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收集5篇)

时间:2026-02-20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1

一、范围对象

凡*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其现有住房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实确认应进行改造的,均属于危房改造范围。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也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困难家庭的核定标准,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农村“五保”对象应通过集中供养办法解决其住房问题,除确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等原因不宜集中供养外,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村(居)委会的支持下,认真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现有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各地要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拟订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残联组织于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20*年至20*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各地出台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应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民政局。

3、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各地要根据三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20*年首先确保完成省残联下达我市的510户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政策措施

1、改造方法。实施危房改造,可根据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法进行。对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施工,也可由受助对象自行落实施工。乡镇(街道)可以通过收购可居住的闲置房方式,用于置换贫困家庭的危房。

2、建房标准。根据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的原则,需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及施工标准由各区、县(市)自行确定。

3、资金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所需资金,按“个人出一点、集体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20*年至2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各区、县(市)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根据当地住房的实际造价合理确定。各区、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具体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4、工作程序。凡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家庭应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及危房改造方案,经村(居)委会核实同意后,在村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其中属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同时报区、县(市)残联组织。经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对同意纳入危房改造的家庭,须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应按户建立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档案。

5、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等由各区、县(市)相关部门严格把关。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2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委发[2016]XX号)和《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X委发[2018]XX号)、《XX市脱贫攻坚三年规划》(X委办发「2018XX号)《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县2019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攻坚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1、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二次改造的危房户。

2、经第三方鉴定,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27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次改造的危房,其中C级33户,D级245户,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确保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确保销号贫困村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和房屋等级评定

为精准识别,确保改造对象房屋改造无误,委托第三方XX市方正检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2019年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各乡镇(场、街道)要做好本辖区内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认定、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档案整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上报等工作。

(二)补助标准

脱贫任务中的建档立卡危房户C级(维修加固)每户补助5000元;D级(拆除新建)每户补助30000元。

三、实施程序

(一)成立组织

各乡镇(场、街道)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危房验收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场、街道)纪检、城建办、扶贫办、财政所、民政办、村书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场、街道)对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户必须应报尽报,不得漏报、瞒报,并对出现漏报瞒报的所带来的后果负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依据《XX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严格贫困人口识别程序,严格筛査贫因人口识别标准,采集信息要精准。

2、房屋改造过程中,巡查指导工程质量和抗震安全等相关工作。

3、开展峻工验收核实工作。

(二)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贫困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村委会汇总后形成纸质档案,上报到各乡镇(场、街道)。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初审结果需在村务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精准危房改造贫困户名单上报到各乡镇(场、街道)。

3、乡镇审核。各乡镇(场、街道)收到村委会的改造名单后,应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精准核实,然后上报XX县住建局,经第三方鉴定后。将纸质档案材料报送县住建局、扶贫办,以备审计,同时应将电子数据录入信息系统。

4、县级审批。县扶贫办对各乡镇(场、街道)上报的危房改造初级名单进行最终等级认定后,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确定改造名单,同意审批实施。最终按审批流程完善档案工作。

(三)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各乡镇(场、街道)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逐户验收核实,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住建局、扶贫办。住建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抽出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30%比例进行随机抽验,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发放补助款。

(四)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

1、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农户申请表》、《建档立卡手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纪要》、《乡、村两级公示照片、内容》、《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户危房改造房屋验收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政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检测报告》、危房改造户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材料,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2、加强档案审核。及时处理系统中的错误基本信息数据、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和姓名音同字不同,避免出现重复的农户信息。完善档案管理,按材料程序要求装订。

3.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调查采集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当年危房改造户,要及时更新相应的信息,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按程序进行及时调整。

四、改造要求

(一)建设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各乡镇政府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并与农户自愿签定好危房改造合同。

(二)建设标准

改造后的农房需满足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的标准。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求,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

按照XX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细化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X保居办发【2018】XX号)文件要求,无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按照国家规定建筑面积标准进行改造;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同时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要求危房改造的农户要自行修缮院落围墙,开展院落环境卫生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三)质量安全

1、各改造要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可以选用县住建局推荐使用的整理图集,或者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也可由相关部门认可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设计。

2、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3、各乡镇(场、街道)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五、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滞留或变相使用。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住建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六、其它工作要求

(一)

加强部门协作

县督查室、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验收工作,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财政局负责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认定工作,

各改造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现场指导、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保障以及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督查室、审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开展专项检查,查定问题处理到人,要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实行月报制度,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场、街道)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进度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报县住建局和扶贫办。各地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积极的與论氛围。

(三)防止虚报改造任务

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改造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要加强对信息系统中已录入信息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整改错误及重复信息,设定抽査比例下限实地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严肃处理弄虛作假、虚报改造任务的行为。

(四)防止做表面文章

农村危房改造解决的是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各地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并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五)提高农户满意度

危房改造实施到户技术指导,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加强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附件:2019年XX县农村二次改造危房任务指标表

2019年XX县农村二次改造危房任务指标表

序号

乡镇

C级危房户数

D级危房户数

危房数

1

XX乡

2

5

7

2

XX乡

8

8

3

XX镇

2

17

19

4

XX镇

4

4

5

XX乡

2

9

11

6

XX乡

1

14

15

7

XX镇

4

28

32

8

XX乡

3

3

9

XX镇

2

2

4

10

XX乡

8

8

11

XX农场

2

2

12

XX镇

3

3

13

XX镇

1

18

19

14

XX镇

3

4

7

15

XX镇

3

1

4

16

XX镇

1

11

12

17

XX乡

18

18

18

XX镇

3

22

25

19

XX乡

1

13

14

20

XX镇

1

22

23

21

XX镇

4

11

15

22

XX乡

1

4

5

23

XX乡

1

1

24

XX乡

5

5

25

XX乡

1

6

7

26

XX镇

5

5

27

XX镇

2

2

合计

33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3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实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农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五、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录入要及时准确,今年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查询相结合,凡有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面积、建筑总投资等重要数据不符合要求随意录入的,下年度将按1:2的比例裁减危改指标。每月25日之前,各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4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年全县危房改造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年我县被列为全省37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之一,对我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13户,补助标准为户平6000元,中央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848万元。去年9月以来,我县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班。省住建厅9月17日全省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摸底调查,了解情况,并于9月28号组织相关乡镇负责人赴秭归县进行考察学习。9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工作机构,制定政策措施,安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签订责任书。

(二)目标明确,落实任务。通过调查了解,根据我县乡镇贫困对象、危房情况和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在等7个重点镇、特色镇、试验区和危房比较集中的乡镇。

(三)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农村危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资料繁琐。我们在确定不同类型农户对象的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建设方式上进行了认真探索,做到了让每一个改造农户都满意。我们还制定全县统一的档案表、申请书、危房鉴定报告、协议书、竣工验收表等系列纸质档案样表,规范了工作程序。同时对农村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在建工程进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虽然去年的危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县农村实际危房改造数量大,但因上级下达改造任务有限,不能做到全覆盖;二是少数乡镇危房工作进展缓慢,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够扎实。

二、切实把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点

年是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二年,今年全县改造任务是1427户,涉及15个乡镇区,改造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覆盖面更广,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集中力量加以推进。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已明确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任务、试点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全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系统性。农村危房改造不能搞单打一,必须按照系统的思维,统筹兼顾,与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具体来讲,就是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等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帮助农民群众改善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过程中,一定不能盲干蛮干、急于求成,必须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坚定目标又要讲究方法,稳扎稳打、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上,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序上,要先解决重度危房、五保户危房、孤儿危房、低保户危房、贫困户危房。相对而言,这几类危房的鉴定比较容易,群众也不会有太大争议,先从这几类搞起,既是解决受危房威胁最大、最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迫切需要,同时便于统一各方认识特别是群众意见,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三是在农村危房改造的操作上,一定要公正透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要准确界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对危房户的等级评定、补助标准要逐级审核,张榜公布,单独建档立册。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原则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最终必须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避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主体。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决不能搞强迫命令。同时,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其主体作用;二要切实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决不允许将危房改造工程建成新的危房工程。这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基本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对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几点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重大民生工程。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以尊重民意为着力点、以注重实效为落脚点,统筹联动,又好又快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让人民群众得实惠。避免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号上。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政府是本地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和责任人,今天会后,各乡镇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迅速编制切实可行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全局性问题;住建局具体指导全县农村危房的鉴定普查、建档立案、技术培训、计划分配等工作;民政局具体负责困难户的认定,并提供详实的困难户名单;财政局负责改造资金筹措;规划局负责编制村庄规划,颁发选址意见书;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各乡镇作为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要负起危房改造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责任,认真履职,落实政策,严禁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户。不要因为工作的失误,造成新的上访事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主导,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在危房(土坯房)中群众的住房条件,确保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好、办实。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本地经济最困难、现住土坯房、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

3、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必须符合镇、村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土坯房改造和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利用五年时间全面消灭土坯房目标的落实。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县2014年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2014年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任务为200户。

四、时间要求

我们务必于2014年11月30日前高标准、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下达的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

1、宣传发动和农户申请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村要充分利用文件、会议、宣传资料、标语横幅、走村串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调查核定阶段(4月1日—5月20日)。镇、村两级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月30日前要完成对本年度申请改造的农户进行核查,初步确定改造对象,报县土坯办核定,5月20日前县土坯办将完成改造农户核定审批。逾期不再受理审批。

3、施工建设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镇、村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改造对象开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即:5月份开工建设;7月底前要全部动工;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

五、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资金以多渠道筹措。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的改造资金以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为主,其他农户以自筹为主,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为辅。政府鼓励农民贷款改造危房,镇、村可指导和帮助改造困难户贷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六、改造范围、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

1、改造范围

全镇18个村(居)委会的农村居民。

2、改造对象

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县户籍人员;其他危房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县农业户籍人员。按照国家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幢危房(D级)、局部危房(C级)和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中的农户,包括: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均属为改造对象。凡新建房屋者均不属于改造对象。

注:本方案所指的C级危房是指原居住房屋为农村传统住房风格的瓦房(一厅四房),墙体比较坚固,没有出现裂缝、倾斜或倒塌现象,仅屋面木料和瓦片损坏不能居住,只需更换屋面材料和墙体批档就能居住的房屋。

3、改造方式

拟改造的农村危房属D级危房(含土坯房和卵石土浆房)的,须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的,可修缮加固。

(1)拆除重建原则上以原址重建为主,确需异地重建的,改造地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且经村、镇两级部门核准,报县土坯办审批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须对已拆除的旧房原址进行拍照,旧房原貌相片与改造后的相片应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2)C级修缮加固的,可对房屋屋面新建和危险部位进行修缮或加固。在修缮加固前,须对整栋房屋和危险部位进行拍照,原貌照片与修缮加固后的房屋照片一起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改造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4、补助标准

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省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办法,具体为:符合危房(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房屋竣工后上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县土坯办联合验收后,合格的由镇政府填写《县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档案》上报县土坯办,由县土坯办审批后经“一卡通直接拨付给改造农户。

(1)农村低保户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改造要求的,每套补助3.5万元(正屋3.3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2)残疾人户(改造对象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持有县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证)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要求的,每套补助2.6万元(正屋2.4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3)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和纯残疾人户符合改造条件的,建设标准为30㎡砖木结构房屋,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统一规格建造,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4)其他贫困户D级危房(土坯房)拆除重建,每套补助2.3万元(正屋2.1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5)农村C级危房修缮加固一般贫困户按每间正屋1万元给予补助,低保户按每间正屋1.5万元给予补助(伙房和小屋不列入C级补助);

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户改造房屋的,按最高补助标准执行。注:正屋为农村传统住屋(一厅四房)或平房,超过60平方米方可纳入补助范围,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户可适当放宽至50平方米。原属居住的偏房40-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补助350元计,低保户加补1万元;20-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每间补助4000元计,低保户加补0.5万元;20平方米以下按伙房标准补助。

七、申报与审批

镇要严格规范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1、改造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通过,经张榜公示7天且群众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对申请农户全面入户核查认定,符合改造条件的拍摄危房原貌相片,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将名单和危房原貌相片一起报县土坯办;

4、县土坯办对镇报送的改造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存在异议的要到现场进行核准,对符合改造条件的予以审批,方可动工改造建设。

八、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镇、村要贯彻落实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能力。

九、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镇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一式两份,镇政府与县土坯办各执一份,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全部改造农户的档案都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改造农户档案电子归档。

十、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

每月的28日前,镇应将当月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县土坯办。

十一、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危房(土坯房)工作量大、分布广、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点干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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