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无悔(收集5篇)

时间:2024-08-26

承诺无悔篇1

关键词:库切《青春》疑问句忏悔认同危机

一、引言

2003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南非作家J・M・库切(1940―)的小说《青春》(2002年出版)带有相当程度的自传性,像书中的主人公约翰一样,库切大学毕业后离开了南非到了英国伦敦,在异国他乡做了一段时间的计算机程序编制员。但和一般自传性作品不同的是,库切不是在追述自己成长的过程,而是把成长中的某些关键时刻的内心活动呈现在读者面前,并且这种内心活动的呈现采取了相当多的疑问句的形式,像大海的波浪一样,一个问句紧接着另一个问句,令人目不接,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疑问呢?

二、《青春》:小说形式的自传

谈及自传,历来众说纷纭,但大多数学者还是比较认同法国学者菲力浦・勒热讷在《自传契约》一书中对自传的界定,他认为:当某个人主要强调他的个人生活,尤其是他的个性历史时,我们把这个人用散文体写成的回顾性叙事称作自传。该定义涉及了三个不同方面的因素:(1)语言形式:a.叙事;b.散文体。(2)所探讨的主题:个人生活,个性历史。(3)作者的情形:a.作者、叙述者和人物的同一;b.叙事的回顾视角。[1]任何作品,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每个方面所规定的条件,就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我们拿库切的《青春》对照菲力浦・勒热讷所设定的条条框框,发现库切的《青春》缺少的最明显的条件是第三个方面的因素,即作者、叙述者和人物的同一,《青春》的作者是库切,其中的主人公是约翰,叙述用的是第三人称。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与库切的《青春》同样缺少第三个方面的因素,但我们知道,高尔基青少年时期充满磨难的经历,通过他的自传三部曲已广为人所知。书中的主人公阿辽沙就是作家本人,描写的事件是作家的亲身经历,其灵魂是作家的心路历程。以至于当高尔基功成名就后,有人问他过去的经历时,高尔基让他直接去读自传三部曲,他的自传小说有历史文献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他的自传小说从真实性上说,就是自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作者本人以实名出现在小说当中,而自传又以所谓的小说模式写成,或是将小说和自我经历融为一体来记录某人主要的生平故事,自传与小说之间的区别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正像著名文学批评家诺斯罗普・弗莱所认为的:“自传是经过一系列难以觉察的阶段而渐渐与小说合并而形成另一种形式。”[2]这样说来,我们可以把《青春》看做是一部自传性小说,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用小说形式写成的自传。

众所周知,传记写作常常是一种逆时性操作,也就是说,“传记作家大多数是在认识到某一人物的历史意义或精神价值时,才向前溯源,以期勾勒出一幅前后一贯的人生画卷”。[3]我们知道《青春》中主人公约翰的经历与库切本人十分相像,甚至可以说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库切,客观上有一种诱惑力要库切把这个人物刻画得更可爱一点,但是库切抵制住了这种诱惑,作品中的约翰当然不是一个反面人物,但他经常使我们感到不快。可以说库切毫不隐藏地暴露了他的缺点,就数量而言,他身上的缺点似乎远多于其优点。他鲁莽、笨拙、自私、冷漠,生活不拘小节,两往中不负责任,令人不解的是,库切对约翰的不光彩的表现并没有采取一种直截了当的批判否定的态度,或者说一种忏悔的态度,而是采用了疑问句的发问方式,把问题一股脑儿地抛向了读者,库切为什么不给我们答案呢?难道在这种逆时性的写作中对过去的错误、愚蠢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吗?

三、自传与忏悔

一般认为西方第一部真正的经典自传是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受其影响,许多西方著名的自传都有明显的忏悔主题,如卢梭的《忏悔录》、托尔斯泰的《忏悔录》、萨特的《词语》等。在西方,忏悔甚至成为自传的代名词,比方说诺斯罗普・弗莱在其名作《批评的剖析》中就将自传等同于忏悔录――自白体裁(confessionform),忏悔,英文是confession,我们可以把它解释为承认、认罪。一般来说,它多指个体自我暴露――或者通过讲话,或者通过书写自己的过错,以求得宽恕、容忍并得到解脱的含义。忏悔是真诚的一种方式,这种真诚表现为对于羞于启齿的事情,有胆量和勇气来加以承担,从而来捍卫真理。忏悔必须具有两方面的要素:“其一是忏悔所面对的真理或信仰本身;其二是忏悔者所曾做过的错事以及对此的认识和承认的勇气。”[4]在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中,他所面对的是神的伟大和恩泽,这就是他所崇拜和信仰的真理,所以,在整部《忏悔录》里,他都怀着无限的崇敬心情来赞美和歌颂神,他是这样叙述神的:“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至美、至坚、至定,但又无从执持,不变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新一切;‘使骄傲者不自知地走向衰亡’;行而不息,晏然常寂,总持万机,而一无所需;负荷一切,充裕一切,维护一切,创造一切,养育一切,改进一切,虽万物皆备,而仍不弃置。”[5]奥古斯丁对神的敬仰被展现得淋漓尽致。

人为什么要忏悔?或者,忏悔是如何可能的?那是因为存在着完美的真理形象,而自己在它面前自惭形秽,但又向往完美的存在,所以他才会忏悔。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样完美的对象,就无从忏悔也无所谓忏悔。丹麦哲学家克尔凯戈尔就深刻地意识到这一点,他认为正是人面对上帝那一刻的情绪,使自己有了人类所有的自卑感,上帝的完美、超越与自我的渺小、微不足道以及痛苦、罪孽和哀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有了忏悔的基础。所以,他认为,任何一个人认识真理的程度总是与他的感受性和所受的痛苦相对应的。

四、相对主义时代、暧昧模糊的身份与认同危机

从这一意义上说,忏悔总是有信仰基础和道德标准的,而《青春》中的约翰却没有信仰和道德标准。他生活的20世纪,科学技术和都市工业社会的发展,使某种绝对的东西失去了信仰的依据。社会学家通过研究得出结论,不同文化的人们信奉的价值是不同的,这表明,那种以为只有自己信奉的价值才是绝对的价值,或是健全的人们必须信奉的价值的看法,是缺乏说服力的。即以道德而论,各种道德约束之所以必须遵守,多半并非出自个人,而是由于社会的缘故,也就是卢梭所命名的“社会契约”。这些约束一旦越出了某个社会,随即失去了效力。这是一个相对主义时代。“那就是当我们着手调查哲学家亦已认为是最基本的那些概念(不管它是理性、真理、实在、正义、善行的概念还是规范的概念)时,我们就会被迫认识到所有的这些概念归根结底必须作为与特定的概念结构、理论框架、范式、生活方式、社会或文化相关的事物来理解。”[6]在道德的相对主义中,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所有的价值都是随意的。救一个人和杀一个人,都没有什么理性的理由可说,有人把这种观点作了如下的归纳:“全看你在什么地点,全看你在什么时间,全看你感觉到什么,全看你感觉如何,全看你得到什么培养,全看是什么东西受到赞赏,今日为是,明日为非,法国之乐,英国之悲……一切就得看情况。”[7]

具体到库切《青春》中的约翰,他出生在南非,但他们家“什么也不是”,[8]他们当然是南非人,但并非所有居住在南非的人都是南非人或正宗的南非人,所以他们家庭不谈这个话题。“至于宗教,当然他们什么也不信。”[8]不管是他父亲家里的人还是他母亲家里的人,他们都是一种只求过日子的寻常人家。他的父亲、祖父、外祖父都是布尔人,南非布尔人是荷兰人的后裔,他们是南非的主要政治力量,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推行“种族隔离”政策。虽然约翰很少义愤填膺地谴责布尔人及其政策,但他不断用英国人来做背景影射南非布尔人的“德行”。“英格兰就是敦克尔刻和不列颠之战。英格兰就是尽自己的职责,默然而镇静自如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他们做事的方式……”[8]而布尔人无法跟他们一比高下,约翰不认自己是布尔人,他要逃离南非,成为真正的英国人,可是当他真的到了英国以后,他发现英国人不认他是英国人,即使他像伦敦的职业人士一样穿着黑色的西服在IBM公司上班,读着英国中产阶级的报纸,和同事谈论着天气和房屋价格,甚至假装着融入周末寻欢作乐的人群,他还是很快发现,他在英国不受欢迎,不受正面的欢迎,有时他还敏锐地感觉到英国人看他的目光中透露的信息:“我们不需要一个没有风度的殖民地人,何况还是个布尔人。”[9]在伦敦他异常的孤独,没有朋友,空余时间只能在电影院、图书馆和大英博物馆阅览室里度过。他来到英国寻根,反倒把自己变成了一座孤岛,他成了精神上的雾都孤儿。他就像悬浮在半空中,无所依傍,他坦承道:“他不知道自己相信什么。有时他认为他什么也不相信。”[9]

那么为什么约翰不知道自己信什么?或甚至什么也不信?因为人是生活在文化之网上的动物,任何人都不能逃离这个意义之网而在文化的真空中飘浮,作家也要为自己在文化中寻找到一个作为发言的位置,即确定自己的身份。身份的英文“identity”也可翻译为“认同”,当代著名哲学家查尔斯・泰勒认为:“我是谁?但是这并不必然能通过给予名称和家世而得到回答。对我们来说,回答这个问题就是理解什么对我们具有关键的重要性。知道我是谁,就是知道我站在何处。我的认同是由提供框架或视界的承诺和身份规定的,在这种框架和视界内我能够尝试在不同的情况下决定什么是好的或有价值的,或者什么应当做,或者我应赞同或反对什么。换句话说,这是我能够在其中采取一种立场的视界。”[10]

由此可见,从存在的意义上说,文化认同对于人对自我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认同的失败意味着自我的破碎和精神根基的丧失,我们可以称之为“认同危机”,即处于“认同危机”中的人丧失了他们的承诺或认同,也就是说,他们处于一种不知所措的情境,在这种情境中出现的问题是,难以确定什么是好的,或什么是坏的,什么值得做和什么不值得做,什么是有意义的和重要的,以及什么是浅薄的和次要的,而《青春》中的约翰就处于这种“认同危机”的情境中。当他使自己的女友萨拉怀孕后去做人工流产时,他思绪万千:“他的思想不断回到她身体里被摧毁掉的东西上――那个小肉囊,那个弹性的胎儿模型……他不想让它活着,现在他又不想让它死去。然而,即使他跑到海滩去,找到了它,把它从海中救出,他将拿它怎么办呢?带回家,把它放在棉花里保持温暖,努力让它长大?仍然是一个孩子的他怎么能够养育孩子呢?”[9]人工流产在某些国家是非法的,在某些国家是合法的,它既让当事人双方感到解脱又感到愧疚,正像文中所写:约翰需要哀悼吗?如果要哀悼,该哀悼多长的时间?哀悼会结束吗?他都无从知晓,因为他找不到一个严格的标准从而校正自己的所作所为以及所思,从而导致他无所适从。我们再看看书中的另一段文字:“精神生活,他暗自想道,我们为之献身的是否就是这个?我以及在大英博物馆深处的这些孤独的流浪者,有一天我们会得到报答吗?我们的孤独感会消失吗,还是说精神生活本身就是报答?”[9]实际上书中有大量的类似的这样的文字,我们再挑一段:“他生活的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人在哪里才能找到没有狂热政治的地方?似乎只有瑞典才超越了冲突。他应该抛弃一切赶下一班船到斯德哥尔摩去吗?进入瑞典需要会讲瑞典语吗?瑞典需要计算计程序编制员吗?瑞典有计算机吗?群众大众结束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应该读《金碗》,或者写诗,可是有什么意义,任何事情的意义何在?”[9]库切用一连串疑问句的形式淋漓尽致地展现了约翰的内心世界――茫然、不知所措,这是一种痛苦的和可怕的经验,这种经验来自于20世纪这个相对主义时代,又来自于库切独特的人生经历――流散作家的暧昧模糊的身份,从而导致了双重的“认同危机”,也正是这种“认同危机”的处境使得约翰的忏悔成为一种不可能,找不到忏悔的标准,也使得库切远离通常自传中的忏悔模式,使读者陷入沉思之中,从而使作品具有了独特而丰厚的美学和伦理内涵。

参考文献

[1]菲力浦・勒热讷.自传契约[M].杨国政,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3.

[2]诺斯罗普・弗莱.批评的剖析[M].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404.

[3]传记文学研究[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139.

[4]秦裕.忏悔与虔诚――论道德真诚[M].上海:三联书店,1994:75.

[5]奥古斯丁.忏悔录[M].周士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5.

[6]理查德丁・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M].郭小平,康兴平,等,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10.

[7]L・J・宾克莱.理想的冲突[M].马元德,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10.

[8]库切.男孩[M].文敏,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6:17,17,138.

[9]库切.青青[M].王家湘,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6:97,11,39,40,61,96.

承诺无悔篇2

关键词: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专利侵权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10.27文章编号:1672-3309(2012)10-75-03

一、基本案情

原告: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诺公司)

被告: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午时公司)、王军社

澳诺公司系名称为“一种防止钙质缺损的药物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号为ZL95117811.3)的被许可人。

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为:

一种防治钙质缺损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的药剂:活性钙4-8份,葡萄糖酸锌0.1-0.4份,谷氨酰胺或谷氨酸0.8-1.2份。

在本案专利的公开文本中,独立权利要求1记载的内容为可溶性钙剂,可溶性钙剂包括葡萄糖酸钙、氯化钙、乳酸钙、碳酸钙或活性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认为,该权利要求使用的上位概念“可溶性钙剂”包括各种可溶性的含钙物质,它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而申请人仅仅对其中的“葡萄糖酸钙”和“活性钙”提供了配置药物的实施例,对于其他的可溶性钙剂没有提供配方和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难于预见其他的可溶性钙剂按照本发明中权利要求1的比例能够在人体中发挥相同的作用,权利要求在实质上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应该对其进行修改。

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将“可溶性钙剂”修改为“活性钙”。

澳诺公司在获得涉案专利的许可前,于2003年2月19日提出了一项与涉案专利属于同一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名为“一种防治或治疗钙质缺损的口服溶液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为03104587.1(以下称为587号专利)。

2006年11月25日,澳诺公司提讼称,午时公司生产、销售新钙特牌“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王军社销售该产品,侵犯了涉案专利的专利权。经过鉴定,午时公司产品含有葡萄糖酸钙,而涉案专利是活性钙。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只有为了使专利授权机关认定其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或者创造性而进行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才产生禁止反悔的效果,并非专利申请过程中关于权利要求的所有修改或者意见陈述都会导致禁止反悔原则的使用。本案专利权人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可溶性钙剂”修改为“活性钙”,是为了使其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产生禁止反悔的效果。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等同。遂判决午时公司、王军社承担侵权责任。

午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中有关禁止反悔原则的认定予以认可,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午时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判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一)关于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活性钙”是否包含“葡萄糖酸钙”的问题

涉案专利申请公开文本权利要求2以及说明书第2页明确记载:可溶性钙剂是“葡萄糖酸钙、氯化钙、乳酸钙、碳酸钙或者活性钙”。

可见,在专利申请公开文本中,葡萄糖酸钙与活性钙是并列的两种可溶性钙剂,葡萄糖酸钙并非活性钙的一种。

此外,涉案专利申请公开文本说明书实施例1记载了以葡萄糖酸钙作为原料的技术方案,实施例2记载了以活性钙作为原料的技术方案,由此,进一步说明了葡萄糖酸钙与活性钙是并列的两种特定钙原料,葡萄糖酸钙并非活性钙的一种。

(二)关于活性钙与葡萄糖酸钙是否等同的问题

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1所进行的修改,放弃了包含“葡萄糖酸钙”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根据禁止反悔原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不能将其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因此,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应该包括“葡萄糖酸钙”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被诉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为葡萄糖酸钙,属于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程序中放弃的技术方案,不应该认为与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活性钙”技术特征等同。

原审判决对禁止反悔原则理解有错误,将二者认定为等同特征不当。

(三)关于谷氨酰胺或谷氨酸与盐酸赖氨酸是否等同的问题

上述587号专利权人在该专利审批过程中提供的《意见陈述》中称,在葡萄糖酸锌溶液中加入盐酸赖氨酸,与加入谷氨酸或谷氨酸的配方相比,前者使葡萄糖酸钙口服液在理化性质上有意料之外的效果,在葡萄糖酸钙的溶解度和稳定性方面都有显著的进步,并提供了相应的实验数据证明其上述主张。

由于上述587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将涉案专利权要求1记载的“谷氨酸或谷氨酰胺”变更为“盐酸赖氨酸”,可见上述587号专利与涉案专利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应该认定为等同。

三、争论焦点

(一)关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标准

申请人在专利申请的审查阶段为了克服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的缺陷而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放弃了葡萄糖酸钙的保护方案。

在以往的专利诉讼实践中,上述主动修改中放弃的技术方案一般认为是不应该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的,即权利人可以在后续的侵权诉讼中将以上述方式放弃的技术方案重新纳入到专利保护范围中。

然而,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提审本案并原一、二审所作出的侵权判决,重新确立了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侵权判断中的适用标准。

(二)关于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原则的限制

禁止反悔原则作为等同原则的一种抗辩手段最终会影响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禁止反悔原则与等同原则之间存在两种规则:弹性排除规则和完全排除规则。

我国自1984年专利法生效以来,一直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禁止反悔原则与等同原则之间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北京高院《意见》第44条仅仅陈述了禁止反悔原则优先于等同原则适用这个概念,但是对于禁止反悔原则是完全排除还是弹性排除等同原则等细节问题并未作出规定。

四、案例分析

(一)等同原则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基本内涵

所谓等同原则是指,一项技术的个别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存在差别,但这种差别是一种简单的替换,而且该替换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技术为专利的等同技术,实施等同技术如同实施专利技术,这一原则被称为等同原则①。

所谓禁止反悔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维持程序中,为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而通过书面声明或者记录在案的陈述,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所作的任何放弃、限制、修改、承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禁止反悔,人民法院不应该将其解释到专利保护范围中②。

专利侵权的判定主要分两个步骤,一是字面侵权,二是等同侵权。在字面侵权不能适用的情况下才适用等同侵权原则。而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限制,只在等同侵权中才能适用。

(二)禁止反悔原则的法律适用条件

北京市高级法院《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专利权人对有关技术特征所作的限制承诺或者放弃必须是明示的,而且已经被记录在专利文档中;(2)限制承诺或者放弃保护的技术内容,必须对专利权的授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产生了实质性作用。”

那么,应该如何理解限制承诺或者放弃保护的技术内容必须对专利权的授予或者维持有效产生了实质性作用?此处的实质性作用是否限于专利法规定的“三性”要求?

观点1认为:只有当这种承诺、认可、放弃行为与专利授权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有关,构成了专利权有效的基础,对专利权有效起了作用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才不得反悔,并不一定限于专利法规定的“三性”要求③。

观点2认为:在适用禁止反悔原则时,不仅要注意专利权人放弃了什么,更要考虑专利权人为什么而放弃。如果为克服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缺陷而放弃,则不得在侵权判断时通过解释而扩大到这些范围。但是如果放弃的范围不涉及现有技术所披露的内容或者放弃该范围是基于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意外的其他理由,则不能以禁止反悔原则来阻止将权利要求解释到合理的等同范围。④

(三)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结果

禁止反悔原则与等同原则系专利法理论中的两项相互制约的基本原则,但本质上二者的初衷相同,均旨在权利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原则进行限制所产生的效果存在弹性排除规则和完全排除规则两种理论学说⑤。

弹性排除规则是指,在确定专利的权利范围时,尽管依照禁止反悔原则对修改限定过的技术特征一般只做字面解释,但禁止反悔原则不能完全阻止权利人对修改限定的技术特征主张某种等同物,因为发明人在修改限定其专利范围时可能由于某些原因放弃了他无意放弃的某种等同物,这种放弃并非他的真实意思⑥。

完全排除规则是指,在确定专利范围时对那些修改过的技术特征只作字面解释,不得对该技术特征提出任何等同主张,没有例外。

理论界大多数学者赞弹性排除规则,认为弹性排除规则将禁止反悔的范围限于其承诺部分,追求一种实质公平和利益平衡。但弹性排除规则增加了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的不确定性。

但是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适用标准。

(四)关于本案的适用

涉案专利在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阶段的第一次审查意见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人对权利要求1-5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放弃了葡萄糖酸钙的保护方案。

对于以上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修改和放弃,一审、二审法院适用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和第45条的观点,认为这一修改只是为了使其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并非为了克服新颖性和创造性,故此修改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即本案的一审、二审法院采用了上述观点2。

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审本案过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该解释的第6条,认为无论该修改和放弃的行为是否为了使得专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都应该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即最高人民法院扩大的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范围。因此,对于申请人为了克服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缺陷而进行的修改和放弃也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即最高人民法院采用了上述观点1。

那么,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原则的限制是采用完全排除学说还是限制排除学说成了本案的关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采用了“完全排除规则”。即对于修改或者放弃的技术特征不能再主张适用等同原则。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的侵权不成立。

五、结语

禁止反悔原则和等同原则作为相互制衡的两项原则是司法实践中的两项重要原则。等同原则旨在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而禁止反悔原则可以防止专利权人不适当地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有损公众利益。

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适用标准,对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也仅仅停留在对于国外法的借鉴中,因此,对于当前发生的各种案例的分析、总结也显得尤为必要。

随着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专利审判人员以及专利人员素质的提高,在不久的将来禁止反悔原则在侵权判定中的适用一定会走出当前这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且审判依据不一的尴尬局面。

注释:

①李琛.知识产权法关键词——法律关键词丛书[M].法律出版社,2006:225.

②顾兴伟.论专利法中的禁止反悔原则[J].新学术,2007,(03):97-98.

③程永顺.专利侵权判定中主要原则的运用[M].专利侵权判定实务,2002:55.

④陈勇、韩羽枫、乔平.专利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M].法律出版社,2009:96.

承诺无悔篇3

去一所好学校,和一些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竞争。这不仅是每位家长对自己孩子所期盼的,也是千万学子的目标。

“爸-----您别再求人家了,我不去那所中学就是了。我……我不要你为了我,这样低三下四地去求他们,我发誓,不管我以后在哪里读书,我都会努力的,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用哀求的语气对爸爸说到。爸爸没有说话,只是点了支烟,深深吸了口烟,又吐了出来,那浓浓的烟消散在空气中,但一直萦绕在我心里,久久不散。他终于开口:“好吧!我能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些,你要好好把握青春,努力学习。去不了那所重点中学没有关系,你自己都说了会努力,我相信你。”“爸,三年后,我会给你一个答复的,我一定考上重高!”

这是我14岁那年对我爸的承诺。如今,我初中即将毕业,回看自己曾经走过的路,踏下的足迹,我不后悔!

初一,我开始了一个新的学习旅途,但是由于小学基础不好,自己又不努力,成绩大走下坡路。在成绩退步的同时,连小学时一直称霸的体育也退步了。我连受失败的打击,我的精神快崩溃了,我几乎想放弃了。我置身于茫茫黑夜,仿佛太阳不会再升起,黎明不会再来临。突然间,那个承诺如黑夜中一束烟花,在我脑海浮现,它问我:你真的要放弃了吗?你不会后悔吗?

不!我不能放弃!如果认输,我一定会后悔。但是我不想后悔!后来的日子中,我振奋精神,鼓起勇气,重扬风帆。

课堂上,我全神贯注地听着课,认真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课后急时复习当日功课。遇到问题向老师请教,不再因好面子而不懂装懂。黑夜中,寝室里,手电筒的光常亮在我枕边。我明白,为了得到一些什么,是必须付出一些什么的。我只是不想对青春说后悔。

周末,小学的操场上总免不了我在阳光照射下的身影。我大汗淋漓,头发散乱,气喘吁吁……但我还是坚持跑着,我的固执使我的腿不断进行无氧呼吸,体内产生的乳酸使我连续几天酸痛。可是下个周末,我又去跑了。偶尔有几个高中生来小学打篮球,看见一个女生如此疯狂的跑着。就在一边讽笑我是个“野蛮女”。但是,我听不见!我只知道,目标在那,我必须坚持着冲下去!

承诺无悔篇4

有一句古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不知道你们理不理解。

虽然不多的几个字,但却道尽了人世间最大的无奈和忧伤。

以前总是听到大人说,亲人逝去有多么痛苦,没有履行承诺,有多么后悔。我那时一点也不明白大人们说的那些。后来亲身体会到和蔼可亲的外婆病逝后的那种悲痛,想到对外婆的承诺,后悔再也来不及了。现在看到别人牵着自己的外婆的手散步,我就会发出一声感叹:“他们可真幸福。

可是,大部分人却对这种巨大的幸福浑然不知,往往要到失去以后才倍觉可贵,拥有时却看不到它的存在。

这个世界有太多来不及的爱,太多来不及尽的孝心,而当这一切来得及的时候,你做了吗?

爸爸妈妈累了,渴了,你给他们倒过一杯水吗?

他们生病的时候,你可送上温暖的关切?

他们过生日的时候,你可有一句亲切的问候,和一份也许不值太多钱,但饱含心意的礼物?

……

行孝要及时,如果你还没这样做,也许要做的时候,真的来不及了。父母不要千金万银,只要你对他们的孝心,这对他们来说,比什么都值钱。一声“谢谢,一声“我爱你,就足以让他们热泪盈眶,作为爸爸妈妈的孩子,你说过吗?

为什么总要到来不及的时候才幡然醒悟?

为什么总要到失去了以后才伤心哭泣?

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的后悔?

世界上最珍贵的是在“此时此刻的幸福。在来得及的时候,对父母,亲人,倒一杯水,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

承诺无悔篇5

歌词:

我独自在深夜里买醉

这种感觉谁能够体会

爱在崩溃的边缘

正在慢慢枯萎

最后剩下的梦境也支离破碎

突然之间恨透这个世界

现实的你带走我的一切

曾经完美的爱恋

此刻早已残缺

我的心就这样被你撕裂

你的眼角流着我的泪

我却坚守着承诺不肯后退

也许多年的感情对你来说无所谓

我却在我们相爱的地方徘徊

你的眼角流着我的泪

回想曾经的过往是那么的美

就算今天的你走得多么干脆

但我依然爱你永不后悔

突然之间恨透这个世界

现实的你带走我的一切

曾经完美的爱恋

此刻早已残缺

我的心就这样被你撕裂

你的眼角流着我的泪

我却坚守着承诺不肯后退

也许多年的感情对你来说无所谓

我却在我们相爱的地方徘徊

你的眼角流着我的泪

回想曾经的过往是那么的美

就算今天的你走得多么干脆

但我依然爱你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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