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章制度(收集5篇)
时间: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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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效率的跟踪调研中,笔者发现,因规章制度执行效率低下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较为巨大,且有递增趋势,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变得十分紧迫,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规章制度在执行和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探寻了一种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实现了规章制度“可视化”管理,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以国有某企业为例,经过问卷、考试、数理统计、分析和比对等方法后,我们发现国有企业在制度执行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制度分类查找烦琐。因国有企业都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企业规章制度繁多,种类多样,涉及面广,如某国有企业规章制度近500件(套),涉及战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研究、财务会计、人力资源、党建及综合管理等单位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制度文字数80万以上,这么多信息量分类查找比较麻烦,要精确找出及使用规定条文耗时费力,即便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在文件柜中查找翻阅也是效率低下的。
信息量大难于掌握。规章制度制定出来,首先要进行制度内容宣贯和学习,充分掌握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使员工尽快将制度的各项内容和工作流程熟悉和掌握,以便更好地指导员工参与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怎么让员工掌握,企业中进入单位久一些的员工,可能掌握规章制度会多一点,培训学习制度相对容易,但也很难对每一条规章制度都了解清楚,尤其是新入职的员工仅通过简单的培训,短期内很难掌握,不能很好地掌握制度的内容要求,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就大打折扣。
检查监督易出现疏漏。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企业要做好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管业务部门对制定的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有一定的麻烦,首先检查人员要对规章制度内容非常了解,明白要检查哪些内容,如果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疏漏,督促效果就会减弱;另一方面,诸多的管理条文,哪些执行到位,哪些没有执行到位,很难迅速知晓并做出管理决策。
提升规章制度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为了提升制度的执行力,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创新采用一种新办法――制作规章制度流程卡,提升规章制度管理的可视化,进而从根本上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根据运行正常有效的规章制度,结合企业本身实际,制订出涉及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方面的业务流程,明确流程管理责任,并用MicrosoftVisio软件统一表达出来,浓缩在名片大小的卡片上。
这里所说的流程是从企业战略出发,从满足客户需求出发,从业务出发,进行流程规划与建设,具体做法与过程如下:
明确流程明晰权责。首先,确定业务流程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其次,引导组织业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单位实际,并现行有效;再次,组织各梳理规章制度中的关键流程,遵照原则是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指引项目要求,选出涉及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方面的业务流程,制订流程计划并由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确保流程计划覆盖单位重要方面;接下来,再由各部门按照流程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按照Visio的统一格式编写流程图,经过部门和单位二级评审和审定,以此确保业务流程图符合单位实际且科学合理;最后,从方便携带和使用的角度出发,我们将完成的业务流程图缩印在只有名片大小的流程图卡中,用可以拆卸的铆钉连接在一起。这样做的好处是易于员工拆卸下来单独使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企业会根据未来发展形势的变化而不断优化和完善自身的业务流程,方便我们及时更新业务流程卡,保持业务流程卡的流程信息与企业规章制度要求一致。
完成的业务流程卡
图表直观方便使用。我们选取流程中《对外学术交流管理流程图》,员工通过查阅流程图,可以获得以下信息:熟悉和了解该业务流程的整个处理过程;该业务涉及主管部门(科技委)、保密部、财务部及所级领导;该业务流程包括征文布置、论文审查、论文复审等的五个阶段;流程进行过程中所形成一些中间见证材料等。
清晰明了提升效率。业务流程卡的编制和使用,对国有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流程卡上的流程信息是简单以图表的方式展示了关键的业务流程,无论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都很容易明白该业务是哪个部门归口管理,整个工作流程需要怎么做,审核审批需要找哪些部门和单位领导,这要比查阅规章制度要更方便快捷,也能尽快掌握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大大提升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查阅流程中关键流程,较为容易地确定流程中关键控制点,对参与该业务工作的各个部门进行监控,对未按照流程要求的人员依照制度处罚依据进行处罚,进而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
实行规章制度可视化的效果
通过制作业务流程卡,使得企业规章制度中的关键内容跃然纸上,实现了管理的可视化效果。目前,我们将业务流程卡发放给每一位管理人员,通过查阅业务流程卡,员工可以在实际工作中用更短的时间查询到需要的业务流程,高效掌握单位的重要业务程序。
实行规章制度可视化的后续建议
从严格意义上说,没有一项制度是完美的,业务流程卡虽然经过两年的时间编写和审定,但也不是很完善的,业务流程要根据企业内外部情况的客观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今后我们在制订新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要梳理出关键的业务流程,充实到企业的业务流程卡当中,完善这本流程卡。通过梳理业务流程,运行业务流程,不断发现业务流程中的不足,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使之运行更顺畅、更有效,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出正确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农村公路;预算;策略
中图分类号:F54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9-0097-01
一、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使企业资源取得最佳配置的管理模式,是一种以人为本的集成式管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个单位预算是否合理到位,直接影响到下一年度利润目标的实现、投资项目的安排、资金的运行、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等诸多方面。它可使决策者比较清晰地预见未来的经营情况,对各项业务作出预见性的安排和调整,将决策目标和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并结合自身管理的需要,是解决“如何最好做正确的事”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要认识到全面预算管理的先进性和重要性。其次,是要认识到预算管理不是财务部门的独角戏而必须全员参与才能做好。
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制,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全面预算管理体制的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加强法律、法规与《预算法》之间的协调统一。在修订《预算法》的同时,各项法规都不宜过多的规定财政支出的问题,凡是涉及到财政预算规定的都应该符合《预算法》的要求,与《预算法》发生冲突的,应一律从法规中删除。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基金预算,并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的预算工作。努力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充实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从而有效的确保政府预算的完整性以及科学性,其中对预算收支科目进行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对政府预算管理的透明度进行提高。在其科目设置上要尽量的把复式预算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进行体现,不但要把财政预算内收支包括在其中,还要把预算外收支包括。可以采用按照部门对大类科目进行设置,然后下设明细项目,就是在大类科目之下再依照实际情况对支出项目的款、项以及目级明细预算进行编制。
三、加强农村公路全面预算管理
1、正确的预算观念
全面预算贯穿于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全面预算执行的必须得到领导的支持,但也离不开员工的参与。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应鼓励员工多参与编制、控制预算工作,更好为预算管理贡献力量。这不仅可以加大信息交流的力度,更能实现全面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单位内部网站等方面,可以加大全面预算管理理念的宣传,树立正确的预算观念,为单位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依据。单位经营管理的最大目标就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全面预算管理是否有效将直接影响到农村公路建设的经济效益,树立正确的预算观念,可以对单位管理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在提升员工自身能力的同时,还能将其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单位利润最大化的实现。
2、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前提。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完善的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置方面,要设置专门的全面预算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管理机构一般设置在级别较高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预算的编制、审定、协调、调整、信息反馈以及业绩考核,具体可包括预算工作领导小组、预算工作小组和常设管理机构等。而执行结构则主要是各职能处室或者科室,具体负责本处室或科室所涉及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等工作。在规章制度方面,要对各个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能、权责、主体等作出详细合理的规定,让预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按照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全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性强的计划管理、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设置要做到能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用制度规范农村公路建设,使农村公路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现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监察部门以及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达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第三,强化建设资金监管,确保工程专项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是资金,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设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约束。
4、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完善资金渠道,集约使用资金
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对一些不影响农村公路整体规划的路面养护、道路设施修整、应急抢修进行简化,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进行简化,以利于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完善计划结算制度,加强对执行计划结果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节余资金,避免被占用或挪作他用;对已占用的养护资金要尽快归还,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严格进行科目核算,正确规范项目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的核算分类和列支。
5、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资金管理
为保证核算效率,要严格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准则和交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采用单独设立会计科目方式核算支出,避免会计项目核算混淆;对项目费用支出管理单应附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和印章,对于相关结算单或项目考查表等相关资料,确保手续齐全。此外公路单位的会计核算既要与财政改革相衔接,与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相吻合,又要保证行业管理的要求。
6、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在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与之对应的财务、资金、技术、费用、供应、销售等业务系统,在技术方面解决好企业信息传递、信息共享、系统集成等工作。解决了预算准确性差、控制不力、分析困难等难点。实现企业集中管控、流程固化、业务协同、风险预警、实时控制、及时分析。在信息化模式下,体系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控制、预算分析、预算调整、预算考核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维度分析,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运用预算分析结果制定配套考核制度,从而达到精细化目标,最终实现从预算管理信息化到信息化预算管理模式的转变。
四、结语
综上,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全面、系统地对全面预算管理进行审核,从加强预算计划管理、专款专用、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改善当前农村公路预算问题,使农村公路资金管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海南万宁查处15名“不干事不担事”干部。(新华网10月26日)
今年以来,海南全省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启动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以来,陆续查处系列案件,其中万宁市15名“不干事、不担事”公职人员日前被立案查处。
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形象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形象,公职人员“不干事、不担事”,在其位不履其职,不仅损害国家政府的形象和信誉。而且严重影响党群干部关系,在中央大抓干部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些有干部漠视纪律红线,践踏规章尊严。所以治理国家公职人员“慵懒散”势必在行,但要达到标本兼治,还需制度跟上。
当前,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庸庸碌碌、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出工不出力,败坏了政府形象,老百姓已对此非常不满。所以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力度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项急需解决的任务。
要想治理“庸懒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要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常态化约束机制,要以责任严格落实和制度真正执行,破解治理“庸懒散”难题。同时,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巡查,督促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使官员的一举一行都置于群众的严密监督之下。只有给那些“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的人当头一棒,才能有效遏制“慵懒散”现象发生,才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守岗位职责,做好人民的勤务员。
1、个别职工安全意识不强。三起事故都是个人违章造成,反映出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思想麻痹,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意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相关方单位在职工未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安排作业。责任单位没有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导致职工安全意识得不到有效强化。
2、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港口《维修作业控制程序》、《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现场施工作业前没有规范履行相关手续,在作业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将安全承诺落到实处。现场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没有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完善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标准,没有细化检查方案,突出重点、做到全覆盖,留下了盲区和死角。
(二)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策
1、夯实基础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之成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每一项生产作业活动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避免出现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完善安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同时,要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保证各项规章制度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相符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秦皇岛港应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对照工贸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积极构建公司级、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平台,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活动,采取对标自查、组织专业人员“会诊”方式,不断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推进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精细化管理,加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制定细致的安全检查计划,建立“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现场监督检查模式,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完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标准,提高安全检查工作效率和效果;重点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强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消除同类事故隐患,完善现场安全隐患及问题整改、验证、反馈,加大经济考核力度;加强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各类隐患台账,定期分析研究,评估现状,监视趋势变化,寻求事物规律,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风险预控能力;对事故隐患处理坚持“不放过”原则,追责惩处,堵塞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4、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强化维修作业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维修作业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特别是涉电作业、复合(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较大,要落实施工许可制度,重点做好维修过程中停送电、停机挂牌等环节的管控,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予以追责惩处,确保维修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大学章程;重要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4-0020-05
构建完善的现代大学制度,对大学的内部管理而言,是为了使大学教学、科研、管理有规可循,建立起符合大学发展规律的自主办学、自我约束、高效有序的管理机制;对大学的外部环境而言,是要正确处理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甚至是大学与家长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为大学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只有大学内外部环境达成了和谐有序的相互依存关系。才能免去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与牵制,激发出大学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实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初衷和目的。理性的大学制度的构建能够为大学搭建起平衡的秩序,使大学的办学传统、先进的理念得到历史的沉淀与升华。这是世界一流大学发展、成长的普遍规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提出了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和主要内容,为加强我国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而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大学办学和管理的“宪法”,是大学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纲领”与“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与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以大学章程为抓手,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大学实现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
依法办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首要内涵,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办教育的头等要求,大学要在法律的框架和要求下合法合理办学,更进一步讲,作为法人,是要在自己的章程规范下依法办学。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就对学校章程的建设工作开始重视起来,在多部重要的教育法律和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中作出了专门规定。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6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组织机构和章程等基本条件”,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7条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等材料”,第28条明确了章程应当具体规定的事项。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这些法律和文件中,对大学设立的合法性以及大学章程建设的必要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遗憾的是,至今仍有一些高校没有制定自身的章程,使人对其办学的合法性、管理水平和办学的自主性不得不进行重新考量。只有制定和完善自身的章程,大学办学才称得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否则,作为法人来讲,其约束自身行为的机制都没有建立起来,何谈依法办学。所以说,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大学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
(二)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大学实现自主管理的规范路径
大学要真正实现自主管理,必须建立一套自主管理的成熟机制,无规矩不成方圆,否则就会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其办学自不可能真正落实。大学章程规范学校外部与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包括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学校与校外相关主体(校友、家长等)等多层面重大关系,它是学校办学与自主管理的基本纲领和重要依据,是连接外部教育法律与校内具体规章制度的桥梁。教育法律对学校办学的指导是宏观的、框架性的,而校内具体的规章制度则是微观的、局部的,必须存在大学章程这一“宪法”把学校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固定下来,按章办学,才会使学校的管理有章可循。国外大学章程一般都对学校的管理体制做出明确的规定,如哥本哈根大学章程规定,“评议会根据校长的建议,讨论并批准学校的组织机构、收支预算,决定学校章程的通过及修订以及批准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因此,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大学实现自主管理的规范路径。
同时,大学章程的制定能够进一步理顺大学的办学思路,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实现自主发展。在实地调研中,一所985的名校就是在制定章程的时候将学校的使命及人才培养理念予以明确,学校的一名行政人员对大学章程的意义这样解释“我们的人才培养理念到底是什么,一直没有很明确的说法,原来说法很多,换一个校长、换一个领导就换一种说法。自从我们写进章程之后,它就成为一个学校规范的共识,这个很重要。改革是需要的,但是多变对于学校的稳定我觉得非常的不好。”学校的办学使命及人才培养理念可谓是一所大学的灵魂,一所大学的特色与精华所在,如果学校经常跟着领导的更迭变换办学使命与人才培养理念,学校的办学传统如何才能积淀,学校的办学特色又何在。理念是制度的灵魂,有了理念,制度才有生命。大学章程正是一所大学办学的理念、总的纲领,没有它,其他规章制度就像没有生命一样,缺乏色彩和灵魂,其作用就会像分股了的麻绳少了合力,学校管理也会缺乏纲领,缺乏特色,缺乏历史传承。
(三)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大学加强民主监督的有力支撑
民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所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体现民主监督,才能充分发挥现代大学制度的积极作用,集体的智慧与力量是无穷的,同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应该有充分的民主监督,否则权力的行使势必会失去了界限,像脱缰的野马失去控制与约束。大学章程是大学办学与管理的“根本大法”,是一切规章制度的总纲,在大学章程中明确对学校权力主体权力行使的民主监督是校内民主建设的关键环节,民主监督有了其固定的形式与程序,能够帮助校内各层次主体意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进而充分行使自身的监督权利,使学校的管理进行得有理、有据、有效。得到校内各层次主体的广泛认可,营造充分的民主治校氛围。如上海交通大学章程第15条规定“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组织形式,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有:审议通过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学校章程、重大改革方案等事项:讨论决定住房、医保等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推荐学校行政领导等”。在调研中,上海交通大学的一名行政管理人员反映说
“教职工代表大会一直以来是校内重要的监督机构,但是监督什么、做什么没有明确规定,在章程中第一次明确审议什么、讨论什么、决策什么,教代会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通过章程把教代会的职责定下来了,其实给我们自己下套。比如说如果我们这里面没有写教代会要审议规划的时候,他们不可能跑到规划处来问我你的规划写完了没有,工作计划怎么样,不会来问我这件事情,现在他知道这是他的职责,这样也容易形成校内的相互监督。”因此可以说,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加强校内民主监督的有力支撑。
(四)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大学增强社会参与的重要保障
社会广泛地参与到大学办学的事务中来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涵,只有社会充分地参与到大学的办学中,大学才能够清楚了解社会对大学的需求并不断按照社会的需求调整自身的办学行为,为社会与国家谋福利。大学章程能够把社会参与的方式与人员种类以及数目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便于社会经常性地参与到大学的办学过程中,大学能够及时接收社会对大学办学的需求与建议,更好地面向社会办学。如巴黎第四大学章程规定了参与大学各委员会的外部人员的条件与名额。例如,规定校务委员会有16名外部人士,其中12名为:1名巴黎地区政府代表;1名巴黎市政府代表;5名全国工薪者工会组织代表:5名全国雇主工会组织代表。东京大学章程第8条规定,“东京大学将保持其组织的灵活性以应对社会和经济的变化。它将与校外的知识分子合作并不断地开发与国外的联系。它意图在促进网络式研究中运用全球化的视角发挥动态的作用”。湘潭大学章程第50条规定“学校设立校友会。学校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凝聚校友力量,为校友的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和条件。同时,通过加强董事会建设,促进学校和董事单位共同发展。”大学章程能够明晰地规定社会参与大学的方式与渠道,并且将这种渠道固定化,使社会相关利益主体能够有保障地经常性地参与大学事务,因此,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有助于增强社会参与大学事务,促进大学发展。
二、以大学章程为抓手。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大学章程是大学办学与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校内各项规章制度的“领头羊”,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国外的大学基本上都具备完善的大学章程,大学章程使大学获得了合法地位与自治权利,规范了大学组织的基本管理体制与治理结构,明确了外界主体如政府与社会等参与大学事务的渠道与方式,彰显了大学办学的使命与特色。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大学章程的建设要彰显现代大学制度的精髓,突出大学的学术本位精神,注重创设大学管理的民主法制氛围。因此,大学章程的建设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晰规范大学的基本治理结构
大学章程是大学治校的总纲,其最基本的职能是规范厘清大学的基本治理结构,使大学的管理有据、有“法”可依。在章程中明确大学的基本治理结构是世界大学章程建设的通行惯例,如规定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学术评议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及职责、校长及校务委员会的职权、学院及系等组织结构的权限与治理等。如英国大学的皇家特许状就对大学内部的治理结构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其中主要包括大学治理机关、大学治理所遵照的法律文件及程序以及大学主要管理职位等。国内大学章程的制定要注意理顺大学的基本治理结构,明确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种领导体制如何在校内更好地发挥作用,职权分明,形成合力;学校的决策机构及程序;各级学术组织(院系等)的权责分配及运行管理;校内各主体如学生与教师的责权利等,这些都是章程要重点规范的问题。如吉林大学章程就明晰了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界定了党委与行政的不同职权范围,从制度上更加理顺了党委与行政的工作关系,促进学校形成高效有序、合理合法的治理结构。
(二)体现学术本位的现代大学精神
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在《大学的理念》一书的前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大学是一个由学者和学生共同组成的追求真理的社团。大学是一个探索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组织;知识与学’术是现代大学的本质精神。现代大学制度中的“现代”不仅是个时间概念,更是指向大学制度要体现大学的学术本位精神。作为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大学章程更是要站在保卫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的风口浪尖上,充分体现学术本位的现代大学精神,引领大学的学术自由发展。如哥本哈根大学在其章程中对学校的目标与任务规定“进行研究并提供最高学术水平的高等教育。学校必须确保学术自由并为传播知识和学术成果作出贡献”。东京大学章程规定“东京大学的目标以学术自由为基础,不断追求真理、创新知识,使其教育和研究保持在世界领先地位”。国外的大学章程同时注重吸收学术人员管理学术事务和参与学校的管理,彰显了大学学术组织管理的特性,充分发挥了学术人员的主人翁作用。如耶鲁大学章程规定“每个学院的终身教授同时是行政人员,他们和校长、教务长、院长一起组成终身职员理事会。该理事会是学院的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教育政策、学院管理的事情”。哥本哈根大学章程规定“评议会由校长和14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任命的校外人员,还有5名院长,2名研究人员和其他教师的代表”。大学章程保卫学术自由,保障学术人员的主人地位和话语权的使命尤为重要。因此,大学章程的制定需要学校各层面主体参加,尤其是教师与学生,给其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机会,不能是行政人员闭门造车制定章程,否则制定出来的章程行政意味太浓,学术气息太弱,不能彰显学术本位的现代大学精神。
(三)定位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个性追求
大学章程是大学发展的定位器与指南针。是大学办学与管理的缩略图,一所大学的章程不能体现其办学特色与个性追求,那么大学的办学与管理也不可能富有个性与特色,出现大学千校一面的“怪像”也就不为怪了。看到一份大学章程文本的时候,应该是一所栩栩如生的学校景象出现在眼前,而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具,缺乏个性特征。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的过程,同时是进一步理顺办学思路,定位办学特色与个性追求的过程。对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从国外情况看,如康奈尔大学章程规定学校主要任务是“为了推动学校工业课程的自由及实践教育,学校主要教授与农业、机械相关学科的知识,包括军事战略等。”密歇根州立大学在其章程的序言中指出“作为政府赠与地的学校。其职责是提供农业、工业及其他课程的自由性及实践性教育,为学生的学术生涯和职业生涯做准备。”每一所大学都有其独特的办学使命与培养目标,章程犹如学校办学的一面镜子,从章程的文本中可以看到学校办学的特色与个性
追求;更重要的是,章程是学校发展的旗帜,指导并引领学校个性化发展。因此,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大学要注重总结提炼学校的办学特色,形成文字凝练在章程中,促进大学个性化发展。
(四)创设大学管理的民主参与氛围
民主是科学管理的第一要义,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涵。民主参与关乎大学制度的和谐,关乎大学内部各主体权益的平衡与顺利实现。大学章程是大学治理的“宪法”,大学章程有义务积极创设学校管理的民主参与氛围,以制度的方式充分保障大学内部各层次主体对权力行使的民主监督,开放多种渠道便利社会参与大学事务,使大学的办学与管理更加民主、更加开放。尽快形成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机制。
1.充分保障大学内部民主监督
大学章程对学校内部的民主监督主体与内容以文本的形式进行明确严格地规范有利于提高大学内部民主监督的力度与效果,充分保障各主体权益,实现大学的良性管理与和谐。如东京大学章程规定“东京大学的所有学院(系)、研究院及附属机构等,作为自治管理的基本组织单位,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整个学校的管理”。目前国内的大学章程对于校内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明显不足,大部分大学章程只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校内民主监督机构,具体的监督内容没有给出充分说明。上海交通大学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其章程不仅规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组织形式,还规定了其监督负责的主要事项,极大地激发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履行其职责的热情,促进了学校民主监督建设。我国大学要充分重视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地位,让每一位教师与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学校的管理与民主监督,创设多种形式使他们能够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对学校管理与建设的意见,并且将监督主体以及内容具体明确地写进学校的章程中。形成制度规范。
2.开放多种渠道便利社会参与
建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机制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大学不是孤立的象牙塔,它要为社会与国家建设服务,满足社会对人才与知识的需求。大学章程是架起社会与大学的桥梁,它可以明确社会参与大学事务的方式与渠道,使大学与社会之间沟通无阻。大学要充分利用大学章程的制度优势,把社会参与大学事务的方式与渠道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保障大学与社会的联通,提高社会对大学事务的参与度,增强社会与大学之间的默契配合。如耶鲁大学章程规定法人机构的19名成员中有3名当然委员,他们是“耶鲁大学校长、康涅狄格州州长和副州长”。波鸿一鲁尔大学章程规定“波鸿一鲁尔大学管理委员会对行政管理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尤其在大学发展规划方面提出建议,并且促进大学的地区融合。波鸿市市长和鲁尔大学友好企业的董事长为管理委员会成员”。而目前国内的大学章程对社会参与大学事务的规定不足,对大学与社会的联系规定得比较笼统,如某大学章程规定“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大学章程明确社会参与大学事务的内容、方式、程序,这样有利于提高社会参与大学事务的效果,加强社会与大学之间的沟通。
(五)规范校内具体规章制度建设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法律框架下,建设一个以章程为统领以学术为本位的协调统一的规章制度体系来引领大学发展。因此,依据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在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的前提下,以章程为指引,规范建设校内各项具体制度,使其围绕大学章程发挥合力共同服务大学的管理。
“徒法不得以自行”。大学章程的作用发挥需要更具体的规章制度来配合,共同构成大学的制度体系。章程制定后,学校要根据章程的规定,及时制订、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清理、废除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章程的规定得到充分落实与实施。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的基础文件和根本纲领,是制定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处于“母法”层次。因此,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不仅要与章程的规定相吻合,更要彰显章程的本质精神并细化章程的有关规定,使学校各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实地调研中,一些大学在制定章程后未及时制定完善学校的具体规章制度。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不能形成协调统一的系统,甚至有的规章制度都是过时不用的,这极不利于学校的办学与管理。科学的制度建设能够使大学形成一种长久的竞争力,引领大学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丰硕的成果与进步。
总之,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大学章程建设是其重要内容和抓手,各高校要通过大学章程,清晰规范大学的基本管理体制。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个性追求,注重民主监督与社会参与,贯彻大学的学术本位精神,引领学校持续向前发展。制度沉淀文化,制度传承精神,制度创造未来,期待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科学民主的现代大学制度带给大学一种核心竞争力,让大学的管理焕发光彩,让大学持续长久发展!
注释:
①⑦⑨陈立鹏,陶智,国外大学章程对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启示[I].中国高等教育,2007,(10):60.61.61.
②⑥马陆亭,范文曜,大学章程要素的国际比较[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59.200.
③⑧陈立鹏,梁莹莹,日本的大学章程建设[U].中国高等教育,2010,(17):62.62.
④孙贵聪,英国大学特许状及其治理意义[J].比较教育研究,2006,(1):13.
⑤张文显,周其凤,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J].中国高等教育,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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