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自我鉴定(收集5篇)

时间:2024-12-31

成人教育自我鉴定篇1

关键词:法医学;本科专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456-02

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是在我国高等法医学教育形成的前提下,在中国特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在国内高校逐年扩大招生的背景下,经过调查研究于2002年开始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经过10年建设,我院的法医学本科专业已经建成,到2011年已有5届法医学专业225名本科生毕业,就业率100%,是立足温州、遍布浙江、面向全国的浙江省唯一培养法医学专业人才的本科专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法医学专业本科生招生背景

我国颁布《刑法》《刑法诉讼法》以来,随着法制的建立和加强,我国法医学专业教育学生迅速发展起来。早在1979年,中国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开始招收了法医学专业本科生。1983年,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山西太原晋祠召开了法医学专业教育座谈会。此后,我国法医学教育事业开始了大规模的发展。目前,已有华西医科大学、西安医科大学、同济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等法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我国法医学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培养教育体系。这些是我国高等法医学教育形成的主要标志。[1,2]

随着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众法制意识的唤醒,案件当事人迫切需要科学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因此法医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增。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教育事业也相应在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发展,高等院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正值此时,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著名法医学家陈世贤教授访问温州医学院,学校领导对国内法医学教育情况进行了咨询调查。2002年3月学校又派教师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法医学院(系)学习取经法医学专业本科培养教育模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2002年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招收首届本科学生,省内28名,省外2名,到目前已招收9届学生,2004年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开始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到目前已招收8届学生。温州医学院现有在校法医专业本科学生262名,省内207名,省外55名,生源良好,录取分高,分别来自天津、重庆、陕西、云南、海南、湖北、湖南、安徽、河北、福建、山东、甘肃等省市。

2学校领导重视

温州医学院法医专业建设得到学校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在2001年,温州医学院前任院长就布置任务,准备创办法医专业,卸任后,自始至终关心着法医专业的建设,提出许多宝贵意见。现任院长高度重视,多次表示要把法医专业建设好,希望成立法医学研究所,加强法医学科学研究。原温州医学院副院长,病理学老教授,已有88岁高龄,自始至终关心法医学专业建设,手把手培养法医专业师资,无数次电话联络、面对面交谈工作,在年终茶话会、教代会上为法医专业建设呼吁呐喊,助威助力。学校领导重视是法医专业建设的前提。

我国当代著名法医病理学家和法医学教育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黄光照教授,无数次来电、来信,从专业建设、教材编写、师资推荐、制度管理、尸体解剖室建设、尸检个人防护等方面作全面系统指导。

我国当代著名法医学家、中国公安部陈世贤教授先后五次来温州医学院,为我院领导提供咨询,为法医专业教师和法医专业学生提供帮助和开设讲座,赠送《中国首法医――陈世贤》[4]和《法医学手册》等书。

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医学家,全国高等法医学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四川大学吴家教授,吴梅筠教授多次电话指导、写信鼓励、新年祝贺,指明创业艰难,要用毅力和智慧逐个解决出现的问题。赠送吴梅筠教授主编的《法庭生物学》、《吴家、吴梅筠教授从教五十年》[5]等书籍,祝我院法医学事业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2007年8月,全国高等法医学教育研究会第九次会议暨教育部法医学教指委第二次会议在温州医学院召开。来自教育部和全国23所高等院校的40多名常务理事、理事和教指委委员以及顾问吴梅筠教授出席会议。医学院云集全国法医学教育界知名专家教授,来指导我校法医学专业建设,法医学界专家学者围绕我国高校法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交流,推动我校的法医学专业建设更快发展,决心再创现代法医学专业教育新局面。

3法医学专业课程开设

法医学专业有专任教师8名,包括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1名,教授、硕士生导师1名,副高级职称教师3名,中级职称教师4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名,在读博士2名,硕士学位教师6名。教材统一使用国家规划教材,自编实验指导,开设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学概论、法医人类学、刑事科学技术等法医专业课。专业实验室有法医物证实验室、法医病理实验室、尸体解剖室、硅藻实验室等,法医法学、法医毒物分析和法医精神病聘外院或外校师资,师资基本是正高级职称。

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进行教学改革,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基本技能训练,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实施实际案例引导的CBL、PBL方式教学,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综合分析能力,学生考试成绩优良。2010年法医病理学评为校级精品课程。

4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2002年10月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并正式挂牌成立,依法独立进行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等鉴定活动。中心拥有一大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队伍,并与基础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学院、分子生物示范中心等共享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司法鉴定技术及设备。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和鉴定工作为校外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打下基础,并成为校内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

2006年和2007年,基础医学院院长、书记、法医学系主任到杭州、嘉兴、宁波、台州、金华、绍兴、温州、丽水、衢州等地联系校外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根据1994年公安部、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通知《关于加强全国公安机关法医教育培训的意见》,强调建立法医教学实习基地的重要性,保证学生放到公安机关实习,温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和上述各公安局签订实习协议,创立校外法医专业实习基地。

2007年和2008年,基础医学院对实习基地进行教学检查,新增湖州、舟山等地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领导亲自指导实习工作,协调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带教老师们尽职尽责,帮助学生结合理论专业知识,用专业知识指导实践,逐字逐句地修改学生的检验鉴定报告。实习过程中,同学们积极骨干,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理论知识扎实而丰富,运用知识灵活而实际。反馈情况表明,我院法医学专业学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普遍受到各实习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5法医学司法鉴定工作

2002年10月,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并正式挂牌成立,依法独立进行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等鉴定活动,是浙江省最早建立的法医类司法鉴定中心。中心拥有一大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队伍,并与基础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学院、分子生物示范中心等共享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司法鉴定技术及设备,每年鉴定案件近两千件,是目前我省鉴定技术力量最雄厚,鉴定公信力最强的鉴定机构之一,为温州及浙东南地区的司法诉讼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法医学教师作为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工作,提高法医鉴定实际水平。受理2003年SARS疑似案、2008年奥运会上访案、2010年五姐弟集体失踪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的法医病理检验鉴定,提高了社会公信度。接受2007年至2011年5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能力验证,获满意、合格评定。2009年,司法部首次组织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共表彰100个先进集体,我校司法鉴定中心获司法部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部级CNAS认证认可,成为我省率先通过部级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这不仅表明中心质量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也是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里程碑。今后,中心出具的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临床、法医毒物分析鉴定/检测报告将得到51个国家的认可。

6法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

法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有五条道路可以选择。1.传统法医之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公检法系统,从事法医专业工作,成为传统意义上的法医工作者。2.新兴之路,根据国家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号召,进入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3.深造之路,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出国深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学历层次。4.从政之路,到医院医务科、保险公司、行政机关等单位从事行政工作。5.从医之路,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它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中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是医学的分支学科。其教学计划参照临床医学专业,再加法医学专业课程,法医学专业毕业生胜任临床医学工作。

我院法医学专业5届225名毕业生,就业率100%。到2011年12月为止的不完全统计,(1)传统法医之路,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陕西、湖北等省市公务员、人民警察(法医)68名。(2)新兴之路,进入浙江、上海、云南、海南等省市司法鉴定机构105名。(3)深造之路,考上硕士研究生12名,1名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名是外科专业,2名是妇产科专业,1名是心理专业,2名基础医学。(4)从政之路,保险公司35名,工商局1名。(5)从医之路,4名。

7思考与对策

温州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从2002年开始[6],经历2003年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检查评估,2004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5年全国高等法医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2007年首届法医专业实习完成并顺利毕业,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医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2009年司法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单位(法医学系),2011年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法医学)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通过部级实验室/检查机构(CNAS)认证认可,法医学专业已经成为立足温州、遍布浙江、面向全国的浙江省唯一培养法医学专业人才的本科专业。但是,法医学专业进一步提高和发展,赶上国内重点高校法医学院(系)水平,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1)师资问题:法医学专业教师年资较轻,缺乏实际工作锻炼。要积极引进法医学大师和法医学博士,充实法医学专业师资队伍。此外,聘请校内司法鉴定中心有关专家和校外实习基地(公安局)有关法医专家参与法医学专业教学。同时,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参加实际检案工作,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医学院和实习基地联合办学,加强教学、科研、检案全方位合作,以“互利互惠”为原则,组建优秀的专业教学师资队伍。

(2)体制问题:法医学专业隶属于基础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挂靠在医院管理处,两个部门分离管理不利于法医学科发展,应跟国内其他院校法医学院(系)管理体制模式一致,实行统一管理,与国内接轨。鉴于目前的体制现状,应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原则,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共同发展法医学科。

(3)就业问题:法医专业招生纳入临床医学专业大类招生,高年级时分流为法医专业方向,并且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允许法医专业毕业生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同时鼓励法医专业学生辅修第二学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争取临床医师执业考试资格,拓宽就业途径,从而形成招生和就业的良性循环。

(4)国际化:21世纪需要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法医专业人才,法制建设逐步与国际社会接轨,涉外案件日益增多,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日显突出,国内、外司法实践对法医学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强国外刑警组织和法医局的交流和合作,实现法医专业教育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侯一平.我国法医学高等教育的特色[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1999

成人教育自我鉴定篇2

要贯彻职业教育法,推行“双证制”,必然要解决如何加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中职学校的应用,通过鉴定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的实验,收到较好的结果。学生毕业持证上岗,能力与水平受到行业的首肯,就业竞争能力大大加强,又反过来促进了在校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声誉。

关键词:培养目标国家职业标准技能衔接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订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规定“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因此,推行“双证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这不仅是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的需要,也是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最终面向社会、走向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进一步说是关系职业学校生存发展的需要。

要贯彻职业教育法,推行“国家职业标准”,必然要解决如何加强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培养目标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标准衔接的问题。对于这方面问题的研究,我们过去很少涉及,但确实是需要我们职教工作者深思并迫切解决的新问题。笔者打算在本文中就如何推行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鉴定相融合的问题与同仁探讨。

一、打破传统学科本位教学模式,确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新的教学指导思想

国内多数职业中学前身是由普通中学改制发展而来的,其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与普通教育模式相一致,带有很深的传统烙印,这种模式下形成的教学指导思想,严重束缚了专业教学工作的开展。重庆某大区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15所,电子类专业细分有:电子产品维修、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仪器仪表、电子电工、数控机电等,但目前还沿袭普教的统考模式进行雷同的课程设置,体现不了专业特色,这是传统的学科本位教学模式思想影响所致。这些专业虽然与电子相关,但各自课程设置应具有自己的特色,才能充分适应行业用工的需要。职业教育要适应劳动就业市场和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需要,首先更新观念,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确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职业中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要紧紧围绕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这一根本点,突出实践性教学和技能训练,使学生具备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四大基本要素――即“两类技能”(某一特定岗位需要的专项技能和多种职业都需要的整理技能)和“两个基础”(就业后在一类相关职业内转岗的基础和继续学习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更新观念,解放思想,跳出不适应职业教育特点的传统学科本位教学模式,确立以能力为本的新的教学指导思想。

因此,加强职业中学理论知识教学与技能训练的管理,并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有机地相结合,切实落实技能训练与理论知识教学,是提高职业中学教学质量,推行“双证制”,保证学生顺利就业的重要保证。

二、行业的需求,就是职业教育的最大需求

明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培养人才的观念,加强职业教育与就业培训目标密切联系。

1.分析研究修正职业中学学生培养目标,使之既能达到职业中学学历教育要求,又能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培养目标有修正的必要,虽然现有的职业中学学历教育培养目标经过一二十年的发展完善,有很好的可操作性,但结合我国现有较高的市场化程度的就业市场,和日趋国际化的工业体系结构,培养目标的第一步修正就要考虑培养的人才如何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这一紧迫问题。这个目标可否是“具有合格中职学历,掌握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所从事的职业(工种)中具备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与良好的职业综合素质,并为现代企事业需求的中级应用技术人才”。

2.分析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对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材选用编修进行审定

我在组织学生从事国有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中有所体会,我们现行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选用上,严重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脱节。比如,“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这个职业,在学校叫“计算机网络应用”专业,主要课程设置是局域网组建与管理应用。目前从重庆市职业学校的相关课程设置上来看,就缺失国家法律法规内容这块,学生不了解国家知识产权法、保密法、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法等,甚至于不知道消防安全法,从最近几年国内网吧所发生的几次重大火灾事故原因来看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教学大纲中注重了网络操作系统的使用管理,互联网应用。但实际上行业中需要更多的是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管理,互联网联网设备使用与管理,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维护,通信媒体的连接等技术,因此我们的学生虽然学习了网络应用技术,却不能达到国家对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的职业标准要求。

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因此我认为职业教育要与国家职业标准接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很有必要对现行的专业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进行编修审定工作。

3.调研用人单位和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要求,跟踪高新技术发展,调整教学与技能训练内容

随着国际制造业中心向中国转移,我国的制造业逐渐摆脱了劳动密集型低技术模式,向自动化,高技术方向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再是拥有一个简单的劳动技能就能胜任的了。比如我们对电子公司调研后发现,电子专业的学生如不懂得操作自动流水装配线,不会使用智能化虚拟化仪器,不知道数字化设备的原理,是无法适应行业要求的。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不熟悉计算机通信技术知识与通信设备,是使用和管理不好现代计算机网络的,更不能有充分的竞争优势进入IT制造业。因此调研用人单位和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要求,跟踪高新技术发展,调整教学与技能训练内容是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必然要做的功课。

三、重视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

在全国职教工作会上,国务院总理在讲话中强调,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把握好几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事就业准入制的职业必须取得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加强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标准的衔接,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是必要的、迫切的。但实际情况如何呢?统计表明少有学校重视并在研究如何进行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衔接工作,甚至于有些学校根本不知道劳动部对就业人才准入还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一事。

我们知道职业中学推行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为国家培养初、中、高级技能人才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管理体制的不尽合理,学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并没有面向劳动力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也没有机会面向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对人才的需求进行有效沟通,基本上是脱离实际闭门造车。因此从某种角度讲职业中学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以及相配套的教学大纲、教材体系与劳动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有较为严重的脱节和不相适应地方。加上专业师资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以及设备条件尤其是高新技术设备诸方面的限制,在专业教学中还停滞在“从理论到理论”“从课堂到课堂”的陈旧教学模式中,导致学生专业理论与技能水平不能适应所从事专业工作岗位的要求,这种学校教育与行业需求脱节的弊端愈加突出。随着近几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与思路模式不断传入,激烈冲撞着我国职教观念模式。加之国家一些相关政策的出台,把职业教育的改革又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笔者从事职教三十年左右,敏感地意识到:在职业学校中推行“双证制”教育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做了这方面的实验工作,结果表明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其在校学习掌握的知识与技能训练内容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有较大的不相适应之处,不能达到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从而切实感到职业学校现行的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由于衔接问题造成的脱节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双证制”的推行。如不立即着手研究解决,将会使学生“出口”受限,不能获取“双证”的学生毕业后既不能适应市场需要,也受到国家就业准入制的限制,反过来影响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这是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的问题,应重视并认真对待解决。

四、深化课程结构改革,突出技能训练教学

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它是以职业技能为导向的,它要求被鉴定者掌握什么技术,会做什么,能做什么,而不是你知道什么,会说什么,总之是以技能操作能力为主导的。职业教育还在以系统理论学习为核心的传统教育模式中进行教学,与职业技能的主导思想严重脱节。所以我们必须深化课程结构改革,这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课程结构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新的课程模式,使它更加适应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目标要求,符合紧紧围绕培养学生“两类技能”和“两个基础”的要求,突出技能训练教学。

五、加强教学研究,把理顺“专业”与“工种(岗位)”的关系作为落实技能训练的切入点

职业中学教育是有别于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专业课程设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对职业中学培养目标的要求。这就决定了职业中学的专业课程及其教学要求围绕学历教育自成体系,当然这个体系是可以包容和修正的。而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从业者必须通过某一工种(岗位)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这一工种(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这一职业。这就决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的认定是以某一具体工种(岗位)在鉴定内容、标准和规范上自成体系,它是国家标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这两种体系从本质与目标来讲是一致的,只不过前者要求学生具有职业高中文化素质,及适应宽口径就业的复合型职业人才,后者则是达到某一学历要求的从事某一职业(工种)技能标准的掌握高技能的人才。从狭义的角度来分析两者的共同点,可见其培养或鉴定的对象是具有并达到从事某一职业(工种)知识与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只不过说前者负担培养任务,后者负担职业资格鉴定任务,为劳动力市场、用人单位甄别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六、职业技能鉴定特点

根据我国的国情,这两种体系还会长期存在下去。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作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教学研究,理顺两个体系的区别与内在联系,并以此为落实技能训练的切入点,解决“训练什么”的问题。只有理顺了上述关系,开设的专业才有实际社会价值,才有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才能正确确定专业技能训练的内容及标准,使之与国家职业资格要求的内容及标准接轨,保证学生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七、实践体会

今年我校计算机专业为在毕业生中推行“双证制”,统一认识,根据学生将来就业的需要,决定通过参加中级网络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依据职业高中学生实际情况,我们在教学中使用职业高中教材进行教学,按照行业资格鉴定要求,两者有机结合。实施目标教学法,分阶段训练,完成教学目标,严格要求并考核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情况。首先,在专业教学中各学科按照职业高中教学大纲、目标要求进行教学;完成各单元训练目标,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考核合格。其次参照资格鉴定标准,强化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力训练,需20课时;学校组织动员学生按照所学学科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办理相关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由校方指定专人负责。2008-200年我校10级网络班学生在该学年度上学期学习完成计算机局域网学科课程,合格率75%。学年度下期,该班有50%学生申报参加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资格鉴定标准要求经严格训练,学生在培训学时内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资格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经信息产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考核,全部通过鉴定,合格率为100%。

职业高中学生在职业高中学制阶段,在获得职业高中的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参加相关“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这样既适应了目前市场经济就业准入制的要求,又为职业高中学生就业造就了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

通过鉴定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的实验,收到较好的结果。原来学生家长认为我们在学生中搞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是变相乱收费,不理解、不支持。现在是主动积极协助学校支持学生参与培训鉴定活动,截至2009年上半年,我们已组织六个批次,200多名学生参加计算机类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较好的成绩,学生毕业持证上岗,能力与水平受到行业的首肯,就业竞争能力大大加强,又反过来促进了在校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声誉。

成人教育自我鉴定篇3

关键词:职业教育;技能鉴定;师资技能

中图分类号:G40-0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2-00-01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一大批经济建设的实用人才,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中职学校作为职业教育的有效组成部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职业教育的自身特点(学校设备陈旧,学生自身素质较差),职业教育中的学生整体评价一值是个难题,如何培养符合中国经济社会的专业人才,职业技能鉴定给了我们带来新的启发。

技能鉴定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的职业资格的鉴定。我国自198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等。特别是《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这也为职业技能鉴定衡量中职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依据。可以肯定的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了中职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几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学校不断重视技能鉴定工作,各种技能证书纷纷欲出,学生在校期间主要目的是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一时间,技能鉴定证书成为中职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目标,但是笔者却认为这种繁荣景象的背后有我们需要警惕的事物。

首先,学生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是正确的,但是,就目前中职学校的资金力量(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学校(技能鉴定所)还没有能力达到国家技能鉴定的要求,于是纷纷私自更改技能鉴定项目,以学校现有设备为依据,考一些学生能操作的东西草草了事,对鉴定中的核心内容不涉及或很少涉及。学生拿了辛辛苦苦考来的技能鉴定证书后并未感到职业鉴定的认真性与严肃性,反而认为只是走形势、走过场,给鉴定的双方都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其次,某此技能鉴定的试题多年得不到更新,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国家经济形势和中职教育的发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试题应建立一个庞大的试题库资源,并随时保持动态更新。因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及教学内容都会随时间而改变,而目前一些省份的试题库资源就是翻来覆去那么几份,有时鉴定的内容五六年还在使用,即使新科技、新方法的诞生也熟视无睹,试卷内容毫无新意,考查不出学生的水平。

第三,技能鉴定教学资源不配套,我们的技能鉴定有工种,职业的划分,但却缺少相对相应教材的取舍,部分鉴定内容答不是唯一性时,很容易给学生带来误解。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无法与鉴定内容完全匹配,鉴定的内容与现有教材不能形成系统的学科知识,更谈不上与现有社会经济建设接轨,造成学与用两张皮的现象。

第四,师资技能水平方面,近几年来职业教育发展迅猛,师资紧缺问题很突出,职校技能型师资大多来源于职业技术院校,转岗教师,这些教师很多持有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参加职业学校教师技能竞赛中,往往连中级工的技术水平都很勉强。致使教学水平在低水准徘徊,技能鉴定质量大打折扣。

根据以上问题的产生,我认为中职学校的技能鉴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中职学校进行鉴定时,要整合优质资源,让有能力的鉴定所承担相应科目的技能鉴定工作。同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技能鉴定硬件设备的投入及维护工作。同时组织省内知名专家学生,对现有鉴定试题库进行更新审查,删减一些已经被社会淘汰的部分,批入一批新理念,新知识的试题,做到试题与社会接轨,保证鉴定的权威性与实用性。

其次,根据中职学校发展规律,积极配合学校课改需求,出版一批有质量的鉴定教材,尽可能使得鉴定教材与课改教材相配套,使鉴定工作融入学生日常教学工作中去,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完成鉴定,让鉴定成为考核学生学习知识能力目标的手段,这样才能真正完成技能鉴定工作的核心任务。

第三,学校要不断与企业行业联系,将企业的需求提炼出来,在鉴定中有所体现,同时在课程体系改革中突出技能鉴定的重要性,通过多方评价全面反映技能鉴定的实用性,这样既能调动学生鉴定的积极性,又能够解决企业的用工需求,很好的解决了鉴定工作中“两张皮”的问题。

成人教育自我鉴定篇4

关键词:职业教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就业

我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此,职业学校的教育,在注重培养学识的基础上,更应注意劳动技能的培训,使学生在踏入社会时既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又获得必需的技能知识,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达到教学的最佳效果提高其在市场的竞争能力。

一、在职业教育教学中充分认识国家推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意义

国家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是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评价与认证的活动行为。其目的是改革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这和学历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学校的教学改革,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方面,应加快步伐,加大力度,以拓宽自身生存发展的空间。学校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是为了开展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活动为核心的教学活动。有利于职业院校在培养目标、学制及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不断改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文凭并重的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应有深刻的认识和明确的态度。学校要生存要发展,就应当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走出固有的办学模式,推行职业技能鉴定,使教学改革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

职业教育是一种学历教育。学历是教育水平的衡量标准,也是构成职业资格的一个组成部分。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创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因此,我们对两者应有明确的认识。目前,我国的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的脱节现象,将制约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目前职业学校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状况

从近年我们在职业学校中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到,职业教育本身还存在诸多问题。职业技能鉴定与学校教学存在着脱节,且各成体系,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专业教学大纲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应职业规定内容不相符

职业学校各专业执行其教学计划、大纲,而相应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却有其自己的鉴定标准、规范。职业学校各专业的教学大纲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应工种鉴定规范的内容不相符。

(二)教学活动组织与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要求不同

教学活动组织与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对学生应掌握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分配比率不同。很多学校教学活动的组织,还是按照理论与实习教学的比率(6:4)编配,主要侧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则要求被鉴定者不但要掌握本工种所应掌握的理论知识(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而且还要掌握本工种的技能知识(包括操作技能,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安全知识及其他),理论知识与技能知识各占一半,主要侧重于技能知识的掌握。

(三)教学内容与职业鉴定规范脱节

近年,学校虽然也进行教学改革,加大技能训练的力度,提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这些教学改革是在原有基础之上的改革,没有结合和渗透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的内容。

学校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因其所授内容不能全面涵盖鉴定的内容,在技能鉴定时不得不对有关的知识再进行系统的培训,这样就造成了教育的重复和浪费,同时学生通过鉴定获职业资格证书率比较低。

(四)职业教育的师资质量数量不足

从职业教育的师资力量来看,职业教育师资不足。缺少熟练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教师。而现在的老师还不能从单纯的文化和专业知识教育中脱离出来,造成现在的职业教育与单纯的学历教育没什么区别。同时,职业教育体系还不完善,对职业技能人员没有科学的测评方式。此外,职业技能人员的待遇也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五)学校实训设备陈旧数量不足

有些学校对职业教育中实训课不够重视。学校在操作技能教学设备、设施、实习演练场、实验室、仪器等硬件建设不能适应时展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缺少投资力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几点思考

(一)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要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相结合

学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其自身完整的体系。而各学科、专业也有相应的教学体系,具体到各个职业(工种)均有其教学计划、大纲。就职业技能鉴定来说,各职业(工种)也有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为使职业技能鉴定与学校的教学相结合,首要的问题是各专业教学计划、大纲与相应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结合、渗透、互补的工作必须尽早开展。转贴于

(二)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与国家职业分类相结合

职业技术院校现行开设的各个专业一般涵盖一个甚至多个工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一个或多个工种工作。而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专指某个职业(工种),是对这个工种进行的专项的职业资格认定。这样,职业技能鉴定与学校教学的结合,应充分考虑就业去向和明确这些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而后才能确定这个专业与相应的某个鉴定职业(工种)相结合的问题。

(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相结合

学校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都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组成,理论教学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实践教学分实习、实验、校内演练、设计、大作业、岗位技能训练等环节,其中,各门课程以及实习、实验、技能培训等均有各自的教学大纲。各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也有相应的知识技能要求(知识要求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三部分,技能要求包括操作技能,工具、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安全知识及其他三部分。其中,每一部分里都包含着若干条知识点,要求学生掌握)。

从以上分析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要做到职业技能鉴定和学校教学的有机结合,必须使对应职业(工种)的教学大纲与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各职业学校要根据教学计划在保证教学整体改革思路、主干课程、理论教学周数、实践教学周数的前提下,发挥各校的特长,办出特色。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允许在课程内容、教学环节、进程、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

(四)教学活动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

如某专业的教学计划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的知识要求、技能要求相互对应,也就是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包括的部分与知识要求、技能要求的部分的对照。对不统一的部分,应经过论证加以修改,制订出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既符合职业技术院校教学大纲要求,又能涵盖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的实施性教学计划,而后形成各门课的教学大纲。在制订实施教学计划的时候,尤其是在制订实习操作技能训练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教学大纲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结合,这样学生在日常学习的同时,也可以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的部分要求内容,可达到事半功倍、节约教育资源的目的。

《劳动法》规定了职业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新生后备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形式。在职业院校毕业生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职业院校要重视实践性教学培养高技能型人才。为此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双师型”师资。加大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大操作技能的设备、设施、场地的投资。总之,职业院校的教学与职业技能鉴定、就业相结合,是一项复杂而十分有意义的系统工程,是职业技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我们职业教育工作者应好好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机遇,加紧教育教学改革,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完善劳动力市场运行体系,办出职业院校的特色,走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新路子,培养出高素质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陈刘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实践与探索《中国培训》.2003(6)

[2]杨世珍.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思考《现代技能开发》2004(4)

成人教育自我鉴定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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