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计划(6篇)

时间:2025-07-03

保密工作计划篇1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保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紧密联系新形势下不断变化的保密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公司“十一五计划”的实施,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保密法律知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因人施教,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保密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为保密法制建设和**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矗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进—步巩固“四五”普法成果,为保密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群众基储舆论环境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两级领导干部、重点人员的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增强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他们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应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开展依法治密实践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保密干部队伍,促进**化工厂保密工作法制化管理水下的提高,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保密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人员落实责任”的保密工作管理体制,实现**化工厂保密工作,促进保安全、保效益、保发展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保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保密法)若干规定》、《刑法》等与保密工作有关的法律的相关内容、《石油、石化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暂行规定》、**公司有关与生产经营、科技进步、深化改革密切相关的保密制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履行法律义务,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坚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起抓,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

四、教育对象

(—)认真抓好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1、要认真总结、推广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的经验和做法,把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有计划地采取以会代训、聘请专家举办讲座、收看音像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干部对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按照保密责任是领导干部的法定责任,保密素质是领导干部必备素质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保密教育,逐步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考试、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继续抓好重点人员的保密教育。要结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保密教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严格的上岗、在岗、离岗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使人员队伍做到新老衔接、进出有序、工作高效。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宣传办法,逐步形成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

(三)加强对专、兼职保密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1、分层次地对专兼职保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业务考核、培训和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参加过岗位培训的专兼职保密干部,要积极创造学习条件,及时提供培训机会,使他们尽快熟悉本职工作,掌握业务技能。3、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保密工作依法管理中出现的重点和突出问题的研究,以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五、实施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2006年-2006年上半年)

各车间、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五五”保密宣传教育的组织、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2009年下半年)

保密办公室对每一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的安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底,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上半年一2010年下半年)

**化工厂保密办公室要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查和总结交公司保密办,并准备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方法

“五五”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密切联系实际,分清层次,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一)保密委员会(保密办)要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应当定时间、定内容、定对象、有检查、有考核。

(二)根据保密干部队伍状况和保密工作任务需要,派员参加公司级组织的保密业务培训班。

(三)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简报、刊物和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加大保密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四)通过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普及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征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教育效果。善于发现和运用保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促进保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保密意识的普遍提高。(五)学好用好《保密工作》杂志和《北京保密通讯》,使其成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

七、验收标准:

(一)制定“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能够按照计划进行落实。

(二)通过宣传教育,两级领导干部保密意识确实普遍提高,能够熟悉与工作有关的保密法规和保密范围,了解依法定密的工作程序。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重视保密工作,担负起保守**化工厂商业秘密的领导职责。

(三)两级党组织、行政领导要重视保密工作,经常关心、过问、支持保密工作,在人、财、物上为保密工作提供方便。

(四)**化工厂职工受保密教育的覆盖面要≥80%,领导干部受保密教育的覆盖面要达到100%,专兼职保密干部、要害部门(部位)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100%接受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五)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教材、经费和时间得到保证。

(六)无重大泄密事件发生。

八、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党支部保密委员、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化工厂普法教育工作中,加强领导,统筹考虑,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主管这项工作。

保密工作计划篇3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围绕《保密法》的宣传普及,我们不断加大保密宣传工作力度,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保密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保密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1、全系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包括保密知识在内的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的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强化系统干部的保密意识。成立了工作机构,抓好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内勤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并熟悉公文特别是“三密”文件处理保管规定及内务等工作要求,组织学习了《基层单位内勤岗位职责》,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的思想,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保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近年来,我局对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局保密领导小组积极筹划,全面落实市委保密局有关保密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管理过程中的收、发、保管等环节,做到发文有审批、收文有登记、阅处有签收,不随意复印、翻印文件,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杜绝失密和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文件绝对安全。二是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定期对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对计算机上互联网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单位内部业务网络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措施。并向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印发了《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严禁机算机上网,并对于计算机,统一采取口令设置,避免造成秘密资料和业务资料泄密。三是完善保密制度。重新修订了《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密码传真工作制度》等。对保密工作的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工作中,明确具体承办人,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三、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主动防范意识。针对财政工作特点,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宣传。一是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学习,并为领导干部及每个科室购置了《保密知识百问》保密制度书籍,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邀请了省保密局宣教处副处长肖学来我局作了一场新形势下保密知识培训,肖处长精彩的讲座在羸得大家一阵阵掌声的同时,也让大家丰富了保密知识,对保密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对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教育;二是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了《安全保密承诺书》,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了遵守文件、信息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局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严格遵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加强载体清理、清退和销毁工作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把好载体最后一道关口的重大意义,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员、活动、载体等不断发生新的改变,使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方式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守国家秘密的难度加大,泄密渠道增多,保密工作在观念、制度、手段等方面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大背景下,一些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不强;一些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信息系统防护薄弱,泄密隐患较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公民保密意识。

二是保密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尽管近年来全市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但总体看,多是发发传单、办办宣传栏,内容上没有很好的贴近干部职工工作实际,形式上没有采取干部职工喜闻乐见、便于参与好的形式,使得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很理想。

三是保密宣传教育规划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已经制定下发,各单位的各项保密工作机制也都已经建立,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却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规划和制度与执行“两张皮”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三、几点建议

1、丰富保密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保密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每年的宣教任务责任化,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工作有重点”。二是要着眼于普遍存在的地域广、人员少、保密工作经费相对紧缺的实际,把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定期向领导汇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成坚强的领导保证。

2、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使领导干部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保密意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二是要突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人员的上岗、在岗和离岗培训,举办各类保密工作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保密培训,使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三是要突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和管理工作中,抓好党政机关新录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保密教育纳入各单位年度学习计划之中,可有组织地学习国家《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关于保密工作的录像片和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四是要突出保密干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对专职保密干部,要分层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制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保密干部队伍。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五是要突出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采取不定期刊出板报、张贴保密教育挂图等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抓住保密法制宣传周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保密工作计划篇4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审理中,权利人已经强烈地感受到,由于立法的目的原因,在有些情况下,使用《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保护,受其调整范围的限制,对权利人的保护显得有些不够充分,业界的人们纷纷开始寻求和选择更好的法律保护方式。近几年,在一些诉讼案件中,权利人比较多地使用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以求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计算机软件产品。这无疑是权利人法律保护意识增强的体现。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如何利用商业秘密实现其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反映出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一)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二)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法律界定的原则和标准不清晰;(三)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不够得力;(四)诉讼证据不够到位,诉讼的多,胜诉的少,诉讼成本高。

(一)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认识不够到位

1对计算机软件的经济特征、技术特征及风险特征认识不足。以计算机技术为龙头的经济时代,软件产业是计算机产业中的重中之重。计算机软件产品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1)经济特征:计算机软件产品具有高投入,高回报,开发周期短,更新速度快的特征;(2)技术特征:计算机软件具有知识密集,竞争力极强的高科技产品,是拉动计算机和通信业等产业的龙头产品。(3)风险性特征:计算机软件的脆弱性。一是,表现为软件易复制性、易传播性。被他人复制传播的手段、传播的时空,无法控制。二是,表现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对人的依赖性。无论发生那种情况,软件开发前期的投入,瞬间就可能变成泡影,化为乌有,可能使多年经营的企业毁于一旦。

2对商业秘密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秘密成了企业生存发展的秘密武器,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日渐显示出其特殊的竞争地位,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受到侵犯,轻者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重则危及企业的生存。正是由于计算机软件产品有如上所述的经济、技术和风险等特征,使它迅速地变成为市场激烈竞争的对象。重视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所需,是市场经济发展所迫。

3对现有法律的保护的方式认识的还不够充分。目前,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主要是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两个法律调整。由于立法的目的和调整对象的限制,它的调整范围只能以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表现形式为限,尚不能完全实现对计算机软件深层次的保护,而且保护的力度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从法院受理的大量的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件明显地反映出,侵权纠纷已经不是停留在对软件的简单拷贝、抄袭上,而是已经更多地涉及到软件开发中更深层次的问题,即软件的核心技术问题,已经超出了上述法律和条例的保护范围。

4对计算机软件使用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由于在理论上缺乏研究和在实践上又缺乏经验,在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后,软件权利人竟不知道如何说明和证明自己的软件的商业秘密所在,举证艰难,且诉讼成本很高。在有些案件中,由于软件的权利人举证不能或不利而无情地承担了败诉的法律后果。

(二)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界定的原则和标准不清晰

在诉讼中,我们发现有的权利人并不知道何为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一法律规定是界定商业秘密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从这一规定中不难看出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为公众所知悉的客观性;二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价值性;三是,用于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的实用性;四是,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外泄、避免被他人知悉或窃用,必然会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客观性、价值性、实用性、主观性构成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那么计算机软件在开发、生产销售的过程中,各环节中商业秘密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1计算机软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标准的划分及界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1月23日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意味着该商业秘密知晓的范围应限定为非常有限的特定人员,如果公众周知或系公用的通用技术和经营方法等,则不是秘密。根据软件开发特点和商业秘密的法律构成要件,一般应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个方面来界定。第一,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秘密可以按照以下不同的标准划分:(1)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载体划分(其中包括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和人的大脑)。(2)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及销售的不同环节划分。因为在生产的过程中,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秘密,且秘密有其发展的阶段性和时间性。(3)可以按照秘密级别划分。(4)也可以按照人员所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划分。(5)还可以按照企业制度的管理方式划分商业秘密。无论哪一种划分标准或方式,其信息都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限于有限人员了解和掌握。无论哪一种划分均应考虑以下几个要素:计算机源程序、不同阶段的开发文档、开发人员。计算机源程序和文档应包括: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计算机程序是指源程序和目标代码。开发人员应包括:总体设计人员、程序的调试人员、测试人员。第二,计算机商业秘密的经济信息应包括:在软件的销售环节中客户名单、产销的策略、销售的渠道、投标中的内容和标底,还有与开发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信息。

2计算机软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按照《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指其现在使用给权利人带来的现实的经济利益以及通过将来的使用而体现出来的预期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竞争优势。如果一项未公开的技术或经营信息不能给权利人带来某种竞争优势或经济利益,就没有秘密性,法律也没有对之进行保护的必要。这种经济利益既可以表现为财富的直接增加也可以表现为所需投入的减少,如在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及销售的过程中,降低能耗、减少风险、避免实验失败或计划重复等。同时还可以表现为竞争对手若获取此信息,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实用性要求商业秘密合乎使用,是能够实际操作的信息,能够用于解决软件开发、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不能成为商业秘密,它可以体现为程序、方法、技术、设计等。

4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作为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外泄、避免被他人知悉或窃用,必然会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使他人无法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获得该秘密,如果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不采取任何措施,他人都比较容易知悉,成为在公众中广为传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那么这个商业秘密也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可以是行政措施、技术性措施或法律措施,其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因秘密内容而异。

(三)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不够到位

计算机软件存在商业秘密是客观的,特别是对商业秘密的核心技术,业界的同行们心里都非常清楚。但是,能够自觉运用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显得非常不够。有的企业管理领导层根本就没有保密的意识,也就没有保密的措施,有的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措施不到位,保密制度不健全。在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现一些当事人因对其商业秘密未加保密措施,被法庭认为其秘密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丧失了法律救济的机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如若开发者在软件开发伊始,对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就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并主动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权利人既可在不同的层面上寻求法律保护,即可以从软件的表现形式、软件的设计方法、软件技术资料、源程序等不同的方面要求法律保护,还可以从技术方案上要求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利用商业秘密实现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比较《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更深入和完备,更有利于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四)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中诉讼证据不到位,诉讼的多,胜诉的少。

由于权利人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认识不到位、界定不到位、保护措施不到位、诉讼证据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诉讼的多,胜诉的少的被动局面。如在诉讼中,有的权利人不知到应当向法庭提交哪些证据,把一些技术资料等同于商业秘密。因其不具备商业秘密的四个构成要件,法庭不能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的定案的证据。有的当事人划不清需要保护的范围,商业秘密界定不清,使得法庭无法审理,被法庭驳回诉讼请求;有的由于权利人缺乏对软件证据的取证经验,拿着自己在市场上购买对方的软件;有的是从他人手中获得的软件,有的虽然通过公证处公证购买的软件,但自行取出,自行拆封等情况。作为诉讼证据,由于缺乏证据的客观性,法庭难于认定其证据的效率,被法庭驳回诉讼请求。出现了权利人有理难辩,有苦难言的尴尬局面。

二、对策

为了更好地保护计算机软件这一高科技产品,提高企业市场的竞争能力,减少诉讼成本,解决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在企业管理层建立起保密的法律意识。在软件的工程开发的初级阶段,企业的管理者就应向其内部工作人员告知商业秘密的存在,作好保守秘密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员工及早树立起保密的意识。

2加强文档的管理。如对文件进行编号、划分等级,配置必要的保密、防盗设备,确保秘密文件及其所处区域的安全等。又如建立项目开发档案,妥善保管立项论证报告、阶段性开发文档包括立项、论证、编写、调试、测试、各阶段的软件版本及终级软件版本等技术文档资料。再如开发前期参数定义、模块定义、变量的定义、各模块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文档,源程序和目标代码,图表、框图,包括纸介质的文档也应包括磁介质如软盘、硬盘、磁带等和光介质的文档。

3企业应限定知情人员的范围,将项目分解成若干项目,严格分工,员工只接触其必须完成任务的相关项目,总体方案由主要决策人员控制和把握。企业应与掌握、接触商业秘密的关键人员如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明确这些人员的保密义务和泄密责任;对调离或退休的知悉该秘密的人员,提醒他们履行保密义务及泄密的法律责任。在此特别需要强调指出,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与员工之间一般签订两种协议: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这两种协议是有很大区别的。第一,保密的方式不同。保密协议也称为不披露协议,指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协议,它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披露。而竞业禁止协议是禁止从事竞争性的行业,它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其任职企业有竞争的行业。第二,保密的时间范围不同。保密协议并无时间限制,除非该商业秘密被他人突破,进入公知领域。而竞业禁止协议期限一般为3至5年,并受法律的限制。第三,违约的侵害后果不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时,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是实际存在的;而竞业禁止协议是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当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时,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是推定的。笔者认为,竞业禁止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它能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护起到更充分的保护作用。

4重视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工作。由于软件本身具有的脆弱性、易复制性、载体亦发生变化等特点,使得其证据保全与其他的保全有所不同。最好借助有经验且熟悉计算机软件的公证人员帮助,以提高证据的效力。

5在诉讼中应当提交的证据种类。(1)软件开发文档包括源程序和目标代码程序,纸介质和磁介质中的文件应当保持一致。(2)软件开发的原始文档,如安装程序、文件目录、过程名、变量名、数据流程图、程序框图等、系统调用的说明、测试报告、保密措施,签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内部管理制度等。(3)有关请求损失赔偿的证据。如若对上述所述内容能引起注意,可在诉讼中举证时使软件权利人处于有利的地位。

保密工作计划篇5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严格坚持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度,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负起对保密工作全面领导和督促检查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分管领域内保密工作的落实。

(二)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作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三)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把保密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加强保密教育和载体的管理工作

(一)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把对高人员的教育管理作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要严格坚持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上岗、在岗、离岗各环节都要进行保密教育。要加强对工勤人员的管理。要建立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台账。

(三)要切实加强现代办公条件下国家秘密载体的保护和管理,认真做好秘密载体从制作到销毁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并切实加强《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四)要管住管好各种介质。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介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密级管理和使用,防止秘密信息失泄。纸质介质根据相关规定自行销毁,各种软盘、u盘和光盘等磁介质须经县保密局送市局统一销毁。

(五)要管住管好计算机。要按照德委办〔〕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见》,做好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计算机存储的信息安全。

三、加强保密技术和信息的管理工作

(一)要加强电子政务尤其是计算机网络建设、应用中的保密管理。按照国家关于“同步建设、严格审批”的要求,抓好对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工作,完成计算机户籍管理系统建设。

(二)要严格执行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的规定。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切实加强以计算机网络和上网信息为重点的保密技术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通信的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中保委关于加强手机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使用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四、加强重大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

严格执行《四川省重点涉外活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高度重视会议和重大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加大保密工作检查力度,除常规检查外,还要进行一系列的专项检查,如:网络、计算机、地形图、秘密载体的管理等等。

五、加强保密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保密工作计划篇6

一、不断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要将保密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目标计划,将保密工作与本单位重要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抓落实。二要强化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保密工作的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保密工作的责任,其他领导要担负起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把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问责,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泄密事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三要充分发挥各单位保密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积极开展工作,大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本单位保密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泄密隐患,定期向局保密委员会书面报告本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及保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大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保密意识

一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多看保密教育片,多听保密形势讲座。二是加强对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给时间、给经费,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与学习。针对行业和岗位特点,局保密办将在适当时间举办一期人员保密知识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保密局领导或专家授课,增强和提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增强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他们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的能力,为全局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增强防范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局保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规定,明确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有关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细则,落实管理要求,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二要认真抓好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搞好局内、外网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做好局网络的安全保密配备。三要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局电子政务信息上网的保密审查及台账管理。四要做好“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文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复制、借用要办理有关保密手续;载体销毁必须到保密机构指导的部门进行处理。五要加强上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禁止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和存储载体上处理信息;要加大对笔记本电脑、移动通信工作的新技术产品使用的保密管理,严禁通过普通移动通信谈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六是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正确处理保密与科学发展的关系,不断健全测绘成果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以满足保密审查和密级鉴定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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