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工作报告(6篇)

时间:2024-12-20

病毒工作报告篇1

关键词:昌吉州;病毒性肝炎;流行病学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一种传染病。临床上以食欲减退、恶心、上腹部不适、肝区痛、乏力为主要表现。部分病人可有黄疸发热和肝大伴有肝功能损害。有些病人可慢性化,甚至发展成肝硬化,少数可发展为肝癌。新疆昌吉州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发病序位居同期昌吉州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本文对昌吉州病毒性肝炎流行肝炎流行现况及其分布特征描述,为病毒性肝炎疫情预防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3年新疆昌吉州病毒性肝炎疫情资料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1.2统计学方法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有关数据采用Excel2007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2结果

2.1流行概况

2013年昌吉州病毒性肝炎报告8105例,占同期法定报告传染病总数的57.84%,年发病率为536.48/10万。2013年昌吉州病毒性肝炎报告死亡3例,占同期报告传染病死亡的17.65%。

2.2病原分型

2013年报告病毒性肝炎8105例中乙肝病例最多,共6952例,占85.77%;其次是丙肝病例,共1042例,占12.86%;甲肝、戊肝和未分型肝炎病例所占比例较少,2013年共报告甲肝77例、戊肝12例、未分型肝炎22例,各占总病例数的0.95%、0.15%和0.27%。

2.3时间分布

按月份统计结果表明,2013年各月病毒性肝炎均有发病,其中8月发病率最高(57.19/10万),2月发病率最低(34.07/10万);其余各月发病率在34.61/10万~53.65/10万之间。乙肝发病高峰为3月(47.79/10万)和8月(48.25/10万),丙肝发病高峰为5月(6.69/10万)和8月(7.81/10万)。

2.4年龄性别分布

昌吉州8105例病毒性肝炎报告病例中,男性4585例,女性3520例。男女发病率分别为303.49/10万和232.99/10万,男女病例数之比为1.30:1,其中乙肝为1.32:1,丙肝为1.22:l。

全年各年龄组病毒性肝炎均有发病,以20~55岁为发病高峰,占发病总数的74.67%,其中35-45岁新发病例最多,占发病总数的26.44%。乙肝、丙肝的发病高峰分别为20-60岁和35-50岁,各占发病总数的82.39%和37.72%。

2.5职业分布

2013年昌吉州报告的病毒性肝炎病例中以农民所占比例最大,占30.18%;其次为工人,占14.19%。乙肝病例中也是以农民(31.37%)和工人(14.66%)所占比例较大;丙肝病例中以农民(23.03%)和离退休人员(21.31%)所占比例较大。

2.6地区分布

2013年昌吉州7个县(市)均有病毒性肝炎病例报告,年平均报告发病数最多的是昌吉市,发病率为279.92/10万,占同期全州病毒性肝炎报告病例总数的52.18%。其次是呼图壁县,为87.31/10万,占同期全州病毒性肝炎报告病例总数的16.27%。年平均报告发病率最低的是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为9.99/10万,占病毒性肝炎报告病例总数的1.86%。

3讨论

病毒性肝炎是由几种不同的嗜肝病毒(肝炎病毒)引起的,是法定乙类传染病,具有传染性较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部分乙型、丙型和丁型肝炎患者可演变成慢性,并可发展为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细胞癌,对人民健康危害较大。2013年新疆昌吉州病毒性肝炎共报告8105例,年发病率为536.48/10万,发病序位居同期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故病毒性肝炎仍是昌吉州重点防治的传染病。

从2013年整体情况来看,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较稳定,未出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与近年来该地区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诊断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关。在病原分型上乙肝所占比例较高,其次是丙肝,其他类型肝炎所占比例较少。从年龄分布看,主要以青壮年为主,成人发病可能与疫苗覆盖率不高及乙肝疫苗免疫保护抗体降低有关,此外,成人外出活动增多,增加了被感染危险性[2,3]。15岁以下儿童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说明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在控制低年龄组乙肝流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4]。

参考文献:

[1]李德云.地理信息系统及在疾病监测中的应用[J].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05,20(2):93-98.

[2]吴伟慎,何海艳,单爱兰.天津市2005年乙型病毒性肝炎年发病率调查[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6):3160-3161,3163.

病毒工作报告篇2

为全面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尚未发生感的肺炎,持续做好镇域传播疫情时的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建专责工作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组织各村、有关单位按照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要求,规范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镇党委、政府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镇防范应对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和专责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镇卫生院负责疑似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向县人民医院报告和移交。

(二)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

镇卫生院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监测和发现。镇卫生院在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病毒感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按照“依法、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要求,疫情信息及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县委宣传部统一。

(三)病例救治及感染预防控制。

镇卫生院应当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对观察病例和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观察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可以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镇卫生院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四)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各村、有相关单位要配合镇卫生院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观察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五)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感,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病毒工作报告篇3

受灾地区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分阶段分层次重点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型脑炎、炭疽、血吸虫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一)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其它重点传染病实行周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时将疫情报卫生部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在重灾区要建立并且加强疫情监测点工作,各级卫生防疫以机构都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测,要建立一般和重点相结合的县、乡、村级监测点,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适时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关相邻省要建立疫情控制联防,及时沟通情况,协调防病工作。救灾防疫期间,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故情况的由卫生部统一负责,定期公布。

(二)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灾区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其进行水质检验。

(三)要组织有关部门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

(四)消灭蚊蝇鼠害。为保护聚集人群,应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蚊蝇、鼠类的消毒杀灭工作和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并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

(五)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发生。要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群众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毒蕈。在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时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以保障食品安全。

(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各地要结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的各种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教给群众。组织群众制订救灾防病爱国卫生公约,是促进群众自觉地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办法,应该大力倡导。

(七)充分发挥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特别是村、街道、居委会的卫生组织、爱卫生会和各种军民医疗卫生工作队的作用,中西结合,土洋并举,分片负责,配备一定的药品器材,开展群防群治,使各项宣传教育、防病治病的技术措施在各个环节得到落实,做到防病治病到位。盛夏灾区高温酷暑,灾民居住防抗条件差,容易发生中暑,应做好防暑工作,并做好防治中暑的必备药物准备工作。

(八)认真做好非灾区的疫情控制工作。夏秋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对鼠疫、霍乱、炭疽、肝炎、伤寒、痢疾、流行性出血热、疟疾、乙型脑炎等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抓好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的蔓延和发展,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播。

(九)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把突发疫情、灾害事故的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中央和地方都要制订相应的应付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急救救护的各种预案,充分做好组织协调、队伍配备训练、药械物资供应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明确职责

受灾地区的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救灾防疫领导机构,把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当地救灾、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工作中去,明确领导负责人,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处理方案,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做好必需药品、器械、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力求迅速把疫情控制和扑灭在初发阶段。

要做好疫情的监测、收集、预测及地区联防通报、反馈和上报,组织制订救灾防病技术方案,指导救灾防病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所需药械品种信息,组织生产所需生物制品。卫生部成立专家咨询组,对全国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及时提供技术咨询。

要做好控制疫情所需消毒、杀早、灭鼠药械供应的协调联系工作,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向新闻媒介提供导向性的卫生防病宣传材料,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组织群众适时地开展以清理环境和消毒、杀早、灭鼠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药品、器械、物资供给及经费筹集使用

(一)药品、器械及物资供给

1.在救灾防病期间及灾后,各灾区医药、化工的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好药品、免疫制品、器械、消毒杀早灭鼠用药品的生产、供应工作。灾区的卫生部门要及时地把防疫治病所需的药品、器械及消毒杀早灭鼠用物资的品种、数量报当地医药、化工、商业等供应部门。

2.对供应有困难的药品、器械及消毒杀虫灭鼠用物资,及时上报,协调落实生产、供应工作。

3.为了更加有效、快速地做好受灾期间和灾后疾病防治工作,各灾区卫生部门应主动各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通报防病治病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有关药品、器械和消毒杀虫灭鼠用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

(二)经费筹集及使用

救灾防病所需经费,应本着政府负责,自力更生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给予切实的安排和保证。

1.中央及各受灾省地方政府,应安排必要的救灾防病紧急补助经费,由主管部门结合防病预案的实施,统一安排使用。

该项经费使用严格限定于灾区重大疫情扑灭和大面积消毒杀虫灭鼠等防病措施。中央救灾防病经费只补助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和防病工作需要,结合地方财力,统一安排使用。

2.中央及地方政府安排的救灾经费和国内外救灾捐赠款应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灾区的防病治病工作。这两项主要用于扑灭疫情和改善灾区防病环境所需药品、疫苗等的购置,灾发医疗急救用品、药品和防病治病最急需的基本器械、物资的购置。

救灾防病资金一定要严格管理使用,要直接用于对灾民的防病治病工作,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资金的使用要接受审订和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对贪污或挪用救灾经费的要依法严惩。

3.灾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被破坏的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应纳入地方计划,予以优先安排,以保证防病治病工作的正常进行。需中央补助的,请国家计委统一考虑。

四、救灾防病技术方案

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

在洪涝灾害这一非常时期,要特别重视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保持疫情监测系统的敏感性,这是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前提。

(一)疫情报告与分析

1.应报告的疾病

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1)鼠疫、霍乱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各灾区省将疫情当日或第二日上午报卫生部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2)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实行每周报告,灾区省每周三把上周疫情报到卫生部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3)发生疾病特别是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城镇应于6小时,在农村应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县、区卫生防疫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接到疫情报告后6小时内报到卫生部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4)疫情报告应包括:疫情发生地点、单位、时间、发病(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原因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疫情分析

各灾区应做好疫情分析,预测疫情发展趋势。疫情分析应有时间比较,如当年各月比、各旬比、当年与去年同期比等,疫情分析还应有地区比较,如灾区与非灾区比等。此外,还应有发生原因的分配的及对今后防治工作的建议。

(二)疫情监测的实施

1.强化基层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信息。灾区卫生部门要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紧急疫情一旦发现依法处理。疫情要归口卫生防疫部门负责。

2.加强监测点的工作。已有的部级和省级综合监测点,以及出血热、疟疾、腹泻病等各专业疾病监测点,在洪涝期间应进一步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可扩大搜索疫情范围,必要时设立临时监测点。

病毒工作报告篇4

肝炎发病统计2009~2011年奎屯市共报告丙型病毒性肝炎318例,年平均发病率为33.82/10万,其中2009年报告97例,报告发病率31.08/10万,2010年报告123例,报告发病率39.22/10万,2010年报告98例,报告发病率31.16/10万,在五型肝炎中所占比例仅次于乙型病毒性肝炎,见表1。

年龄及性别分布2009~2011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疫情统计,发病年龄最小15岁,最大87岁。男性发病157例,女性发病161例,男女比例为0.98∶1,各年龄组发病人数见表2。

职业分布丙型病毒性肝炎发病涉及到工人、民工、农民、公务员、离退人员、家务待业、医务人员、商业服务、学生、教师等职业,发病率较高的是离退休人员(105/318)、工人(64/318)、家务待业(58/318)、民工(21/318),不同职业间的分布见表3。

阳性者配偶及子女追综调查丙型病毒性肝炎可以通过血液、母婴、性等途径传播,此次调查的32例阳性患者及19名子女中,无一例配偶、子女为阳性。

患者对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认知情况对传染病网络直报中的135名患者的调查发现,大多数丙型肝炎患者对检验结果的意义、饮食原则、合并感染的危害等方面的认知程度不高,因此医护人员必须为丙型肝炎患者提供更多疾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鼓励患者坚持治疗,提高治疗的依从性。调查结果显示,愿意与医务人员沟通获得疾病有关知识的达65.93%,明确知道三种传播途径的只有31.1%,见表4、表5。

病毒工作报告篇5

目的了解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特征,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应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2004~2007年通过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郑州市2004~2007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3起,发生病例738例,死亡3例;传染病爆发疫情12起,占52.17%,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7起,占30.43%,职业中毒2起,占0.70%。发生在中小学和幼托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占大多数,共14起,占52.77%;农村15起,占65.22%,城市包括县级市8起,占34.78%;3~4月(34.78%)和12月份(13.04%)为高发月份。结论2007年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总数高于2005、2006年,全市除新密市、矿区外,均有发生。尤其发生在乡镇小学传染病事件较多,中小学校必须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epidemiologicalanalysisofprevalentfeaturesofemergentpubliceventsinzhengzhoucityin2004~2007.

lixiao-hong,chenyan-zhe,hantong-wu.

zhengzhoumunicipalcenterfordiseasecontrolandprevention,zhengzhou450003,henan,p.r.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understandtheepidemiologicialcharacteristicsofoccurrenceofpublichealtheventsfrom2004to2007inzhengzhoucity.methodsthedadaofoutbreakofpublichealtheventsinzhengzhoureportedatvariiouslevelsofdiseasecontrolandpreventioncenterswerecollectedandanalyzed.resultsthere23publichealtheventsoccurredinzhengzhoucityfrom2004to2007and738caseswerereportedwiththreedeaths.therewere12outbreaksoccupied52.17%,7foodpoisoningsaccountedfor30.43%,2occupationalpoisoningsoccupied0.70%.there14outbreaksoccurredinprimaryandmiddleschoolsandchildcarecenters,accountedfor52.77%.and15outbreaksoccurredinruralareasoccupied65.22%and8outbreaksoccurredinurbanareasincludingtownsandcountiesaccoutedfor34.78%.mostoftheoutbreaksoccurredinmarchandapril(34.78%)ordecember(13.04%).conclusiontheoutbreaksofpublichealtheventsocuurfrequentlyinzhengzhoucityandeffectivcontrolmeasuresbetakentoprotectthehealthofthepeople.

keywords:occurrenceofpublichealthevent;epidemiology;analysis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报告和及时处理是近年来应急工作的重点,也是考察和衡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要指标。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郑州市突发事件的发生,本文对2004~2007年郑州市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材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2007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用描述流行病方法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况

郑州市2004~2007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3起,发生病例738例,死亡3例。其中乙类传染病4起,丙类传染病6起,其他传染病2起,食物中毒7起,职业中毒2起,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疫苗接种)1起,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起,所发生突发事件20起为一般性,3起为较大事件。2004年8起,2005年1起,2006年6起,2007年8起,其中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数2007年较2006年减少1起,食物中毒增加3起,(2005、2006年无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职业中毒增加1起,详见表1。表1郑州市2004~2007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略)

2.2地区分布

2004~2007年的2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本市14个县(市)、区中的12个区县,发生起数依次为:中原区3起(食物中毒1起、职业中毒1起、传染病疫情1起),二七区2起(食物中毒1起、传染病疫情1起),惠济区2起(食物中毒1起、传染病疫情1起),金水区1起(传染病疫情1起),管城区2起(食物中毒1起、传染病疫情1起),高新区1起(传染病疫情1起);登封市3起(传染病疫情3起)、上街区3起(食物中毒1起、传染病疫情1起、不明原因事件1起),巩义市2起(传染病疫情1起,食物中毒1起),荥阳市2起(传染病疫情1起、职业中毒1起),新郑市(食物中毒1起),中牟县1起(疫苗接种事件1起)。城市包括县级市8起占34.78%,农村发生15起,占65.22%。

2.3时间分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间高度分散,相对集中在4月份(5起),占21.74%,6月份(5起),占21.74%,其次为3月份、12月份均3起,占13.04%。食物及其它中毒7起,时间分布6月份(3起)、4月份(2起)、3月份(1起)。传染病疫情12起,其中肠道传染病4起,时间分布4月份1起(甲肝)6月份2起(甲肝)9月份1起(急性出血行结膜炎);呼吸道传染病8起,其中3月份2起(流行性腮腺炎),4月份1起(肺结核),5月份1起(流行性腮腺炎)、9月份1起(流行性腮腺炎)、10月份1起(水痘)、12月份2起(1起水痘、1起流行性腮腺炎)。详见图1。

2.4传染病疫情

12起传染病爆发疫情中,发病489例,以丙类传染病为主,其次为乙类传染病;从传播途径看,以流行性腮腺炎、水痘、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中爆发起数和病例数最多,其次是肠道传染病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为多,详见表2。表2郑州市2004~2007年传染病暴况传染病分类病名起数构成比(略)

2.5食物中毒

7起食物中毒中,化学性食物中毒3起,细菌性食物中毒4起,24例病人中,以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多,占病例数的79.85%,其次是化学性中毒占20.15%。

3讨论

2007年郑州市疾控中心接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6、2005年增加的原因:(1)主要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各级政府、卫生系统各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意识逐渐增强;(2)随着人口增加及其频繁的迁移、人们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职业危害、食品安全等因素的增加,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隐患也有加重。(3)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监测报告敏感性提高,漏报减少。

2004~2007年,除8月外各月均有突发事件报告,12月、3~4月、6月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明显增多,呈明显的冬春、春夏季报告发病高峰,主要是由于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起数较多,占报告总数的21.74%,并且主要集中在12月、3~4月;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主要集中春夏季4~6月,占34.78%,形成两个小的报告发病高峰这与湖北省报道一致[2]。从地区分布看,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发生率较高的县(市)区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占65.22%,城市突发疫情报告发生率相对较低,占34.78%。提示应在不同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发生在乡中小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发病人群全部为学生、幼托儿童。食物中毒发病人群以学生、幼托儿童为主,其次为农民。因此以遏制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频发的趋势是今后一定时期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2]。加强重点地区学校突发事件的控制有助于降低总的发生数量。学校是人群较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加之多数控制措施很难落实,必将迅速流行蔓延,造成严重后果。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必须引起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二是教育部门要强化传染病报告的法制意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特别是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依法予以惩处;三是加强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教育及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教室、食堂的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病毒工作报告篇6

【关键词】流行病学调查;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2006年11月14日,我区某学校学生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对此次事件的调查处置过程分析如下。

1对象与方法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等方法,以某学校学生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置过程为研究对象。

2流行病学调查与应急处置措施

2.1初步调查与应急处置措施

2006年11月14日21∶30分接到报告,某学校51名学生因腹痛、腹泻等症状就诊,医疗机构报告为疑似食物中毒。经初步调查发现,就诊学生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发热、腹痛、腹泻等。其中首发病例田文辉于14日12∶00许出现发热、腹痛、腹泻,水样便;末例病例李德斌,14日22∶00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根据对就诊病例就餐情况的调查,结合临床表现、便检结果等资料,初步怀疑为14日早餐(食谱为:黑米粥、自制豆浆、烧饼、花卷、馒头、火烧夹土豆丝、火烧夹豆皮、韭菜鸡蛋合子、咸芥菜丝)进食烧饼加豆腐皮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在紧急救治患病学生的同时,采取了稳定学生情绪、密切关注未就医学生的体温及身体变化并随时报告的方法;采集可疑食品标本进行检验等措施,15日5∶00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该事件信息。

2.2调查、检验、结论与应急处置措施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共计1011名,其中当天早餐就餐人数为419名,就诊病例51名,就诊病例中食用可疑食品烧饼加豆腐皮49名。可疑食品烧饼加豆腐皮中的“豆腐皮”经“热水泡发”后室温存放1.5h、该食堂无“卫生许可”等证件,并存在用具生熟不分、功能间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等违规操作事实;所有怀疑餐次食品及患者腹泻物、呕吐物均未能采集,无法实施实验室检验;采集可疑餐次食品原料及14日晚餐部分食品样品进行毒物、致病菌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综合调查情况、患者临床表现以及便检结果,经集体论证,排除了故意投毒和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可能性,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3结果与讨论

3.1调查结果与应急处置措施

3.1.1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程的不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也随之出现变化,主要表现为:经初步调查后确定了怀疑对象,在紧急救治患者的同时,采取了稳定学生情绪、密切关注未就医学生的体温及身体变化、采集食品标本进行检验等措施。经调查论证后得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结论,从而采取了控制场所、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工作等措施。由此可见,调查进程及调查结果直接左右了应急处置的决策,控制了应急处置的方向。

3.1.2事件发生初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涉及面广、涵盖面大;经初步调查,结合临床资料,做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初步结论,对临床救治、应急处置等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3.2事件发展、处置过程中的问题

3.2.1此次事件由接诊患者的医疗机构报告,而学校未能及时发现、报告。由此可以说明该学校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1]执行不力,未能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报告的延后,给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带来不便,导致未能采集到直接、有效的定案证据。

3.2.2在调查过程中未开展针对无症状学生及教职员工进餐情况的调查、未能采集到可疑食品,未对患者腹泻物、呕吐物进行检验、采集样品中未检出可疑致病因素,医疗机构采集的6份便标本中只有2份便检结果“可见红、白细胞”。笔者认为对此事件的调查未能做到深入、彻底,应急处理流程存在不当之处[2],做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结论证据不充分。

3.2.3接到报告时间为14日21∶30分,登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时间为15日5∶17分,且上网报告的同时未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属地县级疾控机构,说明未完全掌握《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3]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属,笔者认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以后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可以为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实施提供有效的帮助。而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应做到巨细无遗,深入调查有关联的情况,为事件的最终结论、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为预防类似事件的出现提供可靠依据,也为今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成功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卫生部、教育部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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