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例(3篇)

时间:2024-11-27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东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是全县实施“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惠民,全力打造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发展战略的起步年。一年来,政协常委会在中共巴东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贯彻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协职能,较好地完成了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打造学习型政协组织

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推进政协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不竭动力。2007年3月,政协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换届后新委员较多、对政协工作不够熟悉的实际,组织全县政协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就《政协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文件)、“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惠民,全力打造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发展战略、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内容作专题辅导讲座,编发了《学习资料(第一辑)》,培训规模大、效果好,开巴东政协历史之先河。在“弘扬八种良好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中,把相关内容列为九个专题由政协机关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联系实际作专题讲座,在机关内形成了领导带头讲党课,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题作辅导,机关干部职工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受到州委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政协常委会及时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方法和措施,通过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政协机关和政协联络组四个层面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在全县政协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的热潮。11月7日,政协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常委(扩大)会议,秘书长谭学舜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辅导报告,各位副主席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政协主席林廷芳就政协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热潮发表重要讲话;11月21日,召开政协联络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县政协委员以联络组为单位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并印发了《学习资料(第二辑)》;政协机关除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州委党校、县委党校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领导干部轮训班外,还将相关内容列为若干专题由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通过这些学习活动,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各界人士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增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了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惠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巴东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政协常委会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握履行职能与促进发展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实施“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惠民,全力打造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的发展战略,选择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就我县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情况建言献策。2007年3月至5月,县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到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走访、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对我县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先后学习借鉴了我省远安县、咸安区实施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的成功作法和经验,形成了《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政协七届二次常委会议对调查报告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讨论,政协主席会议根据政协常委会讨论的情况和全州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县“照搬外地经验不可能,不进行完善又行不通”的实际,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认为农村综合改革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应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将调研报告以《参阅件》的形式报送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言献策。7月上旬,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通过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部分村组及农户、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掌握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半年的运行情况,并专程到邻近的建始县进行了学习考察,取长补短,形成了《“新农合”亟待新举措》的调查报告。政协常委会就如何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推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进一步理顺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切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真正深入人心。调研报告以《建议案》的形式报送县委、政府后,引起了高度重视,为顺利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建言献策。2007年7月至8月,县政协调研组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还组织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赴老河口市考察学习,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亟待依法规范》的调研报告。政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就如何加快发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通过《建议案》报送县委、政府决策参考。《建议案》引起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龙世洪作出批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三农’工作中的重要发展平台,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舞台,构建好发展平台是我们应尽之责,我县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总结、完善、引导、规范和提高。政协的建议有见地,请县委办组织人员进行再调研,并就我县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策”。县委办公室将调研报告转发到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在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通过视察建议,推动工程建设。7月,政协常委会组织常务委员深入到清太坪、野三关、大支坪、茶店子、官渡口等乡镇,对全县农村公路通畅、通达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了专题讨论,指出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引起县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就通畅通达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进度及计划安排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极大地促进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11月,政协主席会议就野三关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认为巴东工业园区目前的工作进展加快,园区效应初显,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周边开发区特别是发达地区开发区建设相比差距较大,提出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特色建园、资源招商、项目支撑、品牌定位”的指导思想,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坚持工业园区的主战场地位不动摇,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的理念不动摇,坚持各种要素向园区倾斜不动摇,为推动野三关工业园区建设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通过提案办理,促进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提案共立案49件,转意见9件。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大多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政协常委会坚持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以及协办会办制度,加强提案答复后的跟踪办理工作,推动了委员意见建议的落实。一年来,委员提案涉及的问题属已经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占立案总数的89.79%,较好地促使了一些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县自来水公司承办的《关于恳请解决神农溪高中师生饮水问题》的提案,自来水公司先后4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实地踏勘,科学规划设计方案,并同提案人和校方多次协商修改完善,在经费来源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购置设备,紧张施工,赶在秋季开学前完成了供水工程,解决了神农溪高中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用水,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通过政协联络组开展活动,推动部门工作。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各联络组充分利用联络组这个平台,组织委员开展调查、视察、座谈讨论等活动,更加广泛地参政议政,推动部门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8月,县政协召开工商经济界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围绕促进企业发展,推进产业兴县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县政协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以《社情民意》原汁原味地向县委政府领导作了专报后,引起了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大支坪政协联络组组织委员和部分药农到时珍堂药业公司进行考察,引导农民发展白术、独活、木瓜等药材1500多亩,组建了巴东县兴农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同时还组织委员对胜林实业养殖场、创业猪场和部分生猪养殖大户进行了视察调研,形成了《农村畜牧兽医队伍亟待巩固和加强》的调研报告。官渡口联络组组织委员围绕全镇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地灾群众救助和安置情况、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乡村道路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五次专题调研,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常委会把议大事、办实事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县政协领导班子坚持以加快发展为己任,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积极参与联系一个乡镇、一个贫困村、一个产业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在对口支援、扶贫开发、产业建设、项目建设、交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县政协办公室、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抽专人参与了全县半年经济工作督查和前三季度经济工作督查。

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政协机关立足于“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总体思路,实现了水布垭镇东向门村的村级主干道硬化,新建了村级办公场所,解决了300多人的人畜饮水困难,引导农民发展磨芋、蔬菜、烟叶三大主导产业。2007年1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共组织捐款6900元,帮助解决该村12户贫困户的生产生活资料。

充分发挥委员“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高低,作用大小和工作的成效好坏以及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一年来,政协常委会注重引导委员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既立足岗位做贡献,又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07年6月至7月,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及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开展了走访政协委员活动,了解政协联络组的活动开展情况和政协委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鼓励和引导委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招商引资、技术培训、扶贫助教、医疗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多做工作,共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如工商经济界联络组组织本界别21名政协委员捐款15000元,为神农溪高中6名贫困学生每人提供2000元救助资金;张祖举委员自己富了不忘回报社会,他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外,还投资82万元筹建大众农村客运公司,在野三关集镇建起了停车场,规范了农村客运市场,让农民乘车安全有保障。

五、增进团结,扩大民主,凝心聚力促和谐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把团结各界、凝聚人心作为开局之年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营造民主和谐、合作共事的政治氛围。

加强同各级政协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增进合作共事。一是主动向州政协、省政协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协的指导和支持。二是积极配合省、州政协调研组在我县开展“巴东二中设立高考点提案的落实情况”、“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温暖工程双百培训计划”、“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城区网吧经营管理”、“城镇和谐社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对外开放”、“城镇弱势群体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考察调研活动。三是加强与外地县市政协之间的交流与联谊,促进了政协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拓宽了发展思路。四是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积极配合州政协完成了《恩施名人》的采访、编纂工作。

营造广开言路、发扬民主的良好氛围。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努力为委员讲真话、讲实话、建诤言、献良策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达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七届一次会议期间,有8名政协委员就水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加快发展巴东工业经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坦诚建言,让党委政府听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声音。此外,县政协、县委统战部还召集我县外资企业老板、港澳台代表人士联合举办了“庆中秋,话和谐”为主题的中秋茶话会,四大家领导、县政协常委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与企业代表人士一起共度中秋佳节,共话企业发展。茶话会上,各方代表踊跃发言,就我县招商引资、企业发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进程

政协常委会把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求使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工作程序更加严谨。

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政协七届一次常委会议,结合政协章程和我县政协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协巴东县委员会主席会议规则,常委会议规则,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联络组工作规则,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暂行规定。主席会议修订完善了《政协机关工作规则》,建立了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月工作通报会议制度。这些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政协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协工作整体联动。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政协常委会五年工作规划,并将政协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中的各项工作分项明确牵头领导、承办单位、责任人和落实时间,使工作得以细化和量化。切实加强对专委会、联络组工作的领导。按委员行政区域和界别设立了12个乡镇联络组和5个县直联络组,调整任命了联络组长和副组长;经过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协商讨论,任命了2名副秘书长,及时完成了6个专门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任命了16名专兼职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命了23名兼职专门委员会委员。形成了主席联系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联系联络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分管主席、专门委员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政协机关联系委员所在单位的“五联”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的影响。我们坚持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积极向社会宣传政协章程和党的统战理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依托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调查、视察、提案办理等活动进行报道,宣传政协委员的风采,扩大政协影响。一年来,先后制定了宣传信息工作实施意见和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对三个政协联络组和6名政协委员的典型事迹进行了专题采访,制作了9期电视专题片,在新闻网站开辟了“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系列报道”专栏,巴东县政协的工作经验还在《人民政协报》予以刊载,为县政协履行职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是政协七届常委会开拓创新,奋力拚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共巴东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政协工作者和广大政协委员以及政协各参加单位共同奋斗的结果。这里,我代表政协七届常委会,向所有热忱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的党政领导、各界人士,向为政协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政协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和广大委员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政治协商的机制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中共巴东县委的领导下,采取积极的措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增强履行职能的实效,努力开创我县政协工作新局面。

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政协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稳步推进的一年。新的一年,县政协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加快推进产业兴县进程,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巴东又好又快发展,多建科学发展之言,多献共建和谐之策,多尽富民惠民之力,为全力打造“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发展战略做贡献。

一、切实履行政协基本职能,努力提高参政议政实效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政协委员的主要职责,是我们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坚持政治协商制度,保障民主决策程序。继续坚持政协全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其它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县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协商在前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在前制度;坚持政协提案、参阅件、议政建言、社情民意办理反馈制度,特别是对有领导批示的意见,要加大跟踪督办落实力度,促进成果转化。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选择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政协常委会将重点围绕打造野三关经济中心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举办“野三关经济中心发展”论坛;围绕整合教育资源,推动职业高中教育与基础教育协调发展建言献策。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集聚政协人才智力资源,提高调研质量,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力求多出精品。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一是抓好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总结提案办理经验,创新提案办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提案质量,规范办理程序,保证落实效果。二是抓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和政协联络组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全体政协委员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进一步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并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促进一些关系民生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精心组织,抓好视察考察活动。要继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达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部门工作的目的。重点围绕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环保工程项目实施进行专题视察和考察。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担任各类监督员的协商推荐工作,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加大对司法工作的调研视察力度,为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建言献策。

二、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力量

继续发挥政协优势,做好大团结、大联合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团结面广、联系面宽、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的优势,围绕中共十七大确定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围绕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多做工作,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与周边地区政协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为增进团结,扩大开放,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搭建平台。

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动员政协委员做好各自所联系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商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释疑解惑、凝聚人心、增进团结工作,把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巴东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参与招商引资、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政协领导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中心工作;政协机关要积极参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政协联络组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政协委员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送医下乡等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

坚持会议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好《主席会议规则》、《常委会议规则》、《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以及《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月通报会议制度》,组织开好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会,一季度一次的常委会议、一月一次的主席会议。坚持常委会议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召开,主席会议在每月初召开,随后召开机关工作月通报会议。

加强对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络组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县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县委、政府部门对口协商制度》,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县委、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商;给政协专门委员会出题目、交任务,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做到有工作计划、有具体活动、有实际效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协联络组建设;继续坚持政协领导、政协机关工作者走访政协委员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热情关心委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尽力为委员搞好服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

四、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扬人民政协自我学习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政协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以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政协机关工作会议、联络组工作会议为载体,通过印发学习资料、专题辅导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在政协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打造学习型政协组织,营造“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政协工作者和广大政协委员的理论素养和履行职能的水平。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第四条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六条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检验合格。

出口产品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对其出具的检验证单等负责。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良好记录的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验要求。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人弄虚作假的,取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第九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十一条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快制定、修改或者起草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生产经营者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者减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一)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三)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

(五)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

(六)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

(七)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第十五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六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吊销许可证照。

第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发生产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时,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依照国务院规定信息,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篇3

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情况;服务当地经济、促进和谐发展情况;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情况;廉洁执法和遵守工商“六项禁令”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等五个方面。_位工商所长在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时,既报告了本人履行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又报告了本所工作人员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工商所人员的测评主要是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执法水平,从有无乱罚款、乱扣物品,有无以物抵费,有无吃、拿、卡、要,有无酒后执法等五个方面对工商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整个述职述廉过程分为准备工作、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现场实名测评、统计汇总反馈四个步骤。现将汇总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所测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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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评价

从测评的结果看,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执法水平三项满意率均达到__%以上的共有_个工商所,占全部基层工商所的__.__%。工商所述职述廉好的方面主要有:各所对述职述廉工作重视,认识到位,部署得力,行动迅速,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整个述职述廉工作准备充分、步骤严谨、内容丰富、程序规范。不足的方面主要有:个别工商所述职述廉报告准备不充分,大话套话多,对工商部门在优化政务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如何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做法、特别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和创新,以及农副产品市场监管,扶持新农村建设,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工作中没有很好进行总结汇报,没有借工商所述职述廉这一平台,很好地展示宣传工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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