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6篇)

时间:2024-11-26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1

关键词:儒家文化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8(a)-0008-01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十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儒家文化中,有很多内容体现了和谐社会思想。如《论语・季氏》中:“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是孔子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思想。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所以高校不仅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其本身也是构成和谐社会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高校要积极汲取传统文化精髓,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1文明和谐校园的主要内容

和谐校园主要表现在教育环境的和谐、师生关系的和谐、自我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和谐等。具体说来,和谐校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第一是校园主体自身,即教师、学生身心的和谐;第二是校园主体之间,即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等关系的和谐;第三是校园主体与客体,即人与环境的和谐等。

2以儒家文化精髓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在儒家思想中,很多观点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2.1学习儒家文化,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和谐人生是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富足了,但精神家园逐渐丧失,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较高的文化道德水平,社会的文明和谐程度也会得到提高。在学校也是如此,如果每一名师生都能不断提高自身思想品德修养,去追求高尚的人生境界时,就能够达到人生的和谐,进而促进校园的和谐。

儒家思想代表作品《大学》讲的就是初学入德的道理,它的核心观念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修身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理念,其寓意在于教人如何做人。《大学》中有“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具体说来,有“修己以敬”,即对他人尊敬的同时,对自身严格要求。修身还要谦虚好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校园主体自身的和谐,也就是教师和学生身心的和谐是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可以通过思政课堂、学生活动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个人道德修养教育,教育学生严于律己,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人生,达到道德的较高境界,努力做到“贫而乐,富而好礼”,即使贫穷也能活得快乐,即使富裕也能遵守礼法。弘扬《论语》中“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醒也”的思想,教育学生遇到贤能的人要想到向他看齐,而遇到不贤的人能够自我反省一下。如果每个师生都能经常自我反省,用严格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他们自身会越来越和谐,自身和谐可以促进人际关系和谐,这将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2传承儒家“孝”思想,促进家庭和谐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孝”占据着重要地位。《孔子家语・弟子行》中有:“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即把“孝”作为道德修养的起点。《论语・为政》中有“今之孝者,是为能养犬马。皆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已经意识到,仅仅把“养”作为“孝”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事奉父母,重要的是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悦。《论语・里仁》中有,“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句话是对“孝”更深层次的解读。作为子女,在父母生日时,一方面要为父母感到开心;但另一方面,还要为他们感到担忧,担忧父母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子女能与父母共同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

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在父母的无私付出中,习惯了被爱,却往往忽视了如何去爱人。高校可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学生中开展《弟子规》等国学经典学习活动,使学生对如何孝敬父母有更深入全面地理解,在“孝”思想的指引下构建和谐家庭。同时,由爱父母推广到爱他人,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人与物,进而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

2.3恪守儒家诚信思想,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儒家思想中,特别注重诚信。“诚”体现着儒家伦理思想发展史几千年的基本道德内涵:“真实无妄,真诚不欺”。《中庸》强调“君子诚之为贵”,“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古代的先贤认为做人的完美标准就在于严格自律,提高自身修养,顺应天道,体悟天道,进而达到“天人合一”的道德境界。诚的重心在“我”,即“内诚于心”,作用在于约束自己。“诚”的外在体现即“信”。“信”在儒家伦理思想史上与“诚”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信是儒家基本道德规范“五常”中的重要内容,其基本内涵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论语・子路》中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信”是指“使人信任”,其重心不在自己,而在“他人”,即“外信于人”,其作用在于规范人际秩序。“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是“诚”的外在体现,二者相互贯通,互为表里。一个人内心不诚,便无法使人信任;相反,一个不能取信于人者是无法证明其待人之诚的。《张载・正蒙・天道》中有“诚故信,无私固威”。非诚无以示信,非信无以明诚。为人处世应该做到诚实守信,才可以取信于人。

高校教师要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文明执教、诚信育人,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学生也要强化诚信意识,养成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优秀美德。

综上所述,儒家的“孝”思想、“诚信”理念,以及对个人道德修养的有关论述,为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高校应汲取儒家文化中这些优秀思想,将其内化为一种情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创新的思维方式,结合现时代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其在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2

[关键词]《孝经》;中韩;道德发展;意义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2015)03―0132―06

Abstract:TheClassicofFilialPietyillustratesthecorecontentsofChinesetraditionalmorality,namelyfilialpietyandmorality,whichisoneoftheessenceofChinesetraditionalculture.Ontheonehand,itshapesmoralcultureinancientChinesesocietyintermsofpersonalityqualityandbehaviorpattern.Ontheotherhand,itdeeplyaffectsspiritualityandmoralorientationofChineseneighbors,especiallyKorea.Therefore,inthecourseofmodernizationtransformation,itbecomessourcesofimportantspiritstoalleviateinfluencesfromindividualismvaluesofwesternpeople,tosolveproblemsonmoderncivilization,andtobuildaharmonioussocietyforChinaandSouthKorea.

Keywords:TheClassicofFilialPiety;ChinaandSouthKorea;moraldevelopment;significance

梁漱溟讲过:“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深有所知。”[1](P23)《孝经》是中国儒学的重要典籍之一,是儒学论述“孝道”和“孝治观”的开山之作,是孔子及其门徒的重大文化贡献。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深深地烙制着《孝经》的精神影响和理念价值。《孝经》所倡导的孝文化以明确“父子”、“君臣”两伦为核心构建伦理秩序,达致立身行道、孝敬父母、扬名显亲、移孝为忠的行为规范取向,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教化作用,至今仍流淌于华夏子民的精神血缘之中,历久弥新,并强烈地影响着东亚尤其是朝鲜民族的文明进程,成为其重要的文化品质与精神价值。

一《孝经》的思想要义与中国的道德文化

何谓“孝”?《辞海》解释如下:①古代的道德规范,儒家指养亲、尊亲;②指居丧,如守孝等;③指保育。中国专门研究《孝经》的现代学者姚淦铭认为:“吾人一切所作所为,都愿对往古来今的祖宗(以至于天子)与子孙负责,以护持此继世不绝的大生命的心情,便叫做孝。”[2](P204)这些注解和解读表明,孝的实质是对血缘职责关系的一种社会文明化的规则申诉,从家的秩序和谐达致整个国家社会的秩序和谐。

因此,孝文化的生发与人类血亲关系紧密相关。古代中国孝的观念衍生于“生殖崇拜”与“敬天祭祖”之生活活动中,“其初始之意就是对祖先的崇拜和希冀祖先的庇佑。至商周时代,孝逐渐成为礼规,及至周初的周公治世,主张礼治,“孝”被称为“天赐民彝”,“不孝”则是“元恶大憝”,(《尚书・唐诰》)孝成了社会生活道德的核心规范。

儒学创始人孔子是孝文化理论基础的奠基者。孔子秉持唯心主义先验论立场,将“养”、“敬”、“礼”、“无违”、“色难”等孝道解释成人之本性,是先天赋予而非历史发展使然,因而是必须遵守而不能违背的外在必然,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慎言谨行,谓之孝行。在《论语》中,孔子对这种孝行从不同层面进行了规范,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论语》中有十九处出现过“孝”字及其阐释的内容。这些阐释和提炼使过去主要源于血缘图腾宗教式的“孝心”嬗变为遵守国家法制化伦理并为家族、国家的和谐秩序服务的“孝礼”,“至孔子,使孝从宗教意义转化为纯粹的伦理意义,从宗教道德转化为家族道德”。[3](P9)

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指导思想对儒家“孝”文化的传播和推广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董仲舒从宇宙神学目的论出发,以“天命人伦”阐述了孝子忠臣的合理性,以神学世界观说明了孝是先天的客观道德观念――“孝者地之义也”,“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4]自此,“孝”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度的思想基础。汉以后,汉唐倡导孝道实践,宋明理学、心学更是极力推崇孝道,将“孝”与理学、心学结合,强调树立“三纲五常”的“明天伦之本”,使孝不断地理性化、教条化甚至神秘化。可以说,《孝经》及其宣扬的孝道不仅是两千余年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而且是历朝统治者的治国和治世圭臬,各个时期官学都将《孝经》作为教育子民,传播孝道,巩固守法家长制度,维护王权统治的经典范本。

《孝经》(今文经)共有十八章内容,基本精神有两个,即“至德要道”和“孝为德本”。所谓“至德要道”,是阐明孝乃是人之为人的最高尚的品德,是人之立身的根本道理,因而也是帝王治世的政治法宝。《孝经》认为,“孝”乃先王治世瑰宝,也是人之本性的内核之一,是人之道德的最根本体现,同时也是天地运行法则和规律的表证。所谓“孝为德本”,即认为孝是道德之根本,它包括两个意义:一是从个体角度看,“德本”体现为个人的道德根基;二是从群体来看,“德本”是民族文化的灵魂和精髓。在《论语》中孔子这样说过:“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者也,其为人之本与!”(《论语・学而》)孔子认为,无论是天子还是百姓,“孝”都是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甚至是人的道德之根本。《孝经》认为,人在社会生活中尽管有贵贱之分,有生活方式和境遇之别,因而行为的方式有异,包括行孝的具体行为不同,但“尽孝”的内容实质和目的追求却是共同的――“善事父母的五要”:“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5](P301)“五要”体现了子女对待父母的五种至真至善的情感――照料父母起居应表现敬意深情,供养饭菜应表现愉悦,看护生病父母应体现忧虑之情,当父母亡故时应表现哀痛感情,当祭祀父母一定要有肃穆庄重之神情。除此之外,孔子还对儿女对待父母的过错给予说明,在《孝经》的《谏诤章第十五》中,孔子作了如下说明:“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6](P14)他要求当父母言行有过时,作为儿女应该及时劝谏,这不但是孝行的体现,而且还应该推崇和提倡。

以孔子为宗师的儒学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之所以极力推崇《孝经》及其孝文化,是因为孝的精神理念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能够通过启迪人之天性后教化推演至社会整个生活,达致事亲、事君和立身三个目标,正如《孝经・开宗明义章》所言:“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6](P2)

所谓事亲,即对父母长辈的敬重和热爱,它是最基本的孝行,也是孝行的立足点,它要求做到如下几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7](P1)“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7](P211)其根本要义就是父母生时孝敬,让父母长辈尽享天年,安度晚年。

所谓事君,即对君国的忠诚与勤政。儒生们将血缘伦理的孝转化成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忠,认为两者是相通的。曾子说:“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忠者,其孝之本与!”[8](P92)它要求人们“进思尽忠,进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9](P153)由此,孝道在很大程度上政治化,以孝劝忠,父权与君权统合一体,贯穿着“三纲”理念。

“孝”的最后一个目标,也是终极目标,则是“立身”,亦即扬名后世,光宗耀祖。儒学认为,“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10](P171)这实际上是儒学倡导的“内圣外王”的君子型“大德”人格的承续,正如《中庸》所言:“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中庸・第十七章》)

经过两千多年的宣传教化,“孝”的这些目标凝聚成社会生活中的孝道孝德,成为中国人非常重要的个体道德品质特征和作为民族的一个重要整体性特征和行为规范。徐儒宗在《人和论――儒家人伦思想研究》中指出:“儒家提倡的‘孝’,是中国人的重要的传统道德之一,是中国社会的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所共同具有的最基本的一项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而这种孝道观又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大的文化特质。”[11](P192)对此特质,黑格尔也为之惊叹:“当我们说中国哲学,说孔子的哲学,并加以夸羡时,则我们必须了解所说的和所夸羡的只是这种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的义务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义务。这里面有很多优良的东西。”[12](P125)

二《孝经》及其蕴涵的孝理念与韩国的

道德教育发展

孝道是中国道德的首要和优秀文化传统的代表,不仅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和文化化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对中国的一些邻国尤其是东亚的韩国的文明进程产生过悠久而深远的影响,成为韩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组成部分,构成朝鲜民族重要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范式。

《孝经》及其蕴涵的孝道理念在公元七世纪左右传入韩国,至今已有一千三百余年。一千多年来,经过官方与民间的不断传播和宣教,孝文化观念逐渐地融入于韩国社会生活,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恪守的内心信仰甚至幸福目标追求,至今仍深深地影响着韩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孝经》在新罗文五十二年(公元682年)正式成为当时的新罗国的国学教授课程。它不但作为“用训童萌”的教科书,而且成为公私之学的必备书目,熟读《孝经》成为科考选才的标准尺度。朝鲜英宗年间,作为《孝经》朝鲜版简读本和展现中国儒家孝德精粹的《孝经小学抄解》刊行,在朝鲜半岛伦理教育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朝鲜18世纪著名哲学家、思想家茶山丁若_在其所著的《与犹堂全书》对“孝”的内涵和价值理念给予了系统的解读并大力倡导践行,对孝文化在朝鲜半岛的传播和教育具有特别的意义。丁若_以“实学”为立场,反对儒学者“空理空谈”,主张结合实际研究学问,以达到“利用厚生”尤其是用于和谐日常家庭睦邻生活之目的。在《广孝论》一书中,他突破了儒学以孝劝忠的旨趣,把归属于政治范畴的“忠”从家庭伦理中剔除出去,强调“善事父母为孝”,主张家庭内部应当“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顺”,邻里之间则应“有无相资,缓急相倚,患难相救,疾病相扶”,从而扩大了“孝”的生活应用范围,赋予其新的内涵。而位列朝鲜半岛古典文学三大传之一的《沈清传》通过孝女至善至孝的故事,把孝文化推广到社会各个层面。“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由此,《孝经》已经成了一切善行美德的根源,它已经不单单是孝“孝”之经,还是导“善”之典,致“美”之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诸多变化,在迈向开放与个性自由主义的现代化过程中,韩国遇到了现代人的道德教育困境:西方个人独立平等式的家庭文化和邻里共处理念强烈冲击着“长幼有序”的传统家庭观念和“亲如一家”的邻里关系。在对待父母,养育子女,邻里互助相望等方面渐渐出现了“自由”、“平等”、“人权”等文化内涵的影响,优良孝文化传统不断受到严峻的挑战。面对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文化冲突带来的家庭邻里人际关系矛盾问题,韩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特别重视优良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光大,高扬孝道孝德精神,把孝文化当作消解中和西方现代文明中疏离家庭、淡化社群、推崇个我的原子主义生活模式和人际关系等文明的重要价值武器。

今天,孝道教育在韩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来贯彻。

第一,孝道教育与整个国民教育相结合,使之在国民教育中制度化、规范化,让孝道教育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阶段。韩国的孝道教育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例如在幼儿园,孩子要参加《孝经》朗读班,胸挂“孝行牌”,几乎每天都要进行《孝经》内容的集体诵读和个体的言说力行。所谓“孝行牌”就是一块牌子的正面是父母像,另一面是孝的格言和规定。这些格言和规定随时随地警语孩子们在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情上如何对父母师长们表现出尊敬和热爱之情,让孩子从日常行为中感受孝的文化浸淫和不忘对父母的恭顺。自1960年以来,韩国正式把儒家的道德伦理列入大、中、小学的教育科目。中学道德伦理教育科目中,分初中“道德”和高中“国民伦理”科目。初中道德科目主要是关于“人际关系与各种礼节”,它以家庭内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为起点,提倡学生之间相敬互爱和精诚协作,同时培养学生敬老孝亲思想。在韩国,每到中小学生的寒暑假,各地学校都会举办“忠孝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忠、孝、礼”等传统伦理道德。高中的德育课程包括公民伦理教育、伦理思想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三个方面,但都贯穿着忠、诚、敬与协作的主旨。“尽管在西方影响下的现代化进程开始以来,韩国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发生了变化,但韩国人仍然保持着代代相传的孝顺父母和尊敬老人的风尚,而且非常重视礼节和道德观念”,“孝是韩国人最重视的民族道德精神之一,也是个人道德的根源,还是个人修养的根本”。[13]

第二,孝道教育法制化。在伦理至上的古代社会,《孝经》作用明显而管用,但到了现代的法制社会时代,《孝经》中所提倡的孝理念仅仅依靠内在道德的自省和自律来践履,其作用将大打折扣。为此,韩国把“孝”道的施行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专门的国家法律予以保障实施。2007年7月2日,韩国议会集体表决最终高票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孝”的专门立法――《孝行奖励资助法》,并于2008年开始实行,成就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孝的专门立法。该法共有四章十五条,其中第一章为前三条,第二章为第四至第九条,第三章为第十至第十三条,第四章为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其立法的目的是针对社会老龄化的问题,弘扬孝的优良传统,贡献于世界文化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与进步,以法律途径为“孝行”提供奖励资助,对老年人的权利予以保障。正如其开宗明义的阐释:“本法律旨在以国家政府名义对那些把美好的传统文化遗产――孝付诸实践的人进行奖赏资助,鼓励推广宣传行孝来达到解决当今老龄化社会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国家发展提供原动力,甚至为世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孝道教育文化产业化。在《孝行奖励资助法》制订的十年前,韩国就启动了以“孝”为核心内容的文化产业发展,名为“孝子产业”,以此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这是一种把《孝经》义理通过经济手段应用于现实社会,将儒家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到现实生活之中的特色之路。1997年,韩国设立了“文化产业基金”,并在1999年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随后陆续对《演出法》、《唱片录像及游戏制品法》进行修改。在2007年《孝行奖励资助法》获得通过后,“孝子产业”近乎完备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些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适应“孝子产业”的发展,韩国对学生的教育课程以儒学文化为中心开设,“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礼节、忠孝精神、独立自主的民族精神和爱国精神等,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民族气节,使他们具备忠孝、仁爱、善良、诚信、勤俭、英勇等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情操,让学生成为真正的忠孝两全的栋梁之材”。[14]在“孝子产业”中,影视业的权利日益扩大,表现突出的是韩剧对于儒家传统伦理道德的细致刻画,尤其是对于孝文化的继承和宣扬,使得韩剧能够迅速为全国民众接受并喜爱,同时影响着中国相当多群众的影视情感偏好。韩剧以生动细腻地反映现代家庭生活和人际关系见长,其情节之所以让人感动,是因为它是对儒家思想所表达的“忠、孝、诚、信、礼、义、廉、耻”的一种跨文化和跨族群的共鸣。此外,韩国的电子游戏,如经典游戏《传奇》、《千年》等等也融入了儒家“孝”的思想成分,使韩国的游戏风靡一时。

正是以上前后相继的孝道政策、法律措施的实施,所以步入现代化以来,即使朝鲜半岛虽经多次面临外来文化的入侵,但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本土文化的根基始终没有动摇过。当今的韩国社会,人民普遍信奉以儒家《孝经》为核心的孝道文化,整个社会呈现出尊老爱幼、幼有序、睦邻友好、社会和谐的局面。有调查显示,在今天,韩国有90%的国民仍然坚持认为,孝是家和万事兴的基础,相信只有在家庭中尽孝,在工作上才能敬业,对国家才能尽忠。

总之,孝道作为儒家文化的基石,在今天的韩国社会精神文明生活中仍占有主导地位,浸透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在韩国,儒学的研究至今未被废弃,韩国参照“以孝治天下”的理念,积极运用儒家思想去治理国家。由于孝文化的广泛传播和实践中的笃行,朝鲜半岛的民族生活中崇尚孝道、躬身履职蔚然成风气,从而使韩国有着“充满孝的美誉”。

三《孝经》与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近代以来,随着西学的传入,器物改良、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中国和韩国这些有着悠久封建历史和深厚传统文明的国家都逐渐地开始了现代化的转型。由于西方现代文明所蕴涵的价值文化核心是个体本位,与以中国儒学为代表的传统东方文明所秉承的群体本位价值理念存在着严重的冲突,因此,在西学东渐、倡导物质技术价值的现代化过程中,《孝经》逐渐失去了“圣典”地位,且在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中被当作“压抑人性、束缚个性”的标的物而饱受批判。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之一的鲁迅先生就主张批判传统孝道,认为“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就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15](P132)

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韩国社会开始了急剧的现代化转型,而中国则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也开始了快速的现代化发展。无论是韩国还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都普遍地发生了或正在发生着“文明冲突”带来的“现代化病”――神圣的失落和世俗化的庸俗以及社会原子化。人们的道德水平偏颇失度,信仰缺失迷离,社会诟病陡然增多,因此,中国和韩国都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发出一种强烈的声音,即迫切需要从传统道德的土壤汲取营养并成为新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孝经》及其所蕴涵着的孝文化。如果说,《孝经》与孝文化在韩国现代化过程中尽管受到过现代化文明的严重挑战和冲击,但由于韩国社会朝野上下都比较注意和有意识地保育了以《孝经》为核心的孝文化在韩国社会生活中的传承和宣教,而中国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长达二十多年的政治意识形态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激烈清剿,《孝经》遭到严厉的批判,孝道传统已在中国社会逐渐式微,因此,在改革开放后,面对西方现代化内核中的科技物质文明和个体自由主义的冲击酿生的道德伦理问题,中国更需要挖掘和传承《孝经》及其申说的孝道文明,用以规范和矫正现代化过程中的价值荒芜困境。也正因为如此,《孝经》与孝文化在今天的中国已受到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关注,也日益显示出穿越时空的文明价值,对当代中国乃至所有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国家和民族都具有重要的参照借鉴意义。

首先,《孝经》及其阐发的孝文化是人之为人的重要精神品质。《孝经》之所以不仅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备受重视,而且在当代仍然值得珍视,穿越时空而不朽,其关键是因为它力图解决人类千古难题,即如何“成人”的问题。《孝经》通过诉求儒家理想人格在自己特有的范式中回答了如何把一个生物学上的人培养成为社会化和道德化的人,即真正人的意义的人的问题,这是中华文化贡献给人类文明的重要精华,“传统的道德人格实际上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之一,它造就了中国人民修身平天下、和善成德、崇德敬业、成己成物的品德,在现代社会中,他们同样是难能可贵的品德,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品质”。[16](P18)这种人格或品质实际上已经积淀内化于中国人的血脉之中,也是朝鲜民族精神品质的重要构成。

根据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中国道德文化的传统理念与现代践行研究”课题组的调查研究表明,“孝、诚、和、廉是当前公众认为最重要的传统理念。在十三项中国道德文化传统理念中,公众认为重要的道德理念按照重要程度高低依次是孝、诚、和、廉、义、仁、忠、礼、恕、智、耻、谦、节”,“孝文化是公众一致认可的道德文化传统理念。孝敬父母、尊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调查的数据也再次验证了这一事实”[17]。

其次,《孝经》与孝文化对于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转型的中国社会构建良好的社会风范具有特殊意义。杜威说过:“社会是一些循着共同的路线、具有共同的精神、并参照共同的目的而活动个人凝聚在一起而成的,这种共同的需要和目的,要求日益加强思想的交流和感情的和谐一致。”[18](P16)孝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强调克己宽人、知恩报德等构建血缘家庭关系的伦理和谐达致整个社会的和谐。“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目标特点,是中国人整体观、系统观的凝聚。通向“和”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则是孝道的践行,孝道的践行可以达到“人尽其才,各安其位,既有和谐的秩序,又有人性的舒畅,这是儒家的理想”。[19](P62)《孝经》构筑的“和谐”社会理想包括如下方面:家庭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个人自我和谐。

儒家认为,“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具有同一性,“从家庭的基础上发展出伦理思想,伦理思想被制度化以后,复成为家庭的重要支柱,数千年来彼此一直是互相依存的关系”。[20](P153)家庭的稳定和谐是社会稳定和谐基础,重视家庭是中国文化的特性,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的国度,“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在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之一种表现,而非为生产家庭之结果,自亦非家庭化的社会之通例,如冯(友兰)先生所谓‘共相’者”。[21](P35)林语堂也认为,“中国式的屋顶指示出快乐的要素第一存在于家庭。的确,家庭在我的印象中,是中国人文主义的标记。”[22](P111)《孝经》中体现的家庭和谐的孝道教育思想是“居家理,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亦即君子必须首先将复杂的家庭关系搞好,使家庭和睦,在治家中养成美德,然后才能在社会上取得事业的成功,进而在道德理想层面有所建树,实现“立功”、“立言”、“立德”的大圆满。[23]现代社会,随着科技发展和工业化、现代化文明的高歌猛进,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个人自立性和自主性越来越强,家庭规模越来越小,流动性却越来越大,使传统的婚姻家庭面临巨大的冲击,张怀承认为有六大危机即违背期望、丧失荣誉、经济萧条、家庭成员分离、离婚和死亡等原因造成了西方传统家庭的动荡和解体,这些因素也在极大地冲击着正在现代化转型中的中国社会。解决这些危机需要一种深厚的文化凝聚力和生活需要力,这种力量莫过于孝文化所传承的孝道孝德,学者方磊认为,“尽管工业社会时代的人们更容易陷入人本的‘我向主义’,疏远与社会的联系及他人的分享;尽管孝道本身具有种种的矛盾与缺陷,但是它其中蕴涵的积极、正面的思想,它注重人伦关系的仁爱之心正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的,……抛弃了它,我们就丧失了精神世界的宽广;丧失了容纳百川、关爱大众的胸怀;丧失了自我充盈、自我完善的价值。时代呼唤正面指向的孝道。再度审视《孝经》,发扬长达两千多年没有泯灭的精神是有助于我们建立良好的社会风范的。”[24]

再次,《孝经》倡导的孝亲幸福观对当代人的幸福观有很好的参照价值。中国人对“孝”具有深厚的认同基础,它充分体现了当代人对孝道的充分理解和感悟。“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礼记・祭义》)今天,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大多数人仍然认同“孝”是最重要的伦理道德之一,并自觉用“孝”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唐君毅讲过:“孝父母为任何社会中之人应有之普遍道德。人当孝父母之理性根据,不在父母对我这是否爱。父母爱我,我固当报之以孝;父母不爱我,我应当孝父母。”[25](P29)它体现了当代中国人依旧注重人伦,在“孝”的激励和感悟中寻求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意义,这是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人伦文化。伦乃人之伦也,中国的人伦文化就是一种以人为本位,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文化的终极关怀对象的文化,而不以宗教、神为终极关怀,不是从神那里来领悟人的价值和意义。

《孝经》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是个人德性的彰显,当孝心与孝行自然而然地结合,达到身心合一的境界,那就是德性需要得以满足的至高境界。“身心合一”的人伦理幸福的最重要表现就是孝亲幸福。孝亲幸福的基础是个人本身的德性,一种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和对道德意志的坚守;另外还有对父母的真实情感和出自真实意识所指导的道德行为――孝亲,从而满足个人伦理需要的内心体验,这构成了孝亲幸福的理论内涵。《孝经》的孝道教育思想体现在对伦理幸福的追求。其主旨在于说明父母用爱心灌溉着儿女们的幸福成长,儿女“扬名显亲”便是父母的幸福;当儿女长大成人,应该尽到赡养儿女们的义务,而父母的健康快乐就变成了儿女的幸福。马克思曾经说过:“还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的呢?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26](P100)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子女善待父母,追求伦理幸福的内涵不应也不会改变,即使在强调个性和个人自主的个体主义时代,它仍然是孝道乃至整个道德的核心要素。

最后,《孝经》及其孝文化对于正在日益向老龄化社会迈进的世界各国构建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从1999年开始,中国步入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阶段,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大陆总人口数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到13.26%,达1.78亿,到2022年将达到2.4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2%,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7]面对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求缓解老龄社会压力的政策,目前大致形成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几种模式,但主要还是居家养老。之所以多数人选择居家养老,一个重要原因是孝道传统的文化自觉,在家庭中事亲为孝已经延续几千年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孝文化传统与伦理道德精神的影响,中国社会形成了尊敬父母、奉养和善待长者的孝的行为;而且,整个社会和历史都在自觉地利用这种思维方式来调节家庭与家族关系。如果不善待和照顾自己的父母必然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内心的不安。孝的具体行为方式在不同时代可以不同,但孝的内在本质是千畴一指的,魏英敏认为,任何时代的孝都必须坚持如下五条:第一,赡养为孝,养身与养心结合;第二,尊敬为孝,以仁爱之心行孝;第三,感恩为孝,报答养育之恩;第四,追思为孝,怀念先人,继承遗志;第五,亲和为孝,和颜悦色,令父母欢心。这五条“孝”的内涵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既是历史的传承,又是新时代的创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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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3

[论文摘要]儒家不仅包含丰富的道德内容,也包含宗教内容。儒家认为,人死后魂魄分离,通过招魂仪式可以让死者复活;人类生活的现实世界是快乐的,人害怕死亡;孝道是对在世父母、长辈的尊重,通过祭祀祖先以期盼先辈们获得再生

传统的儒家观点过多强调其道德内容,忽视其宗教内容。儒家产生于崇尚礼治的鲁国,夏、商时代,黄教盛行。到了周朝,虽然身教仍然普遍,但人们开始崇尚礼治,注重对人的关怀,认为国家稳定需要贫民生活安定,行为尊崇一定的规范。儒家理论就是对当时鲁国人行为规范的系统化、理论化。儒家理论两千年不衰是因为他规范的行为准则对人类具有普遍意义。有人认为在传统的儒家文化国家,儒家文化的影响力正在下降。笔者认为,儒家文化的道德内容适合农业社会的生产关系。到了工业社会,必然要有新的道德内容来丰富和发展儒家文化,但这不等于儒家文化的消失。而儒家文化的宗教内容至今仍深深地影响着东北亚洲社会。

本文浅析儒家的宗教内容,使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儒家,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出新的儒家道德规范以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要求,为全球化的人类找到共同的道德标准。

一、神、生、死

l9世纪中期以后,西方文化的大量涌人对东北亚洲国家(中国、南韩和日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宗教的概念变成了为得到超度的绝对忠诚。因为基督教徒对上帝的信仰与忠诚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上帝只适用于那些虔诚的基督教徒,基督教徒们敬畏、惧怕他们的上帝,他们相信上帝只有一个。而东北亚洲人普遍习惯多神教,大多是多神论者。他们只是单纯地求助于神,并不惧怕神,神在他们的精神力量里很软弱,因为对神(上帝)他们总是有自己的选择。

宗教徒对死亡的看法与儒家理论不同。基督教徒们认为,人类是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产物。他们威慑于上帝的威严。男人劳动,女人生育是上帝的旨意,不能违抗。基督教徒认为生活在现实世界就是痛苦,死后可以进入快乐的天堂,死亡是解除痛苦的根本方式。起源于南亚的佛教是东北亚洲最为流行的宗教之一,佛教徒也认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苦的。因而,基督教徒和佛教徒都寻求解除罪恶与痛苦的救世主,如主、耶酥和菩萨等。

相反,崇尚儒家理论的东北亚洲人最怕的就是死亡。他们以这个世界为中心,只相信现在活着的世界,并不相信基督教里的天堂和地狱,不相信另一个世界,也不相信佛教里的伊甸园。他们认为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是最快乐的世界,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是痛苦。他们既不像基督教徒那样希望在另一个世界里被上帝选为圣人,也不能像佛教徒那样因生命的轮回而获得再生。他们最希望的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尽可能长久地活着,哪怕只多活一天。

对东北亚洲各国来说,宗教是一种对死亡和死后的解释。儒家对死亡和死后的解释令东北亚洲国家的人们信服,后来的道家也成功地提供了一些解释。儒家思想在亚洲东北各国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所以,无论是起源于中东的基督教,还是起源于南亚的佛教,尽管在东北亚洲长期宣传,仍然不能改变东北亚洲人对死亡的看法。

二、死后的世界

儒家认为,人是由精神和肉体组成的。控制精神的是魂,控制身体的是魄,魂魄的组合就是生命,死亡导致的魂魄分离。死后魂漂流到上界,魄到下界。根据这种解释,通过对死者魂的召唤可以获得生命。即死者可以通过招魂仪式重返人间。儒家的这种解释可以消除东北亚洲人对死亡的恐惧。死者的招魂仪式就是用黄教。儒家是在黄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系统理论,其他几种黄教只保留了仪式而未在理论上有进一步发展。在古代,儒家子弟举行死者的招魂仪式。随着儒家的发展,死者的家人和后代充当了这个角色。

人们认为,生育后代是死者返回的必要手段。换句话说,生育后代是把某个死者的魂传给新生婴儿。在东亚这叫投胎,即死者的魂与胎儿的魄结合在了一起。这样,即使这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继承他魂的后代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通过招魂仪式复活先辈的灵魂使先辈能复活,因后代的出生而继续先辈的生命,这种信仰使人们能战胜对死亡的恐惧。人们认为,做好事多的人死后投胎可以做人,而做坏事多的人死后就投胎到动物。这一观点将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等同起来,也就是说动物死后也是魂魄的分离。这与当今社会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尊重实验动物的权利是相吻合的。

另外一种解释是,后辈是先辈的再生。这种前辈和后辈最亲近的关系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是未来的后辈,而子女是故去的先辈。这样,这种“先辈(父母)——自己——后辈(子女)”的关系对应的时间顺序是“过去(父母)——现在(自己)——未来(后辈)。”

儒家提倡的孝道由三件事组成:祭祀祖先、孝敬父母和养育后代。大众认为的孝道只是孝敬父母,这是对儒家思想的曲解。孝敬父母只是孝道的一部分,孝道包含完整的死亡观。

孝道中涉及现在是自己、过去是父母祖先、未来是子孙。孝道中总是晚辈孝敬长辈。一个人是先辈的复制品,先辈又是他们先辈的复制品。由于一个人是他先辈的另一个自己,也就是他父母或祖父母的另一个自己,所以,他存在时他的先辈也存在。换句话说,他一个世纪前活着,他很多世纪前就活着。甚至可以说从生命的开始他就存在。如果可以用生育后代这种方式继续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死后就能复活。为逃避对死亡的恐惧,他们寻找到了一种缓解恐惧的解释。他们发现他们很早以前就存在并有可能永远活着。这样就不再害怕死亡了。

当然,这种对死亡和死后的解释与生命的理论是自相矛盾的。由祭祀祖先、孝敬父母、养育后代三个部分组成的孝道是理论上的生活。是一种表达永久生存的愿望,一种宗教理论上的可能性。儒家的死亡观认为,人是一种可能永久活着的生命。死者的魂在上界漫游,而魄在下界游荡。但通过对死者魂魄的召唤仪式,魂会回到期盼的世界。此外,魂可以附在后代这个复制品上继续留在这个世界。这样死亡就不再可怕。家庭和后代的存在也就是自己的存在。这就是东北亚洲人修墓并热切盼望后人来扫墓、纪念的主要原因。他们认为菩萨或者其他的神对死者都没有用。修墓是儒家思想,而与东亚流行的佛教没有任何关系。

人们普遍认为,儒家是东北亚洲人的指导思想。东北亚洲人相信灵魂的存在、使用黄教召唤死者灵魂。这对建立儒家理论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东北亚洲人容易接受儒家教诲的原因。东北亚洲人的信仰至今尚在,如至今流行的祭祀祖先活动。在日本新兴的宗教里,赐福于新生儿或从背后赶走恶魔的净化仪式在日本仍很流行。

值得提出的是,祭祀祖先的行为并非来自佛教。佛教认为,除了进入极乐世界者,人死后的灵魂必须悬挂7个星期,而本身并无任何意义的尸体就焚烧了。在这49天里决定这个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地位。这种地位取决于他在有生之年行善作恶的程度。据说多数死者在这段时间能重获新生。但也有的魂被送进地狱成为恶鬼或再生成各种动物。所以,死者的亡灵在49天内必须有个去处。从理论上讲,第5O天以后,死者的灵魂就不存在了。因此,修墓等祭祀祖先的仪式尽管现在佛教徒里随处可见,却与起源于印度的佛教无关。东北亚洲人如此强烈地信仰灵魂的存在,以至使佛教传人东北亚洲各国后变成了贴附有儒家死亡观的东亚式佛教。基于东北亚洲人的这种信仰,儒家因此创造了祭祀祖先、孝道的思想。

三、孝道中的宗教含义

孝道的内容之一是孝敬父母。父母活着时,孝是一种礼仪,如为父母祝寿、婚礼中拜父母都是用仪式表达对父母的孝。父母故去后,孝表现为祭祀父母。祭祀活动形式上就源于儒家以前的黄教。因此,孝本身就包含有宗教内容。在长期的尽孝习惯中,产生了家庭伦理,家庭伦理又是周礼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儒家的思想内容之一。

儒家家庭生活里的重要仪式包括纪念生日、婚礼、葬礼和祭祀祖先。其中最重要的是葬礼。葬礼的质量和水平成为其他礼仪标准。父母去世是最悲伤的,因此,父母的葬礼也就最庄重,而家庭其他成员的葬礼则相对简单些。各种礼仪如生El、婚礼、葬礼和祭祀祖先都以伦理为基础。伦理是各种礼仪的内在约束,礼仪形式总是在伦理的制约中。在各种礼仪活动中,个人情感的表现都将受到限制。比如,在举行葬礼的地方绝对禁止欢歌笑语。

儒家的社会伦理和政治理论在孝道和家庭伦理基础上逐渐发展。第一个发展的人是孔子。但孔子之徒们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家庭伦理上,而是从儒家的观点试图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宣传儒家的政治和经济理论。这样,宗教内容开始与伦理礼节分离,伦理礼节发展成为儒家政治和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4

关键词:孝愚孝二十四孝批判继承

中图分类号:G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1

一、孝与愚孝的区别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孝”是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所共同遵循的一项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时至当今,我们也倡导弘扬中华孝道,构建和谐社会。什么是孝呢?《说文解字》中:“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①《尔雅释训》也对其解释:“善事父母为孝”。康殷在《文字源流浅说》中分析为:“‘子’用头承老人行走。”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爱敬、善养的行为就可称之为孝,这是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孝现象出现于原始社会时期。儒家在继承原始社会孝观念的基础上完善了孝道理论,提出“父慈子孝”的主张。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孝经》提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②的观点,使孝跃出家庭伦理的苑囿,融入政治生活,扩展为社会规范。为巩固封建统治,维护统治秩序,历代君主多推崇儒家孝道观,期望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达到“以孝劝忠”的目的。统治者甚至以法律手段强化孝道,使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为迎合统治者的需求,历代思想家也对儒家孝道观进行加工、引申,使之更好地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历经一代又一代思想家的阐述、深化和统治者有所侧重地倡导、宣扬,儒家孝道被篡改利用,不断扭曲,内涵出现了异化,最终被推向极端,成为愚孝。

何谓“愚孝”?愚孝就是盲目不清、失去理智的孝。与谨慎、理智的智孝相比,愚孝就是专制化、绝对化、迷信化的代名词。如信奉“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观念,侍奉父母,不论对错、曲直,绝对顺从;相信做出“至苦至奇之事”才是孝敬父母,竞相以割股疗亲、杀子奉母、随父同死等等野蛮、残忍的举动行孝道。在统治者的宣扬下,愚孝被普遍视为美德,并在社会上产生相互攀比的现象。

二、愚孝产生的原因

我国古代愚孝扭曲人性,甚至日甚一日、泛滥成灾,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笔者对中国古代愚孝出现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

1、古代思想家对儒家孝道思想曲解的结果

春秋时期产生了儒家“孝”观念,孔孟孝论中父与子是“父慈子孝”的对等关系。西汉大儒董仲舒提出“三纲”理论,使“父慈子孝”的对等关系绝对化,曲解了儒家的孝道理论。在封建统治者的推波助澜下,“父为子纲”逐步被涂上神学色彩,之后历朝历代思想家对三纲的释义加强了其神圣化的趋势。至宋代二程朱熹提出“理学”思想,将孝道提升至“天理”的高度,提倡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此时的父子关系已经由孔子所倡导的的“父慈子孝”发展为“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父叫子死,子不得不死”的愚孝思想。经过二程、朱熹等古代思想家的演绎和阐述,孝的内涵被严重扭曲、异化。而异化的封建孝道思想迎合了统治者的治国理念,在统治者的倡导之下,愚孝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以至“至苦至奇”的愚孝行为触目皆是。

2、历代统治者对孝道篡改利用的结果

以“导民以孝,则天下顺”③为导向,为达到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实现以孝劝忠的目的,统治者高度重视、大力倡导孝道。

随着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的强化,到了封建社会后期逐步建立起以“三纲五常”为准则的统治秩序。孝道逐步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稳定社会秩序的工具。尤其是统治者对孝道的篡改利用,使孝的内涵发生质变、逐步异化为愚孝。

统治者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出发,极力倡导“冠冕百行莫大于孝”《宋史孝义传》的思想。孝道思想在统治者的篡改利用下产生了愚孝,甚至将愚孝当做教材向人们灌输。如《二十四孝》的晋人王祥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等。在中央集权高度集中的封建社会,统治者对愚孝的大力倡导和宣扬,使之形成了政策性导向,误导人们信奉愚孝、践行愚孝,于是“至苦至奇”的愚孝现象在社会上出现了。

3、神异灵验的孝感传说对孝子的误导的结果

古代封建社会迷信思想盛行,《孝经感应章》直截了当地宣传了迷信思想:“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④无限的夸大了孝的作用,必然对人的行为产生误导。江西凤t书院的学规记载“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如此方尽得孝弟分量,何莫非爱敬之心所由推暨也。”⑤与《孝经》一脉相承,向人们传达行孝悌之道便可与神明相通的迂腐思想。广为流传的《二十四孝》更是向人们宣传荒诞的神异灵验的孝感传说,如“啮指心痛”“为母埋儿”“卧冰求鲤”“孝感动天”和“卖身葬父”等等荒诞的神话故事,渲染了孝行的上天感应。当时人们在封建思想的钳制下,愚昧至极,轻信封建迷信,有些人甚至丧失人性,做出愚孝行径。

4、百姓沽名钓誉的结果。

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重视孝道,甚至制定一整套的褒奖孝行的机制,如开设“孝悌力田”选士科目,尽孝的子孙予以褒奖和宣扬,甚至受官、赐物、旌表门闾等,社会上多有“以孝闻于世”的孝子贤孙。统治者甚至对惨无人道的“割肝l股”等愚孝予以表彰。《宋史孝义传》记有刘孝忠割股疗亲,甚至“断左乳以食母”;杨庆割右乳“以灰和药”以救母;吕生“剖腹,探肝”救父亲眼疾,且都受到宋代皇帝的褒奖,甚至还“召见慰谕”。

人们逐步发现统治者以孝取人的规律后,为求取皇家恩惠、官府奖赏或为谋得一官半职,愚钝小民便做出“勇者割股,怯者庐墓”等等至苦至奇的举动。

由于上述原因,不少人以行“至苦至奇”的“奇激”行为为荣、为高,竞相做惊人之举,以获取嘉奖、荣耀。此等思想、行为不禁令人汗颜,愚孝泯灭人性、摧残生灵,着实令人发指。

余论

“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经过两千多年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在历代思想家们的阐述、引申和统治者有侧重的宣扬、利用下,孝道思想变得扭曲、异化,并逐步成为封建礼教的帮凶,沦落为统治阶级奴役人民的工具。愚孝成为古代人们的精神枷锁,信奉“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使人们不论是非曲直绝对顺从父母。甚至竞相攀比,做出残害身体的惊人举动。

自“愚孝”出现之日即有学者对其进行否定,唐代诗人皮日休曾作《鄙孝议》一文批判割股、割肝等类愚孝。也有贤明君主批判愚孝、守卫人性的事例,如明朱元璋“命礼部定议《旌表孝行事例》行于天下”。可见古人已认识到了“愚孝”的弊端。

在法律地位平等、文化价值多元化的当今社会,却仍然存在愚孝的影子,比如丈夫一味顺从父母,忽略妻子的感受,甚至根本不顾及妻子,凡事遵从父母的要求,从而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和谐,进而影响大家庭的团结和睦,工作也是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应以马列主义为理论指导,以辩证的态度审视传统孝道,对其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判断。我们做到批判继承中华民族传统孝道,并赋予其时代内涵。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国民素养,促进家庭和睦,更好地应对当今老龄化社会所提出的挑战,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也有助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促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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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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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译《孝经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页.

③[东汉]班固撰,《汉书》,卷8,《宣帝纪》,第250页。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5

【关键词】儒学文化;红楼梦诗词

儒教又称孔教或儒教思想,与道教一样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自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教就确立在封建社会千百年的正统思想地位。与佛、道一起,被视为中国三大宗教,并逐渐发展成为中华民族的主导思想和宗教集大成者。

儒教思想尊孔子为始祖,以其所创立的儒学思想为主干,以“仁”为核心思想,视“礼学”为基石,包括伦理、仁学、中庸之道和教育思想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儒教思想的核心内容。《红楼梦》诗词中儒教思想主要体现在“忠孝思想”和“礼教思想”,相对于这方面文化缺失的西方社会读者,译者就更煞费苦心了。

一、家,国观念

例1:

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第三回)

Hewasteshistimeandhisability,

Failinghiscountryandhisfamily.(Yang)

Soshamefullytheprecioushourshe’dwaste

Thatbothindoorsandouthewasdisgraced.(Hawkes)

这是一首戏谑贾宝玉的词。原文中“国”与“家”,杨分别译成“county”和“family”,霍则用“indoorsandout”一笔带过。这就体现出中西方文化对国、家态度的差异。

儒教思想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分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和“朋友”五种,也就是五伦。其中,君臣关系被视为最重要的关系。故古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即臣民对君王的绝对服从。在儒教教育思想中,强调对君王忠诚,做国家栋梁之材的古训。直到现代,教育仍旧强调要做对国家社稷、对民族发展有用的栋梁之才。而西方社会的教育制度则完全不同,他们强调自我的发展,认为国家应当为个人的发展提供帮助、创造条件。国家应当为你个人服务。由于缺乏原语文化的价值观,西方读者很难领会到中华民族强调的对国忠的内涵。

二、孝道

例2: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第一回)

Althoughfondparentsarelegion,

Whoeversawareallyfilialson?(Yang)

Yetthoughofparentsfondthereisnolack,

OfgratefulchildrensawIne’veraone.(Hawkes)

“孝顺”是一项极具中国文化特色的词语。在儒教思想所包括的伦理思想中,孔子宣扬忠孝观,提倡父慈子孝,特别注重子孝。他教育人们要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孝顺,孝养、孝敬和孝承。并且认为孝道是指儿女对父母之爱的回报,要懂得赡养父母学会反哺。故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百善孝为先”的思想。但是,西方文化中,不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是相当注重自我的独立,他们以注重个人发展和权利的个人主义为原则。所以,在西方社会当中,“孝顺”就没有中华民族中这样强烈,他们强调个人,而非家族和集体,所以西方世界里集体主义被个人主义所替代。因而,杨用“filial”直译“孝顺”,而霍则因为“孝道”文化在西方世界的空白,所以才选用了“grateful”仅指代后代的善。

三、女性地位

例3: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第五回)

Sotalentedandhigh-minded,

Sheisborntoolateforlucktocomeherway.(Yang)

Blessedwithashrewdmindandnobleheart,

Yetbornintimeoftwilightanddecay.(Hawkes)

奴去也,莫牵挂。(第五回)

Don’tworryaboutyourunworthydaughter.(Yang)

NowIamgone,ohdonotweepforme!(Hawkes)

这两句前句是贾探春的判词,后者是她远嫁时的悲啼。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所以女子的精明对她们本身并不是一件好事。在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纲常思想影响下,人们认为女子谦卑和顺从才是她们应有的形象。大部分古代女子没有和男子同等读书识字的权利,更没有和男子一样表现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能力的机会。此处的“精明”指的是探春满腹才干有主见,与“强悍”的程度有很大差别。杨用的是“talented”表明她的心气高志向远大,霍译成“ashrewdmind”有点程度过头。

“奴”是古代女子的谦称,体现自贬和低微的社会身份。杨用“unworthydaughter”恰到好处地将这一儒教内涵给体现出来。而霍直接用“I”一词,熟知西方文化的人应当都知晓,西方人是格外注重自我的。中国的“奴”用“I”替换,其中所包含谦卑以及儒教所包含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就丧失殆尽,自然目的语读者也就无法体会到其中蕴含的中国儒学思想了。

例4: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第五回)

Herheartisloftierthanthesky,

Butherpersonisoflowdegree.(Yang)

Anobleandaspiringmind,

Inabase-bornframeconfined.(Hawkes)

这是金陵十二钗中晴雯的判词。她只是贾府的一个身份低贱的丫鬟,可是却有着不同于一般女子的心气。在男尊女卑思想盛行的封建社会,女子地位卑微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可言,被视为男子的附件。原文中的“比天高”实质上是一个隐喻的用法,指晴雯不同于其他女子的顺从,她敢和主子贾宝玉斗嘴,敢生气,这都是普通女子所不敢的。不同于袭人的那种社会所赞赏的顺从和谦卑,她敢想敢说敢做心气高。实际上这是对封建礼教思想的反抗。若采取完全字对字的僵硬译,对于目的语读者而言就无法体会出晴雯作为一个丫鬟做遭受到的礼教压迫和最终悲惨的命运了。

四、结语

中国古代诗词本身就有着不少民族特性的文化因素。《红楼梦》中这类蕴含有儒教文化色彩的诗词更是让英译难上加难。通过对比杨宪益夫妇与霍克斯的版本,不难看出由于中西方主流文化的差异和译者所处的民族背景迥异,而导致了对汉语文化特色词的不同处理。杨宪益夫妇在处理传统儒教文化思想时紧贴原语文化,采用直译的方式力求尽可能传达原文的内涵和意象。但是霍克斯却采取用西方思想替换中国儒教文化的方式,主要用同化翻译使译文更加能被目的语读者所接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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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靖宇.文化与翻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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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5]党争胜.《红楼梦》英译艺术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王宏印.《红楼梦》诗词曲赋英译对比研究[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6

论文摘要:孝道被先秦儒家视为“诸德之首”,是先秦儒家人文伦理的基石。本文首先阐述了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接着又对孝道思想进行了辩证的分析,指出孝是一个优弊共存的“杂糅体”,即有其适应时展的合理性因素,又有其阻碍社会发展的局限性,最后指出弘扬先秦儒家孝道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有重要意义。

先秦儒家开创了我国的传统文化,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所构建的孝道观,则是这一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是儒家人文理论的基石。注重孝道,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道德传统,是中国人个人道德的根源。它不但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民众产生了广泛的思想影响,而且对当今中国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都是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因此,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便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宗法成分。一般说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为了本氏族的安定和繁荣,需要相互关心、帮助。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应该尊敬、赡养父母。这样,就有了同一血缘关系的孝。

“孝”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到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一夫一妻制使得父子关系确实可靠,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要求子女奉养、尊敬和服从。到西周时期,随着父权家长制的确立,“孝”和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规范最终确立并完善起来。由于周代建立了完备的宗法分封制,建立了以“立子立嫡”的君位传统世袭制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孝”的观念及其作用进一步升华,并与政治相结合成为调整和维护政治关系的行为准则。“有孝有德”就成为了西周的“道德纲领”。周代的“孝”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奉养、恭敬父母;第二,祭祀先祖。春秋战国时代诸子之学勃兴,学者们对“孝”有了更深的见解。孔子继承了西周的“孝”观念,并把它系统化,确定为普遍的伦理模式。

在《论语·学而》中,“孝”被作为“仁”之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孔子认为“孝”不仅体现在父母生前,最难的是保持到最终。“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孟子对孝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发挥,认为“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懒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亦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战国后期的墨家认为:以爱亲利亲为己任,就是孝,孝不必图回报。此外,《韩非子》《吕氏春秋》都有专篇论“孝”,战国时还产生了《孝经》,这些文献表明孝道的框架在先秦已经完成。《孝经》把孝与治理国家的政治手段相结合,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孝的道德观念也就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最有影响、最富特色的规范之一。

二、对先秦儒家“孝道”的辩证分析

先秦儒家孝道思想有其丰富的内涵,几千年来,它已经成为指导我国人民家庭生活的行为准则。先秦儒家孝道有其合理性因素也有其不合理性因素,对此我们应作辩证分析。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赡养父母。赡养父母的规定表明在以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的状况下,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是人类种族繁衍的需要,也是人生自然规律发展的要求。当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时,父母有抚养他们的义务;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传统孝道中赡养双亲的这一规定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人生从小到老的自然规律性,是积极合理的内容,应该继承弘扬。

2.爱亲、敬亲。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但这种感情害怕时间一长,由于受到多种干扰而被丢弃,因而儒家提倡孝这一文化道德规范,以维护人类的这种美好感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像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的生命的父母或者养育自己的人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结构和良好品质呢?因此,爱敬父母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永恒价值。

3.尊老敬老。儒家把孝不仅仅限于父子关系,而且要求尊重家族中的一切老者尊者。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他们由尊养家庭老者再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长者和老人,要求人们不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尊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独特传统,它已经以言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潜意识之中,这也是我们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

另一方面,先秦儒家孝道又有其不合理因素,先秦儒家把“孝”作为仁之本,把“孝”看成“诸德之首”,使“孝”这一伦理范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被强化,其影响是非常大的,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

1.“无违”之孝道。使家庭伦理表现出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父子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产生了权威人格倾向传统孝道讲究“父慈子孝”,但一向讲“子孝”的场合多,讲“父慈”地方少。“子孝”要求儿子对父母尽义务,做到“事父母,能竭其力”,无条件地绝对顺从父母,父亲死后还要尽三年之丧,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这一思想,表现出浓厚的封建社会家长制的意识,父子之间人格上具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这“无违”之孝道,是建立在无条件的服从的基础上,这样的孝道,对维护家庭制度是有功的,却不容易培养出独立的人格。

2.“忠孝合一”的观念,使孝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道德力量。“孝亲”本是家庭中的道德规范,最初与忠君并无直接关系。到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以宗法式家庭形式组织社会,建立了以皇帝绝对权威为基础的封建家天下。在这种封建等级制社会里,父亲是一家之长,皇帝是一国之尊。对封建家长的绝对尽孝,扩大到国家就是对君主的绝对尽忠。这样,孝亲与忠君便密切联系起来。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也大力宣扬“忠孝合一,移孝忠君”的思想,还提出: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结果。为了忠,必须讲孝,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则要求人们“舍孝尽忠”。在当代民主社会,封建皇权统治已不复存在,但对孝具有服务于专制统治特性与历史应保持清晰的理智,防止其流毒影响。还有一些观点,如“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这些封建性糟粕,不管当时还是其后,都应予批判与否定。

三、先秦儒家孝道的现代意义

孝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人们用孝来调节家庭关系,使之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古代,中华民族有着敬老孝亲的良好风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弘扬养老敬老的孝道德传统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弘扬孝道思想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世界上人IZl总数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其实,家庭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而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文化。传统孝文化中养老敬老的规范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即传统伦理的“孝”成为处理亲子关系的规范和最高准则,成为支撑家庭养老功能的文化价值机制。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突出的表现就是小辈不养老不敬老。有些子女只顾自己和小家庭的利益,拒不赡养甚至虐待自己的父母,迫使一些老人和子女对簿公堂,家庭赡养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积极寻求社会采取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呼唤人们的真情良知。因此,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弘扬孝道思想有助于解决当前家庭代际矛盾

孝,其基本含义就是家庭亲子关系间的道德规范。孝观念最初是基于对人们家庭生活的维护,以一种家庭伦常的形态而出现的。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结构和亲子关系较之古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家庭这种组织形式依然存在,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中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依然需要调节,所以说孝依然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天然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在淡化,个人利益观念逐渐增强,许多青年人的伦理道德意识丧失,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权益,不少老年人不仅得不到子女必要的尊重和理解,甚至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子女的侵犯。一些与儿女同住的老人更是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他们生活上得不到照顾,情感上缺乏关爱,不少的老人倍感孤独与绝望。以上种种不孝的现象反映了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代际关系的困境,说明许多家庭尚未真正树立起尊老养老的观念和赡养老人的责任感。因此,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孝观念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建设和谐平等的现代亲子关系所必需的。

(三)弘扬孝道思想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起点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先秦儒家强调“百善孝为先”,认为孝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奉行孝道是追求各种美德的起点。人世间诸多美德,都是以“孝行”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孝行源于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人生之初,最初感知的必是父母之爱,面对的是家庭内成员之间关系,对人的爱心也就首先应该施加于家庭成员的身上,这便是孑L子所倡导的“孝悌”之道,“弟子,人则孝,出则悌”。子女最先从父母那里感受到人间的爱,这种爱必然培养出子女对父母的爱。因此,施爱施敬当从亲始,这是有一定的天然的合理性的。那些提出以家庭道德为起点强化孝道教育,使子女爱父母、爱家庭而逐步发展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观点,是合乎道德教育规律的,它是培养个人道德素质的起点,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切人点,它也是当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在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注重培养他们的孝道,以使他们从小具有爱心,形成社会责任感,这对培养“四有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oo3,(9)

[2]肖群忠.《伦理与传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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