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地质(6篇)
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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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山地质矿山生产作用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4)-2-67-1
矿山地质是矿山生产中的基础工作,它始终贯穿于矿山开发和生产的整个过程中,如矿山勘探、矿山基建、矿山开发、矿山生产等过程。矿山地质工作能够为矿山生产过程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并对整个生产过程具有指导作用。同时,矿山地质还能在矿山生产的过程中通过相应的工作来保障矿山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矿山地质概述
矿山地质是针对计划建设和已经建设的矿山,通过对其矿床情况进行勘察到矿山开发设计、矿山基础建设、矿山生产以及矿山生产结束的整个过程中的各种地质工作的综合。矿山地质对矿山的整个开发和生产过程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对矿山的正常生产、资源配置以及相应的发展和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1.1矿山地质的主要内容
1.1.1经常性和专门性的地质工作
经常性的矿山地质工作是在矿山进行开采时,地质部门为了使开采的矿石能够保证正常的生产和剥离而需要经常进行的一系列的工作。经常性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地质勘探,探测性开采过程中的取样调查和编录,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和矿石质量的监管等。专门性的矿山地质工作主要是矿山地质部门为了解决相应的地质问题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主要包括针对岩体稳定性、矿坑防排水状况、改善矿石加工工艺而进行的相应的调查研究,还包括对环境、灾害等方面地质的调查研究。
1.2矿山地质及相关技术的研究与监管
矿山地质研究主要是针对矿体和矿床的相关形态、构造、成分等方面进行的。而矿山地质技术主要是对地质、矿床和矿石的品位以及生产勘探的损失、间距等技术指标进行相应的研究。矿山地质技术监管主演是矿山企业的地质部门对矿山开采和生产中的矿石质量和矿藏状况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也监管开采和生产的编制和施工工作,甚至还监管停采和闭坑的工作程序。
1.3矿产勘探和综合利用
地质部门除了对矿山的地质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查研究外,还负责对矿区矿产资源的勘探。地质部门不仅要对即将开发的矿山的相关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以保证矿山的有效开发,同时还要对已经开发的矿山进行扩大范围的勘探工作,以便能找到新的矿种或者更多的矿产储量。这不仅能够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果,还能够使矿山的生产周期延长。
2矿山地质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
2.1促使矿山服务年限延长
矿山的开采和生产随着年限的增加会逐渐导致矿量不足的情况产生。同时,大量的容易被发现和开采的一些地表矿产基本上都会得到相应的开发。这就使得相应矿山的服务年限存在着无法延长的危险。在已经开发的矿区寻找新的矿产种类和矿体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其对延长矿山的服务年限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矿山企业的地质部门依据相应的成矿理论和先进的勘探技术对已经开采的矿区深部或周围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勘探,以便能够找到新的矿体和矿石,延长矿山的服务年限。世界各国通过这样的方式成功地找到了一些未开发矿体。
2.2能够指导矿山生产
首先,矿山地质能够指导矿山生产。生产勘探、矿石质量和储量的监管等矿山地质工作对矿山生产都能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由于矿床的复杂多变,矿山地质的初步勘探工作是无法满足矿山生产的整个过程的。这就需要相应的地质部门在矿山生产的过程中扩大生产勘探,以及时跟踪矿体的相关状况,确保矿山生产能够顺利开展。矿山地质在此基础上还能保证矿山的相应矿量,有利于矿山的不断发展。其次,矿山地质工作能够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指导。矿山生产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相应的安全隐患,对矿山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相应的不利影响。矿山地质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资料和技术手段对矿山生产中的地质状况进行相应的预测,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2.3有利于地质学的发展和环境研究
矿区地质部门通过矿山地质工作可以对相应矿山的成矿模式和控矿模式进行相应的研究,还能够利用实际的地质资料对成矿模式和成矿理论进行相应的补充。这不仅有利于矿山地质的发展,也能够为地质学提供相应的素材并推动其不断发展。矿山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弃物相应地影响了矿区的水文和地貌环境。而矿山地质工作能够通过应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对矿山生产中的废弃矿石进行回填等处理,既能够减少浪费,还能够有利于相应地质的复原。
3矿山地质的管理
矿山地质工作对矿山生产过程有着凸出的重要性,因此,相关部门在开展矿山地质工作的同时,应不断加强和完善对矿山地质的管理工作,以使矿山地质在矿山开发生产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出其应有作用。
3.1加强对矿山地质的取样和编录
矿区地质部门在针对相应的矿山地质进行取样时,应严格依照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通过相应的方法进行取样,以保证样品的质量能够很好地反应出矿体的实际情况,避免产生样品品位不可靠的情况。同时,地质部门应依据矿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完整详实的地质编录,以使其对矿山开发和生产进行有效指导。
3.2加强对矿山地质和地质现场的管理
地质部门在对相应的矿山地质进行相应的勘探以后,应对相应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总结出具体的成矿规律,并提供相应的贫化损失数据,以指导生产。地质部门不但要严格依照相应数据和实际情况对矿体进行圈定,还要深入现场,通过实际情况设计出合理的开采方案,并对技术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这不仅能够降低矿石的贫化损失率,还能够保证矿山生产的顺利开展。
Ⅳ号采空区下部有近300万吨地质储量,Ⅳ号采空区对矿区特别是下部资源的开采构成了严重威胁。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采空区下部保有储量的安全开采,根据多次方案论证,采用条形药室大爆破方案处理Ⅳ号采空区,治理工作于2003年5月开始,并于2006年6月23日成功实施了Ⅳ号空区治理工程大爆破。不仅消除了特大事故隐患,为Ⅳ号采空区下部资源的安全开采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为我国采空区隐患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为了确保Ⅳ号采空区综合治理安全顺利实施,开展了Ⅳ号采空区综合治理工程安全技术研究,通过对Ⅳ号采空区稳定性工程地质研究,为合理设计和制定采空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了基础资料。
1.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地质环境是进行矿山开采的基础条件,从整体上决定矿区围岩的稳定性,为对Ⅳ号采空区综合治理工程过程中的岩体稳定性进行合理评价,必须充分认识矿区的地质环境。
1.1地层、岩性
矿区震旦系、寒武系仅出露于东北部环江驯乐之东,下二迭统分布于西北角贵州省荔波茂兰一带。除此之外,区内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地区均发育着泥盆―石炭系。
1.2构造
矿区地壳运动表现为多旋迥的特点。有加里东、印支二次强烈的褶皱运动及多次振荡运动。加里东运动结束了地槽阶段,组成本区的构造基底。构造线方向大致近于南北,构成较大的开阔的、向南倾没的复式背斜,及北北东向的断裂。
1.2.1褶皱构造
矿区位于上甫―肯跃背斜南端东翼,主背斜轴通过矿区之西的肯跃村。矿区范围内尚发育着次一级的背、向斜构造:
1.2.2断层构造
矿区每次褶皱运动均伴随断裂活动。以印支期断裂为主,燕山期主要是较强烈的、继承性的断裂活动,按其走向可分为三组:(1)北北东断裂组;(2)北西西及北西向断裂组;(3)近东西向断裂组。
2.工程地质岩组划分
根据Ⅳ号采空区周边矿岩分布状态、地质构造与围岩蚀变等情况,结合其岩石的物理力学指标,将矿山工程所辖地区的岩石,按其建造和改造特性及组合规律进行分组,每一岩组都能反映其特有的工程地质特性,每个岩组可由一种岩石组成,也可由几种岩石组成。在北山铅锌黄铁矿出露地层及岩石建造和改造过程研究的基础上,将Ⅳ号采空区周边(包括上、下盘)围岩划分为四个工程地质岩组:①泥灰岩岩组(D3g21);②白云岩岩组(D2d21);③礁灰岩岩组(D3g13);④矿岩岩组。
3.岩体结构分类
3.1结构面类型及其特征
矿区发育的结构面主要为原生结构面和构造结构面,在构造结构面中,以节理、裂隙为主,广泛分布于不同的岩组中。根据现场调查分析,得出影响Ⅳ号采空区稳定性的主要不利结构面因素为:
(1)各岩组发育有不同密度的节理,节理发育的共同点为:主要发育有NE和NW倾向的两个节理组。其中泥灰岩岩组相对整个矿区来说为软弱夹层,这种地质结构面对矿山工程的局部稳定性起到重要影响作用,是影响局部岩体稳定性的重要不利工程地质岩组。
(2)Ⅳ号采空区顶底板围岩发育有Ⅲ级软弱结构面,如顶板白云岩中发育有北东向的正断层,断层的产状为155°∠70°和300°∠75°,破碎带宽度为1.0米和0.7米,为矿区的次级构造,是Ⅳ号采空区综合治理工程中的重要不利工程地质因素。
(3)泥灰岩岩组原生层理面、节理较发育,岩性脆,强度低,但范围较小。这种地质结构面对Ⅳ号采空区的局部稳定性会起到控制作用,是影响局部稳定性不利的工程地质因素。
3.2岩体结构类型及其特征
根据对北山矿Ⅳ号采空区工程地质岩组特性及结构面类型的分析,将Ⅳ号采空区周边主要工程地质岩组划分为两个岩体结构类型,如表1。
5.结论
(1)Ⅳ号采空区周边岩体分为泥灰岩岩组、白云岩岩组、礁灰岩岩组、矿岩岩组。泥灰岩岩组为层状碎裂结构,礁灰岩岩组为块状结构,发育有三组节理;白云岩岩组、矿岩岩组为块状结构,发育有两组节理。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目标
[中图分类号]TD167[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4)-2-220-2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矿山,打造生态通辽市,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地质灾害,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从而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资源、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维护勘查、开采秩序,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1概况
通辽市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是自治区东部乃至东北地区的重要能源基地之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工业已初步形成带动通辽市工业加快发展的龙头企业,并有力支撑通辽市工业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引发了大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影响了通辽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为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必须做好通辽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通辽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历史悠久,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期,在“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思想影响下,矿业开发一拥而上,在当时,虽然为通辽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矿山地质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种只注重矿业开发,忽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思想意识,致使通辽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具体表现在:(1)矿业开发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破坏地貌景观;(2)矿业开发引发地质灾害;(3)矿业开发对水资源的影响与破坏;(4)矿山废水、废液及固体废弃物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污染。
2.1矿业开发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及地貌景观
矿业活动对土地(植被)占用和破坏,包括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地貌景观破坏,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露天开采矿山主要是占用土地资源,如办公生活区、工业广场、废石场等;地下开采矿山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固体废弃物堆放占用或破坏土地;废水废液排放造成土壤污染;滑坡、崩塌、泥石流对土地(植被)的破坏。
全市矿山破坏土地主要是露天采场以及塌陷破坏土地植被,占用土地主要为固体废料堆积占地及工业场地占地等。根据采矿权数据库及野外实地调查,截止2009年底,全市矿山用地面积784.18km2,因矿业开发占用破坏土地面积约326.73km2,占矿山用地面积的41.7%。
2.2矿业开发引发地质灾害
通辽市矿业开发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2.3矿业开发对水资源的影响与破坏
矿业开发造成的水资源的影响与破坏主要表现在对含水层结构的破坏,疏干地下水、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水质变化、地下含水层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尤其是地下开采对水资源影响最大。矿山在建矿、采矿过程中的强制性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区上部塌陷开裂使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均衡和补径排条件,导致矿区及周围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水流量减少或断流。矿业开发对含水层的破坏在全市各类矿区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煤矿区破坏更为突出。据霍林郭勒市统计分析表明,霍林郭勒市矿山矿坑水年产出量可达800万m3。除少部分综合利用外大部分就地排放,造成水资源大量流失;集中采煤区的地面塌陷还引起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漏失,使原本缺水的环境变得更加恶劣,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
2.4矿山废水、废液及固体废弃物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污染
矿山的水土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地表水体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矿业废水、废液直接或间接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土壤。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为淋滤污染、扬尘与土壤污染等。
3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预测
矿产资源开发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产业之一,客观地说,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矿产资源开发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环境问题,如果无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无序开发和采用落后的技术工艺,势必会造成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预测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的基础上,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影响因素(矿区环境问题量变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保护与治理工作)分析,结合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对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做出的分析和判断。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
4.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近年来,通辽市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把矿山地质环境与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同时,2008年组织编制了《通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规划体现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体原则,切实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目前,通辽市及所属旗、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组织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09年5月1日实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更加推进了全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
随着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管理力度逐渐加大。从2004年至2009年年底,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企业配套资金共投资6331.2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5550万元、企业配套资金891.23万元)对7处闭坑、无主、计划经济老矿山展开了治理工作,治理工程共13项。
5规划目标
确保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贯穿于矿山整个开发过程,约束矿山企业依法合理规范地进行开采活动。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为构建生态城市,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与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开展重点区域内重点矿山(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解决计划经济时期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防在新建及在建重要交通工程而引发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其可视范围内禁止一切露天采矿活动。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1)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按轻重缓急逐步治理,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危害严重的矿山(区)部署治理工程;
(2)对城镇周边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严重占用破坏土地、破坏地貌景观的闭坑矿山(区)安排治理工程;
(3)对闭坑无主矿山及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老矿山部署治理工程。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确定原则,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内的无主闭坑矿山;自然保护区、城镇周边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闭坑矿山;对人居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治理效益显著的老矿山;生产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矿山在规划期内安排治理工程。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民生产、生活影响及治理后效益明显程度,治理工程又分为:近期治理工程和远期治理工程。
近期(2010―2012年)开展完成治理面积32.96km2。在规划期近期内32个闭坑矿山(煤矿8家、采石矿5家、砂矿4家、粘土矿15家)应得到全部治理,霍林郭勒市浑迪音煤矿区、露天煤矿区及砂矿区等历史遗留矿山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主要治理内容是煤矿井工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露天采场(固体废弃物的清理、清除废弃掌子面危岩体)、排土场、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和污染等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远期(2013―2015年)开展完成治理面积32.70km2。主要进行扎鲁特旗煤矿区、石墨矿区及城镇周边采石场等治理(固体废弃物的清理、清除废弃掌子面危岩体)、植被恢复、地质灾害等内容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废弃排土场基本复垦完毕,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改善,初步形成边开采边治理的矿业开发秩序,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内的矿区环境得到全面保护和有效的治理。
7资金筹措方式与渠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需经费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多方筹集,并逐步建立起以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投资体制。目前,通辽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资渠道有:政府投入、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按照矿山建立的时间、生产状况和企业所有权的差异,实行不同的筹措方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2003]).
[3]《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2009]).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主要指标研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指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指标主要包括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均为约束性指标。主要根据我省目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土地复垦情况、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及“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开采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资料,提出约束性指标,并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后续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大工程、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等之中。1.1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指标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结果,我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总面积4020.5224平方公里。根据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15年11月)、《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等政策性文件,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促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国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40.21平方公里(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总面积1.0﹪)。依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7年第298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80号)等文件精神,规划2016~2022年,市级财政、县级财政以及多方筹措的社会资金支持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40.21平方公里(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总面积1.0﹪)。1.2废弃矿区土地复垦指标根据湖北省矿山土地利用现状,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5日公布)、《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0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遵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落实好矿区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新开工矿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矿业开发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得到恢复与控制。规划到2022年,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面积75平方公里。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
2.1分区原则及依据
2.1.1分区原则
(1)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要求,参照《全国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修改稿)》(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12年3月),依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分析。(2)在划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时,主要考虑突出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使矿山环境预防、保护、治理工作更有针对性,以达到提高矿山环境监测精度、实现矿山环境的有效保护、确保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成效显著。兼顾考虑国家、企业和社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承担能力。(3)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在具体分区时,首先明确各区属性,制定分区依据,确保不出现存在交叉属性的区域。
2.1.2分区依据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包括:矿山环境问题严重的大中型老矿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的矿区;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道两侧矿山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开采破坏严重的矿区。(2)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区域。(3)矿山复绿重点区。主要包括:湖北省境内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简称“三区两线”)。(4)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主要包括:《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15年11月)确定的秦岭-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1400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规划(2011~2022年)>的通知》(鄂办发〔2011〕40号)确立的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之内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区损毁的土地。
2.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结果主要依据《2012~2013年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2014年11月)相关成果,并根据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最新政策、治理资金投入新动向、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需求作出适当调整。全省共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矿山复绿重点区以及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等。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全省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38处,总面积2022平方千米。2)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全省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49处,总面积2000平方千米。3)矿山复绿重点区:全省划分出矿山复绿重点区9处,总面积211平方千米。4)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根据湖北省矿山土地利用现状,拟定需要中央财政、省级财政重点投入的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7个,总面积495平方千米。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
3.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的确定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是保护矿山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矿山生态功能、保障矿山环境良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为保证在时间和空间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的合理、科学,需坚持以下原则:
3.1.1坚持统筹规划原则
在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重大工程规划的过程中,考虑我省国民经济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承载能力,始终坚持统筹规划以及突出重点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到因地制宜以及量力而行,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矿山地质的实际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的成果,从时间维度以及空间维度上对治理工程进行合理化安排,从而制定出科学化的实施方案,实现目标的明确化,做到治理工作的务求实效,脚踏实地的完成治理任务。
3.1.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要高度重视影响范围的实际大小、地面塌陷突发性矿区治理以及危害相对严重的边坡地质灾害治理,而且还必须要兼顾矿区附近区域的水资源枯竭情况以及饮用水污染情况,就矿区居民生存环境进行严格治理,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矿地纠纷,有效维护矿区周围日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矿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预防以及减少矿区经济损失的重要作用。
3.1.3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实施的原则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以及先进化的科学技术作为治理保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考虑到相关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条件,进行分批治理,从而确保恢复治理工程的最终质量水平,实现预期治理效果。
3.1.4注重治理成效,强调可操作性原则
在矿山治理项目立项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认真开展前期论证工作与预期效益分析工作。在条件要求等同的时候,需要优先安排那些技术先进以及方法可行的项目,做到投入产出的合理化,增强治理效果。
3.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主要部署在历史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重点考虑如下几个方面:(1)新中国成立前和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2)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基于以上原则,本省重大工程主要以黄石、宜昌和荆门等矿山密集地区作为重点,将闭坑矿山以及正在生产中的国有大中型矿山作为治理重点,争取国家恢复治理项目和资金投入,适度配套地方恢复治理资金,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履行相关的矿山环境恢复以及治理义务。具体来说,在实际恢复治理工程开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就矿区内部已经被破坏了的土地实施复垦以及绿化,然后就矿渣以及废水等实施无害化处理或者是再回收。治理工程主要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兼顾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的老矿山,加强综合治理。根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现状,研究提出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在38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布置44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40.49平方千米;需市级财政、县级财政以及多方筹措的社会资金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在49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布置49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39.92平方千米。
3.3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部署
根据湖北省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现状,在我省重点城镇周边历史遗留的群采点(废弃露采场),研究提出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部署在7个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布置7项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75平方千米。
3.4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部署
依据《湖北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2月)、《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矿山复绿实施方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7月),优先在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即“三区两线”),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研究提出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部署在9个矿山复绿重点区,布置9项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31平方千米。
参考文献:
[1]张金林,王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2年)矿山地质环境专题研究报告[R].武汉: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2016.
对于当前的矿山地质探矿工程,所涉及到的工作种类较为复杂,其中主要是以钻探、坑探、槽探等多个方面的方式。在进行具体的探矿工作时,可以采用一种或者同时采用几种方式来进行工作。就当前在矿山地质探矿中,采用最少的探矿方式为物探方式,其它的探矿方式都被经常到具体的探矿工作中。由于探矿工程的复杂性,在开展探矿工程前,就需要对所需要进行探矿的地区进行仔细的调查,要充分地对整个矿区的矿脉、产量、矿物类型以及地质结构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应用在探矿过程中所出现的复杂多变的地质形态,同时也需要针对不同的地质形态来进行合理地安排探矿方法。如果所采用的是错误的探矿方法,不仅拖延了探矿工程的工期,还对工程资金形成一定的损耗,对于整个探矿工程形成了严重地影响。比如:在针对我国南方地区进行矿山地质探矿工程时,要对我国南方的矿山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出整个矿区的规模大小,并且要根据规模来进行合理地地址选择,如果没有对整个矿区进行分析,盲目地进行选择地址,将影响到探矿工程的效率。此外,需要针对矿区特征来分析出适合的探矿方法,比如:某个矿区的进行探矿工程时,由于没有对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盲目地选择了坑探的探矿方法。由于矿井口的高度与当地侵蚀相同,而且在矿井口处还有一流动河流,如果一旦遇到暴雨天气,很容易会造成矿井口中坍塌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在进行矿山地质探矿过程中,要关注之前已经进行过的探矿道痕迹。因此,许多矿产资源在上世纪就已经被发现,而且由于当时的管理不到位,许多当地的居民会对其进行乱采乱挖,遗留下了一些矿洞。如果在开展地质探矿过程中,盲目地进入这些矿洞进行探矿,很容易在通风设备不完善地矿洞中,造成探矿人员受到伤害。再加上许多的矿区都位于深山之中,这些长年存在的矿洞中,经常会有一些带有危险的动植物在里面栖息,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被其伤害。因此,在开展矿山地质探矿过程中,不仅要加强探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的教育,同时还需要设立相应的安全部门,为开展工程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及指导。
2.矿山地质探矿工程安全技术的建议
2.1认真做好矿区地质调查
开展矿山地质探矿工程前,需要组织相应的专业工作人员,进入到矿区对其进行地质调查。要认真地收集整理出矿区的地质结合以及矿产资源的规模、矿脉形态等多个方面的资料,并且对其进行仔细地分析,然后结合当地矿区的地质特征以及矿产规模来制定相应的探矿方式。在开展探矿工程过程中,要严重地遵守相应的施工顺序,在工程人员当形成有效地安全意识。认真遵循先地表后地下的探矿流程,对整个矿区进行探矿施工,并且结合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地对探矿方案进行调整,寻找到适合当地地质特征的探矿方式。
2.2制定探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开展矿山地质探矿工程时,一定要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确保在工程开展过程中,认真落实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建立责任制,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所有的探矿活动都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具有安全隐患的位置,必须要加以相应的安全防护。第二,要求持证上岗。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岗位以及设备操作,必须要持有资质证书才能进行岗位操作。第三,要在探矿工程队伍中,设置相应的医护小组,并且要配备急救医疗器材,对工程工作人员要加强互救以及自救的基础救护常识培训。第四,定期组织工程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并且要为参与探矿的工程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发生探矿事故,应该结合情况加大资金贴付标准,维护好探矿工作人员的权益。同时,如果发生事故,要向上级部门进行及时地汇报,杜绝隐瞒或者缓报的现象发生。
2.3以坑探方式为例所需要注意的安全技术问题
在开展地质探矿过程中,我们最常采用的是坑探方式来进行探矿。对于这种探矿方式,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第一,合理地选择矿井口。为了能够保证坑探方式的安全进行,必须要对矿区地质进行调查分析,在选矿井口时,要认真地选择能够满足地质要求的位置。要能够保证所选地址必须要具有完整、坚硬的地质块,同时为了能够避免暴雨或者河流的冲刷,需要确保矿井口位于当地侵蚀面之上。第二,采用坑探方式时,要结合专业部门的数据,认真地对坑洞的大小、形状进行制定,并且坑洞口必须要沿着进行挖掘的方向以4‰的角度上仰,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无法排出水的可能性的发生,为了能够达到更好地排水效果,需要在相应的位置挖掘出排水沟。第三,在开展坑探方式时,要在坑洞通道内设置相应的支护柱,对于一些容易发生坍塌的位置,要加强相应的支护处理,并且要保证所采用的支护设备的直径大于12CM,支护柱相隔的距离应该在50CM之间,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对松软地质结构的坑道进行安全防护。第四,开展坑洞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地控制好爆破所需要的火药数量,并且要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处理,对于爆破过程中出现哑炮进行及时处理,认真的做好爆前爆后的预警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以及周边人民群众的安全。
3.结语
关键词:矿山地质;统计分析;数据检验
中图分类号:P628.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一、矿山地质统计学的原理
在相关矿山地质统计学原理的定义上,是以基础为研究区域化变量的学科,研究工具为变异函数,是一项在在空间上具有随机性、结构性的自然现象科学。
1.区域化变量
区域化变量是矿山地质统计学核心理论的基础,在矿山地质工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矿山地质工程的实施中,其钻孔位置(样品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随机的,因此,两个钻空位置距离相近,从而造成样品之间的相似性较强;反之,当两个样品之间距离较远时,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会有所降低,或不存在。样品与样品之间往往存在着某种联系,而这种联系的取决性因素正是受样品之间得到相对位置所影响。并且该种联系不仅仅在空间上具有随机性,并且其在位置上同样存在着某种联系。
2.半变异函数
在区域化变量中,能够将其变化规律的准确描述的实用性函数,我们将它称之为半变异函数,在常规的半变异函数中,一般将其定义为以下函数:
在上述式中相应的代表意义如下:两者样品之间的距离用h表示;两者样品之间的相距对数用n(h)表示;X(Zi+h)是在与Zi相距h处的样品值;X(Zi)则代表Zi处的样品值。
3.半变异函数的数学模型
在一般的矿山地质工程中,其样品容易受到取样、实验误差或矿化等作用的影响,导致样品结果不准确,影响矿山工程的实施。一般情况下,在短距离内,比最小取样间距较小。发生变化时,大多半变异函数其处于原点时不等于零,此现象称之为块金效应。基于此,在实际矿山地质工程中具有块金效应的球状模型使用次数最多、应用较广,其模型表达式具体如下:
二、数理方法在矿山地质工程中的具体应用
在实际的矿山地质变量中,其不仅仅具有单纯的随机变量,并且在地质变量的本身存在一定的随机性以及结构性,在空间上还存在相关性,稳定性也不尽相同。较传统统计理论,独立样本有所不同,因此造成统计方法在实际地质工程的的运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尽管如此,统计方法其作为数据分析的有效方式,在地质工程数据的处理上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数理统计法大致存在以下用途:
1.为事物提供其表示特征的稻荩如:平均值、极差、百分率、标准差等;
2.将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差异准确比较,如:将两者事物或产品之间,其质量、数据上显著性差异是否存在;
3.将事物变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如:将产品与产品之间的质量差异程度以及造成差异的因素进行分析;
三、推动统计方法在矿山地质工程中应用的对策
1.普及统计教育,树立统计观念
在目前的矿山地质工程中,员工对统计方法的了解程度不够,进而导致统计法的应用推广较困难。对于员工统计方法知识的缺乏,矿山地质工程应当对其员工尽心系统性的教育知识普及,而从提高员工的统计观念。在统计观念的提高过程中,相关研究人员应当适当借鉴西方的经验以及做法,例如:将统计教育系统性的纳入到学校的教育中,使统计知识长期性的存在于每个人的思想观念中,进而达到在思考问题时,能够基于统计进行思考。基于此,对于目前的矿山地质工程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知识普及,将统计技术在地质工程中进行广泛推广。
2.及时更新知识,创新管理方法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高新产业也随之应用广泛,例如: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同样在统计学科中,不断有新型学科出现,例如:地质统计学科,近年来,地质统计学科作为边缘学科逐渐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大多数矿山工程管理者,因事业繁忙等原因,缺乏对自身的知识储备,进而造成地质统计学不能很好地在矿山企业中进行利用,导致矿企生产经营错失科学管理的良机,更有矿山企业因经验不善,导致亏损甚至破产。基于此,无论是矿山企业经营者,还是地质工程人员要想不被时代所淘汰,便要不断地对自己的知识进行及时更新,以优胜劣汰的方式对现有管理方式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进步。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矿山地质工程应用地质统计学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统计理论的引入,其根本目的就是将地质工程的原始数据进行科学、有效的统计与分析,通过特定参数进行设计与计算,进而将矿山地质工程以最接近实际情况的模型反映。
参考文献:
[1]邓凡.统计方法在矿山地质工程中的应用[J].广东科技,2014(12):127-128.
[2]景佳,聂仁忠,何进塬,等.统计方法在矿山地质工程中的应用[J].重庆建筑,2012,11(7):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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