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文化概论(收集5篇)
时间:2024-09-04
时间:2024-09-04
【关键词】传播媒介;民族艺术;影响;研究
传播媒介是伴随并推动着人类文明演进而不断变化发展的,从古至今依次经历了六个时期,分别是:符号与信号时代、文字传播时代、印刷传播时代、电子传播时代、网络传播时代。施拉姆认为,“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人类正是通过使用、控制传播媒介,才使得文化得以传承、共享、发展、延续下去,从而极大促进了文化的变迁和发展。
如所有文化现象一样,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的传播与传承离不开传播媒介的发展与革新,每一种新兴媒介的出现,对其都是一种推动与挑战。那么,在麦克卢汉描述的“地球村”逐步实现,媒介即讯息理论被证实的今天,少数民族艺术如何既保持着原生态的美感,又适应现代化的文化需求,如何既被族人们坚守,又在更广阔的空间被认同,更要充分利用传播媒介。
康巴地区作为涵盖五省藏区,拥有神秘而丰富藏民族文化艺术的区域,传播媒介对其民族艺术与文化的传播与传承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典型意义。本选题从现代传播媒介的角度,以康巴地区为着眼点分析传播媒介对少数民族艺术传承的影响,探索现代媒体传播民族艺术的有效途径,让民族艺术借现代传媒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里绽放出经久不衰的光彩。
一、康巴地区民族艺术发展概况描述
藏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康巴地区指、四川、青海、甘肃、云南五省区广大的藏族聚居地区。在藏族三大历史区划中(三大方言区)中,康巴藏族无论是在语言、服饰、建筑、、风俗习惯、婚姻形态、社会类型等各个方面呈现的多样性、丰富性都是首屈一指。藏族民间歌舞、藏族戏剧、藏族传统体育活动、藏族建筑、宗教文化等都构成了藏民族神秘而丰富的文化景观。
二、多元化传播媒介下康巴地区民族艺术传播途径及其丰富的表现形式
文化传播的发展离不开媒介的发展,传播媒介与社会人类文明并行不悖。从本质上说,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文化传播史,一部媒介发展的创造史和变迁史。传播媒介的更替并不是简单的以新替旧,传播史从语言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到网络传播的过程不仅仅是递进,更是叠加。每一种新媒介的诞生,并不意味着旧有媒介的消亡,而是与此一起在历史长河中服务也革新着受众的生活,使之呈现出媒介的多元化态势。具体而言,民族艺术传播历程可分三个阶段。
2.1人际传播阶段
少数民族艺术的发展离不开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环境发展,康巴地区由于其地理、气候等环境,滋生了康巴藏族同胞能歌善舞的艺术细胞。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少数民族艺术大多是作为民间习俗的仪式行为,人们驱邪、祈福、婚嫁、丧娶等民族俗活中都可以看到民族艺术如歌舞、戏剧等形式。而这种传播途径,就是人与人的相互接触而发生的人际或组织传播。这种“人-人”的传播模式,使信息的传递与人们对艺术的感受的反馈在同时同地完成,具有直接性、亲历性、及时反馈的特点。
2.2大众传播阶段
人类传播史的发展阶段大致可分为口头-文字-电子-网络四个时期。从文字时代开始,“人-人”传播的模式就被打破,呈现“人-传播媒介-人”的大众传播模式。
康巴地区的第一份报纸可要追溯到1939年4月创刊的《西康新闻》,当时的康定还属于西康省省会,这是一份综合性报纸,分藏、汉文两个版面。主要以向康区和宣传抗日,报道西康省内外政治、经济情况为办报宗旨。设有西康动员、涛声、康区青年周刊、副刊等栏目。之后1941年4月在康定子耳坡西康省党部创刊了《西康国民日报》,其性质为西康省政府机关报,其报道的主要内容除了为政府公报、文件、国内外新闻等硬新闻,也包括生活常识、藏区建设、藏族风俗、历史、宗教、社会调查等。第一份现代藏文报纸《青海藏文报》,最大的藏文报纸《日报》之后,康巴地区有了第一份藏文对开彩色日报《阿坝日报》,还有《甘孜报》《迪庆报》等。这些报纸的问世,使康巴地区的民族艺术与文化可以通过纸质媒体为人们所知晓。
随着“村村通”工程、“千乡工程”的开展与落实,康巴藏区的居民们可以收听自己的广播与电视节目,无疑为民族艺术的传播拓宽了渠道。1994年举办的首届康巴艺术节在青海玉树举办到2010年9月在迪庆香格里拉举办的已经是第六届了。这些重大的活动都通过现场演绎、报纸、广播、电视报道,让千千万万的受众关注。尤其是电视媒介,2010年,康巴卫视的开播让少数民族艺术得以生动直观的跨越时空的展示,形式多样的电视节目成为少数民族艺术的表现途径。
2.3现代传播阶段
对于“新媒体”一词,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概念的界定。从物理平台的层面上看,新媒体是一个新的信息载体。相对于传统的电视和广播,新媒体存在于电脑、手机和户外大屏幕上。第二层理解,是从媒体运作的方式上看,即内容产生、编辑和传输的方式。比如内容产生,新媒体体现的是大量的网友参与,自发生成。
2009年8月,新浪推出微博,现已有近两亿的微博用户,这一小小的应用使每个受众跃然成为新闻官,在自己的地盘里向外界报道所见所闻所感,比任何媒介形式更便捷,更具传播力和影响力。康巴地区的加措活佛以“加措活佛-慈爱基金”注册微博号以来,已拥有了两百壹拾贰万关注量,并且“粉丝”数量还在增加。同样是宣传藏传佛教的活跃人物“索达吉堪布”拥有壹佰多万关注量,“延参法师”拥有五百多万关注量,他们运用微博这一平台,发表开解人生智慧的藏传佛教教义与思想,让越来越多的受众通过关注他们的微博,了解藏传佛教,了解藏族文化。“康定情歌木格措风景区”、“稻城亚丁旅游专线”等微博更具化地展示着康区的人文风貌。此外,就算是普整理户,可能在某一天去到康巴地区旅游,拍下了某刻动人的风景或是参与了特别的风俗活动在微博上分享,也会引起“粉丝”转发。这无疑比任何传播媒介都更经济地达到宣传康巴地区人文景观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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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第二版)[M].河道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宋生贵.现代媒介传播中的民族艺术的审美接受——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民族艺术的美学研究[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4(3).
[4]宋生贵.现代媒介与民族艺术传播——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民族艺术的美学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4(4).
民族地区在我国是一个专指性概念,专指汉族外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自治区域。民族地区图书馆(尤其是大中型公共图书馆)的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建设不但具有更为鲜明的地方特色,而且同时带有十分突出的民族性、多元化、综合性特征。本文拟以此为依托,兼顾保藏与利用、传统文献资源建设与电子文献资源建设等多重目标,对民族地区图书馆(以大中型公共图书馆为样本)馆藏地方文献的结构形态做一梳理与探讨。不妥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1元结构
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兼具地方性、民族性两大突出特征,因此,地方文献结构态、民族文献结构态是其元结构(即最基础结构)的两大支点。
从理论上讲,地方文献专指以任何载体形式记录有一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历史各方面知识信息的文献。但在现实的文献资源建设中,地方版文献、地方人士著述一般也纳入广义地方文献范畴。其结构关系如图1。
民族文献的结构形态与地方文献有些类似。一般说,凡是记录有关于一民族的某种知识信息的文献均可视为民族文献,而不论其作者、文献类型、语种等,但在现实的文献资源建设中,一民族常用或多民族共用特殊文字版文献,民族人士著述也被纳入广义民族文献范畴。其结构关系类似于图1,故从略。这里仅设定其标识代码:M——广义民族文献,M1——狭义民族文献,M2——民族文字版文献,M3——民族人士著述。
在中国历史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总是与一种甚至多种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代社会中,仍有很多民族保持着一定的宗教信仰,如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民族的伊斯兰教信仰,藏族、白族、蒙古族等的藏传佛教信仰等。因此,记录有关某一民族地区知识信息的宗教类文献也一直是民族地区图书馆地方文献建设的重点之一,亦当视为其元结构的另一大支点。这里我们将宗教文献设定标识代码为Z,将宗教性民族地方文献设定标识代码为Z1。
将广义地方文献、广义民族文献、宗教性民族地方文献统合到一起,便构成了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的元结构。其结构关系如图2。
图2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元结构示意
有必要指出,如上元结构不仅是分析、研究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民族文献的最基础的理论框架性结构,也是建设这一类特色馆藏体系,开发特色数据库的重要依据。当然在馆藏建设、数据库建设的实践上还应进一步探索与之配套的学科、主题结构模式以及标识结构。但无论如何,民族地区图书馆的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都不宜以学科或非上述结构及其要素的主题为首选建库标准。
2学科、主题结构
强调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的元结构的突出地位,并非漠视其学科结构的存在,亦不意味着对其学科结构不予揭示与标识,而是强调元结构与学科结构具有主从关系。套用文献学的术语,元结构在建库(含文献库与机读数据库)和资源统计、分析、评价时应属于第一级的标准,学科结构应属于第二级及其以下的标准。
考虑到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的综合性特征较为显著,在具体揭示和标识其学科结构时,首先设置“综合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类是必要的。其中“综合性”既包括综合性学科,亦包括综合性文献类型。
严格意义上,本文所谓元结构也是一种主题结构。只是这种主题结构在民族地区图书馆整个文献资源体系(含数据库体系)中居于较高的、相对独立的层次,故宜纳入逻辑性较强的学科分类体系。20世纪90年代初的“全国文献资源调查与布局研究”中曾以《中图法》的《中国地区表》为依据单独列出各“地区性研究”类,笔者认为正是体现了对这一特点的正确把握。
3文献类型与载体、语种与文种、获得方式结构
3.1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结构
比较而言,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涉及到的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应该是最多样的。在具体规划与建设中,应参照国家标准《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83)执行。在大中型公共图书馆的这类专藏建设中,要致力于形成较为齐全的文献类型与载体结构。
3.2文种语种结构
原则上,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的文种结构可概分为汉文字语言、少数民族文字语言、外国文字语言(含世界辅助语言文字)三大系列。一般情况下,此三大系列中的后两类文种语种可参照国家标准《中国语种代码》(GB4881-85)和《世界语种代码》(GB4880-85)执行,而汉语言文字一般则不用标示。
鉴于目前国家标准中尚无关于古代少数民族语言(如突厥语、鲜卑语、回鹘语、契丹语、女真语、西夏语、土火罗语等)专用的代码体系,建议采用《中图法》(四版)中H大类的“H211少数民族古语言”各类暂代,亦可据以自编代码表暂用。
3.3获得方式结构
任何图书馆馆藏文献的获得方式都不可能是单一的付款购进方式。而在民族地区图书馆的地方文献资源体系中,多样性获得方式结构则有其独立存在和准确标识的必要,它既是分析评价民族地区馆藏文献资源体系特色和水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专项文献购置费科学分配的依据及专题数据库有偿使用的定价依据。
这里试列出常见的获得方式结构要素并给出相应的代码标识:
FZfz复制SZsz受赠
GRgr购入ZBzb自编
JHjh交换ZJzj征集
JSjs接收
4等级结构
关于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等级结构(俗称藏书等级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曾有过热烈讨论,比较流行的等级结构划分是肖自力于1981年提出的“五级藏书结构”,即:甲级——完整的藏书;乙级——研究水平;丙级——大学水平;丁级——基础水平;戊级——最低水平。在笔者看来,肖先生关于图书馆文献资源体系的等级结构划分的精髓在于从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角度,对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体系的建设目标做等级式分解与界定,至于在一个具体的图书馆或针对某一具体的文献集合,采用哪几级等级结构指标是完全可以也应该因馆而异、因文献集合的实际而异的。
着眼于民族地区图书馆(尤其是省一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收集的目标与任务,结合现有馆藏建设的实际,笔者认为区分出四个等级是适宜的:
甲级——特藏级。这里的“特藏”可以界定为具有珍稀的资料价值或版本、形制、文种价值的民族类、地方性文献。通俗地讲即善本或准善本、文物或准文物。
笔者之所以没有将“完备级”列入第一级,乃是因为“特藏”性文献很难用“完备性”指标来衡量,评价它的标准是珍稀性(文物性、善本性)及独家收藏性。从文献收集的角度看,它们大多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一类,而一旦获得,其价值却又是独特而巨大的。对具有文化遗产保存功能的大中型公共图书馆而言,这一类文献收集、保存一直被视为重中之重,誉之为“镇馆之宝”。而在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类馆藏可能更适宜采用国际通行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方法与手段去开发和利用。
乙级——完备级。这一级可以界定为“努力收集某专题领域的所有知识记录,不管其内容水平、文种、出版形式、著作形式如何,以收集齐全为准”。肖自力先生曾明确指出,“一个地区馆对本地和有关本地的出版物的收藏应达到这个水平”。就本文的讨论而言,则可以补充为:一个民族地区图书馆对本地区、本地区各民族(含历史上曾在该地区存在过的民族)的各类文献的收藏应达到这个水平。
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的建设任务归根结底有二:一是尽可能完备地收集和保存该地区、该地区各民族的文献遗产;二是对该地区的“地区性研究”(含民族研究、宗教与民族文化研究)提供文献保障。从逻辑上讲,一个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整体或某一个专题领域达到乙级(完备级),它在资源建设的任务上当然也就全部涵盖了两大目标。通俗地讲,“全”必然涵盖了“精”与“专”。但在文献资源建设的实际上,完备级目标是极难实现的。就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而言,完备级目标也只能针对某一专题(如某一时间段的地方版文献)或某一专题的易获得文种、载体、类型的文献来确定。
丙级——研究级。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体系在整体上或某些局部上尚达不到“完备级”时,可以确定“研究级”的建设目标。这里的“研究级”可以界定为:能够为一定的专题性科学研究提供文献保障。
“研究级”是一个相对模糊的级次概念。怎样才算是达到了“研究级”收藏水平,目前国内外主要采用标准书目核查、核心书目核查、引文分析、用户评议等方法进行综合、加权式评定。若设定总分为10分,可以认为达到8分以上为“研究级”,6—8分为“准研究级”。
丁级———专藏级。针对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建设的目标、任务,在“研究级”以下,再详分若干级次实无必要,可笼统地概称为专藏级。一般说,凡同时具备(1)确立了专门的发展计划、(2)设立了专门的文献库和相关机构、(3)专题性收藏已具雏形三项条件者即认为进入了“专藏级”水平。
从传统意义上的文献资源建设而言,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都应以“专藏”的形式出现。因此,这里所谓的“专藏级”亦可以理解为是针对这类文献集合的初级状态或初级阶段的级次称谓。
5几点补充或说明
5.1根据本文的分析,笔者以为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性文献在整体上是一个多维、立体式的结构。当然,绝大多数多维、立体式结构在思维抽象中都可以简化为三维立体式结构。本文讨论的如上结构亦可以理解为这样的三个维度:一个维度是元结构维(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宗教性民族地方文献),另一个维度是等级结构维,再一个维度则是学科、主题、文献类型与载体、文种与语种(语种主要针对语言型、声像型文献)、获得方式维度。
5.2本文前述结构形态,可以称为“主流结构”,它们在民族地区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这一特定文献资源集合体中居于主导地位,最具理论分析的代表性和结构分析的样本性。这里绝无排斥其它一些非主流性结构形态之意。事实上,诸如一、二、三次文献的划分,专题数据库方面划分出题录数据库、文摘数据库、全文数据库也可以视为等级性结构;时代(时间)结构、品种复本结构、文献购置费分配结构等亦可与学科、主题、文献类型与载体等列入同一维度。它们在某些更为具体、专门的结构分析时,显然也都会各有各的用处。
九寨沟旅游在国家政策、各级政府、地方社区等的大力支持下飞速发展,带动了地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增加了国家税收、提高了当地人的收入、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但是,旅游在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当地的自然环境、宗教信仰、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生产生活等多方面带来了影响,值得思考,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基于初步的文献阅读,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兴趣,本文从民族文化旅游的角度试着分析九寨沟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短板。本文首先谈对“民族文化旅游”概念的认识;然后就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相关研究进行概述;最后总结作为自然遗产地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文化旅游概念
什么是民族文化旅游,中文文献中不同的学者用了“民族村寨旅游”、“民族旅游”、“民族地区旅游”等相关概念来表述。罗永常(罗永常2003)用了民族村寨旅游,认为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目的地的人文事象和自然风光为旅游吸引物,以体验异质文化,追求纯朴洁净,满足“求新、求异、求乐、求知”心理动机的旅游活动称为民族文化旅游。李天翼(李天翼2011)也用了民族村寨旅游,认为民族文化旅游是对民族村寨社区进行自然与文化参观访问的活动。他强调异文化体验是民族文化旅游的核心。2012年,李忠斌和文晓国(李忠斌,文晓国2012)从理论上梳理和分析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提出对民族文化旅游概念的新认识。他们认为,民族文化旅游是不同的民族旅游者以某一民族聚居区域为旅游目的地,以该民族文化为内核,以经济、社会生活为主线,以全面了解该民族文化特质及生产、生活状况为目的一种参与、体验活动。在界定“民族旅游”的概念和内涵时,两位学者强调:民族文化旅游不应该理解为是主体民族对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旅游,这个概念偏窄并具有误导性;不能解释多民族国家内不同民族间或国与国之间不同民族间的旅游性;容易给人一种主题民族和其他民族是从属关系的错觉。
以上学者对民族文化旅游概念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民族文化旅游是一种以体验为主的旅游活动;吸引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的是当地的自然风光及与自身文化有差异的地方特色人文事象;体验地方的特色文化是整个旅游活动的核心。
从概念理解上来说,九寨沟的旅游就是一种民族文化旅游。九寨沟地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境内,景区内因有九个藏族村寨而得名为“九寨沟”。景区内及周边主要生活的是安多藏族、白马藏族,同时还有汉族、羌族、回族等其他民族。旅游者在欣赏九寨沟独特自然风光的同时,体验当地特色的民族文化是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九寨沟在近40年的旅游发展历程中,就景区管理、保护、科研、营销、信息化等诸多领域与国际接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在其他自然遗产地或景区的前列,但从民族文化旅游的角度来看,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如何看待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发展?
二、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概述
在以九寨沟为研究对象的文献中,学者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情况、旅游带来的文化变迁、当地人和游客对民族文化原真性感知和满意度调查等方面。
1、关于社区参与民族文化旅游的研究
田世政和杨桂华(田世政,杨桂华2012)较全面细致地总结和分析了九寨沟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演进过程。把九寨沟30年发展历程中,社区参与旅游的经历分成了四个阶段:自发式参与(1984-1991)、合作式参与(1992-1998)、依附式参与(1999-2005)到融入式参与(2006至今)。他们分析到,在这个演进过程中,作为文化载体和景区主人的社区没有因景区成立而被迁移或隔离;社区的资源权益以集体林权参与门票收益分配的形式得以实现;景区与社区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式实现经营项目合作;就业机会同享;最后形成了“景社一体”的社区参与模式。在这种参与模式下,社区居民的总收入水平比以前提高,参与面得以扩大,受益更趋公平,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增强,下一代的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最终也促进了景区环境资源的保护。
但是,“景社一体”的社区参与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目前社区参与主要停留在经济参与层面,参与建议和决策的比例低;社区经济收益分配与景区发展不同步;社区经济参与缺乏有效保障机制,社区权益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田世政,杨桂华2012)。随着九寨沟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这种参与模式已表现出不能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李刚2012)。
尽管有不足之处,从管理学或经济学的角度,有学者认为九寨沟社区参与旅游的经验在实践上有创新、理论上有突破[2],是一种有效而成功的案例[3]。因此,结合九寨沟的经验,也给其他类似的遗产型景区发展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留驻与外迁结合,社区外迁遵循引导与自愿原则;将景区内社区的行政管辖权授予景区管理机构;保障社区林权参与景区资源性收益分配;培育社区企业参与景区特许经营权竞争;推动社区参与景区管理与决策(田世政,杨桂华2012)。
2、旅游者和当地人对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的认知
1998年,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的张捷(张捷1998)教授,对九寨沟和江苏吴文化旅游资源进行了比较,基于游客态度调查结果分析指出,由于九寨沟自然风光优异品位吸引住了游客的大部分注意力及当地旅游发展忽视了对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尽管九寨沟藏族民俗风情比吴文化有特色,整体上游客认为九寨沟自然风景比藏族风情更为重要。而江苏无锡的吴文化虽然不如九寨沟的民族文化有特色,而且与主流文化差异性小,但是江苏吴文化的历史传统及民俗等文化旅游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当然效果也就更明显。
十多年后,匡翼云(匡翼云2011)也就国内游客对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满意度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得出的结论也是:旅游者对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整体满意度均值不高,为51.82;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作者分析原因可能是:1)九寨沟长期在对外营销的时候重自然风光宣传,而忽略了民族特色文化的宣传;2)景区利益相关者满足于当前以自然观光为主的游客的量,缺乏长远利益考虑,放松了对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导致游客满意度低。
2004年,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刘婕等(刘婕2004)就景区住房样式、语言、文字、饮食、服饰、宗教、经济等代表九寨沟文化多样性的7个方面对九寨沟的当地居民、管理者和游客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指出旅游对九寨沟的文化多样性影响很大。建议通过保护九寨沟藏文化的生存环境、鼓励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建设民族风情区为途径保护九寨沟的文化多样性,从而实现九寨沟旅游的真正可持续发展。他们强调,九寨沟文化多样性保护应该采取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办法,把旅游开发对当地文化多样性的消极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李娜等(李娜,许从宝,梁玥琳2011)以九寨沟的树正寨为案列,用问卷和实地访谈的方式,分析了居民和游客对藏寨建筑景观特色变迁的感知,发现居民和游客对村寨建筑景观特色都没有清晰的认识。他们认为民居的变迁本身离不开作为主人的少数民族社区居民的主观认识和客观改造。建议民族旅游地传统文化的保护,首先认清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和精华所在,并让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规划和管理来增强居民的自我认同和主人意识,从而才能激发当地居民对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自觉性。
3、针对游客体验最多的九寨沟民族歌舞表演的研究
卢天玲(卢天玲2007)就当地人对九寨沟民族歌舞演艺的真实性感知进行了调查,发现在经济因素和文化认同两个关键因素的影响下,当地居民对歌舞表演真实性认知表现出明显的年龄差异。中青年受旅游经济的影响,将经济因素作为真实性评判的首要依据,而文化认同次之;老年人超越了利益关系,将他们对九寨沟传统文化的认同作为了判定表演真实性的标准。
杜娟(杜娟2011)运用了人类学的文化自觉和“他者”构建理论,研究了九寨沟民族歌舞表演的变迁。认为在外来文化力量的影响下,特定区域的人们不会被动、消极地接受一种文化,而是做出了主动的适应和调整,不断地与不同的文化相互交融、渗透,形成新的文化,在这个文化变迁的过程中,政治和经济因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阳宁东(阳宁东2012)也以九寨沟藏羌文艺演出为例,研究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演进的互动关系:认为旅游发展演进为民族文化的复制、再造、建构、消解等现象提供了平台;民族文化在旅游发展演进过程中重新生成,同时被价值化、功能转移,促进了地方旅游的发展和演进。在两者互动的过程中,民族文化实现了传承与变迁。
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背景,从不同的视角讨论和分析了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三、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九寨沟是世界自然遗产地,拥有优质的自然风光,九寨沟的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却任重而道远。随着旅游快速发展,九寨沟管理局协同景区社区居民,意识到了在外来文化冲击下和旅游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本土文化正在发生着变化。但是,面对着大众观光型旅游带来的压力,大量的精力、才力和物力必须投入到景区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旅游接待和旅游设施完善等方面,相对来说,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开发利用和保护传承方面投入较少,也缺乏经验和专业团队。这就导致了学者们分析的九寨沟的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
总的来说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发展还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和切入点,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具体建议。归纳来说,九寨沟的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由于九寨沟旅游发展过程中重自然、轻人文,本土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没有得到深度挖掘和系统开发利用,导致旅游者对九寨沟目前的民族文化体验活动满意度不高。因此,学者提出深度挖掘本土民族文化资源及本土知识,对丰富和提升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内涵、有效解决景区生态环境压力,实现九寨沟旅游的真正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4]。二、虽然九寨沟在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方面有自己成功的做法,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景区旅游的飞速发展,目前的参与模式表现出不能满足当前社区发展的需要;提高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程度和参与的形式多样化,都是目前需要解决的紧迫的问题。三、在推动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同时如何权衡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如何让旅游发展与文化保护良性互动,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文化的传承,是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四、面对旅游外来文化冲击和旅游经济利益的驱动,如何正确引导作为文化主体的社区居民意识到本土文化重要性,并主动担起传承和保护本土文化的责任,是实现九寨沟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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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黎永泰:《关于九寨沟文化构成及文化开发的几点看法》九寨沟民俗文化研讨会论文,2006年5月。
[2]任啸:《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参与管理模式探索—以九寨沟自然保护区为例》,《旅游科学》,2005(3)。
[关键词]文化走廊;文化融合;“藏回”
基金项目:201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藏回”的民族志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M2003。
所谓文化走廊,除了指文化地理上的空间类型外,还可以将其概念外延拓展为连接不同文化间的特殊通道。人类历史的漫长经历中,出现过众多促使彼此沟通连接的“公共地带”。相对于“文化区”的类型,人们习惯将这种具有文化共通性与渗透性的地域,称之为“通道”或者“走廊”。形成这样文化走廊的因素,与当地的自然风貌相关联,为了适应对环境的认识,在此相同的地理风貌产生了部群具有相似的存在方式,同时由此反映出特定族群的文化交往和传承。“参照世界的轴心理论来看,在全球的各区域性文明之间,由于有着大大小小的文化廊的存在,使得轴心不至于彼此隔绝和窒息,而是逐渐靠拢并最终连为一体。1”
西部高原被称为民族融合相对集中的文化交错区,在各类型的文化群族之间,形成了不同文化渗透与交融的文化走廊。文学人类学前辈徐新建教授将此划分为:有北部草原与大漠地带交融的河西走廊、南临百越族群间的岭南走廊、横断山区的横断走廊。而在海拔较高的青藏高原上,甚至范围可扩大到四省藏区,各民族处于类似的生态地理中,逐渐形成了相似的文化基因。活生生的文化生态呈现出民族间相互融合的实例:每当晨曦初现的时刻,八角街东侧清真大寺的诵经声隐隐响彻在煨桑的青烟中,与拿着念珠的佛教徒形成鲜明的对比,却丝毫不突兀,一切顺理成章。这里存在着一种与当地文化截然不同又合情合理的文化现象,这些生活在藏地的伊斯兰教徒,头顶白帽,信奉穆斯林,穿过文化走廊,逐渐在他者的文化土壤上新生出一种独有的文化类型,谓之“藏回”文化。
一、行走出来的文化交融
“藏回”称谓的来源与历史有关。正如拉萨大清真寺亚古阿訇所言,伊斯兰教入藏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由国外克什米尔、阿富汗等中东地区传入,一条是由内地甘肃、青海、陕西、四川等地传入。纵观“藏回”族群分布情况,可发现因地理位置、历史原因、地理因素、文化习俗、宗教教义、生活方式等不同,不同地域的“藏回”群体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其宗教属性亦不同。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藏族民众由于长期与回族生活,归信伊斯兰教,其本身的民族属性为藏族,被周围的回族和其他穆斯林民族称为“藏回”。以拉萨部分“藏回”为例,最初穆斯林教徒与当地藏族妇女通婚,历经世代繁衍生息,他们的后代在选择民族行政定义时则选择回族。一种是回族出于生存的需要,学习掌握藏族文化并融入藏族生活,其民族行政身份定义为藏族,亦被其他民族称为“藏回”,这部分民众在“藏回”群体中所占比例较多,以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的“藏回”为代表。无论是“回入藏”或者“藏入回”,其共同特点都是对他族文化在心理上的认同,尤其是在宗教上都信仰异教,被研究者们定义为“特殊的亚族群”。2当然,由于地理特征与历史遗留等因素,也存在一些个例。
处于后藏地区的日喀则,地处克什米尔、印度、尼泊尔至拉萨的交通要道,其“中转性”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各族群间文化交流的活跃性。数百年来的文化交融促使本土藏族与外来伊斯兰民众进行了深度交往,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日喀则“藏回”。目前,日喀则共有“藏回”13户,人数不足百人,较之其他地区“藏回”人数较少,以家族式群居方式集中居住在清真寺四周,形成了独立社区。在异族文化的包围下,该地“藏回”产生了强烈的本族文化保护意识,刻意强化本族文化观念,笃信伊斯兰教,坚持伊斯兰教的五项功修,即“五功”:念、礼、斋、课、朝,并严格遵循穆斯林的规范来要求自己的言行。在婚姻方面,日喀则“藏回”初入藏地时,与其他地区的“藏回”相同,迫于现实所需,他们曾娶当地藏族为妻,伴随着群体的壮大后逐渐实行族内婚。日喀则“藏回”较之拉萨、昌都等地的“藏回”人数较少,限于群体规模等因素,他们可以接受“藏入回”,可以婚娶他族的配偶,但是前提条件是对方必须信仰伊斯兰教,即改变原有。这是“藏回”与他族通婚的根本条件,不容触碰。值得一提的是,“回族女子不外嫁”的民俗在“藏回”群体中依旧存在,“回入藏”现象几乎不存在。
作为行走中的族群,是有选择的空间迁移。文明作为融合与交流的产物,必定是在行走中互动和孕育,于是超越了文化上的边界。回族与藏族在相互交流中,其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出现认同与排他的必然结果。弗雷德里克・巴斯“族界理论”的提出使得学界的族群理论倾向主观论,他主编的《族群和族界:文化和差别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族群不是一种文化承载和区分单位,而是一种社会组织。自我认定的归属与被别人认定的归属是民族最重要的区分特征。3经过长期的历史融合与发展,回族作为他者逐渐适应了青藏高原的地理环境,作为本土文化,强势的藏文化依靠地理优势及人口的优势逐渐渗透,生活在藏地的回族在吸收本土原生态文化的过程中,形成了融洽的民族关系。拉萨大清真寺亚古阿訇说:“在历史上,无论是民主改革之前还是民主改革之后,藏族与回族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大的冲突,关系非常和谐,特别是在自由的宗教政策引导下,更不会出现宗教冲突之类的问题。”令笔者感受较深的是,被藏传佛教徒誉为“圣城”的中心地带,和谐存在有两种不同教派的寺庙,大昭寺与大清真寺相隔如此之近,这便足以证明藏族与回族之间有着很强的包容性,两种不同信仰的民众相处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行走中的文化,在其核心层面上已经丧失了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宗教特征,一部分“回入藏”的民众改信藏传佛教,其民族认同逐渐演变为藏族;另一部分“藏入回”则通过文化的协调与适应,兼容并蓄,虽然在民族属性上依旧具有伊斯兰的特征,但是已形成了别于其他回族的亚族群。这其中的一部分人,有人认为自己是回族,也认同自己的藏族的民族身份,上更是出F了双重性,既信奉伊斯兰又信仰藏传佛教,他们在不同的时空互递中,丰富着“藏回”的文化内涵。形成这种特殊文化特征的根本原因便是行走中的空间拓展。
二、文化接触与文化涵化
不同文化类型在接触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涵化。长久以来,信奉伊斯兰的民众因为各种因素迁居到,其中有一大部分是清朝中央政府留驻机构和军队中的将士,因其数量有限、地位较高,不会对本土民众在社会资源的占有上有竞争,因此被政府与民众接纳。
在经济交往中,或者族群间的相互通婚,促进了两民族的文化涵化。内地的穆斯林来到后,主要从事屠宰、种植、买卖等行业。外籍的穆斯林则侧重流通,他们主要从事香料布匹等物资的流通及开甜茶馆等行业,特别是开甜茶馆的历史由来已久,如拉萨老字号的甜茶馆“伊比”“鲁藏”等。以拉萨为例,长久以来拉萨都是牧业经济为主,以消费促进发展,这些外来的穆斯林无疑满足了拉萨的经济增长需求。拉萨地处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此地必定以牛羊肉为食,但是佛教教义主张众生平等,杀戮是教义不够准许的行为。穆斯林因其与饮食习惯多以屠宰牛羊为业。政府以官方批示的形式鼓励穆斯林经营此行当,从而促使穆斯林垄断此行业。譬如,在拉萨世世代代居住的“藏回”中就有“甲米”家族和“噶厦甲米”家族,他们专门从事为地方政府和达赖喇嘛提供肉食。经济需求导致两个民族深入接触,民族关系文化涵化逐渐深化。此外,藏回通婚更深层次使得文化涵化进一步深入。拉萨的回族聚集区在形成发展后,有“西郊屠宰厂”、“河坝林片区”、“北郊木材、货运场”三个片区,这样的形成与其最初从事的行业相关,空间片区的文化态势逐渐形成。
人作为一种物群分布于世界各地,依靠血缘关系形成可以区分开来的部落群族。研究走廊文化的徐新建教授说:“人们只有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下才不再费力地四处奔波,而是稳定于各自生息的特定范围。偶尔,再越过界限来往于相互之间:寻求交流,扩展视野,或探险或商贸,或征战或和亲……久而久之,那些逐渐稳固并能促使彼此沟通的路径,便形成了世人公认的跨区走廊。”青藏高原及其东部地带,其独特的地理生态连接着不同的文化类型,只有借助文I梳理与实地考证的方式,纪录这些即将在城市化进程中遗忘的空间,呈现出“藏回”交融互息互存的立体画面。清晨早起煨桑的香气里,戴着白帽子的“藏回”,用鲜活的画面重现走廊文化的融合,叙说着民族交融的历程。
三、融合环境中的身份继承
有一种现象,越是远离本土,越是对原民族文化有着深刻的眷恋与牵扯。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在异地异文化的融合过程中,必然存在一种对民族身份的认同和原生态文化的回归意识。
身份是“个人在某一社会制度中的地位,包括政治、法律以及阶层、职业上的地位”。4民族身份则是不同的人群自我认同和相互区分以确定其在社会(或民族构成)体系中位置的标志。5行走中形成的走廊文化“藏回”的当局者,对本身身份的确定与认同是不容忽视的关键点。藏回的起源可追溯到元代,但是真正形成这一特殊的文化群体仅仅只有300年的历史。异族的外来者,回族为了适应所处的陌生环境,必定会自觉地进行文化的调试,以便自己能尽快融入藏族文化中,或者逐步形成自己所期盼的文化类型。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生活着一批“藏回”,此地作为青藏藏区的腹地,经济生产以畜牧业为主。起先是汉藏通婚,但是村民依旧以藏族自居,自我认同为藏族。而当地生活的村民中也存在回族,随着藏回的通婚,因为“阿舅”是回族,则认为自己的民族身份为回族。当地回族有这样的说法“阿舅是骨头的主儿”。可见其基于母系的身份继承。有一点值得一提,社会学认为:“人们对待使用语言的选择时,面临着把感情看作‘文化象征’和在理性上看作‘交流工具’这样一种双重性,前者注重族群以往的演变历史和文化价值,后者注重族群成员在目前生活中的实际应用价值和未来的发展机会。”6就对下一代的命名这件标志着标签身份延续的重要事件而言,藏回的命名方式“取其中”,为了与原本的民族传统相接近,出现了一些能体现回族文化特征的词语。诸如“马乃”等词语,他们坚持使用能彰显民族特征的姓名,在亲族的称谓上,即使受到本土藏族文化的影响,依旧存在“阿大”“阿嘛”等回族的称呼,当然“阿尕”这种藏回共用的称谓,则是藏回融合的证据。
除了生活生产中可以保留的蛛丝马迹,为了继承本民族的文化身份,宗教则是区别他族的重要身份符号。回族“大净”“小净”等作礼拜的常规习俗在藏区继续进行显然缺乏客观条件,在回族不够集中的藏区,诵古兰经,做礼拜有时会收到限制。依旧以上文的事例为代表,当生活在藏区的“藏回”如果条件准许,依旧会作礼拜,而不会进入藏传佛教的寺院。关于丧葬这种最具代表性的民间仪式,“藏回”会尽可能按照回族的习俗操办,以此来表现对回族身份的传承与认同。即使讲了一口流利的藏语,这仅仅是为生活所需的工具型的目的,但是在汉语中依旧会遗留下传统回族的语言习惯。
青海民族聚集相对其西南地区单一,虽然处在文化融合的地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非此即彼的生态文化空间所限,迫使弱势民族需要传承本民族身份,又要与他族和谐相处,“藏回”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起到了缓和民族矛盾的作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类型,在相互的交融中,保留本族文化特征,吸收他者的文化基因,从而起到沟通文化内涵的重要作用。
四、走廊文化中的民族认同
民族研究需要宏观的整体视野,作为西南文化板块,多民族共同生活,相互影响相互交融,除了可以继承本民族的民族属性外,需要与他族亲密接触,交叉融合,族群边界逐渐模糊,民族特征逐渐淡化。
以西南彝藏文化走廊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的“藏回”为代表,在这里,他们与青海、等地的“藏回”不同,刻意的民族身份继承在此显得并不强烈。在这里,法定的回族说藏语、穿藏装、住着藏式的房子,吃着牦牛肉,伊斯兰禁食习俗并不十分严格,有些“藏回”在家里供奉藏传佛教的佛龛。而原本的藏族,部分受回族教义影响,开始不食用大肉。各种生活方式重叠在一起,藏回杂居,藏回通婚,相互交融往来的现象使得甚至超越了民族的界限。当然,以此为理由定性两个民族特征的模糊性和流变性显得太过于武断,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之一应该是当事者主观的选择。
有这样一种现象,在云南的“藏回”族群中,大部分人倾向在行政划分上将自己定义为藏族,即使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特征,这是因为由于对民族政策认识的偏差,考虑到民族优惠政策的因素。在云南民族干部的选拔中,人口较少的民族和藏族都能享受特殊优待的政策,这对关心后代前途的藏回长辈而言,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种主观上要求改变民族身份的现象,“为他们提供了解释其文化和社会行为的意义的空间,无论是选择藏族为其法定族属还是依法登记为回族,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并没有因其身份证上法定的民族族属的不同而不同。7”
在以民间仪式为主要叙事方式的西南民族聚集区,“藏回”这一特殊族群在多民族混居的大环境下显得合情合理,其“藏回”的身份是以伊斯兰宗教意外的政治经济因素为基础,也是以西南藏彝走廊这种独特的文化地理空间为条件,表现出了多民族共同生活区域内在文化上的高度认同与同化,为“藏回”的存在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条件。主观因素是,当国家法定的民族标签不能够满足他们族群认可的需求时,当事者用“藏回”这一称呼来表达自己在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主观认同。这种现象,与刻意的文化身份继承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文化群组居住的文化空间相关。
自1982年5月费孝通先生提出板块与文化走廊的概念以后,对于走廊文化的深入研究此起彼伏。除了西北民族走廊、藏彝走廊、岭南走廊三大文化走廊之外,又有学者提出了“甘青宁穆斯林走廊”8等说法,将走廊文化概念外延不断拓展,地理意义上的走廊文化逐渐泛化为人文地理的概念。同一地理位置上的各民族生息繁衍,在继承与创造本土文化的过程中,伴随着他族文化的进入,异质特征不断被客观强化,从而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多元文化。“藏回”作为藏区游牧文化圈出现的特殊事例,体现了民族文化间的交集与重叠、互补与互进,展现出走廊文化境遇内的民族融合现象。
[注释]
1叶舒宪:《河西走廊:西部神话与华夏源流》,云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2李红春:《鲜为人知的云南“藏回”》,《中国穆斯林》,2006年第1期。
3马广德:《试析回族清真寺“清真”嵌字联对“清真”的文化诠释》,第十五次全国回族学研讨会论文汇编,2005年。
4谭光广、冯利、陈朴:《文化学词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403页。
5鲁顺元:《藏文化环境中回回民族身份的传承――以一个家族口述史为例》,《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6李培林:《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33页。
[关键词]明代;西番诸卫;研究概况;综述
《明史・西域》言:“西番即西羌,族种最多,自陕西历四川徼外皆是,其散处河、湟、洮、岷者,为中国患尤剧”。作为中原进入藏区腹地的必经门户,且该地区藏、回、蒙古、汉等民族杂居,明王朝能否有效的对该地区进行统治和管理,对维护西北边疆的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明朝,面对严峻的边疆形势,明王朝在此先后设立河州卫、洮州卫、西宁卫、塞外四卫,统称为“西番诸卫”来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明代西番诸卫制度的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取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具体表现为相关著作的增多,以及专门研究某一方面论文的出现,这些研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关系等多个方面,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越了前人研究,现就相关的研究成果加以概述。
一、相关的学术专著
(一)相关史料汇编
在史料整理方面,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元以来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辑录了元明清及民国700年间有关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的历史档案、正史和实录等文献,内容包括太祖在藏区设立卫所治理,宗教首领朝贡请封等,为研究西番诸卫提供了政治、经济、民族交往等详实的史料。朱太岩主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丛书(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版),辑录了西北地区稀见的方志文献,丛书文献,民俗文献,少数民族文字文献,文学文献,考古文献和敦煌学文献等,为研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了详实的方志文献。此外,张羽新主编的《中国及甘青川滇藏区方志汇编》(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该书是有史以来第一部中国及甘青川滇藏区地方志和涉藏志乘文献汇编。对民国以前中国及其它藏区各种方志和专著文献的汉文史料基本网罗无遗,全面反映了中国及甘青川滇藏区地方志的收藏情况,从方志方面为研究西番诸卫提供了史料,这些方志和涉藏志乘包括了平时难得一见的文本,如明代收集有《西宁卫志》、《西番译语》等。所有以上这些都为研究西番诸卫提供了详实的史料。
(二)专门的著述
明代建立后,对河、湟、洮、岷地区加强了治理,突出的特点就是建立军政合一、汉藏官员参治的土司卫所制,实行“以流管土”“以土治番”的政策。相关研究有高士荣的《西北土司制度研究》(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就汉唐时代土司制度的建立到民国时期西北土司制度的改土归流,系统的讲述了我国西北地区土司制度的起源、形成、发展及其衰落的历史。杨士宏的《卓尼杨土司传略》(四川民族出版1990年版)一书对洮州卫的卓尼杨土司家族的历史渊源、世袭传承以及宗教问题进行了论述。王继光《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通过介绍《李氏世袭宗谱》、《鲁氏家谱》、《祁氏家谱》,从而揭示了这几个土司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
此外,李清凌的《西北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介绍了明王朝统一下西北地区的水利与土地经营,畜牧业、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西北地区的交通与茶马互市商业的发展。王致中、魏丽英的《中国西北社会经济史研究》(三秦出版社1991年版)对明代西北的茶马互市、屯垦、水利、移民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崔永红《青海经济史(古代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论述了明治至清中期这一地区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采矿业、商业、交通邮驿以及中央政府对西北地区进行的政治管理方式等。
二、相关学术论文
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西番诸卫的研究,除了一些综合性的专门著述外,还有诸多论文的发表,这些论文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现就其中的一些主要论文进行概括性总结。
(一)中央政府对西番诸卫的政策方面的研究
陈庆英的《明代甘青川藏族地区的政治述略》(《研究》1999年第2期)指出明朝对藏族地区的政策主要依靠对藏族僧侣首领封授官职,通过他们管理地方政教事务,同时通过藏族僧俗首领之间的贡赐关系以及控制汉藏间的茶马贸易,以政治和经济上的利益维持和保持藏族各地僧俗首领的明朝的归附。杜常顺的《从“西番诸卫”看明朝对甘青藏区的统治措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就“西番诸卫”设置的过程,“金牌信符”下的茶马贸易,僧纲司士官制度等民族政策进行了探讨。苏发祥的《简论明朝对甘青藏族地区的治理》(《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0年第2期)则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论述元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对活动在河(州)、湟(水)、洮(河)、岷州及玉树果洛地区的藏族的管理,此外,王玉祥的《论朱元璋经略洮州》(《甘肃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丁汝俊的《论明代对西北边陲重镇洮州卫的经营》(《西北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集中的探讨了对洮州卫的建置、中央对其的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土司制度方面的研究
明代在承袭元代措施的基础上,又由于西北边防形势的变化,在该地区实行卫所与土司并行,土官与流官互参的形势,相关研究有王继光的《明代安多藏区部族志》(《西北民族研究》1997年第1、2期)依据明史料中辑录的安多藏族部落的汉文史料,写出了安多藏区河州、洮州、等卫的部族志,为安多藏族部落史的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张维鸿汀遗稿、张令辑订的《甘肃、青海土司志》(《西北民族研究》1997年第6期。)在此文中对洮州卫的卓尼的杨土司、咎土司,世袭的指挥使的传承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使得人们对洮州卫的土司、世袭指挥使的传承有了清晰的了解。此外还有李建宁的《清代管理清河河湟地区方略简述》(《青海民院学报》1997年第3期),王树民的《明代以来甘肃青海间的土司僧纲及其与古史研究》(《河北师院学报》1987年第2期)等。
(三)关于茶马贸易问题的研究
明王朝为了达到“以茶驭番”的政治目的,同时为了加强对该政策的管理,明王朝相续实行了“官营茶马贸易体制”、“金牌信符制”、“勘合制”和“马赋差发”等策略。相关研究有丁汝俊的《明代洮州卫的茶马贸易》(《西北民族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对明代洮州卫的茶马贸易有一个初步的研究。左书谬的《“金牌制”考略》(《民族研究》1987年第4期)、对勘合制推行时间、种类与用途、管理及其作用进行了说明。此外谢玉杰的《明王朝与西北诸番地区的茶马贸易》(《西北民族研究》1986年第1期)系统的论述了明代茶马贸易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其在治驭西番上取得的成功。
(四)民族宗教研究
杜常顺:《明清时期河湟洮岷地区家族性藏传佛教寺院》(《青海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着眼于家族性寺院在地方社会、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影响,对其兴衰沉浮做了探讨,指出此类寺院同时发挥着神职、政治、经济功能。王继光的《安多藏区僧职土司初探》(《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第1期)对甘青土司的形成问题和僧职土司等问题做了细致的探讨。蒲文成《河湟地区藏传佛教的历史变迁》(《青海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论述了藏传佛教的传入、发展到鼎盛、衰落的演变过程。
(五)军屯、移民及其他方面的研究
崔永红《明代河湟地区军屯的管理及租赋》(《青海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对河湟地区军屯的组织管理,屯军受田亩数,耕牛籽种的供给以及军屯的租赋等问题进行了探索。米小强《明代河、洮、岷州三卫军粮补给考》(《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论证了明代河州、洮州、岷州的屯田、民运、和盐引在军粮补给中所占的份额。贾伟、马兴盛《试论明代青海河湟地区人口迁移》(《青海名族研究》2002年第2期)论述了明代河湟地区的移民活动状况,以及人动的历史进程,较详细的考证了青海移民的来源,迁入区及移民方式等相关问题。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对西番诸卫的研究主要还是以论文形式存在。专门性著作很少,在内容上研究中央对西番政策、土司制度、茶马贸易的文章居多,而对这一地区的宗教、水利、移民等的研究相对较少,而且缺乏对西番诸卫整体性的研究,大多数研究是放在藏区这一大的环境下进行的。
参考文献:
[1]顾祖成、王观容,琼华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M],拉萨:人民出版社,1982.
[2]张羽新:《中国及甘青川滇藏区方志汇编》[M],学苑出版社,2003.
[3]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M],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
[4]高士荣:《西北土司制度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
[5]杨士宏:《卓尼杨土司传略》[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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