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处罚制度范例(3篇)
时间: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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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应在货源采购、加强管理、核算成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多下功夫,从而确保师生伙食的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为全校教师服务为原则,做到保质保量、价格合理。对大众化的米饭、面条、糕点、荤素菜均保持合理价格。
2、热心为全院师生服务是全体食堂员工的宗旨,要加强对食堂员工的教育,确保为全院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要供应好一日三餐。
3、尽量丰富饭菜的花色品种,不断提高厨师的技术水平;冬天要让师生吃得暖和,夏天要让师生吃得卫生,节假日要让住宿生吃得满意,早、午、晚三餐的主食品要增加品种;要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要继续做好帮助在校贫困生的工作,在后勤公司领导下食堂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学生。
5、平时经常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定期主动请他们来食堂检查,听取他们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好的则要继续发扬。
二、食堂经营管理责任:
1、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2、食堂管理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即由食堂负责人对本餐厅饭菜质量、菜肴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3、食堂的服务宗旨是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到位的餐饮服务,并根据广大师生不同需求实行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不断调整花色品种,加强成本核算,开展文明服务,实行科学管理,逐步提高餐厅经营管理水平。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行政法规和学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5、食堂负责人在营业时间要坚守营业现场进行指挥和管理,认真遵守食品物料采购规章制度,直接参与进货全过程,不采不用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货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并及早报告后勤公司,追查原因)。
6、厨房操作责任
(1)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清洁,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具、菜板、盛器、揩布及其它工具必须分开使用,标志明显,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定期消毒。
(3)各种食品原料如粮食、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在使用前必须将杂质处理干净后用清水洗净,蔬菜类、肉类和水产品类要分池清洗。
(4)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方可出售食用。
(5)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与原料食品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原料食品应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不触地,不叠底,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
(6)针对海南的特殊地理、气候条件,各食堂应采取多重有效措施做好餐厅防四害工作,采用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四害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
7、设备用具管理责任
(1)各种设备设施应指定专人保管、操作和维护,特殊设备操作必须具有上岗证或操作证,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修,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2)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3)餐具使用后必须由专用水池洗净并进行高温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8、就餐服务责任
(1)食堂就餐大厅要保持清洁,做到餐桌无油渍,地面无杂物,墙壁无灰尘,学生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学生就餐后要及时回收餐具和清理餐桌。
(2)为师生提供就餐服务时,服务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与就餐师生发生争执。
(3)当就餐学生对所购菜肴进行投诉时,服务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如问题严重,应立即向餐厅负责人报告。
9、食堂及员工卫生责任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食堂应定期组织对食堂员工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专责区,厨房、餐具、餐厅和库房等卫生要责任到人,落实到每个服务人员身上,在卫生管理上做到人人有专责,处处无死角,天天有检查,保持清洁。
(3)员工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上岗要穿着工作服,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吸烟。
(4)餐厅服务人员身体有病要及时报告,并由食堂负责人确定是否应调离工作岗位,病愈后重新上岗时需由医院出具病愈证明。
10、库房管理责任
(1)食品存放应当分类、上架、隔墙、离地存放,防鼠防潮,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并加覆保鲜膜。
11、安全卫生突发事件报告责任
(1)用餐师生发生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食堂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活动,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上报后勤公司主管部门。
(2)应立即组织对受伤、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事发食堂负责人应将该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工作的改进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后勤公司。
三、责任追究办法
1、违反国家、省和公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食堂经营资格,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或者员工举报的重大、特大安全卫生事故隐患不及时治理或者查处的。
(2)重大、特大安全卫生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3)阻挠、干涉对重大、特大安全卫生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
(4)未依法履行职责而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5)食堂无能力处理的已知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求治理或者查处的。
2、食堂内发生师生死亡1人或者重伤、重度中毒1-3人安全卫生事故,食堂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终止承包合同或取
消其食堂经营资格的处分;发生重伤或重度中毒1人的事故,给予罚款、终止承包合同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白思容
副组长:杨敏任旭
成员:杨奇尤清贵钟明易思铭
袁勇李卫兵周培吴密
(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
(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
(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
(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
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
用餐完毕由
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个人卫生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
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1、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超过保质期限食物;
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
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奖励: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
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
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
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取消当月奖励:1、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经教育仍不服从者。
3、多吃多占,公私不分者;
不严格按照就餐方式执行,擅自更改就餐方式者;
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5、上班时间干私活者;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使集体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
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
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
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
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
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制定目的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一)食堂管-理-员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
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
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
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
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
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
做1
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派餐意见;
。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
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3、做好接待物品出入库登记,统计结存数量,定期会同食堂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核对;
4、定期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为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管理内容(一)内部用餐1、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在食堂就餐,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单位每月以150元/人作为福利予以补贴;
职工子女在食堂就餐的,若为高中以下(含高中)学生,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
其他情况同视为职工家属,每月交纳伙食费200元/人。单位2
不予补贴子女及家属伙食费。(补贴标准待定,后附测算方案供领导定夺)
2、食堂在法定、传统节日或遇其他特殊事项,如欢迎新进、欢送退休等集体会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员适当安排加菜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5元。加餐费用单独记账、汇总,及时报账。
3、集中人员加班、召开系统一般性会议等内部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由召集部门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单》,为期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交由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4、工作餐费标准每天每人不超过10元,不安排烟酒;
会议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中午不安排烟酒。若只安排中午或晚上其中一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
5、食堂管-理-员要对工作餐费和会议餐费分别单独记账,结束后凭支出单据及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二)对外接待①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②报餐必须在上午10:30、下午16:30以前与食堂管-理-员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
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③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④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独山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三)物资管理1、每天的采购工作实行俩人采购制,由局机关各部门按月轮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食堂管-理-员共同负责。
2、每日所购物品按品种、数量、单价逐一记账,月末结算报账,做到日清月结;
次月上旬公布上月收支明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3、食堂灶具、餐具、电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统一由财务造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4、食堂用具、设备等需购置和报废时,由食堂管-理-员提出购置计划,报财务室负责人签字并经局领导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财务制度办理。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物品、食堂餐具等供私人使用;
特殊情况确需带出使用的,须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事后及时归还;
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6、购入的商品物资须填制《物品验收入库单》,食堂管-理-员、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同时对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后入库保管,三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由财务收作采购报账附件。
7、商品物资的使用须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经财务室负责人签批后交食堂管-理-员凭单发放,并收回申领单保存至月末库存盘点时作为清查核对依据。
8、若有领出未用的物品,领用人须于次日上班退还食堂管-理-员重新入库保管,并在此前所填物品申领单“备注”栏处说明退还物品名称、数量等,由食堂管-理-员和退还人签字确认。
9、月末由食堂管-理-员、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三方一同对库
存实物进行盘点清查、核对帐目,发现误差及时查明原因。
(四)报账程序1、月末由食堂管-理-员按职工、学生、家属不同人员性质分别统计当月就餐人数,连同个人交纳伙食费名单、收支清单等相关原始单据,由办公室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再交财务审核。
2、收支单据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出纳方可结算支付食堂费用。
3、食堂管-理-员对食堂收支账目要按常规用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不同情况分开记账。
(五)其他1、严格按时间就餐,食堂开放时间为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2、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管-理-员,否则发生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3、文明用餐,就餐人中不得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嬉戏。
4、讲究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乱倒垃圾;
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尽量避免剩菜剩饭。
四、本制度从2012年10月01日起执行。附件:①食堂×年×月常规用餐统计②食堂×年×月非常规用餐统计
③内部用餐申请单④物品验收入库单⑤物品领用申请单⑥物品领用流程
林业局食堂年月常规用餐统计
附件二
林业局食堂年月非常规用餐统计
林业局内部用餐申请单
附件四
林业局物品验收入库单
林业局物品领用申请单
附件六
管-理-员
审批人
经办人
(一)餐厅要建立卫生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采购、验收、操作等环节严格把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原料和霉坏变质的食品。
(二)加强宣传教育,使炊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管理是防止食品污染,直接关系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的大事,食品卫生的因素主要是环境污染、食具消毒不严、厨具和个人卫生不彻底。因此,炊管人员必须执行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意识。
(三)实行食品“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三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2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餐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勤洗、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和更换工作服。“六不”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和就餐都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四)保证就餐人员专用餐具的保管和清洗,做到勤消毒,勤更换。
(五)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厨房卫生由红案、白案师傅负责,餐厅等环境卫生由服务员负责,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实施卫生责任追究,如发现违规操作及卫生不合格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如不改正则采取经济处罚。
工作场所要站立服务,注重个人仪表,按规定着工作服并保持衣物、鞋帽干净整洁。
操作间安全管理方面:各种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设备和浪费物品,如因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厨师方面:1、厨师一定要认真认真执行食品法和各项卫生制度注意个人卫生,随时检查食品、器具的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负责厨房内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负责厨房内所用设备及器具的维护保养。
采购员方面:采购人员所购零星及鲜活物品,必须由2人以上点验方可入库,购货发票需2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以上工作由采购员、厨师及管-理-员具体负责。餐厅厨具及烟酒或成批采购物品报请后勤服务中心主管主任同意后,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购买。对采购物品入库时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两人签字后,由主管主任签字方可入帐。
1、所购鲜活物品及原材料严格把好卫生关及质量关,做到不缺斤短两确保以最合理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2、深入市场进行调查,开辟供货渠道,,降低食品采购的成本和费用。
3、定期检查冰箱、冰柜、仓库的原材料的存放情况,做到保证库存又不积压浪费。
4、定期对餐厅卫生、门窗、电灯、动力电源进行检查,增强防范意识,保证餐厅安全。
服务员方面:1、按标准布置餐厅,摆好桌椅,布置台面,摆齐餐具,为客人提供清新、整洁、优雅的就餐环境。
2、确保所用餐具、酒具清洁、卫生、无破损。棉织品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渍。
厨房及餐厅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蚊蝇,无积水。所购生熟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储藏。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
(一)加大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全力开展节日、抗冰、抗震救灾、奥运及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安全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在节日、抗冰救灾、奥运会期间加强了餐饮、学校食堂(酒店、旅景点、车站、机场、码头)食品加工、配送、贮存、定点采购、建立索证台账,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饮水与餐具消毒进行了抽样检验检测;一是在节日对提供群体性聚餐餐饮单位的供餐条件、菜谱进行审查和监督,对5台以上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并将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等级及现场卫生监督情况进行公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7396人次,检查单位1201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64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2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3份,责令整改1092家,罚没款4.25万元。二是章贡区、赣县、信丰、兴国、上犹等7个县(区)保障了抗冰救灾部队在赣期间的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据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2600人次,出动车辆623车次,检查餐饮、商场、饮用水4178家次,保障部队
6990人,监测样品185份,责令整改106家,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106件,罚款2.1万元。三是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我市迅速行动,先后派出3批卫生监督员共19人赴汶川参加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受到各级好评。四是为确保5月14日北京奥运火炬在瑞金境内传递和奥运期间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我局党组成员、市爱卫会副主任林莉亲自对瑞金市接待宾馆、酒店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现场进行检查与督导,对菜谱进行了审定,并从市卫生监督所及附近县卫生监督所抽调9名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的卫生监督员与瑞金市14名卫生监督员,分别在9家接待宾馆、酒店驻点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同时各级在奥运期间对市政供水和宾馆、酒店、旅游场所、学校自备供水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水质消毒处理及水质监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证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6301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175家次,抽样检测10016份,对660家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没款18.7万元。五是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控中心在国庆期间对148家餐饮单位使用的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餐具75292件、合格62906件、合格率83.55。六是市卫生监督所及市疾控中心承担了20余次的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及抽检任务,据统计:市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员278人次,派出车辆320车次,监督频次达2145户次,支出卫生监督保障经费5万元;市疾控中心支出卫生抽检经费达15万元。
2、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饮用水卫生和奶粉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校饮食、饮水卫生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
1268人次,检查学校1089所(学校食堂598所)、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3所;未建立原料采购索证__所、使用非定点屠宰点猪肉35所,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40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5.7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市大中型餐饮卫生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863人次,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6585家,发现无有效卫生许可证367家,未建立原料索证制度710家,使用不合格调味品2家,使用非定点屠宰猪肉25家,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121家,处罚155家,罚款19.21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5家。三是“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事件出现后,全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乳及乳制品专项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和完善乳及乳制品采购索证制度,针对问题奶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据全市统计:出动执法人员143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881户次,学校及幼儿园938户次,调查处理投诉
8件,查封问题奶粉10余公斤。四是开展集中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与监测、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学校食堂、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的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30人次,检查供水单位及学校1520家,抽样检测760份,合格率为80。五是为保证赣州中心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城区本文来源:文秘站餐饮业、学校食堂及集体供餐单位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据统计: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大中型酒店71家、小型餐馆742家、学校食堂135家、单位食堂39家;检查冷库3家;监督户次1974次,出动监督人员3948人次,查处购买私宰肉餐饮单位4家,罚款0.8万元;查处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全的单位2家,罚款0.2万元;查处自养、自宰、自用生猪的学校食堂1家,罚款0.4万元;共销毁私宰肉38.5公斤。六是对市中心城区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监督员12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店70家,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家,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实施行政处罚3家,罚款0.6万元,督促2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协同城管、工商取缔了8家临时摊点;查处并销毁“三无”食品11公斤。
3、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监督与抽检和六小行业整治。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药店、保健用品店、保健食品店、化妆品、美容店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54人次,检查药店194家,保健用品店85家,保健食品店109家,其它223家,旅游景区7家。发现仿冒药品的保健品产品21个、消毒产品6个;虚假宣传治疗作用保健食品30个,消毒产品5个;不合格化妆品15个,冒用虚假产品批准文号产品307个,责令停止生产经营73家,责令公告召回违法产品89公斤,行政控制违法产品418家,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87家。二是根据20__年抽检计划的要求,各级对食品抽检样品21类,检测批次3974批,合格3684批次,合格率达92.70;三是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配合赣州中心城区创卫活动,开展了3次对“六小”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局长陈仪珍及党组成员、市爱卫会副主任林莉分别2次带队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督查与指导,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信息。
4、推进全市餐饮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市酒店、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量化分级,据统计,全市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8888家,发放卫生许可证7330家,发证率达87、8;量化分级率达100,现场公示率达100。经各级评定:a级单位3家,b级单位41家,c级单位8844家,d级1029家;对41家酒店(宾馆、学校食堂)达到了食品卫生b级单位进行了授牌。二是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了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20__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育、卫生、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20__年全市已投入1.6亿元对学校食堂等卫生设施进行新改扩建,《工作方案》要求,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和80县城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厕所、学生寝室卫生条件达到三星级标准,50中小学校完成食堂、厕所、学生寝室的规范化改造任务,各级卫生部门主动靠前,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提升了学校卫生水平。
(二)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1、加大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在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游医、黑诊所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据统计:全市检查医疗机构12627户次,建立监管档案6515户,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线索293件,立案查处案件2024件,警告1001户次,没收金额4.9万元;罚款218.2万元,吊销诊疗科目21户,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频次,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据统计,全市监督检查采供血和用血医疗机构共143户,警告2户,责令整改15户,立案查处1起,罚款0.1万元。
2、开展了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为规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全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人员有效证件等情况;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共21家。其中:医疗美容医院2家,医疗美容门诊部1家,其它医疗机构9家,生活美容机构9家;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3家。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二是为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市卫生监督所对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10家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监测10条,发现
3条不合格。
3、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星级评审与年度校验相结合。
为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一是各级卫生行政建立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和校验及许可审批信息公示、许可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二是市卫生监督所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实施门诊部、诊所“星级评审”暨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对城区129家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评出“三星级”12家、“一、二星级”113家、“0星级”5家。对12家三星级进行了公示;对5家“0星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校验1—6个月,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改正,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和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1、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33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80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有规范的警示标志,75的机房门外设置可正常使用的工作指示灯。全市监督率为96.1,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4份;责令停业2家,取缔1家。
2、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为加强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20__年江西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268家中小企业(其中粉尘企业195家、有机溶剂企业18家、其他企业55家),监督检查264家,职工总人数17594人,接触危害人数9889人,设立管理机构192家,落实法人责任制176家,制订防治计划或方案154家,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专职21人,兼职241人。上岗前应检人数4187人,实检人数2693人;在岗期间应检人数9769人,实检人数2558人,职业禁忌检出35人,调离岗位35人,疑似职业病5人;离岗时应检人数519人,现有职业病50人;监护档案应建数9769家,实建数2558家;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警告。
(四)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探索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建设,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和省卫生厅20__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目标,我市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赣县、兴国、宁都、大余、南康、安远等6县在乡镇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宁都县24个乡镇,23个乡镇设立卫生监督站,经县法制办同意实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城乡一体执法新模式;会昌、于都、信丰等县在乡镇或学校聘请了助理卫生监督员;章贡区卫生监督所选派6名卫生监督员在6个乡镇组成卫生监督组,选派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以上举措,实现了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目标,加强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卫生执法服务能力。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标准》,逐步完成18县(市、区)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执法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年终能力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全市乡镇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100、卫生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100、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3、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管理
一是市卫生监督所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规定制定赣州
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内部执行裁量规定,避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随意性。二是对全市120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卫生行政许可案卷60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60份(食品卫生案卷28份、医疗案卷26份、其他案卷6份),经评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合格率达95以上,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合格率达90以上,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100。三是为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赣州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手段,以考核推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年终抽调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考核办法》的内容,对19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80分以上的7个,70—79.9分的9个,60分—69.9分的3个。最高分97.0分(含附加分5分),最低分65.0分。我市的做法受到省厅领导的好评,在今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4、强化培训,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水平。为了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和卫生监督员素质,我市强化了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一是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所长共20人,参加了全省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班;二是市本级举办了2期卫生监督师资培训班,参加人数达80人;同时加强了在岗卫生监督员的培训。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氛围。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春节期间,市卫生监督所联合赣州铁路卫生监督所深入火车站及汽车站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宣传咨询1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9060份,发放新年贺卡4000余份,发放健康维权卡5000余份。二是各级卫生、安监、工会开展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市出动人员91人、宣传车辆20车次;开展宣传咨询25次,咨询3381人;出墙报128期、悬挂横幅401条;新闻通报32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35次,公益广告58天;发放宣传单10600份。深入工矿、企业开展宣传活动25次,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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