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收集5篇)

时间:2024-07-13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篇1

2010年和2013年所有物资采购事项均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

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梳理,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自查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近两年物资采购流程和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零星物资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采购,大宗物资采购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坚持集体决策,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招标,采购工作是否执行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采购过程中的验收、决策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等。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上报,要边自查边完善物资代购制度。

(二)检查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

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各区粮食局要抽调业务骨干,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近两年发生了大宗物资采购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区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实地了解物资采购流程和管理现状,并组织座谈和交流,及时总结物资采购管理先进经验。

(三)建章立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

各单位要针对目前物资采购流程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特别是针对大宊物资设备采购提出系统性管理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采购计划审核等各项制度,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和操作。通过本次专项治理,要对现有的采购制度进行总结完善,不断提高粮食系统物资采购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完善零星物资采购制度的同时要重点建立健全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性机制,杜绝违反制度和程序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治理措施。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对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物资进企业检验、复检、入库,资金结算等过程进行全面检查。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篇2

1.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新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基础是过去那种从未实施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时期过渡而来的。虽然说通过一段时期的改革,高校资产那种根据隶属关系,由多个部门计划、购置、多头、重叠、交叉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很大的改革。但是,旧有的一些因素,仍然顽固地寄生在现在管理体系中,特别是一些中小规模的高校中,这种粗放型的管理体系,导致设备的购置和管理缺乏完整性和有效联系,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管理原则。具体说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存在如下问题和缺陷:

1.1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存在对资产的核算、建设和配置不够科学完善

单纯靠会计核算其实不能客观反映固定资产的实况。旧的核算方式很难将时间维度引入,资产折旧无统计,固定资产价值有水分,失真。同时在资产建设和配置方面,管理体系中的计划和论证存在着部门本位主义,资产的配置自下而上申报,上层往往被动接受,缺少顶层管理体系的决定决策、统筹规划及系统论证。管理粗放,制度流于形式,不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

1.2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存在人员流动性大和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高校规模的扩大化,使得资产使用部门增多,而各部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又非常地不稳定。同时,资产使用各部门非常缺乏具有相关知识的专门资产管理人员,差不多都是兼职人员在做,这种态势不符合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客观需求,很难保证高新资产的合理使用、跑冒滴漏和安全完整。校内部门之间的整合、校内的人员人事变动,包括一些人陆续到点离退休,这都需要对资产进行交接和转移,如果管理体系中没有制度和管理作为约束,就会很快导致资产的大量流失,最终使资产管理陷入混乱,而且这种混乱与日俱增,使资产管理成为一团乱麻。

1.3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中普遍存在账账、账实不符

由于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一些高校管理针对的角度的管理运行的系统有许多不同之处,这样就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资产登记与报账产生一定的时间差,加之众多部门之间与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没有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久而久之形成账与账之间的不符,账与实际情况的不符。比如,那些业已报废、报损或遗失的资产,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清查、核销,是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流失,很难管理到位。

1.4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对闲置资产的清理和处置存在缺陷

缺乏科学的论证和统筹规划,经常出现重复采购现象,资产使用率很低。据有关资料统计,高校部分资产利用率仅有30%左右,出现许多闲置资产。资产后续管理出现监督约束机制的真空地带,重购置,轻管理,不能有效建立起日常登记、保管、养护、丢失赔偿等制度。

1.5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中普遍存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个管理体系完善,其本质是一整套管理制度和执行力度的完善。由于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使得资产的计划、购置和管理上有很突出的随意性,即使是一些表面制度健全的高校,也因为缺少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制度流于形式,缺少执行力,更无谈执行效果。对于资产管理工作好与坏的奖罚不到位,有利于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

1.6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中资产管理软件不完善是个瓶颈问题

信息革命为管理工作提供了便利,资产管理体系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软件保驾护航,那么我们的管理体系就会漏洞百出。磨刀不误砍柴工,管理软件的更新换代,对于高校资产的管理工作事半功倍。通过先进的管理软件,把资产管理工作系统化、科学化、人性化和理论化,这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2.构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有四个重要方面:一是科学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二是专业过硬思想过硬的管理队伍;三是高科技信息化管理手段;四是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1创新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实体架构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实体架构应该包括两大方面,一是资产管理机构,二是资产管理队伍。在这一组织和人员架构下,开展资产管理中的计划、招标、采购、验收、登记、发放和日常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完善管理体系实体架构的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1.1创建完善固定资产购置方面的采购中心

规范采购方式,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招标,是确保高校固定资产采购质量、堵塞采购过程漏洞的根本途径。要设置专门部门,有计划有依据地代表学校向政府采购中心申报采购计划,并承担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责报送相关材料。同时组织校内的小件物品或低值消耗品宜的采购工作。

2.1.2创建完善资产管理办公室

设置专门资产管理部门来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对全校的资产在存量、增量、流量等方面做到管理到位,账目明晰,以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要认真做好学校各部门资产购置申请的收集和审核,编制有针对性和符合客观需要的采购计划。同时,要及时跟进对新购置的资产的验收,所得数据要准确录入,打好标签,及时发放到位,并开展好资产账目、资产流动、资产处置、清产核资等工作。

2.1.3在资产管理队伍方面配置应设置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

高校下属的各院系处室要指定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这些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能够切实将各院系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能够履行资产的购置、报废、清产核资、记录报表、考核报表等资产管理工作,并能够准确宣传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尽到常态的监督义务。

2.2在实体架构基础上创新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

2.2.1创新完善固定资产购置的管理制度

有关文件规定:固定资产配置是指高校根据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高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该从三个关口加以严格的制度管理。一是计划关口。要重视资产购置的计划性,要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购置计划的论证和通过全过程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做保障,以做到严格审查,科学配置,慎重申报;二是预算控制关口。要通过完善的预算制度,来准确界定资产购置计划的可行性,打破部门小利益,要在全校发展的高度,避免资产浪费;三是论证关口。对于重大设备和工程项目,要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保障,来保证这些资产分量比重大的购置的必要性,并形成重大资产购置工作失误的问责机制,做到层层把关,有责可问,有错必罚。

2.2.2创新完善固定资产采购的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以文字的形式对采购组织工作与采购具体活动的行为准则、业务规范等做出的具体规定。高校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必须建立健全多种采购管理制度,以此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从而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满足企业其他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要特别突出体现以下几点原则,一是要在制度中体现资产计划申报关联因素与采购关联因素的分离;二是制度要规定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的相关程序;三是要明确规定在本校组建成立招标评审小组;四是管理制度要加强对零星采购工作的管理;五是要在管理制度特别强化对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只有管理制度的全覆盖,才能够保证资产采购的正常运转和高质高效。

2.2.3创新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在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要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要强调管理的连续性。一种资产使用过程中,从新到旧都有一个过程,不管何时何地,不论部门整合或拆分,不论人员更替或离退休,属于国家的资产是不可以由于而漏管或失踪的,要通过制度让资产始终处在管理之中;二是制度要体现资产处置的管理。一份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总有陈旧报废退出管理系统的那一天,这一环节如果管理不到位,就会成为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要通过严密的制度,防止部门和个人利用制度管理漏洞,来随意处置资产,随意变卖资产,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制订相应的惩罚制度,有效防控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要完善好资产的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2.3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必须引入资产管理信息化手段

信息化时代为管理工作走向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借助这一手段,我们可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现代化,从而很好地解决传统管理手段的漏洞百出和效率低下。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和专业的管理软件,建立健全校内的资产数据库,实现全方位的动态管理。特别应该引进网络版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借助这一系统数据库录入所有资产信息,将资产的编号、规格、型号、购置年限、厂商、供应商、进账日期、出厂日期、设备现状、使用人、价格、使用部门等等记录入库,并利用其资产申报、增加、查询、调动、处置、清查等管理功能,以及多种报表的统计功能,来实现管理水平的飞跃。借助校园网联动全校各层次管理部门,为决策层提供一个可以一览资产全局决策依据,实时记录、监控、了解资产的变动,实现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对资产账目的对账和汇总。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篇3

关键词: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起源于西方自由主义经济时期,完善于现在的市场经济时期。由于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时间短,现有经济体制的基础薄弱,国家公共投入少,所以实行充分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采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西方政府采购制度一般都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是由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决定的,如英国的政府采购法律除了对政府采购的范围原则、程序管理等做出了规定外,还包含了民事法律的、行政法律的、欧盟法律和遵守国际公约等多方面内容,虽然比较复杂,但却使政府采购在任何场合、任何条件下、任何环节都有法可依。我国的政府采购法,目前非常简单,连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解释都没有。《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依据,也是制定相关政府采购规章的根本依据,但这部法律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

(二)政府采购的规模较小。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起步晚,至今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及规模效益仍处在较低水平。从规模看,按国际上公认的一国政府采购规模应占GDP的10%~15%或财政支出30%左右标准衡量,我国2006年政府采购规模为3,681.6亿元,2007年的采购规模为4,000亿元,而我国2006年和2007年的GDP分别为209,407.0亿元和257,306.0亿元,与这个标准却相差甚远。从规模效益看,由于采购规模过小,因而其规模效益难以达到合理的水平。按国际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采购资金10%以上计算,而我国实际采购节约的财政金额与上述比例相比还有很大距离。

(三)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差。由于我国实行政府采购较晚,并且采购项目临时性的较多,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投资计划)中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不能够完全的匹配起来。因为政府的预算管理是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受我国国情的限制,政府的预算管理并不能够全面地顾及政府采购的各个领域,所以与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相比,还不能达到按照预算管理进行采购的条件。

(四)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较低。我国政府采购支出的资金节约率很多是与预算资金相比较得出的。受过去粗放编制预算惯性的影响,一些地方为了宣扬其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成绩,有意无意地把采购预算做大或者是对采购资金节约率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就会致使一些项目的资金节约率很高。然而,在市场经济中,采购资金的节约程度应该以所采购项目的市场平均价衡量标准,这样以采购项目的市场平均价比较得出的资金节约率,才是“货真价实、不含水分”的、真正的资金节约率。同时,由于采购手续繁杂,致使采购周期过长,效率不高。

(五)政府采购的运作程序不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机构建立的不够完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采购如何运作,没有统一规定,设置机构五花八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虽然大都设在财政部门,但具体设置不统一。由于机构设置不规范所以就导致了职能划分不规范,特别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运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不清,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没有规范的采购程序。

(六)政府采购人员匮乏。在我国政府采购人员匮乏主要表现在数量和质量上。数量上主要表现在我国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没有完整的体系性,分工不够系统化,在有的省市政府机构只有几个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没有详细的分工和合作,导致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够理想。在我国因为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比较晚,所以一些政府采购人员大多是原来的财政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这样就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的采购方式所必须具备和掌握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

二、我国政府采购问题解决对策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

1、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高效、经济、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其有效的运行和迅速的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相关法律操作规程之间还存在不协调的地方,所以要使政府采购制度有序进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工作效率,就必须在实践中完善和健全《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

2、建立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很短,许多政府采购机构设立不健全,导致政府采购中流程的脱节。因此,我们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完善政府采购机构,在明确采购模式的情况下,建立以商品采购为主,劳务为辅的采购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采购体系进行完善:第一,改革政府支出预算管理方式。在预算主体方面,要建立“部门预算”、建立预算项目库、改革预算项目,对预算编制进行分类;第二,完善国家金库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我国现行国库制度与政府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相矛盾的情况;第三,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政府采购后,直接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向供应商拨付采购资金,支出决算不需要层层上报,这就需要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户进行相应的调整,开设一个专门账户,用于核算各部门经核准进行政府采购的支出预算;第四,协调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目前,我国参与采购管理的机构除了财政部还有国家计委,负责规划、审批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大型建设项目;外经贸部负责对外招标的谈判以及我国政府采购与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相联系时的谈判工作。

3、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当今社会电子信息发展迅速,完善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可以使我们更快地了解采购信息。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对电子化采购平台的建设一直没有停滞。在当今多元化社会的前提下,我国应更进一步地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建立起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更快、更便利的采购平台。实施政府采购网络化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剂良药。以电子计算机为中心,建立具有现代技术与手段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管理,便于各级政府、各种采购管理机构、投标者、科研等部门查询、研究决策及运用。现在建立电子化采购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管理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利用计算机网络、政府采购信息并进行网上交易的一种现代化采购方式。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将招标文件在网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通过网络直接送达,投标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布,打破了空间限制,实现无纸化办公,可以节省普遍采购过程中差旅、食宿、人力等各项费用。网络技术不仅可以打破政府采购的时空限制,加快信息采集速度,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体现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2003年1月10日正式成立的政府采购中心,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等。该中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和信息服务处。

(二)政府采购制度的创新。所谓创新,是主观能动性的体现,而非顺其自然或被动地接受。他是行为主体更新、创造的一种行为。制度创新是对旧有体制的修改、增补和完善,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1、创新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政府绿色采购是指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购那些无污染、有利于健康及循环经济发展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有关政府绿色采购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组织、管理体制的总称,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得到重视,原因有三:一是环保效益,政府采购规模大,购买绿色产品或服务将产生显著的环保效益,鼓励厂商生产环保产品或服务;二是带动作用,政府采购的范围广,对涉及到的很多行业发展起带动作用;三是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对“绿色产品”的消费。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比较晚,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着力构建和完善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把绿色政府采购政策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而在我国,绿色采购工作刚刚起步,在借鉴发达国家制度管理经验的同时也要自主创新,建立与我国国情和制度相适应的绿色政府采购制度,使绿色政府采购制度不仅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保障。

2、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在我国加入WTO以后,政府采购工作趋向于国际化,为全面掌控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置政府采购行业的突发性、苗头性、倾向性、影响大和涉及面广的问题,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的风险,以前的一些监管机制已经有些滞后。根据需要我们应打破陈规,敢于创新,建立一套适合于我国市场并能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动态监控体系,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3、创新政府采购运行制度。我国政府采购的支出占GDP的比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更是相差甚远,所以当前我国应该加大采购规模,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探索出适合我们自己的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运行制度创新,即在政府采购实施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的组织下,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和步骤进行采购。政府采购运行制度创新的核心点就是研究确定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程序。通过政府采购运行制度创新要达到以下几个目的:规范程序,避免腐败;形成竞争,体现公平;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坚持采购规模与效益并重,在增大采购规模的同时,应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使其发挥更强的经济调控功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4、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政府采购的管理人员及执行人员,是政府采购的实施者,其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都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影响政府采购优良目标的实现。在我国政府采购人才匮乏,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也大多是原来的财政人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技能知之甚少。对此,我国应加快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政府采购从业队伍,应引进晋升、淘汰机制及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执业人员资格认证、执业范围与权限、资格晋升、资格淘汰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而作为整个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速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是一项很迫切的任务。

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首先应扩大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应根据政府采购的工作现状,求实求新。资格培训不仅要包括综合知识、采购对象(商品)所涉及的技术与知识、市场分析与判断技术、采购技术、缔约与履约验收的知识与技术、政府采购管理技术与知识;而且还要对政府采购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整体素质加以培训。职业道德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公正、诚实和责任感;其次就是政府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的与教育部门结合,在一些高等院校开设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课程,培养高素质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并更进一步在我国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

当前的全球经济危机是对于我国正在建立中的政府采购制度的一种机遇和挑战。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必须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的特点,把握机遇,及时调整战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管理制度、法律制度、运行制度和监督制度四方面入手,安排好我国相应配套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创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

(作者单位:河北维信税务师事务所)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剑,张攸峰.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财政研究,2006.5.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篇4

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研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及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和支付资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

财政部门要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要建立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防止借采购项目保密而逃避或简化政府采购的行为。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要会同国家保密部门制定保密项目采购的具体标准、范围和工作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组织实施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采购费用和其他费用。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要重视和加强专业化建设,规范集中采购操作行为。也不得将采购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再委托给社会机构组织实施采购。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打破现有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集中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

三、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改进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间的相互衔接。不断提高采购效率。财政部门要改进管理方式。整合优化采购环节,制定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各种采购方式下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和采购结果社会公开披露制度,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集中采购机构要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水平,通过优化采购组织形式,科学制定价格参数和评价标准,完善评审程序,缩短采购操作时间,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积极研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建立科学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凡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严格执法检查。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要通过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对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要严肃处理。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处罚办法。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等行为。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科学制订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抓好信息系统推广运行的组织工作,制定由点到面、协调推进的实施计划。

七、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执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2

一、政府采购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

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作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政府采购法》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了依法采购的市场规则,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支出行为和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程序,通过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奠定政府采购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石,促进国家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随着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成效不断体现,稳步推进了政府采购开发谈判,促进了我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2.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使用国家财政资金

对于以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服务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范围不断涵盖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范围,只有在日常经济业务活动中充分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信原则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才能够不断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执法采购行为,促使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法制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财政支出的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3有利于增加政府采购支出的透明度,防止腐败想象滋生

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政府采购法》的制度贯彻实施,充实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和采购过程信息透明、公开,从源头防止腐败滋生。

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现状

1.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实际执行情况不符,甚至存在较大金额的差距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是财政总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需报经人大批准,具有法律效益,也是单位政府采购的主要依据,无预算追加或者调整的特殊情况下,不得变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除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申报,还需要编报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在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表中详细列明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金额和采购方式以及明细清单,实际执行中需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无特殊情况不能调整,并在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中将单位实际执行的采购情况予以反映。但从目前现状来看,部分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中仍存在许多不足,比如从事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综合素质欠缺,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重视程度不足,从而导致出现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距,对于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过高或过低的估算了金额。新增课题任务申请的文本编写过于简单,而且往往流于形式,从而不能更好地反映出课题立项的依据,更好地反映出课题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且还存在项目支出结构和资金需求等内容不完善的情况;甚至部分工作人员由于出现预算编制的错报和漏报的问题,或者是没有及时更新政府采购相关知识,未能准确掌握每俩年度一更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在采购明细申报时出现错误,给实际执行带来困难。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的电子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必备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其专业技术性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存在改变用途和超标准采购的现象

政府采购预算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前期的市场调研或是受市场发展形式的影响,产品的价格产生波动,或者是工作要求的提高或者变动,产生了有意或者被动的改变用途、超标准采购现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匹配度不是很高,还不够规范,同时也表现为在具体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过程中没有统筹考虑事业单位的整体的发展方向,从而使得相应的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不能更好地反映出真实的资金需求。而且相应的财务管理的法制观念相对薄弱,归档意识欠缺,容易出现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相关工作报告和明细档案归档不及时,归档的材料也不完整;而且甚至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这都影响到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资金浪费的想象发生。

3.缺乏相应健全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体系

事业单位的发展离不开强大的控制和管理系统和体系,有切合实际的完善管理体系,才能使得事业单位在科学的控制和管理之下井然有序的发展。同样,健全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体系可以保证事业单位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1]。但就我国目前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现状来看,我国相当一部分的事业单位并没有建立完善而健全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体系,没有及时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制定适合单位自身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实际采购的执行中缺乏完整/细致的实际操作规程,自我约束力管控力的低下,导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出现偏差,没有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没有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管理工作

1.树立采购预算编报和采购人员的法制意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重要性宣贯,积极树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的法制意识,强调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单位总预算的有机部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同时,及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财政预算部门/财务收支部门/政府采购部门以及业务经办部门的职责,通过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定不同岗位的职责,是提高单位政府采购水平的基础。

加强对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就必须对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加大对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培训水平,从而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使他们更好地掌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更好地遵循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和政治性原则,以防止在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确定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模式目标

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就必须确定新型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模式目标,组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模式创新,修订过去陈旧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管理模式。引导事业单位相关的管理者要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性,并将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管理模式创新纳入到整个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规划当中。为了使得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并了解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的知识,领导者和管理者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需要短期培训,以更好地给员工普及相关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工作在单位管理和发展前景中的重要性认识。同时不断更新他们的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实现本企业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的系统化管理。

3.不断完善其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体制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企业要实现快速发展,就必须不断完善其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尤其是与财务预算有关的相关制度,更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实现制度化管理[2]。为此,事业单位要不断完善其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体制,注重对采购预算管理各个流程都要进行明确化分析和记录,从而更好地保障项目预算管理和其执行的规范化,更好地实现项目预算管理和其执行制度化。同时要应该积极强化项目过程控制,完善其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奖惩办法,并进行分级管理,增强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实现对预算执行的动态掌握,防止腐败想象的发生,从而更好地提升预算执行的效益与质量,积极地适应事业单位发展所面临的新需求和新挑战,进一步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促使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得以顺利完成,科学、有效的使用国家财政资金,保障事业单位积极、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对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资源的合理配置,防止采购预算编报和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促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得以顺利执行,促进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率,促进国家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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