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的定义(6篇)
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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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于2000年7月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购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张某发现该房墙体有大面积裂缝,分户墙不隔音,房顶漏水等问题,遂向房地产商提出了异议。房地产商向张某出示了区质检站作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房屋所在辖区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其所建商品房质量合格。张某遂以在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区建设行政部门却仍予以备案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决确认区建设行政部门的备案行为违法。
在处理原告的起诉时,受诉法院对于建设行政部门的验收备案行为应如何定性以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调整范围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备案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理由如下:第一,备案行为是房地产开发商向建设行政部门报告房屋建设情况以备查考的行为,只是对事物发展过程的客观描述和记载行为,本身并没有任何行政决定的效力;第二,备案行为只是行政机关的内部备考行为,不具有外部公示性,因而也就不符合行政诉讼调整外部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要求;第三,备案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实际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实际影响的行为,当事人才可提起行政诉讼。备案行为只是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以及质检部门的监督报告进行登记、收讫的形式,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形成行政确认,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实质上影响的是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以及质检部门的监督报告,而这两个报告是一种专业技术鉴定,在工程质量认定过程中,也只起到证据的作用,是否有效还要接受司法机关的评判。
另一种意见认为,备案行为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法院完全可以对其实施司法审查。理由如下:第一,备案行为是建设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备案行为是建设行政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行为。第二,备案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备案即是向主管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等报告事由,以备查考。以此观之,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就是特定的建设工程施工人(本案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建设行政机关报告工程完成验收情况,行政机关予以登记备案,以供行政机关检查和监督的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个体性。第三,备案行为能产生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效果,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即建设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予以认定、确认的行政行为。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这就是说,在备案收讫后15日内,如果建设行政机关未作出“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为,那就视为建设行政机关在事实上确认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宣告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这一事实上的确认行为,无论对房地产开发者还是对购房者都会产生行政法上的拘束力。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统筹调控,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努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进程中,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奋斗目标,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大力加强农村及城镇薄弱学校建设,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要结合“双高普九”,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解决“三农”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制定分年度、分片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按照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分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工作三类地区的划分,一、二、三类地区(见附件“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分类表”)分别于2010年、2012和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逐步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区域内中小学经费投入、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质量基本均衡。基本达到校校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的“四有”要求。
二、采取切实措施,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四)构建与确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投入、办学条件、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逐校进行摸底,明确薄弱学校投入缺口及办学条件差距,制定限期改造计划,强化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校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县级政府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情况,分年度安排建设资金,分批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加强城乡薄弱学校建设。乡镇政府要根据县级政府的统筹安排,划拨用地,调动村民委员会的办学积极性,共同建设好学校。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从规划、项目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在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为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要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预算,建立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贫困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提高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以满足教育教学需求。2007年开始,扩大“两免一补”的享受范围。2008年,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要全部达到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2009年,执行中央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按中央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根据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调整教育投入结构,在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基础上,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省级财政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在资金分配上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以减轻这些地区资金配套的压力。
(六)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要加强农村学校的校舍建设,提高生均校舍面积,确保校舍建设质量;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和学校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十一五”期间,省和设区市政府都要设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建设;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尤其要重点支持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农村学校建设资金和省、设区市所定支持项目的配套建设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闽委办〔2003〕70号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学校的校舍维修和寄宿生生活设施建设,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
(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重组整合、资源共享、以强带弱、结对联动、捆绑发展等形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提高。县级政府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人口增长趋势,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中小学校。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并解决好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和通学安全的前提下,有步骤稳妥地进行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对地处偏僻、交通不方便的地区可举办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并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出现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暂不调整。坚持适度规模办学,扩大县城城关和乡镇所在地初中学校规模,完善学校配套建设。要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避免出现由于布局调整造成学校班额过大、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全面紧张的问题。要合理配置寄宿制学校的校医、生管人员,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校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努力改善寄宿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要严格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卫生隐患,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
(八)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关所在地要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区开发、人口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中小学招生片区,确保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力争在3年内解决城市市区和县城所在地的择校问题,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任何达标示范评估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严格禁止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严格禁止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并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格禁止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要加强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推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改革;推进和完善中招改革,逐步将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使薄弱初中的毕业生也能共享优质高中的教育资源,逐步杜绝初中学生的择校现象。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着眼点,今后只有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或者“对县督导评估”获得省级优秀等级的县(市、区),方可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的评估。
三、调整优化充实,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校师资队伍建设
(九)全面提高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主线,全面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要选派德才兼备、进取心强、具有开拓意识的管理干部充实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一批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的校长到优质学校跟班学习,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轮换等制度,实现先进管理模式的满覆盖,帮助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试行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深度融合、捆绑发展的模式,通过“校对校”的教师交流和帮扶,推广先进经验,加强示范引领。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促进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政策引导、经济奖励等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和农村基层学校任教。实施“农村师资定向招生计划”和“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十)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根据农村中小学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根据农村学校点多分散的特点,在教师配置上要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要根据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变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角度出发,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紧缺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建立乡村教师补贴制度,根据农村学校所在地区的艰苦状况,确定若干地区类别,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补贴政策。切实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解决好教师流动所需轮转住房问题。
(十一)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和农村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开展以“新课程、新技术、新方法”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要切实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在确保各县(市、区)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2%核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外,要多渠道筹措培训资金,保证农村教师新课程培训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的需要。
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十二)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各地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创造性地实施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确保各学科的教学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推进,加快评价考试制度的改革步伐,严格控制各级各类统考,淡化考试竞争。学校、班级、学科均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更不能以考试成绩为唯一依据对教师、学生实施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新形势下“减负”的“五坚持、五不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教师、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学生考试的不及格面,解除学生厌学心理,发展个性特长,树立学习自信心。同时要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十三)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加强对面上工作指导的基础上,要将工作重心下移,更多地关注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课程改革,建立领导挂钩薄弱学校制度,积极构建农村校本培训与教研相结合的平台。发挥省级实验区、基地校的示范、辐射作用,让更多的农村教师能够就近参加培训。整合专家、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力量,共同研究、协作攻关,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校本教研模式。要立足农村现实,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发挥地域优势,充分利用当地农村社会资源作用,丰富教学内容。
(十四)继续组织城市和沿海地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帮扶活动。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努力提高对口支援的实效,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省内本科院校要与1个经济欠发达县、高职高专院校要与若干所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省一、二级达标普通高中、部级重点职业学校要与1—2所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帮扶单位要主动到受帮扶地区和薄弱学校了解情况,从资金、设备、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指导以及教育研究等方面对山区农村地区进行帮扶,通过教学现场课、业务讲座等形式,与农村学校教师面对面交流,努力提高对口支援的实效。
(十五)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课程改革和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等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指导方针,统一规划,以县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使全省所有初中学校和60%以上的完全小学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完全小学都能建立起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配套的教学资源。工程建设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海岛中小学的实际需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程结合起来,发挥信息技术装备的作用,推动硬件、软件协调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开课率,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和课程资源,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
五、落实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十六)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制度。到2007年争取全省低保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享受“两免一补”,对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助学资金和对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的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设区市、县(市、区)分担。逐步拓宽农村扶困助学筹资渠道,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鼓励“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继续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工作。
(十七)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作为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内容,纳入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采取措施为其就学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并协调、督促、指导招生学校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接收和教育教学工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其入学条件等方面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有关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准予缓交或减免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选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励处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要加强对以接受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师资力量、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帮助完善办学条件,逐步规范办学。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在思想教育、就学、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八)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中。省、设区市、县(市、区)各级政府都应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准,逐步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新格局,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六、加强督导检查,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九)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和效能建设重点,作为当地政府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县级政府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掌握发展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我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总体情况
我区现有普通小学12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有教师709人,学生12390人。几年来,我区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努力使基础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特别是*年10月,我区以迎接辽宁省“双高普九”验收为契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在办学条件、教育装备现代化、教师队伍素质、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又有了长足的进步,义务教育获得了持续健康发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为了全面落实该法,我们本着“改革、发展、创新、提高”的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建立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和发展了我区“自主学习——共同探究——合作交流——实践应用”的课程改革教学模式,成效显著。一是教师的教育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形成了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二是课堂结构发生了变化,建立了一个自由宽松、平等和谐的学习环境;三是教师的教学方法不断增多,教师们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使用新教材,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课堂效率大大提高;四是学生的思维领域明显拓宽,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参加市、区科技发明、网页制作、书法绘画等比赛均取得较好成绩。
为了保证适龄残疾、困难儿童顺利完成学业,我们实施了关注特困户、低保户和家庭困难学生的扶贫助学工程,使他们能够享受平等、优质的教育,保证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的好。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对农村小学的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促进了教育公平。
实施“以德兴区”、“以德立教”战略,建立了“一把手”主抓德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抓学校主渠道教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德育校本课程体系,完善了学生思想品德行为综合考评机制,建立“双进入”制度,学生家长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家长学校培训活动,我区的“家长学校”得到了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加强了青少年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学工、学农、学军、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野外生存训练、军训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学生的品德素质。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安全工作是和谐之首,是重中之重。为此,今年以来,我们多次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和强调安全工作,表彰了学校安全工作及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每所学校都制订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针对校舍、消防、交通、汛期、学生游泳安全教育、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热点问题,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教文体局与白塔区交警大队联合,在全区小学集中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在全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安全管理网络。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不断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分期改造校舍。*年如期完成了大林子、徐往子两所学校共3395平方米的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完成了对解放、铁西两所小学的平稳分流和撤并,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年,我区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又有新的举措。一是制定了《白塔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重点抓好城区薄弱学校的改造,在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的基础上,向边远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在校际之间差距。最近,我们又加大了干部教师交流力度,对4名中层领导干部和18名教师进行了交流。二是继续整合教育资源。经过反复调研、论证,报请政府同意,5月初对南文化小学进行整合,实施了分流。分流前,我们认真制订分流方案、建立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为妥善分流做好了一切准备。同时区政府计划在原南文化小学校址上建设标准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和幼儿园,并把其作为区政府*年为全区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此项投资1400多万元工程的竣工,将使我区基础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发展,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逐年增加,以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足额拨付,不被任何单位和部门挤占、挪用、截流、平调。每年都按照“双高普九”的标准,保障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区财政收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和事业费均增长)。教师工资做到了“三个一”,即一分不少,一项不差,一天不拖,为全区义务教育的健康、持续、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状况
我区位于城市中心的几所小学和偏远地区的小学在生源、经费、设施、设备、教师队伍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市中心的小学生源多、班额大、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费相对宽裕,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图书也较偏远地区的小学优越。今后,我们将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在校际之间差距。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加大对偏远小学扶持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在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上向偏远地区的小学和薄弱学校倾斜,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进程。
四、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几年来,我们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关系和谐的干部教师队伍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人才工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大胆提拔、使用和调整干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要求,大胆启用德才兼备、有管理能力的年轻教师,将他们充实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担当教育教学管理的重任。通过抓后备干部的培养、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为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带来了生机和后劲。二是建立校级领导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请专家作报告、校本学习、赴外地实践考察等方式,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三是实行学校领导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了领导学习制度、教研制度、听课制度、评课制度,将其纳入《白塔区“教育管理年”活动量化考核指标》之中,制定了《校长工作评价制度》,定期对领导进行评价考核,促进了干部的成长,为建设专家型领导奠定了基础。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情况
我区基础教育课改革始于*年秋季,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取得可喜成绩,构建了管理、培训、指导、实验、评价“五位一体”的课程改革工作机制,成功地总结出“自主学习——共同探究——合作交流——实践应用”的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得到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狠抓依法办学,规范学校管理。一是建立课程改革责任制。为了建立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保证实施素质教育,我们依据区、校的课程改革有关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领导和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促进课程改革顺利健康的发展。二是抓课堂教学管理。我们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关注学生发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同时抓严格规范教师备、教、批、辅、考、评各个环节,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始终处于规范的运转状态。
(二)建立评价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完善了《白塔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期末评价与考试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启用了学生成长记录袋,倡导多元化评价。同时抓考核、重导向,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召开质量分析报告会。
(三)加强教学研究,创新教学管理。一是加强备课研究。在备课过程中力求创新,注重抓集体备课,建立了“集体备课,资源共享,个人加减,课后反思”的教学研究制度。二是加强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究。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学科指导小组,与教师共同研究课程标准、学习方式、教学方法,通过解剖典型,取得经验,指导全区的工作。提倡教师鼓励学生大胆尝试,让学生体验成功。*年10月,在全区教师中开展了课程改革达标优秀课评选活动,制定并下发了评选方案、评价标准,此项活动,加快了全区课堂教学模式研究的步伐,推动了我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四)深化教学改革,强化科研管理。积极搭建教育科研的平台,形成了“校校有课题,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强化科研的先导作用,促进了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十五”期间,全区有21项教育科研成果获省市级奖励,我区的小学数学科创新教育实验课题,在全省300多家实验校中脱颖而出,代表辽阳市参加省经验交流会,扩大了白塔教育的知名度,提升了我区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
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我区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制约我区教育工作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育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增加。由于经费紧张,部分学校教学仪器、黑板、课桌椅、门窗陈旧、线路老化、图书不足、消防设施瘫痪、操场高低不平;新梅小学还没有一个实验室,图书室,教学楼木制门窗破损严重、外墙脱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教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受多年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手段滞后,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另外教师的学识水平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及教材整合的能力还需提高。
(三)素质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受社会就业、教育自身等因素的影响,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学生在校时间长、课业负担重等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七、下步打算
(一)完善和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投入。一是加快对因撤并而闲置校舍的出售工作,将出售资金作为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小学校舍维修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二是按照“财政多投、社会多筹、教育专用”的原则,教育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多渠道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与资源,积极争取上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即保教师工资、保校舍维修改造、保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保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为宗旨,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均衡配置师资、经费、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统一学校管理、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规划发展,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㈠结合实际,注重科学。结合本地教育实际,依据教育现状,考虑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取得协调和谐发展的成果。
㈡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政府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统筹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㈢政策倾斜,治薄扶弱。采取合并、改造、重点帮扶等措施,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尽快解决区域内教育不均衡现象。
㈣注重内涵,办出特色。不仅要关注学校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相对均衡问题,更要关注学校的内涵发展,充分调动薄弱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课程,创新制度,促进每一所学校办出特色,为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提供条件。
三、发展目标
以“教育要惠及广大群众,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推进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规范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评价科学化、教育质量优质化。
四、政策措施
㈠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的规定。调整和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对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给予倾斜和支持,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足额征收,并按规定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教育捐赠项目资金,支持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实施改水、改厕、改气、道路建设项目时,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其中。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合理布局学校校点,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撤并学校。要统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国家和省部署的工作任务,加大统筹各项工程建设的力度,优先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不配套、村级小学办学条件简陋和学校围墙、厕所、食堂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要严格监督学校建设的施工质量,确保符合抗震设防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相关办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管理,做到预算编制到学校、到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的定期公告制度。
㈡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1、切实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配备、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学研究指导”“五优先”政策,采取独立改造、强弱合并等方式,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
2、全面实施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调整城区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结合城市发展趋势,采取强弱合并、高标准新建等方式,彻底解决城区学校规模小、地域空间受限、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规划建设一所城区寄宿制学校。
3、加快义务教育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制定学校建设标准,加快校舍、设施、设备建设进程,争取在2-3年内使辖区内学校建设全部达标,保证同一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习条件相对平等。
㈢统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综合考虑农村学校规模小、成班率低等特点,适度调整乡镇以下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统筹使用全市中小学间教师编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教师资源配置大体均衡。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
2、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管理办法。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的校长原则上要进行交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校长队伍建设,有计划地从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选派管理干部充实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领导班子中。有计划地选派农村乡镇学校校长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
3、改革完善教师的补充、交流和培训机制。改革教师招聘制度,今后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主要从服务期满的资教生(特岗生)和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备,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不得“有编不补”、“有岗不聘”。建立完善城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明确教师交流的年限、范围和方式,鼓励城镇教师主要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学校支教。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通过系统培训、专题教育、岗位培训、自我教育等形式加强教师的专业修养,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倡导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职业精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切实保障和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应该享受的工资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教师的扶持力度,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适当提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予以适度倾斜。
5、建立城乡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联合办学、资源共享机制,可实行一所学校、多个校区、教师交流、管理一体的模式,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共建共享,实现教师统一调配、统一备课、统一考评。
㈣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注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行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制度和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集体合唱、校园集体舞活动。
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择校”问题。进一步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学校就近接收学生的范围,不得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制度。
3、深化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学校、学生、教师、教学四位一体的评价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逐步建立教师发展评价体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4、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治理学校乱收费行为。学校应当按照随机原则合理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班额,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和教师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㈤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
1、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全市所有农村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卫星教学收视系统、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农村中心小学和村完小配备卫星教学收视系统、计算机、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教学光盘。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确定保留的教学点,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教学光盘,基本普及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教学手段。
2、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水平。搞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应用培训工作,使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掌握现代远程教育应用技术。要积极研究和探索“三种模式”教学方式,实现学科课程与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的整合。
㈥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
1、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建立由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对在校的留守儿童,学校要建立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完善学校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办好留守儿童托管、服务等机构,让留守儿童在校外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
3、建立和完善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助学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4、大力加强特殊教育。从教育经费投入、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扶持特殊教育学校,保证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进一步抓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继续以“菜篮子工程”为抓手,提高学生饭菜质量及后勤保障水平。规范教育内部市场管理行为,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切实为学生服务。
关键词:基础处理;目的;技术发展
尽管“基础”一词的涵义大家似乎都理解,但目前有关规范中并未对“基础”一词给出明确的定义,为了深入理解基础处理的目的,有必要对基础一词的定义进行初步探讨。
1.对基础一词的定义进行初步探讨
将建筑物底下扩大的这一部分称为基础,而将承受由基础传来荷载的土层(或岩层)称为地基”。“经过人工处理而达到设计要求的地基称为人工地基,不需处理而直接采用的地基称为天然地基”。“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地基应同时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地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荷载作用下不致因地基失稳而破坏;地基不能产生过大的变形而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此外,要保证地基基础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可见,水工建筑物对“基础”的定义与工民建的“地基”的定义有相近之处,两者均为承载结构,但水工建筑物基础一词的涵义更广―些。
参考以上对“基础”的定义,初步将拱坝基础定义为:与拱坝相互作用的地质区域,该区域内的应力、变位和渗流状况将随拱坝的施工和运行而发生变化,包括坝基岩体一定深度、拱坝建基面上下游边坡一定范围等。
2.基础处理的主要目的
目前,对基础处理的目的的提法也不统一,设计水工建筑物基础时,应当采取措施为:保证建筑物在整个施工和运行期中的可靠性、耐久性和经济性;保证基础承载能力和建筑物的稳定性,保证建筑物及其基础的使用寿命;保证减小位移、改善建筑物―基础体系的应力应变状态;降低扬压力和渗漏量。
混凝土重力坝坝基处理的目的主要是:增加基岩强度,提高弹性模量,使岩体均匀,以满足承载能力和减少不均匀沉陷的要求;使基础有足够的抗渗性以满足渗透稳定的要求;减小坝基扬压力以满足抗滑稳定;控制渗漏量在规定的范围以内,以减小水量损失和足够的耐久性,并防止基岩性质在水的长期作用下发生恶化。
混凝土重力坝的基础经处理后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坝体的压力;具有足够的整体性和均匀性,以满足坝体抗滑稳定和减少不均匀沉陷;具有足够的抗渗性,以满足渗透稳定、控制渗流量的要求;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以防止岩体性质在水的长期作用下发生恶化。
而原规范则提出,混凝土拱坝的地基经处理后应达到下列要求:具有足够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保证抗滑安全。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拱坝传来的力和各种荷载,不发生不能容许的变形。具有足够的抗渗性和有利的渗流场,满足渗透稳定要求,降低渗透压力。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以免在水的长期作用下恶化。坝体和接触面的形状适宜,避免不利的应力分布。
以上各种提法大同小异,大致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度和稳定;二是刚度要求;三是抗渗性和扬压力要求;四是耐久性要求。综合提出拱坝基础处理的主要门的如下:保证建筑物在整个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可靠性、耐久性和经济性。保证坝基的承载能力和坝肩抗滑稳定满足要求。保证坝基所需的刚度,改善大坝和基础的应力和变位状态。控制渗漏量,降低扬压力。
3.基础处理设计的指导思想
3.1基本原则
基础处理设计的基本原则是:运行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设计依据
基础处理的设计依据包括:
3.2.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勘察研究资料,包括区域地质构造、物理力学和渗透特性、地下水位及其补给和排泄范围。
工程地质因素对基础处理及大坝安全的影响是巨大的,地质资料“靠不住的丰富”还不能为建造安全的水工建筑物提供可靠性。地质研究工作需要的不是勘测的数量,而是勘测工作要有一个正确的方向。由于对勘测工作的目的性不够明确,常常遇到一些“地质上的意外”,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这些“意外”,就会延误工期,增加施工费用,如前苏联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水电站、美国的丹尼尔约翰逊坝等。如果水利枢纽运行后出现这类“地质上的意外”,就可能成为工程失事的原因。因此,对坝基不良性能揭示的不充分,将是影响工程安全的主要因素。
决定水工建筑物安全的主要地质因素是岩体的结构特性:有无软弱结构(大断层、软弱夹层)的不利方向面。软弱结构面的性状包括其规模、强度、分布,岩体的断裂结构面才是岩体工程的灵魂,大坝的许多破坏事故都与岩体结构面有关,如意大利的格列诺坝、法国的马尔帕塞坝等。
3.2.2坝址区的地震烈度。
3.2.3相似工程地质条件下修建建筑物的经验。
3.2.4拱坝的基本特征资料(包括坝体结构、施工程序、作用荷载、运行条件等)。
3.2.5施工条件。
4.水电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实例
4.1防渗帷幕灌浆――GIN灌浆法
岩基防渗帷幕灌浆自乌江渡工程以来,我国逐渐推广了孔口封闭灌浆法,一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采用孔口封闭法建造了高标准的防渗帷幕。随着二滩、小浪底工程的建设,国际上一些高效率的施工方法,如GIN灌浆法、自下而上纯压式灌浆法等引进中国,促进了我国灌浆技术的发展。
4.2无盖重固结灌浆
坝基固结灌浆与大坝混凝土浇筑在工期上常常存在矛盾。二滩、三峡工程在部分坝块采取了无盖重灌浆,或仅浇筑“找平混凝土”后即进行固结灌浆。二滩工程在无盖重灌浆的坝段预埋了灌浆管,以后对孔口的灌浆段进行补充灌浆。三峡工程的灌浆成果表明,无盖重(或浇筑找平混凝土灌浆)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可以满足设计要求,能够节约钻孔和工期,但在缓倾角裂隙发育的部位不宜采用。
4.3岩溶灌浆
以乌江渡等建设在岩溶地区的水电站为标志,我国的岩溶灌浆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
云南五里冲水库是在岩溶地区拦截盲谷暗河兴建的无坝水库。帷幕灌浆量21.6万米,大多在强岩溶地层中。该工程应用高压灌浆技术在大型溶蚀塌陷体建造了高标准的防渗帷幕,在溶洞暗河区建造了深达100.4m、长50m、厚2.0~2.5m的地下混凝土防渗墙,水库深超过100m。该项《盲谷水库的防渗处理》技术被专家评为国际领先水平,并获得云南省科技进步奖。■
参考文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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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述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_____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进行任务书内要求的地质勘察内容和质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含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质勘察中期资料_______份,于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质量和内容要求的地质勘察最终成果报告_______份。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改本)的收费标准下浮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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