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销售方式(收集5篇)

时间:2024-09-26

医疗器械销售方式篇1

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指导我市经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经营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信息系统应能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记录项目和内容,采用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并具有信息查询和交换等功能,能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网络监管。系统应能对设置的经营流程进行质量控制,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出入库、退(换)货应在系统中形成内嵌式结构,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判断。

第四条经营企业应具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终端机或服务器,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具有可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或互联网;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第五条系统的数据维护与保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操作岗位人员须通过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处理业务数据,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修改任何质量管理相关数据信息,修改数据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应予以记录;

(二)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应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三)系统记录和数据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按日备份。

第三章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系统功能要求

第六条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至少应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产品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

第七条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与对应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以及购销医疗器械资质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第八条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审核、确认、更新、维护,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查询、使用,不能修改任何内容。

第九条系统应具有对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的功能;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应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

第十条采购订单应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

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应自动生成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数量、单价、金额、购货日期等。

第十一条系统应在采购记录的基础上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至少包括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到货数量、到货日期、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人员姓名、查验日期等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查验记录。

查验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记录还应包括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内容。

第十二条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拒绝生成任何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销售订单。系统应具有对购货单位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功能。

第十三条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金额、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销售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购货企业的名称、购货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第十五条经营企业在系统中处理销后退回医疗器械时,系统应能调出与之对应的销售记录;退回医疗器械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数量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退回操作;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第十六条系统应具有对库存医疗器械失效期自动跟踪、控制功能、近失效期预警提示、到失效期自动锁定功能。系统应具有对疑似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锁定、控制功能。

第十七条经营植入类产品的经营企业,系统应具备自动采集记录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批号/序列号)和记录入库、出库、销售流向的功能。

第四章零售企业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八条系统应具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控制功能,数据应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资质等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系统应具有与结算系统、开票系统对接,自动打印每笔销售票据功能。

第二十条系统应具有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实现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功能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提供贮存、配送服务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发展,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第二条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以下简称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企业应当为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所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库房应包含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类别和库房地址。

(二)企业应当建立与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业务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相关记录。

(三)企业应当配备与所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收货、查验、上架、检查、拣选、复核、包装、运输、送货等岗位的人员,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四)企业应当配备与提供贮存、配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第三章仓储及运输设备设施

第四条企业应当具有与贮存医疗器械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库房地面平整光滑、进行硬化处理;常温库温度为0℃~30℃,贮存有特殊温湿度要求的医疗器械时,还应当具有与其贮存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恒温库(15℃~25℃)、冷藏库(2℃~8℃)、冷冻库(-15℃~-25℃)。

第五条企业贮存医疗器械的货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贮存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类代号为Ⅲ-6821、Ⅲ-6846、Ⅲ-6863、Ⅲ-6877)的,拆零拣选货位应不少于5000个。

(二)贮存一次性无菌耗材类医疗器械(类代号为Ⅲ-6815、Ⅲ-6845、Ⅲ-6864、Ⅲ-6865、Ⅲ-6866)的,托盘货位应不少于20xx个,托盘货架间高度不小于1.5米,托盘规格应符合国标《联运整理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1996)。

(三)贮存需冷藏、冷冻保存医疗器械的,冷藏库容积不小于1000立方米,冷冻库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

(四)贮存上述类别以外其它类医疗器械的,托盘货位不少于1000个,拆零拣选货位不少于5000个。

第六条仓储设备设施主要由入库管理设备、货物信息自动识别设备、货架系统、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分拣及出库设备、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运输车辆及设备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管理设备。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条码编制、打印设备及计算机信息管理设备,在入库医疗器械无有效自动识别标签时对其进行赋码,实现入库医疗器械信息自动采集和贮存、配送过程追溯。

(二)货物信息自动识别设备。医疗器械入库、出库、分拣、检查、盘存、出库复核等环节应当使用电子识别系统管理(对于植入类医疗器械应能识别和记录产品序列号),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条码和射频识别设备,实现对医疗器械贮存、配送环节的全程追溯。

(三)货架系统。包括托盘货架、隔板货架及其他货架(如自动化立体货架、流利式货架等)。

(四)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包括推车、叉车(手动、电动)及其他设备(如堆垛机、输送机等)。输送设备应覆盖存储区、拣选作业区等作业环节。

(五)分拣及出库设备。可以采用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手持终端(RF)拣货系统等设备进行分拣。采用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DPS)的,电子标签数量应与拆零拣选业务相适应,应能实现对每个拣选货位的操作指示。

(六)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库房温湿度自动监测、记录、报警以及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物流作业摄像监控设备,以达到对仓储条件和物流作业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功能。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中每个独立空间至少配备2个温湿度监测探头,能够实时采集记录库房温湿度情况,并配备备用温度调控设备。

(七)运输车辆及设备。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可实现对车辆运输监控。企业应根据运输医疗器械的数量、路程、运输时间、储存要求,选择适合的运储车辆。冷藏运输车辆应能够对运输医疗器械在途温度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冷藏箱(保温箱)应配备移动温湿度监测仪,实时采集、记录运输医疗器械在途温度数据,并具备温度外显的功能。

采取外包方式进行运输的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承运方进行质量体系考核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应具备库房温湿度监测,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冷藏车温湿度监控,一般仓储作业区视频监控,仓储设备控制以及异常状况报警功能。

常温库应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应至少每隔1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冷藏车应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当监测的温湿度值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至少每隔2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第八条贮存冷链医疗器械的企业应配备备用供电设备或采用双路供电,具备突发情况下的电力保障功能。

第四章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第九条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当由仓库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组成,冷链运输医疗器械的,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还应包括冷链运输追溯系统(CCTS)。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对医疗器械的贮存、配送全环节质量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对相关数据可进行收集、记录、查询。数据采集应完整、及时、准确,并可制作相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中各岗位人员需经过身份确认、设定操作权限,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平台数据的维护和保存,未经授权不能更改任何数据。

第十一条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实现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收货、查验、库存、发货等数据同步交换。

第十二条企业仓库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委托方企业、医疗器械资质维护及自动跟踪、识别控制功能;

(二)自动生成收货、查验、检查、发货、复核等工作记录功能;

(三)入库时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医疗器械基本信息,并根据医疗器械贮存条件自动分配货位功能;

(四)医疗器械收货、查验、上架、贮存、检查、拣选、复核、包装等各环节质量状况进行实时判断和控制功能;

(五)通过与原始出库信息(收货单位、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批号/序列号等)相符性比对,控制退回医疗器械退库操作功能。

第十三条企业运输管理系统应具备对运输车辆、运输医疗器械、承运人员、调度分配、送达状况等信息进行追踪管理的功能,追踪记录数据包括:车号、司机姓名、订单、收货单位、医疗器械名称、数量、批号/序列号、发货时间和到货时间。

第十四条企业冷链运输追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温度进行监测、记录、保存、查询功能;

(二)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异常温度进行自动报警功能;

(三)医疗器械运输环节温度进行统计功能,并根据统计结果汇总形成温度曲线;

(四)可供委托方查询医疗器械运输过程温度功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服务器,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记录各类数据,按日备份,备份数据分别存放于两个独立存储空间,防止数据损坏和丢失。

第六章质量管理文件及记录

第十九条企业应按照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建立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资质审核管理规定;

(二)委托方外部审核管理规定;

(三)医疗器械收货、查验、入库、贮存、检查、出库、复核、配送、运输、退回环节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四)受托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五)委托、受托双方质量协议及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工作记录,记录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批号/序列号、生产日期、货主、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基本信息,还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收货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收货指令收货,收货完成后生成收货记录,记录应当包括收货日期、供货单位名称、包装单位、数量、收货结论、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

(二)医疗器械查验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查验标准,对医疗器械到货后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进行查验,根据查验结果生成查验记录,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日期、供货单位名称、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到货数量、查验合格数量、查验结果、查验处理措施、查验人员姓名等内容。

(三)医疗器械贮存检查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检查计划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形成贮存检查记录,记录至少应当包括检查日期、货位号、货位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员姓名等内容。

(四)医疗器械发货记录和复核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发货指令形成发货记录,记录至少包括委托方名称、发货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依据发货记录拣选、复核,形成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出库日期、货单号、出库数量、复核人员姓名及发货记录的内容。

(五)医疗器械运输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配送指令配送至收货单位,至少记录货单号、货物数量、运输工具、发运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并由收货单位确认。

医疗器械销售方式篇2

关键词:高职教育;医疗器械专业;教学方法

医疗器械专业的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迅速,以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速度和规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深圳为例,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该市医疗器械行业生产总值41亿元,平均每年增长超过35%,共有生产企业353家,经营企业646家,从事医疗器械行业的生产人员150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仅有5321人。由于医疗器械产业的高速发展,对医疗器械专业人才有很大的市场需求,目前,国内开设医疗器械专业的高职院校并不多,主要在上海、深圳、江西等地区,时间也并不长。国内许多高职院校已经注意到了医疗器械行业的巨大需求,并开始着手或准备着手建设相关专业。

医疗器械行业涵盖了电子、计算机、通讯、机电一体化、新型材料等多个新兴领域,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种类非常多,其产品普遍具有技术含量高,技术专业性强的特点。国内国外的医疗器械企业已经摒弃了过去那种作坊式的生产模式,取而代之的是完全按照国际ISO标准体系的工厂化、流水线式的生产模式,因此,只有依靠不同专业人才的分工合作,才能使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竞争力。正是由于医疗器械行业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其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有相应的特殊要求。

发展医疗器械专业教育,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人才市场的需求“量身定做”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人才,因此,探讨医疗器械专业高职人才的教育培养模式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医疗器械专业面临的问题

良好的医疗器械专业教育要求受教育者最终应具备较快地适应生产、检测、维修、销售以及管理医疗器械企业的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然而,由于医疗器械行业的涵盖面极广,技术种类多并且非常专业,因此,目前仍然存在着如何协调“全面、专门”与“必需、够用”这两对尺度的问题。

高职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要求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要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目前,由于医疗器械专业教育开展得较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方法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完善,教学内容和教材很多都沿袭了普通高校的理论教育模式。而医疗器械行业需要更多的“专才”而非“通才”,这就导致了教育与人才需求的脱节,教育不能学以致用,偏离了产业对人才的需求。

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一线教师应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水平,积极参与医疗器械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模式的探索,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进行积极的思考与实践。

高职医疗器械专业教学的思考与探索

(一)专业的定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发展提出过明确要求: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要适应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在充分考虑社会需要和个人受教育需要的前提下,职业技术院校应实施专业和课程改革,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需求的变化。

仍然以深圳为例,目前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人员有150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仅为5321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有263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9.5%,专科院校毕业的有2687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0.5%,比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略占优势。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主要集中在项目研发部门,大都不愿到生产、检测、维修等部门工作,即使在这类部门工作,也会有思想不稳定,企业成本增加等问题存在。而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正是属于应用型、技能型的,并不需要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因此,从事医疗器械企业的生产、检测、维修、销售等部门工作的专业人才应该出自高职院校。

高职院校培养的医疗器械专业的专科人才应该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电工技能、销售技能与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技能,基础的医学、电子理论教学以及医疗器械专业理论教学要以医疗器械企业的需求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电工技能、销售技能及医疗器械的操作与维修技能则应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加强培养。

(二)课程的定位

课程的宏观与微观设计基于专业的定位,因此,课程的定位与设计也必须适应本地区医疗器械行业的需要。就深圳的医疗器械企业而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有如下几类:(1)医用电子仪器类。如各类监护仪、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2)家用医疗器械类。如电子血压计、血糖仪、体温计、理疗设备等;(3)医学影像诊断类。如磁共振、CT、彩超、超声诊断系统等;(4)放射治疗类。如伽马刀、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等;(5)介入治疗类。如各种介入导管、支架等;(6)卫生耗材类。如医用敷料、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等。

由于每一类产品都有其专业知识的独特性,因此无论是基础教学与专业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都应针对以上一至二类产品进行,并且必须引入企业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使教学内容更具针对性、实践性、先进性,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能应用、有技能、上手快的“专才”,避免培养出不具备完整的理论知识基础的所谓“通才”。

(三)教学手段与方法

以《医疗诊断仪器》课程为例,要明确针对生产和销售医学诊断类仪器企业的生产、检测、维修、销售等部门,主要教学内容是医学诊断类仪器,例如彩超、超声诊断系统等,既要有理论知识的教学,又要有实践能力的培养。

技术能力的要求决定了实践课程内容应包括超声系统的操作、仪器检测及维修三大组成部分,由此可确定“必需、够用”的理论知识范围,一些超声原理性的内容则可以略讲或者删除不讲。在教学过程中,应采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中的“任务驱动式”方法,由实践能力培养到理论知识补充进而提高实践能力。实训课程应包含技能教学内容,可让学生进行分组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训后由教师归纳总结,说明相关的理论知识,提出问题,由学生分组讨论,进一步充实与完善学生的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这样多学多练,是为了促使学生尽快掌握知识,熟悉技能。

由于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速度非常迅猛,技术更新很快,为了保证学生能够掌握最先进、最实际的技能,要注意产学结合。学生在假期内去相关的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再培训,可以提高学习积极性,明确学习目的,在掌握基本技能与知识的基础上拓展掌握最新的技能与知识,增加就业机会与就业竞争力。

(四)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高职教育以“必需、够用”为度,与要求学生全面发展并行不悖。如果片面地注重专业及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对诸如意志品质、道德标准等非智力、非技术性因素的培养,其结果将会影响学生今后的可持续发展。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引导学生的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与竞赛,可以激起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积极思考,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使学生在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同时,培养其独立的思考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学习的过程中,注意培养自学方法,如如何阅读教材与查找课外材料,如何做笔记,如何把握整体思路及细节知识等,还要注意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引导学生掌握比较法、演绎法、归纳法等学习方法,从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最后,还要注意培养学生敬业爱岗的职业道德,通过专业课程与产学结合的实训实习,使学生对医疗器械行业充满信心,明确职业理想,合理进行自我定位,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易元祥,沈红.高等职业教育的理念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2):43-45.

医疗器械销售方式篇3

[论文摘要]宜兴市零售药店同时兼营医疗器械,在经营医疗器械方面,存在有证无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从业人员法规和业务知识较差,医疗器械品种繁多且不断调整,法规不配套;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主要为加强培训,帮扶企业确立质量控制意识,优化资源,实现科学监管。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宜兴市零售药店经营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少到多的过程,政府对药械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为确保药械产品的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药品零售企业在兼营医疗器械方面也逐渐暴露出存在的问题。目前宜兴市有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125家,这些药店经营医疗器械的范围为二类医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经营医疗器械品种数为5到550个之间,品种数在20个以下的有57家药店,各药店销售医疗器械金额在100元~110万元之间。06年125家药店医疗器械销总额近240万元,而药品销售总额近4000万元,医疗器械占药品销售的比例为6%。

1存在问题

1.1有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属于专项前置审批,也就是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零售药店为了吸引顾客,留住顾客,抱着宁有不缺的心理,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但是是否真正经营,以后看情况再说;有的企业不知道自己该经营哪些范围,经营的品种也仅是一类医疗器械,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零售药店中,审批数量和实际经营数量不相符。

1.2超范围经营

由于这些零售药店许可证范围为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而目前市场上的个别贴膏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且市场需求良好,但不在上述范围之中,导致部分零售药店在利益的驱动下超范围经营该品种。

1.3随意变更有关人员、地址

药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配备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由于这部分药店负责医疗器械质量工作的均由药师担任,在06年中,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45家,同时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仅5家,另有40家药店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方面的变更手续。

1.4台帐不全,档案不真实

零售药店购进医疗器械不做记录,或是没有专门的记录台帐,与药品混记,不能及时有效收集供应单位的资料,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不能正确审核,对医疗器械缺乏有效管理。

2问题形成的原因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企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偏低

医疗器械品种繁多,从一根棉签、一块纱布到大型的CT全部属于医疗器械,品种繁多的医疗器械,需要企业人员掌握不同的专业知识。企业开办时,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有学历和专业的要求,但对企业其他人员无强制要求,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一定是企业的实际营销人员,并且经常性不在职在岗,且其他人员素质较低,对医疗器械知识掌握甚少,经营品种少的单位,平时基本无销售活动,或是仅销售一类医疗器械。

2.2企业法律观念淡薄,片面追逐经济利益

企业比较重视经济利益,不重视学习法规,违反法规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本原因是企业负责人普遍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学习法规的自觉性不强,同时,企业规模小、生存条件差,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最大利益,故意避开规定,弄虚作假,违规经营。例如有的企业明知自己已超范围经营,却抱着侥幸心里,不去药监部门做变更增项申请,有的企业地址、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已经变更,而不去药监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3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断调整,监管法规不太健全

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品种复杂,科技含量较高。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另一方面,目前现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在市场反馈信息中不断调整,许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以及属于医疗器械中哪个类别经常发生变化;其三,医疗器械实行三级注册制度,相同的产品在不同的地区可能出现不同的注册类别;其四,国家明确了一部分不需要领取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品种。因此,某些品种是否划归医疗器械管理,处于不确定状态,今天属于医疗器械,明天可能不属于医疗器械,这也是造成超范围经营现象的一个客观原因。并且,我国对医疗器械的监管起步晚,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对某些情况没有具体规定,如许可证上规定的经营方式划分不明确,零售之间可以相互购进,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记录不真实等情形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有的法规条文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由于法规在这些方面没有相应的措施,监管人员只能是口头说服,缺乏实际效力。

零售药店兼营医疗器械出现这些问题的危害是严重的,既浪费了大量的监管资源,也不能对企业信息进行有效控制,企业也容易出现违规现象,造成群众使用医疗器械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3解决问题的对策

3.1加大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

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网上公示、现场检查等方式,促使零售药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熟悉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还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通过报纸、药讯以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3.2调整准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

目前,《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在人员、机构与培训,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06年度,我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定,细化操作,从根本上使医疗器械的质量控制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作为监管部门要正确理解准入标准的内涵,一方面帮助企业达到并完善标准,另一方面,在加强日常监管上下功夫,使我们的验收标准贯穿于企业运行的全过程,与此同时,制订医疗器械规范化制度和各类表格,作为企业参考使用。随着医疗器械经营逐步实施GSP工作,以药品GSP管理经验为基础,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确立“质量控制”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健全经营企业的质量保障体系。

医疗器械销售方式篇4

首先,经营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风险管理意识,对医疗器械的储存、运输、使用和维修等安全环节责任到人,重重监督,处处落实,杜绝医疗器械在使用前产生的安全隐患。其次,企业要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召回制度,建立经营企业、医院和患者三方联系,使不良事件能及时反馈到企业,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进行一定调节,适应患者的需求。再次,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可以联合众多经营企业,设立“风险管理绿十字”标志,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率低,出现不良事件时能快速反应,有效建立危机应急机制的企业进行表彰,形成同行业内部的自律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场的竞争环境。结合以上三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把风险管理上升到制度层面,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提高预警防御能力,风险处理能力,把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维护患者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

二、创新市场营销策略

1.加强战略联盟合作所谓战略联盟,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了达到某些共同的战略目标而结成的一种网络式联盟,联盟成员各自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相互合作,共担风险。战略联盟反映了一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新型竞争观念,它以一种合作的态度来对待竞争者。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多且规模小,同质化竞争严重,应对市场冲击的能力比较薄弱,如果两家以上规模以及经营理念相似的医疗器械结成战略联盟,建立互信、互助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在合作的基础上竞争,就会不断提高各自的市场竞争力。

2.发展“体验式营销”以“顾客感知理论”为基础的体验式营销,被誉为21世纪营销手段中最有力的秘密武器。服务经济走向体验经济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做好体验营销,才是抓住市场,赢得消费者的关键。体验营销不止体现在促销阶段,让消费者感受产品和服务,而是让消费者在感情上、体力上、智力上、情绪上的一种体验,形成一种真实的感觉和认知,从而建立购买的认知度。医疗器械市场也不例外,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不断增加,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医改政策的实施等众多因素,使得普通百姓的保健意识日益增强,家庭医疗器械的需求迅猛增加。伴随基层医改政策的普及,以乡镇、县城为代表的基层农民对医疗器械也存在巨大的需求空间,如何利用体验营销,紧跟市场,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取胜关键。企业可以通过让消费者体验产品的使用,感知产品设计的细节与人性化,形成购买认知;另一方面,经营企业要加强售后服务,与零售药店通力合作,加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另外,企业可以建立专门的网站和论坛,搭建与消费者大的沟通桥梁,形成消费者的忠诚度。

3.品牌策略品牌策略是一系列能够产生品牌积累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策略。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品牌资产可以为企业和顾客提品或服务本身利益之外的价值。医疗器械分为家用型和专业医用型,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两种类型产品的品牌策略侧重点并不尽相同。一个好的家用型医疗器械品牌需要具备五个特征:合理的成本和价格、方便的服务、确切的疗效、良好的声誉和可靠的质量。尤其是价格和服务,是绝大多数消费者首先考虑的因素,因此企业在定价和产品的包装设计上,必须以消费者为诉求,做到易购、易修、易换、易学、易用,再加上好的活动策划,使企业产品在消费者心中形成品牌。比如欧姆龙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家用型血压计的首选品牌,其产品品牌主要体现在使用方便、确切可靠的质量以及大众容易接受的价格。而专业医用型医疗器械相对价格较高,使用周期较长,确保使用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是形成品牌的关键。由此看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抓住所经营产品的特点,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点,提升质量,加强特色化、专业化服务,增强对消费者的体验冲击力,从而形成品牌,稳步占领市场。

三、结束语

医疗器械销售方式篇5

1临床医学工程服务存在的伦理隐患与分析

1.1来自医院内部伦理隐患

1.1.1责任担当的错位

责任担当得当是确立正确伦理关系的基础,责任担当错位则很难维系良好的医患关系。从现行的医学伦理道德规范看,主要是规范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作用于患者的医疗器械产品的责任担当是由其使用者医护人员来实现,如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医疗设备故障或质量缺陷导致的医疗事故,被患者追究责任的首先是医护人员。但是,医疗器械产品是基于物理学、微电子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知识、技术实现对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按照现行医护人员的知识结构,客观上无法实现医疗器械产品作用于患者的所有责任担当。特别是由于医疗设备故障或质量缺陷导致的医疗事故,单方面由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者医护人员实现其责任担当,则显得责任错位。临床医学工程服务符合医学伦理要求,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并完成对医疗器械产品故障、质量特性、不良事件等要素的责任担当,才能够实现正常的医患伦理关系,最终才能完成或体现医护人员对患者的责任担当。

1.1.2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得不到重视

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着医疗器械产品使用的技术支持任务,如维修、使用培训等,其作用理应得到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的重视。但受中国传统社会文化观念影响,医者为尊、医者为上的思想根深蒂固,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对服务于医疗工作的其他人员常常不屑一顾,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常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另一方面,中国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一般不同时具备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对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发挥的作用没有予以正确理解。一些医生和医院管理人员甚至认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是低水平的维修人员,临床或辅诊专业人员也很少征求他们的意见。当医院管理者、医护人员不重视或不理解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不提供实现他们作用所需要的职权支持,也就无法实现其应有的责任担当,最终还是会影响医患之间的关系。这种对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及专长的不正确看法及对他们工作任务和作用的不理解,是导致对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待遇、继续教育、个人发展等得不到重视的一个基本诱因。当出现属于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责任问题时,甚至可能就逃之夭夭而不主动承担责任。因此,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作用得不到重视是一个潜在并十分危险的伦理隐患。

1.1.3受制于卫生政策制度和行业文化机制

临床医学工程服务没有列入医学伦理责任规范,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没有所需要的职权及制度上的支持,其伦理制约和责任担当可能就难以实现。从现行行业管理机制和卫生政策制度看,还仅仅把诊断、治疗的责任范围理解为医生、护士、技师等诊断、治疗直接相关的人员,不认为医疗服务的责任与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密不可分;从现行医院文化价值指向上看,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做出的贡献和发挥的作用,在医疗服务人员群体中的认同度较低,或不认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在医疗服务中的贡献和体现的价值是医学人文精神的体现。这种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对医疗服务的责任不担当、对医疗服务的贡献和价值不认同,可能导致对他们工作的医院不负责任,进而导致对患者乃至社会不负责任。因此,落实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责任担当,认同他们对医疗服务的贡献和价值,建立适用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伦理道德规范,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

1.2来自医院外部伦理隐患

1.2.1医疗器械供货商方面

医院需要依靠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临床医学工程服务,如新技术产品推广、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使用方法的培训等。从目前医疗器械供应商销售管理看,主要为贸易性公司,当地药监管理机构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对其营销人员并无专业化要求。临床医疗服务需要把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的产品用于患者,而作为供应商是推动医疗器械产品用于患者基本路径,非专业性的营销即是非伦理性因素。另一方面,追求营销成功率和市场占有率是销售管理基本方法,在现行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过程中,部分供应商或销售人员不实事求是介绍产品性能,或只讲产品可行性、不讲产品风险性,或夸大产品功能和疗效,甚至在医疗器械招标中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是非伦理性的。即使供应商具有对患者、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愿意高薪聘用医疗器械专业人员进行营销或咨询服务,但现行中国高等院校医疗器械专业毕业生主要流向还是科研教学机构或部分国际知名医疗器械企业集团,多数医疗器械销售公司难以吸纳专业人才从事其营销或相应的咨询服务[3],非专业化营销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医院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专业化能力和伦理意识,对遏制来自供应商方面的非伦理性和非专业化的营销,从根本上保证社会公众健康权益和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1.2.2医疗设备维修方面

医院自行进行的维修保障并不能满足需求,供应商或第三方的维修服务是维系医院医疗设备运行不可或缺的因素。现阶段供应商通常将营销和维修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并且将公司的维修盈利能力与个人收益挂钩,这一机制促使其维修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在实施维修过程中采取各种方式或手段谋求盈利。另一方面,由于供应商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垄断或技术专有性,医院依赖于供应商的维修服务。供应商方面也看好医院医疗设备维修这个可以盈利的市场,当某医院CT出现故障,患者排队等候检查,院方要求供应商尽快到现场进行维修,但他们并不是从救治患者角度考虑尽快实施维修,而是要求医院先行预付维修款项,后实施维修,从而耽误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如果医院采取购买保修的方式,高额的保修价格同样会抬高医疗服务成本,增加患者负担。甚至一些维修供应商或第三方维修机构认为医院用户不懂得设备原理,蓄意夸大故障原因,胁迫承担更多的维修费用,提高其盈利水平。无论哪种方式,高额的医疗设备维修服务成本最终也是转移到患者身上,损害患者的利益,背离医学目的,是道德的缺失。规范医疗器械产品的维修管理,使其获利合理,减轻患者负担,是医学工程行业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1.2.3医疗器械产品研制方面

近年来,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平均增速在25%左右,医疗器械研制能力得到了加强。但是在临床医学工程服务过程中常常听到医护人员的抱怨:国产质量不如进口的、国产设备不好用。另一方面,中国每年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至少在4万件以上,如此高频率的不良事件对患者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医疗器械产品最终作用于人体,将存在设计质量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投放市场一定是不道德的。由于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中国已经建立了医疗器械注册检测与临床试验机制。但是医疗器械注册与临床试验前的伦理学审查不涉及产品设计要素的质量审核,主要是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或评价,不易发现产品内在设计的质量缺陷。一个正常使用、正常运行但人体工效学设计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仍然可以给人体造成伤害,为此中国也建立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但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设计质量是产品质量决定要素,医疗器械产品研制涉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设计没有进行伦理学审查的路径或规定,是一个潜在的伦理隐患。

2对策研究

2.1制定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公约

临床医学工程服务是使用医疗器械临床诊断与治疗的依靠,其伦理缺陷的危害不但可能导致其本身的机制和功能的显性或潜性退化,还会影响医院伦理机制整体作用,给患者乃至社会造成危害。需要建立相应的伦理约束机制来规范临床医学工程服务行为。建立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公约是维系医疗服务整体伦理秩序的基础。一旦临床医学工程服务失去伦理性制约,特别是部分医疗器械供应商对医护人员采取的非伦理性营销方式,甚至可能扰乱医护人员的思想,最终损害患者利益和权益。制定临床医学工程伦理服务公约显得必要而又紧迫。从临床医学工程服务的学科属性看,其伦理公约可以通过医学工程全国性专业委员、省级专业委员会、军队系统专业委员会等制定并推广实施,具体做法上可以通过入职签约、集会宣誓、专题教育等方式,使得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公约在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中入心、入脑。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公约的形成,需要构建相应的伦理道德标准,使得其伦理公约具有公信力。

2.2构建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道德标准

依靠医疗器械产品实现对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是现代医学的一个特点,临床医学工程服务同样在促进患者健康、追求和促进医学目的的实现,构建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道德标准显得十分重要。同时,临床医学工程服务伦理道德责任规范应朝着职业化的最高标准发展,并且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地位和作用也能通过建立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而提高。因此,建立其伦理规范应首先考虑满足临床需求、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和利益、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留隐患、保证患者及时诊断与治疗、得利合理、突出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具体内容拟另文探讨。

2.3强化对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的伦理管理

2.3.1建立医疗器械供应商专业化许可机制

医疗器械产品的应用关系到公众健康和安全,营销又有重要的引导性,非专业性的营销需要加以制止。而医疗器械新产品需要通过营销方式使得医务人员了解其临床作用机制,医疗器械供应商的专业化营销又至关重要。因此,对医疗器械供应商进行专业化许可成为一种必然要求,如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要求医疗器械供应商具有与营销产品一致的培训记录,核查医疗器械供应商医学工程专业人员的数量能否满足经营产品的营销要求等。甚至可以探讨依据专业能力和水平建立医疗器械供应商等级制管理机制。

2.3.2建立医疗器械产品营销人员伦理教育机制

由于医疗器械产品基于工程技术理论与知识进行设计和生产,临床医护人员并不具备分析或辨别产品的能力,十分需要相应专业营销人员的讲解与推广。营销人员实事求是并负责任地进行产品讲解与推广,对医护人员正确选择产品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建立医疗器械产品营销人员的伦理教育机制,对营销人员进行医学伦理教育,树立对患者、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应成为对医疗器械供应商伦理管理基本内容。

2.4建立医疗器械产品研制(设计)伦理审核机制

医疗器械产品设计者需要从患者角度充分考虑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医学工程类科研项目的立项应有伦理学专家或临床人员审核其科研项目的伦理符合性。这两者已经是医学工程领域课题研究和现代医学伦理学研究不能回避的。国家鼓励医疗器械产品创新,发展民族医疗器械产业。医疗器械产品研制人员自身应具有医学伦理意识,懂得符合法律及伦理责任的设计和测试标准,熟悉医疗器械产品研制伦理学审查的途径。特别是医疗器械产品研制(设计)人员对其产品可能出现的危险、事故及滥用应具有预见性,需要了解产品使用者的可能行为及使用产品的可能环境,并考虑如何提醒设备使用者错误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及危害,如设计专用监测软件控制危险值的上下限并报警等。医疗器械产品研制(设计)人员需要认真设计、测试,并能预测使用危险和事故,从源头控制存在的风险性。但是,现行医学科研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医疗器械产品研制(设计)和医学工程科研立项的伦理审查要求。笔者认为,制定医疗器械产品研制人员到医院临床实习的规定可能是个好方法,可以让他们懂得医疗器械产品设计如何更加适用于临床使用并取得好的诊断、治疗效果,如何更加具有方便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2.5树立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是健康服务队伍成员的意识

不认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是健康服务队伍的重要成员是其作用得不到重视的一个原因,也使得临床医学工程服务面临很多的医学伦理方面的争端,如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问题。但是随着大量、复杂医疗器械产品应用于临床,特别是当新的仪器、设备及方法被选择或评价时,临床医护人员需要更多地听取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以正确评价相应医疗器械产品对病情分析和治疗的适应性。还有如信息科工程师掌握有关患者技术数据,这些信息可能影响患者治疗进程或者中断一些濒临死亡的患者的治疗。其次,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含厂家工程师)还要培训医生、护士及其他专门使用仪器的人员,甚至在医疗设备配置管理方面发表意见。尽管如此,以上方面仍然难以概括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所有可能的作用。这就意味着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应用的伦理和实践两方面需要承担重要责任。不认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是健康服务队伍的重要成员,不认同他们在患者健康服务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不符合现代医学潮流。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新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高标准实施临床医学工程保障。更重要的是,国家有关卫生政策改革、卫生行业管理及医学工程行业自身都应该树立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是健康服务队伍的成员这样一个基本意识,并明确其伦理责任。

3结语

(1)建立医疗器械产品伦理管理规范具有必要性:随着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产业不断发展,临床使用医疗器械产品的范围更加广泛,成为实施诊断、治疗基本依靠,临床医学工程服务的内涵将不断延伸。应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应用伦理管理规范,强化临床医学工程服务的伦理管理,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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