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成果(收集5篇)

时间:2024-07-01

城市设计成果篇1

关键词:城市设计创作性方法

一、城市设计的概念及其特征辩析

关于城市设计的概念,可谓众说纷纭,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给予它不尽相同的定义界说,但从其总体趋势来看,现代城市设计正逐渐呈现出相对明朗的观念势态。我们认为:现代城市设计是以人为宗旨,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职能效率为动态目标,综合组织城市系统各要素,以期建立合理且优美的城市形态环境的综合性创造活动。城市设计的作业范围既涉及大范围的单系统设计,也包含细胞形态的解剖,其对象是多层面、多类别的组合,而城市区段层面是典型的客体对象。城市设计既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同时又是规划转向建筑设计的必要中介过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和建筑学有着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因而也常导致概念上的模糊。一般而言,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区别较为明显,而与规划尤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之间的关系则时常使人迷惑,因此只有在比较中才能获得城市设计自身明晰的基本特征:

其一,城市设计强调“人本主义”精神,即以具体鲜活的人为根本出发点,满足人的需求,以人的心理生理行为为依据,关注城市空间设计的场所感、归属感以及历时和共时的文脉连续。而控规则是以物质环境为出发点,作为城市管理的依据而制定的硬性控制指标,它较少涉及与人的感性和活动相关的环境场所问题。因此,可以说人与物的对峙是城市设计与控规的基本分水岭。

其二,城市设计要在三维的城市空间坐标中化解各种矛盾,并建立新的立体形态系统。而控规则偏重于以土地区域为媒界的二维平面规划。因此二者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维度。

其三,城市设计侧重城市中各种关系的组合,建筑、交通、开放空间、绿化体系、文物保护等城市子系统交叉综合,联结渗透,是一种整合状态的系统设计。控规则往往是城市各子系统的分述罗列,而且偏重于各项子系统的分别研究。因此,关系整合与要素分离是二者间又一显在区别。

其四,城市设计具有艺术创作的属性,以视觉秩序为媒界、容纳历史积淀、铺垫地区文化、表现时代精神,并结合人的感知经验建立起具有整体结构性特征、易于识别的城市意象和氛围。而控规则注重社会经济技术因素,其主要运作媒界是技术指标和工程问题,理性逻辑是其主要属性。

由上述比较中看出现代城市设计具有鲜明的创作性特征,正如培根所言:“未来城市环境质量将依赖技巧高超、感觉敏锐的城市设计师的创造性想象和智力”。

二、创作性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特征

一般来说,创作性具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某种观念设想或作品具有新颖鲜见或超前的形式和内涵;二是指这种观念设想和作品应适应现实、解决问题并巧妙且有效地达成目实;三是对上述观念设想和作品的持续、表现、评价、完善和充分发展。创作性与创造性时常可以整理(是英文creativity的两种互通译本),但二者在语义上仍有些微区别,创造性更为强调独创和超前,面创作性强调上述三方面含义的全面包容,同时还含有过程意义。

城市设计的创作性是由其自身的目的性质决定的。设计即是把各种要素组织进入较大的连贯的整体以达到原先预期的意图。在城市规划的宏观指导下,城市设计要实现具体的三维形态框架的建构,它必然是一个创作过程的产物。城市是市民生活的舞台,是历时态的延续,又是共时态的交溶,以人为本的场所论是城市设计理想和实践中的本质精髓。对于一个具体城市区段来说,城市设计的目的是要鼓励各种人群活动的合理交织、运动有序、生态和谐,并能给人以愉悦的整体审美感受。城市设计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清规戒律和模式范本,也不是某种先验公式的推演计算,每一个成果都是对特定城市或城市区段的独特解答。设计师在情感、智慧和经验的投入中完成理想与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

城市设计的创作过程是设计者各种思维方式的全面启动和复合,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与灵感顿悟相交织,而形象则是城市设计者的主要思维线索。

城市设计的创作过程同时亦是对设计者多方面知识结构的运用过程。现代城市设计者需要有社会、经济、人文、政策管理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要有城市设计的基本技巧,精通城市职能、形体及三维空间关系的处理。

城市设计注重小组合作(cocreativity),鼓励吸纳相关学科学者、开发商、政府官员及公众代表共同参与,并通过各种传媒手段在更大范围内争取公众参与和认同。

三、城市设计创作方法论探讨

城市设计的质量直接决定于其创作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和有效。然而澄清这种方法理论却很困难,城市设计的具体方法因客观对象而异,更是因人而异,因此试图去规范其设计创作的方法似乎是徒劳的。这里我们试图以描述城市设计创作的共性特征来探寻其创作的轨迹线索。

1.立意与构思立意即主题意识的确立,这是创作的灵魂。立意的过程即是在进行现状分析、明确发展定位的基础上确立设计目标的过程。现状分析提出基地现存的资源和问题,立意则需以该城市区段的定位为依据,这种定位又必须置身于城市整体发展脉络中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区段与相邻区段、区段与城市整体之间的功能互动机制,才能给出设计区段的正确定位。现存资源与人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和现存环境状况与发展定位之间的矛盾直接决定了城市设计目标的确立。

构思由立意脱化出来,构思即是将城市设计的立意转化设计结构(又称概念设计),同时提出实现立意的方式构架。构思的直接结果是该设计对象的空间形态结构的建立。城市设计的立意与构思必须也包涵了设计者的主观意识,设计者对各种设计因子的权重取舍以及自身的主观理解,情感经验等因素使得其立意与构思趋于个性化,并以多种构思方案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与相关参与的讨论、评比、比较和判断确定最终的构思方案。

2.分析与整合要解决一个现实具体的城市设计问题,首先必须进行客观有效的环境分析。分析包括前后两个不同时段,其一是指设计前期的现状调查分析;其二是指创作过程中对设计方案及成果的解剖分析。现状分析是要达成对现存环境的全面认识,它包括基地、人口、建筑设计质量、交通、使用职能、民俗习惯、行为规律、自然条件、景观资源、经济投资计划等等资料。一般而言,职能分析和空间形态分析是两个重点内容:职能分析主要考察各项用地的使用状况与交通系统的联系以及这种状况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空间形态分析则涉及基地分析、图底分析、视觉序列分析、认识意象分析、类型学分析和空间注记分析等一系列技术。空间形态分析提供了设计所必需的历时性形态积淀的背景资源,它为文脉承续提供了基础。设计过程及成果表达中的分析实质是对所设计环境各子系统的分项解析和表述,如:地块功能配置、道路交通系统分析、交通换乘系统分析、形态认识系统分析、历史文脉分析等等。这种单系统的解析使创作成果的各个层面得以清晰的表达,同时也是设计进程中从各个不同层面和视角对设计方案进行剖析、质疑和修正的必要技术程序。

分析是城市设计的必要技术,而对环境各子系统和各单项要素的整合才是城市设计的本质性作为。环境对人的作用是历时和共时相交溶的整体感受和影响,而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城市设计必须以关系组合为职责,侧重于整合结构性的职能关联、空间关联和文脉关联等,促进城市各种活动的合理交织。设计者往往扮演开发进程中的协调员,化解矛盾,综合平衡。

系统化的城市设计将改变过去仅仅由几何线条分划地块的封闭独立性。加强建筑布局、交通路线、开放空间、绿化体系和人文景观等要素的综合交叉、联结渗透将成为一种新的形态风尚。立体化是当代城市空间结构又一显在的发展趋势。随着城市职能的高度集聚与城市土地有限资源之间矛盾的突显,未来城市必将超于土地和空间的综合使用,即特定地段中各种用途的合理交织,相互刺激补充。空间结构的立体化还意味着对用地进行地上、地面和地下三个层面的综合开发以构成连续流动的空间体系。与此同时,立体化的形态组织方式也是化解或消减城市职能各项子系统之间矛盾冲突的良方(如机械交通与人行步道体系的矛盾,开放空间、生态平衡与土地区位价值的矛盾等)。总之,分析整合在创作过程中交替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整合。

3.直感与逻辑城市设计的过程是对城市环境的研究和创造的结合,因此必然表现出理性和感性共容互动的思维方式。研究过程首先是要素分析和理性判断,设计者运用逻辑方法对设计所及的各项要素之间各种因果、并列、互动、权重、矛盾等关系作用判断,设计目标的建立亦是逻辑推理的结果。但是,仅仅运用逻辑的方法无法得出具体生动的城市设计成果。城市设计是对理想城市生活情景的描绘,形态的建立最终必须依赖设计者对环境敏锐的整体感悟能力和直感创造能力,因此说形象思维是城市设计者的主要思维线索。设计者可以在经验积累中选择运用各种有效的空间形态类型,如以网格构成的,以开敞空间为中心的,以建筑实体为中心的,或是以明确轴线构成的等等原型结构,而当代城市形态所包容的广泛且深刻的复杂性为传统城市形态所无法迄及,它往往表现为一种复杂的三维立体网络的叠合结构,它可以涵括上述诸种空间结构原型,但其复杂程度和综合能力则远胜于它们。可以说这是对当代及未来城市设计者的空间组织和塑形能力提出的一项严重挑战。因此,城市设计者必须具备以往任何时代都要更为娴熟的空间驾驭技巧以及在这种复杂的空间结构体系中整合城市职能秩序的能力。

4.图形与文本图形和文本是城市设计者最主要的操作媒界、交流媒界和成果表达形式。

图形是设计者心智创造的外化。图形资料一般包括设计构思草图和设计成果中对环境形态的三维表述、模型、立体模拟动画、摄像等。由于现代城市职能和空间的高度复杂性,因此系统化的城市设计还必须运用一系列系统的分析图形技术。这些分析图分别展现了环境的各个导面及相关系统。各层面、各子项系统的立体叠合和联结构成了完整的环境形态。因此,分析图也是城市环境创作必不要少的重要内容,它是现代城市设计区别于传统空间形体规划设计的重要特征之一。

图形实质上是对城市环境建设目标和政策的形象化三维表达,是一种明确的、可操作的形态描述方式,它使得设计地段内建筑与建筑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网络清晰可见,它给下一个层次的设计(如建筑设计)提出了由外向内的限定和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设计的成果具有肯定性。同时又必须指出:城市设计又是一种富有弹性和动态的过程。上述图解形式并不等于环境建设的最终产品形式,而是关于形态的具原型意味的框架模型。例如街道空间轮廓线或是区段环境的立体动画模式,其实质是一种结构关系的建立,在后续的建筑设计过程中,可将此具体的建筑形态置于上述关系背景之中进行检视评判,从而取得对彼此关系的协调认同,cad技术的运用为这种动态的设计和管理过程提供了方便之门。在城市设计驾驭下的一个环境层次的设计仍然具有广阔的创作天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设计成果又具有非肯定性,是一种松驰的限定。如果说最终建成的环境形式与设计中的图形之间具有内在的却又是可以被察见的同构或同质关系,那么就可以说设计达到了预期目标。

文本即城市设计成果中一系列以文字描述为主的研究报告。一般来说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由来、研究程序、现状分析报告、设计依据、发展定位描述、目标描述、设计方案总体说明、各子项系统分析报告、实施可行性研究、建设程序计划、设计准则等。设立专项研究报告是现代城市设计重视理性论证的表现。

设计准则和图形文件在城市建设管理中配套使用。所谓设计准则是对城市设计客体要素的深入设计提出综合且具体的要求和建议。其具体内容包括对设计对象整体和局部的形态、位置、尺寸和指标等提出制约性的条例,对各可变因素的弹性设计提出相应的振幅范围。设计准则的制定是城市设计区别于规划和建设设计,也区别于传统形体空间设计的又一重要特征。其意义在于为城市设计注入了时间维度,它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间环境层次的转换提供了清晰的梯级承续关系,促进了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互动。设计准则的制订使得城市设计由理想导向现实的行为,它是城市的设计与管理以及建设之间的桥梁,是三者之间相互沟通协调有章可寻的媒界基础。

以上我们从方法论的层面对城市设计的创作性作了粗浅的探析。成功的城市设计首先来自于精巧且合理的立意和构思,在直感与逻辑的互动中,设计者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组合技巧,在对环境子系统和要素进行充分解剖的基础上实现形态的整合,创造出宜人的环境场所,并以图文并茂的灵活形式展现给所有关心城市建设的参与者。

[注释]

城市设计成果篇2

建筑是城市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标志性建筑更是一座城市的身份象征,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要以建筑设计为基础进行充分考虑,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要严格遵循城市整体规划设计,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关系。在城市化建设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为了提高城市的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必须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文章简要介绍了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基本情况,指出了两者之间存在的紧密关系,并对协调两者之间关系的具体策略进行了分析讨论,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关系;协调;策略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步伐越来越快,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人们的环保节能意识较之以前有明显提高,在建设过程中更加重视人类、社会以及环境三者之间的和平共处,从当前的城市建设情况来看,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设计都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点,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关系,尤其是标示性建筑更是代表了一座城市的规划设计理念,如何采取合理的措施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1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介绍

1.1城市规划设计介绍

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其主要含义是基于城市现有的各种资源以及空间,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制定出合理的建设计划,并对具体的实施效果进行预测,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以及社会发展形势为主要目的,开展的一系列设计活动。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要坚持整合原则,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环境、眼前与未来之间的关系;坚持经济原则,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出现浪费资源现象;坚持安全原则,提高城市应对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危机能力,要保护好自然景观以及历史景观;坚持社会原则,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城市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

1.2建筑设计介绍

建筑设计是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在进行施工之前,根据建筑功能要求和建设目的,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分析结果为主要依据,通过图纸、模型等方式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对其具体施工过程以及效果进行模拟,为实际施工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从建筑的经济性、适用性、安全性、美观性等多方面提高建筑质量。在不同时代背景下,建筑设计理念和形式都会有很大不同,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同时也展现出了一座城市的形象和风采,是城市理念的重要表现形式。

2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设计的关系

2.1城市规划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风向标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综合性设计工作,涉及到城市交通、城市绿化、市政给排水等多个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的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设计。通过城市规划设计可以为建筑和园林建设预留所需空间,所以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不仅仅需要从建筑自身进行考虑,还需要立足于建筑在城市规划设计中所处地位,从城市的多方面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建筑与整体环境之间存在的关系,以城市规划设计为方向标,严格遵守其规划方式和设计理念,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城市中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协调整个城市的功能布局和各项设施建设,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2建筑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实践论证

建筑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将所有的建筑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体城市建筑形式,建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将会对城市规划设计效果造成影响,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潜力,可以说城市规划设计效果是通过建筑设计来进行实践验证的。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最初阶段,经常会利用建筑设计方案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预测,然后以此作为依据对不合理指标进行调整,进而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也可以利用科学、可行的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或者重要地段,对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验证,进而做出适当的调整。

3协调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关系的策略

3.1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

城市中的各种设施以及景物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通过城市规划设计来进行整合及协调,可以说城市规划设计是影响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决定了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要想实现城市更好发展,就需要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明确其重要作用和实质性意义。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使其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对城市建筑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并结合社会背景以及时代特点,从心理角度和社会文化生活角度出发,实现社会融合与多元共存,调节人与社会以及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

3.2建筑设计遵循城市规划设计

近些年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技术也在不断完善,但是建筑整体建设水平却没有明显提高,究其根本原因是在人们生活理念的转变情况下,对建筑的要求已经从基本功能方面逐渐转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传统的建筑设计理念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要从建筑的整体性进行考虑,遵循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对建筑地点周围的环境进行全面勘察,包括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以保证建筑的基本应用功能为前提,以城市规划设计方案为指导,结合建筑本身特点,合理布局建筑空间以及各种设施,使其能够与周围环境完美融合,从整体上提高协调性和美观性。

3.3建立健全建筑设计评价体系

重要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文明象征和标志,从一定层面上反映出了城市的发展理念,其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与城市形象有着很大关系,为了更好的向外界展现城市风采,就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建筑设计评价指标,利用规范的标准对建筑设计水平进行评估。首先是以城市规划设计为主要依据,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冲突;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在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其质量及安全性的同时,关注其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正确把握建筑设计的价值取向。

4结束语

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城市规划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风向标,而建筑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实践论证,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中,需要正确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遵循城市建筑规划设计进行建筑设计、建立健全建筑设计评价体系,可以有效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提高了城市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对促进城市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侯琳.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协调发展探析[J].科技风,2012(10):181.

[2]程晓航,侯锦.探讨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文摘版:自然科学,2015(6):95-95.

[3]徐振江.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探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56):7-7.

城市设计成果篇3

(一)景观设计在城市道路中的应用

对于我国绿色城市来说,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基础性设施,在景观设计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绿色城市的景观设计中,道路景观植物主要是以片植或者群植的方式,借助不同种类的树种,设计出具有城市特色的道路景观。北方很多城市可以选择柳树、杨树作为基调,在不同的路段选择常绿乔木作为主背景,并搭配合适数量的开花小乔木或者灌木,借此形成具有城市特色的植物景观。在城市道路的设计中,要注意树种间的相似性,比如,在颜色和形态上要统一,并在线条、比例以及质感上求变化,这样不仅可以显示出设计本身的多样性,而且有体现出绿色城市自然生态的核心主题。同时,在设计技巧上切忌过分造作,在空间上注意层次有序,色调轻快,突出道路景观的整体感觉,与周围建筑及公路保持画面完整。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绿带的设计中,要充分结合城市的本身人文文化,加入一些与主题相关的设计理念,使得植物的景观主线与人文相融。比如,可以设计一些反应当地文化的小型广场或长廊,增加绿色城市道路景观的艺术性,这也在很大程度反映出城市的精神面貌和文化水准。

(二)景观设计在广场上的应用

城市的开放空间是主要的景观设计部分,也是城市设计的主要研究对象,近些年,我国很多城市注重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以改变人们的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一般来说,城市广场以平面形和空间型两种形式为主,对广场空间进行合理的划分,可以形成不同感官的活动空间,来满足居民的心理需求。绿植在广场的设计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绿化可以使广场空间更加层次分明,保持空间的尺度感,并衬托出周围建筑的面貌和体量特征。一方面,在城市广场的边界和广场道路的周围种植绿植,可利用乔灌木和花坛,起到分割空间的作用,保持整体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在广场特定的空间,如以运动、游戏、休闲为主题的动态空间里,可用不同树种进行空间的限定。同时,对广场的绿化配置设计要注意因地制宜的原则,由于不同气候特征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不同,使得城市间存在不同的气候和文化差异。因此,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采取不同的设计方式。比如,在气候干燥的北方城市,广场空间应用大片的草坪为主,树木则选用四季常青的松柏;而在炎热多雨的南方城市,广场空间可以用冠幅较宽的植物,起到遮荫的效果。在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中,还可以运用水为载体,设计诸如喷泉、水池等人工造景,不仅在视觉上与植物、建筑保持空间关联,同时又起到划分空间、活跃景观设计理念的作用。

(三)景观设计在景观小品上的应用

在城市景观设计中,景观小品也对整个景观设计起到点睛的作用,特别是随着城市景观设计的发展,景观小品除了雕塑、汀步等传统形式外,绿色雕塑也成为构建绿色城市的又一设计亮点。这不仅是景观设计行业的全新概念,也为居民创造舒适、新奇的绿化景观提供了新的方向。绿色雕塑也就是植物造型设计,通过不同的植物材料进行定向的修剪、定植、栽培等工艺,融于其他的景观设计因素中,创造出各种色彩美和几何美,这种绿色雕塑在城市景观设计中成为一种新型的表现形式。一般会把植物造型的自然面貌展现出来,并与城市生态特点相结合,以突出其个性,同时要注重整体的景观布局,突出小品的神韵和气势。比如,在南方杭州这样的绿色城市中,在城市道路、公园里可以添置一些动物形象或人物形象的绿色造型,这不仅为单调的景物增添了生机活力,而且会烘托出整个景观设计的真实效果。再如,把城市的大街小巷中的垃圾箱换成不同造型的绿色雕塑垃圾桶,使城市各处皆为绿色,这也更为环保和生态。

(四)景观设计在色彩上的应用

城市景观设计中,色彩占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绿色城市尤为注意色彩的选择,要围绕景观环境的季节和时间变化进行设计和运用,并把形、明暗、质感、远近的视觉因素综合化,使其具有美的形态。在城市景观设计中,色彩不单单是固定不变的,为了使它富有变化以满足人们对生活的审美需要,可以利用色彩的塑造力使周围建筑、小品等成为景观的聚焦标识。比如,在城市广场或公园门口处摆设一些组合图案的植物花卉造型,利用色彩的强烈视觉感受可以突出重点,并给人强烈的冲击感和鲜活力,特别是对一些重要节日的色彩设计上,鲜艳的色彩设计可以衬托出节日的强烈气氛。但是要注意无论色彩在景观设计的构成中多么重要,都要与景观周围的环境互相协调。同时,在色彩运用上要与景观大环境的色调保持一致,在色调的平衡和层次的处理上,要以大面积的范围来考虑,在大部分的景观设计中,如城市中央公园、道路都是以绿色为基调,而景观设计中的其他元素,如建筑、水体、景观小品等出现的色彩则是作为点缀色出现的。在景观设计的色彩设计过程中,如果发现色彩比较单一或者对比较强时,可以添加其他颜色进行中和平衡,使色彩趋向柔和。因此,不管是以绿色为主色调,还是以其他颜色作为背景,在城市景观色彩的设计上都要满足色彩学的基本原理,并合理运用色彩在景观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来创造和谐、美好的城市景观色彩。

二、绿色城市景观设计的发展趋势

纵观当今城市景观设计,都与绿色密切相联,城市建筑、广场、道路等,都离不开绿色城市这一主题,为了满足这一目标,景观设计师随即需要展开新的反思和创新。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景观设计要求整体上的表现完整,它反应出城市本身的历史文化和审美认知,如果在未来没有良好的城市景观设计,即便建筑形式多样化,城市规划布局严密,也很难展现出绿色城市这一主要主旨,也很难产生感彩上的城市魅力。城市景观设计的核心便是生态景观设计,要树立符合现代绿色城市发展要求的设计理念,要不断改善城市功能和形象,逐渐走上生态建设的道路。再以城市生态景观环境为基础的条件下,使景观设计同城市建设达到美化城市和促进经济的目的,真正实现绿色城市生态化趋势。还要立足于现代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寻求一个规划长远的目标,应用现代先进的科技和材料,加以工艺程序,不断降低城市规划的成本浪费,提高景观规划的功能性和高效性,以节能、环保、绿化为口号,增强城市的经济活力。这就要求景观设计师们把现代城市的设计理念同城市的生态环境相结合,多层次地对城市景观建设出谋划策,发挥景观设计对城市的推动作用。此外,面对不断发展的城市环境,在景观设计上要遵循科学性的持续发展战略,使科学与艺术相结合,合理配置植物,适地适树,努力形成绿色城市个性化的景观特色,达到绿色城市理想的景观绿化、审美需求的效果。

三、结语

城市设计成果篇4

关键词: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关系。

Abstract: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China'ssocialistmarketeconomy,economicglobalization,informatizationandcityofcontinuouslythorough,ourcountrycityconstructionisalsograduallyincrease.CityDesignandconstructiondetailedplanningisgraduallyrecognizedbypeople.Throughunderstandingtheconceptofcitydesignand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thedifferenceandconnectionbetweenaboutcitydesignandconstructionofthedetailedplanningofthecity,andthedesignand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needstobefurtherimprovedandoptimizedcontent.

Keywords:citydesign;constructionofdetailedplanning;concept;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设计从西方引进已经将近三十年了,我国的城市设计在这些年的时间和探索中,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和经验,城市设计对城市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就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是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

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1]吴远翔;徐苏宁;;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人理论的城市设计行为理性探讨[J];《规划师》论丛;2011年00期

城市设计成果篇5

摘要: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

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规划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又由于城市设计自身兼有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双重属性,并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一定理论与方法,因此,城市设计“独立”的呼声日渐高涨。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城市设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说法,在学科体系中把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并列等同;同时,大量以“XXX城市设计”命名的工程项目及设计成果不断涌现。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人人心,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人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还可能导致城市设计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设计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理顺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才能切实达到指导城市建设的目的。应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从历史发展看,工业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城市设计活动,可见,对于那一时期而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是同一行为的不同表述而已;即使是现代城市设计的产生,也与城市规划难分你我。现代城市设计论的倡导者沙里宁最初建议:“。,。…为了分析中避免引起误解,谈到城市的三维空间概念时,就避免使用‘规划’改用‘设计’这个名词……一,在不涉及到所讨论的问题时,同意接受‘规划’这个通称。”由此可知,城市设计最初是承担了城市规划中某一领域(三维空间)或某一部分的工作,并为了把该部分工作加以强调而作的用词上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提起人们对该部分工作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分工,引起了城市空间设计的削弱,导致城市空间整体环境质量逐渐下降。人们为克服这一弊端,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概念,使城市设计工作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65年美国建筑师协会出版的《城市设计―城镇建筑》一书中也提到,今日我们不得不使用城市设计(UrbanDesign)这个词汇,(与传统的城市设计Civ-icDesign相区别―笔者注),但“城市设计概念的建立,并非要去创造一个新的分离的领域,而是要防止这一基本的环境问题被忽视或丢弃。”可见,城市设计概念的提出,不是为了创建一个全新的学科,而是为了唤祝人们对环谙问颗的羊汁,为了恢复城市规划本身具有却被长期忽视的塑造、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的职能,从而使城市规划更好、更全面地为城市建设服务。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也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项用地,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可见,它们之间交叉、重叠的领域涵盖了城市建设系统各个方面,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规划的平面布局图,也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另一方面,对城市空问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又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如果不进行改动,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当前很多地方都是在还没有进行规划之前,就委托进行“城市设计”,这种没有规划原则指导的“城市设计”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漂亮的模型和图纸上,很难说有多少现实意义。另外,从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实践来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也一直是融合在一起、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可概括为:本世纪初学欧美,50年代学前苏联,80年代以来学欧美与建构我国城市规划理论并存(60^-70年代断层,无规划)。无论哪个时期,在规划程序上始终以总体规划设计(含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进行阶段划分,如果“设计”观念不在全过程体现就无法达到整体效果上的完美。而且,在我国以往的规划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注重物质形态规划、对可行性分析、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的问题。对成果的评价也往往是认为图纸画得越漂亮,设计水平就越高;我国现行的规划教育体制仍未能突破形态规划的传统,使得学生对“形体”、“造型”的设计产生偏爱,而缺乏对理论研究的关注和热情。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无论从实践发展,还是从对规划的认识、规划的过程以及教育体制上,在对形体方面的关注不是提得不够,而是提得过多了,这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识之士早就开始呼吁:“超越形态规划”、“少些表现、多些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的独立性,很可能是为形体规划论打起了一把保护伞,使我们又回到只注重物质形态规划的老路上去,这一点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规划和设计相结合,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安排布局与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不密不可分的指导城市建设的两个方面,若人为地将其分开,必然产生众多的、难以解决的矛盾。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走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其空间景观环境塑造的职能,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城市规划应将城市设计作为自己学科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城市设计纳人统一的城市规划过程,不仅因为它们所处理的内容和对象相接近或者衔接得非常紧密而无法明确划分开来,而且还完善了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整体的把握,同时也符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即使在西方,60年代以后城市设计的发展也并不是废弃了城市规划,而恰恰是城市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向两个方向转移:一个是以Zoning为代表的法规文本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另一个就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提高人们生活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城市设计。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设计才有可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承,共同为城市建设服务。只有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兼顾各方面的效益,使城市建设大系统达到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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