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收集5篇)
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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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至今,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工业化成绩斐然,农业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但从工农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社会发展差距等方面综合判断,我国城乡关系的失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工农差距扩大,农业的弱质地位未能改变
我国长期以来以不平等交换体制为基础,通过“剪刀差”形式挤压农业、索取农业剩余,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发展的做法,至今犹在。改革开放前20多年里,依靠它转移农村积累给工业和城市的规模估计在6000亿元—8000亿元之间。有专家估计,1990年代以来每年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约为1000多亿元,总体上仍旧是农村背负城市,“以乡养城”。
(二)城乡经济差距扩大,农民仍是弱势群体
在收入方面,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75.6元,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为3.11倍,比1978年扩大了0.54倍,比1985年扩大了1.25倍,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高。如果把城市在养老、就业、医疗等方面福利性保障考虑在内,据测算,这方面的差距每年人均约3000多元,那么,我国城乡收入的实际差距为6倍左右。在消费方面,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品零售额是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品零售额2.69倍。60.9%的农村人口消费品零售额只占36.7%,而39.1%的城镇居民却占据着63.3%的零售额。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6.2%,刚刚进入总体小康阶段,但我国城镇早在1997年就达到了这一水平。在储蓄方面,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储蓄是农户储蓄4.65倍。60.1%的农村居民,占有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总额仅有17.7%,而39.1%的城镇居民却占据着82.3%的储蓄存款总额。农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不到城镇居民的1/10,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差距悬殊。
(三)社会差距扩大,使农村成为落后地区
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所享有的发展机会和政府福利,被边缘化的程度相当严重。在社会保障方面。近年来,农村社会保障(包括优抚救济、养老、医疗保险、福利等)每年约400多亿元,仅占GDP的0.5%左右,其中有2/3来自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自筹,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据民政部统计,2002年,农村仅有404万人得到了低保,占应保人数的25%,城镇低保人数达到了2054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在科教方面,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口的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小学文化程度占42.8%,15岁以上文盲率为8.3%,高于城市23.8%和4.0%的水平。2001年,农村人口小学文化程度占41.1%,较2000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但仍比城市的19.7%高21.4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占5.22%,比城市的23.6%低18.4个百分点。农村人口文化科技素质低下,影响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科技人员流失严重,在农业第一线的农技人员更少,平均每万名农业劳动力只拥有21人,与每万名职工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800多人相差甚远。在医疗卫生方面,由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生存困难造成机构人员不稳定,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被严重削弱。在环境方面,八亿农民滞留农村,加剧了土地资源、能源缺乏与人口增长的矛盾。由于乱开滥垦超载过牧,我国90%的草地已经或正在退化;工业“三废”在农村扩散,以煤烟型为主的大气污染导致酸雨的覆盖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主要流域的水污染比较严重;我国人均耕地为0.11公顷,有1/5耕地受到污染。大量数据表明,在未来的较长时期内,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仍将处于高污染、低控制阶段,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严峻。失衡的城乡关系不仅使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为落后地区的格局得以强化,而且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影响社会稳定,对经济效率也带来负面影响,这种状况如果继续下去,必将破坏城乡协调发展机制,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制约先进生产力向农村的渗透,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加大社会稳定成本,最终影响全面小康建设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二、“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没有解决好城乡二元发展模式的改革问题
“三农”问题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并且折射出诸多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探其原因,既有机制性问题,也有体制性弊端,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根除城乡二元经济制度结构。
(一)农村财政资金的多收少支
依然存在的工农产品剪刀差制度使农民仍承受着每年约1000亿元的“暗税”,再加上明的农业各税,近年来平均每年400多亿,工农关系因此长期处于扭曲状态。同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绝对数和占总支出的比重却很低。2001年财政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和各项事业费为905.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8%,仅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财政总支出2001年比上年增长18.7%,而支农支出仅增长2.1%。如果把农业基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救济费计算在内,2001年支出为14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74%。如再把扶贫和农业政策性补贴计算在内,按此口径,2001年综合支出总额为2509.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3.3%。各项对农业的支出都没有达到《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农村财政多收少支的直接后果就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市占有。城市对教育、卫生、文化等资源的占用,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大大优于农村。
(二)农村金融多存少贷
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企业贷款所占比重较低,与农业的贡献不对称。改革开放前,金融部门的农业贷款占所有贷款的比重一直维持在13%左右,而1978年后一直维持在两位数以下,1998年以来徘徊在5%左右,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也一直保持在6%左右。2000年,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99371亿元,而用于农业和乡镇企业的贷款余额仅占10%左右。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重吸储、轻放贷的现象,只要有足够的存款,上解到上级金融机构,就可以过上赢利的安稳日子。这种体制和做法,造成了金融机构从农村吸储多、放贷少,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农业和农民办的乡镇企业贷款十分困难。
(三)农村土地多征少补
随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人,城镇非农建设用地已从行政划拨全面转向市场化的出让,土地出让价格大幅飚升,但向农民集体征用土地的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仍停留在行政划拨年代,土地出让的价格远远高于对农民的补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以乡养城”的一种新形式,是政府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当前农民利益流失最严重的一条渠道。目前,征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民最多的领域,尤其是在城镇边上的农村,大片土地被征用后,其补偿费根本不足以让“失地农民”在城镇创业和安居,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四)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
目前,以歧视性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分割体制并没有彻底改变,由此造成的城乡“鸿沟”还没有完全消除,结构性偏差在继续维系。进入1990年代以来,随着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及城市用工制度的松动,农村大量劳动力开始进入城市打工,农民进城务工作为城市反哺农业的现实途径,对城乡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但这是一种体制外的、暂时的流动,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也不纳入城市的就业管理。我国失业统计一直不包括农村人口就是一个有力说明。这种制度导致了农民与市民天生不平等,把广大农民禁锢在农村,享受不到公民应有的权利和待遇,失去了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总之,大量事实表明,一系列剥夺农业和农民、保护工业,限制农民、保护市民的不平等、不公正的二元经济制度结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
三、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际经验值得借鉴
尽管各国工业化模式不尽相同,“三农”问题的表现形式、基本特征和应对措施也有很大区别,但世界多数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在工业化进程中不失时机地统筹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此缩小工农收入差异,解决“三农”问题,完成结构转变,是带有普遍性的发展规律。其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无启示和借鉴。
(一)处理好工业化发展阶段与反哺农业的关系
普遍的经验是,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的水平时,即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就进入了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过渡,工农、城乡关系开始改善的最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为确保农业积累不再为工业发展所吸取,农业与非农产业平等发展,不同国家往往从各自国情出发,采取相应的平衡发展措施,一般都是以工业反哺农业为主要手段。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依靠从农业提取积累来支持工业发展的历史阶段已经结束,这是人们的基本共识。因此,在共同农业政策方面,应保证农业不再被工业挤压,在体制上给农业再一次松梆,以求资源不再从农业和农村被剥夺而流出。
(二)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
农业与工业相比,由于受自然因素、技术因素和规模经济的影响,其生产率水平相对低下,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较小。随之,农民无论在收入,还是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地位,城镇化、非农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势。因此,为了农业的持续发展、发挥农业的多功能作用、稳定农村,各国政府制定各种保护措施,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和农村利益。比如澳大利亚以“均等化机制”实施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平等公平地向经济不发达地区提供公共物品,缩小地区经济差距的经验;美国、日本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欧盟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及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政策等。
(三)处理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
按照“木桶效应”理论,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其限制必定来自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对落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事业的不发达。因此,处理好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与我国情况最相近的就是韩国,他们实施农村“新村运动”的做法值得借鉴。
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财政、金融、税收体制上采取突破性的举措
(一)调整农村财政政策
基本方向是明确公共财政职能,增加农村财政资金总量,转换运行机制。一是逐步将县以下以改善农民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为重点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将国债资金政策的重点应由城市转向农村,并增加预算内财政支农资金比例。要尽快改变中小型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办法,逐步把县以下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特别要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节水旱作农业、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农机具更新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绿箱”支出,用足“黄箱”政策。“绿箱”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引进,调整过去以数量增长为中心的政策取向;“黄箱”补贴应继续对良种、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经营贷款实行优惠政策。三是加大支持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建立规范的农业补贴制度
农业补贴是实施对农业支持与保护的主要政策工具。为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力,必须改革近年来国家财政投入巨资用于粮棉等农产品流通环节补贴的做法,从价格补贴方式逐步转向对农民直接补贴方式,建立有效规范的农业补贴制度。主要途径有:逐步将粮食风险基金转为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在主产区建立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性补贴;逐步将一部分农产品出口补贴转为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继续加大对受灾地区农民的收入补贴;逐步增加对农民的生态环境补贴。
(三)调整农村金融政策
校正金融资源的城市偏向,要从规范农村金融政策入手,形成五方面的支持:一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保证县及县以下的邮政储蓄机构、信用社、其他商业银行从农村吸收的资金,要争取全额或绝大部分返还用于农村。二是国家在利率浮动幅度、再贷款、贴息、补亏、税收等方面支持商业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农户需求,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注意进行贷款品种和方式的创新。四是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五是适时将农业保险提上议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现代农业保险制度。
(四)调整农村税收政策
近年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但改革方案没有跳出“摊丁入亩”的框架,不是对商品征税,而是对土地征税。2003年全国税费改革后,如不继续深化改革,势必出现收费反弹。应考虑按市场经济原则进一步改革的方案,将对土地征税改为对农业商品征税。具体方案是对进入商品市场的农产品征收商品税,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并且按照国际惯例,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五、建立完善城乡劳动力统一管理制度和土地征用市场化管理办法
(一)调整农村就业政策
调整农村就业政策的基本方向是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政策,实现城乡间劳动力市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战略,重点要实施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的创新、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创新和劳动就业的机会均等的制度创新。因此,需要对城市利益导向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和城乡关系进行重大调整。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当务之急是要明确政府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负有重要职能和重大责任,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根本的解决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大体系,即建立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体系、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就业信息体系和建立维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了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农村劳动力无序流动的状况,建议设置管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的监测,指导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提供比较准确的劳务信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们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城镇化建设试点工程,使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有力促进了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我们通过推进农垦、森工小城镇建设和实施“百镇建设”试点工程,一座座现代化小城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建成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大镇、边贸强镇、旅游名镇,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6.5%。我们组织一些地方整村推进,着力加强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由试点先行向全面推进转变,使农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农民生活大大提高。我们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极探索场镇共建和城镇化建设有效途径,双峰农场与裴德镇、鹤山农场与双山镇场镇共建试点和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推动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城乡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实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才能让农民和城镇居民都享受到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应有之义,只有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才能不断增强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形成以小城镇建设带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化大农业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城乡一体化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打破城乡分割、对立的局面,使城乡人口、技术、资本、土地等要素相互融合,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的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是增进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只有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建设两个轮子同步驱动、协调发展,才能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有效缩小城乡贫富悬殊差距,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既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我省的城镇化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新农村建设仍属于起步阶段。不论城镇化建设,还是新农村建设,都需要加快建设进程。要抓好规划设计。加强县(市、区)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构建大中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统筹协调发展的龙江现代化城镇体系。明确功能定位,走符合实际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之路。搞好区域布局,科学合理摆布生产区、生活区及预留区。强化产业支撑,打造一批农牧型、工矿型、商贸型、旅游型的小城镇和新农村。突出文化品位,注重挖掘、保护、展现龙江文化和民族特色。注意建筑风格,设计出一些生态宜居、美观适用、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建筑样式。房屋内部设计也要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生活习惯,方便生产劳动。要加快建设进度。一定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施工时间,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抓好开工建设,所有项目都要倒排工期、设置施工节点,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解决影响开工的各种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每项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化服务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要完善配套设施。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一体服务的原则,加快县乡道路、通村路及田间道路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小城镇电力、通讯、燃气和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信息通讯设施建设,加快城乡教育、医疗、文化、休闲娱乐等公益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打破城乡二元、区域界限、行政分割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城乡发展活力。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政策扶持和政府投入为导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深化合作共建,实现事业共用、产业互融、市场共兴。积极进行“扩权强镇”试点,努力增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积极进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消除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障碍。加快完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推动实现大机械作业、科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1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十大工程”发展举措,把蔬菜生产作为保供给稳物价的重要任务来抓,扩大了生产规模,2011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达664.8万亩,总产量达1631.1万吨,今年上半年全省春夏菜播种面积达452.1万亩,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59万亩。推广了先进技术,在冬季温室番茄、青椒、茄子等果菜类生产栽培技术上实现突破,在千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25个部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立示范棚、示范田。强化了市场建设,改造升级17个蔬菜专业批发市场,2011年全省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39个,蔬菜产销订单面积达到240万亩。加大了扶持力度,强化政策、资金、金融支持,为蔬菜生产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扎实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消费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各种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努力推进蔬菜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可靠安全、市场波动可控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城郊型蔬菜生产基地,提高自给能力和应急供应能力。着力打造出口型蔬菜生产基地,扩大我省蔬菜在国外市场的份额。着力打造外销型蔬菜生产基地,着力开拓南方市场。着力打造特色型蔬菜生产基地,叫响龙江特色蔬菜品牌。着力打造旅游型蔬菜生产基地,切实提高蔬菜生产效益。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改善生产条件,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加强露地蔬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水利、道路、配电、农机等设施。加强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蔬菜持续均衡生产能力。条件成熟的地方要投资建设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学校等公益设施,推动新的小城镇兴起、产业集聚、农民进城。要创新经营管理方式。探索务实有效的蔬菜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大胆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合作经营,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推进蔬菜规模生产,共同开拓省内外市场,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切实强化质量监管,保证广大群众吃上安全菜、优质菜、放心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蔬菜基地、合作组织、蔬菜加工和流通龙头企业给予扶持。要强化科技示范引领。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完善科技服务设施,强化科技服务手段,不断提升蔬菜生产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实用技术到位率。加大优良品种引进推广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和育种企业加强合作。加快栽培技术集成创新步伐,全方位增强科技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关注市场、研究市场,增强驾驭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政府调控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及生产主体的应对能力,引导广大菜农注意把握市场动向、理性安排菜品种植。加快建立蔬菜产销信息监测体系,为全省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加快蔬菜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蔬菜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情况。加快蔬菜产品市场预警体系,努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要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加强流通市场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的现代蔬菜流通体系。加强批发市场建设,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加强产销衔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实现直供直销。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蔬菜配送中心。加强蔬菜流通主体培育,加快蔬菜产业“产加销”一体化步伐。
一、进行城乡统筹的基本原则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东中西部地区表现出来的不平衡,以及在城乡上出现的差异,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发展。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城乡统筹。经济建设是城乡统筹的基础和根本保障。要为分布在农村的各项产业、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提供金融、财政税收和其他相关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的有机互动,推动农村与城市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并缩小城乡差距。
2.坚持以优化发展环境为前提进行城乡统筹。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为代表的发展环境如何,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优化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的建设,对乡村空间布局进行统一规划。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公用设施、广播电视、能源供应、乡村道路和公共交通体系等,要纳入到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给予考虑,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并且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民增收提供物质基础和保障。
3.坚持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为目标进行城乡统筹。统筹工农业发展,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并实现农业产业化。加快国有企业转制的改革步伐,鼓励发展民营和个体私营经济。统筹城乡保险事业发展,对农业企业和农民实行农业保险补贴政策,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收入有一个安全和稳定的增长环境;统筹城乡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取消各种涉农收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建立并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生产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城乡劳动者生产技能,为增收奠定技术基础;积极开拓增收渠道。积极扶持发展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业,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
4.坚持以维护城乡居民的基本权益为宗旨进行城乡统筹。要消除阻碍城乡居民获得基本权益的体制,为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养老、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障奠定基础;要深化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行政管理、户籍、就业体制,保证农民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民生权;要逐年加大财政对城乡、尤其是乡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逐步建立以乡村居民为主体、覆盖全部乡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低保和社会救助体系;要有重点的进行统筹建设,把最需要统筹的社会群体放在优先位置,化解社会矛盾。
二、城乡统筹发展要从规划入手
要深化经济社会各项改革,通过科学求证,大胆突破,积极探索解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做好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各项规划。
1.科学构建城镇体系,充分发挥城镇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科学构建城镇体系,充分发挥城市增长极的作用要做到以城市化发展为核心,以功能划分为依据,构建城市、县城、重点集镇和重点村庄的城镇村城市体系。通过城镇村体系的建设,加强城市对县市、集镇和村庄的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可在县市、集镇和村庄的支持下,合理配置各种建设资源,更大程度上发挥城镇村体系在推动地区发展上的作用。
2.促进城乡产业融合,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城乡产业融合。一是促进种植业生产与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业生产进行融合,通过延长农业生产链条,增加农民收入和非农就业岗位,紧密城乡关系。二是通过城乡产业的紧密型分工布局,实现城乡经济与社会的互动和共同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乡发展差异;中国特色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不同方面的质疑和讨论,这还要从社会经济制度的角度来说明。对特定社会经济制度来说,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它是一种手段,通过这样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实现社会经济的有效配置,实现资源的不断扩大和再生产。有人说市场经济不存在一个社会制度的根本区别,这种看法认为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它们所制定和发展的经济制度是完全等同的,没有区别的。即是把市场经济看作是一种独立经济制度,是附着在市场经济这一独立实体经济上的社会形式。还有人说既然我们要走社会主义道路,那就应该逐渐限制和逐步取消市场经济,甚至根本不必考虑经济改革,避免资本主义的同化,建立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针对经济问题提到:“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思想经过十四大确立,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自此,我国开始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也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反映了经济体制的理论内涵,它完全突破了过去一直公认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代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经济制度本质属性的观念,认为它们都是经济手段;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为,不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对于经济的调节分别有自己的特点,既有优势也有不足,我们应该认识清楚市场经济的长足优势,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马克思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发展的。”生产关系需要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变化,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需要整个社会在资源配置和工业产业化等不同方面有规律有计划的提高,这需要整个社会所有成员的参与和协作,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水映了社会的物质基础,普通的人民大众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方式选择和要求上来,才会真正体现一个国家整个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自然会出现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二、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市场化的脚步逐步走进城乡各个角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突飞猛进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了国家经济水平的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城乡之间越来越突出了经济差距的问题,城乡差距是指在基本社会制度及其一系列衍生制度约束下由城乡主产业生产方式而决定的城乡发展水平的差距。一方面,这是受到社会基本制度及价值取向影响而有效发展生产力的良好举措;另一方面,由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本身都存在各种各样的优势和不足,不能因为客观存在的城乡差距问题就否定一个社会体制,也不能以此来批判与之相应存在的经济体制。在这样的客观事实面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机制下,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能使现实经济活动的物质利益原则最大化的经济手段,是人类社会配置资源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具公平性的经济活动方式。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非常完备,在一定阶段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合理性,居民收入差距合理扩大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资本的积累,进而会推动经济增长。然而,收入分配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当收入差距拉大损害到效率时,会最终阻碍经济发展。人们对收入差距问题的不满,除了对差距过大本身不满之外,更多地是形成这种差距的原因不公平,特别是某些人因不当手段而暴富,人们的不满情绪就会增长,经济增长的环境就会被破坏。分配公平正义不仅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如何协调城乡差距,在不影响整个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我们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三、如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面对客观存在的城乡经济发展差距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成熟,我们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发展,但现实发展是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沿海地区先发展起来为基础的,所以就形成了地区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协调。
1.制定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
一个经济分配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实践发展,不能仅仅靠经济体制自身的调节,需要一个规范化的合理的分配方案协调经济取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单单依靠市场的自身作用来均衡整个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水平,显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和公平合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科学分配制度的建立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发展,不能因为解决分配不公平问题,而转移城市利益或扩大分配,牺牲经济增长。公平分配不是过去的按人头分配物质和资源的“平均主义”,这只是机械的平均分配,不是实事求是和按实际发展情况下的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分配方式;同时,我国依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社会现状,在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仍然较低的情况下,在经济发展战略上仍应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只有制定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的总体水平,才能为最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奠定基础。同时,要避免贫富悬殊和城乡对立,要从共同富裕的高度把握和实现社会的公平。
2.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发展路子
我国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始终遵循社会主义的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面对城乡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的局面,我们必须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合理调节,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经济关系的调节机制对于地区经济差距的扩大不能是暂时性,而是一个相当长时期长阶段的坚固调节机制,在这样的机制调节下,我们必须走出“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发展路子。同时,一个完整的城乡差距调节机制应该是统筹地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的作用,要把握好度,不能大跨步地将城市的优势产业优势主导地位迅速削弱,应该有条不紊地,按部就班地逐渐带动生产力落后的乡镇企业和产业,政府职能部门更是要在这条发展路子中起到引领和规范作用,凡是市场能做好的,就让市场去做,凡是通过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就由市场去解决,政府只做市场所做不到的事情或市场所做不好的事情。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保证城乡地位平等,取消城乡间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使城乡居民和城乡各类经济主体都能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发展机会。促进城乡互通,不断打破城乡经济、文化及生活限制,将各生产要素顺利地进行自由交流和流动,突破乡镇落后的发展现状,以城市成熟的发展条件和硬件设施配合人才实力不断引领乡镇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改变城乡分割、各自发展的模式,发挥城市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扩散与辐射作用,形成城乡社区特色鲜明、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城乡共同进步,就是要在坚持城乡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城乡开放互通、互补、互促机制的作用,加快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农民与市民差距,实现城乡的共同繁荣与进步。
作者:王泽明单位:大理大学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张平.增长与分享———居民收入分配理论和实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一、突出特色优势,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一)龙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加快“十大玉米深加工企业”、“十大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十大特产品深加工企业”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培育著名品牌,形成竞争优势。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玉米、大豆、水稻、蔬菜、中草药、瘦肉型猪、肉牛、肉鸡、肉鹅、参茸等为代表的龙型产业格局。近几年来,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都在20%以上,到2008年底有望达到2000亿元,与传统的汽车、石化两大强势产业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二)产业化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基地建设呈现出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发展模式。农产品企业辐射带动的粮食种植面积占全部耕地的60%以上,有一半以上玉米面积实现订单生产。建设了中部玉米带牧业经济区、西部草原牧业经济区、东部山区半山区牧业经济区和环城牧业经济区,标准化牧业小区建设有了长足进展,畜禽优质品率显著提高,农畜产品生产开始向优质、安全、绿色方向转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已遍布各地,实现了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
(三)科技支撑带动能力增强
育成并通过审(认)定的农作物新品种达1000多个,85%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良种普及率为95%以上,增产幅度达12%左右。实现了牧业实用技术组装配套化、畜产品质量优良化和经营管理规范化,牧业科技普及率达到90%,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0%以上。产加研一体化步伐明显加快。
二、发挥市场基础作用,统筹城乡资源配置
(一)新型科技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加强农业科研体系建设。目前,全省有农业科研机构2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科研人员3000多人。建立转基因植物中试及产业化基地,设立国家玉米、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玉米、大豆、水稻改良分中心,以及农业部大豆遗传育种重点开放实验室。农业科教资源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二是创新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每个市州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区域建站、双轨运行、垂直管理”的改革试点,实行科技推广和经营服务于一体、政府投资和自身创收于一体。将区域站直接划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探索出一条适应发展现代化农业要求的、运转灵活、服务高效的科技推广新机制。
(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快速推进
建设现代水平的省级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全省九个市(州)、54个县(市、区)在省级平台上建立动态网页,648个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有近1622个乡镇、农业企业及涉农部门注册使用“一站通”全国农村供求信息联播系统。在基础网络建设上,深入实施了“金农工程”,以“四电合一”为载体,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服务资源,扩大农业信息覆盖面。在服务手段上,继续完善和扩大服务功能,开通的“12316”新农村热线,帮助农民解决种植养殖、市场信息、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各类问题,信息服务网络正在向村、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加工和经营大户延伸。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分为三种形式:专业协会型,以农产品和技术为纽带组建的合作组织,为会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专业合作社型,以农民利益紧密联系,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民平等持股,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入股有息、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型,农民在兴办龙头企业和进行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储藏等方面采取这种合作形式。目前,全省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4510个,共带动农户126万户。
同时,农产品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使大批劳动力从土地中转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粮食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
三、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一)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支持粮食生产方面,建设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建成600万亩优质玉米、水稻和大豆生产基地。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产出水平。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标准化水田方条田700万亩。全面开展以江河堤防整治、城市防洪和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主要江河堤防长度已达4300多公里。37座城市的防洪工程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实施种子工程,省农科院培育出的高产、优质、抗病的超级稻“吉粳88号”,比普通水稻增产15%以上;“杂交豆1号”单产则提高20%以上。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等重大农业示范项目,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竞争力,发挥了引导、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生猪扩繁场和养殖场(小区)、奶牛养殖场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建设,全省养殖业得到健康发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得到加强,重大疫病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二)围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累计完成退耕还林74.2万公顷,从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到43.4%,有林地面积达到810万公顷,活立木蓄积达到8.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加大了主要江河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整治力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0万亩。
(三)突出抓好“水、气、路、电”,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活设施
一是农村安全饮水。我省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农村人口659万人。目前,全省共解决农村23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尚需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28万人,计划到2010年解决22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农村沼气。建设户用沼气池6.51万户,其中“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4.03万户,年处理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100多万吨,使20万多户农民受益。三是农村公路。从2003年开始实施“村村通”工程,建成53266公里农村公路,实现了全省98.7%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四是农村电力。全省建成小水电站153座,总装机38.62万千瓦。24个县(市)有了地方中、小水电,完成了12个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五是农村扶贫。2002年以来,共组织实施3000多个扶贫项目,较好地解决了当地贫困群众就医难、子女入学难的问题。
(四)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面已达到100%。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青年农民和农村后备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二是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100%全覆盖的目标。实施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四是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五是农村低保。我省2004年建立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社保相衔接的农村低保制度。到2007年底,省级农村低保资金已达到1.8亿元,人均补助标准由180元提高到360元,保障人数由最初的53.5万人扩大到了80万人。
(五)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解决农民住房问题
在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同时,从2007年开始,实施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5年改造农村泥草房74.4万户。预计到2011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
(六)立足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空间,谋划和推进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工程
为进一步发挥吉林省优势,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加粮食生产,编制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在我省中西部地区实施重大引水工程、大型灌区建设和改造、中部土地保护和西部土地整理、标准粮田建设、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农业良种培育和推广、生产技术集成与普及、病虫草鼠害预防、生态保障等十大工程、29个重点项目,用5年时间将吉林全省的粮食生产能力由目前的500亿斤提高到600亿斤以上。
四、深化农村改革,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
2002年以来,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对口支援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农村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发放。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较大突破
2004年以来,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放开市场,放开价格,多元市场经营主体正在形成,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发挥重要作用。
(三)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探索农村信用联社改革,采取免税和低税率政策,鼓励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发放贷款。通过开展小额农贷、信用农户联保贷款、抵押贷款等信贷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准备上市。
(四)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首先放开长春、吉林以外城市(镇)的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凡是进城农民有稳定居所、稳定就业岗位、稳定经济来源,就可以进城落户。
(五)探索了新型土地流转模式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优化了农业劳动力结构,促进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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