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6篇)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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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金融研究应用于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
1、证券市场的“虚拟经济”特征是引入行为金融研究的基础
实体经济,是指直接从事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经济活动。而虚拟经济则是以货币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以股权、债权、信托凭证,或货币资本本身为载体,通过交易和约而进行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的主要交易市场,即上述各类凭证(实质为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就是证券市场。因此,证券市场的本质蕴于虚拟经济的本质之中。
实体经济或虚拟经济实质都是资源配置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不同表现形态,而价格形成机制则是资源配置核心机制。与实体经济采用“过往已知信息”对特定资源、资产做现实定价的机制不同,虚拟经济的定价基础则是基于关于“未来”的信息,对资源、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进行评估而定价。如某上市公司一项具体设备的出让,执行实体经济定价原则;而该公司股票的交易,就要应用虚拟经济定价机制。
证券市场的虚拟经济定价机制决定了证券市场是一种“观念市场”,参与主体对于“未来信息”的预期,以及在该“预期”下形成的“市场观念”、采取的市场行为,将决定有价证券的定价,从而最终决定证券市场整体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对于这种行为金融特征的认识,正是科学证券监管的基础。
2、证券监管的实质是监管者、被监管者、投资者的“行为互动”
行为金融研究应用心理学、行为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研究金融行为和现象。从行为金融视角,证券监管的实质是监管者、被监管者、投资者的“行为互动”。
监管者基于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确立证券监管原则,从对证券市场运行前景的判断出发,考虑监管政策对被监管者、投资者的可能影响而出台监管措施;券商、上市公司等被监管者出于对监管者监管意图、监管意志的判断,以及违规行为的可能市场收益等评估作出行为决策,而投资者则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基于对经济形势、证券市场规范性、监管力度、庄家行为、上市公司前景等的预期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监管者、被监管者与投资者的“行为偏差”
行为金融研究认为,各金融“行为人”具有理智和情感等完整心智结构,由于各种心理缺陷的客观存在,在市场活动中会产生各种心理和行为偏差,人们的行为不一定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使得“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受限,表现在证券市场上就是市场有效性不足。
1、被监管者“行为偏差”
我国监管当局的行为偏差主要出自于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知偏差”,即过分强调证券市场尤其是股市的“筹集资金功能”,将股市作为国企脱困“提款箱”的动机始终未能摒弃,在市场极度低迷的当前依然不废弃新股发行即为明证;另一方面,当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屡屡难产,也与监管当局考虑“国有股”顺利坚持多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密切相关。
我国监管当局还存在对“监管能力”的“过度自信”,过于迷信“政策市”和行政性监管措施的效力。以这种忽视市场内在规律的浮躁监管去矫正“市场偏差”的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愈纠愈偏”。
被监管者“行为偏差”
我国证券市场被监管者“行为偏差”主要体现,是上市公司以及券商等利益观的“短视化”偏差。上市公司的将股权融资当作“廉价资源”,具有盲目融资和再融资的动机,是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信息披露方面,没有意识到“信用资源”是公司最具机制的“无形资源”,反而服从于骗取融资资格或勾结庄家炒作的短期化目标而不实信息。我国券商也未能做到以投资者服务、培育理性投资为发展之本,由于对“炒作”收益的过分追求,和对监管当局“事后救济”的预期而积累了大量风险。
3、投资者“行为偏差”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证券投资者尤其弱势的中小投资者“行为偏差”更多、更明显。最典型的表现如下:
其一,“羊群效应”(“从众心理”),分为“自愿”和“被迫”两种类型,前者指投资者缺乏理性的独立判断,盲目“追涨杀跌”的行为;后者虽意识到证券并未被正确估价,但认为难以与“羊群”相抗衡而跟从。
其二,“过度自信和控制幻觉”,投资者自认为掌握了比他们事实上掌握的多的信息,研究表明我国中小投资者过于相信自己的投资决策能力,这种过度自信包含着巨大风险。
基于行为金融理念的证券监管建议
行为金融理念下的证券监管,首先要求监管当局更新监管理念全面认识证券市场功能,切实从维护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发,树立“投资者保护”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文化。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平衡平衡措施
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9年提出“生态学”一词。海克尔认为,生态学是指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研究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彼此关联、相互作用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系统。在我国,周小川(2004)最早把生态学的概念与金融学结合起来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徐诺金(2005)在考察了金融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相似之处后,认为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谢太峰(2006)对金融生态做如下界定:所谓金融生态是指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强调金融活动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状态,即金融生态平衡。
证券市场金融生态是从金融生态环境衍生而来的,必须遵照生态学的观点加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保持证券市场生态平衡。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包括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与其系统外部的环境资源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证券市场与环境之间的生态平衡;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所形成的证券市场内部结构平衡,即证券市场中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各市场之间以及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存在恰当的比例关系,同时又相互依存、协调发展;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机制。在证券市场复杂的系统中,当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市场与外部环境之间协调发展、融于一体时,证券市场整体功能达到最大,否则证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将受到抑制。
我国证券市场的生态不平衡现状
(一)证券市场与外部环境资源之间的生态不平衡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产生的,难免受到具有我国特色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性、文化传统等影响,形成了自身特点,这一方面反映了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适应性,但是另一方面,正是这些特色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存在了许多不协调的表现,阻碍了证券市场达到平衡的生态状况,这些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较大误区。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上,较重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常把它作为“圈钱”的场所,从而导致:重募集资金的多少,而轻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重改制、轻转制,改制时,企业及政府部门较积极,而一旦有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好后,很少去真正按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运行;行政干预多、市场机制少,企业改制后,政府部门以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身份,仍从人事任免等方面干预企业的运转,企业经营自仍较少。
2.证券市场体系区域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仅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且分布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上海市和南部沿海发达的深圳特区。这种不合理的区域布局结构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分布结构严重失衡,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海和深圳的上市公司几乎垄断了两个股市,两地合计的上市公司,占了全国总数的70%;这种不合理的证券交易所布局,不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全国数百亿的资金流入上海、深圳,不仅给急需资金的中西部地区带来了釜底抽薪的后果,而且也造成了沿海地区资金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证券市场中企业主体缺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脆弱,部分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由于企业的主体地位残缺,企业很难保证其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能够被有效地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有限,即使融到的资金也很难被企业有效用于生产经营,使优化资本配置的作用大大降低。
(二)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生态失衡
证券市场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结构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体系,其动态平衡的标准是结构应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相适应,与一国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各主体结构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较存在着差距,造成了两种不平衡。
1.融资方式失调造成风险相对集中。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大体是1:9,且近几年两者比例还在继续扩大,这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证券化率,可以看出我国的直接融资份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发达国家经济证券化率(股票市价总值与gdp的比率)比较高,早在1994年,美国经济证券化率为70%,而在我国,2000年我国经济证券化率为53.7%。近年来,我国逐年下跌,到2004年己经滑至27.1%,但是发展极其缓慢。间接融资占比过大,使企业和个人过分依赖于银行,导致信贷资产风险相对集中,股票和债券市场严重萎缩,居民投资工具稀少,金融生态严重失衡。
2.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发展失衡。在国外证券市场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是完善证券市场的两大支柱,而债券市场始终以其流动性高、风险低和收益稳定的特点备受青睐,其规模和重要性远远超过股票市场。我国恰恰相反,企业债券融资额远不及股票融资额,债券市场不仅规模小,而且还有进一步萎缩的趋势。从基金市场可以看到,2000年底,美国基金资产总规模近7万亿美元,占整个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的50.2%,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投资基金有7343只。而我国现有基金71只,总资产规模约1200多亿元,仅占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8%左右,基金品种主要以股票基金为主,债券基金刚刚开始出现,投资基金中80%以上是封闭式基金。
3.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与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市场分割,结构扭曲。人为地将普通股划分为可流通股和不可流通股,同时又将不可流通股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等,这部分股份比重较大,占到总股本的70%左右;在可流通股当中,又划分为a股、b股、h股,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结构直接导致了股票市场的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问题,妨碍了证券市场效率。
4.投资者构成比例失衡。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6月,我国有7273.9万左右的投资者(按开户数计算),而其中机构投资者还不到1%,所以说我国股票市场属于散兵式的“游击战”。
(三)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和抗拒风险机制失衡
在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中,应该有一系列投资品种,但其中某些品种投资发生风险时,可以找到合适的对冲产品进行风险对冲,减小投资风险才能使投资者具有长久的投资能力,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一般来讲,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通常包括两方面,即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前者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后者是基于现有的基础产品进行的创新,如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投资品种仅有基础产品即股票、债券和基金。国债期货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但由于当时证券市场规模太小且不规范、市场投机过度而夭折。当前对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进行严格管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投机、防范金融风险,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衍生产品的缺乏使国内投资者因缺少风险对冲工具而加大了投资风险。我国股票市场因缺少股指期货、期权和做空机制,在股市进入阶段性熊市的时候无法对冲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注重安全性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的动机。另外在我国证券市场开放后,如果境外证券市场率先推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或期权产品,并形成交易中心,将会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产生不利的影响。
完善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通常认为,法律体系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交易活动,并对成本结构产生影响。从证券市场来看,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证券市场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证券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如果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生态中的一些特殊主体就会利用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生态系统的平衡。可见,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核心基础,在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法制建设处于核心地位。
(二)进行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任何国家政府都不会对股市坐视不管,政府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在某一阶段,采取干预股市的措施,确保股市安全高效运行。政府更多的是要致力于为股票市场提供良好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而非直接介入。在发达市场经济中的成熟股票市场里,政府对股市干预的频率和程度都会逐渐降低,同时也会不断创造出更有效可行的适应市场规律的干预手段。政府的干预手段和方式会更成熟、更规范、更具法律化。
现阶段,可选择的干预手段主要有:法律、法规、制度、规则,通过法律化、规范化的手段促进股市的稳定发展;政策干预,通过有关政策的调整达到干预之目的,如qfii的推出,增发、配股条件的适时调整;政府引导,如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负责人发表谈话等等;舆论干预,就是通过舆论引导股市健康发展,如在重要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等;强制入市干预。在股市过度低迷或过热,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时,或出现突发事件等意外情况引起股市暴涨暴跌时,政府组织资金直接入市进行干预。
(三)促进自身演进
证券市场生态的演进也应和自然生态一样,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规律,当外界环境发生了变化,证券市场生态的结构及相关功能也应发生一定的变异(证券市场上表现为创新)以适应环境,只有在创新中推进市场化进程,证券市场生态才能保持生存、延续和可持续发展。证券市场生态的主要演进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改革与新政。股权分置是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问题,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表明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被扭曲的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公司治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问题正在开始逐步得到解决,从而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这将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股改需要政府主导与推动。国有股不流通是早期的妥协性制度安排,由此形成的规则与机制多年来已左右人们的意识,主导人们的行为。要对此加以根本性的改革,会影响人们的预期与对前景的担心。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主导性贯彻始终,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股改顺利、快速地推进。
提高对价的规范性。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各公司依据自身的情况出台各有特色的对价方案,缺乏基本原则与统一方法,目前,上市公司应采用合理市盈率法、合理市净率法、市值不变法以及超额市盈率倍数法等作为确定对价的依据才是合理的,能被市场接受的。
2.业务与产品创新。产品创新向纵深拓展的目标是建立证券市场更完整的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体系,包括期权、指数期货和个股期货等,建立卖空机制和信用交易机制,完善市场功能尤其是对冲风险的功能,拓宽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使证券市场真正成为一个有容量、有效率、有价值的投融资场所,促进证券市场生态系统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交易品种的创新应从以权证为核心的衍生性商品业务、资产证券化方面着手。
以权证为核心的衍生性商品业务。权证作为证券市场上最基础的衍生产品,在中国市场已久违多年。沪、深交易所借助股改的契机推出权证产品,利用权证这一创新的金融工具,企业在满足了控股要求的同时,给非流通股东提供了合理的对价,从而使股改顺利完成。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证券化的初始阶段,借款者通过一级市场直接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和商业票据等,这种资产证券化属于一级证券化。如将已经存在的贷款和应收帐款等转化为可流通的转让工具,这类资产证券化属于二级证券化。目前,资产证券化在西方发达市场上已普及到企业的租金、版权专利费、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帐、住房抵押等领域,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共同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进程。
3.发行制度创新。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推行。保荐人制度是二板市场运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二板提出上市申请,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发行人必须委任至少一名保荐人。保荐人制度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主板在朝着保荐人制度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仍然实施主承销商制度和上市推荐人制度,中国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将始自于二板市场。
发行制度应逐渐向注册制方向演进。注册制能强化市场准入标准的权威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这是发行体制摆脱非市场因素干扰,全面实现市场化的重要表现。
4.交易制度创新。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代表的做市商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我国由于采取自动报价系统的客观条件尚不成熟、证券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不强,融资融券受到较多的限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推行该制度尚存在困难。因此,应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借鉴国外经验,分步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做市商制度。首先,根据我国当前债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债券柜台交易;在此基础上,在联网的各证券交易中心试点柜台做市商制度,进而发展全国联网的柜台市场,建立类似nasdaq的交易体系,从而实施完备的做市商制度。
参考文献:
1.谢太峰.关于金融生态内涵与评价标准的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4
2.郑阳.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金融法制化.上海金融,2006.4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分析;发展构想
1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而1997年已达到2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是:
1)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假如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着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答应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流动性不足。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6)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7)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治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治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2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2.1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
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主体的发展。
1)取消额度治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治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政府为企业包装上市,后患无穷。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严格上市公司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治理换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都能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使企业经营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而不是通过旁门左道达到上市的目的。国家可以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前提下,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实现股市的扩容,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2)强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股份公司,非凡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轨,更要转制。而目前有些股份公司上市后不思进取,“穿新鞋,走老路”,把股市看作“圈钱”场所,效益下降甚至亏损。1997年有11.8%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小于0.05元,如此低的回报会打击股民参与二级市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股市的扩容。因此,建议对于那些业绩长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证券治理部门应给予警告、停牌直至摘牌,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扩容才会有保障。
2.2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根据居民、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不同投资与筹资需求,在考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不同组合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门类齐全的资本市场交易工具。非凡是可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证券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可转换债券是具有双重身份的证券,它首先作为一种债券,享有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能以一定条件换成股票,兼备了债券和股权证两种证券的性质。可转换债券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它对活跃证券市场的非凡作用与独特地位是其它证券品种无法替代的。应该说,可转换债券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更大的激活作用,可以丰富证券品种,扼制过度投机。除可转换债券外,还可考虑进一步发展期货、认股权证等其它金融衍生工具。因为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价格风险将会突出,必然要求金融市场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价格发现机制,而传统金融工具难以完成,只有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才可达到转移风险、重新分配的目的,进而满足市场需要。衍生金融工具还能促进相关基础市场的流动性,形成均衡价格,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在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时应立足国情,着重发展以规避风险和保值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而且要做到立法与监管先行,对于投机性过强的诸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可暂缓发展。
2.3大力发展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
发展投资基金,增加机构投资者是改善当前投资主体结构失衡、提高市场活动水平、使资本市场逐步趋于规范的重要措施。这对于扩大证券市场规模、强化投资功能、减少投机性和盲目性,使我国股市长期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供产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着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1.企业债券及发行。企业债券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从筹资者角度还是从投资者角度分析,企业债券有其独特的吸引力。从筹资者的角度来看,发行企业债券综合成本低于发行股票。这是因为:①通过债券融资,债务的利息计入成本,有冲减税基的作用;而在股票融资中,存在着公司法人和股东双重纳税的问题。②通过债券融资,公司可以更多地利用外部资金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公司股东的利润;而在股票融资中,发行股票固然增加了运用的资金,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利润的分配基数。③通过债券融资,公司原有管理机构基本不受影响;而通过股票融资,公司的管理结构可能因新股东的进入而受影响。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投资债券可以规避因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投资风险。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信息是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信息是稀缺的。在股权投资情况下,由于存在着委托—关系,道德风险随时可能发生。而债券投资则减少了道德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了监督成本。这就使债券能够得到投资者的偏爱。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债券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②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证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③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回售给债券发行人。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一定幅度并持续一段时间时,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于降低筹资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
(三)农业利用基金市场的途径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概念,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对某种特定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家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运作,以支持这些产业发展。其投资目标既追求长期资本利润,也注重当期收入,是一种典型的成长及收入型投资基金。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按有关法规设立的投融资金融工具。其经营宗旨是,在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以市场、收益为投资导向,募集的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股权等形式的投资,促进目标企业和项目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提高目标企业的效益,并给投资者以丰厚的投资回报。
1.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位。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组基金,既有部级的农业发展基金,又有各地的农业发展基金;既有纵向按行
业如畜牧、渔业、林业等划分的投资基金,也有横向按地区划分的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还有两者结合的投资于特定地区的特定产业的投资基金。资金来源既可以是中国境内的机构或自然人,也可以是境外的机构或自然人,还可以境内境外同时募集。既有境内基金,也有境外基金,还有中外合资合作基金。既有上市基金,还有非上市基金。只有这样的基金结构,才能适应中国各地的差异,才能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才能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并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2.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式。在目前我国的经济、金融背景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式以封闭式为宜。这是因为:①目前中国投资基金所依托的证券市场不成熟,市场波动大,投机气氛浓厚;投资者不够成熟,其投资行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的波动、社会形势的变化,都会导致投资者冲动性撤资行为,从而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②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农业,农业生产周期长,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不是随时可以抽走的游资。设立开放式的投资基金,会造成资金的不稳定。③我国目前缺乏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经验与人力资源,在此情况下设立开放基金,具有很大的经营风险。为适应农业投资对资金相对稳定性的需要,农业投资基金在发展初期应选择封闭式设立。但是应该看到,开放式基金现已成为世界投资基金的主流。世界基金业的发展规律是从封闭式基金走向开放式基金,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开放式基金已占压倒多数。在基金发展初期以封闭式为主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它的操作与管理比较简单,风险与压力较小。但从制度优化的角度而言,需要逐步走向开放式基金。转贴于
3.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类型的选择。按组织形态划分,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两个类别。它们的区别在于:①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契约型投资基金是依据信托契约组建的,不具备法人资格。②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资金,普通股票的持有者即为股东;契约型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受益凭证的持有者为受益人。③有关当事人不同。组建公司型投资基金通常有4个当事人:基金公司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承销人;组建契约型投资基金通常只有3个当事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这两种方式没有太大的区别。从基金运作的角度看这两种类型各有利弊。从投资农业的角度看,选择契约型基金较为适宜。首先,契约型基金设立、运作、解散比较灵活,便于操作,投资者不需要组成一个法人实体,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买入收益凭证后,即成为该基金的受益人。其次,在基金业发展初期,契约型基金有利于减少管理摩擦,突出专家理财、专业管理。由于契约型基金是一种“虚拟法人”,基金的运作主要由有经验的专家进行;而公司型基金是独立法人,容易干涉基金管理人的经营,出现管理上的摩擦。最后,契约型基金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契约型基金是一种信托基金,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能够使不同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
4.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的关键取决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特点是通过管理公司的专业运作,保障受益人的投资回报。选择基金管理公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设立新基金而成立一家管理公司,将基金交给它管理;二是在基金设立后交由已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国内已设立的投资基金和早期的基金基本都采取第一种方式。这样做表面的理由是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少,缺乏相关管理经验,其本质的原因是缺乏社会分工的观念,视基金为自己的资产,不容他人染指。第二种方式乃是以后的发展方向。随着基金业的发展,由一家管理公司管理多个基金的局面将会出现。这有利于管理公司积累更多的专业经验,节约基金管理成本;同时,还可以避免基金的发起人又是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不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缺陷。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应熟悉农业经济、农业科技、农村社会,拥有农业经济专家、企业管理专家、金融分析专家和资本运营专家等人力资源。它的设立,一是通过新设立的途径,二是选择具有运作农业基金条件的已有基金管理公司,三是引进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农业在发达国家已成为盈利行业,国外不乏投资农业的成功经验,引进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基金的运用绩效,而且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如前所述,我国农业产业基金可以是一组基金,但农业基金的管理则应该相对集中。经过市场的检验,经过投资者的筛选,最后形成一两家具有权威性的农业基金管理公司。
三、发展农业证券市场的有关政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农业产业化的推动,各行业利润率逐渐趋于平均,农业领域的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形成和确立,政府对农业企业上市实行重点倾斜的政策,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渠道基本畅通,所以,农业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融资的步伐不断加快。截止到1999年底,农业上市公司通过新股上市、配股等方式在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近200亿元,相当于1998年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22%.发展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更多的证券市场主体
首先,培育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上市,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其次,培育更多熟悉农业的投资人,鼓励居民、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社会法人机构参与投资农业企业。最后,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发挥其资金雄厚、专家理财的优势,使投资主体多样化。
(二)发展和规范证券市场客体
首先,扩充市场容量,丰富融资品种,以适应和满足不同的投资偏好,例如推出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等。其次,积极发展项目融资、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抵押债券融资。再次,在适当时候,开放国有股、法人股上市,逐步加大国有和集体资产上市流通的力度。最后,参照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增加新的融资工具。
(三)建立多样化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融资并非仅限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还应该包括产权交易市场和其它货币金融市场。可以建立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企业的并购、重组,生产资料交易进行融资。另外,民间自发的小型金融机构、社会集资这类原始形态的金融市场经整顿、规范也可成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
(四)努力开拓海外融资市场,稳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首先,我国农业企业可以创造条件赴国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其次,可与境外资金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的农业发展基金。再次,允许外商投资农业企业在国内与国外上市发行股票。最后,在加强监管、控制风险和逐步实现金融开放的前提下,允许国际资本有步骤地并以适当方式进入国内证券市场,让外资投资中国农业股票,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关键词: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经济安全;中介机构;监管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十几年,作为新兴市场难免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近几年,证券市场已经发生了和正在发生着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一、证券市场怪现象
我国证券市场的怪现象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市场制度。
1.上市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经营目标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是大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以牺牲小股东的利益,来满足大股东的要求,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2.境外上市公司劫贫济富。在证券市场上有一类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后,又转入国内发行股票,但在国内发行价格往往比境外高出几倍。根据同股同权原则,国内投资者为获得相同的权益,要支付境外投资者几倍的成本,实际上把国内投资者权益转移给境外投资者。
3.投资者是不成功的投机者。由于市场投机性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低,投资股票分红收益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投资股票的主要动机就变成获取股票差价。市场便有了投资者是不成功的投机者,股东是不成功的投资者的怪论。
4.中介机构职业道德不及格。受利益的驱使,违规给上市公司出具各种证明,审计报告等,造成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料真实性产生怀疑,进而放弃基本分析,采用技术分析。
5.监管机构只监不管。近几年,证监会明显加强了监管力度,披露了许多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但后续的处罚措施却很少见到,威慑作用小。而投资者却要承受股价下跌的损失。
6.证券市场泡沫丰富,吓跑巴菲特;缺乏做空机制,也吸引不来所罗斯。
7.政府决定市场行为。当市场低迷时,往往会听到先觉说,市场下跌已经影响到融资功能,为呵护市场,估计政府近期将出台利好政策。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的预测是正确的。人们称证券市场成政策市场,戏称炒股要听党的话。
8.股评受冷落。股评现在的声誉不好,常被人骂为庄托。他们今天说涨,明天说跌,过了几天所有可能情况都被说过。所以当市场出现任何情况,他都可以骄傲地说,我在几天前已经预料到。
9.市场行为怕规范。每当监管部门推出一项规范市场法规或措施,市场总是以下跌来做出响应。
10.越穷越光荣。中国证券市场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导致投资者暴炒壳资源。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上市公司中信亏损指数远远高于其他指数。
11.证券市场功能被扭曲。证券市场的功能是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但中国证券市场,过分强调市场的融资功能,忽视对资源的优化配置,缺乏退出机制,资金利用效率低下。
二、原因分析
1.投机氛围浓厚。造成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的因素主要包括:(1)信息不对称。我国证券市场上,消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现象严重,而广大散户投资者处于弱势群体,当消息时,股票价格已经提前做出反映。所以,往往根据股价变动来猜测股票基本面的变化。因此,技术分析盛行,以博取差价为目标;(2)市场制度不健全。投机氛围浓厚是新兴市场的特征,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首先,退出机制不完善,以及少数股票重组成功的财富效应,导致市场暴炒壳资源。其次,缺乏做空机制,投资者只有在市场上升的行情中才能盈利,做空动力不足,引起市场泡沫增加;(3)虚假信息。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联合造假,为上市公司的年报和公告出具虚假报告。年报和公告是投资者进行基本分析主要的资料来源。虚假信息披露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基本分析失效。而以博取差价为目的的技术分析必然结果是投机性强。
2.法律制度不健全。但现在证券市场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乱了再管,死了再放,放了再乱的恶性循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法律体系不完善。首先,没有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责任,广大投资者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其次,对造假者的处罚不够严厉,造假的成本低。
3.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差。(1)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中小股东权益;(2)上市公司缺乏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下降;(3)恶意圈钱,资金利用效率低,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4.管理层决策失误。我国证券市场的初衷是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筹集资金,忽略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因此,在政策制定上都存在着明显缺陷。(1)同股不同权,为了保持国有资产控股地位,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别。流通股平均占总股本35%左右,而其持股成本却是非流通股的几倍甚至十几倍;(2)对市场行为过度干预,造成市场对政府的依赖性,无法完全按市场自身规律运行,政策成为影响市场的最重要因素,而不是市场本身;(3)低估国内证券市场的容量,导致大型、优质的上市公司低价境外发行。中石化在香港的股价仅为1元几分(港币),而在国内的发行价是4.18元。管理层当初出台此措施主要是考虑到市场的资金压力,但中石化很低的中签率证明顾虑是多余的。5.中介机构素质不高。证券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介机构素质不高,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1)会计师事务所受利益驱使,对上市公司的经验状况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帮助上市公司隐瞒情况,欺骗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2)律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出具无保留意见法律意见书,无法监督公司经营的合法性;(3)证券公司为顺利完成其所承销股票,对发行公司进行包装,强调有利因素,淡化公司风险。在二级市场,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便利条件,与上市公司联手操纵股价,牟取暴利。
三、危害分析
市场行为的不规范,将导致证券市场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利长期健康发展,积累金融风险,甚至产生金融危机。
1.造成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不足。证券市场是由投资者信心支撑的,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因为预期股票能够实现增值。对市场信心的丧失必然会导致市场的崩溃,从而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2.证券市场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比融资功能更为重要,片面强调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实际是对证券市场本身的扭曲,不利于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对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忽略,必然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对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论文摘要: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证券监管理念。证券监管理念的提出,是对近几年来证券监管工作的一次全面的思考。证券监管理念是监管者开展监管工作的目的。要求和行动指南,是证券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对证券监管的目标、功能、体系等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中国的证券市场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将逐步对外开放,而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则取决于证券监管能力。市场的成熟和规范是我们能否承受开放以后激烈竞争的关键。应对wto挑战,中国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建立有序、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自1998年我国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模式后,中国证监会担负起了监管中国证券市场的重任。但纵观证监会这几年的监管行为,仿佛偏离了正确监管的轨道,它并没有努力在营造一个健康的市场氛围,而是深度介入证券活动的相关事务,从发行申请、证券从业、股评从业、报刊刊登上市公司资讯披露,到券商增资扩股与分类审批,甚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挑选,都要经过证监会同意。正是由于这种权力的垄断与过度集中,使中国的证券监管进入了难以自拔的误区。在此背景下,证券监管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2001年也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年”。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证券监管理念。证券监管理念的提出,是对近几年来证券监管工作的一次全面的思考。因此,若要使中国证券监管变得卓有成效,作为监管者,首先要正确地认识自身,找准定位,树立全新的证券监管理念。另外,相关的媒体及社会公众也有责任帮助监管者完成这一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管步入正轨。
证券监管理念是监管者开展监管工作的目的、要求和行动指南,是证券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原来的监管模式下,证券监管作为一种运用法律对证券内场进行有效调控和维护的手段,往往更多地被理解为国家权力在证券市场的行使,侧重于监管的具体措施,而忽视对证券监管的目标、功能、体系等深层次的思考。证券市场要适应金融经济全球化、国际证券市场一体化的大趋势和wto的全面开放要求,我们迫切需要转变对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的功能和证券监管的体系的认识。
一、转变对证券监管目标的认识
证券监管最本质的目标有三个:(1)维护证券市场的公正性;(2)维持证券市场的有效性;(3)发挥证券市场的自我调整的作用。新时期和新形势下,证券交易的规模急剧增大,证券交易方式日趋复杂。证券交易结构复杂化,使证券交易活动的透明度降低,风险性增强,进而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上升,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和破坏程度比以前增大。因此,我国证券监管的目标应是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在金融经济的新环境下,保护投资者权益,就是使投资者免受误导、操纵、欺诈、内幕交易、不公平交易和资产被滥用行为等的损害;促进公平竞争,就是指监管者通过恰当地制定和设立交易制度等来保证交易的公平,使投资者能平等地进入内场、使用市场资源和获得市场信息。监管制度应当保证交易价格形成的公平性。监管制度应当发现、防止和惩罚操纵市场者和其他导致市场交易不公正的行为。监管者应当保证市场信息的及时公布、广泛传播和有效反映于市场价格中,增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监管者还应当切实保证市场的高透明度。防范金融风险,就是要通过设定对市场中介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内部控制以及其他控制系统性风险的措施,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鼓励投资者进行理性的风险管理和安排、监控过度的风险行为,从而保证投融资渠道的畅通,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要使金融监管实现上述三大主要目标,必须树立全新的证券监管理念,使之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
二、转变对证券监管功能的认识
证券监管的功能从最本质上而言,应是资源配置功能。证券监管应积极运用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调控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引导投资方向,监督证券经营机构和各中介机构依法经营,从而有效地实现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存在是产权的商品化、货币化和证券化,而证券监管制度强大的评价、选择和监督机制促使投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逐利动机的驱使下,在价格导向的指引下,通过买卖、资产重组等方式带动资金不断从低效益企业向最有效率、最有竞争力的企业流动;而没有效益、成长性差的企业因无法得到资金支持将受到抑制或被社会淘汰,从而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经济结构也在调整中得到升级和优化,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益和效率得以提高。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这一核心功能,长期被忽视,导致证券市场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扭曲状态。过去长期被片面强调证券市场的融资的原始功能己经不合时宜,我们应通过强化证券监管、优化资源配置,进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我们应意识到,证券监管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不论是证券监管还是其他任何力量,都不可能彻底消除证券市场的内在固有风险,监管体制不论多么有效和完善,都无法保证不会有证券机构陷入困境和破产;证券监管是一种对市场行为的再反应,再加上监管者本身的局限性,使证券监管很难具有前瞻性。证券监管本身就孕含着固有的道德风险,还具有不稳定因素等等。因此,证券监管绝不是唯一的在任何情况下都最有效的方式。证券监管的功能能否有效的发挥,受到宏观政策与微观主体等多因素的影响
三、转变对证券监管体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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