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收集5篇)

时间:2024-07-13

工作计划篇1

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以创建部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目标;抓住一条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抓好两项治理:即抓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和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搞好四项突破: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基层组织建设、利益导向机制;强化五大措施:加大领导力度,强化目标管理,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建立长效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

工作目标:2008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经费投入率达到100%,努力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工作理念: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牢固树立四种理念,不断创优人口发展环境: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制计生,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行政,积极营造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公平公正,打造公平计生。对已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有关优扶政策给予奖励,对违法超生行为,严格规定和标准,依法给予处罚和党政纪处分,使社会认可,让群众满意。三是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严格施行人口计生工作的政务公开,阳光透明,把人口计生工作置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坚持政策惠民,打造和谐计生。逐步建立“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达到生育与控制的和谐统一,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共创和谐的大潮之中,最终实现“和谐计生”。

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1)全面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扎实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加强对城镇非农业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配合,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党政纪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

(3)确保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将计划生育系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计生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上年度的投入标准,县级计划生育经费按人均8元标准,足额一次性拨付到位。

二、立足创优升级,积极创建部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4)继续抓好县、乡技术服务站升级创优活动。按照省下发的《河北省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标准》,争取16个乡镇技术服务站、40%的村室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

(5)大力实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的免费服务。按照省市要求,免费为全县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咨询,常见乳腺疾病检查、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服务,服务率达到90%以上。

(6)抓好上站检查服务。熟练掌握运用智能工作平台,提高对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关于上站检查管理办法,结合3、5、8、12月份的上站检查,同时严格检查手段,大上节育手术,落实相应的节育和补救措施,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的相关工作。

(7)继续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对持二胎生育证怀孕人员的跟踪服务,落实制度管理,加大对流产人员的术前监控,继续对引产对象实行术前审批、定点施术,继续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8)深入开展创建部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按照国家确定的创建标准,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坚持从基层抓起,立足以人为本,拓宽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优质服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2008年全县顺利通过省级初评、上报和国家验收。

三、深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9)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抓好关爱女孩行动和打击“两非”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发展的社会氛围。利用政策倾斜,利益导向等措施,全面关爱女孩及其家庭。

(10)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增强县乡服务机构的宣教功能,确保85%的乡、70%的村达到宣传工作标准。认真组织好重大节假日和纪念日的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11)继续抓好环境宣传工作。除继续抓好交通干道、出入县城、乡政府所在地的大型喷绘公益广告外,同时要注重乡村公路、铁路沿线和村庄的标语粉刷。内容要温馨,书写要规范。继续搞好村级人口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

(12)继续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通联网络,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多采写(编)稿投稿,提高主流媒体上稿量。继续办好本级在电视台开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栏目。

四、强化措施,规范县乡镇直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3)加强县乡镇直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县直单位一把手与县委政府签订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做好县直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的摸底工作,做好县直单位四个季度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工作,每次上站率均达到95%以上,普查中发现怀孕和没节育措施的要及时落实相应手术。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镇直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查处,落实“三到位”。

(14)县直部门建立月报制度。每月2日,由县直各系统专职人员向人口计生局报送计生月报,以便制定人口计划,做好月报、半年报、年报的汇统上报工作。对改制企业和民营企业,要把下岗、离岗的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范围。各有关部门要从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出发,制定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

(1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国家和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流出地与流入地互动、互补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双居”工程。探索建立以流入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

五、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16)加强再生育审批管理。坚持集体审批,严格坚持生育政策公开、生育审批公开、生育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和社会监督的程序。制定严格的逐级追究制度,实行照章办事,有责必究。

(1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管理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乡镇计生委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达到80%以上,对个别故意拖延或者拒不缴纳的重点案例,按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到依法行政、严禁粗暴执法,坚决防止因计划生育引发的违法施政事件发生。尤其要加大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私企老板和高收入者的处罚力度。

(18)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少生快富、困难救助、免费服务、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现由“处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为主“转变。2008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率达到省规定的90%以上,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摸底、审核和上报工作,认真按程序办理2008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乡村政务公开不留死角

(19)“一站式”服务大厅全面正常开展。加快“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进程,加强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力争到6月底各乡镇“一站式”服务大厅全面良好运行。

(20)大力查处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和违法施政行为。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县、乡两级按省发《关于加强再生育审批监督管理的规定》程序,落实生育卡、生育证的发放,决不允许在办证过程中,收取群众费用,增加群众负担。要切实搞好乡村计生政策公开。

六、开展人口解剖调查,积极加快信息化建设

(21)认真开展人口指标的治假求实。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加强对人口形势的分析,加大解剖调查力度,全年开展重点解剖调查不少于四次,及时了解掌握基层人口目标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在省市的解剖调查中,存在问题或被市定为“重点帮助乡镇”的,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直接将其定为全县的“重点管理乡镇”,并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办法》的规定落实处罚并限期转化。

(22)努力提高统计质量。提高出生人口信息录入准确率,坚持按月录入,按月打印反馈核对,对出生人口的所有信息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保证信息系统、各种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在省、市考核中不出现任何差错。

(23)作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认定工作。扎实做好2008年度新增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个案信息录入上报和奖扶金发放工作,从严把握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乡镇要建立专业队伍,具体负责整个奖扶工作的档案整理、资格确认、情况变更等工作,使这项惠民的好政策得到长期有效的贯彻执行。

(24)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对16个乡镇的统计人员规化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的操作技能及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5)完善WIS系统,提升数据信息质量,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年内建成县人口计生局局域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每季对各乡镇WIS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要把项目填写是否齐全、逻辑关系是否合理、个案信息是否准确、原始资料与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项目作为重点审核内容,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合理、科学。

七、切实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26)大力推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在村级,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督促村专干、小组长每月利用工作日志记录工作情况,向乡镇汇报一次;乡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根据工作情况兑现工资、落实报酬。深化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县管乡聘村用”的职业化管理,推行星级管理模式。在乡级、推行岗位练兵活动,树立一批工作标兵。

(27)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在全局机关开展“五讲一比”树形象活动,即:讲学习、讲团结、讲大局、讲发展、讲和谐,比贡献、树形象,努力创建学习性、服务性、效能型机关。

八、抓好避孕药具的规范化管理

(28)进一步深化药具工作改革。推进全县“一证通”制度,扩大持证人范围,使育龄群众及时就近得到避孕药具。逐步建立县直发放网点,拓宽发放渠道。开展药具优质服务活动。利用生殖健康检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向群众宣传避孕药具知识,开展药具知识咨询工作,真正做到知情选择。抓好乡村药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药具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反馈工作。加强县、乡、村硬件建设。

九、进一步发挥基层协会作用

工作计划篇2

一、市场分析

空调市场连续几年的价格战逐步启动了。

二、工作规划

根据以上情况在xx年度计划主抓六项工作:

1、销售业绩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销任务,月销售任务。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进行分解。分解到每月、每周、每日。以每月、每周、每日的销售目标分解到各个系统及各个门店,完成各个时段的销售任务。并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提高销售业绩。主要手段是:提高团队素质,加强团队管理,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制定奖罚制度及激励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及各时间段的实际情况进行)此项工作不分淡旺季时时主抓。在销售旺季针对国美、苏宁等专业家电系统实施力度较大的销售促进活动,强势推进大型终端。

2、K/A、商管理及关系维护

针对现有的K/A客户、商或将拓展的K/A及商进行有效管理及关系维护,对各个K/A客户及商建立客户档案,了解前期销售情况及实力情况,进行公司的企业文化传播和公司xx年度的新产品传播。此项工作在8月末完成。在旺季结束后和旺季来临前不定时的进行传播。了解各K/A及商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期拜访,进行有效沟通。

3、品牌及产品推广

品牌及产品推广在2005年至xx年度配合及执行公司的定期品牌宣传及产品推广活动,并策划一些投入成本,较低的公共关系宣传活动,提升品牌形象。如“格兰仕空调健康、环保、爱我家等公益活动。有可能的情况下与各个K/A系统联合进行推广,不但可以扩大影响力,还可以建立良好的客情关系。产品推广主要进行一些“路演或户外静态展示进行一些产品推广和正常营业推广。

4、终端布置(配合业务条线的渠道拓展)

根据公司的06年度的销售目标,渠道网点普及还会大量的增加,根据此种情况随时、随地积极配合业务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店中店、园中园、店中柜的形象建设,(根据公司的展台布置六个氛围的要求进行)。积极对促销安排上岗及上样跟踪和产品陈列等工作。此项工作根据公司的业务部门的需要进行开展。布置标准严格按照公司的统一标准。(特殊情况再适时调整)

工作计划篇3

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安排

2017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人口计生会议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薛家湾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xx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况表》和《清理户籍情况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七、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八、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安排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目标,切实抓好我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系统计生工作顺利达标。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是教育系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大计生工作力度,明确计生工作责任,经研究,今年调整健全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裴诚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李联生为副组长,魏新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魏新萍同志负责,并将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计生措施

1、建立计生调查制度。一是各校要在年初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实情;二是县教体局每半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及流动人口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拟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校校长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政策严肃处理。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坚持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计生政策和法律条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育龄夫妇要认真执行计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证怀孕、凭证生育、杜绝计划外生育。

4、坚持定期孕检。要严格按照县计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环孕检,如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节育规定。各校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育龄夫妇的节育工作。严格执行节育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结扎、上环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6、坚决禁止选择性别妊娠。凡妊娠16周以上医学原因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县计生委批准,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凡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后未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夫妻,一律取消生育指标,且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如果再行生育,视作计划外生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落实利益导向,实行奖励机制。

积极向系统内干部职工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政策导向,引导育龄青年干部职工自觉计划生育,鼓励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奖励措施,按照《条例》规定,对贫困的独生子女学生实行优先照顾减免学杂费。

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安排

为顺利推进十二五时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就辞党代会和县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坚持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区分工作水平不同所辖地,分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各尽其能,统筹协调的人口工作局面。

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前提,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继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34万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20xx年,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以农村和社区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并逐渐降低。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95%以上的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待遇。

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已婚育龄群众普遍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显著提高。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稳步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基本建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行。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不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的忧患意识,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人口安全研究,深刻认识目前我县人口发展面临新的生育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这一现状,克服麻痹松懈或盲目乐观情绪,努力实现预定人口发展目标。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系统网络优势,结合民心工程的纵深开展,进一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合作,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

(三)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尚,创造良好氛围,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胎儿性别诊断技术使用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婴儿出生和死亡报告制度、跨区协作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关于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是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查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项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紧密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建成完善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交换,拓宽管理服务渠道,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五)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新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服务体系。到2015年,所有乡镇村(居)建立起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的工作新机制。

(六)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探索、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农村计划生育纯女家庭奖励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村计划生育手术平安保险等制度。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工作计划篇4

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指标是:人口出生总数控制在4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确保计划生育率在98%以上,无多孩生育现象。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加强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是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认识程度,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为此,我们必须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深入宣传“一法三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央《决定》及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材料,每季度发放1-2期有一定使用和指导意义的综合材料。三是结合育龄妇女季度孕情普查,运用宣传车进行流动巡回宣传。四是利用集市组织两次以上有实际意义的宣传活动。五是利用宣传栏、漫画等形式建立计划生育一条街,六是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表彰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镇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和村街干部、计生专干是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者和工作者,必须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所以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管理上,必须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各项制度,随时注意维护政府机关的整体形象。二是抓好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三是明确任务,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四是加强对村街计生专干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把工作目标与经济效益挂钩,对不胜任的人员一律给予清退。

三、增强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力度,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基础的优质服务。

对育龄妇女实行全程优质服务是将来计划生育的主要工作,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育龄妇女全程优质服务帐卡,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2、充分发挥技术服务站功能,对全镇范围内育龄妇女深入开展“三查一服务”活动。三查,查环、查孕、查体。一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常见妇科病治疗咨询服务。

3、将继续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减小长效措施空当。

4、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利用新建的服务站,开展规定内的全方位服务。

5、适时聘请市、区医学专家为育龄妇女义务诊疗。

四、加大对育龄妇女孕情普查力度

实行严格的育龄妇女孕情普查,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情况,是防止计划外生育的有力措施。在普查中做到:

1、确保每季度一次的孕情普查,保持普查的连续性。

2、确保100%的普查率,尤其是对重点人员,必须做到第一天参加普查,防止怀孕外逃超生。

3、充分发挥村级自治协片作用,落实村街主要干部坐阵和村级联片自治协会成员到场监督规定。

4、对未按时参检人员实行村干部及包村人员负责制,决不放过一个漏检人员。

五、扎实做好经常性的基础工作。

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有些又具有很强的突然性,必须抓住重点,抓实做细。具体有:一是抓好计划外怀孕的补救工作,做到措施得力、坚决果断,力争发现一例解决一例。二是加大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争取每例不少于3.5万元,并通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给准备计划外生育的家庭以精神震慑。三是每年分别一次的大龄和病残人员的二胎审批工作,要摸透摸实,想方设法使够生育二胎条件的家庭得到批准,减轻计划外生育的压力。四是坚持开好每月的村街计生专干例会,不断充实内容,提高效率,真正发挥作用。五是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加强值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专人负责,时刻注意行车安全;所有药具器材必须源自正规渠道,手术确保安全无误。

工作计划篇5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免费药具知晓率

1、巩固已有宣传阵地,加大政策宣传和科普宣传。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重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政策和药具知识的普及教育,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全区所有药具免费发放点必须悬挂醒目、规范的标识牌,公布发放人员、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领用和随访,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文化墙、宣传栏、服务车、服务站(室)等阵地开展政策和知识宣传;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群众科普宣传。

2、加强药具信息交流。区乡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外宣传,认真采写反映我区药具工作的稿件和图片,报道工作动态。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保障供应发放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细则》。区将把药具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议事日程,并将药具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要进一步完善药具机构,落实药具管理人员,重视和加强基层药具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发放服务的全覆盖。进一步贯彻落实《细则》,严格对照《细则》要求和标准,坚持一流标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班,真抓实干、逐项抓落实,把药具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在日常检查、抽查中都能取得好的成绩。

2、继续做好各级药具质量和仓储管理。切实加大区乡村药具仓储设施投入,做到去级有专用库房,乡、村有专柜。今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乡村两级药具管理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上。严把药具入库出库和在库养护关,认真履行药具入库验收和检验制度、出库复核制度、在库养护制度。定期开展药具在库养护,认真记录库房温湿度,适时做好温湿度调控,杜绝不合格药具出库。

3、继续做好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模式,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管理制度,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药具等系列优质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均等化、制度化、规范化。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药具免费政策和避孕知识宣传,指导流动人口科学避孕。

三、完善服务网络建设,拓宽药具发放渠道

建立健全农村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最后一公里”便捷通道。形成以区乡服务站(卫生院)、村计生室(卫生室)药具发放员为主体,以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小组(或中心户长或信息员)、村头村尾的便民商店超市为辅的免费药具发放模式,实行“三结合”、“八有”。即药具发放与村医务室结合,与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小组(或中心户长或信息员)结合,与村头村尾的便民商店超市结合。全区每个村设置村计生服务室、卫生室2个固定的药具免费发放点,按照药具“两化”建设要求落实“八有”;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要聘请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小组(或中心户长或信息员)为发放点,承担药具发放任务。所有的发放点要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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