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收集5篇)

时间:2024-06-29

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篇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文件目录见附件1。

1.凡申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中成绩合格或在2011年度考试中成绩合格。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考试专业申报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2.评委会设置及评审的学科专业参见《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分类表》(附件2)。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

申报妇女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妇产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医学全在线申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儿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共卫生类的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执业类别为临床类,拟申报预防保健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统一归在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也可在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取得“卫生系列(副)主任技师”资格。

3.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要求,2012年所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进行答辩,答辩内容由答辩委员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确定,每人答辩时间约为15分钟。答辩时间安排及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4.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的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规定,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将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有关政策。

1.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2.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其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应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3.从国家部委、军队和外省(市)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原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发〔2010〕306号)的要求进行确认。

4.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执行。

5.所有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单,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6.申报材料的填写及审核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的论著鉴定仍采用“双盲”形成进行,提交鉴定的论文需盖去姓名后再复印。申报材料准备及装订的有关要求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载。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个人填报的表格见附件3,有关表格可在省卫生厅公众网站下载,表格规格及填写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我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医学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发表的论文的期刊属于“一号多刊”的,该论文不能作为有效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查询结果随同论文、论著材料一起上报。

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单位审核。单位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规定。同时,还要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是否相符,申报专业和考试专业及实际从事的专业是否相符。

2.审查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必填栏目是否空白(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不得作为201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及时退回。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申报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其他申报材料应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三)》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报送的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核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与送评材料目录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2.审核程序。重点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委托评审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单位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是否有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矛盾等。

3.审核条件。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条件。有严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报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是否相符,其业绩是否依规取得。

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及时说明原因,并将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同时书面告知申报人。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6-7日为受理省直、厅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省卫生厅办公楼南座4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9月16日为受理各市、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学院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为广州市南沙资讯科技园(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四、评审收费

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省(厅)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要求

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篇2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67706581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篇3

一、管理目标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二、学习制度

1、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自己的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自己的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三、申报制度

1、学校及时区级课题的申报信息,并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立项、论证等工作。

2、每年9、10月份,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并认真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申报者要比较详细地写出课题研究的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为校级重点和一般课题。

3、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特别是骨干教师、青年教师(40岁以下),要做到人人有课题。

4、申报课题的形式可个人申报,也可以教研组申报,个人参与合作共同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小而实,要服务于学校的重点课题。

5、一经申报,课题组的教师或个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上研究课。课题负责人对情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课题一旦结题,要做好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结题报告。

6、课题实施时间超过一学期的,课题组要做好中期的自查及汇报。

7、学校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用于课题组购买图书资料、问卷及资料的复印等其它所需的支出。

四、奖励制度

1、为了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课题研究,学校每一年举行一次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经有关专家及科研小组评审,获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在考核中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鼓励奖40元。

2、教育科研在市、区、校级课题立项成功,校方向课题参与者发放课题开题奖,奖额视参与人数而定。教科研荣获市、区级成果等第奖的课题组负责人奖400元、300元,其他组员视承担课题的多少奖200~100元不等。

3、在区、市、国家刊物上的奖励为100元、200元、300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先进。文章在区、市会议上交流的奖120~160元。在校级汇报交流的奖30~60元。

4、教育科研获奖的将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将评选教科研个人先进。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研讨会,进行科研成果的交流。

7、教科研成果评奖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基本按时,案几划完成课题方案;论文符合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论文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可读性。

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篇4

【关键词】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体会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8-0037-01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它的主要面向对象为高等学校师生,因此,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将成为最近几年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针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笔者从教学管理者的角度结合学校实际谈几点体会,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做好申报课程储备工作

课程作为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根本任务的关键。2003年起,教育部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程,本校紧紧抓住精品课程建设契机,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建成了一批省部级精品课程以及校级精品课程。在长期的课程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课程建设管理规则和办法,保障和促进了各类课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自2006年,本校启用了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开发的“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平台”,该平台在广大教师和学生中使用广泛,效果明显,为省部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创造了便利条件。为更好地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本校于2012年启用了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开发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该平台以“课程教学”为核心,支持课程的长期滚动建设以及教学资源的积累与共享、支持教学过程跟踪统计,教学过程与评价展示相结合。为教师用户提供了强大的在线备课工具和施教环境,加上充分的师生互动功能,极大地拓宽了课程教学空间。

目前,本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总数达2000多门次,省部级精品课程20余门,学校各级课程及立项148门。学校对课程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有力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已经在全校范围内建成了教学效果良好的精品课程资源库。在申报工作中,我们主要从授课效果、受众数量、教学团队、课程资源、教师积极性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重点推荐基础好、建设相对成熟的课程择优申报。这些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申报中容易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已有的课程建设成果得不到充分体现或体现不突出

个别申报教师在材料整理方面不得法,掌握的课程建设信息过于零散,不能使课程建设成果很好地展现在申报材料中。针对此类问题,申报教师要善于积累材料,对于课程建设已有的资料要注意沿袭和发展,取其精华,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提炼。在整理申报材料时,要善于挖掘已有成果,成果亮点要放在突出位置。对于建设成果不能仅做简单罗列,而要对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进行分析阐述,保证有针对性。

2.对于课程内容方面的梳理不够

课程资源的质量是关系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效果的关键。课程内容是课程资源的基础,申报教师对于课程建设整体情况、课程内容的梳理不能过于笼统,避免未体现知识点(知识结构)。课程内容要求能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典型案例、综合应用等核心内容。既要应充分考虑内容的基础性、科学性、针对性等,也要妥善处理传统经典和前沿创新的关系。这就要求申报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知识点整理,教学中实施精讲多练,精心提炼讲课内容,充分准备可供学习的资料。

3.录像效果有待提高

课程讲授录像的制作效果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教学效果也起到重要影响。录像效果不佳主要表现在录像画面质量和课堂讲授效果两个方面。录像画面清晰度不高,或主讲教师着装不职业,语言组织不精练,表述不流畅等。主讲教师要做到熟悉镜头、熟悉授课内容、注意着装、调整语速、富有感染力、表情自然、手势得体、还原现场授课氛围,保证在自然娴熟的状态下录像。

三做好沟通工作,保证申报信息的对称与畅通

全国刚刚启动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相关技术要求与申报程序无论对上级主管部门,还是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申报教师来说,都很生疏,为了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在申报中,实行领导负责制。教务处处长为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负责人,各申报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为课程第一责任人,对申报课程进行总体规划和协调,使申报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高级工程师申报论文篇5

开展教科研活动是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的有效途径,参与教育科研应该成为教师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在2001年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教师中“科研强师、科研助学”的意识较为淡薄,学校科研管理机制不健全的弊端也不断显现。教师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关说”(教科研与己无关“)、对立说”(教科研费时费力)“、狭义说”(教科研就是写文章)“、主次说”(教科研可有可无)“、神秘说”(教科研工作一般教师做不了)等观念的误区,存在着对教科研的排斥、畏惧、应付心理。部分开展教科研的教师存在选题不当、忽视科研过程、科研方法经验化等问题,致使教科研活动处在低水平、低效能的运行状态。学校在教科研的管理中,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科研经费投入非常有限,考核教师业绩时很少关注教师的科研水平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教师教科研的积极性。面对这一窘境,我们认为,首先要使教师正确处理教科研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关系,使之认识到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科研是水乳相融、相辅相承的;其次,要让学校认识到,教育科研是推进区域课程改革,提高学校办学品位,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经之路,是学校和教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因此,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发动工作。

1.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明确教科研工作考核的指标,引导各校确立各自教科研活动的主要内容。由教育局局长、教研室主任分别进行动员讲话和专题讲座,阐述教科研的意义与主要研究方法,提出具体要求。

2.教研员巡回讲座,提供专业支持。2001年以来,县教研室教研员围绕“抓住机遇,开展教育科研;迎接挑战,走进课程改革”的主题,分片逐校开展了60多场次的讲座,并撰写了《增强科研意识,推进教科研工作》等指导性文章在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帮助教师走出认识上的误区。

3.各校购置一套《教科研工作指导全书》,加强学习。学校利用教研组活动和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普及教科研选题、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并为各教研组征订了相关的教科研刊物,还重新修订教科研管理制度,以营造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4.宣传骨干教师的成长事迹,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引导教师认识到在教科研上有所建树的教师,绝大多数都是教学上能取得显著成绩的骨干教师,从而增强教师的反思意识,实现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结合。

二、构建科研工作网络,加强科研保障机制

教育科研机构是教育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建立健全教育科研组织,形成管理网络是加强科研工作的保障。我县教科研组织网络缺损和保障机制不完善的弊端制约着教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只依靠学校教导处或教研组进行科研管理,研究活动常常会因同学校其他事务冲击而搁浅。同时,各校之间缺乏及时的信息沟通,研究内容容易重复,研究成果得不到及时推广。为此,我们突出抓好这样几项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平罗县成立了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指派专人分管教科研工作,并要求各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相应机构,指导、协调本校的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平罗县“十五”教育科研规划》和课题研究指南,并印发了《平罗县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列》《、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以加强对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同时,建立健全了学习、例会、活动、汇报制度,并逐步形成科研工作的责任制。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不定期举办各校教科室主任和教科研骨干参加的培训班,为各校培训科研骨干;二是规定各校集中学习时间,并做到时间、主题、地点、主持人、笔记五落实;三是抓好假期学习,要求教师利用假期至少精读一本教育专著;四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县教科研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学校教科室工作例会;五是每个课题组每学期必须开展研讨活动不少于二次,每月必须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工作一次。通过完善教科研规章制度,逐步做到教科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学校教科室的建设。学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直接管理机构,是实现学校教科研目标的保证。2002年,我们规定教学班达到24个以上的学校必须成立教科室,配备主任和兼职教研员,划拨相应的经费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其配备电脑、打印设备,购买专业书籍。城关各学校(园)率先成立了学校教科室,制定了工作制度和科研长远规划,明确了任务职责,建立各类课题研究档案,为教科研的保障机制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县教研室-学校教科室-课题组”的三级科研网络,农村各校的教科室建设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使得科研网络将进一步完善。

3.加强县级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我县80%以上学校地处乡村,规模较小,给教科研活动的组织带来了许多困难。为了能及时沟通各校教研的动态信息,我们积极组建以学校教研组长为核心成员的县级学科中心教研组,进行两月一次的例会,引导学校之间取长补短,缩小差距,共同发展。

4.以“大教研”活动为载体,组织片区间的学校进行相互交流、评比活动。为了搭建相互学习、成果展示、资源共享的科研平台,我们把教科研与“大教研”活动有机结合,要求“大教研”活动的主题要紧密联系本片区的教科研课题,力求反映课题研究中的问题和成果,共同协商解决,相互借鉴促进。

三、规范课题申报论证,全面展开课题研究

教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有赖于一支具有一定科研水平,勤奋扎实、求真进取的教师队伍。但是,由于教师在师范学校(院)教育中缺乏科研知识的系统培训,给实际研究带来了许多困难。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科研知识缺陷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确立“了边培训、边研究、边推广”“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以课题的立项申报和课题论证为突破口,以过程化管理为核心,开始“了培训中研究,研究中普及”的积极探索。

1.教研员苦练内功,提高自身科研素质。“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放下架子,从最基本的教科研的知识,到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从头学起。如课题的选定、相关表格的填写、研究经历的过程、各阶段应该注意的问题、研究论文的格式与撰写等,让每一位教研员接受系统的学习。在此基础上,了解广大教师的需求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拟定选题,下发讲座菜单,进行针对性培训。

2.组织各级课题申报活动,积极争取课题立项。课题申报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学运用科研知识的过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对各校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有申报意向的骨干教师进行了课题申报的集中培训,指导他们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分别向上级教科研部门申报课题。2003年,我们组织各校参加了教育部与宁夏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申报活动。先后收到申报课题50多项,经过认真筛选,有17项选题的现实性和申报文本相对规范,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面对面的个别化培训,在反复修改之后上报。此次申报取得巨大成功,有1项课题被批准为教育部规划课题,有9项课题被确立为自治区级重点课题或规划课题,结束了我县无省部级教科研课题的历史。为了促进各级课题的合理分布,使更多的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我们又组织教师参加了2005年石嘴山市、平罗县规划课题申报活动。经过宣传发动,征集到课题115项。我们对课题申报人进行了集体讲解、个别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提出重新选题、修改文案、课题整合等指导性意见,要求对不够科学、合理的课题进行了不断修改,直到能够立项为止。2005年1月,召开了课题立项通报会,对92项课题下达了立项通知书,并为承担部级研究课题的九所学校颁发了“实验学校”牌匾。此外,我们还分别组织教师参加中国教育学会课题、全区百所回民中小学建设项目等课题申报活动,均取得成功。

3.抓好立项课题的开题论证和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对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论证,是把握研究方向,明确研究目标,落实研究任务的有效途径。在课题论证中,我们采取一级带一级、每题必审的办法,即首轮做好省部级立项课题的开题论证工作,进行示范引领,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二轮市县级课题开题论证活动,帮助完善研究方案。各校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方案进行了反复认真的修改,邀请专家予以论证。在开题论证过程中,不仅课题组成员参与研讨,非课题组的教师也积极到会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科研知识的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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