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支持政策范例(3篇)

时间:2026-02-26

民营经济支持政策范文

论文摘要:优化民营企业的外部生存环境、健全社会化服务支持体系是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健康、顺利发展的保障。

一、优化外部生存环境

2002年以来,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几次经济工作会议上,都把加速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当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把发展私营个体等民营经济纳入全省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但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总的情况来看,政府还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下大力气在外部环境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条件,真正做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基于当前现状,民营经济外部生存环境的改善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体制环境

政府部门应尽快调整其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使一些经济活动如融资、市场准入等,改变过去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管的行政机制,使民营经济发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为民营经济发展创建一个符合时常经济规则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同时,政府应将民营经济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系统规划中,使相关产业政策、金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对外合作政策等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并能够对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科学安排,从而创造一个有利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所需的科学合理、自由宽松的环境。

(二)放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降低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门槛

民营经济作为市场经纪主体,根据市场公平原则来进行资源的交易和配置是其应有的权利。“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取消一切限制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各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凡是对外国资本开放的领域,民营资本均可进入。这为我们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投资政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给予民营经济必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

目前,由于没有明确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法律不予保护,或按民事纠纷处理。从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来看,有关民营企业立法缺乏系统观念。近年来,我们逐渐革除了计划经济的立法模式,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责任方式来制定民营企业法,这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是一大进步。但是由于立法观念的改变并未反映出民营的特点,结果导致本应由法律法规特别予以保护的内容从已经颁布的法律文件中遗漏。例如:民营企业的财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头等难题。现代公司的资本构成以私有财产为一般,以国有财产为特殊,所以有必要强调对国有财产给与特殊的法律保护。1999年,哈尔滨市人大制定《哈尔滨市私营企业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也应及早制定《黑龙江民营企业保护条例》,使民营企业主敢于放胆放手从事生产经营。

(四)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财务融通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财政扶持

借鉴沿海发达省份及国外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对民营企业予以以下各方面的政策优惠与扶持:

一是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政府可利用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方法来给予民营企业进行金融支持。二是财政补贴。补贴是政府为使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如吸纳就业、科技进步和出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政府可以采取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形式对民营企业进行金融扶持。三是创立直接融资渠道。设立“(二板市场)”和创业投资基金,直接为民营企业融通资金

二、健全社会化服务支持体系

(一)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民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包括紫荆融通、创业指导、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管理诊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应给予经费扶持和政策优惠。此外,政府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为民营企业进行法律、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发挥政府于民营企业之间桥梁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在构建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上一些做法值得借鉴。

(二)互助合作体系

建立互助合作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和更多的合作机会,扩大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的竞争力。民营企业合作辅导中介机构,使促进企业间综合性交流与合作的有效途径,该种机构通过宣传合作观念,举办合作资讯交流和管理经验交流会,策划各项合作方法并办理实质性合作,可在民营企业之间形成广泛的合作关系,造就富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群落。群落的形成可以促进民营企业之间的专业分工与协作,又能积少成多形成产品规模优势,从而对民营企业整体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交易成本的降低带来助益。

(三)研发体系

黑龙江民营企业正处在关键的发展期间,民营企业研发辅导体系对于提升民营企业的科技水平、促进企业升级、集团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至关重要。民营企业谈发福到体系应由重点的支持民营企业科技的发展,可设立民营企业转向科技发展基金,将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有重点得像民营企业转移,以尽快改造民营传统产业,改变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装备落后、工艺落后、产品档次比较低的现状。研发体系在将成果迅速转化为民营企业产品的同时,还有利于加强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沟通交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

(四)育成体系

中小企业育成辅导体系起源于0年代的美国,后经日本和台湾进一步完善,已发展成为一种较成熟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辅导制度。虞城中心是对中小企业提供可利用的空间(土地、办公室),共同的志愿服务(开放实验室和图书馆)以及金融、营销、经营管理等综合服务,主要队创乐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西扼住,预成中西医颁布以营利为目的,所以通常为官助民营性质。育成服务在黑龙江尚属空白,非常值得借鉴。

(五)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民营经济支持政策范文篇2

县政府制定的县直有关单位“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分工中,我局承担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内容。“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我局也出台了相应具体措施,多种渠道帮扶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为广大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十二五”以来,全县民营经济得到极大发展,成为发展县域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1、“十二五”期间个体经济稳步发展。截止2013年6月30日,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至12820户,从业人员27748人,注册资金90339万元,“十一五”期间分别新增3073户、6939人和44462万元,比“十五”同比增长31.5%、33.3%和96.9%。

2、“十二五”期间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截止2013年6月30日,全县私营企业达到2934户,雇工72351人,注册资金1095146万元,“十二五”期间分别新增762户、2666人和456732万元,比“十五”同比增长35.1%、3.8%和71.5%。

3、“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迅速。至2013年6月30日,全县登记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82户,成员出资总额达5.8亿元。

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在数量上增长迅速以外,发展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认定数量的大幅增长,体现在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上。民营经济行业分布日趋合理,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在第三产业中在我县已处于主导地位,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完成规划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三少三小”现象,即:总量少、比重小;名牌少、规模小;一产二产少、市场份额小。

2、原因分析

一是市场主体待遇不平等,服务与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几年,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若干政策,放宽民营经济经营领域,有些行业都说可以准入,但是一旦涉及具体政策与程序性问题就困难重重,很难在实际上取得突破,“难进来、不公平”等问题仍然很突出,垄断行业改革难以实质性突破。虽然近年来我县的发展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也在逐渐提高,但是,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然比较淡薄,缺乏“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纳税人意识”,部门利益驱动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行动上,优惠措施束之高阁,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创业热情。

二是融资渠道的不畅,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融资难已成为困扰和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县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保大放小,民营企业客观上游离于主流融资体系之外,资金主要来源自筹或从高出国家法定利率许多的黑市拆借,融资成本高、风险大,十二五以来,我县不少本身发展不错的企业因此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扩大规模和改进技术都受到限制。

三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管理方式落后。近年来,我县民营企业虽然在体制创新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看,仍然存在明显的弱点。多数民营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价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投入能力非常有限。同时目前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没有社会保障等各种原因,难以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职工素质不高、人才缺乏的问题直接导致了民营企业后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1、理清发展思路

立足我县实际,以扩大民营经济总量和提升民营经济质量为目标,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以优化政策、市场、政务和舆论环境为突破口,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以发展科技型、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以体制、科技、管理创新为核心,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以运用资本扩张和横向联合为手段,加速民营经济提升进度;以特色工业园区为载体,不断发展壮大规模经济。使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成为主角。

2、突出发展重点

一是培植骨干企业,发展规模经济。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有潜力的骨干私营企业,对骨干企业在资金、税收、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内的项目库,为民营企业推荐一批好的项目。

二是加快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经济。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因地制宜,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文化、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项目,支持民营企业从事教育、医疗、体育、交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经营活动,使民营经济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力军;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投资农业领域,通过发展“执照农民”培育一批种养殖及加工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民营企业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形成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产业,使我县的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品更大程度走出,流通全国。

三是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素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要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培训工作;加强人才中介机构建设,做好人才交流工作,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后备人才,满足民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离职科技人员从事或到民营企业工作。

四是抓好园区建设,发展集约经济。加快民营园区建设,把双凤开发区、岗集汽配工业园、下塘工业区、吴山工业区等园区打造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特色明显的园区。完善园区的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的服务档次,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进入园区的民营企业,在政策、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聚集,不断形成发展的新优势;突出园区发展的特色,通过在园区内培植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推动相关的民营企业和行业在园区集群化发展,逐步发展配套基地、原材料基地、加工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

五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重点抓好现有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善待投资客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商引商,让他们安居乐业,扎根创业;扩大外贸出口,努力发展我县境外加工贸易,力争“十二五”末有我县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有明显的提高,提升出口额;组建一批规模大、技术精、管理严、信誉好劳务输出企业,充分发挥我县劳动力优势,提高我县外出劳务人员的技能。

3、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遵循“非禁止则允许”的思路,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都允许民营企业企业生产经营,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基础产业和基础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社会事业和金融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现代物流事业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二是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营企业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公共经济信息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的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政府采购和建设招标、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放手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破除人事管理中的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在户籍管理、档案管理、职称评定、职业推介、社会保险接续和子女入学入托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便利。

三是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要切实加强政府引导,为民营企业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应设立一定规模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基金、贷款担保等,用于对特定企业提供直接贷款、担保等服务。要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投入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积极组建民间融资担保机构,努力壮大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增强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各金融机构也要根据民营企业发展的需求状况,适当下放贷款权限、扩大授信额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4、扶优扶强,提高发展水平。

一是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出口商品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出口商品的企业,被授予专利技术的企业,由政府给予奖励。

二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管理水平。政府要加强对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技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及其从业人员队伍。

三是鼓励发展规模经营。鼓励民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推动民营企业的产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私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运用资本参股、技术参股、收购、转让等形式嫁接、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民营企业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使用科技经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鉴定科技成果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整合并集中使用涉农扶持资金,支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5、加强领导,提高指导水平

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建立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或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县领导要与企业建立责任联系,以协调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定期研究讨论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并制定有关对策。建立全面、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强化责任,严格奖罚。

二是加大党建、工会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党组织在民营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做好民营经济组织中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到民营经济组织中。完善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将民营经济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引导和监督民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强化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营经济支持政策范文

为深入了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破解当前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于5月4日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人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总体汇报。随即,视察组先后对松原市、辽源市、四平市和白山市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围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这一主题,许多参加视察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信心,督促各项政策的落实,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把脉”――找出症结所在

我省的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晚。2007年,省政府提出了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民营经济开始迅猛发展,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和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从总体上看,我省民营经济依然处于成长时期,尽管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总量少、企业规模小、质量不高仍将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视察组了解到,我省的企业从数量看,虽然民营企业占有较大比重,但是与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单位规模相对偏小,缺少一批能起牵引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尤其缺乏在行业中占有相当份额的龙头企业。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特别是资金短缺问题,仍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题。”视察中,有的常委会委员直截了当地指出,从体制和政策两个方面看,尽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形成,但省政府和各地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还有待去贯彻落实,个别具体执法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在落实政策和具体执法过程中,重处罚,轻管理,对民营企业引导、扶持、教育不够,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还存在隐形费用支出问题。

“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其中,部分企业经营理念还相对落后,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匮乏。”虽然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新上了一批较大项目,使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发展,但是大部分民营企业仍然以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产品为主,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的产品比重较小,能够叫响的“优质产品”、“名牌产品”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部分民营企业仍然沿用家族式经营,作坊化生产,缺乏现代管理理念,管理水平不高。

民营企业人才队伍仍然以当地原有人才构成为主,引进的域外人才很少,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以及专业技术背景和创新意识的技术人才,尤其是市场开拓、资本运营、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人才缺口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了企业发展。

“良机”――政府抓住不放

“虽说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也存在重要的发展机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负责人认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等措施,为“保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会使民营经济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我省民营经济正处于政策释放期和投资产出释放期,所以,作为政府部门下一步抢抓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显得尤为紧迫。

从年初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腾飞暨全民创业推进大会以来,政府相关部门围绕目标责任,全面提升了服务品质和工作效率。“今后一个时期,作为政府部门要继续在强化千户成长型企业的生产组织、深化银企合作、推进全民创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上力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支招”――破解发展难题

2009年5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由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提交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的《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民营经济实质是民生经济、百姓经济,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在民间。”许多常委会委员认为,政府部门要广泛宣传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干部干事业、能人搞实业、百姓创家业”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能创业的浓厚氛围,掀起新一轮全民创业的热潮。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要加大信贷支持,建立银企对接的长效机制,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计划,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扶持。

怎样才能形成“小商品大市场、小资本大集聚、小企业大协作、小产业大规模”的集群优势?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政府应做好区域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充分依托工业集中区的载体作用,推动民营企业空间上进一步集中、产业上进一步集聚。”可以选择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在技术、资金、市场、管理和服务上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促使骨干企业、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加快成长,做大、做强、做久,通过培育、支持和引导,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从而加快产业集聚。

“政策是好政策,但落实过程中有时就变了样。”不少民营企业负责人对省人大视察组成员大倒苦水。几年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多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去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又先后推出了“拉动内需十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根据本地实际也制定了相关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的具体配套措施,政策支持力度可谓前所未有。“要切实抓好已经出台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工作,狠抓政策兑现,集中精力使这些好政策惠及更多的民营企业。”部分常委会委员同时指出,各级政府还应考虑和出台帮助企业吸引人才,鼓励人才进入民营企业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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