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6篇)
时间:2024-10-30
时间:2024-10-30
关键词:合肥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X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7)07-0098-03
近年来,合肥市先后实施畜牧业发展、升级和转型计划,在政策、市场和效益推动下,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快速转变,规模化畜禽养殖快速发展,这使得粪污排放集聚度不断提高,养殖污染问题一度突显。由于巢湖流域水域污染严重,巢湖及流域河流水体富营养化状态不断加重,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被认为是主要面源污染源之一。为掌握合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现状及问题,笔者进行了实地调研与论证。
1合肥市畜牧业养殖现状
合肥市畜禽养殖品种主要有生猪、肉鸡、蛋鸡、蛋鸭、奶牛、肉羊,以猪禽为主。据2016年底统计,全市生猪年出栏271.2万头,期末存栏132万头;家禽年出栏1.4亿只,期末存栏4800万只;奶牛期末存栏2.7万头;羊年出栏13.7万只,期末存栏14.7万只。按照农业部畜牧规模养殖的统计口径,2016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有1115家,其中养猪889家,存栏81.58万头;蛋鸡97家,存栏115万只;肉鸡108家,存栏765万只;奶牛17家,存栏2.7万头;肉羊41家,存栏3.5万只。
2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
2.1粪污排放情况根据环保部门制定的排放标准测算,理论上我市上述规模化畜禽养殖年产生粪便约119万t、尿110万t,其中含氮约1.6万t、磷1.1万t。从养殖排污量分析,生猪养殖约占总排放的80.2%,居首位;肉鸡占12.4%、蛋鸡占3.7%、奶牛占2.7%、肉羊占1%。生猪和家禽排放的氮、磷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占排放总量的91%以上。据调查,生猪和奶牛的粪污含水量大,实现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的成本较高,治理压力大。肉鸡、羊的粪便以干粪为主,容易制成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治理难度相对较小。
2.2污染治理情况近年来,合肥市高度重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治理工作。市人大颁布了《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纳入其中。市政府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年度考核,与“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挂钩,先后出台了“全面加强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规范文件,并在全省率先完成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率先实施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面关闭和拆迁工作。目前全市约3300km2禁养区内的754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关闭和拆迁。
市畜牧、环保等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改造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畜禽污染减排工作现场会和推进会,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工程治理减排项目,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将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105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列入限期治理计划,加强督促指导,限期建设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全市现有的105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已有914家配套建设了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废水贮存设施,占总数86.7%。在加强治理的同时,积极推广绿色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有关养殖场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实施“猪+沼+果(菜、粮、鱼)”、“有机肥+生态农业”相结合等模式,大大提升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据对部分规模畜禽养殖场调研,发现其粪污治理措施形式多样,效果好,基本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粪污流失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说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只要方法和措施得当,完全可防可控。目前生产有机肥、采用沼气生物发酵处理是规模化生猪、奶牛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普遍做法,其方法是:将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经干湿分离,制作有机肥;粪污通过沼气池进行生物发酵,降解氮、磷和COD;对有配套土地消纳的养殖场,沼液和沼渣作为肥料施用农田、菜地、果园等;对没有配套土地消纳的养殖企业,沼液采用多级氧化池处理后,循环用于养殖环节用水。肉羊和肉禽养殖场污水排放少,粪便较干,一般直接制作有机肥或出售作有机肥原料,用于周边农业生产。
3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3.1规模化畜禽养殖点多面广,治理压力大合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仍以中小规模为主,数量约占70%,分布较散,多数经营管理粗放,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容易造成污染隐患,是今后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同时各级环保、畜牧等部门管理和执法力量不足,容易顾此失彼,产生盲点。此外,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存在部门职责交叉,与抓秸秆禁烧工作相比,畜禽污染治理力度远远不及,有待加强。
3.2存在养种脱节现象,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推进难度大坚持农牧结合,推行绿色循环发展,是当前国家实施畜牧业转型升级战略,从根本上解决畜禽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据调查,合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土地的情况不容乐观,有的只注重发展规模和速度,缺少考虑配套相应的土地消纳粪污。主要原因是养殖场并不承包土地,有的是养殖规模扩大后,又无法配套足够数量的土地消纳粪污和沼液、沼渣等。没有相应配套的土地消纳,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就会失去支撑。
3.3治理设施建设不足,整体推进难度大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的建设要求,需要配套建设节水、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沼气发酵池、贮粪场和污水贮存池等设施设备,而在合肥市有现105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尚有141家未完成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设施的改造任务,导致治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整体推进治理难度大。这些企业总体经济实力较弱,填平补齐改造和后期维护运转需要大量投资,加上养殖行业波动性较大,仅凭一已之力难以承担,致使积极性不高。这也是导致对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难以执行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3.4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支持力度偏弱畜禽养殖属微利行业,比较效益低,而规模化养殖又会产生大量粪污,处理量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大多数企业自身投入不足。据了解,近几年各级畜牧业项目资金侧重于发展生产,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相对偏少,远不能满足治理需求。如在巢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上,现已启动实施1~3期,动用资金500亿元,涉及河道综合治理、防洪工程、生态修复等,但尚未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治理列入其中。同时金融部门的信贷积极性不高,也是导致污染治理资金短缺的原因之一。
4对策建议
4.1贯彻落实治污法规,推进法制化治污虽然国家已颁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和合肥市也已经出台《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但这些法律、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未规定统一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治理标准,存在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等问题,执行难度大。因此,建议由政府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排放治理标准及技术方案等,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细化相关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并将区域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加大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发挥公共监督作用,增强养殖企业的自觉治污意识。
4.2统筹编制治理方案,推进精准化治污考虑到各地畜禽规模养殖情况不同,应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措施精准。建议政府结合已经划分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尽快推进各地合理制定地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养殖规模控制、结构调整、资源化利用等一系列对策,从产前、产中、产后几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划和实施,重点突出以下3个方面:一是聚集畜禽养殖集中度高的重点区域;二是提高中小型规模养殖企业(场、户)自我处理能力;三是优先将生猪、奶牛、蛋禽养殖场作为治理重点。
4.3强化种养产业联动,推进资源化治污统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与新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推进建立新型的种养结合利益连接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从根本上改变养种脱节问题,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瓶颈。建议政府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流转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畜牧业生态风险补偿机制,给相关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合作补偿服务,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生产和施用有机肥等环节进行补贴,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化建设,减轻场(户)治理压力。
4.4强化污染治理监管,推进常态化治污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难题多,应建立严格的常态化监管制度,督促场(户)切实承担起责任和义务,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保护政策。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坚持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的设施设备改造和正常运转等情况进行整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考核,建立日常z测监控系统,对整治后排放仍不达标的予以取缔。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全力协作,建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协作机制,以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以推进资源化、无害化治理。
4.5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推进长效化治污畜牧业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是当地各级政府。畜牧业发展关系到市民的菜蓝子、农民的钱袋子,统筹发展与治污并举意义重大。虽然国家规定污染治理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承担了社会供给等多重重要社会属性,不能仅限于治污而予以关停。考虑到畜牧业是弱势产业,要做到粪污达标排放,过高的建设和运行成本企业难以维持,同时污染治理是社会受益,污染治理应由场(户)和社会共同承担。建议政府加大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在相关土地使用、贷款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进行统筹统管,以推进畜禽养殖治污长效化。
参考文献
[1]王劲龄.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沿岸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5(34):155-156
关键词:奶牛养殖;环境;内蒙古
中图分类号:F325.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8-0082-02
奶业是内蒙古的优势产业,近几年,内蒙古奶业在政府的支持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下迅猛发展。据统计,2011年全区奶牛存栏240万头,牛奶产量260万吨;奶牛规模养殖水平不断提高,全区100头以上标准化养殖场和小区奶牛养殖存栏比重从2008年的不足7%,提高到40%以上。奶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确保农业增效。但是,奶牛养殖业也是众多畜禽养殖业中产生污染物最多的产业(每头奶牛年粪便排放量大概9吨左右)[1],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奶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水源及空气的污染,以及传染疾病的流行,恶化牧区的环境和生态,限制畜牧生产性能的充分发挥及畜牧业的发展。因此,本文以内蒙古奶牛养殖户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奶牛养殖对环境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剖析原因,提出保护环境的防治措施。
一、数据来源
课题组选取内蒙古作为调查区域,在2012年12月-2013年2月,由长江大学经济学院的本科生,对呼伦贝尔、土默特左旗、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锡盟市的六个区采取入户问卷调查的形式,共收回调查问卷180余份,剔除出现关键错误以及问卷答案不完整的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62粉。调查问卷涉及奶牛养殖户2012年全年农业生产情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部分是奶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奶农年龄、受教育程度、养殖规模、养殖模式等,第二部分是对养殖废弃物的处置情况,主要包括粪便的处理、污水的排放、奶牛场消毒情况、奶农环境意识等。
二、内蒙古奶牛养殖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1.对废弃物的处理有限,对环境带来挑战
在奶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粪便等废弃物若不经过沉淀或氧发酵等无害化处理而直接还田作肥,将会导致重金属在土壤中形成沉淀,影响作物生长。不经过任何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养殖场周围的空气造成极大的影响,对环境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调查显示,农户对废弃物的最终处理方式上,采用沼气池处理和用污粪处理设备处理的用户有103户,比例为63.58%。仍有51户农户采用直接集中还田方式处理废弃物,比例为31.48%,且有8户农户不采取任何处理措施,占比4.94%。
通过对不同生产组织模式和规模的养殖户进一步调查发现,采用集中还田方式和不做任何处理的,主要集中在小规模的散户,奶牛养殖小区、奶牛养殖场、奶联社、企业自建牧场等大规模的养殖户主要采用沼气池处理,说明粪便作为一种制沼气的新能源,得到农户的充分重视。但随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加快奶牛改良,强化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奶牛养殖业规模化进程不断扩大,规模化在促进奶牛业发展的同时,也使粪污的排放更为集中,奶牛生产所产生的粪污与沼气池的处理能力不能相匹配,处理难度加大。
2.污水直接向外排放,严重影响土壤质量和用水安全
奶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的主要来源是奶牛排放的尿液和冲洗牛舍的废水,小而分散的散户养殖,所产生的养殖污水数量少且容易在养殖场周围消化,给生态环境造成压力小。集约化、规模化的奶牛养殖场所产生的污水无法在养殖场附近地区消化,也没有成熟的利用方法,因此出现了大量养殖污水乱排放的现象。调查显示,直接排向农田沟渠的农户占40.74%,排向野外湖区、河流的农户占了12.96%,排向野外荒郊的农户占了37.65%。大量污水直接进入河流,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导致大量水生物死亡,直接带来生态灾难;高浓度的污水排向农田沟渠,会影响作物生长,毒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此外,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孔隙阻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另外,我国北方多数都是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本来就匮乏,奶牛用水和污水的排放在严重污染着地下水资源的同时,也加剧了当地水资源的缺乏,直接影响了人类生活用水和农田用水。
3.奶农消毒意识淡薄,环境卫生意识薄弱
奶牛养殖场疾病中疾病繁殖、炎发病率、腹泻、蹄病等发生率最高,这些疾病的发生都与奶牛养殖环境卫生密切相关。对牛奶场清扫牛舍、牛圈、牛床,牛槽粪便、污物的及时清除出场,进行堆积发酵、消毒处理是保持环境卫生的重要方式。在调查的162个样本奶农中,36.42%的奶农采取定期消毒,采取偶尔消毒和不消毒的奶农为63.58%。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奶农的质量安全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相当薄弱,不能常年保持牛舍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整齐。
三、奶牛养殖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1.废弃物清洁处理技术的普及有限,环境治理的科技支撑薄弱
在我国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最重要的三部环保管理条例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废弃物清洁处理予以了技术规范。调查显示,农户对这三部环保管理条例,只有4.37%的农户了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3.7%的农户了解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仅有3.09%的农户了解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95%以上的农户的了解程度属于“了解一点”和“不了解”,说明整体水平上,废弃物清洁处理技术的普及有限,养殖户对相关环保法规的了解程度不够,环境治理的科技支撑薄弱,这些因素限制了养殖户在废弃物处置方式选择等治污工作的改进。
2.奶牛养殖户对废弃物对环境影响的认知较低,大部分并没有形成强烈的环保意识
随着奶牛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大部分奶牛养殖户并没有形成强烈的环保意识,农户对养殖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认知较低。由调查可知,只有12户农户认为“奶牛养殖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比例为7.41%,60.49%的农户认为“奶牛养殖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轻微影响”,仍然有32.1%的农户认为“奶牛养殖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说明奶牛养殖户的环境认知程度较低,大部分并没有形成强烈的环保意识。
3.大部分奶牛养殖户受教育程度偏低,治污技术应用效果不佳
调查样本显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样本数量占25%左右,初中文化程度的样本数量占45.40%,说明大多奶牛养殖户普遍受教育程度低,难以全面掌握像微生物发酵、清洁生产这样的高新技术,对污染治理技术的掌握程度有限,为部分治污效果好的技术普及推广的设下障碍。虽然大部分规模养殖场已经建成了一些污染治理设施,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在设计、技术管理及运行方面存在问题,造成许多治污工程处理和净化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根本无法正常运转。而且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奶牛养殖的培训主要集中在饲养技术、卫生防疫方面,对治污技术的专业培训过少也是导致治污技术推广效果不好的原因之一。
四、奶牛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1.通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
工厂化、规模化的畜牧业,是造成土壤、水源、大气等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导致畜产品重金属残留、抗生素残留等食品安全问题,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安全,难以持续发展。以畜牧养殖为中心,因地制宜地配置种植业、无污染处理业等,通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低成本地解决规模化养殖环境污染,资源开发与生态平衡紧密结合,摆脱疫病药残的困扰,从根本上解决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提高我国畜产品的附加值,形成高效、科学、无污染的配套系统工程体系,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2]。
2.转变传统养殖方式,倡导适度规模、科学养殖
一方面,改变传统养殖方式,从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另一方面,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规模由小变大,经营方式由分散到集约,饲料管理方式向立体高密度机械化方向转变,使粪尿及污水量大大增加,若污物排放超过土地的自然净化能力,若奶牛生产所产生的粪污与沼气池的处理能力不能相匹配,就会污染附近土壤水源等形成公害。因此,转变养殖模式,应根据当地环境容量和载畜量,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适宜的适度生产规模,载畜量一定要与当地的土地自然净化能力和土壤消纳能力相匹配。
3.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培训,提高奶农治污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养殖污染物治理整体水平,除了加强对奶牛养殖疾病防疫、饲料搭配等技术培训外,对养殖户还应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技术的培训,包括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内容,适度规模养殖的理念,规模养殖场干粪堆码场、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及污水分流等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物处置技术等。此外,为了规范奶农养殖行为,政府可以合理引导奶牛协会或者奶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奶业合作组织的影响、示范和标准作用,间接倡导科学、合理的养殖模式,提高奶农整体治污水平。
4.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奶农的环境和生态保护意识
农村环境教育宣传工作普及覆盖面不广,农民环境价值观缺失,农民环境和生态保护意识淡薄,无法认识到不健康养殖行为对环境的污染,无法意识到环境的恶化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是我国存在的普遍现象。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帮助奶农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提高奶农的环保意识,让奶农了解奶牛养殖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给人类带来的危害,让奶农认识到控制养殖污染的重要性,调动奶农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减少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
参考文献:
[1]粟朝芝,陶宇航.贵阳奶牛养殖粪便处理利用对策[J].吉林农业,2011(8),220-221.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主要畜禽禁养区的划定。
2划定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畜牧法》
(3)《水污染防治法》
(4)《大气污染防治法》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术语与定义
3.1畜禽
包括猪、牛、鸡等主要畜禽,其他品种动物由各地依据其规模养殖的环境影响确定。
3.2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以下简称养殖场)。
3.3禁养区
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4基本要求
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5划定范围
5.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已经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按照现有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各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其中,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5.2自然保护区
包括部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5.3风景名胜区
包括部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按照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其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5.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5.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6工作流程
6.1摸清底数
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等,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
6.2核定边界
在初步确定划定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调查禁养区划定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有关地物信息,养殖场分布、养殖规模等),明确拟划定禁养区范围边界拐点,形成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包括比例尺一般不低于1∶50000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以及禁养区划定范围的文字描述等。
6.3征求意见
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必要的应当进行现场勘核,形成禁养区划定方案(送审稿)。
6.4报批公布
各地环保部门、农牧部门将禁养区划定方案(送审稿)报上一级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进行技g审核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省级环保部门、农牧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禁养区划定情况,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7其他
7.1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需要调整的,根据本指南开展工作。
7.2已完成禁养区划定的、已形成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的,但划定范围与本指南要求不符的,应当根据本指南予以调整。
关键词:水环境调查污染溯源污染源台账水环境监测
中图分类号:X8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5(a)-0128-03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水环境则是根本[1]。为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年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中关于水污染调查、溯源、建立台账等工作内容,此次通过现场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等多维度对北京某镇水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
1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的目的如下:
(1)摸清当地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来源、污染物种类,掌握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乡镇沿河排污口及乡镇内沟渠分布,绘制水环境污染地图及重点水环境风险点分布图,摸清“水污染家底”,建立污染源台账。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2)通过调查监测,计算出污染物贡献当量,进而核算出对河湖水系断面的影响。
(3)针对镇的生产、生活特点、污染源的类型,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采取污染源综合规划与综合整治措施建议。
(4)为采取水污染普查、抽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为强化属地管理,为各级“河长”落实“三查、三清、三治”提供支持与保障,做到有据可查,心中有数。
(6)通过水环境调查,初步形成“十图十六表一报告一台账”的成果体系,真正让主管部门做到“心中有图表、数据,手中有报告、台账。”
2调查范围及方法
此次调查范围包括北京某镇生活污染源(以下称:“生活源”)、农业污染源(“农业源”)、工业污染源(“工业源”)。
生活源调查内容包括各村户籍人口数量、人均用水量和污水理设施等信息;农业源调查范围包括耕地面积、耕种作物、养殖业种类、清粪方式等;工业源调查内容包括排水量、生产材料、生产工艺、末端污水处理工艺等信息。
此次调查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排污手册”)和《河流生态调查技术方法》设计调查表及方案,采用抽样调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法和现场问卷调查的形式。
3核算方法
3.2农业源
3.2.1种植业
种植业污染源核算需要施肥量、农药量、降雨量及降雨次数等信息,调查期间未降雨,不符合核算条件,因此此次暂未对种植业污染源进行核算。
3.2.2畜禽养殖业
首先,需要确定畜禽的饲养方式(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然后,确定需要查找的区域,在相应区域内查到相应畜种(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相应畜种下再查到相对应的饲养阶段;最后,根据粪便收集处理利用方式,并仔细阅读相应注意事项,确定排污系数。
3.2.3水产养殖业
根据水产养殖业负责人提供的养殖增产量信息进行污染物核算。
3.3工业源
此次调查的北京某镇工业源仅做原材料加工,不排放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此次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生活源(第三方产业)污染物排放核算。
4监测方法
水文情况调查及历史数据分析等都只是提出了污染原因可能的猜想,而最终确定污染原因还是需要开展现状的加密监测证实污染原因、再现污染过程[2]。
4.1布点和采样
监测布点和采样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现场情况进行布点监测。
4.2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
4.2.1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总氮及流量[3]。
4.2.2监测频率和周期
监测频率及周期:每6h1次,连续监测1d,每个点位每日监测4次。其中污水处理站水量现场不具备监测条件,当日水量数据由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5水环境调查监测方案
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通过相关部门配合,收集相关资料,资料包含镇行政区划基本资料、水文资料和已知的各类污染源台账等。
第二阶段:制定调查监测方案。根据收集的已有资料,制定调查表和调查方案。调查对象包括排放污染物的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第三阶段:开展监测工作,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现场情况进行布点监测。
第四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汇总。核算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编制水环境调查监测报告;建立污染源台账;绘制排水沟渠分布图及污染源风险点分布。
6调查结果
(1)基本信息。
北京某镇是一个平原区典型村镇,行政总面积33万公顷,行政管辖18个行政村等。
(2)污染源调查。
此次已调查18个行政村,调查对象共142个,涵盖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3)流域调查及黑臭水体溯源。
根据排水沟流经范围分为5个流域并确定了污水来源,同时,对镇内的黑臭水体进行了溯源。
7核算结果
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活源。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室的《生活源产排污系数》(修订版)对生活源污染物进行核算。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及动植物油进行了污染贡献比例计算。
(2)农业源。
结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室的《生活源产排污系数》(修订版)和《农业技术经济手册》对农业源中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进行核算。种植业污染物排放发生在施肥期降雨后,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发生在换水期间,此次主要核算农业源中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3)潜在风险污染源。
①种植业。
现有耕地经施肥后,通过大雨冲刷耕地,产生面源污染,污染物径流进入村内排水沟,最终汇入洳河。
②水产养殖业。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投放的饲料残余和鱼类排泄物形成的污染物对水体、池塘底泥等也造成了污染,使得养殖水体日趋富营养化,换水期对周边排水沟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危害。同时也核算了各流域年污染物核算排放量及贡献比例以及不同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贡献比例。
③无人机航拍。
无人机用于环境监测主要是以遥感(UAVRS)技术作为航空遥感手段,具有续航时间长、影像实时传输、高危地区探测、成本低、高分辨率、机动灵活等优点,是卫星遥感与有人机航空遥感的有力补充,在国外已得到广泛应用。其利用高分辨CCD相机系统获取遥感影像,利用空中和地面控制系统实现影像的自动拍摄和获取,同时实现航迹的规划和监控、信息数据的压缩和自动传输、影像预处理等功能,可为环境监测部门及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并可满足环境应急响应的需求。在此次水环境调查中使用了无人机航拍洳河流域周村段的排污口状况以及周村内的排水沟渠分布,图像和视频清晰,定位准确,大大提高了效率,对不具备现场调查、监测条件的地域做了有力的补充。
8成果提交
此次水环境调查分析结束后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几方面:(1)行政区划图;(2)污染源调查表;(3)污染源分析统计图;(4)污染源台账;(5)污染物排放系数汇总表;(6)污染源核算结果与贡献比例表;(7)集中污水治理设施基本信息表;(8)集中污水治理设施、排水沟渠、监测点位分布图;(9)水质、水量监测数据表;(10)黑臭水体溯源调查报告。
9评价建议
(1)生活源污染物排放管理。
“十三五”期g,北京将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完善低值可回收物补助政策;并逐渐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生活源为重要污染源之一,建议有关部门将居民生活和第三产业产生的生产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收集、运输及处理。
(2)畜禽养殖业规范化管理。
①推进各流域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建议镇内农业部门加快推进各流域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010年农业部颁发的《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禽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养殖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②合理布局,源头控制。
建议优化畜禽养殖户布局,加快散养户向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模式转移,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定期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养分管理培训,对提高畜牧养殖业与种植业科学合理发展水平,指导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③农牧结合,循环利用。
建议从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农牧结合制度创新入手,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鼓励引导企业发展有机肥、沼气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快推进区内畜牧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步伐。
④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建议采取水污染普查、抽查、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形成水务、环保、农业等部分的联动联合执法。环保部门作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确保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规定养殖场污水要达标排放,取缔超标排放污水的养殖场。
(3)与“河长制”的紧密结合。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的经验是: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依据2016年6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长制”破除了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了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了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①落实“三查”责任:一是严查污水直排;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责任到人;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②落实“三清”责任: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二是清河面;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
③落实“三治”责任:一是治理黑臭水体;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
此次通过调查、监测和系统分析等手段,摸清家底,识别北京某镇主要的水环境问题,提供检测、分析和建议,实现水环境的数据化、精细化管理,对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等均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呼小洲.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16(1):20-22.
1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
畜禽养殖场对外界环境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粪尿、污水、有害气体等。这些污染物对畜禽养殖场周围的空气、地下水造成污染,土壤富营养化,破坏当地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使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恶化。
1.1污染水体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水的生化指标极高(猪粪尿混合排出物的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可接近100g/L,细菌总数可达104~105个/mL数量级)。高浓度的畜禽有机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会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畜禽污水排入鱼塘及河流中,会使对有机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严重威胁水产业的发展。此外,污水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会严重污染地下水,降低水的含氧量;水质中有毒物质增多时可使水体发黑发臭,无法饮用。
1.2污染土壤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及污水过量施用于农田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结构;畜禽粪尿、污水过量施用还可使农作物徒长、倒伏,造成减产、甚至绝收。
1.3污染空气畜禽养殖产生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臭粪素、酚类等有毒有害成分,严重影响周围的空气质量,危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据畜禽舍内采样测定,小型养殖户因规模小、饲养密度低,舍内氨气浓度一般为6~35μg/m3,而中大规模猪场因饲养密度高,舍内氨气的浓度高达150~500μg/m3,同时含有大量甲烷、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通过扩散作用污染猪场周围空气。
2养殖业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
一般来说,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容易被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并随之得到治理,而养殖业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往往被忽视;且畜禽养殖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弱质产业,受各种因素(如市场价格波动、疫病、天气等)影响较大,尤其是小规模的养殖户,资本积累能力差,几乎没有能力进行污染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无法有效实施。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法规支持。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条例,是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行政执法的依据,但这两个文件所规定的执法对象经营规模过高,对于低于这个经营规模的畜禽养殖污染就没有执法依据;环保部门按照单户的养殖规模进行执法,但其难以随时掌握养殖场(户)的养殖规模。因此,这两个文件实际上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不强。
3宿州市防控养殖业污染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的精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宿州市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宿州市政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市农委、市环保局制定了《宿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方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治理难度大,为此宿州市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农业(畜牧)、环保、财政、监察、发改、科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共同抓好畜禽污染物减排治理工作。为加强对农业环保工作的领导,落实市政府与市农委签订的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总量减排的目标任务,市农委成立了以刘文利主任为组长的宿州市农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起工作机制。为完成宿州市2011年规模养殖业总量减排的目标任务,该市于2011年4月13日组织各县区畜牧兽医局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农业污染普查的人员、市农委有关科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宿州市2011年农业环保重点工作会议,贯彻学习《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统计分析、汇总规模养殖业有关数据,安排部署了规模养殖企业环保重点工作。
3.2突出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工作为统筹畜禽规模规模化养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宿州市农委多次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分类治理”的养殖污染防控思路,探索出以下几种符合实际、可操作的生态畜牧发展之路,为宿州市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2.1大力推广沼气工程,坚持综合利用,减轻畜禽养殖污染目前宿州市畜禽养殖污染主要采取沼气池厌氧发酵、回收沼气的初步治理办法。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粪便干、湿分离,尽可能把干粪回收生产有机肥,少量粪便随废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后,产生沼气,回收利用,沼液、沼渣进行生化处理或进入氧化塘、调节池后最终返回农田、菜地、果园等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实现零排放。积极引导农村发展农牧、鱼牧、果牧相结合的牧-沼-果、牧-沼-鱼、牧-沼-菜等种养模式,实现有机营养物质的多层次利用,达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目前宿州市已经建设户用沼气池3280口,大中型沼气工程3处。全市共建设农村沼气项目4.678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每年产沼气1708.80万立方米,相当于1.172万吨标准煤,为农民增收节支四千多万元,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因地制宜推广北方“四位一体”和南方“猪-沼-果”等能源生态模式,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3.2.2以发酵床养殖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宿州市集中扶持泗县慧川养殖公司、向阳养殖合作社、绿叶养殖公司、四山养殖公司、天宇养殖公司和埇桥区段广峰养猪场、三益猪业专业合作社、赵团结养猪场、灰古富民养猪场等15家规模养殖场开展“生态环保发酵床”零排放的养殖技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粪污利用方向,分别选择“发酵床养猪技术”、“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地面粪污为人工清理干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粪便与尿液分离,雨污分离—雨水和污水分离;将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进入牧场进行再利用)、“畜禽固体粪便处理与利用技术”等合理的技术路线,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3.2.3加大力度改进畜禽养殖方式对小型养殖企业和农村散养户,采取种养结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办法,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进行基建改造,减少排污量,进行综合治理和利用;大力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农业畜牧和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政府,根据确定的各乡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共同组织小区区域划定,集中搞好水、电、路和粪便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小区内新增的畜禽养殖企业,严格小区准入关,实施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各县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指导,提出养殖方式、治污方法、综合利用等指导意见。对实施零排放技术改造的养殖企业,各县区给予资金扶持。
3.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目标考核为了解各地农业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完成2011年规模养殖企业减排项目计划,宿州市农委、市环保局组成联合调研组于6月16日到泗县、灵璧县开展规模养殖企业污染物减排调研工作。市农委、市环保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限期治理工作“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同时强化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选择适宜的畜禽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方式,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畜禽养殖场建设与污染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3.4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控的宣传力度宿州市政府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控的宣传力度。一是把畜禽污染物治理技术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二是通过新闻媒体、科技人员入户指导、帮助养殖户算对比账等形式,开展环保养殖和畜禽排泄污染物治理的宣传工作,使减排畜禽污染物、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成为广大养殖户的自觉行动。三是组织开展畜禽污染物减排工作的交流会和研讨会,部署减排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4养殖业污染物减排重点工作的建议
4.1加大宣传力度畜禽养殖污染涉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参与和关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畜牧业面源污染;产生原因;危害;治理对策
畜牧业面源污染具有污染源分散、分布广泛、成因复杂且潜伏周期长等特点,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许多国家已将畜禽污染的管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制定法律、法规,严加控制和管理。2001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把畜牧业污染防治正式纳入环境保护规划。目前,我国大中型畜禽场畜禽粪、尿年流失率达50%以上,致使畜禽场周围环境恶化,群众反映强烈,已经成为阻碍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减轻畜牧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一、畜牧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原因
据2007年底统计,全国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达1.4万多个,加上农村小规模饲养户,禽畜粪便及冲洗污水产生量巨大,年排放量达1800亿t以上,且基本上难以做到达标排放,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并列水环境污染的三大源头之一。畜禽养殖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过去我国畜禽养殖是以分散户养、小规模经营为主,产生的粪尿总量不多,也能被耕地消化。随着人们对畜产品的需求量增加,推动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生产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越来越多,逐步形成了污染问题。二是农业生产上化肥取代农家肥比例增加。畜禽粪尿等农家肥与化肥比较,有体积大、用量多、装运不便等突出问题,加上化肥来源已相当方便,很多耕地大量施用化学肥料,造成畜禽粪便没有了应用出路,从“利”变为“害”,成为了污染源。三是畜牧业养殖环节属微利行业,无力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污染治理。与工业等其他行业不同,畜禽养殖业从总体上看利润率不高,而污染又相当严重,污染治理成本过高。此外,很多养殖户不了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清洁生产技术。四是城市周边地区被清理的部分规模养殖场向农村迁移,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畜牧业污染问题。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陆续出台相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清理城市周边养殖场,实行严格的禁养政策,畜牧业生产重心将向农村转移,污染也必然会向农村转移。
二、养殖业污染的主要危害
一是污染水体。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泊、鱼塘中,使氮、磷含量高,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有毒、有害成分进入地下水,可使地下水溶氧量减少,水体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极难治理和恢复。二是污染空气。畜禽养殖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气体,恶臭难闻,引发养殖场与周围群众关系紧张,甚至产生社会矛盾。三是传播病菌。畜禽废弃物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可成为人、畜传染病的传染源。
三、治理对策
1.切实加强对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环境容量条件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计划。在具体工作中,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依法综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各级财政应安排治理污染专项资金,以促进和推动整治工作开展。通过多种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处理和利用难度,降低处理成本,为提高资源化水平创造条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吸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防治的教训,将畜牧业生态保护纳入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畜产品安全和环保意识。通过科技进步,推广高效、实用、价廉的治理技术,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抓好污染源头控制
一是划定禁养限养区。禁限养区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畜禽养殖项目。二是改建、扩建、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划可养殖区域应有总体建设规划,并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提出用地规模、区域布局、治理模式、载畜量、环境目标等控制性要求,防止产生新的集中污染。今后凡新建场选址上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并要配套消纳污染物土地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是种植与养殖有机结合。养殖场从平原片区向山地转移,按照配套的山地面积确定养殖规模,采取干湿分离措施和沼气治理措施等,将废渣、废液用于作物施肥,利用植物(作物)全部吸收有机污染物,达到废水零排放的标准。
3.推广畜牧业污染治理模式,加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
引导散户向规模化转化,规范处理措施,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排污量。应用饲用酶制剂等高效、无毒副作用和环保型的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对畜禽粪便进行技术处理,提高畜禽粪便作为农业肥料的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混凝―脱氨―好氧生化、沼气池―生物塘、生物活性酶配套处理工艺[1-2]等方法处理养殖业废水,使之达标排放。禁养区内养殖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关停,不再开展养殖活动,原有养殖场及配套设施拆除或改作他用。其他规模养殖场要结合实际,配套建设干湿分离机、沼气池、沉淀池、生化塘(机械曝气或自然氧化)、鱼塘等足够容量的物理和生化治理设施,减少或不排放污染物质。要加强对畜牧业环境污染的监测,开展畜禽污染现状的调查,科学地掌握畜牧业环境污染情况,为畜牧业生态保护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上一篇:大豆播种技术和方法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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