其上尤佳。正是在此

意义层面上,若因办学机制的学时限制而只能二者取一,笔者认为概论性质的原理课程可舍。

3.原典教材

承上文,美学课程的设置需以其历史课程为主要内容。依此课程设置理念而选定的课堂教学教材,亦当是美学历史类的著作。但不能以美学发展简史或通史作为课堂教学教材,而应该以美学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美学家的基本美学著作作为课程讲解的基础文本。为什么不能选取美学发展简史或通史类的著作作为教材?因为此类著作亦如概论性质的原理教材一般是泛泛而谈者,给学习者脚不着地的不踏实感。为什么只能选取经典美学家的经典著作作为讲解文本?因为这样可以完全真实地经历美学家思考论证问题的完整的思维过程,从而系统完整地训练学习者的理论思维能力。

4.经典解读

美学教学的教材当以美学历史上经典美学家的经典美学著作为依据文本。对于经典美学著作的讲解,亦不能如概论性质的知识性讲解一般,而应是精细完整地讲解。即一方面要逐字逐句地讲解字面义、文本义、引申义,另一方面要说明字词句段之间的逻辑关联,最后则从篇章的层面来把握美学家对一具体问题的提出、分析、解答的完整思维过程及逻辑结构的层级性。在完成原典文本导读之后,再展开史论的讲解,而实现以点带面、以史导论的教学模式。此教学模式还可以培育学习者宏观的历史思维能力及发散性的创造思维能力。

5.记忆运用

美学教学改革的最后一项内容则是考核方式的改善。美学作为一门学科,有自己特有的学科基本知识性内容;作为一门理论性质的学科,又有逻辑思辨及辩证思维的特性;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又必定具有人文价值关怀的意义指向性。因此,对美学学习者的考核须兼及上述学科特性。就知识性内容的考核而言,可通过闭卷的形式定时定点定量地完成书面试卷。就理论性及人文性的考核而言,其方式比较灵活,但一般而言可采取开放型的论文写作方式,此只需规定论文的篇幅、文献的引证数量及研究对象的范围;或可采取短文写作方式,此需规定统一的时间地点论题。论文方式重在考核学习者系统地提出、分析、解答问题的完整思维能力、阅读范围及质量;短文方式重在考核学习者理论资源储备情况、应急思维能力。此需说明的是,无论哪一种考核方式(不含统一地选拔人才的考核方式),都应由任课老师根据其教学的实际情况展开,以充分个性的教与学来实现师生的创造性发展。

三、美学教改的语境与意义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现代化的时代,而现代化时代背后的思想语境是宏大的现代性叙事。因此,对大学美学教学改革的反思与探索,自然无法跳离现代性的宏大语境,反而,更应该从时代的现代性语境来反思探索大学美学教学改革,这样才更加切实,更显时代意义,更具学术价值。

1.现代性语境

以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为标志性事件的现代性思潮关注与彰显的核心问题是作为主体的人之知性功用。此一思想将人的知性思维功用无限地强调并放大,其具体表现就是以科学技术所主导的工业文明无处不在,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正面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确实带来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光辉灿烂的工业文明,而辉煌的工业文明又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丰富的物质生活与便利的生活设施及生活条件。然而,由现代性催生的现代化技术在给人类带来便利与享受的同时亦带来了苦痛与灾难。即现代化技术在向自然索取以满足人类的同时将人类带向了其自身的对立面:人为科学技术所支配,而

成为碎片化不完整的人,进一步说,人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心灵无处安放而滑入精神虚无主义的深渊。

美学的基本原理范文篇2

关键词:平面设计平面构成基础特性

在现代艺术教育中,平面设计教学已经成为重要的设计基础课程之一,这是因为,平面设计不仅成为当今设计构成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所研究和训练的内容,包含着我们今后走向各种有目的性设计的共通的美学原则。

平面设计、色彩设计、立体设计和展示设计这四个设计已为现代设计教学。奠定了一个纯粹的设计的基础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他们融为一体,一并纳入现代设计形态构成学的范畴。尤其是平面设计的表现领域,它以二维为其展开的研究空间;所涉及的形态在美学上的构成规律,也是现代各种应用设计在视觉上所表现出来的最基本的艺术规律。因此,平面设计充满了现代设计的基础特性。

平面设计的基础特性集中反映在它对形态要素及其相关构成的美学规律之中,这一基础特性的美学意义直接与各项现代设计的美感原理融会贯通,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现代视觉传达的平面网络体系。如果我们把纯粹的平面设计的学习成果与具有明确目的下的平面应用设计作品作一审美上的比较,就会发现,除了那些具体的平面作品中的设计目的连同创意的部分以外,形态构成的美学规律几乎与基础平面设计中所要求的构成原理完全一致。因此,平面设计的基础特性对具体的平面设计在形式美学规律上的把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另一方面看,平面设计的基础训练中的各项课题,虽然不具有明确的设计目的,但对造型要素、形式原理、构成法则以及诸如空间、动式、立体感、技法表现美感可能的探索足以使任何作品都可以进入设计领域,进而带有欣赏的趣味和设计意味。

平面构成作为平面设计的基础特性决定了它与一般的造型有所区别。我们知道,构成是一个近代造型概念。因此,平面构成最本质的概念应当看成各种形态要素按照一定的美学原则在而维平面上进行创造性组合。而一般的造型则是针对完成的纯粹作品而言的。相比之下,平面设计构成更强调造型过程,它所要研究的对象主要属于平面形态的创造规律,这规律包括造型上的物理规律和视知觉的心理规律,并依据这美学规律去寻求各种造型表现的可能性,进而在视觉的基础上去努力超越视觉的范围。

平面设计作品具有独立欣赏价值,其原因有:一是它的历史源流关系;二是它的艺术渗透关系。前者是它产生的根源,后者是它审美的价值,两者的合成在今天为二维设计的表现空间设计造就出一个牢固的设计理念。

从艺术角度上看,构成主义运动的发展从来就没有和艺术分离过。在20世纪初期,以康定斯基为代表的抽象主义,以马列维其为代表的构成主义,以毕加索为代表的立体主义;此外,还有以蒙德里按为代表的风格派、马蹄斯为代表的野兽派、马列奈蒂为代表的未来主义,杜桑为代表的达达主义,以及米罗为代表的超现实主义等西方艺术流派,它们一个共同点的特点是:冲破传统攀笼,把原先表现自然的母题浓缩到了抽象的构成形成之中,可以说,在所有现代派的画面中可以随处发现到与设计构成几乎完全一致的符号性语言。

由此可见,平面设计构成是在工业设计和现代艺术互为交错影响的特定环境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它的视觉和心理上探索和把握到的美学规律,为我们今天平面构成的训练以及平面设计的延展,奠定了一个完整的设计理念。

平面构成作为现代设计教育的重要基础课程,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培养我们练就一双感受形式美的眼睛。为此,她一直沿着艺术的表现与美的原理这两条主线把我们带入一个视觉感知和心理体验的新境界。

如前所述,平面构成的造型特征是贯穿于作品产生的过程之中的,因此,其形态要素是在超自然的艺术表现中人为的加以塑造而成,诚如阿恩海姆在他的《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所指的那样:“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于感性材料的机戒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把握。她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创造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观看世界的活动被证明是外部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与观看者的本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平面构成正是设计家们避开事物,通过对艺术语言的理解,真正从事物的本质特征上把握到的一种表现方式。正因为这样,平面构成设计所反映出来的视觉想象愈加表明了它们与现代艺术在界域上的模糊性。反过来说,出自设计家之手的单纯的平面上讲构成作品从某种意义上有理由被我们作为纯粹的艺术作品来欣赏。

除了艺术表现这一主线之外,平面设计构成始终把美感原理的显现作为设计中的核心。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件艺术品的创造,都必须步入三大层次,即技法层次、创作层次和原理层次。技法层次是形成作品的第一层次,它那精椹的技巧为作品的审美效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创造层次,这一层次包括作品的选材、构思、构图、造型、色彩、结构等程序的安排与表现过程的实现;第三个层次是视觉美感的原理层次这一层次最能体现作者在作品表现深度上的挖掘能力并能看出作者美学高度如何去把握作品的形式美感及风格特征。

平面构成的美感原理集中表现在平面形态要素在二维空间状态下相互构成的对称与平衡之中。可以说对称与平衡是平面构成设计的过程中最基本的两大原理。基与这样的原理,一切与之相关的表现法则都可以被我们纳入到这一核心原理之中。无论是对称还是平衡,它们通过形式的结合将之在视觉上形成的“分裂”状态使我们的知觉得到认可,进而以两种审美愉悦的表达方式向我们的内心述说出作品的“故事”的内涵。因此,源与平面设计构成的上述两大核心的美学原理同样是以有限的形态在可变的构成形式中为我们的审美心理演绎出无限的表现可能.

我们知道,平面设计构成在一般情况下是一纯粹的理性的几何形式向我们的视觉作出表现的。然而,在其构成的因素和条件中,并不排斥具象成分的介入,从而在较多理性的成分中也必然可以融入富于艺术审美的感情成分,使作品达到更丰富的表现可能。

平面设计构成的最大限定是二维平面,而构成给了的纯粹要素基本上属于物理性的,它们通过构成关系产生形式,上升到视知觉的心理规律上,使可测的物理要素在我们视知觉的心理状态下变得深不可测起来,于是,各种空间思维导致的新的感知变成了作品中有趣的识别符号,许多美的视觉形式就有了各自美感可能的追求。

参考文献:

美学的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普遍利益权责对等完全人道普遍平等全面公正

[中图分类号]B82-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1-0110-06

伦理学之树常青源于两方面的激励,即传统的魅力和时代的变革与图新。传统之所以能产生当代魅力全在于时代变革与图新对它的选择与要求;时代的变革与图新最终由其存在风险与生存危机所启动。在当代,前所未有的“世界风险”和全球生态危机导出社会转型发展的整体态势;探索和实现社会转型发展,构成当代变革与图新的整体方向;基于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而全面建设生境文明,构成当代变革与图新的社会目标。此三者为规范伦理学的当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努力目标。

一、发展规范伦理学的时代要求

伦理学发展到现代,虽然呈现出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美德伦理学三足鼎立的格局,但规范伦理学仍然是其主导形式。

首先,伦理学的原初形态是规范伦理学:赫拉克利特面对不公正生活现象而提出的“公正”问题就是一个规范伦理问题。而后,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四德目”理论以及亚里士多德创建的伦理学,都是以规范伦理为基本内容的。

其次,在中西方伦理学传统中,总是以规范伦理学为呈现美德伦理的基本形式,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孔子、孟子等人的伦理理论均是如此,就是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学也没有与规范伦理截然分离。

再次,自文艺复兴以来至19世纪,功利论和道义论是伦理学发展的主导形态,但无论是以边沁、穆勒等为代表的功利论,还是以康德为旗手的道义论,都是规范伦理的不同形态。

最后,20世纪初元伦理学兴起并一时构成西方伦理学的主导形态。但自20世纪60年代始,元伦理学逐渐减弱其发展势头,并开始向规范伦理学融合。元伦理学发展所体现出来的这一双重态势既源于它自身的局限,也源于其单纯运用(概念、逻辑、语言)分析方法来进行道德判断的研究既不能应对当代境遇,更不能解决当代境遇中出现的各种新的伦理问题,它需要规范伦理学的振兴。20世纪60年代以来涌现出来的以斯马特和布兰特为代表的新功利主义,罗尔斯、诺齐克、斯坎伦等人的新政治伦理学,杜克海姆等人的道德社会学,莫里斯等人的新进化论伦理学,以及生命伦理、医学伦理、环境伦理、公共卫生伦理、灾疫伦理、气候伦理等应用伦理学的发展,都体现了规范伦理学在应对特定时代境遇中源源不断地释放自身潜力,并在吸纳元伦理学方法论智慧的过程中不断拓展自己和提升自己。

伦理学之要以规范伦理学为基本形态,其根本动因有二。

第一,人的生存和社会存在发展对规范伦理学提出了必然要求。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凭一己之力而谋得完全的生存保障,他必须走进群体、组建社会、缔造国家。亚里士多德讲,“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揭示了人的实然存在状况和伦理处境:人必须要有节制地生存。只有当人学会有节制地生存时才能适群、合群;人皆能做到适群、合群时才有社会、国家的良性存在和健康运行;只有社会、国家的良性存在和健康运行,人才能在这个良好的平台上很好地谋求生存。人要有节制地生存,其首要任务是驾驭自己的欲望,然而在更多的时候,人并不能完全自觉地驾驭自己的欲望,这就要求社会制定出共守性规范,引导、促进个人真正做到有节制,探讨这种性质和内容的规范伦理的学问就由此产生。

第二,当代社会境遇对规范伦理学发展提出必然性要求。首先,世界风险构成当代社会境遇的整体状貌。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指出,自冷战结束之后,当代人类已全面进入了世界风险社会之中。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现代性解体,人们在后现代性探索中丧失整体价值引导而表现得无所适从;二是日益膨胀的人口、普遍化的贫困和为摆脱贫困的非理性冲动汇聚成发展经济、消灭贫困、实现没有止境的物质生活富裕的物质主义或经济增长主义世界潮流;三是由此形成的财富争夺、资源争夺、多边关系紧张、连绵不断的区域性战争正迅速地将人类推向世界性灾难的悬崖边缘。其次,全球化生态危机构成当代社会境遇的实质状况:一是出现全球化的金融危机、信用危机、资源危机、经济危机、安全危机;二是全球化的自然生态危机和社会生态危机,前者的宏观敞开就是自然失律导致气候失律,气候失律导致灾疫失律。其具体敞开方式即是地球承载力丧失,自然再生力弱化,各种灾疫日趋全球化和日常生活化。后者突出地表现为人性失律、社会自净力丧失,具体地讲就是道德失范,美德消隐,暴力社会化,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问题社会化。最后,社会转型发展构成当展的整体态势,它具体敞开为必须解决三个根本的世界性难题:一是全球化的低碳生存;二是根治失律的自然和气候;三是根治当代灾疫。为此,社会转型发展必须中止以经济增长为重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和开辟可持续生存式发展方式。

面对由世界风险、全球生态危机、社会转型发展所构成的当代境遇,谋求突围的正确出路就是开创生境文明社会,这需要规范伦理学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发展自身,以为当代人类全面理性自觉地建没生境文明,提供具有普世性引导和规训功能的生境社会理想、伦理目标、价值导向系统、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体系。

二、发展规范伦理学的前提性工作

应重新定位规范伦理学的认知视阈。面对当代境遇,要为社会转型发展提供符合人性要求、生命原理、自然法则和宇宙律令的规范伦理智慧和实践方法,首先应重新审查伦理学的认知视阈,这仍然需要从“伦理”概念人手:“伦理”既指一种人际关系化的自然生活事实,也指一种人际关系化的理想生活事实,更包括一种应该怎样和能够如何的想象化生活事实关系。缔结这种应该怎样和能够如何的生活事实关系,必须围绕利益而展开。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始终是以实际的利益为具体内容,这是一个实然的存在事实。面对这一实然存在事实,必然要谋求突围而进入应然状态,人由此获得了应然生存。人的应然生存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如何调节其利害得失,其目的是使自己突破应然生存的局限而达向必然存在,这是人使自己达向完整人生之境的必然努力方向。

如上图所示,人生面临两个任务,即使自己成为人和使自己成为大人。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提升与超越。规范伦理学是为社会将人成就为人而提供其行动的智慧与方法;美德伦理学激发人们如何在应然生存的阶梯上朝着必然存在的境界奋斗而提供应有的艺术和方法。为此,二者都需要探讨、创构其研究方法,于是就有了伦理学的方法论,即元伦理学。

应重新明确规范伦理学的对象范围。基于当代境遇要求,规范伦理学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当代的变革与图新,并为顺利实现社会转型发展提供规范伦理指导。为此,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规范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界限不分的问题,即必须解决道德美德论或美德道德论的弊病。这一弊病体现在将道德的内容视为美德的内容,比如在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节制、勇敢、正义、理性既是道德德目,也是美德德目。再比如亚当·斯密将同情、正义、仁慈、节制等看成是具体的道德德目,但实际上同情、怜悯、仁慈等应该属于美德的范畴。二是将美德武断地定位为道德的基础,比如美德伦理学家麦金太尔就如此断定,“人有了美德才有道德价值;没有美德,人就毫无道德价值”。

一个基本常识是:道德是美德的基础,美德是道德的提升。规范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的对象,其学科目标就是如何制定道德他律的规范而促进“人成为人”,其研究的范围是在公私生活领域如何“合理利己”亦即如何“合理利他”的全部行为。除此,无私奉献、自我牺牲等“舍利执爱”的所有社会行为、活动都只能属于美德伦理学研究的范围。

应重新构建规范伦理学的概念体系。规范伦理学的原初概念,即规范伦理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应该是“利益”。因为伦理的主体是人,人的诞生,有了意识和思考,有了在意识和思考中生发出的利益谋划、权利要求、责任担当,才有了因利益、权利、责任而衍生出动机、手段、目的、效果、应当、正当、正义、人道、平等、公正、人道主义以及制度、法律甚至、终极之善等这些后起的无穷无尽的生存问题、精神内容、伦理要求。

从根本上讲,伦理人际关系的生成构建起人的世界,而伦理人际关系的构成本质却是利害,利害生成的最终根源却是利益。利益与利害的关系构成是:利益的获得就是利;利益的丧失、损失就是害。利益的获得或损失涉及谋取和选择问题。而谋取之于任何人或任何事既涉及目标内容,更涉及其存在姿态和生存态度,还涉及谋取的动机。与之相对应,选择却为之付出行动,所以选择是行动的必须。从根本论,选择是因为谋取并实现谋取,所以选择始终面临界限与手段问题。选择无限度,往往带来手段的任意性;选择有限度,形成手段运用的规范性。

谋取和选择的统一可以实现利益;反之,必然造成利益的损失。利益的获得或损失可能是合伦理的,也可能是不合伦理的。合伦理的利益谋取或选择必须合人性要求,进而论之,必须合生命原理、自然法则。

通过谋取和选择而生成的利益要合人性要求,必然牵涉权利与责任。任何具体的利益的生成都要求权利与责任之间必须构成直接的变动关系,所以对权利与责任的考量就构成了对利害的权衡。以利益为原动力,以利害权衡为基本方法,伦理构建敞开为两维世界,即奠基性的道德世界和超越性的美德世界,对前者系统探讨就形成规范伦理学,即道德学;对后者的系统研究就形成美德伦理学,即美德学。

客观地看,伦理虽然始终是以利益为原动力并以利害为本质规定,但在道德世界里人们趋利避害,即追求自我利益而尽可能地避免自我伤害和对他者的伤害。因而,在道德世界里人的目的就是使自己成为人,同时也不妨碍他人成为人。由此两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在追求道德的世界里恰恰需要人人做到追求利益时节制利欲,即要考虑他者利益,这需要理智,更需要理性。道德的世界是一个由理性导航的世界,亦是一个由理智主宰的世界。这是因为逐利是人所喜好的,节制利欲却往往是人们所不愿意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从实然存在起步而踏上应然生存的道路,没有达到一种道德自觉时,要做到有节制地逐利并实现利己不损他或利己也利他,必须启动社会机制来进行道德他律。当以普遍人性要求为准则而构建起道德他律机制,来引导和规范人,使其行为从不情愿、被迫、不自觉达到主动、情愿、自觉状态时,道德他律就在个人的行动中转向道德自律。因而,在规范伦理世界里其伦理追求的起步是道德他律,其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实现人人道德自律。当人通过道德他律的阶梯而达至道德自觉的人生状态时,则可能自我张扬起个性自由的美德向往,并在日常生活中展开美德作为。所以美德是对道德的超越,它具体表现为舍利执爱,即通过对自我利益的舍弃来扶助他人或社会,从而实现自我的个性自由、人格自由和心灵、情感、精神、认知、思想的自在。

应重新构建规范伦理学的社会目标。道德他律的目的是促使人们获得道德自律,自觉遵守社会道德。然而,要达到道德自律却需要道德本身的优良:只有优良道德才具有使人达到道德自律的内在本性。优良道德是指遵循普遍人性要求、生命原理、自然法则的道德,它的构建是以人为目标,以利益为原动力,以权利为核心,以权利与责任对等和权利对权力的限制、监约为根本要求。以追求人人平等、公正和实现生态幸福为目标。因而,优良道德严格区别功利与道义、道德与美德:道德求利,即利己不损他或利己也利他,所以道德属于功利范畴;美德求义,即舍利执爱,无私奉献或自我牺牲,所以美德属于道义范畴。

优良道德的他律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能够真实地引导、规范和激励个人追求合理利己;二是它能够真实地引导、规范和激励各种社会力量获得道德约束力,并发挥道德导向功能。在所有的社会力量之中,最重要的却是制度的规范力量、法律的保障力量、政策的导向力量和社会舆沦的激励力量。唯有这些力量以优良道德为根本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去实实在在地引导、规训和激励个人在节制利欲的生活道路上合理利己时,良德社会才真正形成。

“良德社会”首先是指运用优良道德进行治理的社会,其次是指人人能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合理利己。由此两个方面要求,建设良德社会,良德治理才是关键。社会展开良德治理的前提条件是制度的规范力量、法律的保障力量、政策的导向力量和社会的舆论力量必须良德化,其前提是必须有其良德治理的伦理规范和伦理方法的评价引导。构建良德治理的伦理规范和伦理方法有赖于规范伦理学的努力,即必须严肃考察“利益、权利、责任”三者的本质关系,总结引导良德生成的伦理原理,探讨伦理行为,提炼优良道德行为的普遍规律,构建能够体现和引导社会健康发展的优良道德规范体系。

三、发展规范伦理学的基本思想和整体蓝图

基于如上整体要求,发展规范伦理学必须从伦理认知、伦理行为、伦理价值三个方面入手,重建由如下内容构成的规范伦理原理体系。

普遍利益:规范伦理学的存在论原理。世界是利益的世界,人是利益化生存的人,利益既构成道德的基石,也构成道德的本质,更构成道德的目标,因为利益既具有普遍性,更具有限度性。利益的普遍性是指利益构成了人和社会行为的原动力,哪怕是美德行为,也是以放弃或牺牲某种利益而实现更高水平的“个性自由”这一利益目标。利益的限度性是指任何人所谋求的利益都是有边界的,即一个人的利益构成了另一个人的利益边界。因而,利益的法则就是限度法则,它构成道德他律的基本规范,亦构成社会进行良德治理的基本准则。

对等权利:规范伦理学的生存论原理。在人的世界里,人的诞生和存在本身就彰显为权利,这一自然权利是天赋的,它符合自然法则、生命原理和人性要求,它既构成人类社会一切权利的基础权利,也成为一切人为权利的规范权利、引导权利。

作为天赋的权利,不过是人谋取生存的资格。在实际生存领域,任何权利都既是普遍权利,又是对等权利;并且任何权利都必须优先,即权利优先于政治,权利优先于法律,权利优先于权力。只有当权利优先时,人的合法期待的利益和道德应得的自由才有真实的保障。

在生存行动领域,权利展开的目的是实现利益,其基本途径是实做。所以在“权利一利益”行动框架中权利的构成本质是利益;权利的行动本质是责任;权利指向利益的根本规范是权责对等。并且,权利落实为具体的生存行为,必须同时遵循自主性原则、不伤害原则、平等限度原则和自由原则。

天职责任:规范伦理学的实践论原理。利益造就权利,权利导出责任,责任追求合法期待的利益和道德应得的自由,它具体工作,它具体表述为享有一份权利,必须担当一份对等的责任;担当一份责任,必须配享一份对等的权利。

责任属于道德领域,它与权利构成对等关系而约束人的利益谋求行为,具体表述为面对利益“我必须担当什么”。所以责任始终是功利的,是对行为的道德要求。

责任强化和提升的心灵土壤是良心。

责任的行为落实就是人生职责化。

动机、目的、效果有机统一:规范伦理行为的动力学原理。发动伦理行为的内在契机和原发动机是“生、利、爱”之人性;以生、利、爱为导向生成的“利益、权利、责任”却构成伦理行为的继发性动机;趋利避害之权衡和避苦求乐之目的却构成发动伦理行为的方向性动机。

伦理行为动机、目的、结果三者之间构成双重因果关系。在这一双重因果关系构成中,目的与手段之间又构成“目的一手段”和“手段一目的”之双重结构模型。正是这一双重因果关系和双重结构模型使伦理行为“动机、目的、结果”获得有机统一,并构成伦理行为动力学原理。

动机应当、手段正当、效果正义:规范伦理行为的边界原理。一个伦理行为从发动、展开到最后完成,要获得良好的规范效果,其动机生成、手段选择、目的确立必须接受应当、正当、正义的一致性规范。

一个利己不损他或利己亦利他的伦理行为必须是动机应当、手段正当、结果正义的统一;判断一个伦理行为是否是良德行为,必须接受应当原则、正当原则和目的与效果统一原则的整合评价。

利爱与害恨:规范伦理行为的类型学原理。在伦理认知原理和伦理行为规范原理的双重规范下,伦理行为类型学构建必须遵循生、利、爱之人性要求:生,是伦理行为类型生成的存在论动力;利,是伦理行为类型生成的生存论动力;爱,是伦理行为类型生成的实践论动力。在实践论层面,以自爱为底蕴、以自利为价值指向的爱与恨构成人类一切伦理行为的原动力,即得利生爱,失利滋恨。

伦理行为原初类型生成的动力学法则,即人性同心圆法则。以此法则为依据,生成正负价值取向的24种伦理行为类型学体系。

完整人道:规范伦理学的目标价值导向原理。完整人道的基本构成内容是三平等善待;完整人道的基本价值诉求是指向人、社会、地球生命和自然世界的广阔博爱和全面慈善。

广阔博爱和全面慈善,展开当代人道论的基本思想特征。

规范伦理学的人道根基原则是平等善待生命。

规范伦理学的人道社会原则是平等善待人人。

规范伦理学的人道个体原则是平等善待自己。

全面公正:规范伦理学的规范价值导向原理。公正就是遵循行为动机应当、手段正当、结果正义之规范原理要求而“各人得其所得”。

社会公正的实质表现就是权力分配和权责分配的对等。

以权利为准则进行权力分配,构成社会公正的基础问题。

以利益为导向进行权责分配,构成社会公正的根本问题。

以权责对等为根本规范,构成社会公正的实践本质。

社会公正敞开为两个方面,即(资格)分配公正和(权利)实践公正。在分配公正领域必须遵循平等原则、对等原则、资格原则:平等原则用以判断“必须获得什么”,是权利责任分配的基础原则;对等原则用以判断“应该获得多少”,是权利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资格原则用以判断“应当获得多少”,是权利责任分配的发展原则。在实践公正领域必须遵循平等原则和唯德才贡献原则:前者用以判断“可能获得什么”;后者用以判断“能够获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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