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收集5篇)
时间:202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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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原有体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双阳区原有的“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减收不补,分灶吃饭”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年开始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而实行的。从1998年开始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财政收入晋档达标和达标奖。上述财政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在双阳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开展晋档达标使实际收入与客观税源相脱节。区对乡每年下达的年度收入计划,是在前3年实际完成的平均数基础上提高一定的比例制定出来的,和客观存在的税源基本接近。而晋档达标的目标则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人为加上去的,和客观税源严重脱节。各乡镇(街道)为了完成晋档达标任务,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入库额,出现了虚列收入等违背预算法的现象。
2.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的数额较大。部分乡镇(街道)为了乡镇本级的利益,采取“串税种”、“混库”等手段截留区级收入,截止2003年10月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达1200万元。不仅如此,各乡镇(街道)应上解的收入,也没有按规定上解,影响了区财政整体计划的完成。
3.资金支出不规范,乡镇职工干部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不能按区里规定的保工资、保稳定、保机关正常运转的顺序支付,有的乡镇(街道)把大量资金用于机关食堂、还债等支出,在超额完成财政收入计划的情况下,还大量出现了拖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问题,到2003年10月末,全区13个乡镇
4.乡镇(街道)晋档达标的资金分配失衡,使部分乡镇(街道)干部出现消极情绪。主要表现在,条件好的乡镇(街道)超额完成晋档达标任务,每年得到超收分成较多;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完不成晋档达标任务,超收分成得到较少,甚至受罚。在资金分配上也不尽合理,领导得的过多,一般干部得的过少,相差悬殊。上述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甚至影响到乡镇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如不认真解决就会阻碍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制定新体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乡财区管乡用”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集中收付,强化收支管理,严格奖惩约束,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财政自身的良性循环和长远发展。
2.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预算编制和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支配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3.坚持加大对乡级财政扶持力度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纪理财和用财的原则,坚持促进财力增强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原有财政体制保留、调整和完善的内容
1.保留部分的内容。一是原有的财政体制保留了乡级财政和乡级金库;二是保留了区乡“分灶吃饭”的办法;三是保留了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
2.调整部分的内容。一是对乡级金库的功能进行了调整,实行单一功能,只收不支。账户调整,对乡镇(街道)的预算内支出户和预算外支出户都由区财政在乡镇(街道)设置分户。二是指标调整。对乡镇(街道)只下达年度收入计划,不再给乡镇下达晋档达标的指标。对奖惩办法进行了调整。对政府采购进行了调整,将乡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采购部分,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三是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由区财政局实行委派制。
3.完善部分的内容。一是实行了区乡财政预算共编;二是对乡镇(街道)干部工资实行了区财政统发;三是对费改税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四是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报账制。
三、新体制的主要内容
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概括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人员委派。具体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预算共编
把乡级预算作为全区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乡级预算编制的管理。在编制乡级年度预算前,由区财政局下达乡级预算编制的原则和具体指标。下达的具体指标,要遵循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依据现有税源情况、适当考虑增长比例的原则确定。乡级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支出顺序,突出支出重点。街道预算编制完成后,由区财政局代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乡镇预算编制完成后,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二)账户统设
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户和支出户分离。乡级金库改为单一功能,只收不支。区财政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一个预算内资金支出分户,只支不收。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设一个分户,负责收支。
(三)集中支付
1.各乡镇(街道)预算内资金进入乡级金库的收入户后,直接转入区级国库。
2.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工资和乡镇站办所人员工资全部实行银行,实现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每月乡级收入进入区级国库后,由区财政按照工资额度,经区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划转到银行,乡镇(街道)的干部职工凭工资存折到银行领取工资。乡镇(街道)站办所以单位名义统一办一个工资存折,存折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各站办所人员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资。待事业单位改革后,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工资再由银行到人头。在预算年度内,区财政不能因为乡镇(街道)阶段性财政短收影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乡镇收入除去工资外,其余全部返回乡镇支配。
3.乡镇(街道)完成收入任务,不欠区财政往来的,超收地方留用部分全部返还给乡镇(街道);欠区财政往来的,区财政扣留25%用于冲减往来,直到冲减完成为止;冲减后剩余75%返还给乡镇(街道)。
4.欠发工资的乡镇(街道),应将返还资金首先用于补发工资,全部补发完后,再用于其它支出。
5.对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各乡镇
(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统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要按照11项必保的要求,分科目设账,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将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直接拨付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用款单位按实际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乡镇长(主任)签字审批后拨付。
6.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对各乡镇(街道)的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乡镇(街道)站办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存入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应上缴区直主管部门的,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由乡镇(街道)使用部分,按规定比例扣缴财政分成后,用款单位提出计划,经乡镇长(主任)签批后,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四)采购统办
对乡镇(街道)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从上级争取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各种采购的,由乡镇(街道)提出采购计划,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资金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
对乡镇(街道)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税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各乡镇(街道)的各项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农业税必须使用地税部门印制的票据,按票据发生额足额入库,实现账据一致,票款一致。
(六)人员委派
参照会计委派制的办法,把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划入区财政局统管。在任免或委派时,由区财政局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四、主要成效
《双阳区进一步理顺区对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运行两个多月来,收到了明显效果:
1.减轻了乡镇的财政压力。新体制实施后,在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因此,在财税工作上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对减轻了压力,今年全区财政计划下达给乡镇的任务比去年计划净减少620万元,减少了13.15%,比实际减少46.78%,减少的任务量全部加到区直计划上,增加的总量,按可比口径达到1332万元,比去年增加9.3%.
2.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由于乡镇(街道)财税工作压力减轻,乡镇领导不再为乡镇职工干部开工资而奔波,使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了主要精力抓全面、抓大事、抓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仅今年前两个月各乡镇就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新项目。
3.由于财政体制基本原则不变,资金支配权在乡镇,调动了乡镇工作积极性。新体制的运行,始终遵循“三权不变”的原则,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统一归乡镇。只是把财税收入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了调整,收入总量划到区,由区留下乡镇的工资部分,其余资金仍划回乡镇使用,对乡里支配资金没有任何影响,各乡镇都积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截至2月份,乡级收入超同期,因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
4.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得到按月及时发放,新体制从2004年实施两个月来,收到了阶段性效果,过去乡镇干部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月份,全区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由银行统一,实现了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的工资也由区里统一发放,从而进一步解决乡镇公务员与站办所人员工资不能同步发放的问题。
5.严格了支出管理,压缩了乡镇弹性支出。新体制没实行前,有些乡镇把开支用到机关食堂、小汽车、还债上,弹性支出大,机关后勤支出过多。新体制实施后,坚持了保基本工资的原则,在工资不能保证的前提下,其他钱不能乱支乱花,达到了节约弹性支出、保证工资同步发放的目的。
关键词:乡镇;财政管理;对策探析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殷金胜.浅论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08,(2).
根据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的安排,今天在平昌县召开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交流“乡财县管乡用”及“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经验,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确保乡镇财政有序运行。上午,大家现场参观学习了驷马镇、白衣镇财政财务、乡村债务及村级财务管理经验,前面平昌县财政局、驷马镇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各县区认真借鉴,总结经验,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开拓进取,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锐减、债务包袱沉重、乡村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的严峻现实,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完善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我市是典型的农业主产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县乡财政困难一直是困扰基层政权的首要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县乡财政面临的财政收入锐减与财力需求过旺的矛盾、有限的财力与沉重的债务的矛盾、财力匮乏与公共服务需求增加的矛盾、财政调控手段缺乏与增强基层政权施政能力的矛盾以及大量财力下移与管理方式落后的矛盾日趋突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各县区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直面困难和矛盾,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大胆探索以“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为主要特点的县乡财政管理模式,形成了一套基本适应当前县乡财政经济形势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确立了县乡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各县区结合实际,统一思想,提高了对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现状和应履行的职能职责的认识,坚定了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了调整县乡财政体制的四项原则。即坚持“财力下移、支出缺口上移、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确保乡村的支出预算水平与乡村职责相对应,县区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由县区相关部门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得要求乡镇自筹或配套;坚持保运转与促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保运转,量力而行搞发展;坚持保障与节俭并重的原则,在节俭中实现保障,在保障中突出节俭。二是调整了乡镇财政收入征管机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尤其是停征农业税以后,全市90%以上的乡镇已基本无财政税收收入的实际,各县区撤销了乡镇金库,税收收入由县级税务部门统征,非税收入票据由县区财政部门统管,所有财政收入全额缴入县级金库或财政专户,消除了多年来乡镇因税源不足依靠挪借资金垫税、买税卖税、收入空转完成收入任务的现象。体制调整后,仅巴州区每年减轻乡镇“垫税”负担545万元,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了乡镇职能向改善民生、改进公共服务、发展地方经济转变。三是建立了乡村必须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直面现实,针对我市绝大多数乡镇已无力再作为一级实体财政,不能独立承担乡镇运转、稳定、发展必须支出的实际,一方面取消了乡镇定额上解、递增上解等财政体制,当年减少乡镇上解县区财政收入任务5735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乡镇支出压力,另一方面配合乡镇收入全额上划为县区收入改革的实施,将乡镇必须的财政支出全额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直接保障。体制调整当年,各县区财政调整本级支出结构对乡镇新增补助6800余万元,乡镇运转、稳定和发展的必须支出得到基本保障。四是完善了乡镇财政机构,转变了乡镇财政职能。各县区撤消了片区财政机构,恢复了乡镇财政所,并分乡镇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与乡镇财政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选配好乡镇财政所长。近年来,通过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初步建立了一支忠于职守、能较好履职尽责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为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各县区积极适应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变化的需要,将乡镇财政职能重新定位为资金、资产、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服务等七个方面,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各县区财政部门遵循“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管、支出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总体思路,把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的基本支出,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并在资金调度上全力保障,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一是合理划分支出责任。各县区结合县乡两级的事权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县乡两级财政的支出责任,将乡镇公用经费、村集体管理费以及除优抚救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文化事业外的有关项目经费的支出责任划为乡镇的支出责任,并由县区财政按规定调度资金给予保障。二是建立了乡村基层组织运转必须经费的保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各县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应得的个人利益,将乡镇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和村组干部报酬全部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并直发到人,乡镇民政优抚、社会保障、惠农补贴等支出由县区财政足额预算并基本实现财政直发。同时,各县区结合财力实际,分类制定了乡镇行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村集体组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2009年,南江县乡镇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人年均8000元,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人年均3000元,村集体组织办公经费标准达到村年均3500至4000元。三是逐步缓解了乡村社会事业发展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按照县乡支出责任划分,各县区制定了乡镇经常性专项经费预算办法,采取按相关因素计算分配等行之有效的办法,预算安排乡镇经常性项目经费,努力保障乡镇场镇建设及公共卫生管理、维护乡村安全稳定、乡村道路养护、抢险救灾等经常性支出,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必须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正得到逐步缓解。平昌县2009年年初预算对乡镇场镇公共卫生管理费按每个中心场镇一年4.5万元、一般场镇一年3万元、集镇每年1.6万元核定,对通乡道路养护费按每公里1000元核定,为乡镇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四是结合财力实际预算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资金。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基本做到了按年初预算财力总额的5%预算安排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资金,执行政策的当年县区财政用于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资金总额达到4449万元。近年来,按照上级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安排部署,除上级补助外,各县区采取预算安排、盘活校产、追收债权等办法积极主动筹措资金2.81亿元,已累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9.19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乡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支出压力。
(三)提高了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农村税费改革尤其是农村综合改革之后,乡村基层组织的职能由原来的管民、治民向服务群众、改善民生转变,由原来的催粮催款向落实政策、监管资金转变。各县区结合乡镇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及时重新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并结合更多的财政性资金向村集体组织倾斜转移的实际,不断探索加强村集体组织财务收支监管的新举措,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应乡镇新形势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提高了乡镇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规范了乡镇收入管理。按照乡镇财政职能定位,部分乡镇财政所积极协助税务部门监控本辖区的税源,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社会抚养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加强了乡村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管理,探索建立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征缴台帐。驷马镇建立了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对村集体组织各项收入、支出实行“一表清”,实现了村集体组织年度收支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改变了过去那种家底不清、管理无序的混乱状况。二是加强了乡镇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县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并按照统一规定不断细化公用经费定额包干实施办法,厉行节约,努力确保收支平衡;不断创新方式,加强了上级安排的农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扶贫、优抚、社保以及涉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完善“零户统管”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实行集中收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平昌县制定了乡镇公用支出限额管理及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等办法,有效地强化了乡镇支出管理。三是探索做好服务工作。不少乡镇财政所积极主动服务于有关支农专项资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户提供财税政策和其他农村政策服务;构建了工作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会计服务,帮助其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提供会计培训,协助民营企业申请政府政策性支持项目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有关财税方面的问题。四是努力推行“政务公开”。各乡镇财政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乡镇人代会报告上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县区财政局批复的当年度收支预算,及时报告乡镇债务的消化及新增债务的控制管理情况。部分乡镇财政所采取方便群众知晓和理解的方式,定期公开乡镇财务收支,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预算公开,财务执行结果公开。五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在坚持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主体权、资产所有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收益权、资金使用审批权、经营自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部分县区、乡镇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帮助村集体组织成立了由村委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理财小组,负责研究和管理村组各项经济事务和财务收支活动,成立了由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对理财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核实。平昌县驷马镇指导村委会根据当年资金来源编制收支预算,交理财小组审查后由乡镇财政监督执行,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年度结束后,村委会根据当年收支实际编制决算,由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审查后张榜公示。同时,部分乡镇建立完善了村账乡管制度,村集体使用的财政性资金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使用权归村集体,村集体账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切实履行乡镇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职能。目前,平昌县已在全县各乡镇实施了“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做到了村级预算管理精细化、村级资金管理民主化、村级会计核算集中化、村级财务监管制度化。六是强化了对乡镇财政财务的监管。各县区财政局围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新增债务、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三个重点,努力加强乡镇财政运行的监管。平昌县建立了“乡镇财务监审制度”、“债务管理制度”、“乡镇偿债资金奖补办法”,南江县建立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巴州区、通江县也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乡镇财政财务和乡村债务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这些都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
(四)遏制了乡村债务的膨胀
近年来,各县区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对乡村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挤干“水分”予以锁定,建立了债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了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了乡村不准举债、不敢举债、不能举债的控债机制。通江县组织县级部门全面开展对乡村的财务清理,核减乡村债务2.5亿元,采取“统一换据、现场确认”的办法锁定债务,为进一步化解控制乡村债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平昌县结合实际创新了债务管理方式,将乡镇债务与经常性经费剥离,县级在线监控,健全了“专人、专账、专票、专户、专网”的债务监督体系。全市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后,有效堵住了乡镇随意举债的口子,自2004年锁定乡村债务以来,乡镇政府基本没有发生新的债务。同时,采取预算安排、盘活资产、对口使用项目资金等措施,筹集偿债资金,确保了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和处理因债务引发的特殊矛盾有基本的资金来源,促进了全市农村社会的基本稳定。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2.8亿元,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比上年减少1.9亿元。
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乡镇财政运行及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乡镇支出保障不到位。乡镇基本运转所需公用经费标准偏低,农村公益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一些专项经费无预算或预算保障不够。二是村组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偏低。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还停留在原有水平,村组干部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和乡镇对村级财务管理认识不够,未启动“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四是部分乡镇财政机构不健全,乡镇财政人员不落实。少数乡镇未按规定设置乡镇财政机构,部分乡镇财政机构有名无实,不能正常运转。五是乡村债务化解难,影响乡村组织运转和社会稳定。截至2008年底,全市乡村两级债务余额仍高达22.1亿元,化债资金来源匮乏。存在以上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努力不够、改革不到位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深化乡镇财政改革,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二、再接再厉,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上台阶
2009年,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和“促发展、保重点、争政策、强管理、上水平”的财政工作总体思路,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实施“两个强力推进”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实施民生工程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职能,以进一步深化“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为重点,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
要按照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权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确保县乡财政良性运行。
一是要健全乡镇财政基本支出保障机制。乡镇财政收入管理体制变化后,乡镇所有的财政收入已全部上划县区财政管理,事实上乡镇财政已无任何收入来源,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其职能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的财力、资金来源,已经与县级部门一样只有依靠县区财政保障。各县区财政部门对此必须清醒认识,必须自觉承担起保障乡镇必须支出的责任,不得在安排给乡镇的财力、资金上留有缺口。要认真清理核实乡镇干部职工编制性质、工资标准和在岗情况,坚决杜绝吃“空饷”。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优先保障涉及乡镇干部职工个人利益的支出,凡是国家政策规定应纳入财政预算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支出,必须不漏项目、不降标准地按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足额预算,并尽最大努力创造条件实行财政直发。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乡镇公用经费定额,力争尽快达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定的标准,并同步增长。要结合乡镇事权和上级下达给乡镇的工作任务的实际,按照保障和节俭并重的原则,预算安排乡镇必须的项目性支出。当前,尤其要重点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民生工程、县乡道路维护等必须的支出,努力促进乡村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要健全村级支出保障机制。村组干部队伍是各级党委政府管理、服务农村社会的重要力量,村组干部队伍的稳定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能否在农村基层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任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及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标准。要结合实际安排财力,努力完善村组干部基本报酬激励机制,继续推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工作需要,适时增加调整。同时,要因地制宜推行兼职兼薪等办法,提高村组干部待遇水平,采取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村组干部给予补贴等有效措施,促进村组干部队伍稳定,努力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要健全对乡镇财政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只有努力发展县域经济才是最终解决我市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各县区要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对乡镇党委政府抓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财源建设力度大、财政收入明显增长、农民纯收入明显提高的乡镇,要给予奖励扶持。同时,要完善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的考核制度,要根据乡镇财政部门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执行收支预算、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履行村级财务监管职责、会计核算规范化等工作情况,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乡镇财政职能职责履行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努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管、支出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特点的乡镇财政管理运行方式和运行程序。一是要加快实现县乡联网。在实施乡财县管工作中,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四级骨干网建设,尽快实现县乡财政联网,在确保网络畅通、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乡财县管乡用”运行程序。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乡镇财政预算网上审核、预算指标网上查询、支付计划网上申报、资金网上支付、收入网上对账和收支网上监督的目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强县区财政对乡镇财政运行的监督。各县区财政要利用联网平台,动态掌握了解乡镇财政收入、支出、债务变化及会计核算情况,强化在线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要继续围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新增债务、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三个重点,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措施,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各项支出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村级直接使用的财政性资金规模逐步扩大,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刻不容缓。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理直气壮地履行对村集体组织使用的财政性资金的监管职能,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村集体组织收支核算的监管。一是要规范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方式。要统一制订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委托书,明确界定村委会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责任清晰,权利明确。二是要规范资金账户开设。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统一开设“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账户”,分村设账,管理、核算除已实行直发的村组干部报酬外财政预算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和各项村集体经济收入,要坚决制止村集体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资金账户。三是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结合各地实际,帮助建立完善村级收入收缴、经费支出审查、资产购买和处置、债务举借和偿还等管理制度,不断帮助村集体组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流程,提高村级组织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四是要督促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示制度。公开透明是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按月向村委会提供村级财务收支公示表,经村委会核对后及时向村民进行公示,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促进村级财务收支的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指导、督促乡镇财政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户、资金、票据、收支、资产等各项财务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促进乡镇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一是要统一乡镇银行账户设立和管理。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集体组织银行账户的清理,可开可不开的账户要坚决撤销,必须开设的银行账户,要建立健全审查批准制度、银行印鉴保管制度、票据保管制度以及网上支付的密码保管制度,建立印鉴、票据、密码管理相互牵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要规范乡镇支出管理。要按照“四压三停”和勤俭节约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制定规范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按项目实施进度提款报账等相关制度,促进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推行乡镇财务公开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定期向乡镇人代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要采取黑板报、会议、书面材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乡镇财政财务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资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要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要创新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的在线监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管理
要继续巩固乡村债务清理、锁定、化解、控制取得的成效,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乡村债务管理。一是要强化债务信息管理。要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为平台,认真清理、核实债务化解及债务余额情况,加强乡村债务信息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强化乡村债务的动态监控。二是要多方筹措资金化解乡村债务。县区财政要继续按不低于当年财力总额5%的标准预算安排化解乡村债务资金,对上级给予的消化债务奖励资金要全额用于消化乡村债务。同时,积极探索乡村债务化解的新方式,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化解乡村债务。三是要继续完善控债机制。在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中,要进一步完善县区财政对乡村债务的控管机制,逗硬执行债务控管制度,严肃查处债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财政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落实、兑现化解资金,认真核实化解数据及相关化解情况,做好迎接省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目标。
(六)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关键词:乡镇;财政管理;对策探析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彻底理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纳入各地财政部门的议事日程。
二是“乡财县管”改革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切实加强乡镇部门预算管理,建立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规范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管理。严格乡镇账户设置,规范乡镇票据管理。
三是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强力推进,专管员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专管员全覆盖,建立健全专管员信息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专管员培训,积极落实专管员下乡补助政策。
四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成效显著。
各县(市、区)乃至各个乡镇都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落实领导专班的运转效能,充分发挥农村财政管理局履行日常监管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财政内部科(股)室的协调沟通机制,从根本上理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制。
建立监管机制,通过统一监管台账、统一监管档案、统一监管流程、统一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印鉴管理、资金拨款审批、资金盘库等各项基础管理,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创新监管方法,突出抓好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五是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全面启动,财政所面貌焕然一新。
明确创建目标,统一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加大创建投入;严格申报程序,把握创建质量;统一使用标识,提升创建水平。
六是村级财务和“三资”监管程序规范,服务指导到位。
各地在财政所设立了村级财务委托和“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打造“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了服务工作的全覆盖。
出台村级会计委托制度和“三资”监管办法,全面推行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对村级财务软件进行全面升级,做到“三资”监管与村级财务委托同核算、共软件,并实行县乡联网。
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基层稳定,提高保障水平。
二、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尚存问题
一是乡镇财政所履职条件差。
可概括为“五多五少”:工作职能多,人员编制少。目前乡镇财政所承担工作任务有20多项,其中仅惠农补贴就达30多个项目,而绝大部分财政所在职人员数与编制要求相差甚远,有些偏远地区财政所甚至只有3至5人;工作成本多,经费安排少。据测算,一个管辖3万农户的乡镇财政所,要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专管员切实履行农村财政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一年约需日常公用经费25万元左右。目前,除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省里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外,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财政所几乎没有经费安排,而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的经费又太少,财政所普遍存在经费缺口;贯彻落实的政策任务多,年轻化、知识化和技能型的专管员少。全市基层财政所平均人数只有11人,35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61%,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39%,有的财政所平均年龄51岁,最年轻的也有48岁;旧房危房多,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少。全市乡镇财政所现有办公用房中,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所45个,有19个财政所办公用房属危房,28个财政所无单独办公用房,财政所建设资金需求大,而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数额太小;工作任务多,待遇报酬少。目前,乡镇财政所的工作职能越来越多,专管员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但工资待遇却不高。虽然乡镇财政所履行的是行政职能,但财政所定性为事业单位,也未实行参公管理,以至于乡镇财政专管员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无法落实,与乡镇同类单位相比差别较大,影响了基层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手段不强。表现在:资金信息难掌握,乡镇财政主要掌握经过财政所直接发放的补贴资金以及财政部门下拨的有关资金信息,而没有经过乡镇或是直接由主管部门下拨的资金,很多乡镇难以掌握其信息,导致资金监管存在盲区;审核把关难到位,由于专管员力量不足,加上监管条件和监管手段落后,对补助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事前审核难度较大;专管员权责不对等。基层的同志普遍反映,制度规定专管员职责多,但赋予的手段少、事权小。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是以专管员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充实专管员力量,按照定人、定岗、定村、定责的“四定”办法,落实财政所人员编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公开招考录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建立专管员轮岗、交流制度,合理调配人员,充实基层力量,逐步建立一支搭配合理、业务熟练、扎根基层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专管员宣传教育,加强专管员服务于民、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专管员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县、乡三级培训计划,努力提升专管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要进一步完善专管员创先争优和奖惩激励机制,大力开展专管员“学标兵,创业绩”活动,积极推行痕迹工作法、专管与协管同步工作法、盲区清除法、流动红旗法、星级评定法,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
二是以资金监管为主线,不断强化“两基”建设。
要完善管理制度。要按照“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要求,整合现行惠农补贴项目,简化工作流程,实行统一发放,高效率、低成本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
要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做到信息畅通,彻底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要创新管理办法,建议按乡镇成立“乡村财务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和村级财务服务工作。
要加大惩戒力度,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制度化、常态化、网络化,强化村级财务常规性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以规范化创建为重点,切实改善乡镇财政工作条件和资金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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