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审计报告(收集5篇)
时间: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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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2006年2月,我国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两者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的全面趋同。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运用新审计准则对上市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的第一个年度审计意见。
本文在对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总体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非标意见者(会计师事务所)的分布、非标意见具体内容以及非标意见上市公司类型分布等方面分析了非标审计意见。这里,非标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通过分析,笔者发现了一些有意义的现象。
一、2007年上市公司审计意见总体分析
截至2008年4月30日,2007年年报审计基本落下帷幕。综合Wind资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及《上海证券报》2008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07年报数据大全》等有关资料,沪深两市1576家上市公司,除深圳证券交易所的*ST威达(000603)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ST九发(600180)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7年年报外,其它1574家上市公司均已披露2007年年报。具体情况如表1。
在这1574份2007年年报中,审计意见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标准无保留意见1452份,占92.25%;非标准审计意见122份,占7.75%,在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1份,占5.78%;保留意见14份,占0.89%;无法表示意见17份,占1.08%;没有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2006年、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情况如表2所示。
从总体上看,2007年审计意见总体上看明显好于2006年,非标审计意见比例下降幅度较大,从2006年的10.23%下降到2007年的7.75%,降幅比例达25%。其中数保留意见降幅最大,达63%。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市公司总体财务状况改善是非标意见下降的根本原因
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不佳,上市公司管理层又想得到一个“好看”的财务报表和经营业绩,是导致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根本原因。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趋好。同时新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可靠程度得到了提高,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所改善。从新准则下的首份年报的总体情况来看,受益于主业稳定增长、成本费用总体控制良好及投资收益增长较快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上市公司2007年业绩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根据《中国证券报》相关统计资料看,上市公司200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9.86%,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42元,创下多年来新高②,从而大大消除了财务造假的可能性,降低了非标意见的比重。
(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更加为上市公司所重视
新审计准则的施行逐渐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更加有据可循,以往可能属于模棱两可的问题,难以再成为讨价还价的筹码。上市公司为避免被出具非标意见,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更多地采纳了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三)新上市公司数量多且无非标意见也是非标意见降低的重要原因
2007年新上市公司较多,共119家,在2006年上市公司基础上增加了8.16%,占年末所有上市公司比例的7.55%,是历年来新公司上市最多的一年。一般来说,新上市公司质量相对较好,财务压力较小,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机率小。在这119家新上市公司中,没有一家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从而减少了非标意见公司数量,降低了非标意见的比重,从总体上改善了2007年年报审计意见的总体状况。
二、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分析
截至2008年4月30日,我国共有67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资质,其中64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了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笔者根据各证券期货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数量多少进行排序,并对审计意见类别进行分类,具体情况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审计对象超过100家的,或非标意见比例超过5%份额的仅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接下来的四家会计师事务所是浙江天健(72家)、中瑞岳华(70家)、深圳鹏城(60家)、天健华证中洲(北京)(60家),这四家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虽然超过了50家,但非标意见比例都没有超过5%的份额。从审计市场的占有率来看,前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23.44%,前十家占37.48%。第六名起的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都没有超过50家,有18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在10家以下,其中湖南天华、上海公信中南、浙江中汇未审计一家上市公司。
我们知道,审计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是审计质量的高低会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产生直接影响,二是审计服务必须依照审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定程序执行,具有无差异性。从上述统计情况来看,我国的审计市场的特征表现为“竞争型市场”,尽管立信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最多,但市场占有率也仅有6.80%。我国审计市场的这种特征与美国、香港等“寡占型市场”存在很大的区别。在美国,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90%以上的上市公司,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95%以上的上市公司。寡占型审计市场中,审计服务提供者的规模大,赔偿能力也强,即使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相反,竞争型审计市场中事务所众多,相互间竞争激烈,具有不当意愿的上市公司总能找到一个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而一些事务所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便以降低执业质量、争取执业数量来提高经济效益。这种状况非常不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甚至会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衰退。为此,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的准入标准,促进形成若干家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或组建大型行业集团,增强其保持独立性的实力并实现其规模经营的经济性,推动我国寡占型审计市场的构建。
从出具非标意见的情况来看,67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有46家出具过非标意见,占审计服务机构的68.66%,21家全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占审计服务机构的31.34%。对于存在风险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举出了黄牌,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了自身的风险控制,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随着法律的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所承担法律责任也随之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事务所加强风险控制,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而中注协更是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质量检查,2007年度就对52家事务所和113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公开谴责,对100家事务所和14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内通报批评,检查的要求严、惩戒力度大,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三、非标审计意见具体类型分析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从非标意见类型上来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数量较大,合计91份,占全部报告的5.78%。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集中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部分事项接近58%。其中ST和*ST的公司占了较大比例,具体原因有: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顿状态、巨额亏损、无法变现资产、无法清偿债务等。例如,*ST梅雁(600868)连续2006、2007年都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原因在于银行巨额贷款逾期给持续经营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ST厦门(600870)则因在2006和2007两个年度连续出现大额亏损,而被认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排在第二位的是“证监局立案调查,尚未获知调查结果”,有11家公司涉及,也占到10%以上的比例。例如,S*ST聚友(000693)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稽查结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中捷股份(002023)因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获知调查结果。
还有些公司同时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证监局立案调查,尚未获知调查结果”。例如,*ST创智(000787)除2004至2006年度连续亏损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外,中国证监会还决定自2006年8月30日起对创智涉嫌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提供担保、虚假信息披露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稽查。
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除了上述两个主要原因外,其他原因还包括: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股权转让未完成;重大诉讼事项;逾期担保事项影响的不确定性等等。具体情况见表4。
总体看来,该类型审计意见涉及到的公司数量较多,在非标意见中占的比例较高。这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的大部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并未严重到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甚至无法表示意见的程度;另一方面,从比例上看基本上是和2006年持平的状态,因此不排除少数注册会计师迫于公司压力,以带强调事项段代替其他类型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反映了注册会计师在风险意识和独立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计14份。被出具保留意见的14家公司分别是上海医药(600849)、如意集团(000626)、东北电气(000585)、雷伊B(000168)以及ST华光(600076)、ST中农(600313)、ST天桥(600657)、ST天龙(600234)、ST远东(000681)、ST东北高(600003)、ST科龙(000921)、*ST申龙(600401)、*ST夏新(600057)、*ST春兰(600854)。可以看出,其中主要是ST和*ST类公司。
这些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主要包括: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无法确认;3.对应收款项的计价与坏账准备是否合理保留;4.2006年比较数据有影响;5.;6.借款逾期;7.对外担保占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比例大保留。
其中有6份保留意见报告涉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最多。这些公司主要是ST类公司,如ST天农、ST中农、ST天桥等都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保留意见。ST中农和ST天桥还同时涉及到应收款项债权的可收回性不确定的问题。
另5份审计报告是因“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无法确认”,而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法确认。例如,东北电气确认了对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但由于公司未委托审计师对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ST申龙则由于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合理而被出具保留意见。
同时,还存在个别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定而导致保留意见的情形,这里主要是因为对应收款项的计价与坏账准备是否合理保留的问题。
相比较而言,由于“2006年比较数据有影响”、“”、“借款逾期”、“对外担保占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比例大保留”这四类原因而出具保留意见的报告较少,而且大多数都是因为同时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或者“应收款项计价与坏账准备合理计提”等事项,才被出具保留意见的。
(三)无法表示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7份,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
结合中注协的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笔者发现,这17份无法表示意见报告特点主要在下列三个方面:
1.全部集中在ST和*ST类公司,非ST和*ST类公司没有被出具无法意见的情况,这在下文将详细分析。
2.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有17份,占100%,也就是所有无法表示意见都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如ST东盛(600771)由于巨额银行逾期贷款以及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多种因素而无法判断其按照持续经营假设是否适当。
3.提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其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存在性、完整性及公允性不能证实的占70.59%。如ST宏盛(600817)因无法对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4.某些公司同时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问题。如ST国药(600421)既存在亏损数额巨大而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问题,又存在无法取得大部分债权的函证回函证据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问题,还存在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需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的问题。
四、非标审计意见在不同类型上市公司中的分布情况分析
(一)非标意见在ST类、*ST类与非ST和*ST类上市公司的分布情况
ST公司是指经营连续二年亏损,被特别处理的公司;*ST公司是指经营连续二年亏损,被退市预警的公司,这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都普遍较差。截至2007年末,我国资本市场共有ST公司69家和*ST公司108家,表6是非标意见在ST类、*ST类与非ST和*ST类上市公司的分布情况统计。
根据经验,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是被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主要对象。2007年的审计情况再次印证了这一经验现象。从表6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都集中在ST或*ST类公司,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部在ST或*ST类公司。
2007年全部非标意见122份,而这两类公司的非标意见共93份,占到了全部非标意见总数的76.23%,占该类公司全部审计报告总数的52.54%。其中,*ST类公司的非标意见比ST类公司又更多一些,ST类公司非标审计意见26份,*ST类公司非标意见67份,所占比率分别为全部报告37.68%和62.04%。可以看出,由于财务状况的恶化,*ST和ST类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更大,注册会计师对该类公司审计时应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二)非标意见在股改与非股改公司的分布情况
从2005年股改开始至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06年底之前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但到2007年底,仍有64家上市公司没有完成。那么股改公司与非股改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有何差异呢?笔者对非标意见在股改与非股改公司的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如表7所示。
从表7可见,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标意见比例达到68.75%,而股改完成公司的非标意见比例仅为5.17%。在股改未完成公司中,ST公司的非标意见占全部报告的比例达到42.86%,而*ST的非标意见占全部报告的比例更达到81.58%。可见,股改未完成公司财务状况较差,其中ST和*ST的公司情况更为严重,这也是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并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领域。
再具体到对非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与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审计类型的比较,可以看出,它们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非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的审计意见全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而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标意见却占到了41.57%。这里的差异可以进一步从股改未完成的原因上来分析,非ST和*ST公司大多数原因并不在公司,而是因为程序性的原因而导致的,例如,武石油(000668)将公司重组和股改联系在一起,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核准,由此不能立刻展开股改;天一科(000908)由于尚未取得证监会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无异议函,使股改程序停滞。而带ST和*ST的公司未完成股改是主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例如,*ST东泰(000506)由于2006年1-9月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于原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审计完毕,导致公司的股改进度受阻;*ST星美(000892)由于股东持股结构分散,新的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因此公司现仍无法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除此以外,大股东股权被冻结、上市公司过于复杂的债务问题等都也是ST和*ST公司股改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因此,同样是股改未完成公司,由于股改未完成原因的差异,从而也使非ST和*ST公司与ST和*ST公司在审计意见类型上存在如此大的差别。
五、结论
总结全文,笔者对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总体情况分析以及非标意见进行了系统详细的分析,结论如下:
(一)2007年非标审计意见比例得到大幅下降,审计意见明显好于2006年
归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改善,从源头上解决了公司财务造假的问题;2.随着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实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得到了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更加有据可循,其意见也日益为上市公司所重视;3.2007年新上市公司较多,且新上市公司总体质量较好,没有一家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从而降低了非标意见的比例,改善了2007年年报审计意见总体情况。
(二)从审计市场的集中度来看,2007年我国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为37.48%,我国的审计市场表现为“竞争型市场”,与美国、香港等“寡占型审计市场”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的准入标准,促进形成若干家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或组建大型行业集团,增强其保持独立性的实力并实现其规模经营的经济性,促进我国寡占型审计市场的构建。而从出具非标意见的情况来看,67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有46家出具过非标意见,占审计服务机构的68.66%。对于存在风险的上市公司,会计事务所举出了黄牌,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了自身的风险控制,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增强。
(三)从非标意见类型看
在非标意见类型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比例最大,其原因较多的在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证监局立案调查,尚未获知调查结果”。其次是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其中无法表示意见全部集中在ST和*ST类公司。与2006相比,“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绝对数增加了;而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均有不同程度的降幅。这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财务状态在改善,大部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并未严重到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甚至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少数注册会计师迫于公司压力,以带强调事项段代替其他意见,反映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在风险意识和独立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是被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主要对象,这从2007年非标审计意见在不同公司中分布情况也可以看出
1.大部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ST或*ST类公司中,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部在ST或*ST类公司中。2.从股改与非股改公司来看,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标意见比例大大超过股改已完成公司非标意见,并且又全部集中在带ST或*ST的股改未完成公司。可见,由于财务状况差,ST和*ST类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较大,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其作为重要的风险控制领域,审计时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以降低审计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6-2007年审计情况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省略.cn.
[2]朱锦余.我国上市公司2006年底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分析[J].当代财经,2008,(2):98-102.
[3]1573家公司年报业绩同比增长49.86%创多年新高[N].中国证券报,2008-04-30.
关键词: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分布研究——基于2008-2010年上市公司数据的分析
收录日期:2012年4月13日
一、引言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非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自美国证券法实施以来一直是一个广泛争论的热点问题。由于我国委托人错位、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当局拥有对注册会计师聘用、解聘、审计产品定价的决策和支付权,使审计关系扭曲。社会各界认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没能发挥应有的经济监督作用,认为他们缺乏必要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甚至有时候会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共谋,损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审计意见总体分析
本文选用的研究样本包括2008~2010年这三年间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可以找到数据的上市公司。截至2010年3月15日,我国A股市场共有1,624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08年年报,110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占上市公司的6.77%。在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75份,占非标准审计意见总数的68.18%;保留意见为18份,占非标准审计意见总数的16.36%;无法表示意见的有17份,占非标准审计意见总数的15.45%。非标准审计意见对判断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至关重要,而且在不同程度上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存在一定的问题,能够提醒报表使用者谨慎使用报表资料。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1,774家上市公司按期披露了年报。据统计,有1,655家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占93.3%,与2008年的93.23%和2007年的92.55%相比呈缓慢增长态势,2009年有119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占披露年报公司的6.7%,与前两年相比略有下降。本文的研究数据来源于:(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Cicpa.省略)的年报审计情况快报与事务所全国百家信息;(2)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潮资讯网(http://info.省略);(3)各上市公司2008~2010年度的年报。同时,对数据进行了抽样核对,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表1)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分析
(一)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特征分析
1、涉及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比重较大。因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公司有63家,占全部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公司的72.4%。这些公司的问题有:连续巨额亏损或主业巨额亏损、存在大量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等。
2、因重组(并购)未完成、交易而产生不确定风险发表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个别公司与其他原因共存)的有9家,占全部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公司的10%。如:农产品、ST玉源、*ST丹化重组、旭飞投资等公司未获批,太极实业并购未获批。截至2009年12月31日,第一大股东正在筹划对旭飞投资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结果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旭飞投资能否变更海发大厦一、二期土地使用性质尚不确定,进而使得海发大厦能否被剥离置换存在不确定性和障碍,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产生影响。
3、因涉及担保或诉讼和其他情况的公司都是6家(个别公司与其他原因共存),占全部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公司的7%。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未有正式结果的公司有4家,占全部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公司的5%。
(二)保留意见特征分析。当财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2009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共占全部审计报告的0.73%,低于2008年0.38个百分点,低于2007年0.16个百分点。被出具保留意见的13家上市公司有:ST国药、荣华实业、科达股份、ST宝龙、天目药业、*ST三联、莲花味精、四维控股、紫光古汉、绿大地、SST华新、ST科龙、百科集团。ST公司占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的38.46%。从保留事项的具体内容分析,审计报告提及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有11份,占84.62%。另两份分别是:莲花味精因涉嫌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四维控股的存货委托保管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证监会核准。13份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就导致保留事项的个数来看,涉及1个事项的有4份,占30.77%;涉及2个事项的有4份;涉及3个事项的有3份,占23.08%;涉及4事项的有2份,占15.38%。提及事项平均数为2.23个。各种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无法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真实可靠、可收回程度及资产减值计提合理性有8家。如荣华实业、天目药业、*ST三联、紫光古汉、ST科龙、绿大地、百科集团、*ST国药;排在第二位的是受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有7家,如百科集团、天目药业、*ST三联、莲花味精、紫光古汉、绿大地、科达股份;排在第三位的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的有5家,如百科集团、荣华实业、ST宝龙、紫光古汉、*ST国药;其他还有无法判断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费用发生与列报的准确性、诉讼事项等。
单一原因导致审计范围受限的公司有:SST华新无法确认其现在的实际控制人;ST科龙无法取证,以判断该笔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和计价认定是否合理;*ST三联存在未决诉讼,无债权、债务往来款项余额;四维控股涉及多个事项有证监会整改通知未经验收、四维控股将其持有的重庆四维卫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存货转让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报批。
(三)无法表示意见特征分析。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以至于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19份,占1.08%。与2007年(1.09%)和2008年(1.04%)相比变化不大。该类审计意见具有如下方面特点: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19家公司中多数涉及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另外,除赛格三星、海鸟发展外,其他的17家都是ST、S*ST或*ST公司,具体包括10家ST公司(ST金顶、ST中华A、ST沪科、ST东盛、ST科健、ST钛白、ST大水、ST银广夏、ST源发、ST东碳);6家*ST公司(*ST亚太、*ST九发、*ST宝硕、*ST盛润A、*ST锦化、*ST宏盛)和1家S*ST公司(S*ST北亚),占到89.47%;提及事项平均数量远多于其他非标准意见。提及5个事项的有1家公司,提及4个事项的有1家公司,提及3个事项的有6家公司,提及2个的有4家公司,提及1个事项的有7家。平均每份报告提及事项数为2.21。在所有事项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有11家,占57.89%,如*ST九发截至审计报告日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除对烟台紫宸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外无任何资产,且无法对烟台紫宸投资有限公司形成实质性控制。排在第二位的是提及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判断各项资产、负债的真实、准确、公允性的较多,有8份。其他主要原因还包括或有事项、诉讼事项、贷款担保、证监会立案稽查、重大对外投资的不确定性等。
四、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导致财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有空可钻。滥用会计估计行为已不是新问题,但随着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出台,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置换与非货币交易等行为来操纵利润的手法已经不可能。而会计估计主要在于公司的主观判断,一些公司利用计提多少不好具体规定这个灰色地带肆意进行巨额计提,从而对业绩造成重大影响。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并不能影响到公司对自身的“合理估计”,能做的只有出具非标准意见以便免责。再有,对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以及测算所依据的假设存在疑问,也成为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比较集中的原因之一。针对这些问题,主要有如下建议:
(一)注册会计师应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事项给予更多关注。注册会计师应对有重大财务风险,计提巨额准备,大额逾期借款及其相关诉讼和巨额担保引发的巨额连带责任风险等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重点关注,尤其对亏损上市公司,S*ST公司更应提高警惕。这类上市公司昭示了所面临的经营困境和财务风险,一般来说更有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问题,财务报表往往存在更多的重大错报和舞弊风险,更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二)进一步规范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运用,细化出具审计意见方面的规定。因为笔者在分析2006年注册会计师对深市上市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时,发现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不明确、不规范,个别注册会计师仍存在以强调事项段代替保留意见的情况。
(三)建立与完善相关体制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建议建立与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实行同业互查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程腊梅.非标准审计意见特征分析[J].会计之友,2011.9(上).
[2]刑海玲.非标准审计意见注意领域研究——基于上市公司[J].2003~2008年度报告的数据[J].商业会计,2009.11.
[关键词]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变化
一、准则名称解读
准则名称由原来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改为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由原来的一个准则分成了两个新准则。名称上增加了主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强调了其责任,同时把审计报告分成了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部分。
二、审计意见的形成解读
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在“第一章:总则”与“第二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之间,新增加了一章“审计意见的形成”,对如何进行财务报表评价,形成审计意见做了明文规定。该章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3.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2)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4)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4.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2)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三、审计报告基本内容解读
新准则规定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与原准则相比,取消了范围段,而在引言段和审计意见段之间另加了“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两段。原来在引言段中提及的“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现被分别在上述两新增段落中进行具体表述,加以强调。其中: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此外,新准则中的引言段内容除了取消“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外,还有的变化就是不仅要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还要说明以下内容“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和提及财务报表附注”。
四、审计报告类型解读
新准则根据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并分别以两个准则加以表述。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的对重大事项予以强调的段落。新准则中明确规定除两种特殊情况(持续经营问题和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外,注册会计师不能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断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加上新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效遏制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的行为,避免了注册会计师借此操纵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它对规范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五、审计报告日期解读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新准则规定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这样可以在明确管理层的会计责任后,再表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理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因果关系和时间顺序。
新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报告编制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责任和依据。新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可以减少我国审计报告理论和实务与国际惯例的差异,这对我国审计发展的国际化、审计质量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增强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501]号—审计报告
【关键词】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客观公正评价。审计意见类型反映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以及对审计风险的谨慎程度,是审计质量的综合体现。审计意见分成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意见两类,其中非标准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因素有很多,本文对会计事务所规模及其变更与审计意见的相关性进行研究。
一、会计事务所规模及其变更对审计意见影响的理论分析
(一)会计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分析
审计师的独立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而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事务所的独立地位。通常情况下,大规模事务所为保持高审计质量会出具公允的审计意见,也就意味着提高了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原因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出具不公允审计意见可能导致的损失也越大。对于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来自每一客户的审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但因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而遭受惩罚时,丧失客户和声誉受损而导致的机会成本远大于规模相对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规模较大的事务所更容易抵制来自客户管理层的压力而保持其独立性,出具公允的审计意见。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越大,其剩余风险的承担能力越强,对审计委托人的利益保证程度越高,而剩余风险承担是以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利益为代价的,因此,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想获得行业平均利润和不被市场所淘汰,在审计收费一定的情况下,就必须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较低的审计失败率。同时,由于规模较大,可以提供更多的培训,更多的知识共享,拥有更多的专家,因而就更能够发现错报和舞弊,从而提供更高的审计质量。
(3)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往往提供更多的咨询服务,咨询业务可以对客户有更深入的了解,进而减少审计业务中的风险,提高发现错报的概率,从而提供公允的审计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分析
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任期越长,能够更深入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交易流程、运营体系、内部控制系统、采用的会计政策等等,从而采取有效的审计程序查出报表存在的错报漏报,因此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较大。当公司频繁进行会计事务所变更,会计事务所审计成本增加,会计事务所则会降低审计要求,压缩审计成本,故而会计事务所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较大。
上市公司总是追求标准无保留意见,若注册会计师无法出具上市公司理想的报告时,公司常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变更后的会计事务所更易受客户管理当局的影响,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能性较大。
二、会计事务所规模及其变更对审计意见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的整体统计分析
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为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所有上市公司。数据的主要来源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快报。我们整理数据得出,2009、2010两年分别共有1774、212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审计意见,其中标准无保留意见分别1655、2011份,非标审计意见分别为119、118份。对比两年的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出具比例呈下降趋势,比例分别为6.71%、5.54%。
通过对2009年度和2010年度非标审计意见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分别为87份、86份,占所有非标审计意见的比例并未有太多变动。保留意见分别为13份、25份,占所有非标审计意见的比例从2009年的10.92%至21.19%,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而无法表示意见分别为19份、7份,所占比例由15.97%降至5.93%,有较大幅度降低。
(二)会计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意见类型相关性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上市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2129份审计报告中,2011份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118份为非标审计意见。每家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审计意见数量都在10份以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只有德勤华永出具了2份非标审计报告。深圳鹏城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各出具了9份,是出具非标报告最多的两家。将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模大小排名后出具非标意见的情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由四大出具的非标意见数量只有2份,只占整体的1.72%,国内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数量为33份,占整体的28.45%。而国内前十五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共出具了64份非标审计报告,占总体的55.17%。可以看出非标审计意见报告的出具与事务所规模的大小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并不特别显著。
(三)事务所变更与审计意见类型相关性描述性统计分析
2010年,除事务所合并更名外共有114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占全部出具年报的上市公司的5.35%,超过了国际成熟市场3%~4%的平均标准水平。再剔除其中十家公司是2010年才上市的,对其余的104家上市公司进行变更前后审计意见进行统计分析。
在2010年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的104家中,2009年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的有83家,所占比例79.81%,2010年有89家,所占比例85.58%,增加幅度为7.23%。2009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12家,所占比例为11.54%,2010年有8家,所占比例为7.69%,降低幅度为33.33%;2009年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6家,所占比例为5.77%;2010年有5家,所占比例为4.81%,降低幅度为16.67%;2009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有3家,所占比例为2.88%,2010年有2家,所占比例为1.92%,降低幅度为33.3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比例从2009年的20.19%降低为14.42%。
同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标准审计报告比例增加的幅度大大超过了上市公司平均增长水平。2009年、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的比例分别为93.29%、94.46%,增加幅度为1.25%。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分别为79.81%、85.58%,增幅为7.23%。而2010年变更会计事务所的104家上市公司中共有21家在2009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有1家保留意见,5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2家无法表示意见共计8家上市公司在2010年由原来的非标审计意见变为标准审计意见,所占比例38.10%。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和规模与审计意见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非标审计意见的出具与事务所规模的大小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并不特别显著。而会计事务所变更则与审计意见有明显的相关性,会计事务所变更有助于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形成。有部分会计事务所的变更使得审计意见偏向管理层满意的方向。
尽管上市公司更换会计事务所有一定的合理性,(下转第222页)(上接第220页)但不排除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因此,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建议完善上市公司对事务所变更的披露原则,相关监管部门应将变更行为的信息披露转变为强制性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的跟踪管理,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应分别按年度建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变更前后的意见类型、审计费用变化。
参考文献:
[1]纪岩,樊懿芳.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09,6
[2]彭兰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分析及启示[J].财会研究,2010,17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较好地扮演了“经济警察”的角色,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相关性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中小股东保护机制的进?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还有待进步强化。
按照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可以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针对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情况逐渐增多的现象,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规则),以规范该类事项的运作。规则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调整。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当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如果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影响公司利润,并且注册会计师指出了该影响数的,公司应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该影响数;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由于难以确定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故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以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成本。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国家相关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出台,加之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环境及相关政策约束较往年有了较大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存在明显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上,探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传递的信息含量。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统计分析
本文以沪、深两交易所1993—2000年间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按类型进行了统计,我们发现如下特征:
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全部样本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在1999年达到最高峰。
2.1992、1993和1994年度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少,分别为2家、4家和6家,且集中于深市。这可能是因为深圳特区毗邻香港,该地区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交流较多,审计工作比较接近国际惯例。
3.1995年,意见数明显增加。这是因为1995年1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并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有章可循,同时《独立审计准则》的公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4.1997年报中,首次出现了否定意见(渝钛白A)和拒绝表示意见(宝石A)的审计报告各一份。这是因为1997年我国公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审计依据更加充分;1997年1月公布施行了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同年末财政部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要求,使审计独立性更强,审计行为更加规范。
5.1998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继续增加。这是因为1998年1月1日我国施行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替代了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与后者相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更接近国际会计惯例;同年我国先后公布了《现金流量表》等七个具体准则,我国会计制度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同时1998年末,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实现了脱钩改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6.1999年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仍在提高。这是因为1999年7月我国公布施行了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已基本形成,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大大提高。
7.2000年度财务报告中,非标准保留意见的比重比1999年度有所下降。
被出具否定和拒绝
表示意见的公司特征
自1997年报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997—2000年年报共有28家上市公司、49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和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
是什么促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或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这些上市公司有何特征?对
此笔者进行了分析:1.盈利能力差。在这28家公司中,2000年度每股收益(以下简称EPS)大于0的只有7家公司,其余的公司的年报中均显示其EPS为亏损,且有18家公司为巨亏(EPS<-0.30),其中PT农垦商社已连续6年亏损,2000年度的EPS为-1.06元;而ST粤金曼2000年度EPS更达-3.428元,从而成为2000年报中令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更成为继PT水仙之后第二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2.资产质量差。在这28家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有20家,其中15家为负值,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则需对公司实行ST处理,以提示风险。
3.经营风险大。除金帝建设(1998)因为审计范围受限制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在其余的29份审计报告中,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质疑。如PT农商社1999年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连续4年亏损,已资不抵债,并存在大量的逾期借款和大股东及关联单位应收款项无法偿还等现象,无法确认其
依据持续经营原则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认为ST郑百文(2000)、ST深中浩(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ST商业网点(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4.财务风险大。分析这28家公司,发现这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较高,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27.61%。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有15家,9家已严重资不抵债,而ST琼华侨、ST粤金曼、ST郑百文和ST九州的资产负债率更分别高达289.37%、262.31%、235.75%和216.31%。如此沉重的债务负担,加上企业本身资产状况不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使许多企业面临破产的威胁。
5,市场风险大。在这28家公司,有14家为ST公司,5家为PT公司。ST、PT制度是对那些连续亏损、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所实行的处理,目的是通过限制交易时间和股价波动幅度,向投资者提示风险,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实行这两个制度虽有利于释放市场风险,但与总体样本相比,其市场风险仍较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和拒绝意见的公司,基本上都属于业绩差、资产质量差且高风险的公司。
被出具说明段和保留意见公司的特征
1997、1998、1999、2000年年报中分别有92家、137家、175家和154家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这些公司具有什么特征呢?笔者对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秆ROE)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1999年报有4家公司因净资产为负值而无法计算ROE)。
ROE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一直被监管部门用做控制参数以决定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配股资格。1996年1月4日证监会公布《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要配股最近3年内ROE每年均须在10%以上,从而保证ROE10%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因素,出现了所谓的“10%现象”。
我们统计发现,在1997年年报中,有26家公司的ROE分布在10—11%区间内(占92家的28.26%),而ROE在9~10%区间的公司仅2家。在1998年度的ROE分布中,ROE在10、11%的上市公司仍较多(占133家的53%),但与1997年相比,这种现象有所改观,而分布在6~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是因为1999年3月25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条件为“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ROE平均在10%以上;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ROE不得低于6%”,从而对1999年3月25日后公布的1998年报产生了影响。而对于该日前公布的1998年报,其仍受1996年公布的《通知》的影响。
在1999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占161家的11.80%)开始多于10~11%区间,出现了所谓的“保六现象”。但由于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的压力仍然存在,所以ROE在7、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仍相对较多。
在2000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高达25家,而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仅为12家,“6%现象”十分明显。另外,在以上的ROE分布图中,1997、1998年度ROE在0~10%区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2家、6l家,1999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为38家,2000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郁6家,但ROE0~1%区间的上市公司1997、1998、1999年、2000年却分别有11家、24家、15家、16家,也即各年度ROE在0~1%区间的上市公司较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上市规则》规定对连续两年、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要分别予以ST、PT处理,从而保证ROE0也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了实现“保配”、“保牌”的目的,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利润操纵,而这些却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此提出了异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其会计报表。但是,如果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这些公司将因此丧失配股资格或上市资格,在权衡了得失后,企业宁愿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是就造成了ROE在0~1%区间和9~10%区间密集分布的异常情况。
解释性说明段的运用分析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日渐增多。从表1可以看出,“无保留意见+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有2家,所占比例为3.77%;到了2000年度,则有99家,所占比例为9.1%。而“保留意见牛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没有;2000年度有34家,所占比例为3.13%。
“无保留+说明段”与“保留意见”存在着重大的质的区别。前者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结果令人满意,财务报表的表达也是公允的、合法的,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也是前后一贯的,但认为还有必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引起报表使用者特别注意的情形下提出的。而后者则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出具的:(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被审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2)审计范围受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3)个别会计处理的方法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非标准保留意见保留
或说明事项的归类通过对1992—2000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保留或说明事项归纳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要确定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应取决于该项变更是否符合一被公认会计原则。如符合,则审计人员可对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暗示他赞同该项变更。但他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应在无保意见后附注一说明段以表明该项变更应引起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注意。若该项变更不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那么审计人员应根据变更的重要性程度来确定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范围受限制
当审计人员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即表明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客户造成的,如由于种种原因,客户不允许审计人员盘点存货或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实地审计;另一类是由于客户或审计人员均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的,如审计约定书在资产负债表后较长一时间才签定,从而使存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均无法实沲。
在审计范围受限制时,审计人员若能采用其他替代程序来证明被审查的信息是允当表达的,则仍可发表无保留报告。若不能执行替代手续,或即使执行替代手续也达不到预
期审计目标,则应根据其受限制程度的重要性程度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一般而言,对于客户主
观原因而造成的限制,审计人员应注意客户试图隐瞒舞弊信息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惯例一般支持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为审计人员和客户均无法控制情况造成的限制,则应根据其重要性程度作出相应判断。3.或有损失
一般而言,或有事项既可能带来或有收益(如客户向侵犯自己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索赔),也有可能带来或有损失。但对审计人员而言,或有收益并不重要,这是因为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或有收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加以记录。导致或有损失的事项有未决诉讼、税务纠纷、债务担保和产品质量担保等。
4.期后事项的影响
所谓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即外勤工作结束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审计报表公布日(即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会计报表的日期)之间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其重点在于资产负债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期后事项。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期后事项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已经存在,并且对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有关估计提供补充证据的情况。对于这一类期后事项,审计人员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应作为未调整事项处理。第二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出现的情况。这些事项虽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会影响对会计报表的正确理解,因而应提请被审计单位披露。
对于第一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审计人员可根据该未调整事项的重大性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二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且不太重要,那么审计人员可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若该事项甚为重要,即使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审计人员也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发表无保留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5.未调整事项
未调整事项是那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注册会计师的看法不一致,又不愿进行调整,而且这种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能够准确地计量的事项。未调整事项通常是由于客户未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所造成的。
6.涉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报告
由于上市公司一般都有大量分布很广的子公司、孙公司、联营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等,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成本和收益的考虑下,常会依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完成部分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审计中不提,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由其他审计人员审查的部分在整个财务报表中并不重要;其二,其他审计人员声誉较好,如该事务所也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事务所,或其审计工作系在主审人员的严密监督下完成。其三,主审人员已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彻底的复查。第二,在报告中披露,并发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种报告通常称为共同意见或共同报告,在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无法复查,或由其他事务所代为审核的部分在整个报表中较为重要时,采用这种类型的报告较为合适。第三,保留意见。如果主审计人员不愿意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承担责任,他就可以根据问题的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另一可行办法是由主审计人员扩大审计范围,审计原本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如其他事务所对他们所审查的部分持保留意见的话,主审人员也可以决定是否在总报告中持保留意见。
7.未充分披露:财务报表或附注不完整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三张主要报表,以及其他附表及附注说明。如财务报表及附注未按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充分披露,那么这些报表也称为“未能公允地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的财务报表只表达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略去了相应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那么审计人员通常也会因为这一省略的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8.对以前年度的期初余额表示保留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是注册会计师已查明期初余额存在严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披露,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9.重大事项或不确定事项说明
有的时候,审计人员可能希望在无保留审计报告别强调已得到适当说明和充分披露的某一事项,以在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同时引起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些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期后事项以及影响财务报表可比性的会计事项等。
不确定事项则是指某个财务报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之前,无法合理估计。不确定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或有事项。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未知的诉讼结果、征税机关对客户、纳税申报单的审计、营运资本的严重短缺或不能遵守借款合同条文等事项相关。根据我们的研究,重大事项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第二,说明重大诉讼的执行结果;第三,重点说明利润构成情况,以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利润中的非常项目;第四,重点说明亏损形成原因,或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之重大不利因素;第五,说明违反《公司法》的情况;第六,说明去年保留事项已消除;第七,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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