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培训方案(6篇)

时间:2024-07-31

非遗传承培训方案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职能作用

[DOI]10.13939/ki.zgsc.2016.24.200

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的“两会”上,中央新的五年计划,简称“十三五”规划。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为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在规划中的第67章第3节中则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振兴传统工艺,传承发展传统戏曲。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扶持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发展。”由此可见中央对国家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

近年来,非遗保护备受各级政府的重视,相关发展和保护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体现出从政府高层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保护的决心。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非遗保护工作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非遗保护的核心就是传统技艺的继承与创新问题,一方面,传统的手工技艺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由我们的先祖一代代传承下来,它代表着我们过去文化的辉煌,如今许多的技术的发展,都是吸取了过去技艺的精华和经验,而且需要继续传承下去;另一方面,这些传统手工技艺需要根据当代的现实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寻找它在当代社会发展的生存环境。而随着中央政策的出台,我国非遗的保护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政府应积极制定非遗相关的保护政策,从“物”到“人”创建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1.1“非遗”保护政策的制定

首先要建设非遗保护的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从外部环境上给予保护提供支持和保障,其中要有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科研几方面机制的合力。其中法律机制是所有制度的根本保障,教育科研机制是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石。目前在我国对非遗的立法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制就要起到主导作用,可以建立高效的领导机制,由文化局主导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旅游局、文物局、宗教部门和高校等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一方面,要继续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使其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非遗的保护;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也要为非遗的保护开发规划方向,要有总体的目标和思路。

1.2建立传承人培训基地

基地建设主要采取建立传承人培训中心,招收待业、失业、大学生、民间艺人等,培养、培训他们广泛深入地掌握非遗的内涵、特征和价值等,使他们从知识和技能上能够准确胜任。例如,2012年兰州首家传承人培训基地在兰州商学院成立,基地建设首先建立抢救性、保护性传承人培训基地。这对于在遵循“原真性”原则下抢救、保护、发扬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尤为重要。

1.3建立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

当今我国的非遗传承人正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非遗传承人的老龄化,使得许多非遗项目都面临后继无人,处于几近失传的状态。早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就强调了对传承人的保护问题。在公约中对“保护”的定义及其相关措施规定:“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防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这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公约,界定了政府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必须在保护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和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保护制度,从而使非遗得到有效的保护;政府也可以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措施,对传承人的认定、管理、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并给予传承人一定数额的补助经费。

1.4保护非遗要注意其本真性的文化内涵

世界遗产委员会明确规定“真实性”是检验非遗的一条重要原则,“真实性”即“本真性”或“原真性”,指对非遗进行记录、建档、传承和传播中要尊重其历史原貌,否则就是对“非遗”文化的一种破坏。因此我国对非遗保护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发展方针。

“非遗”最大的魅力在于蕴含其中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如“非遗”中的手工技艺制作则凝聚匠人的感情,通过这一传承下来的技艺,实现了现代人对于先祖文化和感情的交流与沟通,这也是联合国提倡保护非遗的初衷。在保护中要杜绝一些地方政府只是一味地追求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不计方式的大肆开发非遗产品,以满足人们强烈的物质欲望。这些行为完全忽视了对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认识,忽略了非遗的手工艺生产实践环节,从而也丧失了非遗产品所特有的民族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2培养人才,建立人才梯队政策

政府层面要积极构建科研机构和大学、中学、小学非遗教育科研机制,将非遗编入现在的教材中,推动本地的非遗的研究,为开发和保护提供理论指导。

对于人才而言,由于政策的制定而创造出良性的环境才是对人才具有感召力和吸引力,是吸引和培养人才资源最重要的条件。只有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政府对实用性人才,特别是非遗产业领军人才成长的帮助和扶持,为他们创造出一个宽松、优越、充满良性竞争活力的良好社会氛围,才可以真正建立起人才发展环境。

2.1要与地方高校合作培养非遗产业的人才

地方政府要注意加强顶层设计,围绕“非遗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发展,健全创新培养培训制度和方式。地方政府可以统筹人才的培养规模,争取与地方高校相结合,协调运用高等教育、职业培训等途径,由地方高校协助制定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合力构筑非遗产业人才的多级培养体系。让学生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较为全面地掌握非遗的核心内容及其相关内容,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实施非遗保护工程提供有用的人才。

2.2提供非遗人才的发展平台和提升空间

地方政府要建立适合非遗产业人才继续教育的制度,给他们创造事业发展的平台和空间,围绕非遗产业领域的相关综合知识、与此相关的新技术实践,同时开展系统性相关专业知识的职业培训。

地方政府还可以在许多地方建立帮陪模式,将其他地区已经成功或成果斐然的非遗产业发展成领军型人物,作为本地的首席专家或特聘研究员,对基层的非遗产业人员进行专业的指导。

地方政府还要积极拓宽非遗产业人才培训交流渠道,有交流才会有思想的碰撞,灵感突现;还可以组织举办相关项目的高层次产业人才研修班,为人才的成长建立并保持长期的沟通交流、互学互促的平台;多承办大型的国内外学术研讨会和论坛,组织人才群体多参加国际会议,借鉴他国对于非遗产业的发展和保护的经验和方法,为本地区的非遗产业发展提供新思路。

3要为促进非遗相关产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3.1吸引社会资源保护非遗

政府层面可以协调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激励政策吸引社会上的企业家和爱国爱乡的华侨、海外人士等参与到非遗保护事业中来,与政府形成合力。加之政府可以构建相应的投资机制和开发获利后的利益分配机制,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而且要明确从中收益的部分要相应回报到非遗的保护事业中来,从而可以扩大从事非遗保护的队伍,对于一些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荣誉称号,使得企业自身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3.2鼓励和激励非遗产业的转型发展

政府要注重非遗产业的发展,鼓励非遗产业对原有的技艺等进行创新性的研发,大力提倡利用“互联网+非遗”模式建立网络销售模式,将非遗产品推向全国。

注重发挥西部非遗的地域特色的优势,积极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良机,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在确保本质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将非遗文化注入当地的旅游开发中,对其进行创新性的设计与包装,把其同旅游开发活动相结合,使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被传承和保护。

提高当地非遗的文化资源的吸引力,将其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在旅游商品的设计上,将非遗的文化元素融入到旅游商品中,开发简便、精美的旅游纪念品。在保留传统非遗产品生产方式的同时,设计研发一些具有时代感和现代气息的产品,吸引旅游者进行消费,使地方非遗这一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力,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4在“非遗”保护中传播中国文化的精髓

近些年来,由于受西方现代文明的冲击和中国教育考试制度的指挥棒下,使得许多青少年对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毫无兴趣,感觉学来无用,甚至对本民族的文化产生一种歧视心理,这给高校传承非遗增加了不少难度。

相关政府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一定要重视这一情况的出现,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方位教育传承得以实现,包括高等中等小学及幼儿教育、社会和党校的干部教育都参与进来。针对大、中、小学校设置相应的课程,尤其在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推广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认知,加强文化基因认知的自觉,注重民族文化的启蒙教育。

“非遗”保护与学校联结,让学校的教育功能为其所用,并同时为传习班等非正规教育提供平台,试图以此解决非遗的传承问题。与现代的教育教学体制衔接,是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效率的机制。通过学校教学改革,在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的同时也传承民间文化,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成为新一代的文化传承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对于学习本民族文化的兴趣和树立民族文化认知的自信心,通过大众普及教育激发民族自豪感,为开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后备人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发展的见证,在其中蕴含着我们民族国家的灵魂,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依靠政府层面相关部门的制度的制定和保护,还要集合各方的力量来支持这项伟大的保护工程,不仅要从制度制定上,更要从教育方式上开展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非遗传承培训方案篇2

【关键词】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课程建设;教学体系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概念后,“非遗”的研究和保护在我们国家迅速展开,在高等院校当中同样开启一股研究“非遗”的热潮。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就高等教育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事业中的使命与作用建言献策,呼吁大学教育在越来越多的优秀非物质文化艺术遗产濒临消失的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次会议开启了构建我国“非遗”教育体系的序幕。

自此之后,很多高等院校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研究和保护“非遗”,如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大学、苏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了“非遗”研究中心。同时,一些高校在公共课和部分专业课的授课中尝试性地开展“非遗”课程教学,如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工艺美术专业开设热贡唐卡教学等。特别是2011年国家颁布施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更是为“非遗”在高校教学中常态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笔者作为广西的高师美术学专业教师,近年来一直尝试把本土的“非遗”美术元素纳入艺术理论课程的教学当中,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如何在广西的高师院校开展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课程教学实践及其模式建设提一些设想,以期和广大同仁为我区“非遗”的发展与传承尽绵薄之力。

一、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广西地处我国东南,是中国唯一的沿海、沿边、沿江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以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为主的12个世居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遗”承载着广西各族人民的生命记忆,反映着他们的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自治区政府就已经开始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抢修工作,出版一系列少数民族风俗、民间艺术等方面的著作。直到本世纪初,中国的“昆曲”进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上下出现了研究“非遗”的热潮,广西也开始了全面的“非遗”研究和保护工作。2003年,自治区政府启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1+10”工程,即以建设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为主,以南丹里湖白裤瑶、三江侗族、贺州客家等10个民族生态博物馆为辐射的民族生态博物馆群,努力创建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模式。2005年,自治区政府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5〕47号)中明确提出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区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并提出多种途径保护广西的“非遗”。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与广西民族大学合作成立“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启动“薪火相传工程”,以及“全区公共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培训班”“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进修学习班”等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时至今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二、广西高等学校开展“非遗”美术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速,广西许多优秀的“非遗”艺术遗产正面临大面积的消亡,少数民族语言的语境丧失、生态环境的大规模破坏、“非遗”技艺的传承断裂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昨日的“非遗”有可能成为今日博物馆、美术馆中永远的记忆,“非遗”的保护迫在眉睫。

2008年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也是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针对“非遗”保护的紧迫性,普遍认为当前最缺少的是大量高素质的保护人才、优秀的“非遗”传承人和全社会对“非遗”知识的认知与普及,而这三方面的实现,地方高师院校无疑具备最佳条件,也最适合成为大规模“非遗”研究、保护和教育的主阵地。作为广西的高等院校,长期以来肩负着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社会各行业专门人才的重任,高等院校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变革,将直接影响基础教育和人才格局数十年的发展和成长。开展“非遗”美术课程教学,可以加速“非遗”知识的普及和高素质“非遗”保护人才的培养。此外,传统“非遗”技艺依靠家庭相传和师徒相授的方式,一旦儿女或者年轻人不愿继承,“非遗”技艺的传承就会断裂,如果把“非遗”技艺纳入我区高校的美术专业课程教学,建立完善的教学体系和系统的专业技能训练,优秀的“非遗”传承人数将会不断扩大,并广泛带动基层“非遗”美术课程教学和全社会对“非遗”的普遍关注,从而在根源上解决“非遗”传承人缺失的现状。

2011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2)》“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到2022年,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西部人力资源强省(区)行列,建成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广西建设民族教育示范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突出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突出民族地区办学特色;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的民族特色;突出教育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根据区政府关于打造“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的目标规划,本区高校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有计划、针对性地开设“非遗”课程教学,加大“非遗”基础知识、实践技能在美术学科教学中的比重,让“非遗”美术课程真正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将会对我区“非遗”的保护、传承,特别是对“非遗”的活性和完整性保护产生深远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地方高师院校凸显地域民族文化、打造教育品牌的必由之路。

目前广西已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共五批,375个项目,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47个项目。和美术学科相关的“非遗”涉及民间艺术、民俗活动、民间技艺、传统节庆等多个领域。

三、广西高师院校“非遗”美术课程教学模式探析

(一)整体规划、统一布局

“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应该纳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整体学科规划中。从学校层面而言,应该把“非遗”纳入公共课程教育体系,在公共必修课当中添加至少一门“非遗”通识课程,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等,让学生了解国内、区内“非遗”的分布,懂得“非遗”的内涵、特点、分类,以及“非遗”保护、研究和开发的相关知识,为“非遗”在各个专业学科教学的具体实践与深化奠定基础;从美术学科而言,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当中至少列入一门“非遗”美术课程,让学生了解国内、区内“非遗”中丰富多彩的美术元素,懂得“非遗”当中服饰、雕刻、绘画、蜡染、建筑、刺绣等多个领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及承载在这些美术元素上深厚的文化内涵。通过这样的“非遗”课程强化,拓展学生视野,加深地方高校学生对身边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非遗”的兴趣。

(二)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公选课协同渗透

《义务教育美术新课程标准》2001年推出实验稿,首次把美术教学上升到人文教育的层面,同时,教育部推出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给地方学校美术课程建设赋予了更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此后高校美术专业特别是高师院校的美术专业课程设置中,理论课程的比重逐年增加,除了各个具体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如美术学专业开设的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设计专业开设的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等课程外,中外建筑史、中国服装史、中国工艺美术史等课程也进入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同时,各个专业还开设了相应的人文类选修课和特色课程供学生选择,比如美学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民族民间美术、少数民族文化概论等课程。我区高校可以精选一些代表性的“非遗”美术资源,化整为零,有计划、分头进入美术专业理论课程教学中,通过不同理论课程的“非遗”美术教育渗透,从整体上建构起较完善的广西民族地区“非遗”美术课程教学的理论框架,为广西“非遗”美术教材和课程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

此外,按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大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必须完成一门艺术类课程的选修。因此,美术专业教师开设全校性的广西“非遗”美术公共选修课,向全体学生介绍和宣传我区的“非遗”美术资源,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强调的“向公众、尤其向青年进行宣传和传播信息的教育计划”的精神一脉相承。

(三)专业技术课和特色“非遗”传习坊并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口授相传”这一形式得以传承和延续的,因此,传承人的培养在这一过程中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家和政府虽然都在尽力挖掘和保护“非遗”传承人,但传承人的濒危和现状的脆弱依然不容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形势更为严峻。比如文化部公布的四批部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广西入选25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55岁,平均年龄71岁,一些独门绝技可能随时面临消亡。因此,地方高校必须利用人才培养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肩负起培养本区“非遗”传承人的责任。

从美术学科专业角度而言,应该从四个方面展开“非遗”传承人的培养:一是在美术学或设计专业下设置广西代表性的“非遗”技艺侧重方向。比如服装专业可以开设广西少数民族服饰(瑶族服饰)侧重方向;环艺专业可以开设少数民族建筑(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侧重方向;美术学专业可以开设陶艺制作(坭兴陶烧制与制作技艺)侧重方向,民族工艺(壮锦)侧重方向;等等。二是专业技术课授课中具体的“非遗”技艺学习。比如手工艺课程教学中学习毛南族花竹帽编织、侗族的刺绣、傩面具的绘制等。三是建立特色“非遗”项目传习坊。根据高校的地缘优势和美术专业学科优势,联合地方政府和“非遗”传承人,在高校成立“非遗”项目传习坊,以固定的场所,长期不间断地开展具体的“非遗”技艺的传授和学习,最终形成传授、学习、继承技艺、创作作品并反哺技艺、扩大影响形成规模等良性的传承过程。四是利用美术专业考察课和实习课,在“非遗”集中地建立教育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各美术专业学生赴基地开展“非遗”技艺教学实训,亲身感受和体验“非遗”产生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并通过田野调查、访谈等方式整体上认识“非遗”的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

四、广西高校“非遗”美术课程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

“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需要系统、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从培养计划、课程大纲、课时学时等方面精心修订,除了上面的课程构想外,还需要强调几个关键因素和环节:一是“非遗”美术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没有专业的“非遗”教师团队,“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就成了空话,不但无法传播“非遗”知识和培养传承人,更会扰乱正常的美术专业学科体系,误导学生对“非遗”价值和内涵的认识;二是“非遗”传承人进课堂。“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一定要“非遗”传承人的参与,特别是“非遗”技艺的授课初期必须要“非遗”传承人的亲授,才能保证原汁原味的、鲜活的“非遗”技艺进入高校课堂;三是“非遗”美术课程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高校的优势和特点,除了“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非遗”知识的普及,“非遗”管理人才和科研能力培养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四是产、学、研的结合。要把“非遗”的研究、传承与社会发展、时代需求紧密结合,要与当前的经济文化发展接轨,特别是非师范专业“非遗”美术课程教学中,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注重“非遗”项目研发、产品销售、技能推广等方面。

结语

总之,构建广西高校“非遗”美术课程体系,既是新形势下对我区“非遗”保护和传承方式的积极探索,又是普及和宣传“非遗”知识最深入、最持久的有效方式;同时也与我区打造“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的目标精神相一致,也是民族地区高校创建本土化美术教育体系、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对复合型人才需求的有效尝试。当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坚持不懈的过程,“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构建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需要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的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教学体系。

非遗传承培训方案篇3

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

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深

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为

工作着力点,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强草原文化影响

力为工作拓展点,努力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2014

年,全区文化工作将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

神为指导,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大力促

进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抓手,

科学谋划,改革创新,增强活力,为推动民族文化发展繁

荣、建设民族文化强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公共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惠民成效明显

公共文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资金投入向基层单位倾斜。截至2013年11月,中央和

自治区拨付的经费总额为9.95亿元。下达盟市7.56亿

元,占总经费75%。加大对贫

困旗县资金的支持力度,制

定了38个部级、自治区级

贫困旗县扶贫方案和资金支

持方案,有力地促进了贫困

地区公共文化事业的快速发

展。积极发展公共文化示范

项目,鄂尔多斯市通过国家

公共文化示范区验收,包头

市进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

示范区创建名单。乌海市

“书法五进”、兴安盟乌兰浩

特市“少数民族地区非遗项

目普及推广机制建设”成为

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示范项

目,实现了我区部级公共

文化示范项目零的突破。

文化惠民方面。积极推

动基层文化繁荣发展,在全

区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基

层服务年”系列活动。与包

头市政府共同举办了“激情

广场・舞动金秋”全区广场舞

大赛,与巴彦淖尔市政府共

同举办了内蒙古首届中西部

民歌大赛。组织参加中国老

年合唱节和少儿合唱节,分

获“金山岭长城杯”和小云雀

奖。全区各地举办的节庆活

动、主题文化活动异彩纷呈:

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

特昭君文化节、包头鹿城文化节、通辽赛马节、乌海市广

场文化艺术节、赤峰红山文化节、额济纳胡杨节等特色

化、品牌化、规模化节庆文化活动日益活跃。广场文化、

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丰富了

群众文化生活,影响良好。

为继续推动我区公共文化繁荣发展,体现文化惠民

实效,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与有关院校联系,在

东、中、西部设立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基地。继续指导和

推进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推动农村牧区、

城镇社区和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广场文化繁荣发展。

二是引导和鼓励群众性业余文艺创作和演出,发挥示范

引领和宣传展示作用,举办全区首届农牧民文化活动

周。三是继续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服务

活动,加强与内地公共文化建设项目、文艺活动、人员培

训的交流与合作,加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优秀服务项

目培育和制度化管理。四是配合庆祝建国65周年组织举

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喜庆祥和的文化环境。

二、保护与利用并重,文化遗产保护取得

新成就

文物保护方面。我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工作全面展开。全区62处重点文物古迹(2处扩展的文

物项目)被国务院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区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141处。近300处重

要文物古迹、民族文物、革命文物遗址获得申报,已成为

第五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报自治区政府、国家

文物局审核通过了应昌路遗址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申报辽上京遗址、二道井子遗

址、萨拉乌苏遗址3处重点文物遗址为全国考古遗址公

园候选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

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申报工作。

巴尔虎英雄史诗等43个项目和阿斯尔等25个扩展项目

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鄂伦春自治

旗、科右中旗、阿巴嘎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重点旗

县开展普及试点工作,抢录了近百首长调和马头琴曲

谱,并举办了传承人培训班,培训了150名传承人。组织

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了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

遗产节、亚太传统手工技艺展、东北文博会等展览展示

活动。召开了全区蒙古族长调、呼麦、马头琴音乐保护

工作汇报会和全区马文化及其相关文化学术研讨会。

完成《蒙古族传统服饰》的出版和《蒙古族长调民歌大

系》的审校工作,促进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

和学术水平的提升。我区土默特左旗塔布赛镇塔布赛

村等5处传统村落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名单。

为继续推动我区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工作向前迈进,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全区第一次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要求,

完成国有单位调查和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文物认定,开

展文物清库,藏品账册、档案建立健全工作。二是加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文本编制和大遗址、古建筑

维修保护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141处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逐步列入项目库分批保护、维修。三是

进一步加强全区博物馆陈列展览管理工作。规范全区

博物馆的文物展陈、保护、征集工作,提升博物馆发展质

量。策划优秀展览项目巡回展出。为人民群众营造良

好的人文环境,切实发挥博物馆爱国教育、传授知识、提

升素质的功能和作用。四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和传承工作。通过开展立法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

保护和整体保护,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强理论研究和成

果出版,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全区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和传承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开展“万户千校”计划,

命名一批传承户,形成全民保护、全面参与的形势,同时

加强与各有关院校的合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

园。六是继续推动普查工作,推广普查试点经验,结合

各地情况,科学、合理、深入地进行田野调查工作。七是

继续对濒危项目,年纪较大的部级、自治区级传承人

的采访、摄录工作。八是继续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

作,推动联合申报、联合保护。

三、创新延伸管理手段,促进文化市场健

康有序发展

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了把我区“建成祖国北

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发展定位。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自

治区文化厅制定了“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项目书,列

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和执

法机构70%的时间、70%的人员用于文化市场巡查的要

求,加大了检查频率,扩大了检查的覆盖面,及时发现和

纠正了违规经营行为,全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持了安

全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同时,按照文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

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要求,自治区文化厅梳理了本

级文化市场负责审批的事项,决定取消、下放的4个项

目已报自治区法制办审核备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

上,制定了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经过努力,全区文

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

2013年9月全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大检查

中受到好评。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厅将以改进创新管理为手段,

促进全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一是抓学习培训,提高

依法行政能力。依托京蒙对口帮扶合作人才培训项目,

举办全区网络文化、美术品、演出市场监管培训班。举

办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技术监控平台新增功

能应用技能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

和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并推荐参加

文化部优秀案件评选。二是抓市场监管,确保文化产品

内容和场所安全、经营有序。以文化产品内容和经营场

所安全为重点内容,以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营业

性演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市场为重点对象,加强监

管,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抓管理理念和职能转

变,做好取消、下放和简化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按

照文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导意见,把取消、下放、

简化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并指导基层做好衔接工

作。四是抓发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组

织实施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召开2014年全区文

化市场管理工作年会,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考评细则,

与各盟市文化局签订责任书。五是承办华北五省市区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完善毗邻省市文化市场综

合执法协作机制。

四、加强引导,搭建平台,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围绕自治区

“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文化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2)》,此规划对指导

我区文化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同时,为实现优势互补,自治区文化厅与广东省文

化厅签订了文化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区域文

化产业对接合作,为文化企业跨区域发展创造有利条

件,积极打造文化贸易和服务平台,以共同推进两省区

文化产业发展。

此外,为促进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自治区文

化厅推荐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有限公司等3家动漫企

业、赤峰无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6个动漫创意参加了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工程申报工作。并在

呼和浩特举办了中国动漫金龙奖巡展,为我区动漫爱好

者和创作者提供了学习机会。

下一步还要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第一

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评选命名工作。二是继续推

动文化产业投融资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

合作和对接,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举

办文化产业系统性融资规划培训班,扩大文化产业信贷

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文化金融业务。三是推进文化

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培育一批

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文化旅游产品,扩

大内蒙古文化的影响力。四是深入抓文化产业项目建

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自治区文化产业项目库,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建

设带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

人才培养力度。配合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业人

才的培训,提高文化产业管理者和文化企业经营者的能

力,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五、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队伍建

设得到加强

自治区文化厅在2013年度明确了编制、人事、收入

分配、艺术生产等方面的改革要求,报送了直属单位分

类改革方案。

同时,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与中央文化管理

学院协商,制定了2013年京蒙对口帮扶合作赴京人才培

训方案,以“走出去”的培训形式,选派了9名专业骨干到

中直文化单位、北京市直文化单位和高校进行4-6个月

的岗位技能培训。还以“请进来”的培训形式,举办了全

区艺术编导人员培训班和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与文化产

业园区建设培训班。

自治区文化厅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积极推进事业

单位分类改革,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

响力的骨干艺术院团;做好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集团)

的组建工作,开展人员资产移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

策和实施办法,确定剧院(集团)内设和下设机构以及剧

院(集团)登记和注册等工作。二是完成2014年京蒙对

口帮扶合作赴京人才的培训工作。组织举办3-5期赴京

培训班,组派13人参加中长期岗位技能培训。三是组织

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部分年轻干部到基层文化局进行为

期3-6个月的挂职锻炼。四是组织开展好2014年度边

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

化工作者专项工作。

六、积极推动对外文化交流,草原文化影

响力日益增强

对外文化交流方面。自治区文化厅与毛里求斯开

展了大规模文化交流与合作,全年共派出15个批次文

化团组赴毛里求斯,包括艺术演出、文化讲座、文艺培

训、内蒙古民俗风情展览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

是2013“中国・内蒙古文化周”活动,掀起了我区与毛里

求斯合作的高潮。此次文化交流活动,受到文化部、毛

里求斯中国文化中心、毛里求斯艺术和文化部的高度

评价。

同时,自治区文化厅组派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一行

15人,参加了由俄罗斯图瓦共和国文化部、“呼麦”国际

学术中心举办的第六届“中亚民族文化瑰宝――呼麦”

国际呼麦比赛,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昂沁组合在比赛中

获一等奖,3名演员分别获最佳人气奖、创新奖等奖项。

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方面。2013年6月,受自治

区政府委派,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演职人员一行89人赴

香港参加香港回归祖国16周年庆典活动,获得圆满成

功;2013年7月,接待“香港青少年蒙古族文化艺术考察

团”及台湾大学院校艺文中心学会参访团赴我区呼伦贝

尔、鄂尔多斯、呼和浩特等地进行考察访问,活动圆满完

成,得到了广泛好评。

为促进文化交流,扩大草原文化影响力,要抓好以

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交流

与合作。拟与澳大利亚悉尼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合作与

交流活动,除继续派出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文化交

流活动,还要在扩大领域、丰富内容与形式方面进行积

极探索,如与经济贸易及其他领域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交

流,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探索与多个国家

的海外文化中心开展合作交流等,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效应,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继续加

强与蒙古、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在已

有合作成果基础上,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我区与俄罗斯

及蒙古国交流的不断深入。三是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

交流,在演艺、非物质文化展示等领域继续寻求交流与合

作机会,以扩大交流成果和效应。四是推动我区对外文

化交流上规模、上层次,积极争取参加我国在海外举办的

“欢乐春节”“中国文化年”“中国文化节”等活动,推介我

非遗传承培训方案篇4

[关键词]肃南裕固族;文化遗产;文化保护;民族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8—0064—03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位于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总面积2.4万平方公里,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体,藏、汉、回、蒙、土等11种民族集居,以牧业为主的民族自治县,全县人口3.58万。其主体民族裕固族是甘肃省独有的人口较少民族之一,约有1.1万人。由于本县地处丝绸古道沿线,自古就是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也是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频繁交织、融合的地区。因此,在自治县境内遗存有大量历史文物、民族文物和革命文物,门类繁多,内容丰富,具有独特的历史和民族文化特色及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科学艺术价值。因此,必须加快抢救保护力度,科学论证,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使文物旅游资源成为自治县的重要产业,促进全县经济健康、长足发展。

一、裕固族概况

裕固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独特的游牧民族,他们自称“尧乎尔”,1954年自治县成立时,根据本民族的意愿以及“尧乎尔”的音译定名为“裕固族”。据史志记载和大量出土文物证实,裕固族溯源于我国古代的北方民族回纥(回鹘)。从隋大业初(605)回纥第一次建立部落联盟到唐天宝(724)回纥打败最后一个铁勒联盟,回纥强盛时,度碛南迁,游牧于甘(今张掖)、凉(今武威)地区。公元9世纪30年代,回纥汗国崩溃瓦解,西迁的一部分迁入新疆,一部分迁入甘肃河西。迁入河西的这一支回纥人便是裕固族的先民,史称“甘州回鹘”。后来西夏党项崛起,占据河西,甘州回鹘退居关外哈密、敦煌一带,明洪武年间又回到河西。历史上裕固族就与中原各朝代和西域各古代民族有着密切往来。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独特的生产方式、社会生活和历史渊源,形成了其独特的民情风俗,具有典型的地域文化特征。

二、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及保护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裕固族传统文化受到了严重冲击,尤其是社会大文化的强大冲击和与外界社会的广泛交流吸纳,裕固族民族民间文化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传统民间文化面临损毁、替代、消亡。而裕固族人口少,本民族文字久已失传,传统文化使用范围越来越小,民间艺人严重老龄化,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裕固族文化遗产不断消失,依靠口传心授的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据调查,目前裕固族中平时着民族服装的不到10%,而且大多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会讲裕固语言的裕固人不到50%,居住在城镇的裕固族少年儿童基本不会讲本民族语言;了解本民族传统习俗活动的裕固人不足30%,而参与活动的更是少之又少;会讲裕固族民间故事、谚语的也是为数不多的老人,且正在逐年减少。另外,由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存环境相对恶劣、管理水平不高、研究挖掘力量薄弱,严重制约了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流散社会的民族文物、历史文物因资金缺乏而无法及时征集保护,裕固族口承民间文学将随着一些老人的去世而永久埋入历史尘埃中。

近年来,肃南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其作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到传承裕固民族古老历史、弘扬民族精神的高度,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各乡镇分管领导、文化部门相关单位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期限,制定下发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保护方案。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文化工作会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动员会、文化工作座谈会,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细致安排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濒临消亡的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对有可能消失或传承人年事已高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民族民间艺术,进行全面、细致地采集、整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自学、集中培训、请教专家等形式,组织举办了全县民间艺人培训班,积极派员参加省、市文化遗产培训活动,并先后邀请中央、省、市专家学者来肃南县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实地普查、考察等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普查、采访、国际音标记录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广播站、电视台播放普查公告,并通过粘贴发放普查公告、公布联系方式、召开座谈会、对全县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涉及的范围、内容等基本知识,使非遗保护意识家喻户晓,形成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大力支持,积极主动提供线索资料的浓厚氛围。

三是顺利开展普查工作。在各乡镇、村社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肃南县成立普查小组,深入各乡镇牧区,走访牧户开展田野调查。在普查中,工作人员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历史原貌,注重形象,真实、全方位地进行记录。针对肃南县大部分项目受地域、语言、季节、气候的限制,工作人员积极与农牧户、乡镇联系,为传承人创造真实场景进行采访普查。目前,共采录到民歌390多首、民间故事120篇(段)、史诗13篇(段)、历史文化资料50余篇(段)、谚语576条、谜语120余条、东西部语词汇9000余条、各类项目的音像资料50多盘,新普查到项目13种,征集了传统服饰等大量民族文物、实物等。

非遗传承培训方案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4-0242-02

沙湾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西南部,因地处古海湾半月形的沙滩之畔而得名。沙湾文化是以传统历史文化和民间文化为主体的水乡文化,具有丰富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是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广府民间文化的一个代表和缩影。近十几年来,沙湾镇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飘色艺术之乡”、“广东音乐之乡”、“中国龙狮之乡”、“中国鱼灯之乡”、“广东民间艺术之乡”――“民间雕塑之乡”等。狮舞(广东醒狮)被评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沙湾飘色、砖雕和沙坑醒狮则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沙湾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况有喜有忧。近年来,当地政府愈发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优秀民间文化,成效显著。但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如过度依赖政府支持,缺乏自身发展的原动力,没有纳入系统的保护范畴,传承人年老色衰等,因此,制定系统有效的保护和开发规划刻不容缓。

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纳入法规和政策范围

1998年,我国出台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草案,这是我国早期的民间文化保护性法规。近十余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及代表性传承人被越来越多人重视,其申报和审核也日益严格和规范。在广州市番禺区,已初步建立部级、省级、市级、区级四级非遗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纳入名录,即意味着纳入国家政策法规保护范围和各级财政资金资助范围。

经过多年的整理和申报,沙湾目前共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个(狮舞),省级项目2个(沙湾飘色、广州砖雕),市级项目2个(沙湾何氏广东音乐、沙湾水牛奶传统小食制作工艺),区级项目3个(地水南音、沙湾何氏姑嫂坟崇拜、沙湾姜埋奶制作技艺);共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人,市级4人,区级6人。但这些列入保护范围的项目及传承人只是冰山一角,在民间,还有大量竞技、曲艺、舞蹈、习俗等待挖掘。据不完全统计,沙湾整理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已超过50条,但是只有飘色、醒狮、广东音乐、砖雕等被列入当地文化品牌的项目得到重视,许多被认为“零散的、不成气候”的民间工艺、习俗被搁置在一旁,或因达不到非遗产项目的申报要求而处于尴尬境地。这些民间习俗和技艺与当地的文化品牌项目都是沙湾传统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若任其自生自灭,品牌项目将有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基石而变得独力难支。

要改变这个现状,一方面,需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通过活动、出版物、多媒体等多途径宣传,扩大影响力,转变“为申报而申报”的思路,应将申报作为契机对项目进行系统整理,以便更好地传承;另一方面,非遗项目评定也可适当考虑项目在历史上的影响力和社会艺术价值,尤其是濒危、仍存在但传承艰难的项目,通过列入保护名录唤起各界对该项目的保护意识,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二、成立专业的文化研究队伍,培养专职研究人才

沙湾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政府在文化方面的投入不可谓不多,每年拨出大量资金用于开展各类民间文化活动,在广州的街镇中名列前茅。然而,与广州大多数地区一样,这些经费大多用于开展活动,在对文化研究队伍建设上则显得薄弱。在番禺,区非遗中心的成立表明非遗研究已得到政府的重视,然而,也存在人才队伍流动过快,待遇低,专业研究时间不能得到保障等问题。而各镇街的工作人员几乎是“万金油”,没有一个专职研究人员,仅限于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无人力亦无时间进行深入挖掘研究。

文化内涵是文化遗产得以长久延续的关键所在,沙湾整理出的50多条非遗线索,除飘色、广东音乐等重点项目外,绝大多数项目资料仅仅只有“线索”,其内容未得到深挖。没有基础的整理,传承、保护、利用就无从谈起。近十几年来,沙湾丰富的历史文化吸引了许多专家学者的目光,各大院校也纷纷组织学生前来沙湾调研,沙湾也曾经与各大院校及研究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做课题研究的人员不能长期扎根沙湾,所做出的成果也只是对以前资料的“翻炒”,而且成果利用率偏低。究其原因,是没有研究本土文化的专业力量。

对于拥有大量文化遗产资源的沙湾,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好,不能仅靠一两个兼职人员和几个社会热心人士,也不能只靠大中院校、研究团队等“外援”,而是应该有一个独立的研究机构,一支稳定的研究队伍,接受过历史学、人类学、文博、古建筑等专业训练,植根沙湾,通过长时间的田野调查和走方来了解本地的风土民情,对各类民间文化进行系统的整理分析,为开发利用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机制

没有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难以传承,尽管沙湾已有14人列入区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统人,但分析其年龄结构和分布领域,发现凡传承人较为年轻的,都已慢慢步入产业化发展道路,政府投入亦相对较少,如砖雕、水牛奶制作技艺、醒狮;而传承人超过60岁的,都难以产业化,需要政府用大量资金扶持,如广东音乐、飘色。虽然沙湾私伙局遍布,但沿习了沙湾的历史传统,大多志在玩赏,无需靠音乐维持生计,除个别传承人外,亦未达到职业表演水平。飘色则因技艺难、组织难,花费高,外出表演机会少,年轻人无法以此为生,传承人都在60岁以上。

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沙湾有个有趣的现象:被列入传承人的人虽然不多,有的项目甚至没有突出的艺人,但却有大量的人在学习这些技艺,主力军便是各中小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这归功于沙湾的“一校一品”教育,每间学校均需选取一两项本地民间文化作为校本课程在学生中普及,如育才小学的广东音乐、鳌鱼舞,中心小学的广东音乐、水牛奶甜品制作,红基学校的灰塑,实验小学的武术、龙狮,兴贤小学的鱼灯等。以上多所学校已成为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这种将本土文化纳入学校培养机制的做法无疑是成功的案例。

但这种培养体制并不是万能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培养出现断层。以广东音乐为例,镇内许多学校都设有民乐队,镇文体中心每年亦会举办学校民族器乐比赛来鼓励学生学习,但范围仅限于小学。学生步入中学后,由于学校不再设有广东音乐训练课程,若需要继续深造则完全靠学生个人,而在“分数至上”、“高考至上”的环境中,中止广东音乐的学习成为大多数学生的选择。沙湾何氏广东音乐市级传承人何滋浦一直致力于广东音乐的传授,为此创办了广东音乐研习社,寻找当年在小学民乐队中训练过、如今已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无奈如同大海捞针,仅有十余人加入研习社并坚持训练。可见,对于部分不适合走产业化道路的项目来说,传承人的培养不能局限于一时或一两所学校,而是需要更长期的规划、更大范围的普及和教育资源的调整。这个调配和指导的主角理应由更高一级的政府承担。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在这个大棋盘中,政府和民间各司其职,而保证专职研究队伍、不断整理发掘文化资料、建立健全完善的传承人培养机制、纳入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范围是进行保护和传承的基石。沙湾在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也提出了不少问题留待探讨。

参考文献:

[1]沙湾镇志[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

[2]黄小平.沙湾民俗文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3]李玉东,杨达超.沙湾飘色漫话[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4]梁谋,阮立威.湾何氏与广东音乐[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13.

非遗传承培训方案篇6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实践活动

我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局党委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作科学发展观的辅导报告,认真研读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发表的重要讲话等文件和材料,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市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广泛讨论,凝聚发展共识。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密结合起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文化事业为谁发展、靠谁发展、怎样发展、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形成了推动文化建设科学发展的共识。三是查找问题,认清工作差距。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紧密结合起来。依靠群众查找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推动文化建设科学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先后组织召开了系统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文博、文联、群文、体育等不同层面、不同条线的民主恳谈会7次,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对象除本系统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外,还扩展到镇(街道)负责文体工作的宣传委员、文体站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四是专题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探索发展规律、研究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我市文化建设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确定了5个调研课题,由局领导分别领题,深入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推动我市文化建设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五是注重实践,促进各项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扣“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文化惠民政策”的实践载体,开展了“文化十送”活动,积极主动推动各项文化工作,自觉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使我局机关工作作风焕然一新。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信息曾被嘉兴、省、文化部等网站转载,“文化体育十送”活动曾在嘉兴进行经验介绍,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市文化中心已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已于年底奠基动工。市民露天游泳池已建成使用,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已经结顶;30个健身苑点已完成。罗家角文化遗址保护规划的部分相关工程已开始建设。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方案已经起草完毕,并获市委讨论通过。屠甸等5个镇(街道)图书分馆建设全部完成。

三、群文活动蓬勃开展

1.完成各项检查评选。6月底完成各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初步制定了《石门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试点方案》。开展了全国文化模范市、省级东海文化明珠工程自查、复查工作和首批省体育强镇、先进街道复检工作。开展了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和嘉兴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完成了2008年度市级特色文化示范户的评选,共评选出50户,其中21户成功创建了省级文化示范户。

2.继续开展“文化育新农”等活动,稳步推进2131工程。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了“五下乡文化先行”、“文化情暖万家”等活动,下乡演出活动301户次,各镇(街道)开展文化下乡活动666次。创作、编排了《夫妻问答》、《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村是最美的》、《喜看**新气象》、《小风波》等节目。农村电影2131工程共3893场次。制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幻灯片15套,举办了“和谐我生活,健康**人”、“安全生产月”、“电影进校园”等专场电影放映。举办了红月活动和健康教育电影宣传活动。会展中心举办了旅美钢琴家茅为蕙独奏音乐会等40场大型演出,举办“巴黎都市”杯第二届家装博览会等8场大型展览,放映《赤壁2》等电影1516场次。

3.继续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举办迎春、元宵节等大型活动。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广场文艺活动50场。举办了迎新春大型文艺晚会;组织舞龙队参加了嘉兴市的舞龙大赛,获得铜奖;组织行街队参加了嘉兴市端午节行街表演活动。

4.举办各类文艺培训活动。计有合唱团培训班、少儿舞蹈培训班、排舞培训班、摄影培训班等41期,培训1500余人次。

5.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图书馆共接待读者约43.2万人次,外借图书约34.8万册,有效持证读者28650人,新增藏书11万余册,征集地方文献304种,417册。图书流通点试点工作启动,崇福镇芝村村、洲泉东田村、巨石集团、洋紫荆公司先后设立图书流通点。举办“世界读书日”、“让读书成为习惯”等读书系列活动,形式有发放数字图书卡、图片版面展示、征文演讲比赛、读书报告会、知识竞赛、“书香家庭”评选、电影展映等。做好已建6个分馆的管理工作,举办了分馆图书管理员业务培训班,开展了现场办卡、经曲少儿影片播放、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巡回展等系列活动,读者到馆率、办证率、借阅率较快增长。

四、文博工作深入开展

配合做好大运河**段保护性规划编制工作,按要求提供运河沿线村镇、水系、文物古迹分布情况等相关数据,完成调查澜溪塘、白马塘河道本体。各文博场馆继续进行馆藏数据库的录入和校对等电子文本建档工作。加大文保单位申报力度,申报新地里遗址、吕大坟遗址为国家重点文保单位,一批古桥梁为省级文保单位。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野外调查,覆盖率达到100%,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36处,其中新发现354处,复查67处,登录315处,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并做到普查与文物保护宣传、普查与保护规划、普查与文物征集、普查与文物整理相结合,深入推动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继续进行书画文物抢救保护,水陆道场画修复完毕。配合沪杭高铁工程,对高桥镇亭桥村演教寺古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各文博、名人场馆共接待观众、游客约15万人次。举办了**民间收藏精品展、俞健中国画作品展、辽宁岫岩玉器展、崔锦钧遗作展、戴卫中绘鉴真大师画传原作展等36次展览,《茅盾生平图片展》《伟人的风采——侯波、徐肖冰摄影摄影展》、《钱君匋书画印、书衣作品巡回展》、《赵之谦书画篆刻精品展》、《文豪故里绍兴、**漫画作品联展》等赴外地展览。丰子恺先生信札等5部珍贵手稿归藏缘缘堂,茅盾《歙县报》题字和沈泽民、张琴秋67幅珍贵照片及大量文字资料归藏茅盾故居。开展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推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展”,举办了民间手工技艺现场展示,10余名民间艺人现场献艺,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展演——“**故事”活动。

编辑出版了《**市馆藏篆刻精品集》,启动了《**市文化志》编纂工作。举办了吕留良诞辰380周年纪念活动。成立了名人研究会。

五、继续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

在去年排摸线索的基础上,经过遴选、归并、调整后,正式确认普查项目2022项,其中具有较高文化、历史、科学价值的重点项目为582项,现基本完成的普查项目有197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基本建立,一是文字档案,建立排摸文字资料,编纂《镇(街道)普查成果汇集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汇集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相关资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简报》;配合完成《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部分)资料编纂》。二是电子文本,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全部录入电脑;三是照片档案,共对1090余个项目进行了数码照相,共拍摄照片3060余张;四是录音、录像档案。共完成录音57.5小时,录像光盘473张。申报各级非遗名录成绩优异,“**蚕桑习俗”作为“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的子项目成功申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三跳”等5个项目申报了第三批国家非遗名录;7个项目列入了第三批省级非遗名录;13个项目列入第三批嘉兴市级非遗名录。此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图编制方案(初稿)》获得通过。出版了《**蚕歌》一书。第4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暨《**的故事》广场文艺演出获得成功。推荐20名民间艺人申报了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传承人。

六、体育工作扎实推进

1.围绕“全民健身”主题,扎实推进群众体育工作。举办首个

全民健身日暨“健康进万家”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成功举办了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宁波北仑海天队对浙商银行队的比赛,这是上半年我市级别最高的一场比赛,观众爆满,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举办了2次中美篮球对抗赛,反响热烈。举办了“国贸杯”乒乓球赛等。其它活动有:“建设新农村、小康体育村”三人制篮球赛、市首届新居民运动会、第二届“新湖·香格里拉”杯篮球周末联赛、小学生篮球赛、“体彩杯”三人制篮球赛等。游泳池顺利开馆后,制定了严格周密的安全、卫生、消防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职责,做到安全第一,至7月30日,开放25日,接待泳客共约7500人次。

2.积极承办省、市比赛,扎实推进省运会筹备工作。承办了省青少年男子篮球、武术、举重、拳击等比赛,并被省体育局评为“2009年**省体育竞赛最佳赛区”。为承办14届省运会积累经验。各项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市体育馆改造完毕,设施规范标准,符合比赛要求。专用设备、设施已落实添置;参赛运动员已全部到位,正在刻苦训练。

3.健全体育组织网络,加强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新成立了体育舞蹈协会。设立了4个国民体质测试站。举办了排舞、柔力球等培训班。组织了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及裁判员培训。

4.体彩事业稳步发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文化市场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1.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制定了全年日常检查总框架,落实了“一店一本”制度和每周检查分片责任制,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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