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中心(收集5篇)

时间:2024-07-02

残疾人康复中心篇1

一、抽样残疾人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抽样调查年龄18-65岁的残疾人1000人,其中三洲驿街道100人,汪家桥街道100人,襄阳街街道100人,金鱼岭街道80人,嘉山街道20人,药山镇200人,毛里湖镇200人,白衣镇100人,新洲镇100人。男女比例为1.5:1,男性比女性多。

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及以上人,占被抽样群体的%,初中人,占被抽样群体的%,小学及以下人,占被抽样群体的%。

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人,占被抽样群体%,其余为未婚或离异。

残疾类别方面,以肢体残疾为主,比重为41%,其次为听力残疾,比重为15%,视力、听力、多重言语残疾的比重均小于10%。残疾等级方面,各个等级的比重相当,位于22.5%-27.5%之间。残疾原因方面,因病致残者比重最高,为42.3%,其次创伤或者意外损伤致残,比重为12.1%。

残疾人人均年收入水平为12000元,家庭年总收入平均水平为35960元,家庭中平均支出水平为29500元。主要生活来源方面,以个人所得为主,其次为家庭供养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方面,大部分残疾人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重为89%,其次为养老保险,比重为61.2%,有5%的残疾人任何保险都没有。生活自理程度方面,70%的残疾人需要他人提供部分帮助,29%的残疾人可以完全自理,只有1%的残疾人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情况

本次调研中涉及的康复需求服务包括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心理服务、知识普及及其他需求。其中康复医疗包括医疗诊断、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手术、医疗、康复护理、精神病服药等。功能训练包括视力功能训练、听力功能训练、肢体功能训练、智力功能训练和精神功能训练等。辅助器具包括视力辅助器具、听力辅助器具、肢体辅助器具等。心理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家庭成员心理支持等。知识普及包括培训残疾人、培训亲友、家长学校、普及读物、社会宣传、知识讲座等。其他需求包括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指导制作辅助器具、指导家庭康复训练等。

数据分析表明,只有2名残疾人对康复服务无需求,绝大多数残疾人对康复服务有需求。其中,残疾人在辅助器具方面的需求最高,比重分别为96%,其次为康复医疗和功能训练,比重分别为81%和78%。而其余项目的需求比重均小于50%,依次为心理服务、知识普及、其他需求,相应比重分别为23.3%、21.4%、2.3%。

三、影响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的相关因素分析

通过对调查结果分析,我们认为影响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残疾人的文化程度。调查的残疾人中,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相当大一部分,还有极少部分未接受过教育。调查显示文化程度越高,愿意接受康复服务的人也越多,这与文化水平和对康复服务的认识提高有一定的关系。

(二)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残疾人对医疗费用的承受程度与医疗保障是否将康复服务纳入其中是影响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的因素之一。调查者中,认为康复服务需求是一个长期过程,大多以自费为主,残疾人收入水平较低,承担不起长期的康复服务的费用,残疾人的医保制度还未完善,无法解决全部残疾人的医疗费用问题。

(三)残疾人改善自身残疾的态度。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大部分残疾人改善自身残疾的态度是积极的,他们愿意通过辅助器具来弥补自身部分功能的缺失,提高自主生存能力。造成他们态度不积极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残疾人的残疾都是后天形成的,心理落差大,普遍存在自卑心理,认为没有社会价值了,以至于不想进行康复训练;部分残疾人残疾级别为三、四级,基本上能自理,对康复服务需求不大;康复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部分残疾人存在畏难情绪,不能坚持进行康复训练;社区康复站数量少,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缺少康复专业人员指导,导致康复疗效不理想。

(四)残疾人对康复服务的认知程度。在被调查的残疾人中,对康复很了解或者比较了解的占少数,大部分人对康复不太了解。康复训练过程漫长而枯燥,受过相关康复教育或者相信接受合理康复的残疾人,提高了其社会适应能力,他们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要高于没受过康复教育或不相信康复疗效者,这说明康复服务的认知水平对能否接受康复服务有一定影响。

四、对策

(一)要继续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我市共有残疾人约1.5万人,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小群体。政府要更加重视残疾人的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康复项目,减轻残疾人康复治疗费用负担。精准康复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完善建档立卡制度,为贫困残疾人争取政策上的倾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加强残疾人心理服务,助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从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情况上来看,大部分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求大。虽然辅助器具能弥补身体部分功能缺失,但是心理服务也是很有必要的。残疾人生理上的残疾或多或少对其心理产生影响,而我们在心理服务方面还很不足,大多依靠家庭成员心理支持,加强残疾人心理服务应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个人功能的调整和恢复,通过康复训练,使身体机能尽可能康复到接近正常状态;二是心理调适,疏导残疾人。尽可能的帮助残疾人认可身体受限的事实,为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充分的心理服务咨询,促进残疾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残疾人康复中心篇2

关键词社区卫生社区康复康复需求

卫生部《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中提出“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作内容,把康复列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下城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全面实施社区康复服务,2006年完成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创建,2008年开始,实施“百万康复器材进家庭”及“社区和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工程,2009年开展“星级社区康复服务站”创建,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模式,残疾人享受社区康复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大大提高。然而,社区康复毕竟是一门新学科,是一个新模式和一项新任务,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尤其如此,要推广普及和使之可持续地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积极探索[1]。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社区卫生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开展,提升了社区康复服务的水平。

社区残疾康复一般状况

东新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面积7.3平方公里,人口5.02万,有15个社区。现有残疾人907人,其中:肢体残疾423人、精神残疾149人、视力残疾119人、智力残疾100人、听力残疾90人、多重残疾14人、言语残疾12人。2010年8月中心对615名残疾人员(不包括精神残疾人员)进行了康复评估和需求调查,有康复需求的513例(83.4%),其中家庭康复66.7%,社区康复26.9%,机构康复6.4%,目前,建有社区康复站15个,1家工娱疗康复站。每个社区康复站配有1名社区康复员,并实行责任医生团队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存在的问题

社区康复硬件建设较完善,但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按照社区康复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化推动的原则[2],目前,东新街道社区康复站点由社区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残联负责设备配置和监督,社区卫生参与康复服务,社区承担总协调人的职责。东新街道现有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5个社区康复服务室,网点建设比较完善,但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点各部门单独建设,信息互通和协调不足,造成社区卫生网点和社区康复网点在部分社区重复建设。社区卫生以老年保健和慢性病康复为主要内容,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参与较少,而社区康复站点由于缺乏专业人才,较难开展针对性的康复指导,使社区康复站的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社区康复技术人才缺乏,影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社区康复服务主要由社区康复员和社区全科医生共同提供,人员配备已经到位,但技术队伍尚未形成。社区康复员对一般康复指导知识和技能掌握有限,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在能力上还显不足。社区全科医生从临床内科经转岗培训而来,对系统性康复知识和技能掌握是有欠缺的,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较多的状况下,全科医生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有力不从心之感。

对社区康复认识不足,影响社区康复的推广。人们对社区康复的概念认识不清,混同于综合医院所开展的现代康复诊疗技术,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很难开展[3];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对社区医生是一门新的学科和新的任务,需要更新观念、更新技术、更新设施、更新服务项目;社区层次的康复对象,基本上已是伤病恢复中后期患者或已恢复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残疾人,以功能保存和恢复,预防残疾为主要目标,需要长期坚持,然而目前康复介入的时间较晚,后期康复的费用和效果比较低,残疾人本人及家属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和参与性差,以上因素影响了社区康复的推广。

转诊转介系统不完善,影响早发现早康复。我国没有形成社区首诊和定点医疗制度,转诊转介系统不完善,社区医生和社区康复员尚不能及时掌握新发残疾人员和复发残疾人员的状况。机构康复向社区康复延伸和社区康复向机构康复转介均有困难。

康复经费短缺,影响社区康复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急性期康复已有条件(每人90次康复治疗)列入医保支付范围,社区康复员也作为公益性岗位由残联和街道给予基本资金保障,然仅仅这两方面是不够的。社区康复往往已是后期康复,需要长期坚持,医保支付的90次康复已用完,绝大部分的残疾人家庭的经济条件尚不能支撑其进行后期功能保持的康复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目前也没有专项的社区康复服务经费,无偿服务会影响到项目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

依托社区卫生开展残疾康复的措施

针对社区康复中存在的“有网点没有形成网络、有人员没有没有形成技术队伍”问题,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加强卫生和残联结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来探索社区康复新路。

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共建社区康复站点。就近、就地、经济、有效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是社区康复的基本要素之一。在区残联的支持下,中心和街道残联加强合作,充分整合街道残联的管理、资源优势和社区卫生的人才、技术优势,在站点位置选择、康复设施的配置、康复团队的组建上双方共同合作,建设完善社区康复站点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建设功能完善的规范化康复室,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康复室合并建设星级社区康复站,未覆盖社区建立独立社区康复室。目前,建有规范化康复室1家、卫生服务站内建康复站5家、独立社区康复室9家,实现了15个社区的全覆盖,其中一家社区康复站被评为杭州市示范社区康复站,3家社区康复站评为下城区星级社区康复站。形成了区康复指导中心-规范化康复室-星级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复室组成的街道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共组社区康复服务团队。针对康复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现有人员社区康复技术缺乏的现状,中心采取组建康复服务团队等措施,来整体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水平。①组建社区康复指导科:中心专门引进康复医生和康复治疗师,组建独立的社区康复指导科,对社区康复服务统一进行规划和指导,并对社区康复员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②培训现有康复服务人员:为提高社区责任医生康复指导水平,中心和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省人民医院、浙二医院康复科等建立转介协作关系,送社区责任医生进修学习,已有6位责任医生进行了为期6~12个月的康复进修。同时,请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社区康复专家对社区责任医生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康复指导技术培训。③组建社区康复服务团队:在原有社区责任医生服务团队的基础上,将社区康复员和社区康复指导科人员整合进团队,组成社区康复服务团队,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残疾人员的信任度。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力推广社区康复模式。有资料显示,康复对象对康复治疗越了解就越愿意接受康复治疗,所以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康复知识能促进他们接受康复服务[4]。针对人们对社区康复认识缺乏,中心和残联合作加强康复知识的宣传。①动员社会力量:街道残联和中心召开辖区医院、学校、银行等单位、残疾人代表、社区志愿者、社区责任医生参加的座谈会,宣讲社区康复的基本概念,同时,利用“爱耳日”、“爱眼日”、“残疾人日”等特殊时段,到社区举办残疾康复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②普及康复知识:印制“残疾三级预防”、“辅助用品用具使用知识”、“康复训练与服务”等20余种康复知识小手册,在康复站点、诊疗点、进家庭服务时发放。在社区健康教育课堂中增加社区康复的相关内容,以课堂和发放资料等形式,普及社区康复知识。③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每年组织2期对残疾人本人和家属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简单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充分调动残疾人及家属参与社区康复的积极性。

建立制度、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康复服务。社区康复是为残疾人全面康复铺平回归之路的最终目标与手段,宜采取“进社区、进家庭”方式,尤其不能将医疗康复的模式缩小搬到社区里去[5]。①建立例会制度:中心社区康复指导科人员参加每月1次的街道残联社区康复工作例会,既能加强社区康复相关知识的宣传,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残联的沟通效率。②开展社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从2006年开始,中心每2年开展1次社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摸清和掌握基本情况,并结合区“百万康复器材进家庭”工程,为不同残疾人员选择相应康复器材,提供针对。③全面开展家庭康复和上门康复:中心采取以社区康复指导科专业人员为骨干,社区责任医生为依托,社区康复员为基础,以“进社区、进家庭”为主要工作模式开展服务。对已基本回归家庭和社会生活的残疾人,以社区康复站和残疾人家庭为场所,以残疾人本人及家属参与康复为主,针对性的提供康复器材,由康复医生制订康复计划和定期评估,责任医生或康复员进行康复训练指导。对有康复潜力和康复需求,但不能行动又无能力进行机构康复的残疾人,中心专业康复医生进入其家庭,每周不少于3次,为其进行系统的医疗康复和功能训练服务。④组织康复联谊活动:组织由残疾人及家属和康复医生参与的“中途之家”组织,中心提供活动场和部分资金,为来中心康复的残疾人及家属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康复的意识。中心康复医生也主动参与到街道残联组织的残疾人娱乐活动中去(如:柔力球运动、歌咏等),在自娱自乐中增强残疾人员的自信心。⑤和辖区三级医院开展转介服务:中心和辖区内的省人民医院康复科、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科签订合作协议,实行康复病人的“双向转介”服务,解决三级医院康复科病人出院后由于缺乏继续康复而功能退化甚至残障现象发生,社区中急性期病人或有特殊需求的病人也能及时向上级医院转介。

筹集资金、优惠减免,减轻残疾人康复经济负担。无论是因病(伤)致残、或先天残疾,绝大部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条件是十分困难的。中心积极争取残联和区卫生局支持,按照“个人出一点、中心让一点、残联补一点”的原则,对持有区、市两级困难家庭证的残疾人员在中心康复的给予优惠减免。中心康复医生上门提供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在社区站进行功能性康复训练的给予免费,在社区站进行医疗服务的,享受“十免十减半,药费分别减”的优惠,残联和区卫生局从困难求助资金中给予适量补助。2006年至今,中心已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让利13.6万元,减轻了残疾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讨论

社区康复是在家庭和社区层次上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新途径,是我国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必然选择。从2010年8月中心对615名残疾人员进行的康复评估和需求调查分析,在83.4%的康复需求中,家庭康复66.7%,社区康复26.9%,机构康复6.4%,社区康复的需求量是十分巨大的,目前的社区康复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探索以社区卫生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偿试以社区为平台,将残联资源及管理优势和社区卫生技术及人才优势进行整合,建立“由中心规范化康复室、社区星级康复站、社区康复室组成的社区康复服务网”和“由社区康复指导科专业人员为骨干,社区责任医生为依托,社区康复员为基础的康复服务团队”,以“进社区、进家庭”为主要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康复服务。这样既能扩大康复服务的受益面,又能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也能满足多数残疾人共性的康复需求及部分残疾人个性化的康复意愿。2010年8月中心对615名残疾人员进行了康复评估和需求调查,对社区康复服务满意度达90%,实践证明,依托社区卫生开展康复服务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卓大宏.社区康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国全科医学,2002,5(5):337.

2吴春容.社区康复的基本知识.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2,8(2):66.

3沈永梅.社区康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中国厂矿医学,2007,20(4):443.

残疾人康复中心篇3

三类残疾一般是指脑瘫、弱智和耳聋,这三类残疾中的儿童又是残疾群体中最需要关心和保护的人,也是最需要接受康复服务和康复最容易见效的人。目前在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应该把“三类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放到重中之重,予以特别的关注。做到早干预,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构筑起一道严密而有效的保障机制,尽最大努力使残疾儿童早日回归社会主流。

建立残疾儿童筛查监测制度

调查资料显示,残疾儿童先天(幼儿期)发生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后天,0~4周岁为脑瘫、弱智、耳聋“三类残疾”的高发期。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家长把残疾儿童藏着掖着,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不愿向众人透露,不让自己的残疾孩子抛头露面。残联工作人员和康复员上门调查时,有的家长不愿吐露真情,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不愿同残联打交道。患者亲属的不作为,导致一些地方对残疾儿童状况底子不明,情况不清,对开展“三类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留有一定的“死角”。浙江省上虞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中,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残疾儿童筛查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是规定和建立乡镇(街道)残联和所在地康复指导站(卫生院)向市残康办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对辖区的“三类残疾”儿童进行调查摸排,将残疾儿童的人数及残疾类别、家庭基本情况掌握得一清二楚。二是及时仔细做好残疾儿童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要求家长积极配合,提供残疾儿童的真实情况。三是建档立卡。上虞市对226名0~14周岁的“三类残疾”儿童全部建立档案,一人一册,并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构建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残疾儿童的基本情况,为残疾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打下基础。

建立抢救性康复保障制度

目前的核心问题是要构建“三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保障机制。上虞市在这方面已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

(一)实施康复保障。市残联会同市卫生局把全市200多名残疾儿童划分为重度、一般、轻度三种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一是对重度残疾儿童千方百计动员其家庭,送省、绍兴、宁波等地康复医院和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和专业训练。2006~2008年,全市有43名、48名、52名重残儿童分别在省慈爱医院、省康复指导中心、省聋儿语训中心,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的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对一般或轻度的残疾儿童,由当地康复指导医生和社区康复员挂钩联系,指导与协助家长对残疾儿童开展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流、认知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实现家庭训练和到附近康复活动室训练的双重结合。对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方法由市残联集中进行培训,由当地乡镇康复指导站集中探讨,由康复专家对残疾儿童实行例子解剖三个结合。在家庭康复训练中,狠抓三个环节:根据残疾儿童的症状,抓训练的针对性,动员鼓励家长(亲属)要耐心细心加恒心,确立训练的长期性;加强对指导医生、康复员的业务培训与工作考核,每月上门2~3次服务指导,抓训练的有效性。

(二)实施救助保障。残疾儿童家庭为了孩子的康复一般都要投入大量的医疗费用,即使在机构康复训练上一年也要花费l万多元钱。为此,残疾儿童的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大多经济较为困难,有的导致债台高筑,不堪经济重负而被迫中断对孩子的康复治疗。可见,对“三类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费用成为关键,要将家庭负担逐渐向政府、社会转移。上虞市规定,对在机构康复进行治疗或训练的残疾儿童每年补助5000~7000元,对在家庭开展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由市残联提供简要器具,并每年补助500~800元,每月发给康复员工作补贴300元。上虞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中,还致力于构建社会化的康复救助保障机制,21个乡镇(街道)将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动员企业家冠名康复活动室并捐助一定的资金。上虞市曹娥街道规定,对在机构实施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市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另补助2000元;又如百官街道、道墟、沥海、谢塘、小越、东关、丰惠等乡镇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经费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助规定。

建立残疾儿童救助保障机制,是实施“三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根本保证,要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的救助力度,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予的社会化康复保障机制,以人道主义的热情,落实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一切措施。

(三)实施评估保障。上虞市专门成立“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专家组,由市残康办、康复部、市级专家医生等人员组成,每半年对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一次康复评估,提出具体的治疗措施和康复方案。全市各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都有康复评估小组,由指导站站长(院长)任组长,每三个月对辖区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做检查和评估,提出下阶段训练的改进措施,调整康复方案。评估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一要仔细全面,二要突出个性化和时效性,三要有客观科学的数据。

及时认真评估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有利于判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有利于调整康复训练方案,有利于提高患者家长的积极态度和康复意识,促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残疾人康复中心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区为载体,以村(社区)为工作平台,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优势,着力构筑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评估体系,建立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辖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扩大康复受益面,率先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任务目标

年至2012年开展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1、探索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协同推进的康复服务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2、开展“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确保组织管理、经费设施、服务内容、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全面达标。

3、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村(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4、将残疾人社区康复与其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为辖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优惠的医疗、康复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三、基本原则

1、以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重点。从各类残疾人基本需求出发,兼顾多样性康复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需求迫切的康复项目开展工作。

2、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方式,切实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3、实施重点工程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做到的康复项目,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大力推行村(社区)和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

4、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实际开展康复工作。不断拓展康复领域,增加服务项目,注重高新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区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妇联、团委、公分局等部门,乡(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残联。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度。乡(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机构。

(二)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卫生局: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六位一体”提供直接服务;与全科医生培训密切结合,对基层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康复知识和康复技术水平;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康复知识;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抓好残疾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建立并实行残疾儿童发生报告制度;成立区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

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将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医治。对诊断肢体障碍者,进行躯体运动功能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评估和训练,开展运动治疗、理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等。开展居家治疗精神病患者的合理用药和随访工作。为社服务辖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属举办康复知识与技能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科普读物;开展康复知识与技能、康复器具应用等知识传授与训练以及心理疏导等。

村(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协助聋儿家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盲人做定向行走训练。

民政局:将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村(社区)服务工作内容之中,在村(社区)服务中心(站)和社会福利机构开辟场所,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为贫困康复对象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组织志愿者参加康复助残;利用村(社区)服务热线开展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协助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

教育局:接受本地区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提供帮助;组织在校的残疾儿童参加村(社区)等康复服务中心的康复训练,创造条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合的教育服务,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家长教育工作。

财政局: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给予经费保障。按照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元的村(社区)康复工作经费,用于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协调实施、社区康复站建设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康复经费专款专用。

团委: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助残联络站。

妇联:积极参与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组织妇女参加康复助残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残疾儿童家长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的知识。

公分局:要了解掌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情况,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治疗、康复工作,协助民政部门落实监护、扶助工作,对肇事精神病患者依法送到定点医院强制治疗。

残联:负责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组织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推广使用“十二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全国统一用表、康复训练档案与评估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进行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信息咨询;组织督导检查;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基层康复站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乡(街道):要确保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和会议记录。组织辖区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残疾类别和康复需求等情况。依托现有村(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康复站,对外挂牌,做到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康复知识读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记录表”。慈湖乡、各街道残联对城乡社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填报“康复服务汇总表”。

村(社区):社区(村)居委会配备康复协调员或由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担任康复协调员。康复协调员应发挥在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协调作用,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动态掌握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组织社区内有关机构、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做到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工作记录。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教育动员,要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占到本社区残疾人总数的60%以上并备有“康复需求登记表”。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的站点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康复知识读物和“康复服务记录表”。

(三)添置装备,完善康复训练设施

一是在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建立康复服务工作制度,实行优惠的医疗、康复政策;有专人负责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掌握辖区残疾人情况及康复需求情况,向辖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认真填写康复服务记录,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及健康查体档案,要求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95%。

二是在村(社区)建立康复服务室。在区创建办和区卫生局、残联的指导下,各相关社区(村)居委会协调本社区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区服务机构,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建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社区康复服务室。年全区要有85%的社区(村)居委会完成社区康复服务室建设,社区康复服务室配备经济实用且便于社区使用和家庭租赁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康复知识普及读物。

(四)建立机制,提高康复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一支稳定的村(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实行村(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聘用制。乡(街道)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建立残疾人康复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确定1名医生,负责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确定1名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长效服务机制。

二是制定康复人员培训计划,设立培训基地,建立培训制度。对康复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实行上岗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康复管理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技术专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专业技术培训,以不断提高为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能力。

三是对社区康复服务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严格社区康复机构、康复人员、服务项目与技术、康复内容的资格准入和审批登记制度。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在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中,应保障康复服务有序、流程规范、服务优良,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建立使用统一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服务记录、康复训练等档案,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0%。社区康复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按计划、按制度进行督导,每季度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组织开展多样性的“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使辖区残疾人在社区康复工作中受益,把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五、康复服务内容

1、残疾筛查、诊断:村(社区)康复协调员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2、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指导站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详细的康复训练档案。同时,村(社区)康复协调员也要为社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3、康复治疗、训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他康复活动;指导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社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4、康复知识普及: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科普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转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内复杂疑难的患者转介到上级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社区康复协调员根据残疾人在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无障碍环境改造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转介服务。

六、实施步骤

(一)创建申报阶段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进行文档资料、康复需求调查等各项前期的准备工作,并在创建条件日趋成熟的基础上,向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培育领导小组进行创建申报。

(二)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动员、部署我区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相关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介,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造势,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创建活动。年,按《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以及《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方案》进行自下而上的自查自评,区创建办要及时对不足之处进行补缺补漏,准备迎接省残疾人康复办公室、省残联组织的检查验收。

残疾人康复中心篇5

2008年的一年来,也是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翠竹街道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08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今年工作上做了以下内容:

##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2年了,我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疾人63人,(其中:肢体残疾有29人,智力残疾11人,视力残疾4人,听力残疾8人。)精神残疾11人。我把辖区残疾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二、积极做好残疾人宣传工作

做好社区残疾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康复训练的保健知识等一系列义务咨询活动。并且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宣传了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每月我依时在区残联网站里传送有关工作文章。

三、深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四、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我为社区残疾人申请了居家助残的有3人,还为辖区多位残疾人康复需求申请了拐杖、冲凉椅、助听器、辅助器具等等,我把所有用品用具送到残疾人手中,这些用品用具帮助了残疾人实现生活自理,代偿用具可以帮助他们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活动,从而使残疾人达到更好的康复,让每位残疾人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也为残疾人功能康复有了保障。并帮助社区21位残疾人申请了特殊困难临时补助金及低保定补的有13个。每月亲自上门一次为11个精神残疾人送去免费服药单,同时关心他们在家中的情况,用爱心去帮扶每一位残疾朋友,进行心理辅导残疾人和家属,协助政府有关政策落实到每一位残疾人身上。按照市政府规定,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免费乘车卡》。我认真核对了社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办好免费乘车卡。全面落实残疾人应有的维权和保障。

五、组织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活动

在区残联和街道办的帮助下,组织辖区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今年在翠竹街道残联专干魏姐的带领下,今年我组织社区残疾人和家属参加了罗湖区饺子宴、观兰民爱科技园参观、东湖公园举办的第十七个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残奥会圣火在“锦绣中华民俗村”的传递活动、在参加深圳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残疾朋友分别为##社区取得到二银三铜的好成绩。10月为残疾人送法上门深圳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暨为残疾人送法上门活动,通过举办这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我街道认真落实《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认真开展购买社会保险调查,依法帮助7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

六、协助解决残疾人职业康复

我们翠竹街道成立了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服务场所属区残联无偿提供,面积达300平方米,康复服务设备和康复训练器材、辅助器具将会不断完善,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读物、残疾人亲友培训等。本年度我社区已经有7位残疾人在我协助下成功就业上岗了。我会尽我职能带动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到职康中心里进行身心康复,让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2009年工作计划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残联和街道办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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