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运营主管工作总结(收集5篇)

时间:2024-06-22

电商运营主管工作总结篇1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货物承运”,即资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电子支付环节。这也是电子商务目前还欠成熟的部分。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特点,导致了电子商务的风险所在。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一般都不与经营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直接见面,因而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犯。

电商运营主管工作总结篇2

20世纪末叶,电子商务首先在科技领先、经济发达、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国家中展开。最为中国老百姓所熟识的“网上购物”等交易方式,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而从国际进入国内。加入WTO,电子商务在我国将步入与国际接轨的快车道。作为合同主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对如何监管电子商务合同的重要课题。电子商务的功能主要有网上广告宣传、网上交易和交易洽谈、网上订购产品及货币支付、电子账户管理、网上商品送货及查询、征求用户意见等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合同监管应以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为切入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探求电子商务合同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货物承运”,即资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电子支付环节。这也是电子商务目前还欠成熟的部分。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特点,导致了电子商务的风险所在。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一般都不与经营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直接见面,因而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犯。

电商运营主管工作总结篇3

相比15年前,中国电信市场已从一个政企不分的行政垄断结构,演变为三巨头主导下的寡头市场结构。竞争从无到有,局部还很激烈,但与开放环境下的国外市场相比,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仍然非常不充分,且遗留下了顽固的既得利益群体。

时至今日,上一轮电信改革的红利已经释放殆尽,中国电信市场的发展亟须新一轮改革刺激。相比以往单纯的政府主导,此轮改革在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展开,面临边缘化风险的电信寡头自身亦有改革意愿。

自去年开始,决策层开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放松了宽带接入网民间资本进入的限制,准备成立了家铁塔公司,种种迹象表明,新一轮电信改革似乎已经启动,并隐约闪现出彻底打破垄断、真正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势头。

但即将成立的国家铁塔公司并不能背书上述解读。这家公司仅涵盖了部分移动基础网络设施,仍是平衡三大运营商利益的结果。所谓的“网业分离”实际仍由三大运营商把持,三大集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定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民营资本虽然被鼓励进入电信业,但在国家铁塔公司和运营商开放的转售资源中仍只能扮演补充角色,同时一家独享资源的国家铁塔公司亦有可能形成新的垄断。

因此,展望中国电信业未来,两种结局都有可能。乐观的结局是决策层超越既得利益羁绊,彻底打破三大运营商对基础网络的垄断,进而带动整个产业链尤其是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繁荣,而运营商自身也蝶化为真正的市场化公司;不那么乐观的结局是市场和权力再度纠结,决策层仅向社会开放部分电信垄断资源,因此导致新技术革命进程受阻,中国互联网及相关产业与国外同行的差距拉大,运营商自身也深陷依赖垄断保护的泥潭不能自拔。

――编者

4月30日,也就是《财经》记者爆出电信业要成立“国家基站公司”的第二天,工信部旋即在其官网以相关司局负责人的名义“回应”称:“目前,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正在研究共同组建一家通信设施公司,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进一步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

工信部的回应虽未就“国家基站公司”做出明确答复,但已表明国家有决心将一些基础电信网络分离出来统一建设。部分乐观的电信业人士认为,这是中国电信业实施“网业分离”的第一步,亦是电信业再改革的信号(网业分离,即电信网络与电信业务分开运营)。

基站是电信运营商布建移动互联网的抓手,抓手到哪儿,移动信号就到哪儿。全国现有约140万个基站。工信部在年初时曾预计,今年新增4G基站就将超过50万个,年底仅4G基站就可达到100万个。

铁塔是基站的重要组成部分。电信运营商建设铁塔将通讯天线安置到最高点以增加服务半径,达到理想的通讯效果。通信铁塔耗资巨大,其建设成本和土地选址成本,约占电信运营商资本开支的三分之一左右。

但由于信息通信与基建管理的管理职能分散于不同政府部门,再加上民众担心辐射的“邻避运动”,因此造成基站的选址、建设越来越难,目前已出现影响4G发展进程的现象。同时,三大运营商都承受着利润下滑的巨大压力,面对开支巨大的铁塔和基站建设已不堪重负。

今年3月,国资委便决定牵头成立国家基站公司,为平衡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利益关系,后明确为国家铁塔公司。具体由三大运营商出资组建,并允许民资入股。该公司目前已经进入筹备阶段,预计下半年挂牌。

这与工信部回应声明和发改委的近期发文所言颇为一致。工信部声明称:“这种模式(国家铁塔公司)的探索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和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进行组建设计和运营。”5月下旬,发改委发文:鼓励社会资本进入3G、4G移动网络、大容量传输网等领域。

《财经》记者经多方确认获知,国资委计划将铁塔公司49%的股份分配给民资。国家铁塔公司将成为电信基础设施领域采用混合所有制的第一家国资委控股混合所有制公司,这比将移动转售业务开放给民资(虚拟运营商)再进一步。后者在电信基础业务运营层面引入竞争,前者将民资进入领域扩展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中国电信业是近20年来变化最多、管理机构调整最多的行业之一,历经邮电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复杂沿革,基础电信运营商更是历经了多轮复杂重组。

改革成果十分显著,走在多个行业前列。中国手机用户总数超过10亿,8亿用户用手机上网。中国电信市场,用20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50年的历程。

但新时代已悄然来临,已有的改革成果迅速变得不敷应对。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微信、微博、可穿戴、智能移动设备,这些新的移动技术、产品、应用服务均有赖于基础电信网络的支持,也正倒逼着政府和国有电信企业释放出更多的垄断资源。铁塔公司始末

目前只看见一家国家铁塔公司,垄断特质鲜明,缺乏对价、没有成本压力,如果接入费的监管再无法跟上,很容易造成上游定价畸形,最终成本只能转嫁给下游消费者

2014年初,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向监管层第一次提议设立一个铁塔公司,统筹三大运营商铁塔设施的建设和运维。中国电信的理由如下:三大运营商正值4G网络建设高峰年,铁塔公司不仅可避免重复投资,提高现有投资效益,节约土地资源,降低能源消耗,亦可解决多年来日益恶化的基站站址寻址难的问题,此事亦可加速运营商4G基站建设脚步,保证4G网络覆盖质量。

中国电信2008年开始建设移动网络,截至目前约有30万个基站。与美国87家铁塔公司仅拥有10万座铁塔相比这已绝非小数,但与中国另外两家电信运营商对比却相形见绌,中国移动有基站70多万个、中国联通有40多万个。

中国基站数量事实上已略有饱和,再建基站已非易事。特别是在核心地区,建设一个铁塔、安放基站天线不仅要受到开发商物业的层层盘剥,还可能受到住户的强烈抵制。2013年,中国移动计划建设20万个4G基站,只完成6万个,站址缺失是主要原因之一。

而一旦铁塔共享,中国电信可瞬间补齐基站差距,解决其部署4G网络的难题。

2014年“两会”期间,中国电信控股的中国通信服务青海公司总经理邓晓辉,就铁塔公司提出了更进一步的想法:可将中通服上市公司改造成为新的铁塔公司,形成一个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三大运营商共同持股并引入多元化民营资本的新型混合所有制公司。

中国通信服务公司(下称“中通服”)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电信控股的子公司,另外两大运营商也持有该公司股份。电信基础运营商(包括海外运营商)将基础电信网络建好后,便交由中通服代为运营维护。这本是一项旱涝保收的服务业务,但2013年,在互联网的冲击下,运营商建网投入滞后,中通服业绩亦受拖累。

2014年初,在中通服的年度总结大会上,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语气沉重地说:“上市七年第一次未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将中通服放入电信基础设施的新垄断公司里,无论整体包入还是持股参与,中国电信都能获益匪浅。一是扔掉包袱,二是在未来基础设施资源的再洗牌中占据重要席位。

此外,中国电信在提交的方案中,还列举了多项有可能的铁塔公司组建模式。例如,引入民营资本或外资、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国内A股上市等。方案尤其提出,铁塔公司在后期应该收购运营商存量基站。

此事对于中国电信,可谓一举数得。

中国电信上交方案后,受到决策层高度重视。但方案一看便知,对中国电信最为有利,中国移动最吃亏,为了平衡关系,国资委将成立铁塔公司的具体筹备,交由中国移动负责。

有中国移动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此事令具体分管领导感到左右为难:从移动自身利益考量,铁塔公司就没有成立必要;但叫停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主管部门交给的任务又不好不完成。

一些中国移动员工后来称这一行为是“摘桃子”,讽刺中国电信在中国移动的基站形成超大规模之后,来分享果实。

铁塔公司在迅速被列入国家日程的同时,亦从一开始便被抹上了厚厚的利益色彩。

2014年3月26日,由国资委牵头,会同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召开协调会。此次会议研究讨论了铁塔公司组建涉及的重要问题,设立铁塔公司协调组和筹备组。其中,协调组负责协调公司组建中的重大事项,筹备组负责具体的公司组建工作。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任协调组组长。

中国移动几经权衡之下最终拿出了筹备方案,并在4月中旬召开的一次只有三家运营商参加的讨论会上基本通过。

该方案兼顾各方利益。业务方面,铁塔公司业务范围仅限铁塔及周边配套设施,成立初期将承揽三大运营商所有新建铁塔,运营商不再单独新建,存量铁塔部分,由于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剥离和资产变更,铁塔公司前期只做存量铁塔运营维护,后期再逐步纳入。

在资产方面,公司注册资金60亿元,先期运营资金40亿元。三家运营商共持51%,出资比为4∶3∶3(移动∶电信∶联通),民间资本占比49%。

按照计划,铁塔公司将尽快启动注册流程,名字很有可能是“国家铁塔股份有限公司”,9月完成注册成立。

一位与会者告诉《财经》记者,引入民资并非中国移动提交的方案内容,而是国资委的新提议,那次会议并未商讨引入的民资类型和范围,而是约定“由国资委单独研究并发文”。

铁塔公司虽由中国电信提出,但国资委推动此事,或有意借机形成一揽子的改革方案。否则只成立一家铁塔公司会带来新的垄断利益。

冰冷木讷的铁塔,带来的利益却性感丰满,它是运营商最大的支出之一,也是下游产业链最大的肥肉。在运营商内部,负责基础设施的岗位可谓肥缺,回扣丰厚。铁塔耗资巨大,每个造价一般在20万元左右,总体建设成本和土地选址成本约占电信运营商资本开支三分之一左右。

在这样一个高利润的垄断行业引入民资,民资的角色定位很难看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向《财经》记者表示,混合所有制要真正起到转换机制的作用,否则将很有可能成为垄断红利寻租的载体。“是让民资来装点门面,分食垄断红利,还是让民资来激活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认为,目前只看见一家国家铁塔公司,垄断特质鲜明,缺乏对价、没有成本压力,如果接入费的监管再无法跟上,很容易造成上游定价(接入费)畸形,最终成本只能转嫁给下游的终端消费者。

他建议,监管层如果引入一家“民营铁塔公司”,就可弥补没有对价的缺陷,保证公平竞争和市场有效。固网宽带引入竞争者

中国广电网络公司的挂牌意味着,国家将逐步放开固网宽带资源,激活市场竞争,也有望让市场解决多年未决的骨干网互联互通问题

基础网络不只是移动互联网(基站、铁塔),还包括制约互联网产业进一步发展的骨干网,后者的垄断问题更是悬置多年未决。

骨干网是连接城市和地区网的高速光纤网络,也是最基础的网络。由于历史渊源,目前中国95%的互联网国际出口、90%的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ISP),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联通这两家公司。

互联网公司要发展业务,需要向电信、联通租赁机房设备,购买互联网出口,然后通过优化出售给用户。由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主导南北市场,十分强势,买方不仅无议价能力,还备受卖方限制。

由于中国的骨干网之间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几张主要的骨干网,其实就是几个大“局域网”。互联网企业必须把同样的内容部署三份,在三大运营商的数据中心部署服务器,租用机架以及电力等配套,并购买专线连接到自己的数据中心。

十余年来,互联网公司在骨干网上付给运营商的租赁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自2004年至今,类似腾讯这样的公司,年“移动及电信收费以及频宽及服务器托管费”支出高达数十亿元。对于那些消耗带宽的企业来说,成本更甚。优酷总裁刘德乐曾透露,中国视频企业的带宽成本,是Youtube的4倍。

租不如建。自2012年开始,腾讯等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始模仿谷歌、Facebook自建骨干网(自用),以降低成本,提高互联网服务性能,确保有足够的带宽支持网络视频、照片、游戏等不断增长的流量。

从全球范围看,这正在成为互联网巨头的发展趋势。过去一年来,互联网公司甚至开始在自建网络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谷歌等公司甚至已经开始铺设海底和地下光缆,达成租赁所谓暗光纤的长期协议,自行生产网络硬件。

经过数年努力,谷歌在全球范围控制的光纤网络超过10万英里(约合16.1万公里),超过美国运营商Sprint的不足4万英里(约合6.4万公里)。

这为国内互联网公司提供了样本。阿里巴巴的一位技术负责人曾在一次饭局中对华为的工程师调侃:以后,阿里巴巴完全可以自己设计网络设备架构,你们就负责帮我们生产制作就好了。

传统上是电信公司客户的科技公司成了电信公司的竞争对手。运营商称这些对手为“泛运营商”。

中国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曾呼吁多年,给广电和移动发放互联网骨干网牌照,并允许设立独立的国际出口局。由于中国移动和广电此前已经建设了一定规模的骨干网,发牌授予其经营权,互联网骨干网就由目前的一南一北垄断,变为四家竞争。

“中国移动和广电目前都有自己的骨干网,但不能经营,这是问题本质。”阚凯力向《财经》记者表示,广电和移动只需两张牌照,就能激活整个市场。

最近两年,互联网公司加入战局,令情况更加复杂。是参考国际监管经验,逐步实现骨干网间的免费对等直连,还是将骨干网经营权限制在几个运营商手中?监管部门需要仔细考量。

2014年5月28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广电网络”)宣布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国务院对广电网络组建方案的批复,广电网络应可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等。

广电网络公司成立,最大的意义在于代表全国34个省级广播网络公司,在申请基础业务运营牌照、网间结算、宽带出口等方面成为政策承接的主体。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委副主任杜百川曾对《财经》记者表示,广电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宽带牌照,是因为国家不可能给每个省广电都发一张宽带牌照。宽带业务是广电网络的基础业务,因此,可以预见广电网络下一阶段的核心工作之一一定是争取这张迟来的宽带牌照。

广电网络公司此时正式成立,亦可充分利用新一轮电信政策调整带来的利好。其一,工信部今年即将放开宽带接入网民间资本进入的限制,广电网络公司完全可以借助民间资本解决钱的问题,实现网络的快速建设。

其二,中广互联总经理曾会明认为,广电网络要跟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宽带方面的政策,解决电信企业对广电网络实现双向收费、网间结算价格居高不下的问题。预计今年基础网络之间的网间结算改革力度很大,广电完全可借此东风再上一城。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广电网络的挂牌意味着,国家将逐步放开固网宽带资源,激活市场竞争,并有可能让市场完成所有骨干网的自然连接。

回顾过去,从移动到固网,决策层的调整思路极为相似:增加竞争主体,部分资源向民营资本开放(如移动转售业务、宽带接入网)。展望未来,移动业务已经先行一步,通过建立铁塔公司初步剥离基础网络。借鉴移动经验,固网宽带的进一步改革也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尚未真正开放基础网络建设与业务运营上的竞争。此外,三大运营商仍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作为特大型国企,运营商的体制改革也并未真正展开。运营商定位抉择

决策层需要确定,运营商是继续保持高额利润,以国有资产增值为首要任务,还是在承受打破垄断降低利润的代价之后,转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底层平台

近期,国资委向三大运营商下达了三年降低50%营销费用的目标。《财经》记者经多方确认获知,今年中国移动要削减270亿元营销费用,约占中国移动此前规划支出1700亿元的16%,中国移动的营销费用包括了渠道佣金、保留客户成本和终端补贴成本。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有约40亿元的削减任务。

5月中旬,中国移动某省的一位部门领导很不好意思地向来访者表示,运营商很快将关闭全国所有机场的VIP中心,到期不再续约。

辅之以近期出台的电信业“营改增”税改计划、虚拟运营商入场导致的运营商资费集体跳水现象,未来一年到三年,运营商在营收和利润上要维持继续增长态势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

以中移动为例,年报数据显示,中国移动2013年净利润为1217亿元,净利润率依然高达19%,在央企里仅次于中石油的1296亿元。但其净利润率同比下降5.9%,亦是其15年来首次出现净利润下降。

决策层首先需要确定,运营商要继续保持高额利润,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还是在充分市场化后转为整个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的底层平台?选择后者,就意味着打破垄断,至少短期内打破高利。

“把运营商推出去,但又不给运营商松绑和武器,最后的结果就是运营商会死得很惨。”中国联通的一位人士坦言,运营商的优势在于垄断红利,一旦失去,便毫无优势。

运营商只好在容许的范围内“自救”。这次最先行动的依然是移动用户数最少、移动业务营收利润率最低的中国电信。

一向被誉为电信业最懂资本经营的王晓初,决意在移动互联网业务上摸索出一个新模式――从利益上满足合作者,从主导权上给对方松绑,王晓初希望通过这种体制松绑,给电信摸索出一条互联网业务之路。

2014年5月13日,在中国电信开放合作大会上,王晓初宣布,中国电信要在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上再往前走一步,在接下来的合资公司中,中国电信将不完全按照股权来分配经营权,小股东也有可能在初期就获得主导经营权。

令王晓初最终下决心放开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是他对电信运营商前途的预判。去年中,在用户数逼近6亿时,微信开始商业化,移动互联网BAT(百度、阿里、腾讯)格局显现。在这个过程中,王晓初看清了移动商业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运营商在移动商业价值链上越来越下沉的地位。

此前,中国电信和网易在易信上的所有制探索并不算太顺利。半年来,由于管理理念和模式的不同,双方合作上时有摩擦。

但王晓初依然认为,易信是电信较为成功的一个互联网产品。今年,中国电信不仅进一步向网易开放了易信产品、经营权限,还将在易信公司的经验上,进一步开放阅读、孵化基地。

在不擅长的移动互联网领域,让互联网的人,用互联网的思维,做中国电信的互联网业务。并利用这些业务的导流效应,将中国电信的盘子做大。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外来资本可以染指中国电信的所有业务。对于视频、互联网金融、社交平台、O2O、游戏、阅读等新兴互联网业务,充分开放,充分放权。而在综合平台、支付、物联网等关乎中国电信发展命脉的入口级业务上,中国电信仍然有限开放、有限授权,保证控制权。

这与中国电信的未来战略一脉相承:中国电信将把重心转移到运营商更加擅长的ICT(信息通信技术)、物联网等基于网络的信息化业务方面。政企信息化业务被公认为运营商下一阶段的蓝海市场,而中国电信占据了超过60%的市场份额。

有人认为,中国电信这种改革已在国企体制内做出了最大努力,也与国际主流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的战略更加接近。移动互联网的变化太快,单个企业很难独自完成创新,互联网公司一般会采用收购、兼并、合作的方式来及时弥补生态链上的不足。

事实上,在过去的三年中,互联网公司的脚步已经飞快。并购、合作的数量及金额均达空前高度。《财经》记者根据公开资料统计,阿里巴巴在这三年收购和入股了30家公司,腾讯入股了40家公司,百度也入股了30家以上的公司。

但运营商身份不同。有人提醒,国企对其他公司的收购、兼并,很容易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画上等号。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批评目前的国资监管模式,他认为,如果国资委对运营商的监管方式不转变,电信运营商在目前体制之下永远不能跟互联网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此种改革风险也不小。基于子公司的碎片化改革,有可能带来两大问题,其一,越来越多的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造,这将为集团管控带来难题;其二,母体是国有全资,而子公司孙公司是混合所有制,规模变大后,容易滋生利益输送和不当关联交易。

怎么改,如何改,运营商改革冲动强烈,但前景如何难有定论。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曾对《财经》记者表示,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业务上难有大成,“十年之后,通过运营商的转型,管道业务和互联网业务的收入占比也许可以达到各占50%。能在少数互联网业务上做好就很不容易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运营商体制改革好比航母战斗群,驱逐舰、飞机都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但航空母舰本身的改造才是重点。未来国企的主流改造模式,应是运营商集团公司的整体改造。

张文魁认为,那些不具备条件进行整体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特大型企业,应该通过“拆离”的方式,将不能市场化的资源交由类似于“托管局”之类的机构,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来处置。“留一个国有全资的母公司,好像留一只抓岸的手,即使大半截身子下水了,也不会真正游泳。”

激进的改革派则认为,没有什么资源是不能交给市场处置的,若改革给运营商带来阵痛,甚至破产,那也是自然规律,国外破产倒闭的运营商不乏少数。改革关口能否跨越

松绑电信运营商,彻底开放垄断资源,形成公平公正的电信市场秩序。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创造出全球最大、最强的电信和互联网市场

1980年之前,我国电信业的基本体制是邮电部直接垄断经营公用电信业。1994年7月,原电子部联合铁道部、电力部及广电部成立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这一年也成了中国电信体制改革的起点。

1998年,中国电信业迎来第二次改革。当年3月,在原电子部和邮电部的基础上组建信息产业部,随后电信业实现了政企分开,信息产业部负责电信行业监管。1999年2月,国务院将中国电信拆分成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星通信公司等三个公司,寻呼业务并入中国联通公司。

为强化竞争,政府又给网通公司、吉通公司和铁通公司颁发了电信运营许可证。此后,中国电信市场共出现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通、吉通、铁通和中国卫星通信等七家电信运营商,初步形成电信市场分层竞争格局。但由于分层市场上垄断力量依然较强,新运营商进入时间较短,电信业的有效竞争局面仍未形成。

在此背景下,中国电信业进行了第三次改革,总体思路依旧是破除垄断。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实际就是中国电信被实施南北分拆,由北方的中国网通集团整合了原来的吉通和小网通。

与此同时,移动业务开始替代固话,由中国电信拆分出去的中国移动业务,迅速崛起,成为更大的电信寡头。

2008年5月23日,第四次中国电信重组方案最终敲定: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联通G网与网通集团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在此次电信重组之后,中国政府发放了3G牌照。在牌照发放方案中,中国联通获得了最具优势的国际3G标准WCDMA牌照,中国电信获得了另一国际标准CDMA2000。发展中国自有技术标准TD-SCDMA的艰巨任务,则落在了实力最为强大的中国移动肩上。

此次改革的整体思路是:以增量发展平衡市场结构,传统业务结构则由市场自行调整。具体说,就是以3G时代的新业务来建立新的市场结构,特别是以增值业务拉动新市场结构的形成。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事后评价称:“这样的思路在中国传统国有垄断领域是前所未有的。”

这对此后的电信市场格局确实产生了重大影响,自2009年起,中国移动增速迅速下滑,三大运营商3G用户数基本实现了“三分天下”。

3G在刺激投资、拉动消费、推动中国电信市场快速成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的同时,也令中国互联网企业脱颖而出,这让中国电信业的市场格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竞争不再局限于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而手握垄断资源的三大运营商,居然成了被边缘化的对象。

中国电信2014年一季度财报显示,移动用户流失严重,一季度累计流失达238万,而去年同期3G用户数净增902万。2014年春节期间,中国电信的短信发送量下降42%,而腾讯的微信发送量却增加200%。

仅有移动业务没有固网的中国移动更加不容乐观,2014年一季度竟然出现净利润同比下降9.4%的现象。用户ARPU值降为62元,环比下降达8.82%。

体量最小的中国联通成为业绩最好的运营商,201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764.7亿元,同比增长11.8%;净利润33亿元,同比增长73.9%。但相比去年增速也已放缓,2013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4%,净利润同比增长88.7%。

阚凯力向《财经》记者表示,上世纪80年代以后,电信技术革命,尤其是光通信的普及,使网络容量提高十几个数量级,计算机技术又使电信网变为计算机网络,即互联网。因此,电信网络与电信服务,由30年前的供不应求,变为严重的供过于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与任何垄断企业一样,运营商亦在人为制造短缺,使价格上涨,获取利润。

以光通信技术为例,现在一根光纤的传输能力是30T(1T=1000G),每根光缆有几十甚至上百根光纤。但光纤到户以后,提供100M(甚至是1000M)带宽的成本是基本相同的,但是一般给用户的只有10M-20M。电信运营商限制带宽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更大的垄断利益。

在固网市场无法突破垄断的前提下,互联网企业却在移动信息服务上找到了切口。在短信业务和互联网业务(如微信)都占用网络同样带宽的条件下,互联网几乎可以免费提供服务。以至于造成运营商的集体恐慌,因为受困体制的运营商们无法在移动产品上获得创新能力,飞信、易信无一成功。

在新形势下,政府加快4G的建设步伐亦无法扭转电信运营商沦为“哑管道”的命运,反而将它们拖至成本压力的漩涡。业内估计,2014年-2016年三年,仅中移动在4G网络建设的总投资金额,就将超过2300亿元。

此消彼长又各怀利器,目前中国电信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拥有垄断资源的三大运营商受困于体制得不到快速发展,而拥有灵活市场机制的互联网企业却又被垄断资源钳制施展不开。

其实,未来电信改革的指向已十分明确:松绑电信运营商,彻底开放垄断资源,形成公平公正的电信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全球最大、最强的电信和互联网市场。

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开启了中国在基础电信运营领域引入民资的先河。今年19家虚拟运营商陆续拿到牌照。

2014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电信业营改增对三大运营商的影响普遍呈负面。有投行计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利润将因此下降36.5%。中国移动已公告称,预计受“营改增”影响,今年收入下滑9%,利润下降超过200亿元。

中信建投研报分析认为,从长期看,政府此举是为了倒逼电信企业特别是三大运营商改变过去粗放的业务模式,转而采取精细化运营策略,推出更多增值服务产品。

从上述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到,政府有意在基础电信服务、增值服务领域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虚拟运营商的鲶鱼效应已经开始显现,今年5月,中国移动宣布大幅下调移动流量资费。但虚拟运营商仍在批发价格、牌照等方面受制于电信运营商,这是改革不深入的表现。

与国外健全的法制体系相比,中国监管机构本身亦是改革重点。当下电信行业的监管,已经捉襟见肘。

在工信部的一个内部讨论会上,一位发言人表示,工信部的行业监管能力正在遭受挑战,“从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现在又增加了几十家虚拟运营商,未来,还有更多需要监管的企业。”这位发言人问:监管能力就这么多,如何做到有效监管?座上一片寂静。

电信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矛盾越来越明显。例如,在“宽带中国”政策推行后期,为了解决三大运营商公平接入小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矛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曾在2013年3月联合发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

但某省通信管理局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法规颁布之后,小区物业垄断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原因在于,通信管理局只能落实到省一级,到了地市,就没有人去管这个事情了。“管局一共才十几个人,管得过来吗?”

上升到更高层面的监管,改革就更加艰难。电信业改革的根本在于立法先行,电信法从1980年酝酿,至今仍无法出台,各种部门利益和监管体制纠结其中。

电商运营主管工作总结篇4

[关键词]连锁企业电子商务运作模式构件

连锁企业经营模式是商业领域中最成功的新型营销方式之一,目前我国连锁企业正以40%的速度增长扩展,其具有数量众多、地区分布广、行业跨度大等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更加成熟。连锁企业用户希望通过专业电子商务网站提供可靠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保障,建立一种全方位、标准化、一站式的营运服务模式,并能够根据企业用户对电子商务的需求变化不断升级。

一、连锁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的必然趋势

1.连锁企业内部分工明确,从商品的流入、内部流动直到最后的商品销售等一系列工作都由分工不同的部门来完成,借助网络企业可以高效率的传递各部门间信息沟通与协调,使工作达到标准化、简单化。2.地域分布广阔的商业网络、优越的电子信息技术以及高效的物流系统使连锁经营企业能够为网上购物提供实际意义的支持,人们通过浏览该企业网站订购商品,由连锁店人员送货上门或亲自来到附近的连锁店取货,就可十分便利地完成购物活动。同时,连锁经营店遍布全国的配送中心又为电子商务网站提供了有形的舞台,达到电子网络对信息流进行“交检”、连锁经营店对物流进行“配送”的协作关系。正是由于连锁企业所拥有的营销网络优势,从而解决了目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物流配送的问题。连锁经营企业与B2C电子商务网站的对接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真正力量。

二、连锁企业电子商务网站运作模式

目前,连锁企业基本上应用了包括覆盖进、销、存的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以Internet为信息传输通道,WWW为工具,使用一切电子化的贸易手段将贸易过程中的多方联结到一起。建立了从消费者到连锁企业以及整个交易过程中相关角色之间的协同组合,把营销、广告、消费、成交、支付等过程都集中在一个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之中,形成实体店与网上直销相结合的开放式购物模式,促进了连锁企业开发新市场和提供新型服务的能力。

如图所示企业网站电子商务模式。该网站采用综合电子商务模式,连锁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电子商务采用B2B模式;连锁企业与用户之间采用B2C模式;总部与直属各分店采用企业内部电子商务集成化。连锁店的一切管理将变成Internet方式,连锁店原有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MIS、电子定货系统EOS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都必须集成到开放的公共网络中去。客户通过网站主页与连锁店进行信息交流、网上购物交易活动;供应商也可通过电子商务系统平台实现网上采购、直销,大大降低了供销双方贸易成本;通过总部信息中心,后台POS系统进行各连锁店销售数据与配单信息的统计;供应商获取订单通过统一内部的物流配送公司最终把商品交付到客户手里。中间付款过程借助电子货币、第三方支付系统由金融机构负责完成实现资金的电子转帐。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总部、连锁店以及供应厂商之间的网络信息共享,进一步实现网上订货、网上采购、网上结算、网下交易,从而有效地实现一体化管理,提高连锁经营的管理水平与竞争能力。

三、连锁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基本构件设计

1.数据库系统。包括对供应商与客户信息的管理、商品基本信息的维护与查询、后台数据分析管理。

2.在线购物系统。采用分布式服务器端软件组件,通过有状态会话Bean来实现,对数据进行持久化管理。

3.定单采购、库存管理系统。完成定单的初始化、检查定单完整性,生成定单后根据订单修改产品库存信息,检查库存量;库存系统向供应商发出定货请求。

4.结算、交易支付系统。采用SET安全保证协议,确保网络付费的安全性,支持信用卡电子货币等多种支付方式,扩大有效客户群。

5.客服中心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方式,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提高商业交易效率、范围。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树立企业新的营销、服务模式加强市场竞争力。

四、结论

在Internet上开展电子商务,具有降低经营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开发广阔市场范围、提供全新服务方式等特点。随着社会网络化发展的不断深化,企业应用商务网站开展一系列商业活动将成为未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可以预见,在电子商务环境影响下连锁企业竞争基础不再依靠传统的资本、技术及规模,更重要的体现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水平中。

参考文献:

[1]毛艳丽:B2C网站整合传统连锁零售企业的探讨[J].商业研究,2005,19(327):108~110

[2]刘炜:连锁超市的电子商务系统应用模式分析与设计[J].时代经贸,2007,5(63):136~137

[3]杜汉清:论电子商务对连锁店的影响[J].经济纵横,2007,(3):60~62

电商运营主管工作总结篇5

一、课题的提出背景及意义

中山市东凤镇理工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开办于2004年,本专业自开办以来,专业课程的教学一直停留在传统的电子商务课程教学模式,即教师逐一讲授知识点,学生按部就班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传统教学模式的缺点主要是:学生被动地听,难以激发学习积极性;学生不易抓住重点,知识框架体系不便于把握;学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能做到学以致用,难以胜任岗位需求。

近年来,我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师逐渐意识到传统教学模式一直制约着电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并且在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是发现效果还是不够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具有电子商务实践能力的教师十分稀缺;专业教师普遍不具有电子商务的实践经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培训,更没有企业工作经验和行业背景知识,难以在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中深入指导学生。因此,电子商务专业决定改革传统授课模式,把企业引进学校,师生在企业接受培训然后顶岗实训,既把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落到实处,又解决了学校实训设备严重不足的困难,同时教师得到了到企业培训的机会,提高了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

二、电子商务专业扎根企业,生根l芽

1.引进“多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驻学校

引进多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果),并与之进行深层次的合作。利用企业的设备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进行实训,部分生源在其他专业产生。首先,教师为零基础的高一学生进行电商理论、法制法规与计算机操作的基础培训;其次,选拔高二学生进入多果公司进行职业技能专项培训,掌握岗位技能,采用“课室变公司,作业变业务,学生与职工为一身”的教学方法;最后,企业返聘高三优秀学员,实现对口专业零距离就业,继续为企业效力,既解决了学生成才和就业的问题,也解决了企业发展人才需求的问题,达成双赢局面。

2.电子商务实战环境与平台的搭建

根据校企合作协议的内容,“多果”为学校搭建电子商务实战平台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工程,企业负责出资投入学生电子商务实训室和电子商务工作室;第二期工程,经过一年的合作与发展,乙方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甲方也为了深化电商产教融合深度,甲乙双方一致认为需要扩大合作规模,将新实训楼四楼三间实训室全部打通,统一装修整改成校企合作电商工作室,并以此专业工作室作为校企产教融合探索的突破口。

校园电子商务实战平台的搭建的作用与意义在于:

(1)为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提供实习基地,可以为学生提供电子商务的实践环境,为培养电子商务合格人才创造条件。

(2)为培养创业型人才提供发展空间,可激发学生的创业动机,培养他们的创业能力,并且为学生创业提供了技术平台。

(3)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训练场所,可培养学生的职业操守和团队配合意识,锻炼他们的交际能力。

(4)提高教师专业和技能水平,教师参与管理真实体验,专业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同时也优化师资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质量。

3.师生参与淘宝店的运营过程

我们开网店的目的是体验淘宝网店的运营、服务过程,从而获得专业知识。师生共同参与运营过程,其中包括店铺装修、运营、客服等。

(1)网店装修设计

网店设计,相当于卖场终端呈现,它搭建了买卖双方的平台。这里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视觉提高店铺成交转化率和页面访问深度。

一个好的淘宝店铺,店铺装修设计需要通过视觉,无论是色彩还是图片搭配,就是要向顾客传达产品信息、服务信息和品牌理念。这样的店铺装修设计可以达到较好地促进商品销售、树立品牌形象的目的。对买家而言,视觉营销吸引的是眼球,撩拨的是购物欲望。所以开淘宝店的第一个学习任务就是网店装修。

企业召集师生利用暑假的时间学习淘宝网店装修,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分类,一共建立4个淘宝店作为师生实践开店使用。分别是“乐创料理精品店”主营豆浆机、原汁机、榨汁机等;“容声”主营小厨宝、电热水器;“欧德玛”主营电热水器、养生壶、煮茶具等;“十九城”主营迷你小电饭煲等。

(2)运营管理

①商品管理:产品主图与详情图的设计,根据节日、促销活动不断地更新产品图;产品的,注意类目符合规则,名称更容易被搜索到;商品属性的更新维护,特别注意库存的动态变化等。

②交易管理:订单的查询与处理;买卖双方的备注插旗;发货通知等。

③推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免费推广渠道。分别有阿里妈妈淘宝客推广模式,社区发帖回帖,控制宝贝上架时间,登录各大搜索引擎提交店名和地址,加入旺旺群、群发信息,利用旺旺、QQ、MSN等聊天工具给别人发广告,赚银币抢广告位,关注求购信息,发红包、抵价券,到论坛发软广告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免费推广途径。

(3)客服服务

客服的核心是销售,要经营买家的期望值。客服的流程简单地划分为招呼、询问、分析、议价、推荐、帮助、核实、告别、追单等基本流程。具体见图1。

4.教师不断总结提炼,整合成精彩课堂

教师在实践过程中,担当各种角色,尽可能系统地了解电子商务整个运营过程,在学习中不断地分析总结,最后把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整合成精彩的课堂,把亲身体验编写成适合中职学生的电子商务专业教材。

部分教师担任人事部“主管”,管理学生资源的调配、出勤,排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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