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专业(6篇)

时间:2026-02-12

国土规划专业篇1

关键词:土建类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SWOT分析法;层次分析法;“DCACPF”模式

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女大学生较之男大学生更是处于择业的劣势。土建类专业未来的基层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工作地点不固定,并且需要较好的身体素质,这些因素决定了土建类女大学生的就业率更是远远低于男生。如何消除这种因性别差异而产生的不公平对待,使女大学生这一女性中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分析影响土建类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和实施的因素,本文设置若干相关问题对这一特殊群体的部分成员进行了问卷调查,下面结合调查结果并使用SWOT分析法进行探究。

本次调查采用自编问卷形式,随机对长安大学2006-2008级土木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的女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自我认知、生活状况和对就业环境的认知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现状等因素在土建类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结合以上因素设置选项,并且考虑到答案的多元化,特设置了单选和多选两种类型的题目。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42份,回收问卷224份,回收率为92.6%,其中有效问卷215份。

一、内外部环境分析

(一)内部环境分析

1.优势(strengths)

土建类女大学生有较强的领悟力、自主学习的能力、应用IT技术的能力,并且勤奋、思维活跃,所以在校期间大部分女生的学习成绩优于男生,并且能够冲破传统思想的束缚,勇于接受新鲜事物,与时俱进。在本次问卷调查中,针对“诸多用人单位‘重男轻女’的现象,你作何感想?”这一问题,有63.72%的女生选择“谁说女子不如男?”这一选项,说明土建类女大学生自信心较足,并且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除此之外,土建类女大学生在形象思维能力以及思考问题的细致周全方面,在运用语言的能力和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看法、见解等方面较男生出色,这也为她们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增加了砝码。另外,她们对待职业具有较高的忠诚度,而且性格中的柔韧性使她们既能坚持不懈又能不露声色地工作。

2.劣势(weaks)

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第一步是科学合理地进行职业“自我认知”(自我认知包括了与个人经验,个人对自我兴趣、能力、价值与需求有关的知识),然而,土建类女大学生普遍自我认知不足。她们中的绝大部分在校只知道埋头书本,不注重参加社会实践,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尤其如此(如图1所示),而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将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加以升华。就土建类专业来说,相当一部分知识是源于实践经验的,并且如今用人单位越来越注重个人的实践经验。大部分土建类女大学生对未来职业的认识懵懵懂懂,对自我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缺乏了解,甚至对职业生涯规划存在一定误区,大部分学生认为应当在大三学习专业课后而不是入学之初就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对于工作和学习有些保守,部分女生就业观念陈旧,在择业时只选稳定、舒适、待遇好的工作,这种就业价值观也造成她们对未来职业发展的选择空间相对狭小。再者,她们冒险精神不够,竞争意识不强,对环境资源的利用不够主动,也就是与环境的交互能力不够,并且创新能力也有待提高。与此同时,单纯感性的特点使她们颇为理想主义,很难迅速适应社会及新的工作环境,并且职业期望值相对于男大学生来说过高,心理承受力差,自卑心理和从众心理较强,一旦进入就业市场屡次被拒的经历会使她们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对于土建类女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女性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带来的不利影响,并且在体力上和精力上都弱于男性,这一客观实际决定了她们在一些土建类工作上天然处于劣势,致使她们不适合从事桥梁、公路、隧道等的相关施工单位的工作。

(二)外部环境分析

1.机会(opportunities)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面临的国际化形势给国家乃至个人都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和发挥的空间,而且随着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西部大开发,农村城镇化和汶川大地震之后的灾后重建等国家现阶段的形势,土建类专业毕业生需求量很大。同时为了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1世纪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进行了改革:国家已经建立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提出了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等。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重要性越加突出,国家已要求在各大高校中广泛地开展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为大学生未来走向职场做好充分的准备。

2.威胁(threats)

调查显示大部分女生选择此类专业并非出自对于专业的了解和喜欢以及是否适合自己,而是经人推荐或是觉得此类专业有前途。高校就业指导的缺乏和职业生涯课程设置的缺失使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茫然无序,而且“重男轻女”、“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传统文化思想影响至今,社会对女性的家庭主妇和职业女性两种角色的期待和重家庭的评价标准所形成的巨大压力,使女大学生不敢或不想把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定的太高,这些都对土建类女大学生的心理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以上分析表明,虽然大部分土建类女大学生对自己的就业有信心,但职业目标不明确,这样使她们在四年大学学习期间无论是思想上还是知识储备上都缺乏充分的准备。

二、土建类女大学生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

什么职业适合土建类女大学生呢?影响土建类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主要因素有:职业兴趣、职业能力、职业性格和气质、自我认知程度、职业价值观和国内外形势,为了对这些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序,以便做出科学可行的决策,特邀请了十多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及学者,对各个因素的标度进行了评定,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如下数学模型。

由上表,科研型、管理型和应用型的总排序权值分别为2.8804、1.6551、1.4645,说明专家更倾向于建议土建类女大学生从事科研型的工作。土建类女大学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可以适当参考以上专家建议,但更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可行的职业选择。

三、土建类女大学生如何科学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目前常用的方法是“5W”法,即从问自己是谁开始,顺着一路问下去――

Whatareyou?

Whatdoyouwant?

Whatcanyoudo?

Whatcanyousupport?

Whatyoucanbeintheend?

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采用一个动态发展模式,即“DCACPF”模式,进行科学可行的职业生涯规划。此模式共六个步骤:

剖析(dissection):即认真分析自己的优点、缺点。土建类女大学生在这一阶段可以多寻求老师、同学的帮助,结合上文中SWOT分析法的结果,认清自身的优点、缺点,以及面临的威胁与机遇,多渠道、全方位地剖析自己。

认知(cognition):即明白自己想干什么,兴趣是什么。土建类女大学生在这一阶段,一定要认识自己的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确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发展,这是职业生涯规划中很重要的一点。

评估(assessment):即可行性分析,包括能力、潜力及家庭和社会环境的支持等方面。女生毕竟与男生有很大的差异,她们以后会背负着家庭与事业的双重负担,因此,一定要考虑到以后社会环境与家庭是否会支持自己职业的发展,思考清楚什么是自己想要且能够从事的职业,是以家庭为主,还是以事业为主,还是想要家庭事业兼顾。

查核(check):即列出实现目标的条件和要求,找出自己的差距。土建类女生在初步选择了职业倾向后,要详细列出从事这一职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找出自己与这一职业要求的差距。

实践(practice):即制定并执行职业生涯计划,突出优点,弥补不足,进行一系列的学习与准备。在第四步中查核出自身的差距在哪儿,从而有目标地培养自己的能力,锻炼自己的个性,扬长避短,努力朝这一方向发展。

反馈(feedback):即反思与自我调整。审视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前进步伐,修正目标。在执行职业生涯计划时要不断地进行自我认识,如果觉得自己的条件与内外部的环境与自己当初想象的不一样,实施起来困难重重的话,一定要及时地进行自我调整,适时地重新进行可行性评估

“DCACPF”模式中各步骤的关系如图2所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断地进行反馈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规划,有时甚至对自己进行重新剖析。

根据霍兰德的人格类型理论,当符合某种类型要求的学生选择了适合自己类型的职业,其优势就会实现最大化。

四、对土建类女大学生职业规划的几点建议

1.一般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对实验以及现场实习表现出较浓厚的兴趣,同时喜欢把所学的课本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的土建类女大学生适合应用型职业。应用型的职业都有与之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师、造价师等。这些执业资格证书都要通过正规的国家考试才能取得,而且这类考试对工作的年限和工程实践经验有着严格的规定,因此想在这一方向有所发展的学生在校期间就须树立长远的目标,并且有目的地为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做好准备。

2.一些在管理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动机,并且一般在校长期担任学生干部而且品学兼优的土建类女大学生,适合管理型职业。对于具有专业过关、管理有方、交际广泛这三个显著特点的土建类女大学生来说,管理型职业是她们的最佳选择。管理型的职业主要是在交通、市政管理等方面做公务员。如今,公务员制度改革为大学生进入政府机关打开了大门,同时,竞争也比较激烈,从业者除了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外,还应有较强的管理方面的能力。

3.在校成绩一直很优秀、喜欢理论研究的土建类女大学生比较适合科研型职业。科研类的职业主要阵地是在高校。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需要的人才必须具备高学历,至少应具有硕士学位,而且对外语水平和科研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而一般院校的土建类专业本科生大多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如想要从事这类职业,进一步深造是必须的,而考研则是较为现实的一种方法。

总之,在女大学生特别是工科女大学生目前就业相对比较难的情况下,入学早期就做个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无论是对今后的就业还是将来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晓明,王欢.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初探[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12).

[2]杜映梅,Bessie.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3]Reardon,Lenz,Sampson,peterson.侯志瑾,伍新春,等(译)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徐晶.关于当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思考[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5,(5).

国土规划专业篇2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五级。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可以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国家土地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第五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二)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三)自上而下,上下结合;

(四)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五)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第七条国家应当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准和规范。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面积确定。规划用地分类应当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第十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是:

(一)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规划方案;

(三)规划的协调论证;

(四)规划的评审;

(五)规划的报批。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一般为十年至十五年,同时展望远景土地利用目标。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应当分阶段安排实施,重点确定近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一般为五年。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人民政府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批准该规划的人民政府备案;需作重大修改的,由编制该规划的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章名】第二章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四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二)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三)逐级分解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和基本农田等重要用地的区域布局;

(四)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省级规划应当实现省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重点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地级规划应当重点安排好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合理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第十五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主要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分析土地利用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规律,土地利用结构和分布状况,阐明土地利用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二)确定规划目标。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供需趋势基础上,提出土地利用远期和近期目标;

(三)土地供需分析。分析现有建设用地、农用地整理、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预测各类用地可供给量;分析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业发展规划对用地的需求,预测各类用地需求量;根据土地可供给量和各类用地需求量,分析土地供需趋势;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目标、土地资源条件和区域生产力布局,提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原则,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确定各业用地规模、重点土地利用区的区域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布局;

(五)编制规划供选方案。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措施和保证条件,拟定供选方案,并对每个供选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推荐方案;

(六)拟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规划文件;

(二)规划图件;

(三)规划附件。

第十七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件,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规划文本的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前言。应当简述编制规划的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应当简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规划目标和方针。应当简述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展望远景土地利用;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应当简述各类用地数量、结构变化,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原则,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土地利用区的规模、布局;

(五)规划指标分解。应当简述根据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平衡土地需求的意见,提出各类用地控制性指标的分解方案和依据;

(六)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规划说明的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三)编制规划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包括基础数据来源,重要规划指标和用地布局调整的依据,供选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益评价,推荐方案的理由,实施规划的条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属于修编规划的,还应当说明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修编规划的必要性。

第十八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应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规划图件比例尺:部级规划应当为1∶400万,省级规划应当为1∶20万~1∶100万,一般应当为1∶50万;地级规划应当为1∶10万~1∶50万,一般应当为1∶20万;地级以上城市城乡结合部图件比例尺应当适当放大。

国家和省级规划图件应当反映土地利用地域划分、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土地利用区的布局、城市规模等级。地级以上城市的规划图件应当反映城镇建设用地现状和规划建成区范围。

第十九条国家、省、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件,应当包括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有关规划的图件资料。

专题研究报告应当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需分析、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和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衔接分析等。

【章名】第三章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条县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地土地资源特点,分解落实土地利用各项指标;

(二)组织划分土地利用区,重点是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农业用地区等,落实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规模和布局,为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提供依据。

乡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县级规划要求,将各类用地指标、规模和布局等落到实地;

(二)将农业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等落实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

第二十一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主要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确定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任务;

(二)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全县各类用地指标,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护分阶段任务;

(三)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四)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五)将全县土地利用指标落实到乡、镇;

(六)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应当在分析乡、镇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重点阐明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和各类土地利用区的途径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依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原则确定。

各地应当结合当地土地资源特点和土地利用状况,因地制宜地选定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

第二十三条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一)规划文件;

(二)规划图件;

(三)规划附件。

规划文件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其主要内容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确定;乡级规划可以简化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内容。

规划图件应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件比例尺:县级规划应当为1:2.5万~1:10万,一般应当为1:5万;乡级规划应当为1:1万或者1:5000。县、乡级规划图件应当反映各类土地利用区、重点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

规划附件应当包括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有关基础资料及图件资料。

【章名】第四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和报批

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进行评审。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充分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

(二)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得到落实;

(三)各业用地协调较好,布局合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充分,调控措施可行;

(四)土地利用分区科学、合理;

(五)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分解与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紧密衔接,控制到位;

(六)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措施得到落实;

(七)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要求,论述清楚;

(八)规划图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

(九)采用的基础资料准确、可靠。

第二十六条评审合格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综合平衡和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自上而下,逐级审批。因特殊情况,下级规划确需在上级规划批准前审批的,其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必须符合上级规划确定的原则和控制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

第二十八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二)规划图件;

(三)规划专题报告;

(四)其他必需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三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

【章名】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地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可以结合实际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行业特点编制行业用地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土规划专业篇3

以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二、工作任务

分析研究城镇、村庄存量集约土地利用潜力,科学确定全区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和加强耕地保护为重点。进行人口、耕地和各类农业用地需求预测,搞好与相关规划部门的衔接,确定城镇、村庄用地控制范围规模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用地指标,同时把矿产资源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确定年和年的专项规划用地项目,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用地保障。变更详查成果基础上,更新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绘制区级(125000镇级(125000村级(110000土地利用规划图件,形成修编后的规划大纲、规划方案、规划文本、专题报告等各项文字成果及电子图件,报上级政府审核、批复。

三、规划时限与规划范围

(一)规划时限

以年为规划目标年,本次规划修编以年为规划基期。以年为近期目标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编采用区、镇二级规划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按照市里的安排。

1.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为本区行政管辖范围。

2.区负责编制区、镇二级规划。

3.包括:发改局、农业、旅游、环保、计生、交通、统计、规划、体育、卫生、畜牧、教育、公安等。全区国民经济各部门专项土地利用规划。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

结合区实际,组织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题研究内容、项目,落实经费和办公地点,召开全区动员大会。

2.调查研究、用地预测

采取上下结合方式,根据《区规划修编工作方案》要求。区镇同步开展,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国土分局牵头,搞好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衔接。各部门要进行土地利用需求量预测,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确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经区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拟定规划期内全区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各类用地的规模,空间布局建设用地控制范围等。提出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和部门用地计划。编制专题土地利用规划报告,作为新一轮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3.规划修编前期成果

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部门用地计划的前提下。编写规划修编大纲,编制修编前期准备工作报告、现行规划实施评价报告、土地利用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报告及五大专题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聘请专家审定,上报上级政府。

五、成果要求

组织今后规划期内实施指导全区土地利用的依据和准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是新一轮规划意图与决策的体现。规划修编主要成果包括:主件、附件、规划依据等有关资料图件。

主件:

(一)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文体

(二)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三)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

(四)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图

(五)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成果

附件:

(一)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研究

(二)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三)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研究

国土规划专业篇4

一、报批条件

(一)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乡级规划数据库已经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软件》检查通过;

(三)乡级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由县(区)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征求县(区)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意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和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二、报送材料

(一)县(区)政府申请市政府审批规划的请示(3份);

(二)规划文本及说明(15份);

(三)规划图集(3份);

(四)规划成果数据库(1:10000ArcGIS数据库);

(五)征求县(区)相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3份);

(六)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3份);

(七)县(区)级专家论证意见(3份);

(八)听证材料(3份);

(九)上述规划成果电子光盘(3份);

(十)其他有关情况说明等(3份)。

三、审点

(一)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对规划成果内容、形式的要求;

(二)是否落实县(区)级规划的土地利用任务和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是否做到“图数一致”;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是否合理,土地利用区划分是否明确,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规模、范围是否明确;

(四)土地利用特点、存在问题分析、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规划实施措施等规划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乡(镇、街道)实际;

(五)是否体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

(六)是否体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的原则;

(七)是否体现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八)是否体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原则;

(九)是否制定了差异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是否围绕规划目标安排了土地利用重点工程,是否落实了规划实施责任;

(十)规划成果与上一轮规划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协调衔接,年以来实际新增的建设用地是否在规划中予以落实;

(十一)规划基础数据是否与二调数据进行了衔接和转换;

(十二)是否充分征求了县(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与城市、村镇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充分协调;

(十三)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是否科学可行,是否超越乡级政府土地管理权限等。

四、报批程序

(一)前期工作。乡级政府应当在县(区)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编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街道)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后,应当广泛征求县(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

(二)申报。经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县(区)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收到乡级规划成果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直接报市政府,规划文本及说明、图集和其他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审查。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报件后,将规划成果分送给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县(区)政府按照反馈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编写修改落实情况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对规划进行全面、公正、客观评价,提出同意批准或原则同意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综合审查意见。

(四)批复。市国土资源局将综合审查意见和各相关部门具体意见以及修改落实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市政府审批。需要省政府批准的建制镇,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审批。

市政府批复为“原则同意批准”的,须按照批复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划公示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市政府批复为“不予批准”的,须按照批复意见修改完善后,按上述程序重新报批。

五、审查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三)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规划、利用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文件;

国土规划专业篇5

关键词:土地规划;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thelandplanningisthenationalcontrollandmanagementtoakindofadministrativebehavior,andthecurrentlandplanningexistsandtherealityofeconomicdevelopmentarecontradiction,themethodofdynamic,lackoflagmaneuverability,individualcharacter,etc.Thispaperaimingattheseproblems,thispaperputsforwardtheimprovedplanningmethod,systemreform,improvethemanagementmechanism,improvingrelevantpersonnelspecializedlevelandothermeasures.

Keywords:landplanning;Existingproblems;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绪言

土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以及保护在空间时间上所作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规划。土地规划具有指令性和拘束性,属于行政规划的范畴。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并合理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和谐发展。目前而言,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以及土地需求旺盛的现状使得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科学、民主、合理地进行土地规划。如今土地问题已成为世界令人瞩目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为了研究解决这一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目前,中国正处于“两期”时期,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方面的约束日益加剧,农村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日益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统筹规划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又给土地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土地规划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土地规划缺乏动态性,方案单一且与现实操作有差距。以前土地规划因受到人力、财力、物力以及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对规划区域范围仅采用静态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从局部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指标,再进行各种数据运算,最终达到综合平衡的状态。而对于区域内的其他方面,如土地自然属性、生态环境以及人文地理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同时也没有对各专业用地的规模进行阐述,这样导致十分复杂的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从而造成其指标预测精确度下降。加上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有些规划只有一种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第二种方案。如果规划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出调整或者更改,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就可能作废,或者是很难做出相应的作出变化来及时调整。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没有根据客观情况来制定,也没有对未来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规划,而只是在原基础上做表面工作,编造相关数据,使得土地规划成为僵化的形式,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控制作用,规划也就越来越脱离实际。

2.土地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及个性。如今一些土地规划只是过分强调评价,特别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轻视了整个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空间布局。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也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展开的,创新能力极其低下。且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一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新颖性,土地规划方案执行性不强,无法体现土地规划的预测性、先进性。土地规划的重复问题严重,利用土地的目标、实施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也缺乏特色,尤其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地规划出现雷同。

3.土地规划程序不严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相关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国相关的土地规划的条款很多且隶属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但是规划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属于同一主体,与法治要求的“权力分立”的原则相矛盾,难以满足规划的公正性、科学性等要求,从而把规划变成了谋取利益的一类工具。农村土地规划及其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时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从而导致了规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三、解决土地规划中的问题的具体措施:

1.改进规划方法,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规范。改变传统的静态定性定量的研究方法,采用一种全新的动态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这是因为土地利用的动态过程,所以土地规划应是能体现这种动态过程的,所以它会涉及到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经济、人文、环境、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来制定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用动态方法可以把规划划分成几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有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这样对于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了,规划也就容易得到落实。所以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规范,通过不断实践修正,将标准不断完善。

2.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3.确立土地规划的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对规划编制也要不断地进行相关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无论规划做的多详细总会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所以规划应进行有科学依据的调整,不能为了追求稳定而不进行相关的调整。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对规划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的顺利实施。

土地规划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各类关于专业用地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提高规划的现实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要尽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为分析政策影响、跟踪区域问题、筹划重大决策的重要支撑。

结语:

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我们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土地规划实施工作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小敏、郭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国土地科学》,2003,(05)。

[2]地整理中的公众参与[J].河北农业科学,2010,14(2):115-117.

国土规划专业篇6

一、规划的重点内容和相互间的关系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定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主导内容是确定近远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明确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列表,规定项目一经确定,严格进行更改。其他规划均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准,不需要另行界定。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和坐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出体现对建设定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等指标的刚性约束。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规模必须以土地规划为准。综合协调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等三大地类的结构和布局,解决各地类“放哪里”的坐标定位问题。

3.城乡总体规划----“定布局”

城乡总体规划发挥宏观战略分析的优势,领衔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具体确定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建设用地内部各项用地比例和空间布局。具体解决“放什么”的用地布局问题。

4.各类专项规划----“定方向”

各类专项规划主要是依据地区的产业、资源现状,提出未来发展的思路、重点打造的方向,但是其最根本的原则是不能违背“三大规划”。

关于规划的问题,要从规划体系的角度去加以完善。总体上讲,规划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三大块,一块是发展规划,一块是专项规划,还有一块是空间规划。发展规划主要是各级政府授权各级发改委牵头编制的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是发展规划的细化,包括发改委和其他政府各个部门编制的行业规划、事业规划,等等。第三块包括建设部门抓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或谓城乡规划,国土部门抓的土地利用规划,发改部门抓的区域规划,这些规划合在一起叫做空间规划。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发展规划处于统领地位,由它确定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管“干什么”的;专项规划明确一个一个领域、一个一个行业怎么去干,是管“怎么干”的;空间规划是解决空间布局和管制问题的,是管“哪里干”的。三大规划有机统一,这就是我们的规划体系。

二、当前各类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

当前,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三规合一”,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合为一体。2004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2008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均提出了“三规合一”的相关要求。《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城乡规划法》第五条提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但如何依据、如何衔接依然是目前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非常棘手的问题。

多年的规划实践表明,我国当前的空间规划体系突出地存在着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弊端,在同一个城市空间上,往往多个政府部门都有规划引导和控制要求,但由于彼此之间缺乏协调甚至相互冲突,导致了开发管理上的混乱和建设成本的增加,这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三规”之间在工作目标、空间范畴、技术标准、运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交叉和矛盾。住建主管的城市规划最具有技术和管理实力,但它属于专业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在综合作用的发挥上受到较大制约。发改委具有综合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职能,但其空间规划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耕地保护为主要约束条件的单一目标规划体系,难以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各项用地供需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

三、盱眙规划的基本现状

就盱眙的规划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有:

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纲要。该规划由县发改委牵头编制,目前正在执行的是“十二五规划”,从2011年至2015年,是重点针对产业发展布局的规划。同时,着手考虑“十三五规划”。

二是城乡规划。该规划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编制,盱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2)旨在恢复盱眙县城区山水生态风貌。规划通过有机疏解老城区人口,改善城区住房条件,优化城区生活空间;控制城区建筑高度,凸显盱眙山水城市风貌特色,将“山、水、城”融为一体;完善城区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充分展示盱眙地方文化,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由县国土局牵头编制,规划期限是2006年到2022年,该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对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力争在规划基期年内确保各类项目用地的需求。

其他的还有各类产业规划、行业规划、特色园区规划等,这些都是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编制,是比较专业、单一的规划。

四、对规划整合的建议

1.构建领导机制体系。县级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专家库,负责对全县所有的规划编制进行指导、审查。建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位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县直各职能部门,并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2.重点重抓关键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大重点规划是地区规划的核心,规划的水平和层次必须要高。建议对此三大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聘请资质水平较高的咨询机构参与编制,之后县政府组织专家反复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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