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的特征(6篇)

时间:2024-10-15

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篇1

关键词:区域划分;农村职业教育;公共产品

不同区域之间,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不同的劳动生产率、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也带来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差距。但是,由中央政府统一负责全国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的供给大有好处:有助于缓解县乡,尤其是贫困地区县乡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减轻农民负担和缓解“三农问题”;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创建和谐社会;有助于打破目前教育经费供给机制所造成的地域封锁;有助于克服对农民子弟上学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和歧视,为农民大规模转移创造教育方面的良好条件;有助于转移大量过剩的农业人口,促进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混合供给中,无论是地方政府投入,还是受教育的学生支付,还是其他供给来源,都存在着困境。为了防止效率损失,我们需要从区域差异角度分析界定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由中央政府站在全国的高度,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农村职业教育经费进行保障。

一、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特征

(一)贫困地区区域特征

贫困地区是贫困程度高、贫困人口更集中、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更落后的集中连片地区。一般可以理解为西部地区、最不发达县、贫困片区和贫困县(扶贫重点县)。2004年,592个重点县行政区域面积243.3万平方公里,乡镇10624个,人口2.3亿,其中乡村人口2.0亿,绝对贫困人口1613万,低收入人口2580万。GDP约占全国县城GDP总额的11%。贫困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

1.贫困地区人口集中,贫困程度严重,老少边穷县占相当高的比例,有明显的地理群集性。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灾害频繁;发展滞后,增长困难,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经济结构单一,经济增长缓慢,缺乏活力;投资不足,农户收入水平低,收入来源单一,农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低,农民生活质量普遍较差,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农户耐用品消费和生活设施拥有水平落后,住房条件差;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严重滞后,教育、医疗支持压力大,负债率高;科技文化素质低,社区文化生活单调,信息交流少。

2.农民思想保守,人力资源素质低。安于贫困,缺乏进取精神,具有保守性和依赖性,缺乏法律和民主意识。就业面窄,劳务输出少,劳动力负担系数高。贫困地区的农民不是一般研究意义上的理性农民,他们厌恶风险,属于风险躲藏型农民。躲避风险是由其“生存原则”所决定的。

(二)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的特征

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一是农村职业教育具有扶贫性特征,国家每年对贫困地区都有一定数额的扶贫资金与项目,但是真正投入到农村职业教育上的扶贫资金少之又少。当前,三农问题是国家的基本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而农民增收教育是基础,农村职业教育又是农村教育的中坚力量。也就是说,目前的农村职业教育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不管是国家扶贫资金、农业扶持资金还是支持农村教育资金,都应该往农村职业教育中倾斜,更何况反贫困本身是一种公共物品。假定每个人都喜欢生活在没有贫困的社会里,尽管这种偏好普遍存在,但反贫困并不是私人市场可以提供的“物品”。由于贫困问题如此之大,以至于没有一个人可以消除贫困,而私人慈善事业也很难解决问题。那些没有向慈善事业捐款的人可以免费利用别人的慷慨。这种情况下,对富人征税来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可使每人的生活状况变好。穷人状况变好,是因为他们享受了较高的生活水平,而那些纳税人的状况变好,是因为他们享受了一个较少贫困的社会生活。所以,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因为具有扶贫性的特征,也因此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至少强化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特征。二是财政贫乏性。在很多贫困地区,县乡财政困难,每年的财政收入还不足以支付教师的工资;教育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农村劳动力素质低,由低素质引起的低收入,又无法对教育做出适量的投资;经济回报率低,企业也不愿意参与。三是区域弱势性。贫困地区一般信息、交通相对闭塞,导致教育质量低下和学生难以就业。因此,学生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期望值也不高,导致生源不足,而生源不足又使农村职业教育学校难以为继。如此这般恶性循环,使得整个农村职业教育陷入困境。

(三)把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当公共产品来供给是生存的需要

采取强制性制度把贫困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当做纯公共产品来供给,这是农村职业教育生存的需要。只有把贫困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拖出生存的困境,才能放手融入市场,到那时市场才会主动参与。也就是说,当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良性轨道运行时,自然会有多元资金融入,但这并不影响其公共产品的特征。事实上,把一种产品当公共产品来供给并不是满足无止境的欲望,而是应该满足最起码的生存需要。另外,“人才开发模式”是扶贫的有效模式,农村职业教育肩负着农村人才开发的重要责任,所以政府应该对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做全额供给。

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公共产品特征

(一)欠发达地区区域特征

欠发达地区主要指我国地域划分的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六省。山西是能源大省,其余是农业大省、畜牧大省、水产大省。中部六省是我国的人口大区、经济腹地和重要市场,现有人口3.61亿,占全国人口的28.1%,其中乡村人口2.44亿,占全国人口31.2%。中部地区面积占全国的10.7%,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9.5%。中部地区一直是我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有着“承东启西、接南进北”的区位优势。中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农民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

1.中部地区县域经济落后,大多数是农业大省,县域经济是农业和工业联系的平台。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县域经济仍有较大差距。在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中,中部地区仅有5个,而东部地区有93个。中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和总体发展水平大大低于东部发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水平低,第三产业欠发达限制了工农的双向联系。国家扶贫开发的592个重点县中,151个位于中部六省,占25.5%。2004年中部六省的农村贫困人口约790万,占全国的1/3,低收入人口超过1300万,也占全国的近1/3。

2.中部六省的农民收入低。2005年我国农民收入是2936元,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是1:3.21,但从全国来讲,中部六省的农民收入(2682元)更低,比全国水平低254元。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增收缓慢,就业压力逐步增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155.4万人,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由此可见,劳务经济已成为中部地区广大农民最直接、最有效的增收主渠道。

(二)欠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特征

目前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归纳起来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承接作用。农村职业教育不仅是承接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的纽带,而且也是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教育本身发展的纽带。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促进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带动贫困地区,三个地区之间的劳动力在各区域之间层级流动,减少了流动成本。二是助推作用。中部地区存在着人多地少的基本矛盾,大量的劳动力需要转移。如2003年,湖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近1200万,劳务收入达540亿,而且这些劳务主要流入了发达地区。所以,中部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为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为发达地区输入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推动了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三是保障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组织过三次中部地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现在,中央又明确提出了“中部崛起”的说法,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重要战略举措。农业的发展,首先要靠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中部崛起”和高素质劳动力需求的保障。而目前中部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来讲发展严重滞后,主产区普遍就是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财政收入也仅仅能够支付人员工资,很难有资金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三)欠发达地区把农村职业教育当公共产品供给是发展的需要

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状况与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虽然比贫困地区整体水平高,但是从中部地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来讲,农村职业教育还是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欠发达地区跟贫困地区相比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因此,当前应该采取强制性制度,把农村职业教育当公共产品来供给,这是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虽然目前市场有一定的参与能力,但还比较薄弱,不能完全脱手参与市场,政府应该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做基础供给。

三、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公共产品特征

(一)发达地区的区域特征

发达地区主要指东部地区。包括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七省三市。东部发达地区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最具活力、潜力和创造力,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做出了巨大贡献。东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农民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

1.东部地区有比较好的发展基础。东部地区率先工业化,已经迈过了工业化中期阶段,正在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现代信息工业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多数省市现代化综合指数已超过70%。东部地区率先改革开放,市场化程度高,对外开放程度高,有较强的农业科技水平,农业基础设施好,区位优势与市场优势明显。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是6.8年,而沿海地区是7.39年。

2.东部地区城乡差距大,农民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于城市居民,知识结构单一,综合素质低,缺乏对市场竞争的信心和能力,只能从事一些简单体力劳动,职业选择空间狭小。虽然东部发达地区已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但依然存在大量的闲置劳动力。在剩余劳动力中女性占了绝大部分,闲置劳动力中大部分是待业青年。

(二)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特征

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一是市场带动性。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对整个职业教育领域具有市场带动性。由于发达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又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快,对人才的需求量大,教育跟市场需求结合紧密,整个教育环节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二是效率损失性。如果把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当做纯公共产品来供给,就容易忽略市场的参与力量,导致效率损失。因为有市场的参与,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就更有实力去发展。所以,为了防止效率损失,有一点必须界定清楚,就是把农村职业教育当做纯公共产品来供给不是满足无止境的欲望,而是为了满足生存。这样的选择满足了帕雷拖改进原则,因为真正的帕雷拖最优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既保证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又防止了效率损失。三是财政支持性。发达地区不仅有县乡财政足够的支持,市场和个人都有能力参与,但这并不影响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特征,因为他们有能力吃“好饭”,没必要非得拉着跟贫困地区吃“饱饭”。当然,他们吃“好饭”也是建立在吃“饱饭”的基础上的。

(三)把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当做公共产品供给是巩固的需要

把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当做公共产品来供给,虽然不是生存所需,却是巩固发展所需的基础。尽管市场有一定能力参与,但也不能弱化其公共产品特征的强度,至少在现阶段不适宜。目前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个人需求大于公共需求的状况,因为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比发达地区高,自主投资意识也比较强,但是现阶段没有能力完全参与市场。如果减少对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的供给,将导致社会办学积极性不高。所以,当前政府应该对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提供基础供给的保障。

综上所述,不论是在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还是发达地区,政府都应该对农村职业教育做基础供给保障。但由于所属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村地区的基础供给就是生存的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基础供给就是发展的需要,发达地区的基础供给就是保障发展基础的需要。基础供给才是农村职业教育公共产品属性的特征,这也符合公共产品理论的政府供给不等于政府生产的理论。总体来讲,政府提供基础供给保障、走多元融资的道路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之路,但是多元融资渠道不能作为弱化农村职业教育公共产品纯度的标准。

注释:

[1]帕累托改进是指一种变化,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一方面,帕累托最优是指没有进行帕累托改进的余地的状态;另一方面,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

参考文献:

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篇2

关键词: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户籍制度;平等就业制度;平等劳动报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不仅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新目标,也是促进平等就业与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要求。尽管《就业促进法》以崭新的姿态规定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在完成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迫切需要所推动的初创性建设之后,为实现建立一个定位准确、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功能发达、富有活力的人力资源市场的终极目标,已将许多深层次问题推到我们面前。同时,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既要与计划经济的“遗产”相对接,又要直面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既有破题之难,也有立题之惑,确实是一件宏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并成为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改革者和设计者们的新课题。

一、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解读

(一)从劳动力市场到人力资源市场

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资源,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是最佳选择。《就业促进法》规定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不仅从宏观层面延伸了积极就业政策中“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而且对劳动力市场的概念有了新提法。早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劳动力市场”概念。“劳动力市场”不仅反映了我国当时劳动制度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刘贯学,2004)新时期,劳动力市场有了新提法即“人力资源市场”,这既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新目标,也是促进平等就业与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要求。

(二)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含义

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是相对于劳动力市场分割而言的。西方经典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雇佣和报酬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典型特征。“该理论按照雇佣与报酬的支付特征,把劳动力市场分为一级市场(primarymarket)和二级市场(see-ondarymarket)。一级市场往往工资福利待遇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有很多晋升和培训机会;与此相对照,二级市场的工资福利低,工作条件差,劳动力流动性高。而且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受到严格的控制,流动性很低。”(黎煦,2006)所谓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是指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主体、人力资源价格、劳动合同和组织机构等要素在遵循价格机制的基础上,依赖于适当的国家调控,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部门和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实现的自我激励、自我调整、自我适应和自我发展的一种人力资源市场状态。

二、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障碍

尽管《就业促进法》以崭新的姿态规定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但问题远非如此简单。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在建设和实施层面,还面临若干现实困境和障碍,集中表现为:

(一)户籍制度是阻碍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根源

户籍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人口管理制度。在1951年,公安部颁布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和社会身份的变动进行登记和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首次提出暂住人口的概念,这是人口身份区隔制度的开始。1964年,国务院转批《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比较集中地规定了处理户口迁移的基本精神,彻底地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从此,中国城镇户口与农业户口之间的法定隔离制度最后形成。(徐林清,2006)在该种户籍制度下,我国城乡居民的就业、福利、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被区分为城乡有别的两种制度。当历史的车轮跨入新世纪之后,公平、正义与利益共享成为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目标,而劳动者自由流动、平等就业和城乡协调发展则是实现这个核心价值目标的基本途径。然而,户籍制度在完成其主要历史使命后,已经成为阻碍城乡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根源。有学者尖锐地指出,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制度性隔离,制度性二元劳动力市场是其集中表现,即社会二元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内部二元劳动力市场。前者是政府政策规制的市场,是由身份和户籍制度造成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和体制外的隔离。后者即一个工厂存在两种用工制度,包括农民工非正式、非规范的劳动用工和在公有制经济体内正式、规范的劳动用工。(常凯,2005)“目前,劳动力市场依然保持着二元特征,即城市劳动力市场包括一个由城市劳动力构成的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一个主要由外来农村劳动力构成的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上的劳动力可以比较容易地自由进入二级市场就业,而二级市场上的劳动力很难进入一级市场。”(胡学勤,等,2005)

(二)城乡分割和区域分割使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竞争不足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德性。“然而,劳动力市场和其他产品或要素市场有所不同,这主要体现于诸多的制度性因素会阻碍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蔡,等,2005)在阻碍人力资源市场竞争性的各种因素中,城乡分割和区域分割尤为突出:一方面,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支撑的城乡分割对人力资源市场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雇用决策环节,农村劳动者在行业和职业进入等方面都受到歧视,“身份歧视”是目前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遭遇歧视的集中写照;在工资形成环节,农村劳动者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劳动付出,却无法获得同等的回报。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市场还存在明显的区域分割。所谓区域分割,是指因区域性差异所引起的人力资源市场分割。工作搜寻成本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信息是不对称的,劳动力供需双方无论是就业还是雇用,都会考虑成本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劳动力流动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总之,无论是城乡分割还是区域分割,都在雇用决策、工资形成与劳动力流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特征,这是构建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面临的又一个现实障碍。

(三)不平等就业和工资报酬导致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激励机制脆弱无力

由于户籍制度在我国扮演了超行政管理的多重角色,目前所有在就业和工资报酬等方面的歧视性对待,都与户籍制

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制约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激励机制的各种因素中,不平等就业和工资报酬是亟待破解的两个重大问题。首先,不平等就业抑制了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激励机制。不平等就业集中表现为就业中的制度性歧视。我国的制度性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我国就业区分政策下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和对异地就业者的歧视。就业区分政策是指在就业制度中,国家将劳动者因其社会身份的不同而区分为不同的就业群体,并针对区分结果对不同就业群体采取不同就业政策的现象。(肖玉,2005)在就业区分政策的影响下,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在就业、待遇、管理等方面遭遇了不公平的对待和歧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成为劳动者的普遍利益诉求,而依法保障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是实现这个普遍利益诉求的基本途径。尽管《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坚冰”仍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户籍“壁垒”和与户籍制度密切关联的不平等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和住房制度等,构成农村劳动者入城平等就业的“天然屏障”。其中,对本地居民的就业保护,成为阻碍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一个关键因素。(蔡,等,2005)比如,1995年2月13日上海市劳动局的《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行业工种分为三类:A类为可以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B类为调剂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c类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刘翠霄,2005)另外,地方政府还要求农民工办理各种证件,向农民工收取各种管理费。目前“农民工需要办理的证件占前四位的是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健康证。”“上述办证费用和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的总和从每年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蒋月,等,2006)事实上,在唯GDP论和地方经济优先论的影响下,地方行政和立法对本地居民过于“偏袒”的就业保护不仅“矫枉过正”,而且压抑了农村劳动者入城就业的积极性。其次,不平等的工资报酬使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激励机制脆弱无力。虽然单一工资率是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特征,但在现行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下。不平等的工资报酬不但背离“同工同酬”的国际原则,并且堂而皇之地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应有之意”。同时,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不是由劳动贡献和生产效率决定,而是由身份和社会地位决定的问题还很严重。目前,工资报酬不平等主要表现为:(1)同工不同酬。比如,东南沿海地区农民工的月收入十几年-一直维持在500元左右,在比较落后的地区,比如张家口地区,农民工的月收入只有150元左右。(吴忠民,2004)目前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达不到城市职工就业收入的2/3,有的甚至达不到1/2(关凤荣,2004)。(2)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3)工资增长缓慢,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4)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克扣、拒发工资的问题严重。依法取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核心权利,“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得不到工资,则法定的劳动权就会在现实中落空,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也从根本上得不到实现。”(黎建飞,2004)

(四)垄断行业是统一人力资源市场难以跨越的“利益鸿沟”

垄断行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中的一个“硬核”。垄断行业为了维护其特殊的部门利益,凭借其垄断地位,在改革中形成一种逆转的因素,成为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进程中一个顽固的“堡垒”。从根本上讲,垄断行业根植于计划经济,“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由于国有经济部门在某些行业的垄断性地位,以及劳动力市场在国有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之间的分割,使得行业工资的差距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的特点。”(蔡等,2005)

(五)残缺的社会保障制度致使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发育“先天不足”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是残缺不全的,城乡分割与地区分割是其基本表征。在农村,农民以土地为其主要生存依据;在城镇,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经历了一个从政府包办到社会保障的过程。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城镇社会保障的“封闭性”和“国家性”有所松动,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惠及广大农村,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仍然在社会保障方面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和歧视。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社会保障水平最高、范围最全面的是本地的城镇职工,其次是本地的农村劳动力,最后才是外来的农村劳动力。(蔡,白南生,2006)整体上,“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村居民基本上不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而土地实际上具有了向农村居民提供社会保险的功能,这为土地的集中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对农村劳动力彻底向城市迁移起到了阻滞作用。”(徐林清,2006)在这种社会保障体系下,纵然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有其强大的内在驱动力,但在社会保障制度还无法为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提供坚实保障的情况下,城乡有别、残缺不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致使统一人力市场的发育“先天不足”。

三、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出路

毋庸质疑,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是促进平等就业与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新的历史任务。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目前和可以预见的将来,受我国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与城镇就业岗位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短缺等现实矛盾的影响,建立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还必须容忍一定程度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的差别,至于哪些方面允许有差别以及差别的程度如何,需要深入研究。目前可以达成的一个共识是: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要求,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必须在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基本社会保障权利等方面实现统一。同时,冲破统一人力资源市场重重障碍的关键,是着力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

(一)改革我国户籍制度,逐步消除阻碍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根源

户籍制度在我国根深蒂固,成为改革变化最慢和最小的“堡垒”。在社会转型时期,当公平、正义与和谐成为时代主旋律的时候,顽固的户籍制度成为一块粉饰社会平等的“遮羞布”。立足于消除阻碍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根源的目标诉求,改革我国户籍制度不是简单地取消人口流动的限制和户籍登记的办法,“更重要的是创造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以均衡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推力与拉力。”(蔡防等,2005)从权利的视角来看,改革户籍制度的一个根本目的在于依法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迁徙自由是现代文明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性质人身自由权,这是我国宪法学界通行的看法。“在现代社会,不但阻碍人们取得平等社会地位的因素被取消,而且人们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权利通过社会流动机制来实现。”(约翰・罗尔斯,1988)对个人而言,迁移常常是理性的,是在生活中寻找更好机会的动态努力……有

效的人口分布政策应该是在尊重个人对生活和工作社区的选择权利的前提下,同时考虑人口分布的发展战略。鉴于户籍制度在我国特殊的地位和根深蒂固的影响,笔者认为,从建设我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目标出发,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方面,实行户籍制度的“去福利化”改革。剥离户籍制度中以身份为中心的福利成分,还原户籍制度本来意义上的人口管理功能。我国传统的户籍制度不仅是人口流动登记和管理的行政手段,还是不同身份的人享有不同福利的根本标志。在这种“福利化”色彩很重的户籍制度下,劳动力流动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行为,还包括基于社会福利分配需要的行政行为。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剥离户籍制度中的福利成分,把户籍制度仅仅作为一种人口登记的制度,而不是用户籍制度来识别“身份”。另一方面,采取“一揽子”改革措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有效性。

(二)塑造我国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劳动报酬制度,拯救统一人力资源市场脆弱的激励机制

就业,不仅是每一位劳动者谋生和乐生的物质基础,也是其融入社会、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在各种就业利益中,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就业最基本的利益。因此,塑造我国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劳动报酬制度,是拯救目前人力资源市场脆弱激励机制的关键。首先,塑造平等的就业制度。平等始终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崇高追求,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平等自然不会淡出我们的视野,而成为一个普遍关注、反复讨论的话题。法国学者勒鲁认为,平等是一种原则,而且这项原则今天已被公认为司法准则。“我在本书中所要论证的内容是,现在的社会,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除了平等信条外,再没有别的基础。”(皮埃尔・勒鲁,1988)一般认为:就业中的平等权是公民人权平等的根本要求和基本体现。在我国,平等就业权遭遇了单位制社会和身份制社会的长期困扰,这在农民工进城就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有学者指出,消除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等级和身份界线,实现劳动者特别是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平等,主要是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与地区分割,消除人们的户口和身份界线,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者就业平等。(常凯,2005)其次,塑造平等的劳动报酬制度。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典型特征是劳动工资同一化,解决我国人力资源市场诸多问题的前提和关键,是修复市场机制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调节功能,其中,建立健全平等的劳动报酬制度至关重要。塑造平等的劳动报酬制度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坚持并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同工同酬”是国际人权公约和各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劳动报酬制度。目前,解决劳动报酬不平等问题的着力点应集中在社会弱势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劳动报酬等方面,加快推进包括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与工资支付、劳动者要求提前支付工资的情形、劳动者享有知悉工资的权利与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明细表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在内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改革步伐;第二,改革最低工资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最低工资制度承载的一个基本功能是稳定劳动者的收入,通过保障一定量的最低工资来改善劳动者的生活质量,提高劳动者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按照国际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但目前我国一半以上的省市还达不到这个标准。因此,政策选择的目标只能是保护合法收入,杜绝灰色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帮助低收入阶层。同时,建立健全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使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不低于物价的上涨,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第三,设立欠薪保证金制度。所谓欠薪保障制度,是指通过立法坚持强制与互助的原则,向用人单位筹集一定资金,用于垫付在用人单位破产、依法整顿或经审计资产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以及雇主逃匿等情形下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并行使垫付工资追偿权的一种保障制度。(林正武,2003)在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构建中,笔者建议:设立欠薪保证金制度,对欠薪保证金组织的法律地位、欠薪保证金适用范围以及有关责任承担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依法规制工资支付行为,消除劳动力自由流动中工资保障不足的障碍。

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篇3

论文摘要:卢梭说过:“人是生而平等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歧视弱势群体的现象却是普便存在的。歧视夺走了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夺去了人们的季严,甚至最起码的生存条件。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上更是广泛存在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行为不仅对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广大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本文首先给出了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吱视的概念、即对劳动者与劳动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进行评价,通过这种评价设置壁垒,使生产率相同的劳动者受到不同的待遇;然后探讨了歧视的来源问题、歧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表现以及歧视所带来的经济成本,最后提出了政府在减少歧视过程中所应采取的措施。

1.歧视的来源

政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是普遍存在的,为了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政视以便制定出有效的政策来消除政视,我们应该先揭示出政视的来源。政视懂得来源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来源是个人偏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雇主、作为同事的雇员以及顾客不喜欢与某些属于特定群体的雇员打交道而造成的;歧视的第二个来源是先人为主的统计性偏见,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雇主用某种先人为主的群体的共性来代替个体的特性而引起的;第三个来源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的垄断力量。

1.1个人偏好

个人偏好是指人们对那些和自己有着不同特征的其他人持有的成见和反对态度。有偏好的人未必一定会进行歧视活动,但当基于个人偏好而采取了反对他人的行动,使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就产生了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按个人偏好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雇主歧视、雇员歧视和顾客歧视。

1.1.1雇主歧视

雇主歧视是由于待雇佣者因自己的与生产率无关的个人特征,与雇主的个人偏好相悖,而遭受的不公平待遇。

1.1.2雇员歧视

雇员歧视是指,某些雇员由于其他雇员在非经济因素上与自己的个人偏好不符,而使雇主采用了对其他雇员的不公平待遇的决策而产生的歧视。

1·1.3顾客歧视

顾客歧视是指,因被服务对象的个人偏好而造成的歧视。

1.2统计性歧视

统计性歧视是由于统计方法不全面,或是由于信息不完全造成的。所谓统计性歧视,是将一个群体的典型特征视为该群体中每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征,如果群体中的个体与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差别较大时,雇主利用这个群体的典型特征作为雇佣标准,就产生了统计性歧视。显然,雇主在雇佣工人之前,都会事先对求职者的个人特征做出评价。对其潜在生产率做出评沽。但是他们却很难详细地了解每一个求职者的具体特征,因此他们只能借助于每一个求职者所属的群体的特征,对求职者做出评沽。可是群体特征并不能完全替代个体特征,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出个体的生产率,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不存在个人偏好,统计性歧视也会产生。

1.3垄断力量

劳动力就业市场并不都是完全竞争的,也存在着垄断力量,而垄断力量也是造成政视的一个来源,主要表现在拥挤效应上。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存在着职业隔离,尤其是按照性别形成的职业隔离,表现为把职业划分为“男性职业”和“女性职业”,“女性职业”主要包括护士,秘书,售货员,服务员等,“男性职业”主要包括工程师,律师,管理人员等,由于妇女的就业职位相对有限,处于一个比较拥挤的劳动力市场上,这些职业中的女雇员供给大于需求,工资将被压低,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2.歧视的表现

歧视现象在劳动力就业市场土是)一泛存在的,它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年龄歧视,身体歧视。

2.1,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就业市场上最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现象。男人和女人似乎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在社会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平等。

性别歧视不仅表现在求职的难易程度还表现在男女“同工不同酬”上。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的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从90年到2000年10年间,在业妇女收人与男性收人的差距明显拉大。99年城镇在业女性年均收人为7409.7元,是男性收人的70.1%,男女两性收人差距比90年扩大了7.4个百分点,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的女性99年的年均收人为2368.7元,是男性收人的59,6%,差距比90年扩大了19.4个百分点。

2.2户籍歧视

目前世界上还实行户籍管制的国家只有三个:朝鲜,贝宁,还有中国。正是由于实行户籍管制制度才导致了户籍歧视现象的产生。户籍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主要有两种表现:劳动力地域的限制进人和劳动力行业的限制进人。

劳动力地域的限制进人主要表现为各发达地区,开放地区先富起来的城市对进城打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上的限制。劳动力行业的限制进人表现为在一些劳动力流向较集中的城市,对外地劳动力只开放部分经济部门与行业,而对另一些经济部门与行业贝9限制或禁止外地劳动力的进人。

2.3学历歧视

在当前的经济时代,一纸本科以的毕业文凭就像“”时代的贫下中农出身一样重要。现在若想应聘,晋升,选拔,本科以学历儿乎是必不可少的。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就业率也随着学历的降低而降低。据教育部学生司统计,2001年中国高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15万人。截至当年6月,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为95%,本科生为80%,而专科生的初次就业率仪为40%。在各人才市场1=各用人单位几乎都是非本科以卜学历不要。学历政视不仅表现在对低学历层次的劳动者的政视上,还表现在同一学历层次上,对不同院校毕业生的政视上。普通院校的学生整体素质或许不如那些名牌大学的学生整体素质高,但这些普通院校中也不乏此优秀之才呀,这些限制性条款对这些优秀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政视,一种学历上的歧视,一种典型的统计性歧视!

2.4年龄政视

年龄歧视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也是屡见不鲜,绝人多数用人单位都对应聘者提出了年龄限制,“女性20一28周岁,男性35周岁以下”。在一些行业和部门,更是对40岁的普通女性职工实行“一刀切”,说法委婉,称之为“内退”。40岁儿乎成了普通女性职下在岗与下岗的一道分水岭。

2.5身体歧视

在劳动的身体歧视主要体现在对劳动者的容貌和身高的歧视上。在招聘会上许多用人单位都提出这方面的限制条件。

3如何消除歧视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剥夺了被政视者的白由和权利,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损失。因此我们应努力消除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现象,而在消除歧视的过程中政府无疑起到重要作用,政府在消除歧视时应从以卜三大方面着手。

3.1减少歧视偏好

正是因为人们有了歧视偏好,所以人们才会去主动地歧视别人。如果歧视偏好减少,那么歧视现象也将会随之减少。在这一点政府可以通过教育的引毕日和法律的强制性来减少人们的歧视偏好。

政府在搞好教育的同时,还应加大立法,健全法制,严格执法,规范劳动力就业市场秩序。政府应在法律卜规定各单位在雇佣,培训,升迁,发放工资上对不同性别,年龄,民族,地域的人要同等对待,要司同酬。时还要注意区分招聘中的歧视与合理甄选,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什么是歧视、什么是正常的合理甄选。

3.2减少节场缺陷

劳动力市场之所以存在歧视现象与劳动力市场本身存在的种缺陷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要消除歧视就要减少劳动力市场的缺陷。这些缺陷主要包括信自、不对称和不完全竟争。

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篇4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刘诗白;现代财富

中图分类号:F0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9)08―0019―03

以怎样的商品价值观作为经济学的基石,是经济研究的首要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经济学,必须透过商品交换关系的研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份的关系、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特别是要研究变革生产方式与促进生产力的关系。这些问题的研究,集中在一点就是劳动的交换、分配关系。在当前创新劳动占主导地位的知识经济条件下,仍然需要建立在“活劳动一元假设”的前提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就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一元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和发展研究,是丰富而不是“修正”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研究。“丰富”在于继续“坚持”马克思对诸多价值概念的科学抽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而不是抽去价值概念这个基石,用另外一套价值概念去取代马克思的价值概念。

刘诗白教授的《现代财富论》堪称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典范。他并没有把研究的视野局限在“抠”价值名词上,而是从时代特征出发,从生产力的要求出发,深刻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财富的特征和促进现代财富充分涌流的社会变革要求。其主要贡献在于:坚持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命题不变。刘教授在《论当代技术创新》一文中,诠释了高科技时代创新劳动的时代特征:(一)当代技术创新表现为高技术产业产生和发展,是一个“高技术群”,而更多表现为以某一核心技术创新为主轴、带动相关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二)高新技术具有十分密切的内在关联性,某一项技术创新会迅速引发另一项技术创新,呈现出高技术的强联动效应。(三)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不只是作为技术储备供企业未来使用,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要投入当前生产,来实现不间断的物质手段的革新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四)技术研发成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科学劳动成为劳动的一种具体形式。高科技劳动不但是现代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劳动,而且高科技劳动将促进高附加值商品财富的生产。季正松认为:“从体力劳动价值论到脑力劳动价值论,使价值决定由劳动时间转向能动性和创新程度,不同性质的劳动交换比例由“算术级数”向“几何级数”转化。”从劳动价值的外延上,刘教授认为不但包括生产商品的劳动,还包括管理劳动、商业劳动、服务劳动。这就是劳动价值的时代特征。

在使用价值的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上,刘教授对现代财富的论述更是极富有创造性的发展。其贡献可以概括为:(一)现代财富本质是商品(或产品)的使用价值,而且是高附加值商品(或产品)的使用价值,从而满足以现代人需求变化为特征。(二)认为现代财富具有商品特征,也具有非商品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要最大限度地促进商品性财富的生产,也要促进非商品性财富的生产。(三)认为现代财富不但是具有实物形态、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商品(或产品),而且包括无实物形态、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产品、服务产品。因此,基于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拓宽公共品等非商品性财富生产的同时,大力促进现代财富的商品性生产。不但要促进物质财富的商品性生产,而且要促进文化、音乐、艺术品等精神财富的商品性生产和服务业的劳务生产。

刘教授在论现代文化生产中,更体现了拓宽商品价值、使用价值认识的精妙之处。文化作为商品化生产的前提是近代“在社会分工的作用下,逐步形成了一个由多种专业组成的自由职业者阶层,他们或者是从事独立生产的‘自由撰稿人’,或者是受雇于文化企业,自由职业者的形成和壮大,是文化商品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高科技嵌入到文化品生产中,形成了庞大的文化品产业市场。“文化品作为商品,它由此获得价值性,商品性文化生产的最重要经济功能,如像创造与实现产品价值和资本增值,进行积累,促进经济增长等,均是立足于文化品的价值性的基础上”。在论述文化品商品性或价值性时,更是经典地论述了文化品价格与价值的经常背离性。认为一个充分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会使商品价格通过不断波动,趋向和定位于某一个价格轴心,这个价格轴心水准决定于生产中的社会劳动耗费,即价值。因此,也出现了价格背离价值的多样化表现形式,基于对价值与价格范畴内涵的科学理解,人们就不难发现市场经济中多种多样的价格与价值相背离模式。例如:(一)有价格无价值。张亚认为:“以商品零价值参与商品交换”。(二)以价值为轴心的市场价格。(三)垄断价格。总之,科学认识价值与价格这一对范畴的内涵,用之于分析当达市场经济中更加复杂的商品结构和多种多样市场价格模式,人们并不难以劳动价值论原理来对文物、文化品及其它知识产品等的价值决定做出科学阐明。

从刘诗白教授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原理分析现代财富的特征、表现形式、内涵、外延、交换和消费中,不难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对于现代财富充分涌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的《资本论》在分析商品价值、使用价值这对矛盾运动时,把使用价值作为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地位,从而撇开商品使用价值多样性的研究,专心研究商品价值规律,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社会关系运动规律。在马克思的研究中,商品价值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商品使用价值居于从属地位。基于这一把握,才得以完成资本运动规律的研究。而刘诗白教授的《现代财富论》则相反,基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出发,把研究视野集中在商品使用价值上,认为在当代社会中的商品价值、使用价值矛盾运动中,商品的使用价值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形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使现代财富充分涌流的现代生产方式。这就进一步从驾驭市场的高度(而不是西方经济理论研究市场均衡价格的适应市场论或是商品效用价值的消费心理论)说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必要性,说明生产方式的变革仍然是当前社会经济中的主要矛盾。灼见《现代财富论》是《资本论》的时代深化,是一部较为完整的诠释商品价值、使用价值矛盾运动的认识论。可见《资本论》与《现代财富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一元论上,不但互相补充,而且分析方法上互逆思维,抓住了时代特征。《资本论》立足于18世纪工业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研究商品价值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资本家剥削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揭示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现代财富论》则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先进生产方式如何促进多样性商品使用价值的生产,实现了当前高科技时代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继承、发展与创新。

《现代财富论》的创新,还表现在社会主义制度解放劳动生产力的高科技创新优越性上。刘教授并没有囫囵于亚当・斯密的自利经济人假设的“市场万能论”上。根据劳动价值交换要求,工业革命时期,

资本主义生产也是千方百计节约活劳动的消耗,使商品生产的个别时间低于社会必要时间,从而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在当代高科技飞速发展时期,不论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都要不断地调整生产方式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劳动价值中的创新劳动含量。进而刘教授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驾驭市场中可以发挥“集中资金”办大事的优势,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激励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自觉调控,引导和促进商品性财富的生产。同志深刻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最近,总书记再一次强调,把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同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这是我们改革和建设中必须坚持的方向。刘诗白教授从现代财富的使用价值人手,从价值概念的运用分析推导出社会主义制度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社会制度优越性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刘诗白教授还诠释了在当代高科技革命下的复杂劳动的内涵。他认为,即使是后工业时代机器的不断革新、不断地把劳动简化成“站”在机器旁边的替代劳动,但是,不论机器对人的劳动替代到什么程度,生产要素的结合,仍然是“在劳动启动、粘合、调控等功能下,非劳动要素才能真正发挥出使用价值形成的功能,即使在当代高技术经济中,任何产品始终是劳动产品,是对象化的劳动体现,可见,劳动创造价值的经济学原理并未失效”。这就批驳了刘有源所谓“如果该劳动资料只需要人进行简单的启动或关闭,调控或遥控,或完全控制,那么它就形成了对人及其劳动的一种替代,同时也形成了对劳动价值功能的一种替代,同时也形成了对劳动创造价值功能的一种替代”。换言之,资本家拥有机器,则机器对活劳动的替代价值也只能归资本家占有。

的确,在工业时代的后续阶段,机器革命更是高科技劳动的创新活动并成为现代企业总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生产工具的改良实际是高科技劳动价值对象化为机器形态。与其说机器替代活劳动,不如说高科技创新劳动替代生产过程的简单劳动、复杂劳动,而使简单劳动成几何级数倍增。事实证明刘教授的观点是十分正确的。

参考文献:

[1]刘诗白,现代财富的性质、源泉及其生产机制[J],经济学动态,2005,(11):5―10。

[2]刘诗白,论当代技术创新[J],经济学动态,2006,(7)。

[3]季正松,从体力劳动价值论到脑力劳动价值论[J]经济学家,2005,(2):21-25。

[4]刘诗白,论现代文化生产(上)[J],经济学家,2005,(1):4-16。

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篇5

关键词:劳动力流动;就业;信息化;黑龙江省;农村

中图分类号:F24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1-0036-02

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是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其本质是技术进步引致的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协同过程。作为信息技术进步的表现形式,信息化对这一协同过程的影响作用日益明显。因此,如何使黑龙江省乡城劳动力转移就业顺应以信息化为表现形式的大规模技术变迁过程,形成与信息化相契合的运行机制,从而将信息化引入到提高劳动力市场配置效率的轨道,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传统工业化发展模式与黑龙江省乡城劳动力流动制度的路径依赖

作为国家在东北的重工业基地,在计划经济时期甚至更早的时候,黑龙江省就已经形成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结构。由于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背离了我国人力资源的禀赋优势,为了保证工业化战略的顺利实施,同其他地区一样,黑龙江省也只能实行城乡隔绝的乡城劳动力流动政策和广泛的农村集体就业制度。虽然从1978年末开始,具有诱致性特征的制度变迁过程强化了技术选择集合中的劳动利用型技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技术选择的劳动偏向并没有改变资本和技术密集度提高的产业发展趋势。经济的结构性特征决定了黑龙江省发展中技术进步具有多元化的要素偏向,技术选择多元化的刚性特征限制了劳动力的大迁移流以稳定的、持续的形式直到城市化的完成,使黑龙江省乡城劳动力流动制度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也就是说,乡城隔绝的劳动力流动制度虽然被打破,流动的自由度在提高,但并没有转变为自由流动的形式,而始终保持着控制性的特征。黑龙江省初始的技术选择和发展的结构特征是乡城劳动力流动制度产生路径依赖形成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技术选择已经形成了庞大的资本存量,这种产业的规模经济性导致了进一步自我强化的资本形成过程。按照产业升级的阶段性划分,我国尚处于工业化的重化工阶段,技术和资本要素逐渐显现出阶段性的禀赋优势,“重化工业项目虽然投资量巨大,资源消耗量大、污染严重,并且在长远发展上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但是长期形成的学习效应和协同效应有利于这些“产值大、利润高、上马容易见效快,而且便于行政管理,所以很容易获得各地区的政策支持”的产业快速发展[1]。另一方面,在纵向分工的国际经济格局内,大国经济发展的产能潜力与国际市场需求的非对称性限制了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借助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拓展进一步的发展空间。而且经验分析也证明产业升级的边际技术替代并不具有充分的灵活性,虽然劳动要素在我国相对价格体系中具有比较优势,但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劳动密集型产业始终具有强烈的产业升级压力,这不仅会缩小劳动偏向的技术选择集合,而且会加速资本对劳动的替代过程。所以,尽管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努力从未中断,但经济结构的刚性特征和由此产生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排斥,在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仍只能随经济周期性的波动表现为一个非永久性迁移的过程。

二、以信息化促进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由于目前我国的乡城劳动力流动依然保持着控制性的特征,城市劳动力市场对于农民工而言只是有条件的开放。这需要在城市就业环境紧张的时期控制乡城劳动力的转移速度来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在就业岗位充裕时能够及时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显然,季节性的招聘会和柜台式的等客服务已经无法满足这种周期性波动的劳动力供需变化。靠传统技术支撑的就业服务方式更是无法针对大量分散的农民工提供跟踪或顾问式就业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互为信源和信宿的居住地农民工和用工企业很难依靠传统方式克服他们所面临的信息供求瓶颈。虽然黑龙江省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较小。从2006年的相关调查来看,当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510万人,而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已达451万人。但是,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仍不容忽视。这主要是因为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相当长时间内只能是非永久迁移型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周期性变化会对农民收入和城市劳动力用工产生不确定的影响。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项长期性的经济活动需要建立相应制度将其可能带来的收益内部化,并将可能的负面影响和不确定性降到最低,而信息化则是促进这一制度化过程的重要影响因素。

首先,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劳动节约型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会引起微观上资本对劳动的替代,相对提高产业的资本密集程度。但是无论信息技术研发还是信息技术的应用,资本的中间投入都十分可观,因此,宏观上同时会出现社会生产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相关研究表明,在经济高涨时期信息化投资虽然推动了劳动效率快速提高,但是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产值的增长使劳动力需求水平也同样快速提高[2]。毫无疑问,产业信息化对提高黑龙江省制造业水平和转变发展方式,从而通过迂回生产过程的延长来促进劳动力需求,尤其是对农民工的需求具有积极影响。其次,信息化通过促进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可以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提供积极的手段,来回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事实上,对于农民工而言,缺乏与城市工业、服务业相匹配的职业技能正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个重要障碍。所以,200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权益保护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来之后,以信息化手段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就已经成为广为应用的一种重要手段。再次,信息化是实现次级劳动力市场配置效率的重要条件。农民工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属于二级劳动力市场,就业环境较差、雇佣期限不稳定,这使劳动力供求双方经常处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搜寻状态,而由于就业信息的缺乏,往往形成农民工失业和企业空位并存的现象。以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劳动力信息交流网络,实现次级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则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选择。

三、以信息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产生的问题与对策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信息化对农民工需求的影响来自于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第二、三次产业发展的规模经济性。我国正在形成统一和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格局,这种由经济增长带来的省内就业岗位增长会带动我国其他省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力输入。由于存在这种就业岗位的外溢现象,对地方政府而言,为促进省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利用信息化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和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无疑是将收益内化的更有利的选择,这也是目前地方政府在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上着力进行的政策措施。但是,从目前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政策效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方面,以信息化促进劳动力供给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从就业培训来看,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即使得到应用,农业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也更习惯于传统的以学历教育为目标的培训方式,从教育部实行的“一村一个大学生”计划和黑龙江省“村村通大学生”工程的实际运行效果来看,学历教育很难满足农民和农民工对实用技术的需求。另外,对农民进行的技能培训往往仅仅局限在家政、维修、保安等有限的培训项目上,而订单式培训不仅要面临培训师资短缺和财政资金扶植缺口的约束,还要面对合格培训对象的征集和遴选,培训质量的提高等一系列难题,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部分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的的职业培训结果并不尽如人意[3]。

另一方面,尽管黑龙江省已经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网,但对于劳动力市场信息渠道的建立效果并不明显。黑龙江省劳动力转移系统是一个由“档案管理系统”、“人才资源系统”、“报表监测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在功能上实行分地区,分权限管理的劳动力信息系统。虽然系统已经保存了省里900多万劳动力的档案信息,注册用工单位也可直接调阅全省劳动力档案中的用工信息,但是由于劳动力无法实现和系统的交互式作业,不仅系统信息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很难得到保证,也无法充分利用系统进行灵活的劳动力供求信息检索。而从黑龙江省劳动力转移信息网的利用状况看,截至2010年1月,在网站的十个栏目中,网站市场信息栏目2009年全年企业用工信息不足70条,文件要情栏目和培训园地栏目信息2004年后没有继续更新,用工查询栏目尚未开通。这种政府农民工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闲置与我国网络招聘的整体状况基本一致。我国网络招聘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根据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推出的系列年度网络招聘研究报告,中国网上招聘2003年的市场规模为3.1亿人民币,2004年上升至5.5亿人民币,预测到2009年将增长到12亿人民币。但是相关分析也表明在获得当前工作的求职者当中,由于求职者网络熟悉程度和期望的工作类型、找工作的地域范围等因素的影响,有超过一半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而初中以下学历者主要依靠社会关系[4]。这一调查结果表明互联网还没有成为低学历农民工的主要求职途径。但是网络招聘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满足农民工需求的不足也表明,网络招聘对推动乡城劳动力流动的潜力确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会使来自乡村的求职者互联网应用能力逐步提高以满足网络求职的能力需求;另一方面,网络招聘低成本、高反馈、便于检索和时效性强的特点非常适用于以灵活就业为主的农民工,网络化的信息传输方式很容易整合分散的乡村劳动力资源。所以建立适合乡城劳动力流动的网络招聘的制度和组织形式将是今后我国次级劳动力市场获得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不难看出,由于便于绩效的评估,政府更倾向于采用针对劳动力供给的培训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不是以信息化手段带动次级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转;更倾向于以传统手段实现农民工的培训目标,而不是积极的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方式和手段的创新。但是从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来看,由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面临长期性的信息瓶颈,以信息化完善培训手段、健全市场机制无疑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个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吴敬琏.中国经济增长模式选择[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

劳动力市场的特征篇6

关键词:城镇劳动力;外来劳动力;工资差异分解;反事实分析

中图分类号:F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6-0071-08

改革开放以前,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整个宏观经济中占有绝对优势,劳动用工权统一掌握在政府手中,劳动力的就业受到政府的统一安排,在户籍制度的管制下,城乡就业市场分割,外来劳动力无法流入城镇就业市场寻求就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制度的改革和户籍制度的变化,大量外来劳动力流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寻求就业,外来劳动力已经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户籍制度的放松降低了劳动力流动的障碍,但是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外来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依然被区别对待,他们在工资、福利、医疗等方面依然受到歧视[1]。

歧视的存在对整个劳动力市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一方面,歧视使得同等素质、同等能力及经验的人不能获得平等的待遇,阻碍了价格信号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外来劳动力本身在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上就劣于城镇劳动力,歧视的存在会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导致收入差异的不断扩大,不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为了研究城镇就业市场上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歧视状况及其变化,本文运用BlinderOaxaca分解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文献综述

户籍歧视作为劳动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对此国内外相关研究较多。国内方面,许多学者对外来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的工资差异进行了分解。一些学者研究发现,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二者在人力资本上存在差异。姚先国、赖普清运用浙江省企业和农村劳动力流动调查数据,对城乡工人劳资关系方面的差异进行分解后发现,城乡工人在劳资关系各方面的巨大差异一方面源于人力资本水平和就业企业的差异,另一方面源于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户籍歧视,其中前者占到70%~80%[2];章元和王昊进一步将城市劳动力样本区分为本地工人、本地农民、外来工人、外来农民后发现,外来农民受到了565%的歧视,其中26%为地域歧视,305%为户籍歧视[3]。另一些学者发现,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歧视,如邓曲恒在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02年的调查数据进行BlinderOaxaca分解后发现,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工资差异的60%应该归结于歧视[4];谢嗣胜和姚先国运用BlinderOaxacaCotton模型对浙江省的城市工人和农民工工资差异进行分解后发现,448%的工资差异是由于人力资本特征不同导致的,而余下的552%则归结于歧视[5]。王海宁、陈媛媛对北京、上海、天津和广州四城市城镇和外来劳动力的工资差异进行分位数分解后发现,两群体工资差异是由人力资本特征和制度性歧视共同作用形成的,并且在大部分分位数上制度性歧视的影响程度要大于人力资本特征[6]。王美艳在运用BlinderOaxaca分解研究了北京、长春、南京、天津、西安、武汉等城市农村迁移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异后发现,其中的76%应该归结于歧视[7],但是她在采用Brown分析法对同样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工资差异中歧视的部分只占到了4288%[8]。

国外方面,同样有一些学者对于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户籍歧视进行了研究。孟昕基于BlinderOaxacaCotton分解方法发现农民工与工人工资差距的50%左右不能用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差异来解释,进一步的Brown分析则发现有超过100%的职业内工资差距是由歧视导致的[9]。而毛雷尔-法齐奥(MaurerFazio)的估计中歧视占工资总差异的比例只有2489%[10]。

上述文献在分析过程中存在两个不足:第一,以上研究都是在某一时点上展开的静态分析,并没有分析工资差异中人力资本和歧视贡献随着时间的变化趋势;第二,上述大部分的研究都是在平均意义上对工资差异进行分解,没有研究人力资本和歧视贡献随着工资水平变化而变化的情况。因此,本文在借鉴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试图进一步回答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工资差异征差异和歧视的大小及其随时间是如何变化的;第二,市场歧视的影响在工资分布的不同位置是否存在差异,其变化趋势在工资分布的不同位置是否存在着不对称现象。

二、工资差异及人力资本特征

本文使用的是中国居民收入调查数据库(ChinaHouseholdIncomeProject,简称CHIPS)2002年和2007年的调查数据。2002年的调查覆盖了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12个省份,其中城镇劳动力样本20632人,外来劳动力样本5327人。2007年的调查覆盖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河北、广东、重庆、四川9个省份,其中城镇劳动力样本14742人,外来劳动力样本8446人。

本文对数据做了以下处理:第一、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只选取15~60岁的样本作为本文研究的对象;第二、将工资和人力资本数据不全的样本进行了剔除。处理之后,2002年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样本数目分别为9978人和3343人,2007年样本数目分别为6946人和6798人。

表1给出的是2002年和2007年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工资差异及人力资本特征。从小时工资上看,两类劳动力之间的差距明显,城镇劳动力的工资要明显高于外来劳动力,并且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工资差异由2002年的276元上升至2007年的781元。

三、工资决定方程的估计及结果

为了考察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在工资上的差异,首先需要分别对两类劳动力的工资决定方程进行估计。我们在明瑟(Mincer)工资决定方程的基础上增加了性别、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培训、地区本文根据调查对象工作的省份所在将地区控制变量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控制变量和职业控制变量作为解释变量,采用对数小时工资率作为工资方程的被解释变量。

对于教育回报率的估计,由于不同阶段的教育边际报酬率并不相同,我们摈弃了传统的以受教育总年限表示受教育程度的做法,采用了阿兰(Alan)和斯科特(Scott)、阿萨姆(Asam)和巴里(Barry)以及张车伟、薛欣欣的做法[11~13],采用各阶段实际受教育年限作为不同教育层次的变量本文将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受教育年限规定为6年、3年、3年。,这样估计出来的变量系数表示的是各阶段教育的实际边际报酬率,有利于在各层次教育实际报酬率之间进行对比。

表2给出了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在2002年和2007年工资决定方程的OLS异方差稳健回归结果,变量的系数和符号基本符合预期且都很显著,同时可决系数也很合理。我们运用邹氏检验对方程的结构变化进行检验,发现2002年和2007年的F值分别为2615和1723,这说明2002年和2007年的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工资决定方程存在结构性差异。

四、平均工资差异的分解

对于不同群体之间工资差异的分解是在Blinder和Oaxaca框架下展开的[18~19],该方法在收入歧视研究领域已经得到广泛使用,其将工资差异分解为两部分——由劳动力人力资本特征差异带来的可解释部分和劳动力人力资本不能解释的部分即歧视。具体形式可以用公式表示为:D—=lnwur-lnwim=(X—ur-X—im)′βur+X—im′(βur-βim)其中D—表示群体间平均工资率的差异,lnw表示对数小时工资,X—表示平均特征向量,β表示OLS估计的特征报酬率。上式中的下标ur和im别表示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由此,工资的总差异便被分解为由人力资本差异导致的特征差异,即等式右边第一项,和由不同群体报酬率不同导致的系数差异(歧视),即等式右边第二项。

五、城镇和外来劳动力工资差异的分位数分解

下面利用马查多和马塔(MachadoandMata)提出的分位数分解方法进行城镇和外来劳动力的研究[24]。首先进行的是工资差异的反事实分析(thecounterfactualanalysis),然后基于反事实分析进行分位数上的分解。

本文采用的反事实分析的基本思想是:如果外来劳动力能够按照城镇劳动力的回报率获得工资的话,那么外来劳动力的工资将会如何,这里定义反事实分布为F(y*|Xim,βur),其中Xim表示影响外来劳动力工资率的人力资本要素,βur表示影响城镇劳动力工资率的人力资本要素在某个分位数上的报酬率,y*表示如果外来劳动力能够按照城镇劳动力的报酬率获得工资的话其工资的数值。

从两条曲线的关系上来看,2007年歧视总差异比整体上要小于2002年歧视总差异比,更加详细的讲,在第23个百分位数到第93个百分位数之间,2007年的歧视总差异比要小于2002年该比例,这说明位于该区间内的外来劳动力所受到的歧视状况得到了改善。从第9个百分位数到第23个百分位数之间,2007年和2002年的歧视总差异比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这说明位于该区间内的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歧视情况无明显变化。对于工资分布位于第9个百分位数以前和第93个百分位数以后的外来劳动力而言,2007年歧视总差异比要大于2002年该比例,说明他们受到的歧视更加严重了。

上述分析的政策含义是明显的,试图改善外来劳动力受歧视状况,提高外来劳动力工资的措施主要是在中高收入者阶层发生了作用,处于这一阶层的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歧视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对于低收入者群体而言,他们受到的歧视状况并没有明显的改善,甚至对于少数极低收入者而言,他们受到的歧视更加严重了,另外,少数拥有极高收入的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歧视程度也有增大的情况,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六、结论

本文运用CHIPS2002和2007年的数据,将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工资差异分解为人力资本贡献部分和歧视部分,分析表明,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对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之间的歧视,外来劳动力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分析结果表明,城镇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他们自身人力资本方面的差异,这占到总差异的6482%(2002年)和7592%(2007年),而本单位工作经验和受教育水平是最主要的导致工资差异的人力资本要素。

更进一步的基于分位数回归的反事实分析将歧视的变化在整个工资分布上进行分解,分解的结果表明,对于工资分布位于第2个十分位数到第9个十分位数的广大外来劳动力而言,他们受歧视的情况得到了改善;而工资分布位于第2个十分位数以下的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歧视基本保持不变甚至发生恶化;另外,工资分布位于第93个百分位数以上的外来劳动力受歧视情况也出现恶化。

在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劳动者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和外来务工者的收入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结论有着丰富且重要的经济和政策含义,在提高外来劳动力工资水平的过程中,除了可以通过增加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为其提供培训等手段外,还可以通过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改革,降低外来劳动力受歧视程度等手段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结合近年来我国城镇劳动力市场状况,本文结论的政策含义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外来劳动力受歧视程度在逐渐降低,因此,政府在接下来应该继续推进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建立更加规范的用工制度以保障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外来劳动力受歧视的水平。

第二,反事实分析结果表明,工资位于第23个百分位数以下的低收入劳动力受歧视程度并未改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于这类劳动力的帮扶和照顾,采取更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降低这类劳动力受歧视的状况。

最后需要注意,本文分析的歧视变化只是涉及劳动力收入方面,除此以外,外来劳动力在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均遭到相当大的户籍歧视,因此,实际情况下外来劳动力受到的歧视可能会更严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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