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收集5篇)

时间:2024-09-15

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篇1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篇2

实施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刚才,传达了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讲话精神,这些会议和讲话精神凝结了党和政府对健康扶贫工作寄与的厚望,让我们感到扑面而来的压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健康扶贫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下面,我就全区健康扶贫开展情况及抓好工作落实先讲如下三点意见。

一、攻坚克难,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取得突出进展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管理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三个一批”等健康扶贫核心政策全面落实。自去年7月1日全区按贫困人口人均200元、区财政筹资3285.44万元,建立疾病补充保险以来,健康扶贫政策得到有效完善,全区贫困人口慢病定额内免费用药,超额85%核销,累计纳入9613人,占贫困人员总数的6.8%,累计报销16269人次,报销金额280.81万元;贫困人口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兜底90%报销,累计报销1785人次,报销金额1052.82万元。

一年来,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实现健康扶贫工作目标,积极紧密配合,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政策宣传,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农村贫困患者看病负担得到有效缓解,就医流程更加便捷,贫困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多方整合资金,争取省政府债券资金309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12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155万元,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170个村卫生室,全区村卫生室普遍达到标准化,群众就医更加便捷;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担当作为,与相关部门协力推行医疗保障提升行动、住院就诊减负行动、医保结算便捷行动、公共卫生强化行动、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各级医疗机构克服困难,认真贯彻“先诊疗、后付费”,围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活动,将健康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增进群众健康幸福感。市委、市政府对我区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5月份在我区南化塘镇召开了全市健康扶贫“风险防控会”,把我区“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方式和慢病村级发药点建设作为亮点进行展示,全市推广经验。

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扶贫、卫计、财政、人社、民政、承保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合力攻坚,得益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扎实推进,也得益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基层卫生计生人员的广泛参与和真抓实干。在此,我谨代表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健康扶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今年上级下达健康扶贫核心指标与去年要求标准高,实施难度大,出列压力大;二是资助贫困户参保、实施民政救助、实现核心指标以及保证区域内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等筹资压力大;三是健康扶贫综合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康政策宣传不够,疾病管理一户一策实施不到位,病人住院费用控制不力,非贫困户医疗保障落差大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研判,及早化解,确保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

二、精准施策,扎实推动健康扶贫政策落地见效

(一)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新政。今年6月中旬,省政府出台了健康扶贫新政策,为落实新的政策要求,6月底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实施细则》(十政办[2018]74号)文件,主要目标要求,总结归纳为985,即:贫困人口住院报销90%,31种慢性病门诊报销85%,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自9月1日全市医保信息系统统一调整规则,正式启动新一轮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贫困户在县(区)域公立医疗机构及市级定点医院住院全部达到90%报销,全年住院合规自负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以后住院所有费用由补充保险兜底报销。区人社局、卫计局要深入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对7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的住院病例进行追补,今年脱贫出列的乡镇和村要依照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对上半年住院病例进行追补。区人保公司要积极做好追补人员的信息统计和整理。

(二)精准落实补充保险筹资。经过市级前期组织调研和测算,要求今年按照贫困人口每人300元的标准来筹集资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比2017年提高100元标准,继续按照市级统筹、分县(区)核算的方式运行。今年筹资标准高、任务重,我们要按照去年的筹资方式,继续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筹集,同时2017年度节余的1900万资金也滚存至今年,要求该项工作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按照目前的兜底保障优惠政策,人均300元的测算指标非常保守,资金穿底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实施过程中,卫计、医保、人保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每月资金使用情况,如果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进行追加筹资。

(三)精准落实医保参保。省定的硬性考核标准明确提出要保证经当地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这是最基本的保障。2019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低保、五保及“三无”人员等人群的全额资助参保工作,区扶贫办要和人社医保部门、财政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协商迅速制定对一般贫困户参保的补偿标准,各乡镇政府要提前谋划,做好动员和参保缴费工作。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宣传精准扶贫对象必须在本区内参加居民医保,把“在其他县区或者外地参保不能享受四位一体兜底保障优待政策”的相关规定宣传到户户皆知,确保所有贫困户应保尽保。

(四)精准落实部门任务。一是加强医疗机构与贫困患者的住院管理。人社医保部门要制订贫困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对医院费用管控提出要求,对患者转诊、入院指征、出院进行规范,对住院率、住院时长进行任务分解和目标控制,落实医院各项控费规定,对患者实行有效管控和正向引导,杜绝“小病大养”及“赖床”等现象,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除省市规定的规定动作按程序核销外,对异地就医、住院分娩、外伤、急救和其他特殊病例,医保、卫计和人保公司要进一步明确报销规则。大家认识到,医疗控费的管理是健康扶贫政策实施的关键,对医疗机构和患者管理的力度,直接决定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数量,如果管理不善,后期将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对资金过度使用,要追究相关部门管理上的责任。二是加强贫困人员的慢病定补管理。今年慢病管理实现两个变化,其一,是从线下转向线上,将全部实现刷卡取药;其二,是从按比例报销转向定补。承保公司要根据上年的数据,提出合理的建议,合理制定补助限额,使定补额度满足绝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少数超额的由乡镇扶贫专员逐级审核报销。卫计部门、承保公司要大力推进贫困人口慢病的精准识别、申报确认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取药率不高的问题,确保慢病筛查纳入率不低于总贫困人口的6%以上,做到应纳尽纳、因需尽偿,纳入对象的领药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加大对村级发药点工作的监督和规范管理,无发放点的村卫生院要主动联系贫困户领药或者由家庭签约医师团队送药上门。三是履行牵头部门责任,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区卫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健康扶贫联席会,加强信息沟通互换,协商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推动健康扶贫相关政策落实。要继续巩固“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区域内除起付线外一律不得预收任何费用。要妥善做好健康扶贫体检工作,对在家的贫困患者争取做到应检尽检。同时各部门要制订个性化的政策,解决非贫困户医疗保障不足的问题,避免引起新的社会矛盾。特别要强调的是,区卫计局要抓好承保公司的协议监管,要求中标的承保公司切实履行协议,全面落实协议规定,强化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监测,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履职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健康扶贫责任目标

健康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今年我区将有5个乡镇整体脱贫、18个村脱贫出列在即,2023年全部脱贫,时间紧迫,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切实把扶贫职责扛在肩上,把扶贫工作在手上,以最强的组织领导、最严的工作要求、最实的工作作风,保障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实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区政府主导、各部门抓落实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资金安排、推进实施、兜底保障等工作。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出实招、办实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实施健康扶贫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卫计系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加快实施健康扶贫,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各乡镇政府要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缴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建立本乡镇辖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电子台帐,实施动态管理;扶贫办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协调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安排扶贫攻坚相关事宜,及时研究、解决扶贫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局要做好健康扶贫资金的整合、资金计划的审核、资金落实、拨付和监管工作,确保健康扶贫资金足额保障;人社局、民政局、承保保险公司要围绕落实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补充保险“四重保障”,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就医报销比例,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残联、民政局要做好残疾人、重度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的救助和医疗社会保障工作;税务局要做好2019年医保基金的收缴工作;卫计局要挖掘行业潜力、发挥行业优势,创造性、前瞻性地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围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大疾病集中救治、一站式结算、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等重点工作,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强化、责任再压实,将健康扶贫工作向深入推进,助推全区精准脱贫、过硬脱贫。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共同协商、共同部署、共同检查考核,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健康扶贫工程“组合拳”。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宣传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善于创新、挖掘、归纳健康扶贫的“闪光点”,着力打造富有郧阳特色的健康扶贫工作亮点。要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四双”帮扶队员和基层医务人员学习健康扶贫政策,主动参与该项工作,精准理解、正确解读、熟练运用健康扶贫政策,引导贫困人口合理的看病就医,形成有序就医、合理控费、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篇3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和体制机制。重点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等经常性投入政策,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制定医院责任目标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办医方向、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医疗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二、加快实施县医院迁建项目。县医院迁建项目已完成围档工程和规划许可证、人防图审等各项手续,基础施工正在有序进行。目前主体工程招投标已于2019年1月7日进行挂网,待公示期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计划达到工程进度。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物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四、精准扶贫,落实贫困患者就医政策。一是精准帮扶。开展“一二三”服务工程:一是依靠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积极开展签约、履约服务活动;二是“技术、设备双下沉”,依托县级医院优势资源,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支持,更好的服务于贫困患者;三是实行“三上门”服务,由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结合村医,为贫困患者提供“上门宣传、上门体检、上门送药”,让贫困患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精准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档案内容格式,统一档案盒样式,全面提升县乡村健康扶贫档案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三是精准识别。采取“扶贫部门+卫健部门、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县级部门把握政策,各乡镇卫生院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及包村干部定期上门逐户核准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对我县新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救治信息逐一进行核实,依据住院和门诊收据填写《唐山市贫困人口救治信息登记表》,及时将医疗费用和报销金额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五、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工作,保证全县公共卫生安全。一是深入实施规划免疫管理。进一步完善规划免疫管理网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消除免疫空白点,提高免疫接种率,全年一类疫苗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二是强化妇幼保健工作。加大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两癌筛查等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儿健康水平。三是推进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入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加强对传入性和新发传染病控制和管理,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的监督控制。

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篇4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健康扶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存在的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致使部分贫困户患者未能及时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工作方案,确贫困群众健康利益,结合本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卫生建康委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健康扶贫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等工作。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展开

进一步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医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医务部下设扶贫组。专人负责管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妥善处理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针对去年扶贫组对我院督查和暗访出现的“先诊疗后结算问题的通报情况,我们认真总结,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运行,确保扶贫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对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标识,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入院手续,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扶贫救助对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未签的问题,我院公卫科人员按区域划分管理贫困户,与贫困户家人或者村医以及贫困户帮扶对象联系,时刻关注贫困户人员去向;同时下乡核实走访贫困户;及时组织全镇村医开了村医整改会,动员村医积极联系外出人员,掌握外出人员动向,做的及时签约。

(二)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

通过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途径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同时我们在全院宣传栏、各个诊室、护士站张贴和放置标示牌,让医护人员都要知晓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政策上的医患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免政策及时到位。

我们加强了减免政策与信息化管理的监督检查,根据信息系统存在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加快完善步伐,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针对来我院就诊的扶贫人员,通过信息化自动化直接给予减免,确保贫困患者各项减免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性,确保把健康扶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作为重点工程来干。成立了医院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兼任小组组长,各组员各司其职,在医务部成立扶贫组,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做为常态来抓,及时处理扶贫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严格执行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强化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中的综合协调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意识,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篇5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全会精神,以2018年认定的33+10个贫困村、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二)总体目标。巩固县级综合医院二甲创建成果,推进县级专业公卫机构创等达标工作,提升22个乡镇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确保33+10个计划退出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对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加大兜底救助力度并实施总额控制,确保其年度个人住院费用累计支出控制在当年贫困线以内。2018年12月底前,计划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移民局、残联、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对全县贫困人口中的患病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10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2.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贫困孕产妇应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除外),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超出限价控费标准的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兜底解决。

3.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对全县贫困人口的医保扶持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依规转诊至县域外住院、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2018年,在中央和省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农村户籍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精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卫生扶救助基金申请标准为本县区域内的建档立卡户按要求在县域内住院及依规转诊住院的,享有现有医疗保障后,个人支付达到500元的实施救助。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500-5000元。爱心基金救助申请的标准为符合93种疾病的建档立卡户,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支付部分按照40%的比列进行救助,最高额每人不超过2万元。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相关基金申请资料,并核实后由村委会及乡政府签字盖章,上交至我局汇总申报。

4.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严格执行贫困患者县域外转诊备案,重点监管“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连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100%。

5.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县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原则,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二)大力实施贫因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扶贫移民局、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7至64周岁人群在脱贫攻坚期内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做到健康体检覆盖率达100%。2018年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贫困村的0至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业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虫病8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降低我县传染病发病率。强化我县预防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通过对口支援方式开展麻疹风疹二联疫苗查漏补种。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做到年安排、季评佑、月分析、日监测。强化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佑。对传染病高发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督促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

3、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包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全年艾滋病检测量不少于辖区常住人口的8%.提高结核病患者成功治疗完成率。强化包虫病患者规范治疗,管理率达到85%以上。加强卫生监测工作,实现饮用水卫生监测全覆盖。

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完成健康管理员培训20名。开展针对性除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高原心脏病患者管理工作。

5.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对标"四好村"创建,在全县全覆盖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落实、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五进五讲"活动(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广播电视、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100%,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6、加强卫生细胞建设。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对标城乡提升、全域旅游两大战略和“四好村”创建,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2018年力争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及卫生院分别不少于2个和8个。

(三)大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继续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确保县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乡村卫生机构基挑设族建设、实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措施力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聚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33+10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按照每个乡建设一所达标卫生院和每个村建设一所达标卫生室的要求,加快目前还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实施卫生室建设,县卫计局配备脱贫村卫生室打造提升的科室制度牌、藏药盒、药柜、桌椅板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检查床等设施设备,着手做好药品储备工作,待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完成后,责任辖区乡镇卫生院将逐一展开打造提升工作。

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城乡对口支援“传帮带”、实施医院托管、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可及性。

4、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结合实际,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持续下沉,促进和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推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人口计生服务能力,着力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5.强化县医院医疗体系建设。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数量和质量。县级医院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总量的50%。

6.严格执行巡回医疗制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分别开展4次,乡级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回医疗活动。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巡诊、义诊活动要覆盖所有贫困乡镇。

7.大力实施“三大行动”。全县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大练兵行功、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健康管理全覆盖行动。通过远程培训、临床实践、技能竞赛和完善激励配套措施,全面提高乡(镇)卫生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基本诊疗技术。全面提高设备使用率,着力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完善以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为主要数据的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四)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编办、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通过培养、引进、招聘、对口支援等多种渠道。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各级负责的原则,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加强全县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3年轮训一遍。

3、人才招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2017]24号)精神和州内人才招聘政策规定,采取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方式,主动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4.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实施贫困地区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建立稳定结对关系、精准对接需求、合理选派人员,推动实施师带徒、服务质量审查、远程教学、专项培训等“九大帮扶行动”,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5、人才稳定工程。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阵地,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人才要优先提拔重用。

6.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工生室的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鼓励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根据省上文明规定,要求脱贫村有合格村医,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查验,今年脱贫的33+10个脱贫村卫生室无村医的由乡镇卫生院包村医生兼职村医工作,要求村医每月到贫困村坐诊7-10天,确保“乡到村”柔性流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建立台账,经确定的包村医生不准擅自更换。同时脱贫村有村医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村医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建立工作台账,并落实一名乡镇医务人员具体对口帮扶。

确保到2019年129个贫困村均有合格村医。建立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绩效考核机制。一体化改革数和“村医应聘”数力争提高到59%、40%。

(五)大力实施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党委政府)

1.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生育秩序整治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极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将"一票否决"执行情况报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2.落实“包村包户”责任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组织发放计划生育入户宣传品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每月到所包村了解群众婚、孕、育信息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所包村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及时动员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2018年内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率达100%。在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指导育龄妇女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2018年内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落实率达92%。包村包户干部和一对一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要记录工作日志,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检查。

3.落实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县卫计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联系2户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家庭,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督促联系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力争联系对象不出现透法生育行为。

4.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统筹组织县、乡医疗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力量,通过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大力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药具发放及时性和有效性。在生育秩序整治重点县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2018年,已达到生育政策规定数量上限的育龄妇女长效节措施落实率不低于75%。

5.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注重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报酬待遇,确保不低于村主要负责人的80%。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卫生计生局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健康扶贫,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遂项落实好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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