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保障措施范例(3篇)

时间:2024-10-30

专项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大家上午好!

按照省新闻办统一部署,省教育厅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会,向各位介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措施。首先,我代表省教育厅对参加此次新闻会的省内、外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今年年初,韩长赋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重点抓好八件实事,其中包括"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全面免除农村232万名中小学生的学杂费,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0万平方米"。今天,在这里我非常高兴地、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省20*年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全省上下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以及各县(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作了大量的艰苦努力,认真核实每一个数据,坚决落实每一项措施,确保每一个接受农村教育的农村孩子都能得到减免,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成功实施。在这里,我借助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向所有参与保障机制改革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此项改革工作还得到了省财政厅、发改委、人事厅、监察厅、省委宣传部和省委财经办等部门的鼎力相助,也通过你们向他们表示深深地感谢!

下面,我向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全面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

20*年我省的*州和东丰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前期试点工作,按小学每生每学年280元,初中360元的标准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州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总额为6191万元,由中央和省、州(县)按比例分担,按西部政策分担比例为80:12:8,其中中央承担4953万元,省742万元,州(县)496万元;东丰县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总额为618万元,由中央、省、县按60:24:16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承担371万元,省148万元,县99万元。两地的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我们在全省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包括县镇、县级市和城区农村学校在内的)232万名中小学生的学杂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全省共落实了8.6亿元资金,用于免除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的补助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一年间,保障资金及时下达到位,各县、市按用款进度直接拨付给所有学校。按照计划我省今年应完成30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改造任务,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实际完成45万平方米的校舍的维修改造任务,现已全部交付使用。同时,我们还安排4250万元资金为44万名家庭困难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措施。全省上下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

中,主要采取了六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项措施:健全机构,精心部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专门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担为副组长,并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发改委、人事厅、监察厅、省委宣传部和省委财经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厅长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省教育厅事先对全省农村中小学进行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科学规划改革工作。20*年2月16日,省政府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省长参加会议并讲话,亲自部署工作,会议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改革政策。20*年10月17日,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决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和陈至立国务委员的有关指示,扎实做好*省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20*年3月23日,韩长赋省长带领省教育和财政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亲自深入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要认真负责任地落实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工作,做到一个不能少、不能有死角,不让农民为孩子交不上学杂费发愁,不让校长为缺少办公经费发愁"的明确指示。充分有效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我省全面实施保障机制改革铺平了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项措施:明确任务,科学制定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43号)的精神,20*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6号),对实施义务保障机制的方法、步骤、程序、经费的来源等给予明确。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先后在*州和东丰县开始试点。在20*年工作的基础上,我省从20*年起全面免除农村(含县镇、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232万名中小学生学杂费,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革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改革的各项措施,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还先后印发了《*省农村中小学校我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第三项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保障机制改革经费落实到位。

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州)、县(市)按比例分担。20*年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需投入资金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2亿元,占总投入的60%,我省各级政府承担3.4亿元,占总投入的40%。在我省承担的资金中,省级承担2.3亿元,占总量的68%,市县区承担1.1亿元,占总量的32%。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县(市)分担,比例为60:24:16。*州享受西部政策,经费由中央和省、州、县(市)分担,比例为80:12:4.8:3.2。

在明确资金比例,确保资金到位的同时,我们还对相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修正和明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改革前已经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能减少"。各县(市)在足额落实保障经费所需分担资金的基础上,又单独安排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资金。其中安排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超过100万的县市有敦化市108万元、安图县103万元、珲春市153万元、汪清县150万元、东丰县130万元、集安市235万元、通化县501万元、柳河县186万元、江源区154万元。

全省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5:5的分担比例承担。20*年安排资金1.08亿元,计划维修和改造30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校舍。同时鼓励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校舍维修改造的力度。今年全省实际完成45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任务。

全省进一步完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为在校寄宿期间小学每生每天1元,初中每生每天1.5元。20*年,全省共安排补助生活费资金1450万元,8万名贫困寄宿生得到资助。

第四项措施:强化监督,确保规范使用保障机制改革经费。

为了促进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20*年3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组成了6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全省九个地区和长白山管委会所辖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各督查组通过听取县(市、区)政府关于新机制改革情况的汇报,查阅县保障办提供的有关资料,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询问等方式实地检查,共抽查近200所学校,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为保证改革经费的规范使用,教育厅和财政厅还联合举办了全省财政和教育部门的相关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预算编制工作,按校编制农村中小学的经费预算,细化学校的各项公用经费开支。从20*年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按两上两下的程序统一试编了农村中小学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支都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经费的管理做到了"四个直达",即:预算编制直达学校,财务核算直达学校,资金拨付直达学校,财务监控直达学校。

第五项措施:加大宣传,使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家喻户晓。

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35万份《致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发放到农村学生手中,做到了学生家长人手一信。我们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板报等宣传媒介,向全社会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内容,使这项政策家喻户晓,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省内许多媒体还专门为此开设了专栏。20*年2月26日起至3月8日,在省教育电视台播放农村中小学免交学杂费的公益广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对我省免除学杂费的政策和进展情况进行了报导。中国教育报、经济日报刊登了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使保障机制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改革工作的最终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舆论基础,让全社会都来监督这项改革的实施,把好事办好。

第六项措施: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的收费行为。

在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的学杂费后,规范农村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就更显重要。经省政府同意,由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同时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并实施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制度和政府督导制度,实行教育经费管理校长法人责任制,使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三、下一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打算

20*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明年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一)继续免除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32万名学生学杂费。在20*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深入做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32万名学生学杂费的各项工作。

(二)为农村232万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后,国家课程的教科书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各地选用的地方教材由省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此不再缴纳教科书费。

(三)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的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天2元,每年5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下同);初中生每天3元,每年750元。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实行奖励性补助,地方按比例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四)继续加大校舍维修改造的资金补助力度。国家按我省校舍维修改造的每平方米造价8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专项资金保障措施范文篇2

摘要:2004年以后,我国房地产行业有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使得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然而,新的行业必然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这期间国内外政府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实施了一系列的房地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针对特殊群体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政策是国民聚焦的热点问题。国内外根据自身国情和房地产业发展状况都推出了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通过对比分析得出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有利的启示。

关键词:房地产住房保障政策国内外对比分析

一、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性

住房问题是每个公民都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它对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我国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房价也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社会中的低收入人群无法承担过高的房价,没有能力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这样,他们就希望通过政府的保障途径来满足自身住房的需求。因此,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对于国家发展有很大的帮助,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国外的住房保障措施及其效果

(一)英国的住房保障措施

2004年底英国政府通过了《2004年住房法》。这项法律就如何保障建有足够的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的公共保障性住房、创建一个更加公正和有序的住房市场做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案规定。

“分享式产权购房计划”是英国政府实施的一项切实可行的保障性住房政。“分享式产权购房计划”的成功之处在于可以帮助租住公共住房者,没有房屋居住者或者第一次购买房子的用户购买住房,并为其提供一个积累财富的机会。该计划预计能够帮助至少10万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计划中有三种分享式产权购房产品:一是现有公房的实际租户用较低的价格购买其承租公房的部分产权;二是新的购买者出售新建公房的部分产权;三是公开市场购房,通过产权贷款的折扣,使得用户用折扣过的价格购买商品房。买房者和售房人共享房屋的产权。

(二)日本的住房保障措施

日本住房保障措施主要有廉租房保障制度,城市低价出售住房制度,住宅金融公库建房和住房保障支持政策。日本政府的保障特色在于不仅重视其本身住房的发展规划,而且重视住房建设的划区管理。都市型标准房和一般型标准房就是因地制宜的规划住房建设的成果。日本的住房保障措施的组织形式为土地由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由国家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保障房的组织筹备和运营管理,并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满足条件的居民。此外,日本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查很严格。比如必须满足入住条件中规定的收入范围。并且,规定入住3年后将再次调查入住者的经济收入情况,对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住户提高房租或退房。

三、我国的住房保障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的住房保障措施

中国的发展重心逐步向城市化靠拢,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而他们在经济上处于弱势,不能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是否能够处理好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将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和谐发展。因此,政府实行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措施,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二限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当政府集中注意力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时,往往容易忽略中等收入的家庭,他们也是住房问题上的弱势群体,但却不能享受政府推出的相关政策,这其中工薪阶层尤为突出。2、保障性住房稀少。虽然国家正在努力推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但真正的落实还是阻力重重。其中最大的阻力就是政策性住房的建设项目受到来自商品房的压力,导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拖延。3、保障性资金紧张。商品房的开发将给地方政府带来收益,而保障性住房不仅不能带给政府收益,还需要政府给与相应优惠措施。相比之下,地方政府更愿意给商品性住房提供土地和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4、保障性政策难推行。中央政府大力推行保障性住房,但是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建设力度大打折扣,惠民利民政策得不到根本性的重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步伐缓慢,准入标准界定不清晰,实行时存在腐败现象。5、保障性机构弱化。由于住房保障制度的推行举步维艰,相应工作无法推行下去,导致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没有相关业务。住房保障机构从业人员被削减,形成恶性循环。

四、国内外对比分析后对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

1、尽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作为实施保障性住房措施的主题具有绝对的主体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为政府实施相关政策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支持,提升政府在实施相关措施时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需要有效的法律支持。英国的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效果尤为突出,英国公民的居住水平在欧洲处于较高水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英国完善法律的支持。反思我国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参考英国的成功案例,我国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是缺少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住房保障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进行法律约束。有了法律强有力的约束,即使地方政府追求自身的税收利益也不能耽误住房保障措施的组织建设步伐,有效地避免了中央政府推行的政策打折扣实行。这将有效地保障建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支持,分散政府资金,减少面子工程数量。

2、借鉴分享式产权购房计划的经验,我国可以实施原理一致,类似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来解决我国的住房难问题。为此,我们可以设计了三种分享产权形式的购房产品: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廉租住房出售和置业资助贷款。出售方式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全部产权的出售,而是部分产权,这样的价格会相对比较低廉一些,等购房者经济条件稍好一些后可以逐步买下剩下的产权,相当于另一种方式的分期付款。

3、成立专门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建设及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链筹集的机构。借鉴国外的经验,可以将从事住房保障部门的这些相关部门隔离出来,进行重组,形成新的专门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机构。此专门机构将具有金融职能,并且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营模式,更好地适应市场,满足住房保障措施实施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钱瑛瑛.《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中国房地产》2003年第8期,P57-P60.

[2]孙淑芬.《日本、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财经问题研究,2011,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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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债务化解问题措施

一、研究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积极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扩招政策,招生大规模增加,在校生规模快速增长,我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在这个阶段,许多高校为实现扩招后各项办学条件和保障教学,进行了大规模建设。由于各级财政对高校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高校本身自筹资金进行建设能力有限,许多高校建设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随着高校还贷高峰的到来,一些高校债务风险显现,还本付息压力巨大,严重制约着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高校化债”问题一度成为两会热词,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09年起,财政部、教育部在中央高校实施了减轻债务负担、化解债务风险试点并取得成效。为鼓励和支持省级财政及地方高校统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与债务风险,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教[2010]568号),中央财政建立地方高校化债奖励补助机制,积极引导地方有关部门和高校化解债务风险。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启动的化解地方高校债务工作,为化解高校债务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二、政府化解高校债务的做法与经验

为切实化解高校债务,减轻高校债务风险,争取中央财政奖补,包括湖北、山东、湖南等在内的各省份,都采取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土地置换、高校事业收入配套等有效措施,努力将高校债务负担降至合理水平。政府化解高校债务的做法与经验,各有侧重。

湖北省通过省级财政化解高校风险奖补专项资金、各高校学费收入的25%、处置高校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收入等;监管配套措施到位,包括完善高校债务动态监控机制,从严控制高校新增贷款,已达核定规模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山东省采取三级财政支持,激励、控债组合措施,两年化债127亿,债务降到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省政府为高校“卸包袱”。湖南省采取省本级财政50亿元、负债高校事业收入15%用于高校化债,分配化债专项资金政策导向明确,坚持因素法原则,采取基础奖励加浮动奖励方式,推动地方高校化债工作。过程管理严格,近两年各高校原则上不上新建设项目。陕西省的省属高校化债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并统筹中央奖补资金和高校自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总额的70%左右,将高校债务风险降至合理区间;2013-2015年高校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等,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

三、高校债务未有效化解造成的影响

一些省份,特别是西部省份,由于地方财政化债专项资金十分有限、土地置换筹资因政策及市场原因受限、高校开源节流筹资难度更非一般,高校化债进程缓慢,至2012年末政府和高校倾尽全力降低高校债务,中央奖补是否能达到预期(所降债务45%-55%)也未可知,高校债务及风险未得到根本有效的化解。问题是,一些自身筹资能力有限的地方高校,苦等中央财政奖补,还面临地方政府开源节流筹资化债目标,再背负巨大还本付息压力,加上政府限制贷款的实际,必然要面临重重压力和更多问题。

(一)办学积累少,财务运转困难。一些高校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办学资金短缺,表现为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快速扩大、基本办学经费财政投入不足,自筹经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投入或投入很少,按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还贷高峰到来信贷政策调整等,使得这些高校资金底子簿、历史积累少、历史欠账多、财力及现金流有限,债务还本付息负担重,出现财务现金流不足,财政状况差,财务运转困难。

(二)年度收入少,低于还本付息额。一些高校收入来源较单一,收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和科研收入等,年度收入规模较少;债务规模大且贷款期限短,年度债务还本付息规模远高于高校年度收入规模或基本持平。高校为保障财务资金运转,保障按期还本付息,只能依靠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等方式,保障学校基本维持运转。

(三)化债任务重,面临办学困难。一些省份的高校化债工作在2012年开始启动和实施,为全力完成化债任务,学校经历了几年的高负债运行,采取各种开源节流、勤俭办学措施,保障化债任务完成,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化债专项。学校在融资和还本付息过程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财务运行压力和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学校保证教学科研基本运转、职工福利待遇兑现、后勤设施正常运转、维护教学秩序和队伍稳定等方面,资金保障都呈现阶段性的困难。

(四)银行再贷款难,贷款资金难使用。高校化债进程中,学校为保证良好的信誉,保证银行征信系统不出信用记录污点或异常信息,只能选择拼尽全力如期归还债务本金。化债政策给予了学校新的贷款机遇。然而学校即使争取到了银行贷款,随着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银行不再审批和发放新贷款还旧贷款,学校需要申请实际的贷款资金用途,不论何种类型的贷款资金必须通过授权支付,学校直接利用新贷款归还旧贷款难以实施,利用学校自有资金还贷款又不足,学校面临筹措还贷资金困难、银行再贷款难、贷款资金使用难等问题,面临信用风险和违规使用贷款资金风险。

(五)资金流不足,高成本融资。一些省份为控制高校新增贷款,政府联合省金融办出台了限制高校贷款的政策,包括高校贷款需经主管部门审批、旧债务到期前15日审批、债务余额不得增加或下达余额控制数、收费权抵押审批等。这些规定,成为省内各银行发放贷款的必备条件,一些高校贷款在等待主管部门审批中,高校到期还本付息和运转所需资金不足,迫于无奈采取新的融资方式,如利用资产售后回租赁、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职工集资等,这些融资方式,产生的利息、租息、手续费等财务成本远高于银行贷款融资成本。

(六)现金支付不足,限制办理业务。一些高校一方面收入有限,另一方面债务到期还款压力巨大,直接表现是现金不足支付。为归还债务本息,除依靠国家和省政府支持、再融资等方式,还采取开源节流措施、将维持教学科研正常运转降至维持基本运转,采取限制办理业务,如财务阶段性地非正常办理经济业务、推迟支付教学科研经费和管理经费、校区简单维修款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支付、职工办理经济业务先垫款排队等待支付、学生规模增长相应经费预算不增长或有预算增长指标实际不能使用、职工待遇在同地区偏低或不能按时兑现、食堂后勤保障资金不能按时拨付、正常营业和后勤保障经费连连告急等。学校内部挖潜、内部开源节流、内部限制办理业务暂时保障的现金规模有限,短期内或可缓解财务困难,但解决不了长期问题,还隐藏着许多不稳定因素。

(七)借用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异常。为归还到期债务本息,缓解财务资金困难,缓解现金支付不足,一些高校不得不借用财政专项资金、科研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借用,表现为当年项目财政资金到账,当年推迟实施,先行用于以往年度项目支付,或用于相近其他资金项目支付,或财政专项资金转换为自有资金支付债务本息等,导致项目实施异常。科研项目资金借用,表现为直接用于支付到期债务本息、推迟协作费拨付、科研人员垫支差旅费等费用,项目实施不正常,导致科研项目任务完成受到影响,项目不能如期开展、不能如期中期检查、不能如期结题验收,影响后续项目申请和项目合作。

(八)内外债务催账,风险难控制。一些高校内外账催款不断,包括职工垫款要求支付、职工待遇要求兑现、外单位欠款上门要账、货物已验收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已到逼迫付款、经济业务开展不断产生内外新债等,学校和财务忙于处理各类催款要款,影响了职工队伍的发展和稳定,影响了教学和科研质量,影响了学校的社会声誉。显性和隐性债务风险,包括财务风险、资金风险、稳定风险和信用风险,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开展,影响职工教学科研的主动性,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高校由于资信下降,信用等级不高,内外风险大,争取银行支持更难。

高负债运行的高校,师资、校舍、教研资源紧张,办学投入不足,师资流失严重,学校发展受限;教学质量下滑,学生就业形势艰难,这成为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引起国家和高校深思的问题。

四、高校债务继续化解措施

(一)政府主导促化债。

1.财政拿大头。高校债务化解,通过政府统一领导、政府主导,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统筹和调控债务化解专项资金;高校债务化解后,规范债务举借,控制债务规模增长,管控债务风险。地方财政和高校通过各种措施,2012年底前高校债务本金已经下降的部分,中央财政应按照确定的比例及时拨付基础奖励和浮动奖励;地方财政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专项奖励后,及时将专项奖励分配拨付到各高校;各高校用专项奖励再进一步化解债务本金,切实有效化解高校债务,降低债务风险。

2.土地置换还债。高校所有的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在2010-2012年高校债务化解期间,受政策调控、市场因素、城市规划等因素,还没有置换取得收入还债的,由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将土地收储或收归政府,财政安排与评估价等额资金统筹用于高校化债。高校主动利用闲置土地置换还债的,给予政策鼓励和优惠。高校间能够通过资源整合解决的校区和校舍问题,政府主导协调解决土地、校舍转让作价和债务化解问题,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3.合理调控债务。部分筹资能力弱、无土地置换、债务规模巨大的高校,尽管政府和高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债务规模有明显下降,但债务仍然沉重、债务本息超过高校自身承受能力,且影响高校正常办学和运转的,由政府、政府金融部门、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通过认真分析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和方案,由高校债务主办银行落实,合理调整高校债务还款期限和分期还债本金。中央财政化债专项资金未拨付高校前,为防止高校资金链断裂,审批高校周转资金融入,从政策、法律和资源方面给予高校扶持。

4.严格债务管理。政府必须加强高校债务管理,高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需要新增基本建设,由政府核定建设规模和贷款规模,严格控制新增贷款及债务。

(二)高校主动化债。

1.努力控制债务规模。高校作为债务主体,应正确认识建设项目的受益期较长、投资回收期长、贷款偿还期相对短的特性,学校收入来源有限,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仅够维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及人员经费,靠自身的能力在短期内解决高额债务几乎不可能,长时间的现金流不足和短期债务到期偿还依靠债务再融资,信贷机构一旦停止放贷,流动性就会陷入困境。学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现金流峰值与债务还款峰值难以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低水平的债务还款,现金流充足才能保证学校的生存和正常发展。债务规模适度,加强信用管理,学校保持良好的现金流动性,现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学校资金才能转化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社会服务水平的核心竞争力。

2.积极落实化债政策。高校在债务化解中,必须破除高校是政府的、资产是政府的、债务也是政府的、债务化解是政府的事等观念,积极落实政府化债政策,主动采取开源节流、控制债务规模新增等措施,努力实现债务化解和风险降低。

3.响应土地置换还债。土地置换还债,是与财政专项补助同等重要的还债方式。债务化解中,高校应舍得置换老校区、舍得老校区沉淀的历史和凝聚的文化、舍得卖出闲置的家底、舍得处置房产和地上地下设施、树木花草等。利用政府给予的支持和优惠,通过土地置换、房产置换,取得收入降低债务、减轻包袱,促进学校一身轻松健康发展。

4.吸引社会投入补充资金。面对巨额负债,高校充分利用优势多方筹资融资,通过“校园一卡通”建设、校园宽带网建设,为社会提供投资机会和学校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节约学校投资,引入合作机制、增加融资机会。通过提升教育质量,稳定和扩大生源,提供社会服务和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增加自身办学收入,促进减轻债务和化解债务;债务利息相应降低,促进逐步解决借用专项资金、职工垫款未支付、外单位债务催账等问题。

高校债务化解成效,取决于政府引导、财政投入和高校筹资。高校的沉重债务未得到根本有效的化解,必然会带来现金流不足、到期债务不能偿还等问题,影响学校发展和社会声誉。继续有效化解高校债务,措施包括政府主导化债、中央财政奖补兑现、土地置换有效实施、高校自身筹资等。高校债务减轻和化解,相关问题也能得到解决,高校包袱减轻,才能提高教育质量、增强竞争合力,步入内涵发展、健康发展之路。S

参考文献:

秦鸿波.试析企业现金流动性不足的影响因素及防范措施[J].工会博览(中旬刊),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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