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收集5篇)
时间: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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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今年是农业税全免的第一年。我所始终把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紧紧围绕年初预算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支,确保收支平衡。
1、财政收入总量进一步增长。2005年在农业税全免的情况下,坚持与国税、地税两个部门通力协作与配合,加强协调,组织财政收入收缴入库,做到了应收尽收,并实现了乡内无欠税的目标。在国地税部门的努力下,全乡实现财政收入892万元,对比上年增长109.79万元。
2、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05年预算支出完成612万元,比上年减少8.71万元。通过部门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确保了乡村两级工资发放、乡村机构的运转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
(二)乡村两级化债工作顺利推进。
1、乡级化债全面提速。在2004年债权、债务及资产清理认定的基础上,4月份制定了《**乡2005年化解乡级债务实施方案》,并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清收措施,分解了清收任务。工作专班对所有的欠款户都上门进行了催收,确保诉讼时效,全年共清收50万元。
2、全面清理核实村级“普九”债务。从9月下旬开始,组织工作专班对全乡在使用和未使用的村级学校所欠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通过清理核实,认定村级“普九”债务71.72万元。基本摸清了全乡村级“普九”债务情况。
3、全面完成村级债务化解任务。因村制宜,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办法,千方百计的化解村级债务。2005年全乡共化解村级债务307万元,占总额的55%。
(三)扎实开展依法完善农村二轮延包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依法完善农村二轮延包工作是今年财经工作的重头戏,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具体承担延包办职责。从3月份起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乡依法完善农村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半年的工作,签定和发放家庭承包合同10264份,其它承包合同122份,发放经营权证10264本。让全乡的农民都吃下了“定心丸”。
1、加强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领导。为了做好我乡的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专门设置了两个工作部门,即由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和由乡农委、乡财政所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2、加强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在制定全乡《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时,采取了三上三下的办法,广泛地征求了意见,多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照了各级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了我乡的特殊乡情,用于指导全乡的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3、加强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政策宣传。为把政策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晓政策,户户参与二轮延包工作。全乡上下层层动员、层层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公开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各项政策,宣传全乡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好典型。在《农村财务会计》、《三峡晚报》、《湖北日报》农村版、《三峡晚报》、《夷陵新闻》等媒体上宣传我们的经验用稿10篇。
4、加强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责任。在这项工作中,我乡签定了四个工作责任状,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5、加强了依法完善二轮土地二轮延包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把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口。一是把好了政策法律、业务培训的关口。二是严把检查和督办的关口。三是严把重点工作环节的验收关口。
6、加强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调研。由于我乡情况特殊,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我们把调研工作贯穿到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并有一支强大的调研队伍开展工作,使很多疑难问题得到了顺利解决。
7、加强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我乡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用大量的时间,花大力气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乡、村、组联动,形成了三级调处网络,逐一进行了调解,把这些矛盾进行消化。并建起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中心,给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说话的地方。
8、加强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在该项工作基本结束后,我们组织了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的培训,安排大量地人力归集各种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加予整理和归档。全乡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各种档案和资料共有235卷,并设专人专柜进行管理。
(四)扎实地落实了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2005年中央、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我所紧紧围绕上级各部门的政策,认真落实,按政策、按标准、按时按质全部发放到位。真正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1、农业税免征,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2005年,我乡共免征农业税108.99万元。
2、兑现水稻良种补贴及粮食直补资金。4月份,按照宣传、培训、农户申报、村组审核、告示、汇总上报、组织兑现的程序,对水稻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等指标进行了详细公示。9月份,组织专班直接送到了农户手中,全乡共兑现补贴资金62.19万元,其中:水稻良种补贴26万元,粮食补贴36.19万元。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兑现。2005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按照制发公告、资料审核、开设帐户、存折送达、签字认定的程序全部落实到位。全乡共发放存折138本,发放资金8.28万元。
4、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兑现。2005年两免一补资金全乡共落实免费提供科教书、免收杂费、寄宿生生活费资金25.12万元。
5、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由于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改为现金补助,为了迅速兑现到户,组织了三个工作专班将资金直接送到了每个农户手中,全乡共兑现补助资金302万元。
6、完成一折通信息采集工作。为了确保粮食补贴等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不断提高工作效益,降低兑付工作成本,根据区局统一安排,组织专班对“一折通”基础数据进行了采集,确保了“一折通”顺利推行。
(五)规范乡村两级财务管理
1、进一步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2005年在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服务合同制和村干部基本工资按月银行直达的基础上,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通过一年的运行,基本确保了村级机构正常运转和收支平衡。
2、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报告会制度。为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真正落实村民民主理财权,2005年在部分村推行了村级财务报告会制度,其做法被《农村财务会计》等多家媒体报道。
3、对村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结合村级换届,组织专班对全乡20个村进行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对转制事业单位实行财务审计。为了配合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组织专班对水利、畜牧两个单位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审计时严格按照《夷陵区零户统管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审计中立足“五查五审五看”:一是查票据,审“收支两条线政策”是否落实,看有无小金库、帐外帐;二是查支出,审补助、福利费的发放情况,看有无超标情况;三是查资产,审资产的添置和处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看有无侵占、丢失;四是查往来,审帐实是否相符,看有无乱记往来、乱转帐和调帐;五是查疑点,审资金流向,看有无贪污、挪用。在审计中,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8.2万元。
(六)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1、国有资产实现微机化管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所有国有资产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2、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年对小车维修、政府大门改建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全年采购金额达120万元,节约资金13万元。
3、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在[2003]10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资产管理办法。
(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顺利进行
1、积极投入到改革之中。根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关精神,我所及时编发了复习资料并组织干职工认真复习,在全区统一考试考核中我所的杨金宝同志取得了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在这次改革中,我所共分流5名同志到其他乡镇工作。
2、协助做好了乡级事业单位转制工作。在这次改革中,我们组织专班对转制事业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锁定了债权债务,并与各中心签订了国有资产租赁协议和记帐协议,确保了事业单位顺利转制。
(八)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财政形象
1、推行六种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了优化服务,树立新的财政形象,推行了六种制度。即:一是推行服务承诺制;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三是推行提醒服务制;四是推行传递服务制;五是推行服务回访制;六是推行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推行这六种制度,树立了“清廉、务实、规范、低调”的财政新形象。
2、完善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为了全面完成2005年各项财经工作任务,更好地促进工作,根据区局下发的量化考核办法并结合我所实际,分岗位完善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了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严格执行细则,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面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重点加强了对内部经费的监督,分季度在所务会上公开了经费开支情况,为了加强外部监督,专门聘请了八名行风监督员监督我们的工作。
(九)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
1、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根据区、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所紧紧围绕“三强一创”的活动主题,创新教育活动方法,用制度做保证,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①、狠抓了学习和主题活动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党性提高。
②、狠抓了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促进本支部建设更上一层楼。
③、狠抓了整改和总结提高,促进本支部服务水平增强。
2、政风行风评议顺利进行。
1、是及时制定方案和召开动员会
2、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所长、支部书记黄成鹏同志为组长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将行评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对评议工作进行指导、汇总、分析、报告,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行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明确了任务,明确了责任。
3、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所办公楼外墙上的醒目位置悬挂一条固定标语,在公开栏挤出一个专版,建立了行风评议专栏,开通了举报电话,并在广播电视上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宣传。
4、是公开承诺,接受各界监督。结合我所的工作实际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了《**乡财经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印发到全乡20个行政村,18个行政事业单位,10多位政府主要领导及全所职工手中,并在乡广播电视上进行公开承诺,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是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了座谈会。我所聘请了由人大领导、纪委领导、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乡村两级领导共8人组成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召开了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颁发了《聘书》,充分征求了他们对财政职能转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强化管理、开拓创新等方面的意见。
6、是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结合我所实情印发了《**乡财经所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表》,征求了20个行政村,14个乡直单位,9名上级领导及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份。通过简报的形式对征求意见的结果进行了通报。
7、是强化自查自纠和整改。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全所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对照民主评议行风的内容,联系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人人写出了自查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个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召开了所长办公会,认真梳理了征求的意见,检查了我所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我们逐个问题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分别落实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8、是狠抓行评效果,工作业绩再上台阶。通过开展行风评议,我所的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十)、加大了创新力度,不断提升财经工作水平。
1、组建农村土地纠纷调处中心。为了集中解决土地矛盾纠纷,给全乡农民提供一个说话的平台,结合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在全市率先组建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中心,并建立了乡、村、组三级调处网络,集中解决和调处由土地承包引起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中心的创办做到了三到位三规范:三到位即一是人员到位;二是硬件设施到位;三是调处氛围到位;三规范即一是印刷了规范的调解文书;二是制定了规范的调处程序;三是制定了规范的调处制度。调处中心自成立以来,成功调处了16起情况复杂、矛盾比较激化的纠纷,。其做法被《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经信息网》、《中国农村政策研究网》、《湖北日报》农村版、《人民网湖北视窗》等多家媒体报道。
2、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报告会制度。为了增强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我乡在全区率先推行村级财务报告会制度。由乡纪委牵头,财政所负责,在各村召开财务报告会,会上由各村主任向与会的党员、村民代表作2004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及2005年财务收支预算情况的报告,详细公布收支明细,认真听取并处理与会代表的意见,通过党员、村民代表的审核把关,提高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进一步丰富了财务公开的形式,规范了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了民主管理,从而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并被《农村财务会计》报道。
二、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乡级财力缺口大。由于财源建设相对滞后,缺乏新的增长点,财政收入增长较慢。同时,农业税免征造成减收90万元,使乡级财力缺口进一步加大。
2、乡村债务化解难度太大,缺乏有效措施。由于乡村债务复杂、涉及面广,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缺乏有效措施,化解难度较大。
三、2006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总量,实现财政收入850万元,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一般预算收入350万元。
2、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一般预算支出570万元
3、加速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化解乡级债务10%,村级债务20%。版权所有
为进一步推进村组财务民主管理,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根据泰委农办[2013]28号《关于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村财务“二年一轮审”和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财务清理的范围是本镇所辖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民委员会和单独核算的村民小组。清理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
二、清理内容
1、财务管理业务程序履行情况。是否按照市发的财务管理业务流程,规范开展各项工程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村级举债,资产、资源性发包;是否严格实行村组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依照规范程序实行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
2、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收入,包括发包上缴、转移支付、一事一议、上争、扶贫、捐助、奖励等资金是否全部交镇统管;村组合同档案是否交镇代管,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合同兑现管理;双代管中心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明确专职的会计业务审核人员,已入帐的财务凭证上是否有审核人员的签章;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定额度以下的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有相关的会议记录。
3、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规定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有无工程预、决算方案,超预算工程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事一议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村部建设,环境整治,康居村创建,道路、桥梁建设等工程项目是否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分项核算。工程完工后是否经过审计验收,结算后是否转增为固定资产;所有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后,镇“双代管”中心是否按照相关申请拨付手续通过转账方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承建单位或个人。
4、新增债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债务管理台帐,并及时登记债务变化情况,有无随意举债现象;是否举债用于兴办公益事业,举债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村干部无偿借用村级集体资金,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5、代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付金限额制度,支出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是否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用现金支出证明单支出的项目,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是否齐全;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是否打卡到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施工方是否提供正式票据。
6、审计监督情况。是否开展村组财务“两年一轮审”工作,是否开展一事一议资金、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转移资金和村干部离任的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有无处理到位。
7、村组用工使用情况。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用工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按季公布、年终结算平摊”。村组集体资金支付集体用工的,是否实行一事一报,是否有详实的用工明细,是否由出工人亲自签字领款;有无以用工名义支出招待费。
8、民主理财、村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先理财后入账”的财务处理程序,及时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村级所有收支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并有完整的理财活动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有无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公布内容是否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三、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年海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由财政所、监察科、经服中心、经管统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镇上成立三个专项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按时开展各村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2日前)。
因2011年和2013年2月份镇政府已分别组织了一次村级财务清理自查自纠活动,此阶段直接由经济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清理审计资料,并及时将资料、统计表等发放给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成员。
2.集中审计和查处阶段,时间为8月23日-9月6日
由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财务进行逐一清理审计,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班子对每村(居)要形成详实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底稿,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纠正到位。对检查出的涉嫌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上报镇纪委研究处理。此阶段各村必须全程配合清理、审计工作,清理审计小组组长负责填好所有“市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与经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村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的清理审计报告一并交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组长。
一、人员管理
1、各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主任具体分管财务工作,村文书担任总会计并具体负责业务工作,全村专业会计、出纳根据业务需要设置。
2、财务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由村民(或代表)大会讨论推荐,经乡农经站审查、批准后,报市农经站备案。有条件的村组可实行会计委派制,因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离任审计,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货币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由出纳管理现金收支和保管工作,会计管帐不管钱,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存款。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代收、代支资金,但必须在五日内向出纳交清相关手续,否则,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2、现金实行限额使用。村出纳现金库存在2000.00元以内,组出纳现金库存在1000.00元以内,超限额款项应及时存入银行。违反此规定的村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一切开支必须注明事由,有经手人签章,经领导签批后方可支付现金,不具备上述报批条件的,出纳不得给予报销付款。
3、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存款日记帐。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结存,做到帐款相符。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存款进行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乡农经站核查处理。
三、票据管理
1、各村组必须使用由市农业局设计和监制的各种帐、表、册、簿。由村文书负责管理,重要凭证实行领销制,收回的存根联要妥善保管。
2、村组向农户或外单位收款时,单位及经办人印章必须齐全,不允许白条收款,白条子抵库;采购货物时,必须使用正规发票,严格控制自制发票,否则视为无效。
3、所取得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一定要及时装订成册,按年度由村文书及时集中归档保管。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预、决算制度。各村组财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年初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并经理财小组讨论,报乡农经站审查后,提交村民(或代表)大会通过,年终如实编制决算方案,并张榜公布。
2、财务审批制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支出,必须按照先报告后开支的原则和审批程序执行。村组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签批,重大开支由村两委共同审签。一切开支必须首先填写《村社合作经济组织费用开支报销单》,并严格按照报销单所规定的项目内容、程序要求进行填写报批。必须附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注明开支事由,有经手人签字,组级开支还必须有村民小组长签字,报领导签批后出纳方可给予报销。每季度对所有开支报销单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审讫章”,送农经站审查、签章后,会计方可入帐,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3、会计核算制度。村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和监督一切经济活动,达到帐务处理规范化。村内一切收支必须纳入帐内核算,严禁账外品迭、坐收坐支、以支抵收。
4、各类结算资金必须设置往来明细帐,要经常清理、结算,对应收款项要及时催收,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核销,若人为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相同金额进行赔偿。对原向各单位和个人的借款要建立分户帐,逐步有计划偿还,禁止新借款发生。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村民(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农经站审批后核销,计入其他支出。对确需借款的,经村民(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农经站备案,否则,谁举债,谁偿还,集体不予支付本息。
5、村给各类财产物资要落实专人保管,健全登记、使用、保管、折旧制度,并纳入帐内核算,定期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对确需报损、变卖的财产,经村民(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实施,避免资产流失。
6、工资、奖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严禁以任何理由自制误工补助。
7、民主理财制度。各村组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享受干部待遇,负责按季、按月对本单位收支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干部报酬、承包合同和其它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村要有统一的民主理财日,并在理财日全面审议村组上月的收支单据,审议合格的,由理财小组长加盖审讫章。
8、审计监督制度。各村必须按季将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印章的收支单据报送农经站审计方可入帐。农经站统一审计时间定为每季末月的20-30号之内,无故拖延送审者,每拖3天,扣会计、出纳人员年工资的1%,连续两季不送审者,政府将建议村更换会计人员。
9、财务公开制度。为健全村务公开管理措施,所有村组必须全面推行由市农业局统一设计印制的财务公开榜,每次财务公开榜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章,报乡农经站审验盖章后进行公布,并同时报送财务公开榜底表一份留乡农经站存档备查。各村在农民负担专题公开的基础上,要将全年财务收支计划、每月(季度)收支情况、各专项工程的收支结余情况、全年收支决算、收益分配、内部往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情况,全面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村组财务常公开,真公开。
10、报表制度。各村必须按政府各部门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报表,会计要对上报的各类报表认真审核,协调平衡关系,各类报表均不得迟报。
11、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等。年度终结,会计人员应将会计资料分类、整理,按规定格式立卷,卷脊贴上标签,编制保管清单,归档管理。
明确专人管理,建立会计档案案卷目录和查阅登记簿,不得散失、损坏、涂改和随意销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动用。达到档案管理规范化。
五、农民负担管理
继续贯彻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明确农民负担管理政策
村组内为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需要向农民筹资或筹劳的,必须实行“一事一议”。公益事业筹资,每年每人不得超过15元;筹劳,每年每劳不得超过10个工;筹资或筹劳两者只能取其一,不能既筹资又筹劳。要严格区别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充分利用好“一事一议”管理政策,把农村公益事业办好。对生产筹资要根据实际需要,按“一事一议”程序立项提取,可不受15元限制。
所有和向农民筹资筹劳,必须严格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2、明确农民监督权利
除市政府另有专门文件规定和经村内或组内村民自行讨论通过并报经市农业局批准两种情况外,农民可按《农民负担监督卡》缴费,拒缴任何部门、乡、村组擅自另外收取的其它费用。
六、收益分配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对集体资产评估产生的溢价、受赠资产以及依法征、占用土地的收入,必须转入公积金,要据实编制年终财务收支决算方案,对未实现的收入和超预算的支出、未实现的目标要写出详细的报告加以说明,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农经站审查,经农经站批复后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分配工作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足积累”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要严格控制享受固定补贴的职数,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超过3人;1000—2000人的村,一般不超过4人;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5人。村三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干部的报酬,应根据办事处制定的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及批复情况执行,其他人员的报酬,由村“两委”根据个人的出工时间及完成工作的质量,对照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定误工补贴金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分配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向村民公开当年财务收支决算方案。
七、奖励和处罚
1、村组财务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应纳入年终考核,与报酬挂钩,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村组以及个人,由乡农经站、财政所经年度考核后提出表彰奖励方案,报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违反本决定,有下列行为的,视其情节,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给予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取消退职时的一次性补助外,触犯法律将追究刑事责任。
(1)未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
(2)财务收支实行多笔审批,财务不公开,财务人员离职不办理移交手续的;
(3)不坚持财务计划,不遵守财经纪律,致使非生产性开支严重超标,债务增加,各项资产流失的;
(4)重大经济事项不向上级报告,擅自作出决定的;
(5)因财务管理混乱、土地不清、农民负担不执行政策等引起群众上访以及拖欠集体款项逐年增加的;
(6)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未使用统一的帐、表、册,多人经手现金收支未按规定交清有关单据的;
(7)未按计划报销费用支出,擅自制定补助、奖金、逃避审计,擅自入帐的;
(8)帐簙设置不健全,导致收支款项失控,会计帐面细总不符,个户不清,达不到五相符的;
一、村级财务制度
1、各村委会必须设置报账员、出纳各一人。
2、各村委会必须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即会计设有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出纳设有现金日记账。
3、各村支书、主任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完全负责,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完全负责。
4、各村报账员、出纳各负其责干好自己的财务工作,即报账员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账员工作的具体要求:
(1)所有票据统一由报账员到镇财政所领取。每季度末5日为报账日,报账员必须把本季发生的票据及时到镇财政所报账,票据若超过一个季度镇财政所将不予报销。
(2)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3)按规定做账,即记账凭证和账簿必须采用借贷记账法填制;
(4)账面要保持平衡。
(二)出纳工作的具体要求:
1、必须管好本村的现金,账目必须日清月结,不能积攒单据,出现账本、票据各在一边的现象;
2、必须即日上账,现金余额只能≥0;
3、对村干部的垫付款要有三个以上村干部证明用途,且必须要有出纳开具的收据,票据方可入账。
二、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财政所“村财乡管”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级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5日内缴入村财乡管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账的,按贪污挪用论处,并由经手人承担相应责任。
3.收入票据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票据。其中“一事一议”资金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任何村委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它收款收据。
4.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新增负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镇政府批准(或经镇政府同意)。
三、财务审批报销制度
1.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报销票据必须具备“三字一章”,即经手人、村干部证明签字、村主任审批、镇财政所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入账。
2.支出票据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和正式收据,发票内容要真实完整,商店购物、招待费、横向联系等支出必须有商业发票并附相应的详细清单方可入账。与村民发生的小额经济往来(500元以下)可由农户按实际发生内容出具票据。
3.审批权限,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1000-2000元的支出经村书记、村委主任审批;2000-5000元由两委全体干部审批,并做好会议记录;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事前要召开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方可报销,入账须附研究同意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并报镇政府审核备案。村主任在审批票据时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策、制度、手续规定的发票要拒绝签字,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4.村组干部工资补贴由镇统一制定和审批,凭镇政府文件入账。若村委资金宽裕,在确保干部工资的情况下,干部年福利不得超过2000元/人。村委书记、主任可报通讯费50元/月,报销凭话费单据为准。
5.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各村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等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员,严禁中餐饮酒,严格结算程序和手续,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单项列支,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委,年招待费不能超过20000元;人口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的村委年招待费不能超过25000元。若村委年招待费超过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财政所说明情况,镇财政所将书面材料汇总后交镇财务领导小组审核,并交党政班子会核定,若村委招待费超过班子会核定的标准,将对村委书记、主任严肃处理。
6.支出票据须经财政所村级财务会计严格把关,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及本制度规定的票据,财政所经办会计要一律予以拒收,并责成当事人立即加以改正,村级财务会计有权拒付违法违规的支出。
7.报账审核时间:各村报账员要及时报账,原则上每季末五日必须将本季发生的收支业务向财政所报一次账。严禁一年报一次账,除基础设施建设外杜绝一次大额报账(指日常支出万元以上)。
四、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项目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挪作它用。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预拨资金的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包点镇干部、财政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镇长审批,资金要按工程进度转入工程承包单位或承包人账户,办多少事,拨多少钱,严禁超进度拨付资金,严禁将资金转入村干部个人账户,项目完工结算时由工程承包单位或个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经审核批准后办理报账业务。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向财政所提供报账时所需的资金安排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对资料手续不全、违规违纪的业务财政所有权拒绝办理。
4.对项目结余资金,由各村项目负责人及时从个人账户取出转入村财乡管账户按程序报账使用,严禁不入账或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现象发生。
五、财务公开和监督制度
1.各村要建立财务公开栏,每半年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一年来的财务状况。
2.财政所村级财务会计于每季末将各村财务报表交各村,并报书记、镇长。
3.镇纪委、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每年对各村入账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具体开支票据)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奖惩制度
1.镇党委、政府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对财务制度执行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给予表彰。
2.各村委会主任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贪污犯罪或因管理不力导致账务不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提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
根据省市财政“乡财县管”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出“收入统管、支出统核、预算统编、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并不断完善,有序推进。
(一)强化监管职责。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组织收入的职能淡出,分配职能弱化,根据这一变化,我们赋予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直接监管的职能,加大乡镇财政监督责任。对乡村两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等实行按月审查,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文本进行,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或其他有权部门实施检查,乡镇财政所配合。这样让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财政监管上有担子、有压力、有作为、有威信。
在赋予监管职责的同时,更强调乡镇财政的服务意识,要深入基层单位,深入乡村院户,调查了解财务状况,研究解决财务问题,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督于服务。
(二)强化限额管理。对乡镇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培训费、取暖费、简易维修费、日常设备购置费、场镇建设管理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分项限额、超支不报、节余留用、乡财乡用、县级监审”的限额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公用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年度限额总额由县财政局结合当年可分配财力,根据乡镇综合预算财力及相关因素系数综合测算确定。乡镇按时间进度按月向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在认真审核并不突破限额的基础上,拨付公用经费到乡镇。各乡镇建立了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指标台帐管理制度、“一单五签”审核制度、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公用支出限额管理,既确保了乡镇机关正常运转,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有效地遏制支出膨胀势头,杜绝新增不良债务,纯净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用款申报。乡镇政府机关的资金使用,实行按月申报制度,由乡镇政府按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按月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乡财股根据乡镇上报的资金申报计划,结合乡镇预算指标结余情况,审定当月的用款额度,对无预算、无项目的申报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定的用款额度,在申报期间内根据资金性质足额拨付乡镇财政所相应帐户;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到财政局采购办,采购办审定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拨款到采购专户,实施采购后与乡镇结算搭帐。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必须按申报审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用途的必需实行申报,报县财政局备案。坚持“一事一报”申报制度。乡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需事项需新增支出,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追加预算,乡镇不得擅自立项发生新的债务安排支出。
乡镇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的使用,由乡镇中小学校,按月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审定后,按审定金额、按资金性质拨付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拨付,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严格把超预算、超规模、超计划等无序用款、寅吃卯粮的现象杜绝在之前,优化了预算执行。
(四)强化网络监控。过去对乡镇帐务的监审是每月月初由乡镇财政所将上月的帐表据册一并送到财政局乡财股接受审核,工作量相当大,也极不方便。在网络平台搭建好后,我们以金财网络为平台,对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政策、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各种惠农政策的兑现情况,五保孤儿、优抚救济、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收支的合理合规合法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典型解剖和严肃查处。为及时撑握乡镇的财务收支状况,了解乡镇债务运行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最为准确的数据,我县分帐套统一设置了预算报表、行政单位报表、事业单位报表、债务专帐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的统计报表,不需乡镇汇总上报,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自动提取各帐套的报表,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必须做到“四个按月”,即: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监审、按月汇总,并将“四个按月”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所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动态审核,把过去的事后监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审,不但强化了乡镇财务监管,规范了乡镇财务行为,严肃了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地执行了财务会计制度,而且培训了广大财务人员,提高了广大财务人员的理财自觉性、理财水平和会计业务素质。
二、完善“村财民理”
过去的村级财务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包包帐”、“坨坨帐”、“断头帐”盛行,各种财务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在全面清理核实、充分解决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财民理乡监管”。
(一)保障运行。建立村级运转最低财力保障制度,对村社干部误工补助按编预算经费,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取消或减少社干部,由村干部兼职兼薪,提高待遇;在保证村社干部工资的基础上,每村还安排3000元的公业务费、40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核定村干部养老金统筹到“村干部保险基金”专户,村平预算3000元的村道路养护补助,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用财政的手段保障村道路畅通;取消村级各种负担,特别是项目资金配套;加大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支持力度,配套资金解决远程教育所需设施设备,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二)精细管理。每年年初,村民委员会根据财政口径、政策依据、村民大会决议、认真编制村级预算,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收入全部纳入村级预算,形成一套完整的村级财务预算,对各项收入来源、支出项目实行“一表清”,一村一本,装订成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所各执一份。村级预算由乡镇政府批复,批复下达后实行村级支出精细化管理,按月由乡镇直发“四职”干部误工补助,纳入村级财务预算和体系;对村的公用支出按县财政核定预算分配到村,实行“限额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村级公用支出实行支出事项、标准、范围“三明确”;在村级支出预算执行中,建立了大宗商品和劳务采购制度。
(三)民主理财。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制定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本村经费预算草案,对当期或上期的财务收支进行汇审汇签;审核专项资金支出的工程合同、施工方案和工程验收、结算明细表。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债务增减、“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财务事项,每季度向村民大会报告、张榜公布,并向村民征求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
(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熟悉情况、方便快捷的优势,对村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实行按月集中到乡镇财政所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规范集中核算
(一)规范银行帐户。统一帐户管理,乡镇政府和财政所只在当地信用社开设4个户,即总预算的工资专户、一般费用户(核算乡镇公业务费及其他项目资金)、偿债资金专户、政府机关经费户;政府各部门、卫生院和村级组织均不再单独在银行开设任何账户,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资金结算账户,实行村级资金集中支付。乡镇中小学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教育经费专户,由财政所、学校同时在银行预留印鉴,取消中小学校原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二)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单据必须写明用途,并须经手人签名,验收(证明)人作证(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开支,报账员有权拒付,核算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三)规范会计核算。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实行“村财民理乡代记”的会计记账制度。乡镇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等会计主体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记账,各单位、村设报帐员,报帐员定期将财务收支单据报乡镇会计记账。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施财政会计监督,由县财政局对所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动态监管。会计核算中心坚持“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审核,按月报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向各单位和村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定期深入各委托单位核对帐目、处理财务问题、监督单位财务公开情况。
四、加强债务控管
(一)清理锁定。按“理清往来、挤干水分、锁定债务、建立台账”的工作方法,在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有一笔往来不合、不允许有一笔移交不清、不允许有一笔待查款、不允许有一笔待结算款、不允许有一笔红字余额、不允许有一笔百元以下的债权债务、不允许有一笔呆坏账。对乡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并严格锁定,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加强对锁定旧债的管理工作。同时实行县乡联网,以金财网络为平台,由县财政局对乡镇债务实施动态监管。
(二)核算分离。一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核算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专帐,其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性债务的形成、偿债资金的筹集、债权的清收、核销等。根据20*年已清理锁定的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包括债权、债务、净结余,从原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帐务中剥离,划入债务专帐,作为债务锁定的期初余额,并同时将清理的有关债务资料一并移交会计专帐核算经办人员,作为债务资料存查依据,凭相关资料建立债务专帐。同时,为了适应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遵循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体,对有关科目核算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以便于债务统计、汇总分析。二是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各乡镇在乡镇信用联社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归集债务资金筹集,兑付偿还债务,无论是乡镇自筹,还是县级财政拨付,债权资金的清收一律进入偿债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偿债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偿付债务,对偿付对象张榜公示后,通过专户直接兑付到债权人。三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报表体系。为了掌握乡镇债务静态、动态情况,统一设置了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不需乡镇编制,县财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资料,自动提取债务报表。四是实施电子网络动态监控。以金财网络为依托,以乡财县管软件为技术支撑,把乡镇政府性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纳入乡财县管软件管理范筹,对现有乡财县管软件进行了开发,统一预置了债务会计报表体系,实行网络会计核算,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直接可以调阅乡镇债务专帐,根据需要生成债务报表,随时监控乡镇债务动态情况,有效控制乡镇债务无序增长。
(三)有序化解。坚持按“轻重缓急、公开透明、先本后息”的原则偿付债务,民间借款的本金未偿付清前,一律不得偿付利息,严禁息转本。在化债资金筹措上,县财政按当年一般预算财力总额的5%安排乡镇化债资金,并依法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处置政府性闲置资产清偿债务,清理三角债务核销债务等,对口安排已负债建设的项目资金对应偿付债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财力化债。在化债资金分配上,既考虑全县面上债务,按负债权重比例化解,又考虑个别特殊困难,按轻重缓急先个人后单位原则。所有化债资金一律通过偿债专户、封闭运行,直接到债权人。
(四)严控新债。对乡镇债务的管理坚持“一事一报批”制度,乡镇政府新增债务发生报经县政府审批。清理锁定的债务余额,除债务利息增加债务外,乡镇不得新增债务项目和新增债务余额;债务专账只核算原锁定的债务项目和余额,新发生的债务项目和债务不得进入债务专帐核算。对当年发生的新增债务,列入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年度终了后,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新增债务的原因和偿债规划与措施,并抄报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对擅自新增债务的乡镇,将按〔20*〕39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主要责任人。对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砍减高息、挤干水分、处置假性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锁定村级旧债。坚持“凡举债必交村民讨论通过、必报乡镇审批”的原则。过去擅自举债、乱举债、滥举债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逗硬考核。一是建立债务决算制度。县财政局统一印制年度债务决算报表,乡镇政府根据当年总预算帐、政府机关收支帐、债务专帐核算情况,向县财政局编制当年债务决算,决算报表必须乡镇主要领导审签后方能报送。二是树立化债政绩观。县委、县政府把乡镇政府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期政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定期对乡镇政府性债务控制、化解情况实行通报,并纳入县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内容,向县人代会报告。三是完善了债务管理奖惩机制,对控管债务有措施、增加债务有审批、化解债务有成绩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在化债资金的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对化债违规操作、债务无序增长的乡镇,协同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行政、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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