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关系范例(3篇)
时间: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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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俄罗斯科技政策系统的“拉赫京模式”
俄罗斯科技政策的制定与学者们对科技政策的长期理论研究密切相关。
俄罗斯科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拉赫京博士(г.а.лахтин)长期从事科技政策理论研究,并参与了俄罗斯科技政策条文的制定过程。他在2000年的《科技政策总论》一书中陈述了科技政策理论,从系统论观点出发,把科学技术作为一个与社会相关的开放系统。他认为,科技政策是解决上述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之间问题的思想理念和行动方案,因此也应该形成相应的系统。科技政策系统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总体科技政策,解决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以全面实现科学技术与国家经济相关联的总体规模调整。第二层次是各种具体政策,解决科学技术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的问题。笔者根据拉赫京的相关理论[1],提出俄罗斯科技政策系统的“拉赫京模式”。
“拉赫京模式”是结合俄罗斯现实问题的理论研究产物,其意义在于:展示了科技政策对于解决“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问题的指导性功能;囊括了科技政策系统应有的内容;揭示了科技政策系统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制定科技政策具有前瞻性、普遍性理论指导意义。
“拉赫京模式”既体现了对苏联时期的科技政策的沿袭,又体现了转型期的特点。
“优先发展方向政策”和“保护和发展科学潜力政策”在政策框架上承袭苏联传统,在内容上增加了为适应新时期、解决新问题的调整。例如:转型期俄罗斯从三方面改革了科技人才政策:首先,由从粗放型发展,即只注重人才数量增长,向减少数量、重视质量转化;第二,从对人才的完全行政管理方式向引进市场机制调整;第三,从全部由国家指令强制,向合作伙伴型转化。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加强财政和工作岗位的竞争。就私营企业而言,需要调整机制以便吸引青年科技人才与企业兴趣保持一致,更快地将科学技术成果投入市场。
创新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科研和高校一体化政策、商业化政策、科学领域中的私有化政策等是转型期以来出现的新科技政策,正处于探索之中。
“拉赫京模式”的理念在俄罗斯联邦近年来颁布的科技政策中得到具体体现。
2俄罗斯国家总体科技政策
俄罗斯国家总体科技政策用于协调科学技术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关系。国家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落实财政方面,而且体现在改变落后观念、实现总体规模上的调整。
1996年颁布的《“关于科学和国家科学技术政策”联邦法》(下称《科技政策法》)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第一部有关科技政策的联邦法律,是其科技政策的总纲领。“用于协调科学和(或)科学技术活动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以及科学和(或)科学技术产品(工作与服务)需求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科技政策法》明确规定了俄罗斯国家科技政策的概念、基本目标和实施原则。
“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是社会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它表明国家对科学和科学技术活动的态度,明确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构在科学技术以及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目标、方向和活动方式”。
俄罗斯国家科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发展、合理安排并有效利用科技潜力,扩大科学和技术对发展国家经济的影响,完成最重要的社会任务,保障对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结构性进步改造,提高物质产品的效益和竞争力,改善生态状况并且保护国家信息资源,巩固国防,维护个人、社会和国家安全,加强科学和教育的相互关系。”
实施国家科技政策根据如下原则:“认清科学实际上是决定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部门;利用各种社会讨论形式选择科学和技术的优先发展方向并且公开化,对通过竞标形式实施的科学和科学技术规划、项目给予鉴定;保障基础科学的优先发展;在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过程中,以高等专业教育机构、部级科学院乃至各部属机关和其他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的科研组织为基础,建立教学—科研联合体,通过由高等专业教育领域的工作人员、研究生和大学生参与等各种形式,实现科学、科学技术和教育活动的一体化;支持在科学和技术领域里的竞争和企业活动;把资源集中到科学和技术优先发展方向上;通过经济系统和其他优惠方式对科学、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给予奖励;通过建立国家科学中心系统和其他结构,发展科学、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促进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科学、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及其科学技术潜力的一体化;发展俄罗斯联邦的科学和科学技术的国际合作。”[2]
《科技政策法》对科技活动的主体、内容、成果鉴定、财政、国际合作等方面作了明确界定,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在联邦预算中民用科学研究与试验开发资金应占联邦预算支出的4%以上”。[2]应该说,俄罗斯《科技政策法》在基本概念的界定及其陈述、对科技活动主体权利的规定等方面表现出学者们的理性思考和战略远见。
《科技政策法》的缺陷在于未把科技体制改革问题与俄罗斯国家现状相结合,未把科技发展道路与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联系起来,未明确涉及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因此,叶利钦政府尽管颁布了此法,却因陷于经济困境而无暇顾及科技界使之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002年3月30日由普京总统批准的《俄罗斯联邦2010年以前及更长期科技发展政策原则》(下称《政策原则》)[3]内容更现实、深入,措施也更具体,代表了俄罗斯科技政策的新理念。
《政策原则》明确规定:“科技发展要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相符合,并且与提高俄罗斯联邦的优先地位相关。”“俄罗斯联邦科技发展政策的目的是实现向国家发展的创新途径转化,保障本国研发产品的竞争力,加速使用这些产品对发展经济的效益,支持国防达到必备的水平,保卫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安全。”《政策原则》规定了俄罗斯科技界的近期任务是“促使科技联合体向市场经济转化”;“把隶属于国家的科学技术与私人资本建立相互联系”;“使国家调节与市场机制达到合理配置,对科研、技术和创新活动采取直接和间接的奖励措施”,从而摆脱科技界的危机状况,激发企业家对科技投入的兴趣,使科学再生;远期目标要摆脱或尽量缩短俄罗斯科学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通过转向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改变俄罗斯目前大量的科研成果和工艺缺乏竞争力的状况。
《政策原则》在以下几方面表现了与《科技政策法》的显著区别。
(1)《政策原则》第一次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当作实现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的首要任务,把发展国家实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放在同等地位上。这是俄罗斯在转型期中实现观念彻底转变的最重要表现。其重要意义在于从根本上调整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把科学技术置于为社会服务的地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把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2)《政策原则》首次把实现国家发展向创新途径转化当作政策目标。从以往单方面强调科学技术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必须支持科技发展,转变成强调科研人员的自主创新、强调完善科学技术的自我生长发展机制。通过对知识产权——特别是非物质形式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实现把科技成果引入国民经济领域,从而实现向创新经济转化。这也是俄罗斯在经济转型背景下所更新的观念。
(3)《政策原则》首次总结了俄罗斯国家所拥有的科技发展优势:①拥有各种法律形式,拥有各具特色的、与从事科研、技术活动以及培养科学工作者的组织相关联的孵化器和科技综合体,这些组织拥有人才、信息、物质技术基础和设计基地;②拥有雄厚的基础科学、具有特色的科学学派和达到世界水平的科学成就、拥有发展着的高等教育;③拥有可以开展独立生产和发展新型工艺、技术的工业潜力;④拥有能够处理国家机构中复杂科技问题的丰富咨询经验;⑤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着的交通和建筑业。
基于对国情的客观分析,俄罗斯利用政策扬长避短,充分树立振兴国家的自信。
(4)《政策原则》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创新系统的任务和具体措施,把发展俄罗斯国家科学技术提高到与世界知识经济时代同步发展的水平上。
(5)《政策原则》强调了扩大并充分发挥对科学技术发展的私人投资的作用,体现了转型期俄罗斯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新途径。
(6)《政策原则》提出了比原有目标更加集中的新时期的科技优先发展方向。
(7)《政策原则》首次把科技发展与国际反恐怖主义运动相结合,从政策角度为国家科技发展赋予新的重要使命。
显然,与《科技政策法》相比,《政策原则》更加切中俄罗斯原有科技体制缺少创新途径的要害,反映了俄罗斯顺应世界潮流发展的决心和策略。
3科技优先发展方向政策科技优先发展方向政策是俄罗斯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保证在有限资源条件下使国家科技实力得到稳定增长,决定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筛选出的科技优先项目上。该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确定“科技优先发展方向”的对象。
俄罗斯学者在确定“科技优先发展方向”的对象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2年)选择优先项目;第二阶段(1996年)确认科技优先方向和关键技术两个等级;第三阶段(1998年)出现优先方向、联邦级关键技术和涵盖所有领域的详细项目的三级分类法。可以说,完成对所选对象的分类并寻找各类的特征构成了科技优先发展政策的任务之一。
1998年俄罗斯科学部“科学研究与统计中心”组织进行了联邦级关键技术和具体项目的评估和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工作。有大约1500名学者、科研管理者、国家科学中心和工业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对70项关键技术进行评估。
这次评估使用了三级分类法:总分类确定7个优先方向;中级分类确定70个关键技术;详细项目分类确定258项针对直接实验对象的技术。其中详细项目分类技术包括:34项信息技术和电子学技术;33项生产工艺;42项新材料和化工产品;57项生命系统技术;15项交通技术;55项燃料和能源技术;22项涉及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评估结果认为:俄罗斯在7个优先发展方向中仅有4个方向被认为是满意的。在70个联邦级关键技术中有18项是俄罗斯的“强项”,52项是“弱项”。在“强项”中有3项超过世界水平,15项相当于世界水平。在70项关键技术中仅有6项具有向世界市场销售的前景。在258个详细项目分类技术中有63项技术是相当于或超过世界水平的。
俄罗斯政府主管部门每2—3年必须对科技发展优先方向、关键技术进行一次调整。2002年的《政策原则》规定了筛选俄罗斯联邦国家战略优先发展方向项目所根据的原则: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靠创新发展取得经济增长成就;加强基础科学;改革教育体制;保障国防和国家安全。由此确认了9个科技优先发展方向(信息通讯和电子技术;航天技术;新材料和化学工艺;新式武器、军事和特殊技术;生产工艺;生物技术;燃料和能源;交通;生态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和54项关键技术。在此基础上,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了《科技优先发展方向研发2002—2006年规划》[4],对实施科技优先发展方向政策给予了进一步明确的目标认定。
可以看到,俄罗斯对优先发展方向的确定极为重视。这说明俄罗斯为保证国家整体科技实力继承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优势,同时根据转型期的时代要求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政策调整。这些调整建立在严谨的科学分析基础上,从而保证了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决策的有效性。
4创新政策
创新政策是俄罗斯为适应转型期提出的具有市场经济特色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从信息、组织、财政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科技活动主体探索提高创新绩效的途径,鼓励其主动追求获得利润。
创新(инновация)概念直至20世纪末期才出现在俄罗斯媒体中。俄罗斯“科学研究与统计中心”参照相应国际标准将创新活动定义为:把研发成果或者科技成就转化为新型或改良的产品或服务投入市场,在实践应用中利用新的或改善的工艺流程或者服务、加工的生产方式。[5]
俄罗斯政府的创新政策有:《“关于创造吸引创新投资条件”的政府规定》[6];《“关于1998—2000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的政府规定》[7],及《“关于科学创新政策”的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8]、《2002—2005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等。
在《“关于1998—2000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的政府规定》中阐述了政府对创新活动的立法规范以及对创新活动的奖励机制。
《2002—2005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规定了创新发展目标: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确保创新产品打入并占领国内外市场;逐渐实现以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促进工业生产稳定增长。
上述文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为俄罗斯创新活动发展搭建了政策平台。创新政策的宏观方面解决创新活动的法规、奖励机制、制度转换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和把科技产品引入市场的问题。从国家调控角度看,创新政策对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创新,把研发机构推向市场,在信息保障系统、鉴定系统、金融系统的联合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突出表现在,通过税收调节扩大资金来源,鼓励私人为创新项目投资。创新政策的微观方面通过与优先发展方向政策相结合,解决创新项目的选择问题。通过政策作用,加速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创新项目和自然资源再生产项目。引导创新企业在仪器制造、电子、信息技术、通信、轻工业和食品工业、农业、医疗技术、医药等重点领域上发展。
俄罗斯政策专家把一般创新模式分为“原创型”(直接研发成果,如美国)和“追赶型”(间接迅速产生成果,如日本)两种类型,并对应两种创新政策。第一种是从零开始的“全方位”创新政策,即一手牵住科研产品生产的总链条。第二种是“拼装式”政策,即把生产中各单元的各种变化加以统一。在不同领域采用不同的创新政策:对于原有的科学院系统推广第一种创新政策较为合适;在新兴小企业中则倡导第二种创新政策。
在创新政策推动下,俄罗斯产生了新的多级网状式创新组织:小型创新企业——孵化器——技术园——科学城(俄罗斯联邦国家科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学院大学——创新开发区——国家创新系统。其中,科学城是俄罗斯特有的创新结构;科学院大学是正在计划建立的新型科学创新组织。
俄罗斯政府充分认识到:从国情出发建立国家创新系统是迅速振兴俄罗斯的有效措施。《政策原则》规定:“建立国家创新系统是最重要的国家任务,是国家经济政策不可分割的部分。”俄罗斯国家创新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经济和法制基础;创新结构;完善国家的科技研发与商业成果相结合的机制”,“应该保障国家管理机关与所有科研机构和经济企业在加速把科技成果用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巩固国家经济发展的利益上紧密结合”。“建立国家创新系统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完善相关机制,密切创新过程参与者(包括科研组织、高等院校和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在新技术投产、提高全体成员水平等方面达成共识;(2)对创新过程参与者实行经济政策,通过预算外财政进行奖励,对高科技项目建立法制服务,发展风险投资;(3)建立并发展创新机构主体(创新技术中心、技术园、技术“商务孵化器”、高等院校部门实验室)和创新活动集中服务网络,巩固建立与发展小型科技创新企业、个别产品的专业生产商和科技服务。”
在联邦预算、地区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支持下,目前,在俄罗斯24个地区建立了大约50个技术创新中心、70多个技术园区。2003年1月,俄罗斯政府计划在国家科学中心基础上,在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西北和中央地带建立4个科技创新开发区。这些开发区统一纳入国家创新系统,用于带动科学城自身的改组,促进俄罗斯的科研机构走上创新、自我发展的道路。
5结论
俄罗斯转型期科技政策的总方针是集中力量和资金,力主自我创新。主要特点表现在:
(1)在处理科学技术与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关系上,从片面强调科学技术需要国家资金的支持作用、强调国家从外部对科技资源的保护作用,转变为强调科技主体变被动为主动,从内部走自我创新发展的道路。通过创建国家创新系统,实现科学技术为国家经济发展作贡献的最终目的。
(2)在处理科学技术的服务对象上,从以抽象的国家利益作为对象,转变为以具体的公民利益作为对象;从片面发展军工领域的研发和生产,转变为加强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科技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从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
(3)在处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关系上,通过优先发展方向政策,把二者结合起来。既保证国家对基础科学发展的支持,又集中有限资源突出阶段重点,以优先发展方向项目带动相关领域基础科学的发展。
(4)在研发财政来源上,从计划体制中的国家单一来源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来源,逐渐降低国家科技财政在总体科技财政中的份额,鼓励企业和私人对研发的投资。
(5)强调科学教育一体化的作用,打破多年来科教分离结构,有效整合国家的科技资源。
(6)在全球化背景下,从对外封锁、自我封闭,转化为开放国门,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开发本国的科技资源,在促进世界科技发展的同时,保护国家利益,提高国家地位。
这些反映了俄罗斯科技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观念的转变。但其科技政策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人才政策力度不够。一方面没有真正解决人才外流的有力措施,另一方面没有吸引人才流入的政策。特别是没有科技移民政策。
(2)由于税收政策不到位,一方面,创新企业缺少研发资金,另一方面又得不到税收优惠,严重影响了企业对创新产品研发和生产的积极性。
(3)缺乏风险资金政策以及与中介服务、产品销售的配套政策和法规,没有真正解决创新环节缺失问题。
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积累人力资本、提高科技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则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灵魂和关键。国内绕高校科技能力的指标体系、效率评价、人才培养等展开研究。Chenetal(2013)研究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与人力资本积累之间的关系。Fuetal.(2012)研究了高校内部及高校之间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培养与提升。Hausman(2012)研究了高校科技创能力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李瑛、崔宇威(2011)认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水平以及政府拨款在科研经费中所占的比例对效率没有影响。孙燕等(2011)认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应该包括知识创新能力和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中的技术创新能力两个方面。刘永等(2012)分析了大学科技园在高校科技创新链中的角色定位和关键要素,探讨了动力激活的措施和方法。隋秀芝、李炜(2013)认为在提升高校科研能力的过程中应逐步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实现学科间的共享管理和跨越。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到,尽管不少学者研究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问题,但是,这些成果存在的不足较为明显:在研究视角上,已有研究忽略了政产学研用间的协同创新;在研究内容上,已有研究较少涉及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协同机制、协同流程和协同方式等;在研究结论上,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指标体系、数据资料和统计口径,计算结果差异较大,部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本文以河北省为例,从协同创新视角,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对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行了测算、分解与分析,重点建立省内外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协同创新系统及其协同创新机制,分析不同范围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协同创新演化动态过程,为客观评价我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2.1实证结果
以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国家数据(NationalData)为基础,利用DEAP2.1进行我国2003~2011年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考虑到指标选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本文选择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单位:万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单位:万元)和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总数(单位:万人)为投入量,选择国内专利申请授权量(单位:项)、技术市场成交额(单位:亿元)和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单位:人)。由于2011年教育性财政经费没有数据,因此,利用插值法得到了2011年各个省份教育性财政经费。另外,没有统计自治区技术市场成交额,因此,本文只评价除外的30个省份单位2003~2011年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2.2结果分析
从整体上,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的位次由2003年第22位上升到2011年第19位,可以说,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一方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国政府充分认识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有关。近些年,我国政府更加重视科技研发体制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等重要文件。另一方面,这些成绩与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科技创新,采取多种举措支持高校加强产学研密不可分。近些年,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2年远景目标》,构建了“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校企社共赢”科技创新模式,设立了“产学研合作基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高校百名优秀应用人才支持计划”等,积极鼓励高校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不断优化高校科技创新环境,注重培养和大力引进重要学术带头人,带动相关学科实现超越发展。同时,河北省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科研院所展开互补互助,不仅为后者提供了大批厚基础、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而且发挥了自身在知识技术向市场和社会转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了科技与生产一体化的创新发展。同时,我们也看到,从个体看,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的位次从2003年至2011年依次是第22位、第22位、第25位、第20位、第22位、第22位、第17位、第21位和第19位,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依次为86.2%、82.3%、80.5%、88.1%、90.1%、86.4%、89.5%、86.6%和62.8%。从结果不难看出,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基本处于较后的位置,而且持续时间较长,和国内发达地区的高校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亟需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影响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问题有: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和结构性失衡并存。《河北省经济年鉴》(2012)显示,2011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652.11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8.43%,仅比2010年多0.09个百分点,但比2009年低了0.28个百分点。二是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与科技创新绩效偏低并存。《河北省经济年鉴》(2012)显示,2011年河北省高等院校发表科技论文共42142篇,仅比2010年增加了4.25%,比2005年增加了13.1%,2011年河北省高等院校出版科技著作933种,仅比2010年增加了1.74%,比2005年降低了10.34%,2011年河北省高等院校R&D人员全时当量为7716.4人/年,仅比2010年增加了4.44%,2011年河北省高等院校R&D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实验发展的资金为5204万元,比2010年减少了19.76万元。三是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与政产学研渠道不畅并存。虽然这些年河北省在产学研相结合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不过,目前来说,河北省政产学研结合不紧凑,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较难以转化或者产业化率不高,这些问题与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影响了创新型河北建设和和谐河北建设。四是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比例较低与协同创新机制缺位并存。从统计资料显示,无论是在校学生(包括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等),还是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等,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比例较低,另外,在高校科技创新能提升的过程中,一些协同创新机制缺位,影响了河北省区域科技创新绩效水平,亟需构建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发展系统。
3构建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发展系统
为了进一步增强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绩效水平,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和和谐河北建设,实现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本文在冯锋、汪良兵(2011)的基础上,从协同创新的视角,考虑到系统内外协同机制的异质性,构建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发展系(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在协同创新视角下,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发展系统存在两个层面:省外层面和省内层面。在省外层面,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存在政治需求协同、资源配置协同、国际竞争协同和持续发展协同。政治需求协同是指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需要与国家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的政治需求、各个省份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政治需求协同发展。资源配置协同是指河北省需要与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地方科教发展协调起来,优化资源配置,营造和谐氛围。国际竞争协同是指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应该与国际竞争协同发展,充分认识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纷纷深度挖掘人力资源潜力,争取实现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状况,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持续发展协同是指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需要与社会、资源、环境、人文等协同发展,实现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的可持续性。在省内层面,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存在政治需求协同、社会需求发展、共性需求协同和个性需求协同。从图1还可以看出,在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发展系统中,不仅省内外协同机制不同,而且协同机制在不同层面和不同阶段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在省外层面,政治需求协同、资源配置协同、国际竞争协同和持续发展协同对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产生了外在约束和外部动力,省内层面产生的政治需求协同、社会需求发展、共性需求协同和个性需求协同则对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产生了内部诱导和内在动力。在省内层面,各市出台的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处于混乱无序状态。具体见萌芽状态。椭圆中图形越混乱越无序,越说明地方对于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措施与目的越不规范越不统一越不一致,越说明了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从图中3个阶段可以看出,随着政治需求协同机制、社会需求协同机制、共性需求机制和个性需求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趋于规范化、标准化和可持续性,有利于河北省各地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协调发展和跨越式提升,增强河北省综合竞争力,落实国家科教兴国发展战略。
4结论及措施
一、科技金融基础理论
“科技金融”的概念在1993年由深圳市科技局首次提出,国外至今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金融”理论研究,但“科技金融”作为新兴概念在国内学术界掀起了研究的热潮,其中最为权威的解读是赵昌文等人(2009)的首次定义:“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向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而2011年科技部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对于“科技金融”的解释是:“科技金融是指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2]
上述两种概念描述一个是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成果,另外一个基于政府层面的实践操作指引,将两种权威观点结合方可领会科技金融的内涵所在:
一是科技金融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对象,注重科技创新和成果的转化,从金融资本的角度使科技创新链条得到完善,并最终形成新的技术――经济范式,通过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实现实体经济有序、安全发展。
二是科技金融的关键在于金融资本的扶持和支撑,在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逐利性的本质,要求金融体系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与风险分散功能,并推动金融组织机构不断创新金融工具,改进服务模式,以匹配科技创新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因此,科技金融的投融资对接也是实现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高级化的过程。
三是科技金融注重的是政策引导和制度的约束与激励,需要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是政府宏观调节与市场化机制共同运作的结果,在发展初期有赖于政府部门的资金、政策引导并逐渐向市场化方向过渡的过程。
四是科技金融是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结果,一方面金融资本促使科学技术资本化,创造新的财富,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产业化,带来资本增值空间,双方的协调发展将推动新经济模式的形成。
二、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科技金融需求
2011年5月《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2)》及《加快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的,标志着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据广州市金融局数据,2015年广州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629.42亿元,同比增长14.2%,占GDP比重达到9%,金融业已成为广州战略性主导产业之一,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地位也得到初步确立,科技金融作为广州市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的重要成分,既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金融体系完善的关键,能有效满足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的需求。
(一)完善广州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需求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本质表现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匹配的融资服务,从根本上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是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根基。
纵观广州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证券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等重要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缺失,“新三板”及股权交易中心仍处于起步阶段,发挥作用有限,而各类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较少,未能给市场释放更多的活力,可以说广州多层次资本市场仍未真正成型。科技金融之所以能满足广州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需求,在于科技金融资源配置机制的发挥,一方面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基于金融政策和制度对金融资源进行调控和分配的配置机制,重在突出政府公益性资金的引导作用,既引导其他社会资金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又建设各种融资平台发挥资金放大作用;另一方面以金融组织和金融市场为主体,基于供求关系和风险收益关系,以市场化运作为资源配置的机制,实现资本供应与不同规模、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创新企业资金需求的对接(见表1),因此,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亟需科技金融的不断创新发展,从而带动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实体经济安全、有序发展的需求
区域金融中心的健康发展必须兼具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协调共生,只有夯实实体经济的发展基础,金融体系的高级化所带来的发达虚拟经济才能有更好的安全保障。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该阶段仍需要通过良好的实体经济发展来催生大量的金融需求,从而带动金融组织、金融体系、金融产品的发展,现阶段对于广州实体经济来说,如何有效应对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后的经济下行压力,培育创新动力,促使产业结构升级已迫在眉睫。科技与金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保障,其目的是使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有效融合,推动新经济模式的形成,对产业升级和机构调整至关重要――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创新发展,不仅能集成金融资源为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也能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从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动广州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加速广州区域经济科学发展。[3]
总结来说,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必须依托实体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而实体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需要科技金融的不断催化和推动,形成新的成新的技术――经济范式,推动产业转型,实现实体经济有序、安全发展。
三、基于科技金融视角的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内生动力探索
广州将金融中心建设定位为区域性的金融中心,该发展阶段强调的是金融资源的高度聚集优先,其中,区域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职能是通过金融聚集提升区域内金融功能的辐射能级,促进金融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格局。从全球经济发展历程来看,为人所熟知的国际金融中心的起步往往依托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伴随着产业结构的高端化,金融体系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兼具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经济调节等功能,虚拟化趋势明显,金融中心也随之发展成型。但金融系统脱离实体经济过度虚拟化发展,导致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为全球金融中心建设敲响了警钟――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互为支撑,是金融中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通过探索国外知名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规律,依托实体经济发展而成的区域金融中心往往更富活力和竞争力,其形成一般遵循“经济发展――金融聚集――金融中心”的发展规律[4],该规律表明金融中心的形成其实是金融资源聚集的过程,但为避免金融聚集过度虚拟化又必须依托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即经济发展和金融聚集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关键要素,其中,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第一生产力,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全是金融聚集的第一推动力,而科技金融作为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产物,既能推动经济发展与变革,又能完善区域金融体系,促使金融要素进一步聚集,是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重要影响因子。基于此观点本文以科技金融和经济发展作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子系统,通过子系统之间的互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源的进一步聚集,再通过金融聚集有序地完善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其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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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科技金融对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推动作用
科技金融兼顾实体经济与金融虚拟经济的发展,其服务对象是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事关广州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关键要素,所以,科技金融对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推动作用是以科技金融系统的发展为基础和引导的。科技金融系统基于金融资本的供需关系又可分为科技创新子系统和金融服务子系统,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是科技金融形成与发展的前提,不同的科技创新主体以及科技创新产出的不同阶段催生多样化的资本需求,这也要求科技金融服务子系统通过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市场、金融组织和金融服务体系)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来匹配科技创新的资本需求,当双方供求关系得到良好互动后,便会促进科技创新子系统和金融服务子系统内部得到充足的发展并相互促进――科技创新子系统引发的技术变革能极大推进科技金融的发展,反过来科技金融服务子系统在提供金融资本的同时,通过股权或债权的作用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或实施监督,确保科技创新的实现。
正是通过科技创新子系统和金融服务子系统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和相互制约使科技金融子系统产生整体的协同效应――科技创新引发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促使广州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经济的产生,科技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和完善的资本退出机制,实现金融资本的增值和积累,最终推动广州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促进广州财政税收的增加、形成财富增长效应、基础环境的建设等,反过来,广州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新的市场需求和物质的保障,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资本来源和市场化的调节机制。
因此,基于科技金融视角,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创新发展能实现广州产业结构的升级并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在此过程中金融体系也得到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和相关产业也会因此向区域金融中心不断聚集,产生产业聚集效应,从而形成广州区域金融中心良性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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