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范例(3篇)

时间:2024-07-28

体育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范文

1功能上具有互补性构成医德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

医德与法制教育的融合是两者功能的互补。医德和法律都是调控医药卫生领域秩序的有效手段,以维护公正公平的医疗秩序、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目的。心理学家皮亚杰[1]认为:“当心灵认为必须要有不受外部压力左右的观念的时候,道德自律便出现了”。这就要求我们医务人员通过长期医德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将所确立的职业道德观念在他律的认同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达到自觉践行医德规范。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惩罚违法与犯罪行为,以他律来规范医务人员的外在行为。近现代以来,由于社会分工和交换更加普遍化、常态化和市场化,使人们经常要和抽象的他人交往,契约逐渐成为交易信用的基础。法律具有普遍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特点,更能胜任调整这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市场建立与完善,医疗立法逐渐把最低限度的医德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医德和法律规范都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预防式的调节,医德的调节范围更广,且更侧重于不当行为前的预防。道德与法律两种同质性的社会规范彼此相互需要、相互支持。道德通过褒善贬恶而教化人心,法律通过扬善罚恶,在对人心予以警诫的同时亦有积极教化之功效,二者共同构成社会共同体生活的规范体系[2]。医德和法律从不同方面对医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加以规范,因此,加强对医学生医德与法律规范的教育,促进两者融合是完全可行。良好的法治观念可进一步升华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医德素质,优良的医德观念可以促进学生良好的法治观念形成。

2医德和法制教育融合的途径

2.1构建科学合理的医德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在改革和完善原有医德课程体系和法律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加以融合,按照现代医学模式的发展和新医改的要求,结合医学生的联动性认知特点,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医学人道主义和依法行医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义务为重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目标相一致的医德与法制教育教学体系。把培养医学生医德修养和法律素质有效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对的静态状况,形成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

2.2完善医德教育的内容新医改期待社会必须建立新的医德规范体系。在新的体系创建中坚持“在原有道德建设的基础上发展,创造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3]。为此,建立适应当代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医德体系,确立医务人员创建当代医德的主体地位。既要体现医学固有的本质———医学人道主义,又要使医德体现现实社会的先进性和普遍性及自身的层次性,使医德通过医务人员的实践得以体现,在践行过程中体验满足和幸福。因此,医学院校对学生除了一般性的道德教育外,应结合当前社会实际,始终坚持医学人道主义为核心,兼顾市场经济的作用和影响。既要继承本土医德的优良传统,也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医德规范,开辟全方位、多层次医德教育内容体系:首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提高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塑造良好的医德打下基础;其次,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好地适应现代医学模式发展要求,自觉养成尊重人、爱护人的良好品格;再次,在现有医学伦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的基础上增加医患沟通学、社会医学、中外医学史和公共艺术等相关的人文课程,丰富学生的医德知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最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医德规范,注重情境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范行为主体的自由选择空间,实施方式上兼顾自律和他律设计。在新医改形势下,根据当前的医疗行业现状着重开展以“爱岗敬业”为内容的职业情感、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职业规范教育,通过互动和体验式的教学使学生在实践中受锻炼,养成献身医学、诚信为本的良好职业道德。

2.3完善法制教育内容法制教育是促进法律知识转化为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手段,对医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医学教育工作者应转变教育观念,认识到医学生法制教育地位的独立性。建立符合专业特点和教学时数的法律教学内容,同时根据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阶段性特点,设计以“在校学习期间以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为主,而实习期间以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主”[4]的教学方案。使学生养成严谨的工作态度,增强对医疗环境的适应力,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切实提高处理和预防医疗纠纷的能力。首先,完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增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部分,使医学生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理念,坚持“依法行医”,自觉养成守法习惯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制教学体系,通过适当增加课时,增强和深化对宪法和现行的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理论学习,夯实学生法律知识基础、增强法律意识;再次,结合医学的特点,增加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和医疗纠纷的处理与防范等专业法课程教育,使未来的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维护和履行医疗行业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2.4改进教考方法要提高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效果,就要充分发挥现代教学手段,把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形象化、直观化。在讲授的基础上,广泛采用包括看教学录像、自由讨论、组织听报告等学生喜闻乐道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发现式”、“互动式”和“情景式”等教学方法,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将医德与法律素质教育贯彻在医学教学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阶段全方位地渗透医德与法制教育。在考核方式上,对培养医德修养科目可以通过写读书报告、学习心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于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科目应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模拟临床情景案例处置等方式予以考核。

2.5优化师资队伍医学院校应立足当前我国国情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和挖掘校内外医德与法制教育人才。学校通过鼓励教师自我提高和加大相关人才引进,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和跨专业进修等措施,切实增强医德与法制教育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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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交往实践

一、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现状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的一部分,从20世纪80年代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诞生以来,广大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工作者就一直重视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原则和方法。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研究,大多在学者的专著中以独立的章节出现,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在中国期刊网上的共有一百多篇相关文献,其中近几年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著有教育司1999年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陈秉公2001年著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张耀灿等2006年编写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郝文清2008年编写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陈义平2008年编写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等。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研究形成了一些共同认可的研究领域。比如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含义;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运行、环节等。但是这些研究领域均还不能达成共识,形成了各异的观点。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含义。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和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影响,促使受教育者产生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的过程。很多观点和这个观点大致相同,如郝文清主编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中对思想政治教育下的定义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就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念、政治意识、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过程,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双向交往互动的教育实践活动过程。这个定义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拓展,提及受教育者在过程中要共同参与。比较有突破性的是张耀灿主编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中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下的定义。该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以形成受教育者一定的思想政治品德为目标,教育者和受教育共同参与交往互动的教育实践活动过程。前两种观点中的施加、转化,很明显的有种强加、单向灌输的思想在里面,它是不适合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发展的要求的。后面的观点强调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平等和互动体现了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学者也有不同的观点。教育组司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主要有教育者(主体)、受教育者(客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介体)、社会环境及其所提供的教育支撑条件(环体)。很多专著关于过程的要素划分的角度都与这个观点大致相同,只不过是在此基础上有所拓展,形成了四要素论、五要素论等,这些观点都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划分为主体——客体对立性的要素。如陈义平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静态要素和动态要素构成:其中静态要素包括主体(教育者)、对象(受教育者)、介体(教育控制);动态要素包括施教系统和接受系统、反馈系统。他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划分为静态要素和动态要素是其进步之处。张耀灿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中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进行了分类,按要素所起作用的方式分为决定性要素和概率性要素;按要素的状态分为静态要素和动态要素,其中静态要素主要有教育者、受教育者、教材等,动态要素主要有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等;从交往教育实践认识论的角度划分为主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客体(教育内容)、媒介(物质条件和活动形式)三个要素。这里首次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进行了不同以往角度的划分,把受教育者认为是过程的主体之一,是具有前沿意义的。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矛盾和规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矛盾和规律是学者研究比较多而且比较深入的部分。教育组司主编的《思想政治教学原理》中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主要矛盾是教育者所掌握的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与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状况之间的矛盾;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是“适应超越规律”,具体表述为: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既要适应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基础和发展的要求,又要超越受教育者的原有基础,体现社会思想品德要求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具体规律包括双向互动律、内化外化律和协调控制律。郝文清对规律的研究进行了扩展,他主编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规律有内化与外化规律、双向互动律、协调控制律、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统一规律。而苏星鸿等的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规律新论》针对以往研究忽视人的个性、主体性和需要的不足,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包括三大规律: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相统一的规律、互教性和自教性相统一的规律、要求和需要相统一的规律。这里对规律的探讨注重人性是有一定进步性的。

张耀灿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矛盾分为三个层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与外部环境的矛盾、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内部的矛盾、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体自身的矛盾。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矛盾层次化,其中认为施教系统和受教系统的对立统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内部的基本矛盾。认为规律和规律的价值性运用是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规律体系的关键性问题,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规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外部规律、内部规律和主体自身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矛盾和规律的认识都越来越全面和深化。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和环节。教育组司主编的《思想政治教学原理》中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环节包括确定教育目标和制定教育计划、选择教育机制、指导受教育者践行社会要求。郝文清主编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中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包括内化、外化和反馈检验三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环节包括明确教育目标、制定教育方案、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这四个环节。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准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效果的强化。张耀灿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环节分为教育者的施教环节和受教育者的接受环节,并且认为这两个环节是过程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运行和环节的研究都还是比较宏观的研究,有待微观化。

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浅析

以上的研究反映了学者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的丰硕成果。从这些研究成果看,虽然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研究在深化,但是很多是重复性研究,没有多大的理论突破。本文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存在以下不足:(1)宏观化研究多,过程的运行大多分为确定教育目标、制定教育方案等都是很宏观的概括,与其说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不如说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运行,过程运行的分析不能深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部,因此不能具体的指导实践,这是现代过程不能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2)经验层次概括多。过程的矛盾规律、运行环节、要素等都是经验概括,没有统一的理论依据导致观点大同小异,实质重复性研究多。(3)过程的要素及要素的关系只是在过程矛盾和规律的研究中有所提及,还没有专门研究过程要素间的关系。过程要素及要素间的关系认识不足,是导致过程规律和矛盾研究处于经验层次的主要原因。(4)过程理论没有从哲学本体论去审视,使过程研究缺乏统一的基点。(5)过程研究还处于实践是对象性活动的思维方式下,明显落后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发展的需要,缺乏现代气息,不能有效指导实践。

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一,那么什么是社会实践活动呢?社会实践活动的真正内涵是什么?马克思认为,人类的任何一个社会实践活动都必然会发生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自然关系以及主体和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活动的双重关系,决定了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两个不同的向度:一是“主体——客体”向度,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对象化的生产实践活动;二是“主体——主体”向度,是指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实践活动,即“人对人的作用”。社会实践活动不是单纯地表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也不是单纯地表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交往关系,而是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与客体之间的对象性关系的统一。传统的社会实践观本质是一种“主体——客体”社会实践观,只是抓住了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类型和一个方面——“主体——客体”向度,而抛弃了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际交往关系。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理论,是建立在“主体——客体”社会实践观基础上,把教育过程视为一种改造人塑造人的过程,它用对待物的思维视角对待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这是导致当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单向化,缺乏内生性,从而导致理论研究的僵化。本文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以人的世界为对象的交往实践活动领域,而不是以物的世界为对象的生产实践活动领域,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不是生产实践的过程而是交往实践的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不是生产实践中的控制和被控制、改造和被改造的对象性关系,而是一种交往实践中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主体际交流和对话关系。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要实现视角的转换才能找到新的生长点,也就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研究应该从物的世界的视角转移到人的世界的视角中来,即从生产实践走向交往实践,因此我们不能把以自然界为对象的生产实践的思维模式去建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理论,而应该用表征人与人之间主体间性的交往实践去审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交往实践是实践的另一种基本形式,他同样存在主体客体和主体主体向度,他是对象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统一。用交往实践去审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注重过程的交往性的同时坚持对象性和交往性的统一,必将能突破以往主客对象性思维的局限,深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内部,分析过程各要素的关系,从而对过程的运行情况等有新的具体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教育司.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陈义平.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

体育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范文篇3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辨析

对基本概念的明晰和规范,是任何严肃的科学思考的前提。对于理论性、抽象性和应用性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研究来说更是如此。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正名定义”的工作,不仅需要框定和阐明它的含义,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比较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廓清和明晰它们之间的外延边界,这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基本理论研究获得科学性的一个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含义

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学科意义上的“范畴”最早出现在哲学领域,是人类思维关于事物本质关系的基本概念,具有“一般范畴”的意义,并逐渐成为各门具体学科范畴理论发展和建设的学理依据。在学习、借鉴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从总体上反映和概括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带有阶段性特征的理论成果,是认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逻辑工具。对于这一含义,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它是反映和概括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的理性规定。作为思维逻辑的理论成果,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有主观的形式,也具有客观的内容,它来源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客观现实,是人们对大量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材料的科学分析和逻辑加工,并以其特有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在运动转化和普遍联系中历经实践检验形成的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特征、规律等的精确表达和理性规定。第二,它是认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思维工具。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以其独特的逻辑思维形式,发挥着认知、表达、解释本学科理论规律与对应实践发展相切合的重要作用,成为认识和把握学科理论的逻辑出发点。另一方面,它又以“纽结”和“网”的方式联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并通过其自身具有的衍生性、拓殖性和建构性,不断推动学科理论体系的建构和完善,成为学科理论体系建构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呈现出较强的工具理性。第三,它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础上产生、验证和应用。因为植根于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才能在发展中不断获得新的内涵和阐释,而人们只有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才能正确地对其及其所构成的系统进行检验。此外,它来自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更要服务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以范畴为基点和切入点来深化和创新学科理论体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学理应用和实际转化的着力点和应力点,也是其价值所在。第四,它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历史进程与逻辑发展的统一。从根本上说,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逻辑思维内容,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历史进程抽象的、概括的反映,它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逻辑发展是这样的一种历史顺序:从表现思想政治教育最初发展阶段上的关系即最简单的范畴开始,逐渐向较高发展阶段的较复杂的、成熟的范畴过渡,充分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及其所构成的学科理论体系与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发展进程的一致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辨析

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专门用语,即用来指称和描述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点的约定性语言或符号。简言之,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行话”,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的联系。

第一,二者在表现形式上有一定的共通性。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反映和说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的最一般的“谓词”,用来铭记和表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的一般本性、共同特征。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主要以特定的“词语”或“符号”来标记、传播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概念、范畴及理论等,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文字指称”。第二,二者都具有一定的工具性。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体系的“网上纽结”,承载学科理论信息,蕴含学科理论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的“话语载体”和“叙述方式”,具有认知、分类和表达学科理论的工具性。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是指称、表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的“语言用料”或“语言符号”,发挥着描述和说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单元和学科理论体系的作用,同样具有工具性。第三,二者的形成和存在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的出现和使用标志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学术规范和表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中的概念、理论等需用它来指称或表达,据此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也就不得不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来说明或指称了。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说明和确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中“物之为物”的理性规定,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形成与存在的逻辑前提和依据,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的形成与存在有赖于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理性规定的支撑和确证。二者具有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2.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的区别。

第一,二者有本质规定的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对思想政治教育中诸要素及其关系的简化或规定,反映的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则不然,它是学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约定性语言或符号,更多的是一种主观层面的指称和表达。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是指称学科研究对象的一个用语,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则是对学科研究对象的一个说明。第二,二者表达对象的范围不同。一般看来,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既可以描述、说明研究对象的某一方面,也可以描述、说明研究对象的整体宏观。就其描述、说明的某一方面而言,可称为“某类范畴”,如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范畴、重要范畴等;就其描述、说明的整个研究对象而言,它又可统称为“某学科范畴”或“某理论范畴”,如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等。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则不然,它是学科的专门用语,只限于研究对象的整体、宏观表达,因而一般不会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术语”“重要术语”“具体术语”之说。第三,二者各自具有的功能不尽相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作为思维的逻辑形式和认识工具,至少有指谓、分类、建构等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指谓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所概括反映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性质、关系、规律等内容的客观存在性;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分类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对研究对象本质属性、关系特征等本质规定的区分归类;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建构功能,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通过自身的逻辑推理、演绎来拓展完善自身范畴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语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专门用语,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概念、理论等物质载体或语言用料,其功能倾向性的表现为指称和表达。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辨析

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是指反映和概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某种属性与关系的思维形式。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

1.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的联系。

第一,二者都是学科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性质与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我们认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基本要素与工具。二者都是在实践基础上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和现象的某种归类划分和概括总结,反过来又在实践中为人们服务,通过有机的组合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建构之中。对它们的认识和把握越深刻、越正确,我们就越能接近和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学所面临的客观现实。第二,二者都是学科知识体系形成的重要因素。任何学科都有自己专属的概念和范畴。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概念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大厦的“基石”和“支柱”,是学科理论思维和学科建构的重要因素。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是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概念和范畴相互贯穿、渗透,按照一定的内在关系建构起来的。而任何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范畴只有作为系统整体的一个有机环节,才能在与其他环节的相互区别和联系中获得自身应有的意义及价值。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以学术为业”的现代化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概念、范畴的研究日益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建立起独特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系统,这越来越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因素和学科发展的一个必要前提。

2.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的区别。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比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更高级的逻辑形式。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逻辑形式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但二者对事物本质的概括和反映的程度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从总体上反映和概括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属性与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学科理论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基本概念。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则是对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某方面、某层次的性质和关系的一种反映,因而简单的、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不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而那些能够说明存在的统一性,即从整体上表示普遍联系和准则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也可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逻辑形式是外延较广的基本概念,统摄着属于这个范畴的一系列层次不同的概念,并通过这些层次不同的概念来反映和表现学科范畴体系的内在关系,比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更深刻、更具普遍性。第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问题不纯粹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和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二者反映抽象的角度和致力解决的问题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概念的定义及其规则,即通过定义来揭示它所反映的某一问题的本质及关系。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不仅涉及学科理论中各种概念的定义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要从各种概念中抽取出内涵丰富、外延较广的基本概念,用他们来网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范畴体系,并以此拓建和完善学科理论体系,认识、发现和运用学科理论规律。

四、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辨析

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诸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从总体上看,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联系密切、紧密结合,但从具体的存在和认识过程来看,二者又有区别。

1.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联系。

第一,二者反映的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础上的客观内容。列宁指出:“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1](P151)人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基础上,从鲜活的思想政治教育现实中吸取经验和内容并将其加工、上升为理论的形态或观念,再经过不断地转化、检验和改造,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的范畴、规律等理性认识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之所以客观和必然,之所以能够成为认识和反映思想政治教育现实的逻辑工具,是因为它们再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现实及其关系,这一点对二者来说是共同的、无条件的。第二,二者都以探求和揭示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为己任。思想政治教育学每一范畴的形成和确立都标志着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的认识的一定阶段和环节,不同的阶段和环节始终处在揭示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的整体认识过程之中。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的整体认识和反映,我们在认识和揭示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过程中,会发现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正有秩序、有规则地排列组合形成认识之网,处于揭示规律的不同过程和阶段,发挥着自身应有的作用。

2.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与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区别。

第一,二者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关系的认识范围和程度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侧重于从整体的一定范围、阶段、层次来反映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关系,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现实整体的个别特性、关系的把握,是思想政治教育认识过程中的一些小的阶段或范围,较为具体、生动。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则侧重于从思想政治教育现实的整体来反映本质关系,揭示思想政治教育现实本身的决定性关系、动力和方向,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现实的整体性认识和把握,较为宏观、深刻。第二,二者在逻辑思维的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通常表现为一种概念的形式,以一个或多个概念来反映思想政治教育不同阶段或过程中的本质关系。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要揭示概念之间的本质关系,就要把一个概念同另一个概念进行比较。因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一般表现为一种判断的形式,通过若干思想政治教育范畴的有机结合,从整体上来反映和揭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关系。第三,二者发挥的作用不同。从前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体现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掌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前提和基础,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丰富和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客观现实的总的、整体性的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客观现实的具体的、阶段性的认识,因此“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规律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作用的程度较强,适用的范围较大;而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作用的程度较弱,适用的范围较小”[2](P48)。并且,思想政治教育学规律比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发挥的作用更为稳定和持久。综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内涵的研究,阐释和规范真正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质和富有阐释效力的范畴内涵,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基本理论研究体现学科性和获得科学性无法绕开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理论创新和突破的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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