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的背景(收集5篇)
时间:2024-09-21
时间:2024-09-21
一、活动主题
湘西酒店行业团员青年义务献血活动
二、指导思想
无偿献血,是一件光荣、高尚,但又很平常的事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无偿献血不仅能反映出酒店企业的文化,而且能反映出青年团员的良好精神面貌,因此酒店行业应广为宣传,大力推行,提高全体青年团员的思想认识,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增强青年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展现当代青年团员的风采。
三、活动目的
1、通过无偿献血活动的开展,增进酒店企业间的行业交流,发扬广大青年团员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精神。
2、无偿献血,拯救生命,促进酒店企业文化发展。
3、宣传无偿献血的知识,倡导广大青年团员关爱社会,增强团员们的道德修养。
四、活动议程
1、主持人在《爱的奉献》背景音乐下宣布“湘西酒店行业青年团员义务献血活动”开始
2、介绍出席活动的相关领导
3、宣读义务献血倡议书
4、义务献血青年团员代表发言
5、州直团工委书记罗伟讲话
6、进行义务献血横幅签名活动,让广大献血朋友在爱的横幅上铭刻下您的爱心。
7、现场义务献血活动开始
8、宣传媒体对献血活动进行现场拍摄和报道
五、活动时间:xx年7月30日8:30—11:30
六、活动地点:团结广场
七、领导小组:
组长:州直团工委书记罗伟
组员:湘西民族宾馆团委书记罗平、影视文化中心酒店团委书记田霞、金领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秦清
七、活动负责人:
主办单位:州直团工委
承办单位:湘西民族宾馆
协办单位:影视文化中心、开元大酒店、金领国际大酒店
八、活动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制定活动策划书,经费申请,所需器材申请,如音响设备等。
2、制作宣传板(主题宣传板、倡议书、献血常识等,内容待定),与血站联系摆放关于献血的健康知识宣传板。
3、制作义务献血签名横幅。(内容为:湘西酒店行业共青团员无偿献血活动。)
4、准备活动期间所需音响一套、条桌6张、签字笔2盒。
5、联系各酒店献血活动负责人,确定到场人数及具体献血人数,(湘西
民族宾馆200人、影视文化中心50人、金领国际大酒店25人、开元大酒店10人)。
(二)献血宣传工作:
1、xx年7月28日前在湘西各酒店发放无偿献血倡议书。
2、联系湘西电视台、湘西广播电台、团结报、湘西生活网对此次献血活动进行全面宣传。
(三)现场义务献血:
1、活动当天各酒店青年团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现场,由
各酒店负责人整队入场,按事先划定的次序列队,等候活动开幕。
2、活动过程中各酒店献血活动负责人负责现场秩序及献血名单的
统计。
3、各酒店团委安排专人负责整个活动的安全秩序,所有青年团员佩带团徽。
4、活动结束后,各酒店安排专人负责场地的卫生清理。
九、后期工作:
1、各酒店团委做好此次活动总结工作,从中发现不足,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并向州直团工委汇报,听取州直团工委对此次活动的评价。
2、认真听取采血负责人对组织这次活动的评价,便于下次献血活动开展。
3、在广大青年团员中听取此次活动的意见,总结汇报上级团委组
织。
十、活动注意事项:
无偿献血中的“有偿”现象
上海市于1989年便通过了《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献血法规。在我国《献血法》开始实施时,经过修改后的《上海市献血条例》也同时生效。上海人民通过实施献血法律、法规,基本解决了这个平均每天用血20万毫升的大城市的血源问题。上海模式的特点是有计划地组织献血,实行个人储血、家庭互助、集体互助和社会援助的供血制度。
1995年,深圳市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无偿献血的地方性法规。与上海市不同的是,深圳市强调献血者的个人行为,即献血者本人献200毫升血,便可获得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的“回报”。1998年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全国无偿献血经验交流会上,与会者对这个平均年龄只有28岁、知识层次高、用血量低的城市的献血政策普遍感到可望而不可及,感慨者多,效仿者甚少。但是可以肯定,深圳模式正是我国开展无偿献血的方向。
《献血法》颁布后,许多城市和地区借鉴了上海、深圳的经验,走出了一条计划组织献血与街头流动采血车采集自愿者血液相结合的道路,被称之为第三种模式。如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组织大、中型厂矿企业的人员前来血站献血,同时又在南京市的繁华路段,建立起了流动采血点。据统计,1999年南京街头无偿献血24766人次,占整个无偿献血群体的53%,2000年街头无偿献血率正在继续上升。
同南京市一样,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采取了计划集体献血和个人自愿献血相结合的方式,虽然这都属于无偿献血范畴,然而输血界人士指出,参加集体献血的献血者可以获得所在单位的补贴和休假。因此有人认为,集体无偿献血的补贴实际上是把血站原来付给有偿献血者的钱转给了献血者所在的单位。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单位发给献血者的钱,已是过去血站在有偿献血时期发的钱的数倍乃至几十倍。
上海的计划性献血对上海的临床用血起到了保障作用,然而街头无偿献血的人数却与这个国际化大都市极不相称。一位上海市民对笔者说,上海每个单位都有献血任务,在单位参加一次献血可以获得3000元补助,而在街头采血车上献血却没有任何补助。上海血液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证明了这一点。他说,目前,计划献血比较好的城市都存在这种情况,像北京和大连,这显然于真正意义上的无偿献血大相径庭。
对于完全取消计划献血而依靠公民的无偿献血,大部分大中型城市的血站站长持否定态度,理由很简单:条件尚不具备。这是因为,一方面,街头无偿献血的人数从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天气和气候;另一方面,由于参加街头献血的相当一部分是大中专学生,每年的寒暑假和学生考试期间,街头献血人数都会下降,这期间还需要计划献血来补充。由此看来,无偿献血中的“有偿”现象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200毫升血液的价值
参加过献血的人都知道,一次抽出的血量为200毫升,对于每献一次血后的补助问题,《献血法》明确规定:“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释义》一书,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适当补贴原则上界定为少量、必要的误餐费、交通费等费用。”但是,许多单位对献血者的“适当补贴”成了必须的变相补贴和高额补贴。
1999年4月的一天,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年轻姑娘借来南京出差的机会,在街头采血车上献了血。姑娘告诉笔者,她是无锡人,在南京大学上学时曾参加过无偿献血。她还说,这次才是真正的无偿献血,她如果在北京的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可以拿到3000~5000元的补贴,有的单位甚至奖励献血者到新马泰一游。据了解,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的有些企业对献血者的补贴,已从几十元发展到上千元,甚至几千元,这给大、中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而且其中也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这与《献血法》中所强调的无偿献血的初衷相背离。
鲜血一旦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便会严重污染血液这条神圣的生命之河。在今天无偿献血尚未满足临床用血需要的情况下,输血安全可以说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一名河南男子,为了获取某建筑单位的400元献血补助,假冒别人的名字献血,在抽血前的检查中,被检出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珠海某公司7名员工因化学物品烧伤,经广州某医院输血抢救后不久,7人均出现黄疸、食欲不振等症状。检查结果表明,他们均因输血而被传染上丙型肝炎。
更令人痛心的是,山西省临汾市少年宋鹏飞,因外伤住进临汾市某医院,由于手术需要输血,住在医院附近的“血头”李某很快带来了长期靠卖血为生的文某,谁知文某是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输完血后,李某和文某分别得到了血费提成和卖血费,而宋鹏飞却被感染上艾滋病病毒。
血液,生命之源泉,只有割断了与金钱的关系,才能使生命从枯萎中绽放出鲜艳的色彩。据调查,在无偿献血人群中,丙肝感染率为1%左右,而在职业卖血者中,丙肝感染率要比无偿献血人群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由于受检测试剂灵敏度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窗口期”(指献血者在感染了丙肝、艾滋病等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后,用目前的检测方法尚不能查出的一段时期,一般为1~3个月)的影响,血液检测的漏检现象难免发生。从国内对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检测情况来看,漏检率为0.55%。由此可见,不治本堵源,不改变有偿供血,不加强血液源头的管理,血液质量将难以保证,临床用血者的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血液是生命的组成部分,因此血液也是无价的。献血者献出的血应该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人道主义的崇高精神是用金钱无法买到的。
街头采血车――真正无偿献血的象征
将街头作为无偿献血宣传的窗口,持之以恒地坚持以此为主要采血渠道的是深圳。随着《献血法》的颁布,街头流动采血车、流动采血点在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十分重视无偿献血工作,他们为血站配备了12辆流动采血车;江苏省苏州市血站在繁华的街头修建了“献血屋”;山西省太原市血站“大篷车”式的献血屋成为当地一景;南京市血液中心的流动采血车被新闻媒体誉为“精神文明的风景线”,等等。在全国各血站和流动采血车上,许多人对无偿献血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忱,默默地奉献着一片爱心――
1999年12月下旬的一天,大雪飞扬,南京的气温降到-10℃,这是南京近年来最冷的一天。一对夫妇特地领着孩子来到流动采血车上,他们对医务人员说,今天是孩子18岁生日,意味着他已长大成人了,我们赞成他参加无偿献血的主意,为社会尽一点责任。
南京市第一辆流动采血车是1998年11月启用的,然而采血车去的第一个目的地不是街头,而是市政府大院。原来市政府武警国旗班的退伍老兵们,在临行前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为南京人民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
不是每一个献血者都带着笑容离去的。一位来自某县城的女学生,当被告知未满18岁不符合献血条件时,她竟伤心地哭了。当血站的同志劝她献爱心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比如向灾区人民捐款等,这位姑娘却说,我捐过钱,可实际上捐的是爸爸妈妈的钱,而血是我自己的。
随着街头采血车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也有人对街头献血产生了疑虑:平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要三四天后才能得知化验结果,而在采血车上验血,20分钟就可以知道结果,这么快的检测准确吗?血的质量符合要求吗?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法律保障制度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背景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私人向海外投资会遇到各种风险,这些风险既包括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也包括决策失误、经营不善、货币贬值等商业风险,但最令投资者忧虑的是与东道国政治、社会、法律有关的非商业风险,即政治风险。为使本国私人投资免受东道国政治风险的影响,美国针对欧洲国家的货币汇兑风险在1948年就建立了配合“马歇尔计划”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其后转变为对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此后,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先后建立了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保护本国的海外私人投资。日本在1956年实行“海外投资原本保险”,1957年又增加“海外投资利润保险”,1970年把两种制度融为一体,建立了统一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联邦德国于1959年,法国于1960年,丹麦、澳大利亚于1966年,荷兰、加拿大于1969年,瑞士于1970年,比利时于1971年,英国于1972年分别建立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已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投资保证制度。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
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存在着立法空白,不能适应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但是现阶段也存在一些调整海外投资关系的国内法律规范,主要是某些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外投资事业迅速发展。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遍及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欧洲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设立在非洲一些国家,这些国家政局动荡,经济困难,且法制不健全,存在对外国投资国有化或征收的可能,使得我国的海外投资面临巨大的风险。为切实有效的维护我国海外投资的安全与利益,促进我国海外投资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保护我国投资者的同时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及作用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可能遇到的商业风险,提供相应的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非商业风险发生后,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害,则由保险机构赔偿其损害的制度。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
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国家保证,它是由政府公司、政府机构或政府与国营公司承保的,具有明显的国家性质。
2.海外投资保险只承保政治风险,商业风险不予承包。政治风险包括征收险、外汇险,战争与内乱险。
3.海外投资保险只承保本国私人海外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不予承保。
4.海外投资保险的主要目的不是盈利和事后补偿,而是保护和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和预防海外投资遇到的政治风险。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作用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于推动资源向发展中国家流动,具有积极的作用。这一制度的宗旨是通过对海外投资提供保险,消除本国投资者对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担忧,鼓励本国的资本输出和对外经济关系的扩张,推动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也有局限性。它是一种单边制度,其基本机制是投资者缴纳费用,发生风险时有关机构给予赔偿,并不能直接起到防止东道国风险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否给予承保要由保险机构决定,这势必导致本国政府对私人海外投资活动的干预,据统计,西方17国保险机构承保的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总额,约等于这些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累计投资额的10%,也说明了这一制度的固有缺陷。虽然如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仍然是资本输出国保护本国海外投资者利益与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国内保险制度。因此,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而且随着国家间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跻身国际投资市场,国际投资领域日趋多元化。发展中国家也逐渐认识到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开始建立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对此问题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研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意义
国际投资对于各个国家来说犹如新鲜的血液,献过血的人都知道,对于献血的一方来说,献完血后其实有众多好处,如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轻松、头脑清醒、精力充沛,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甚至延年益寿等等,最重要的一点是献完血后我们便有了献血证,凭着献血证献血的一方在自己或是自己的亲人需要血的时候可以无偿享受到血库赠予的血。对于接受献血的一方来说那可说是“久旱逢甘霖”了。相比之下,国际投资也是这样,接受投资的一国即东道国自然可以补本国之需,还可以增加其国家的就业机会等等进而拉动东道国经济的发展。而对于投资的一方即输出国企业来说,通过国际投资,它们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挣到钱,达到其经济目的。可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尤其在我国,如果投资者在东道国遇到一些非商业风险,尤其是政治风险时,其危害是巨大的,常常使投资者的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这就好比是“献完血的人献完血后造福了他人却得不到任何回馈”一样……
如在2011年的利比亚战争中,中国企业在利比亚的投资损失非常惨重,大量滞留的财产难以得到保全,损失也无法获得赔偿。据有关统计数据,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承包的工程项目涉及合同金额高达188亿美元,但后来获得的保险赔偿不足4亿元人民币,这就好比献了血的一方在自己需要用血的时候却无法得到血库的供血,对其的影响可见一斑……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现在还未真正建立起有利于投资者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使一些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希望我国的有关组织及部门尽快建立起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为我国的海外投资者扫除后顾之忧,为我国经济的腾飞保驾护航!这便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之所在了。
【参考文献】
[1]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陈安.美国对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及典型案例分析[M].鹭江出版社,1985.
1筛选建立Rh阴性稀有血型的意义
自1940年Landsteiner和Wiener发现了人类Rh血型后,临床输血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h血型是继ABO血型之后,发现的又一个临床意义最大的、最复杂的血型系统。Rh血型不相容的输血,有可能产生危及生命的溶血性输血反应,故对Rh阴性患者输血时,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此外母婴Rh血型不合会引起新生儿溶血病(HDN)的发生,该溶血病发病早、病情重,常危及胎儿及新生儿生命。近年来,Rh抗体引起的HDN屡见报道。为解决我市的这一问题,从1990年―2011年我们共对247512名无偿献血者进行了Rho(D)阴性筛选,筛选出Rho(D)阴性者591人,占0.24%,接近我国汉族Rho(D)阴性频率0.2%-0.5%的低点[1];Rho(D)阴性表现型及ABO血型见表1、表2。
2筛选建立方法
2.1试剂来源抗球蛋白血清、抗-D、抗-E、抗-C、抗-c,分别来自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三血液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南京生物研究所及长春博德生物公司,木瓜酶液本室自配。
2.2方法Rho(D)定型采用木瓜酶微量法试验初筛;Rho(D)阴性者以试管法抗球蛋白试验确证;至少要用4个批号的抗-D来排除Du型,同时作阴性阳性对照。
3Rh阴性血的临床应用
3.1Rh阴性多态性具有人种背景差异[2],汉族人群中,ccddee,Ccddee2种表型频率极高,分别为51.1%和37.3%,本文检出表型ccddee352人,占59.56%,表型Ccddee147人,占24.02%。
3.2建立包头市Rh阴性稀有血型库,对安全有效地输血将起到重要保证作用。目前临床有许多RhD阴性患者需要反复输血治疗,常常会由于外来的Rh抗原刺激而产生抗体(抗-E、抗-C、抗-c、抗-e),此时患者必须输用同血型一致的血液(在ABO同型的同时Rh血型也相合),以避免溶血性输血反应发生;此外母婴Rh血型不合引起新生儿溶血病的婴儿需要进行换血治疗的也必须输用同血型一致的血液(在ABO同型的同时Rh血型也相合)。由于RhD阴性供者少,要为有抗体的患者寻找相合的血液就更为困难,因此建立RhD阴性稀有血型库对于RhD阴性受血者寻找适宜的配型十分重要。同时RhD阴性稀有血型库的建立对于我市临床RhD阴性血液供应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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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北京、合肥、南京等城市纷纷出现供血危机。最严重的昆明血液中心库存的O型血一度只有2200毫升。有评论指出,各地闹血荒归根结底就在于“制度性贫血”。
“制度性贫血”的思考
据调查,中国出现“血荒”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结构性血荒,就是说A、B、AB和O型四种血型系统中缺少其中一种;一种是季节性血荒,主要是指春节临近或者是每年七八月份学校放假的时候,学生放假或者农民工大量返乡造成献血者大量减少而出现献血淡季。这段时间血液量往往不能满足用血需求。
季节性血荒的出现和日益严重化表明,农民工和大学生是中国献血队伍的主力军。据介绍,对于昆明血荒解释正是献血主体人群发生了流动――11万大学生搬去了呈贡大学城,城中村改造让务工人员离开了市区,直接造成供血人群锐减。“目前的采血渠道过于单一,是血荒爆发的原因之一”,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博士余成普认为。
同时,昆明血荒也暴露了血站工作和管理的滞后。大学搬离市区就导致血库告急?据称一些地方由于薪酬制度改革,取消了原先每采一袋血都会得到的奖励,献血车工作人员积极性受挫,献血车常常被指姗姗来迟,早早收工。而血管站工作人员不菲的收入和福利待遇,甚至去年底有媒体报道某血站工作人员用过期血浆浇花等的事件,也都在无形中消弭着公众对血站及献血制度的信任和支持度。
而北京近几年出现的采血旺季供血不足,则主要是因为低温降雨,人们出行减少,使采血变得困难。对此,长期研究献血问题的专家邵淑滨指出,“目前采血最大的问题是‘靠天吃饭’,采血机制非常脆弱。”街头采血车的采血量因此常常受采血点附近人流量、人群构成、季节、天气等因素的影响。
造成血荒最为重要的原因普遍指向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的“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许多公众表示,无偿献血者如果想要享受免费用血则远不如当初献血的“一捋袖子”那么方便。认为血液中心将无偿献出的血液高价卖给了医院,市民用血时则需高价再买血使用。相比之下,深圳市正是由于不打折扣地实行了“无偿献血的公民在特区享有终身、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的权利”的规定,使得深圳血源充足得到了有效保障。因此,“倡导者先行”被认为是无偿献血制度得以运转顺畅并在民众中形成共识与自觉的关键。
此外,制度运作和管理手段缺乏灵活性,让各医疗机构面对血荒时更加捉襟见肘。受现行采供血制度所限,医疗机构无权自采供血;其临床用血,实行属地管理,必须由指定血站供应。由于昆明闹血荒,有位等待做手术的病患的亲戚朋友只好就近到献血车献血,然后经血液中心再调拨到医院。
城市中的“卖血黑市”
1998年10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但十几年下来,无偿献血制度的推行并不一帆风顺。据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主任高国静介绍,每年由该血液中心提供的血液中,6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仍有不到40%来自计划指标摊派。
目前,中国解决血液缺口的公开做法是对三类人群下计划,即机关干部、学生,部队军人。献血计划通常由省政府下发,层层分解,一般占到当地人口的4%。献血计划对考核领导是一个重要指标。在很多地区,献血指标是否完成,对文明单位的授予,具有一票否决权。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提供的2004年1月-11月底的数据显示,高校学生在北京市各职业的献血人群中所占比例最高,达到了44.88%,这期间,逾7万名大学生参与了献血。
在学校这些指标是通过层层分解来维系的。以北京为例,每年市献血办公室都会按照在校大三学生总人数的65%,来为各高校确定当年的献血指标。大学校园也因此成为了中国城市最大的一个血库。
而2004年10月-12月,媒体报道了北京一些高校大学生,因为“不献血,不发给学生学位证”;“不献血,将被取消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保送研究生的资格”而引发的多起学校纠葛,显示这个尚属稳定的大血库也出现了裂痕。
除高校外,计划献血另一个“血库”,是行政权力尚能伸入触角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仍以北京为例,根据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按2%,无主管单位和外地驻京人员按1.5%的比例参加献血。
而“行政指令计划指标的无偿献血”在今天已经被演绎为一种“有偿不自愿”的献血模式。所谓“不自愿”,是因为计划指标与生俱来的强迫性质不可能与带有公益事业性质的献血事业相协调;所谓的“有偿”,是指血液中心不再直接掏钱给献血者,而是由献血者的单位来掏钱“买血”。
一方面,计划指标献血所产生的高额补贴、长休假的人力成本,与单位支付给血头的费用相比要高得多,这就使那些不愿或不能完成指标的单位,更趋向主动寻求“血头”的帮助――很多地方偷梁换柱,聘请“血头”带领“管子”们冒名顶替,由单位买单。而城市中底层的下岗工人、无业人员、贫困学生和外来务工的民工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则甘被“血头”“血霸”欺诈、盘剥。
2004年10月,卫生部曾公布了全国“十大非法采供血案”,均是由“血头”、“血霸”非法组织他人冒名顶替有关单位的职工献血,并从中获得暴利。“经过调查,这些单位本身在完成计划献血指标上,确实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通过血头来完成献血指标,也是无奈之举。
植根于残存的计划献血体制,一个“卖血黑市”就此在城市形成。据南方某媒体报道,在广州市附近甚至一度出现了由各级血头层层控制,严密组织形成的职业卖血者队伍、卖血村。“不解决行政命令和市场经济之间的抵触和矛盾,城市里的献血黑市就很难根除。”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检察官陈齐荣说,城市里献血黑市的情况,“正在越来越多”。
曾经疯狂的“血浆经济”
据报道,本世纪的前10年是中国艾滋病发病和死亡高峰期。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河南和安徽部分地区的艾滋病感染者中出现了集中发病、集中死亡,而他们染上艾滋病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因为卖血。
目前,中国医用血液有两个来源,无偿献血和有偿献血浆。无偿献血主要用于临床用血,它来自于血站和无偿献血车。而血浆则主要用于生物制品公司,生产生物制剂,因为具有这种商业用途,所以现在献血浆还是有偿行为,由单采血浆站负责采集。
所谓“单采血浆”,是指把采到的人血用离心机分离,取走血浆后再把红细胞回输给卖血者,使其能很快恢复体力。这种血浆是工业原料血浆,与人们所熟悉的“献血”和“输血”完全不同。单采血浆站提供的血浆被卖给生物制药公司,提炼制成人血白蛋白、球蛋白和血小板因子等昂贵药剂。
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医院所使用的各类血液制品几乎都从国外进口,为防止艾滋病传入国内,有关部门两次下发通知:血浆、人血白蛋白、球蛋白等血液制品被禁止或限制进口。随后,国内开始大规模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兴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而河南所建立的众多单采血浆站,成了这些企业最重要的“原料库”。
据说,河南省卫生厅某位高官曾在一次卫生系统内部会议上,大讲河南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大办血站。其理由是河南有9000多万人口,80%以上是农民,这几千万农民哪怕有1%-3%的人愿意卖血,平均每年卖1-2次,将这些血液收集起来,卖给生物制品公司,就能创造上亿元的价值,走上脱贫之路。一时间,河南成立了数百家“合法血站”和数不清的非法血站。农民在使劲地卖,血站在拼命地采,而卫生主管部门则在疯狂地办血站和发采血许可证。临床输血之外的“血浆经济”刺激着有偿单采卖血的疯狂。
随着地方政府牵头的“血浆经济”迅速壮大,艾滋魔鬼也悄然而至。河南省上蔡县文楼村共有六个自然村,全村3170人。1999年11月,河南省卫生厅调查表明,这里的有偿供浆者的艾滋病病毒阳性率达43.48%。
经卫生部门调查认定:导致事件的直接凶手,正是不规范的单采血浆方式。从1996年3月开始,政府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河南省甚至全部关闭了所有的单采血浆站。而那些将工业原料血浆基地设在河南的生物制药公司因为断了货源,则不得不寻找其他途径。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其他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成为了新的“原料基地”。卖血现象并没有因为艾滋病村的出现而减少,反而出现了新的卖血村,新的跨省卖血。在新的血浆“原料基地”安徽叶集,当地的血浆站就有大批河南赶来的卖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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